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學還未畢業已經是正式員工被聘報稅繼續教育能報嗎
今天告訴大家一個消息,一年一度的繼續教育又開始了!截止發文為止:天津、廣州省直、廣州市、內蒙古、深圳等地區繼續教育已經開始!大家記得參加喲!今天我們整理匯總了繼續教育的信息,希望能幫到大家。
2019年繼續教育正式開始
廣東省財政廳緊急通知:參加2019年會計繼續教育前,必須先做這件事情,一定要記得先注冊申報單位,否則無法進行個人繼續教育!
2018年度及以後年度的培訓記錄登記:
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進行繼續教育學時申報,登錄網址如下:
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
天津繼續教育通知:
天津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址:http://tj.kj2100.com/
深圳繼續教育通知:
深圳市2019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址:
https://a.szfb.gov.cn/system/kjryhome.do
深圳會計需要注意一下
內蒙古會計繼續教育網址:http://www.nmgjxjy.com/templates/kjjxjy/default/index.jsp
個人申報操作說明:
(1)會計人員申報:由「個人入口」進入系統(可點此直接進入)。需要先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個人注冊時必須選擇工作單位,否則無法進行繼續教育申報(特別提示:在個人注冊申報前,個人所在的工作單位必須在此系統上完成注冊審核,否則個人無法選擇工作單位)。繼續教育學時申報有三種途徑,在本網站參加的培訓屬於會計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培訓,個人申報請按照第1種申報途徑操作。
(2)用人單位審核:繼續教育學時需要由會計人員所在的用人單位認定,所以需要用人單位先行完成注冊審核(從「單位入口」進入,可點此直接進入),單位注冊審核通過後,個人才能進行繼續教育學時申報。個人申報後,由用人單位對會計人員的申報進行審核確認。
(1)會計人員申報:由「個人入口」進入系統(可點此直接進入)。需要先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個人注冊時必須選擇工作單位,否則無法進行繼續教育申報(特別提示:在個人注冊申報前,個人所在的工作單位必須在此系統上完成注冊審核,否則個人無法選擇工作單位)。繼續教育學時申報有三種途徑,在本網站參加的培訓屬於會計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培訓,個人申報請按照第1種申報途徑操作。
(2)用人單位審核:繼續教育學時需要由會計人員所在的用人單位認定,所以需要用人單位先行完成注冊審核(從「單位入口」進入,可點此直接進入),單位注冊審核通過後,個人才能進行繼續教育學時申報。個人申報後,由用人單位對會計人員的申報進行審核確認。
廣東省財政廳之前發布的通知:從5月1日開始將不再補登2017(含)之前年度的繼續教育!
2. 去國稅下載網上報稅的系統需要花錢嗎
下載軟體一般不需要花錢的,你要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具體要求,有的是軟體不要錢,但通過VPN撥號是要付費的
3. 國際國稅學校
國際國稅學校是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幹部進修學院,創建於1984年,目前是唯一直屬於國家稅務總局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學院以服務稅收中心工作為宗旨,以系統內黨員領導幹部和中高級公務員培訓為重點,以能力建設為主線,以加強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和教職工隊伍建設為保障,努力為稅收事業發展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2003年,總局將學院職能定位為"稅務系統黨建教育基地、中高級公務員培訓基地、國際稅務培訓基地和稅務培訓教學研究基地";2004年6月增掛"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培訓中心"校牌;2004年10月增掛"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校"校牌;2009年10月,總局命名學院為"全國稅務系統廉政教育示範基地";2009年12月,增掛"中國注冊稅務師培訓基地";2011年12月,總局明確以學校"稅務培訓在線"為基礎,建立"國家稅務總局網路培訓學院";2012年1月,經中編辦批准,學院更名為"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幹部進修學院"。
學校大力建設並已基本形成一支理論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能夠勝任中高層次培訓要求的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校內專兼職教師60多人,大多具有博士、碩士學位,其中高級職稱39人,先後有6名教師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在全國稅務系統聘任兼職教師104人;聘任系統外兼職教授200多人,均為社會知名專家學者。 學校始終將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作為提升教師素質和教學質量的重要支撐,如今教職工出版專著6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千餘篇,完成各級科研課題多項。
學校積極參加國際交流活動。先後有60多名教師分別赴日本、韓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奧地利、法國、義大利、土耳其、匈牙利、阿根廷、台灣等國家和地區進行學術訪問,或到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等國際組織進修培訓。國際財政協會官員、OECD專家和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台灣等國家和地區的財經學界專家多次來校參觀考察或講學。學校已承辦國家稅務總局與OECD合作舉辦的各類國際稅務培訓班50多期,蒙古國稅務官員培訓班3期,總局與UNDP(聯合國開發計劃署)、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SGATAR(亞洲稅收管理與研究組織)、林肯基金會合作舉辦的培訓項目各1期,得到了有關國際組織和專家的一致贊譽。
4. 成都市國家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1.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
2.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
3.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
4.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5.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
6.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作;
7.管理其他行政事務;
8.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9.編輯地方稅志;
10.負責市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市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的會務管理和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
2.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
3.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
4.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
5.承辦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
6.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
7.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范稅務行政審批工作;
8.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
9.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10.承擔執法資格認證有關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處
1.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3.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
4.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管理;
5.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
6.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所得稅處
1.組織實施居民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3.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
4.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
5.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處
1.編制年度稅收計劃;
2.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制度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4.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等相關制度;
5.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納稅服務處
1.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
2.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
3.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
4.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
5.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6.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
7.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1.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
2.研究實施專業化徵收管理和完善稅收征管規程的建議;
3.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
4.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
5.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
7.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准、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財務管理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政府采購等辦法;
2.審核匯編部門預算、決算;
3.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
4.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
5.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佔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
6.管理機關財務工作。
督查內審處
1.根據總局、省局有關制度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擬定、完善相關制度;
2.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辦法,強化執法監督,糾正各類稅收違法行為;
3.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推行稅收執法考核信息系統、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
4.組織實施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評價、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5.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6.牽頭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國稅系統開展的監督和審計工作,協調、督促審計監督決定及有關事項的落實;
7.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人事處
1.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
2.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
3.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
4.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
5.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6.幹部出國出境管理,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7.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教育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2.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3.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
4.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
5.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6.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
7.負責網路學校的日常管理,實施系統內的網路教育;
8.負責穩步推進系統學習型組織建設。
監察室
1.組織落實紀律檢查、執法監督、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
2.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3.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
4.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5.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7.開展本系統黨風、政風、行風工作;
8.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參與受理本系統公務員的控告、申訴和辦理信訪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1、組織實施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免抵調庫計劃;
3、監督檢查出口退(免)稅政策的執行情況。
國際稅務管理處(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1.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
2.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
3.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4.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
5.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
6.組織實施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
5. 開展教育服務,增值稅有優惠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八)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1.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2.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
(2)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3)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
(4)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3.提供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按規定標准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范圍。
6. 教育培訓機構納稅與公司納稅有什麼不同
除了營業稅等基本稅種,教育培訓機構需要繳納的稅費還包括教育費附加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這些稅種是公司納稅所不包含的。
育培訓機構需要繳納的稅費如下:
1、營業稅額:按主營業務收入*5%稅率
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營業稅額*7%稅率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額*3%稅率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額*1%或*2%稅率
(6)國家稅務總局網路培訓學院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
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
第一條規定:
一、學歷教育是指:
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二、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普通學校以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三、免徵營業稅的教育勞務收入按以下規定執行:
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按規定標准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及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超過規定范圍的收入,不屬於免徵營業稅的教育勞務收入,一律按規定征稅。」
第四條規定:「各類學校均應單獨核算免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的,一律照章徵收營業稅。」
第五條規定:「學校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
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職業教育等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62號)的規定:
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第一條(二)項『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普通學校以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修改為『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2)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以及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如果培訓機構不屬於以上情形,按「文化業」稅目繳納3%營業稅及其附加,其次根據您培訓機構性質,屬於公司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屬於個體繳納個人所得稅等。
7.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
(八)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1.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2.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
(2)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3)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
(4)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3.提供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按規定標准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范圍。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
六、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除已規定期限的項目和第五條政策外,其他均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執行。如果試點納稅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經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了營業稅稅收優惠,在剩餘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內,按照本規定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8. 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主要是做什麼的
國家稅務總局信息中心是國家稅務總局直屬事業單位。
目前承內擔的主要任務和容具體職責是:
負責全國稅務系統稅收電子化建設工作,研究制定稅收管理現代化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實施方案,負責全國稅收電子化工程長、短期規劃的制定與具體組織實施負責稅收電子化建設資金安排。
稅務系統計算機、外沒和通信設備的選型及配備等各項工作,建立、管理和維護,全國稅務系統電子計算機網路,負責與有關部門的聯網和信息交換。
制定全國稅務系統各項信息管理制度、標准規范和信息分類編碼,全面指導稅務信息系統的建設工作。
負責軟體開發項目立項工作的管理,制定稅務系統軟體開發與應用計劃。組織稅務系統的軟體開發、推廣應用和技術培訓工作,檢查指導國稅系統軟體應用情況,收集、處理和管理稅務系統的重要信息和技術資料。
負責稅務信息系統利用外資項目的其體組織實施;等
9. 國稅局網路管理員公務員都幹啥
雙重職能國稅局必須配備專職網路管理員,城區徵收分局、農村分局和中心稅務所必須配備兼職網路管理員,並督促其嚴格履行職責。
雙重職能國稅局必須配備專職網路管理員,城區徵收分局、農村分局和中心稅務所必須配備兼職網路管理員,並督促其嚴格履行職責。
1、按照計算機軟、硬體操作規程進行網路操作,按有關規定開關網路並做好網路監控,廣域網用戶要遵守廣域網開關網及收發文件的有關規定,及時准確查閱網路信息,並做好上下級共享數據的發送、接收工作。
2、記錄網路運行情況,進行軟、硬體維護及資料庫管理,排除網路運行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網路暢通。要及時進行新版軟體的安裝、轉換、調試和培訓工作,充分發揮網路功能。
3、必須設置用戶口令及各崗位的訪問許可權,對口令失密的,要及時更新,以防其他用戶非法進行網路操作。
4、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計算機病毒防治的規定,對發送的數據文件事先檢查、清除病毒並進行壓縮打包處理。對接收的數據文件和需安裝使用的外來軟體必須先進行病毒檢測,確認無病毒後方可使用。要經常對網路伺服器和每台工作站進行病毒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止病毒感染和擴散。
5、禁止在網路上安裝、使用與基層稅務工作無關的軟體。
6、要定期對網路上的垃圾數據進行清理,按規定對網路上的資料和數據及時做好備份。
網路管理人員要不斷學習掌握計算機網路新技術,努力研究稅收應用軟體的使用和維護,不斷提高網路管理水平,並定期對計算機操作人員進行輔導。
10.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平台報稅怎麼辦
地稅申報的稅金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1)每月7號前,申報個人所得稅。
(2)每月15號前,申報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3)印花稅,年底時申報一次(全年的)。
(4)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每年4月15號前、10月15號前申報。但是,各地稅務要求不一樣,按照單位主管稅務局要求的期限進行申報。
(5)車船使用稅,每年4月份申報繳納。各地稅務要求也不一樣,按照單位主管稅務局要求的期限進行申報。
(6)如果沒有發生稅金,也要按時進行零申報。
(7)納稅申報方式:網上申報和上門申報。如果網上申報,直接登陸當地地稅局網站,進入納稅申報系統,輸入稅務代碼、密碼後進行申報就行了。如果是上門申報,填寫納稅申報表,報送主管稅務局就行了。
2、國稅申報的稅金主要有:增值稅、所得稅。
(1)每月15號前申報增值稅。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號前申報所得稅。
(3)國稅納稅申報比較復雜,需要安裝網上納稅申報系統,一般國稅都要對申報單位進行培訓的。
抄稅報稅流程:
一、抄稅
[1] 抄稅就是把當月開出的發票全部記入發票IC卡,然後報稅務部門讀入他們的電腦以此做為你們單位計算稅額的依據.一般抄了稅才能報稅的,而且抄過稅後才能開具下個月發票的,就相當於是一個月的開出銷項稅結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