A. 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農業技術推廣與農業科研、農業教育並稱為農業發展的「三大支柱」, 是農業科技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Agricultural Extension System) 作為促進農業創新成果轉化的重要載體和途徑, 是農業推廣工作的基礎和組織保證, 也是我國農業支持和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為我國農業生產技術進步和農產品產量提高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1 我國農業推廣體系的現狀、特點和取得的成績
1.1 現狀 我國農業推廣體系是政府對農業進行支持的重要組成部分。建國後, 黨和政府在積極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的同時, 非常重視加強農業推廣體系的建設, 歷經半個世紀的不斷發展和改革, 已建成種植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農機化、經營管理七大專業技術推廣網路, 形成自上而下的垂直的我國農業推廣體系。
1.2 特點 從歷史發展可以看出, 由於我國農業推廣體系是在計劃經濟時期建立起來的, 農業推廣主要是以行政手段為主, 教育及其他方法為輔, 其特點主要有:
( 1) 由政府部門領導, 農業行政部門主管, 農業推廣機構與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一一對應。以政府建立的各級農業推廣機構為主體, 組織、協調、實施各種農業推廣工作。政府制定有關農業推廣的政策, 直接負責農業推廣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 對農業推廣機構的人、財、物進行管理, 推廣經費依賴於國家財政。
( 2) 組織管理上具有雙重性。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既受農業行政部門的直接領導, 同時又受上級推廣機構的業務指導, 而且由於行政部門的直接領導權大於上級推廣機構的業務指導權, 使得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組織領導功能較弱。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的工作較多地是圍繞農業行政部門的工作來開展, 向行政領導部門負責。
( 3) 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制是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 其組織結構、運行方式取決於計劃經濟的要求, 因此難以適應當前的市場化進程。
( 4) 我國的農業推廣屬於狹義的農業技術推廣, 一般包括試驗、示範、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等, 把農業技術普及應用於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過程。過於注重實用技術的推廣, 而忽略了農民整體文化素質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1.3 取得的成績
1.3.1 建立了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我國現行的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包括農業技術推廣、農業良種繁育、農業技術監督檢測3 個系統。除專業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外, 還包括群眾性農技推廣組織。全國初步形成了從中央到省、地、縣、鄉、村多層次、多功能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
1.3.2 促進了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農作物、畜、禽、漁品種的更新換代, 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和推廣, 使我國農業由傳統農業逐步向現代農業過渡。以豐收計劃為例, 自1987年實施以來, 每年安排推廣全國農、牧、漁、機等業先進、適用、成熟的科學技術100 項左右。通過該計劃的實施, 將一大批先進適用的農業科學技術組裝配套, 在全國大范圍推廣應用, 促進了我國農牧漁業的全面增產、增收。
1.3.3 開展技術培訓, 為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打下了良好基礎。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通過廣播電視講座、現場講授示範、科技宣傳欄、技術咨詢點、科技大集、「電波入戶」等活動, 把科學技術送到千家萬戶。另外, 通過實施「綠色證書工程」等, 開展了對農民的系統培訓。
1.3.4 積極參與農業執法和監督管理, 有效地保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在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同時,還積極參與農業執法和監督管理, 包括動植物檢疫、種子質量檢驗、動物防疫及其監督、農資質量監督、農業機械監督、農民負擔監督、農業承包合同管理等, 有效地預防了動植物病蟲害傳播和假種子坑農害農等事件的發生, 保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B. 農產品質量管理方面的規定有哪些
(1)農產品質量標准管理
農產品質量標準是對農產品進行檢驗的依據,對於規范農產品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水平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是農業標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我國加快農產品質量標准制訂、修訂步伐,已累計出台國家標准800餘項、行業標准2380項、地方標准8000餘項,形成了以國家和行業標准為主體、地方標准為配套、企業標准為補充的農業標准體系。(2)農產品產地質量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具有監管農產品產地質量的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和生產區域大氣、土壤、水體中有毒有害物質狀況等因素,認為不適宜特定農產品生產的,提出禁止生產的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區域生產、捕撈、採集食用農產品和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
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農產品基地建設,改善農產品的生產條件,包括:禁止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農產品產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農業生產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體廢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監督農產品生產者合理使用化肥、農葯、獸葯、農用薄膜等化工產品,防止對農產品產地造成污染。(3)農產品生產質量管理
①農業投入品的生產許可與監督抽查。對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獸醫器械,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許可制度。各級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農業投入品進行監督抽查,並公布抽查結果,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②農產品生產檔案記錄。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記載事項包括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動物疫病、植物病蟲草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收獲、屠宰或者捕撈的日期。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兩年。
③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農產品生產者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葯期的規定,防止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自行或者委託檢測機構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測。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對其成員應當及時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加強自律管理。(4)農產品包裝和標識質量管理
①農產品包裝與標識的要求。包裝上市的農產品,應當在包裝上標注或者附加標識,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生產日期。有分級標准或者使用添加劑的,還應當標明產品質量等級或者添加劑名稱。不能包裝的農產品,應當採取附加標簽、標識牌、標識帶、說明書等形式標明農產品的品名、生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內容。其目的是逐步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②對於特定農產品的要求。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在銷售時應當包裝和附加標識的農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包裝或者附加標識後方可銷售;屬於轉基因生物的農產品,應當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標識;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附具檢疫合格的標志、證明;農產品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和添加劑等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銷售的農產品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生產者可以申請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識;農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優質農產品標準的,生產者可以申請使用相應的農產品質量標志。(5)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
①農產品不得上市銷售的情形。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葯、獸葯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農葯、獸葯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結果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予以公布,以保障公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知情權;監督抽查檢測應當委託具有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的檢測機構承擔,並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被抽查人對監督抽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可以對生產、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記錄和其他資料,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對經檢測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有權查封、扣押;對檢查發現的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責令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對各種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C.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了哪些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制度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從我國農業生產的實際出發,遵循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客觀規律,針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主要環節和關鍵點,確立了相關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8項:(1)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分工制度。(2)農產品質量安全標准強制性實施制度。(3)農產品產地管理制度。(4)農產品包裝與標識制度。(5)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制度。(6)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制度。(7)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分析和評估制度。
D. 簡答: 農產品質量安全基本制度構成包括哪些內容
一是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質量標准體系。為規范農產品生產標准,圍繞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按照建立與國際通行標准接軌的標准化生產體系的要求,先後在全市制定推廣了42種優勢農產品標准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12種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標准、35種出口農產品良好農業操作規范(GAP),在生產、加工、貯藏、流通等環節全面推行標准化管理。農產品標准已覆蓋糧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產品和水產品等多個領域,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質量標准體系。
二是建立農業標准化生產示範體系。積極組織實施「綠卡行動計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進農業標准化基地建設。市發改委與財政、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林業部門聯合下發了《煙台市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優先發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豬、奶牛等16種優勢農產品,通過增加財政投入、減免稅費和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大了對優勢農產品產區和農業標准化生產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煙台蘋果和大櫻桃產業發展規劃》和《關於開展農業產業化百強龍頭企業創建活動的意見》,連續四年,每年安排1000萬元資金,用於煙台蘋果、大櫻桃、萊陽梨等優質果品的基地建設;每年安排500萬元貸款貼息資金,對百強龍頭企業建設標准化基地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關推進農業品牌化建設的意見》,用4年的時間,在果品、蔬菜、水產、畜牧等優勢產業建設60個特色品牌農產品基地。農業標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統一環境質量、統一生產技術、統一農資供應、統一監測方法、統一產品標識等「五統一」操作規程。在全市形成了萊陽、海陽的蔬菜,棲霞、招遠、龍口的果品,蓬萊、長島、萊州、開發區的水產養殖,福山、芝罘的大櫻桃,牟平、棲霞的食用菌,萊州的種子、花卉等一批特色產業帶和優質農產品基地。
三是建立農產品質量認證和檢測體系。加大了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開發及認證工作力度。全市累計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的產品達到481個,其中,綠色食品188個,無公害農產品293個,有機食品2個。煙台蘋果、龍口粉絲、煙台葡萄酒和煙台大櫻桃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萊陽梨、海陽白黃瓜、煙台蘋果和煙台大櫻桃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為加強農產品質量檢測,先後投資8500多萬元建立了4個市級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8個縣級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站),重點支持46個省級龍頭企業設立了質檢中心,20個較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了農產品速測檢測點。龍大集團投資3000多萬元建立的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2004年4月通過了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CNAL)認可,能夠對550多種農葯殘留、60種抗生素、23種添加劑、5種重金屬、11種微生物等指標進行精密檢測。2008年1月又投資62萬美元,從美國引進最先進的葯殘檢測設備LC/MS/MS,使龍大的葯殘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始終與日本最新標准同步。
四是建立農業投入品監管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投入品是關鍵。2009年市政府發布實施了《煙台市農葯經營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大力推進農資連鎖經營、農技農資結合、協會服務、企業直銷、龍頭企業帶動等農業投入品有效服務模式,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萊陽市以配送中心為平台,設立農資連鎖超市,在企業、村莊設立連鎖專供點,實行「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價格、統一服務」的服務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農資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農葯集中配送率分別達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三年的時間,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目前,全市已有煙台市和3個縣市區經編委批准,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或辦公室),8個縣市區成立了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加強了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機構設置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分別設置;一種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三塊牌子。結合產業特點和鄉鎮機構改革,在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增加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實行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與農技綜合服務站一個機構兩塊牌子。2008年4月,市政府下發了《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2009年市政府又把「加強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與改革,完善公益性職能經費保障機制,完善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公共服務機構,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寫進了煙發〔2009〕1號文件,明確規定每個村至少設立一名技術員,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133個,在編人員1800多人。
E. 什麼是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是要自己企業針對市場反饋,尋找問題,再針對問題找到解決方案,認為方案可行就形成制度。是這樣的流程,其它企業的制度是適應不了你們企業的。你如果肯下功夫,有一本的書,有一個章節都是質量方面監控,一定能幫你完成這個制度。
F. 農產品質量安全制度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五大體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質量標准體系。為規范農產品生產標准,圍繞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按照建立與國際通行標准接軌的標准化生產體系的要求,先後在全市制定推廣了42種優勢農產品標准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12種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標准、35種出口農產品良好農業操作規范(GAP),在生產、加工、貯藏、流通等環節全面推行標准化管理。農產品標准已覆蓋糧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產品和水產品等多個領域,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質量標准體系。
二是建立農業標准化生產示範體系。積極組織實施「綠卡行動計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進農業標准化基地建設。市發改委與財政、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林業部門聯合下發了《煙台市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優先發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豬、奶牛等16種優勢農產品,通過增加財政投入、減免稅費和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大了對優勢農產品產區和農業標准化生產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煙台蘋果和大櫻桃產業發展規劃》和《關於開展農業產業化百強龍頭企業創建活動的意見》,連續四年,每年安排1000萬元資金,用於煙台蘋果、大櫻桃、萊陽梨等優質果品的基地建設;每年安排500萬元貸款貼息資金,對百強龍頭企業建設標准化基地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關推進農業品牌化建設的意見》,用4年的時間,在果品、蔬菜、水產、畜牧等優勢產業建設60個特色品牌農產品基地。農業標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統一環境質量、統一生產技術、統一農資供應、統一監測方法、統一產品標識等「五統一」操作規程。在全市形成了萊陽、海陽的蔬菜,棲霞、招遠、龍口的果品,蓬萊、長島、萊州、開發區的水產養殖,福山、芝罘的大櫻桃,牟平、棲霞的食用菌,萊州的種子、花卉等一批特色產業帶和優質農產品基地。
三是建立農產品質量認證和檢測體系。加大了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開發及認證工作力度。全市累計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的產品達到481個,其中,綠色食品188個,無公害農產品293個,有機食品2個。煙台蘋果、龍口粉絲、煙台葡萄酒和煙台大櫻桃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萊陽梨、海陽白黃瓜、煙台蘋果和煙台大櫻桃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為加強農產品質量檢測,先後投資8500多萬元建立了4個市級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8個縣級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站),重點支持46個省級龍頭企業設立了質檢中心,20個較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了農產品速測檢測點。龍大集團投資3000多萬元建立的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2004年4月通過了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CNAL)認可,能夠對550多種農葯殘留、60種抗生素、23種添加劑、5種重金屬、11種微生物等指標進行精密檢測。2008年1月又投資62萬美元,從美國引進最先進的葯殘檢測設備LC/MS/MS,使龍大的葯殘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始終與日本最新標准同步。
四是建立農業投入品監管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投入品是關鍵。2009年市政府發布實施了《煙台市農葯經營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大力推進農資連鎖經營、農技農資結合、協會服務、企業直銷、龍頭企業帶動等農業投入品有效服務模式,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萊陽市以配送中心為平台,設立農資連鎖超市,在企業、村莊設立連鎖專供點,實行「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價格、統一服務」的服務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農資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農葯集中配送率分別達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三年的時間,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目前,全市已有煙台市和3個縣市區經編委批准,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或辦公室),8個縣市區成立了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加強了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機構設置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分別設置;一種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三塊牌子。結合產業特點和鄉鎮機構改革,在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增加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實行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與農技綜合服務站一個機構兩塊牌子。2008年4月,市政府下發了《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2009年市政府又把「加強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與改革,完善公益性職能經費保障機制,完善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公共服務機構,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寫進了煙發〔2009〕1號文件,明確規定每個村至少設立一名技術員,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133個,在編人員18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