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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加強安監幹部網路培訓

發布時間:2021-07-14 05:07:24

1.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的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培訓責任,規范安全培訓行為,推動安全培訓工作健康發展,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傷亡人數的源頭性、根本性舉措,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職工安全素質,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措施。有關統計資料表明,90%以上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引起的,安全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
《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安全培訓工作作出了明確規定,關鍵是要抓好落實,監督檢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抓落實。加強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是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履行職責、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推動企業和有關部門全面落實黨和政府關於安全培訓重大決策部署的關鍵環節,也是指導督促各地區健全並嚴格執行安全培訓相關規章制度、落實安全培訓責任的有力手段。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從單純培訓辦班等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把加強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領導,採取措施,加大力度,切實履行好安全培訓監督檢查職責,抓好工作落實。
二、規范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內容
(一)對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內容。貫徹落實國發〔2010〕23號和國發〔2011〕40號文件有關要求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安全培訓工作的安排部署情況;依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和《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4號),加強安全培訓監督管理,落實以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統稱「三項崗位」人員)、班組長和農民工為重點的全員培訓工作情況;培訓考核與發證情況;規范培訓秩序,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行為作出處理情況;認真解決突出問題,總結推廣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情況;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同志和安全監管監察系統主要領導幹部參加培訓情況。
(二)對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內容。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建立和實施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情況;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三項崗位」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及轉崗前從業人員培訓情況;農民工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建立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從業人員培訓期間應當享有待遇的落實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對安全培訓機構監督檢查內容。按照資質許可范圍開展培訓情況;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專兼職教師配備情況;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情況;教學組織及學員管理情況;培訓收費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建立健全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制度
(一)分級負責制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全國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實施監督和指導,省級及以下安全監管部門對本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以及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對全國煤礦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實施監督和指導,駐地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各省級及以下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本轄區內的煤礦企業、培訓機構以及同級和下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檢查;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控股(集團)公司指導本行業(系統)生產經營單位對其安全培訓工作進行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
(二)定期報告制度。對安全培訓工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培訓機構向所在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每季度至少報告一次。對本區域安全培訓監督檢查情況,省級以下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逐級向上一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每半年至少報告一次;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每年至少報告一次,並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上一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根據下一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報告,適時對地方安全培訓工作情況進行抽查,並提出監督檢查意見和建議。
(三)反饋通報制度。上一級地方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及時將安全培訓監督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向下一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反饋、通報,提出加強和改進安全培訓工作的建議書或意見書,根據需要可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工作聯系制度。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把安全培訓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工作聯系渠道,形成便捷、暢通、高效的監督檢查工作網路;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經驗交流和宣傳培訓;要建立安全培訓舉報、投訴制度,並向社會公布受理舉報、投訴的聯系方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四、豐富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方式方法
安全培訓監督檢查要遵循實事求是、依法行政,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客觀公正、違規必究的原則。
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將安全培訓監督檢查納入安全監管目標考核體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完善工作制度,規范方法和程序,明確檢查人員職責,切實把安全培訓列入執法檢查重要內容和年度執法計劃,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要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適時對相關行業領域安全培訓工作情況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培訓機構要經常性地開展自查自糾。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安全培訓監督檢查每年一般不得少於2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每年將對全國安全培訓工作進行1-2次監督檢查。
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可以按行業或地區分類分區進行,主要採取以下方式:
(一)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認真聽取所在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地方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有關培訓情況匯報,查閱培訓工作制度、計劃、記錄和考核等相關材料。
(二)突出重點,隨機抽查。以地方政府安全培訓管理部門、重點行業領域的企業和相關安全培訓機構為重點,採取有針對性的檢查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進行檢查。
(三)實地訪談,現場考核。通過與企業、從業人員及培訓機構負責人座談的方式,聽取培訓現狀、取得實效和存在問題等情況;採取現場提問、考核、問答等方式,考核從業人員尤其是「三項崗位」人員、班組長和農民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情況,檢查培訓質量與效果。
(四)嚴格執法,及時通報。把安全培訓監督檢查作為安全監管執法重點,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處理。對相關人員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沒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處理情況要及時向本地區相關部門和企業通報,舉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訓。要注重發現和總結各地區安全培訓工作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進一步推動工作上新水平。
(五)掛牌督辦,督促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下達執法文書,明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並抓好整改的跟蹤落實;被掛牌單位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及時按期解決問題。整改完畢後,由被掛牌單位向所在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提出書面整改驗收申請,有關部門在接到申請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摘牌;對整改限期內仍未整改到位的單位,要依法嚴肅處理。
五、加強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領導
(一)高度重視,定期研究。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把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履職盡責、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定期總結安全培訓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督檢查方案,明確組織協調機構和負責人,統籌安排,整體部署,全面推進。分管安全培訓工作的領導同志要親自抓,人事培訓機構的負責人要開拓創新,狠抓落實。
(二)精心組織,嚴肅認真。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組織精幹力量按照監督檢查內容,對被檢查地區安全培訓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檢查企業各類人員安全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做到嚴肅認真、鐵面無私,不走過場、不敷衍了事。監督檢查人員要廉潔自律、輕車簡從,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執法「九條紀律」和安全中介機構監管「雙五條規定」等有關紀律要求。
(三)強化宣傳,加強指導。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和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決策部署,大力宣傳加強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營造全社會重視、關心和支持安全培訓工作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對貫徹落實本意見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認真總結推廣監督檢查工作的好經驗和有效做法,積極探索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新舉措,推動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深入開展。
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本意見,結合轄區內安全培訓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附件:安全培訓相關法律依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2. 怎麼強化安全監管職能,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機構隊伍、監管設施設備以及安全中介技術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大量事故隱患得到了治理,各種違法、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受到了嚴厲打擊,廣大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和全社會的安全意識普遍提高,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氛圍初步形成。

深刻體會堅持不懈地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監管執法機構建設,不斷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監管的能力,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確保各級政府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的重要組織保障。以下幾方面的工作舉措值得我們認真總結:
一是注重加強組織領導,著力健全各級各部門聯合聯動監管體制。
二是注重責任落實,著力健全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制。
三是注重監管執法機構建設,著力完善安全監管體系。
四是注重健全教育培訓制度,著力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履職能力水平。
五是注重投入,著力推進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六是注重建章立制,為安全生產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奠定堅實基礎。

上述幾方面措施,有效加強了全省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監管執法機構建設,提升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監管的能力。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和隱患治理,嚴厲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強對危化品持證企業、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推動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企業完成自動化改造。推進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全面完成改造提升。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狠抓石英砂和木質傢具製造企業的職業危害治理。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集中開展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組織協調各負有安全生產職責的部門分別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人員密集場所和消防、旅遊、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開展專項行動,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安全生產法治秩序進一步規范,較大事故多發頻發的勢頭得到遏制。
目前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處在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特殊時期,安全生產領域各類矛盾、問題和隱患還很多,形勢依然嚴峻。突出表現在:一是事故總量仍然過大,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時有發生。二是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薄弱,粗放的發展方式沒有根本轉變,大量潛在的事故隱患亟待排查整治。三是企業主體責任尚未落實到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亟待提高,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現象屢有發生。四是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時有發生。五是安全監管機構隊伍不夠健全,基層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同時存在監管工作不到位、不落實問題。

在2015年,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監管執法機構建設,不斷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監管的能力,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生產全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強化責任制落實。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立;著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監管行政執法效能。基本形成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安全監管與執法能力明顯提高。
安全生產工作將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全面落實國務院《通知》和省政府《實施意見》為核心,加強基礎工作,加強責任落實,加強依法監督。加強安全監管體系、法制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省、市、縣、鄉鎮(街道)和企業五級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推進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強化鄉鎮、街道基層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推進行政村、居民委員會安全生產信息員制度。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建設,裝備配備逐步達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定的標准要求。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監管意識,按照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要求,依法完善安全監管部門實施執法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故調查、信訪答復、信息公開、復議應訴等執法活動的程序性規則,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告知、聽證、集體決定、文書送達和立卷歸檔等程序性制度。著力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和水平。著力加強安全監管隊伍政治思想、工作作風和黨風廉政建設,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創造性,不斷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創新發展。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年底進行全省安全生產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比表彰,進一步增強安監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切實履行職責使命,自覺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

3. 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的全文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中央企業:
為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安全監管監察效能,防止和減少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以下簡稱「三違」)行為,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作出如下決定:
一、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培訓工作,安全培訓力度不斷加大,企業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能力明顯提高。但一些地區和單位安全培訓工作仍然存在著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實效性不強、投入不足、基礎工作薄弱、執法偏輕偏軟等問題,給安全生產帶來較大壓力。實踐表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是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的內在要求;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安全監管監察效能的重要途徑;是防止「三違」行為,不斷降低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源頭性、根本性舉措。
(二)總體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堅持依法培訓、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實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為核心,以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培訓質量為著力點,全面加強安全培訓基礎建設,嚴格安全培訓監察執法和責任追究,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內容規范化、方式多樣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現代化和監督日常化,努力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安全培訓,切實減少「三違」行為,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目標。到「十二五」時期末,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危行業企業(以下簡稱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三項崗位」人員)100%持證上崗,以班組長、新工人、農民工為重點的企業從業人員100%培訓合格後上崗,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100%持行政執法證上崗,承擔安全培訓的教師100%參加知識更新培訓,安全培訓基礎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訓質量得到明顯提高。
二、全面落實安全培訓工作責任
(四)認真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企業是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要把安全培訓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健全落實以「一把手」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培訓責任體系,建立健全機構並配備充足人員,保障經費需求,嚴格落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健全安全培訓檔案。勞務派遣單位要加強勞務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識培訓,勞務使用單位要確保勞務派遣工與本企業職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訓。境內投資主體要指導督促境外中資企業依法加強安全培訓工作。安全生產技術研發、裝備製造單位要與使用單位共同承擔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培訓責任。
(五)切實履行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培訓監管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職責。地方各級政府要統籌指導相關部門加強本地區安全培訓工作。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完善安全培訓法規制度,統一培訓大綱、考試標准,加強教材建設,嚴格管理培訓機構,做好證件發放和復審工作,避免多頭管理、重復發證;要強化安全培訓監督檢查,依法嚴懲不培訓就上崗和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行為;要組織培訓安全監管監察人員。要將安全生產知識作為領導幹部培訓、義務教育、職業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的重要內容。要減少對培訓班的直接參與,由辦培訓向管培訓、管考試、監督培訓轉變。
(六)強化承擔安全培訓和考試的機構培訓質量保障責任。承擔安全培訓的機構是安全培訓施教主體,擔負保證安全培訓質量的主要責任,要健全落實安全培訓質量控制制度,嚴格按培訓大綱培訓,嚴格學員、培訓檔案和培訓收費管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資金投入,持續改善培訓條件。承擔安全培訓考試的機構要嚴格教考分離制度,健全考務管理體系,建立考試檔案,切實做到考試不合格不發證。
三、全面落實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
(七)實施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准入制度。有關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准入制度。礦山和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至少具備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技能等級,或者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各類特種作業人員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要具有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礦山井下、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從業人員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安全技術服務時,要對企業安全培訓情況進行審核。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延期和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時,有關主管部門要審核企業安全培訓情況。
(八)嚴格落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企業新任用或者招錄「三項崗位」人員,要組織其參加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後上崗。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並經注冊的,可以直接申領礦山、危險物品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對發生人員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重新參加安全培訓考試。要嚴格證書延期繼續教育制度。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定期開展本行業領域「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登記普查,建立信息庫。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范圍修訂機制。
(九)嚴格落實企業職工先培訓後上崗制度。礦山、危險物品等高危企業要對新職工進行至少72學時的安全培訓,建築企業要對新職工進行至少32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進行至少20學時的再培訓;非高危企業新職工上崗前要經過至少24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進行至少8學時的再培訓。企業調整職工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要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礦山和危險物品生產企業逐步實現從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相關專業畢業生中錄用新職工。政府有關部門要實施「中小企業安全培訓援助」工程,推動大型企業和培訓機構與中小企業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組織講師團,開展培訓下基層進企業活動。
(十)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高危企業新職工安全培訓合格後,要在經驗豐富的工人師傅帶領下,實習至少2個月後方可獨立上崗。工人師傅一般應當具備中級工以上技能等級,3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成績突出,善於「傳、幫、帶」,沒有發生過「三違」行為等條件。要組織簽訂師徒協議,建立師傅帶徒弟激勵約束機制。
(十一)嚴格落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持證上崗和繼續教育制度。市(地)及以下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同志要在明確分工後半年內參加專題安全培訓。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要經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行政執法證上崗;新上崗人員要在上崗一年內參加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執法證有效期滿的,要參加延期換證繼續教育和考試。鼓勵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報考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職業資格,在職攻讀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學位。
四、全面加強安全培訓基礎保障能力建設
(十二)完善安全培訓大綱和教材。有關主管部門要定期制定、修訂各類人員安全培訓大綱和考核標准,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發展需要和企業安全生產實際,不斷規范安全培訓內容。鼓勵行業組織、企業及培訓機構編寫針對性、實效性強的實用教材。要分行業組織編寫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應知應會讀本、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庫和製作警示教育片。
(十三)加強安全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承擔安全培訓的機構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專職教師考核合格後上崗制度,保證專職教師定期參加繼續教育,積極組織教師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承擔安全培訓的教師培訓,定期開展教師講課大賽,建立安全培訓師資庫。企業要建立領導幹部上講台制度,選聘一線安全管理、技術人員擔任兼職教師。
(十四)加強安全培訓機構建設。要根據實際需要,科學規劃安全培訓機構建設,控制數量,合理布局。支持大中型企業和欠發達地區建立安全培訓機構,重點建設一批具有模擬、體感、實操特色的示範培訓機構。要加強安全培訓機構管理,定期公布安全培訓機構名單和培訓范圍,接受社會監督。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工會培訓機構等開展安全培訓。
(十五)加強遠程安全培訓。開發國家安全培訓網和有關行業網路學習平台,實現優質資源共享。建立安全培訓視頻課程徵集、遴選、審核制度,建設課程「超市」,推行自主選學。實行網路培訓學時學分制,將學時和學分結果與繼續教育、再培訓掛鉤,與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評先評優掛鉤。利用視頻、電視、手機等拓展遠程培訓形式。
(十六)加強安全培訓管理信息化建設。編制安全培訓信息管理數據標准。開發安全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健全「三項崗位」人員、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持證情況和考試題庫、培訓機構、考試機構、培訓教師等資料庫,實現全國安全培訓數據共享。
五、全面提高安全培訓質量
(十七)強化實際操作培訓。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實訓大綱和考試標准。建立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實訓制度。推動科研和裝備製造企業在安全培訓場所展示新裝備新技術。提高3D、4D、虛擬現實等技術在安全培訓中的應用,組織開發特種作業各工種模擬實訓系統。
(十八)強化現場安全培訓。高危企業要嚴格班前安全培訓制度,有針對性地講述崗位安全生產與應急救援知識、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等,使班前安全培訓成為安全生產第一道防線。要大力推廣「手指口述」等安全確認法,幫助員工通過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確保按規程作業。要加強班組長培訓,提高班組長現場安全管理水平和現場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十九)建立安全培訓示範視頻課程體系。分行業建立「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示範視頻課程體系,上網發布,逐步實現優質培訓資源社會共享。將示範課程作為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建立示範課程跟蹤評價制度,定期評選優質課程,給予榮譽稱號或者適當資助。
(二十)加強安全培訓過程管理和質量評估。建立安全培訓需求調研、培訓策劃、培訓計劃備案、教學管理、培訓效果評估等制度,加強安全培訓全過程管理。制定安全培訓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定期向全社會公布評估結果,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安全培訓機構考評的重要依據。
(二十一)完善安全培訓考試體系。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本行業領域安全培訓考試制度,加強考試機構建設,嚴格教考分離制度。要建立健全安全資格考試題庫,完善國家與地方相結合的題庫應用機制。建立網路考試平台,加快計算機考試點建設,開發實際操作模擬考試系統。加強考試監督,嚴格考試紀律,依法嚴肅處理考試違紀行為。有關主管部門要統一本行業領域一般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式樣,規范考試發證管理。
六、加強安全培訓監督檢查
(二十二)加大安全培訓執法力度。有關主管部門要把安全培訓納入年度執法計劃,作為日常執法的必查內容,定期開展安全培訓專項執法。要規范安全培訓執法程序和方法,將抽查持證情況、抽考職工安全生產應知應會知識作為日常執法的重要方式。要加強對承擔安全培訓的機構管理,深入開展專項治理,促進安全培訓機構健康發展。企業要建立安全培訓自查自考制度,加大「三違」行為處罰力度。
(二十三)嚴肅追究安全培訓責任。對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一律先離崗、培訓持證後再上崗,並依法對企業按規定上限處罰,直至停產整頓和關閉。對存在不按大綱教學、不按題庫考試、教考不分、亂辦班等行為的安全培訓和考試機構,一律依法嚴肅處罰。對各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訓、考試、發證不到位的責任。對因未培訓、假培訓或者未持證上崗人員的直接責任引發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礦長(廠長、經理),實際控制人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十四)建立安全培訓績效考核制度。制定安全培訓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做到定性與定量、內部考核與外部評議相結合。安全培訓績效考核結果要納入安全生產綜合考核內容。每年通報安全培訓績效考核結果。
七、切實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十五)把安全培訓擺上更加突出位置。各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各企業要把安全培訓工作納入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的總體布局。各級安委會要定期研究解決安全培訓突出問題,有關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牽頭抓總,當好參謀,創新實踐,整合資源,示範引領。要經常深入基層、企業開展安全培訓調查研究。要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以及新聞媒體等參與、監督安全培訓工作。
(二十六)保證安全培訓投入。建立以企業投入為主、社會資金積極資助的安全培訓投入機制。要將政府應當承擔的安全培訓經費納入財政保障范圍。企業要在職工培訓經費和安全費用中足額列支安全培訓經費,實施技術改造和項目引進時要專門安排安全培訓資金。研究探索由開展安全生產責任險、建築意外傷害險的保險機構安排一定資金,用於事故預防與安全培訓工作。
(二十七)充分運用典型和媒體推動安全培訓工作。要總結推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加大安全培訓監管力度、企業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培訓機構提高安全培訓質量的典型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工作。要定期公布安全培訓問題企業和問題培訓機構名單。要廣泛宣傳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安全素質,努力形成全社會更加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的氛圍。
各省級安委會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及各有關中央企業要根據本決定製定實施意見,並及時將實施意見和落實情況報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委會
2012年11月21日

4. 如何打牢基層基礎,進一步強化現場安全管理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步伐加快,對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實現既要發展、又要安全的目標,就必須要認清形勢,抓基層、強基礎,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一、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一)安全監管重心在於基層基礎工作。抓安全生產,預防事故發生,首先必須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生產經營環節是發生事故最多的薄弱環節,既是財富和效益的創造者,也是安全隱患的製造者。一個工人安全知識的缺失,一個人的不安全行為,一個崗位的失誤,一個環節處理不好,都可能產生安全上的隱患,如不進行有效治理就可能發生事故。因此,安全監管必須從細節抓起,把重心放在基層,重點夯實安全監管基礎。
(二)安全管理基層基礎不牢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有關資料表明,80%以上的事故都發生在班組,90%都是由於「三違」造成的,特別是因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作業規程而造成事故。分析許多特大、重大事故,其起因也大都是基礎管理混亂、隱患治理不到位所致。在一個隱患大量存在而有缺乏有效監管制度的生產經營場所中,不出問題是偶然的,出問題是必然的。只有抓好基層監管,才能從根本上遏制事故發生。
(三)基層基礎建設直接影響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的落實。俗話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安監隊伍都處在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對大量的生產經營單位,是直接開展安全監管的最主要力量,基層的安全監管最能體現監管的效能,直接關繫到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是否能落實到位。再好的安全生產政策、再嚴格的制度,沒有好的執行者或者沒有執行者,根本就無法落實,就會成為一紙空文,安全生產工作就會面臨重視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局面。因此,加強安監基層基礎建設是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環節,是保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關鍵因素。
二、當前基層基礎建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一)部分地方和企業對安全基層基礎建設重視程度不夠。一些鄉鎮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要,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不到位。一些企業經營者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對安全生產工作停留在應付的層面,安先生產投入不夠,對新進工人培訓不到位,企業安全規章制度上牆卻沒貫彳執行,安全生產停留在牆上,停留在紙上,與實際的生產?營環節脫鉤。
(二)基層監管機朄人員落實不到位。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首先要使基層單位有專人抓安全生產工作,否則安全監管就無從談起。近年來,各地都越來越重視基層基礎建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我省丟提出要落實基層監管人員「1+2」配置。但由於受編制制約,一些地方安全監管人員還?在兼職現象,僅靠地方難以解決編制。
(三)基層安全監管專業人員匱乏。隨著經濟發展,生產分工細化,新工藝新技術快速推廣,安全監管涵蓋范圍越來越廣、專業性越來越強,監管任務重,監管難度大。安全生產監管對象不斷擴大,任務繁重。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員多且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防護措施不到位等現象,給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帶來較大難度。做好安全監管工作,絕不能靠感覺管理、粗放式檢查,既要有一定的生產知識基礎,還要掌握一定的法律政策,既要注重安全檢查方式方法,又要注重監督管理的社會效果,這些對安全監管人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從實踐中看,有許多基層監管人員知識更新跟不上形勢,安全檢查抓不住重點,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不夠。
(四)基層監管人員待遇落實不到位。作為基層安全監管人員,承擔監管任務十分繁重,同時安全問責幾率大,思想壓力大,而待遇卻不高,導致基層安全監管人員思想不穩定,影響工作開展。在一些地方,出現沒人願意到安全監管崗位工作的現象。
三、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幾點建議和思考
(一)更加重視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在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中,出台政策措施向基層基礎工作傾斜。在硬體建設上加大投入,出台基層安監站硬體標准,保障基層辦公所必須的基本條件。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的應用,提升基層監管能力。在人員安排使用上,一方面保持安監隊伍穩定,另一方面關注安全戰線上幹部職工的培養和進步,形成良性的人員流動機制,給基層安監員營造一個較寬松的工作環境,解決基層安監人員後顧之憂,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到安監崗位工作。
(二)加強制度建設,全面規范基層基礎工作。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崗位責任制,用制度約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激勵人。完善工作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約束機制,制定安全監督工作標准、檢查程序、考核獎懲及其配套的相關制度,明確考核內容、細化考核標准、量化考核辦法。加大對安全監管人員績效考評力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監督監管人員獎懲的重要依據。
(三)以能力建設為重點,全面提高基層監管能力。首先嚴把隊伍入口關,使得安全監管人員具備一定的現場管理安全(www.chinatpm.net)、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經驗。對業務能力差、責任心不強等不適合或不勝任安監崗位工作的人員,及時進行調整,確保隊伍的整體素質。其次要加強業務學習。要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人員的培訓和輪訓,切實掌握監管監察和行業管理所必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准、專業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培訓,提高安監人員綜合素質,提高履職能力。通過加強基層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安監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促進工作方式、工作作風的轉變,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業務精通、執法嚴明、充滿活力的新型安全監管隊伍,夯實基層安全工作基礎。
安全生產的源頭在基層,重點在基層,責任在基層,壓力在基層。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是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理的關鍵,只有充分發揮了一線安全監管作用,才能為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保駕護航。

5. 加強機關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主要問題有:

一,部分黨員作風不夠扎實。

理論學習缺乏應有的熱情。對理論學習興趣不濃,主動性不夠,以「忙」為理由漠視學習,甚至把學習當作一種負擔。

二,有些黨員進取精神不強。

有的習慣於按照慣性辦事,滿足於守攤,工作中探索創新意識和能力不強;有的甘當老好人,堅持原則怕丟選票,不想、不願、不敢得罪人,遇到困難躲著走,模範作用平時看不出來;有的大事幹不了,小事不願干,眼高手低,在群眾中威信不高。

三,部分黨員知識更新不足。

部分黨員對知識需求的飢餓感,對本領欠缺的恐慌感,對形勢不適應的危機感不夠強烈,不斷更新知識和提升工作能力的動力減弱,勝任本職工作的本領不夠強。

四,個別黨員領導幹部抓黨建工作不到位。
少數單位黨務工作被放在了次要地位,甚至兼職黨務幹部成了全權代理,組織生活流於形式,對黨員不能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軟,一手重、一手輕的現象。

《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條例》盡管明確了機關黨務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但落實不夠到位;盡管提出了對黨務幹部的培訓要求,但落實力度還比較小。有的專兼職黨務幹部長期得不到充電,對抓黨建工作不熟悉,有的要「翻著本本」做工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黨建工作的質量。

《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由中共中央1998年3月30日印發。為了加強、改進黨和國家機關黨的工作,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機關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

2010年6月4日,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發〔2010〕8號】(以下簡稱《條例》)。這個《條例》是在1998年中央頒布的《條例》基礎上修訂而成的。新修訂的《條例》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的新成果,貫徹了中央對機關黨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近年來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新經驗,是機關黨的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

《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於進一步推進機關黨的建設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重視加強安監幹部網路培訓擴展閱讀:

第十二條 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含不設黨的基層委員會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基本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群眾,支持和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

(二)組織黨員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學習黨的歷史,同時廣泛學習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識,建設學習型黨組織。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四)對黨員進行監督,督促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

(五)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眾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機關建設。

(六)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七)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八)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九)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系,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第十三條 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經常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二)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機關黨員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

(三)協助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四)檢查、處理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

(五)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6. 安監幹部如何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效能

為進一步提高執法監察人員素質,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建設「學習型、服務型、效能型」機關,打造一支規范化、專業化、現代化的執法監察隊伍,縣安監局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做到以下三個方面,為全縣經濟社會跨越發展作出有力的安全保障。
加強理論學習,增強思想認識。該局規定每個星期五為「學習日」,組織全局執法人員學習劉章箭同志在全縣幹部工作作風建設會議上和全縣經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圍繞「如何規范行政行為、促進依法行政」,「如何正確履行職責、提高辦事效率」,「如何遵守工作紀律、切實轉變作風」,開展大討論,每個同志都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寫出書面發言稿,切實領悟貫徹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更高質量的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加強法律學習,增強法律意識。該局開展「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大講堂」活動,分別由各執法科室、監察支隊、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負責人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精讀細學《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礦山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行政復議法》、《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進行輪流解讀詮釋安全生產法律知識、特別針對國家、省、市新出台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局領導班子成員及局全體工作人員參加學習交流。
加強務業學習,提高執法水平。該局執法人員針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相關行業積極開展執法檢查工作,認真學習安全檢查技術標准和操作規范等,仔細學習執法程序、執法文書的填寫、行政處罰的適用等,並結合有關案例加以分析,使執法人員進一步鞏固和理解安全執法知識,使每一位幹部都是執法能手,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

7. 如何加強基層的安全生產監管能力

具體如下:

一、認真學習准確把握政策導向,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不僅是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眼睛,同時也是我們進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標尺,通過這隻眼睛我們可以看到工作的職責所在,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通過這個標尺可以掌握工作的標准,找准工作的著重點。所以要想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認真學習、熟悉掌握安全生產行業法律法規,弄清楚本轄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任務,結合實際,對照目標任務,認真分析研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年初工作計劃,按照工作計劃,扎實有序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

任何工作都不是靠哪一個人的力量能搞好的,都說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就是重於屋山,也不是我們一個人兩個人的力量所能扛動的,有好多同志,事故出來以後,一臉的茫然,極力的推卸責任,可又缺乏依據,最後只有自己去承擔責任。用句俗話說:力也出了,勁也掏了,為什麼會出現令人失望的結果呢?就是因為自己平時沒弄明白應該怎麼做。那麼做好工作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根據本轄區、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和要達到的目標,建立起一套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制度決定行為,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點,有了制度就有了明確、具體的標尺。有了這樣的標尺,既便於衡量,也便於檢查監督,對有關的職責、權利、義務、程序等,或是作質的界定,或是作量的界定,對於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怎樣去做,哪些是哪個單位或哪個崗位的人去做,規定得清清楚楚,使人一目瞭然。所以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建立,是人、設備和環境等安全性的有力保證,可以更好地預防事故的發生,以達到安全生產目的。

三、搞好全程監督管理,把工作落在實處

每個行業都有各自的特點,但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外乎三種形式:事前監督管理、事中監督管理、事後監督管理。事前監督管理是指有關安全生產許可事項的審批,包括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事後監督管理是指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以及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處理有關人員,提出防範措施。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已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事中監督管理是主要的日常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許可證的監督檢查等。因為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是一個永恆的課題,監管的重點在事中,這個過程,是我們發現問題的過程,是我們解決問題的過程,同時也是我們查處問題的過程。所以,我們必須下功夫把工作抓細抓實抓好,使監督檢查經常化、制度化。事中監督管理又包括兩個過程:行為監察和技術監察。在這個監督管理過程中,不論自查,還是復查,都要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在報告單上簽字蓋章,有效地強化單位負責人對本報告情況的責任力度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落實力度。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安全隱患,都要依法處置,記錄備案,限期整改,跟蹤問效,督辦落實,並按照責任制要求,把問題進行上報、分解、轉辦,做到問題不積壓,不棚架、不推諉、不扯皮。對於難點問題,把握其規律和特點,分析研究解決辦法,提出建議,向領導作好匯報,以促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台帳規范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領導組織的成立、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應急組織的成立、安全人員的定期培訓、安全生產例會的召開、安全生產台賬的建立等都是建立長效機制的內容。在這里我重點談一下台帳的建立,台帳是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整體情況的資料記錄,是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個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的內容。

8. 廣東省幹部網路培訓,更換了單位,為什麼再登錄後就顯示:登錄錯誤!該學員已被禁用!

我估計跟你更換了單位有關要不然不好登錄不了還顯示該學員已經被禁用的!可能是被你原來單位那裡取消網路幹部培訓的資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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