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因素會影響金融產品的定價策略
一、成本:由於成本是影響產品和服務價格的基本因素,所以是定價策略時企業首先考慮的因素,或者說成本確定了價格的最低線,企業在定價策略時一般不會以低於成本價來制定價策略格。
對金融企業而言,成本核算也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完善成本核算體系,才能確定產品的最低價格。當然在提供相同質量金融產品的同時,成本越低,其金融產品的定價策略幅度越大、定價策略自主權越大。
二、市場需求:市場營銷理論認為,產品的最高價格是由市場需求所決定的。當某種金融產品受到客戶追捧的時候,其價格的走勢必然上升,所以金融機構要從客戶潛在需求出發,設計出能夠很好地滿足客戶需求的產品,以幫助產品制定更高價格。
同時,市場需求還受價格彈性這一因素的影響,不同的產品,其價格彈性不同。如果需求量的變動大於價格的變動,那麼產品被認為是富有彈性的,這時低價將有一定效果;反之,如果產品是缺乏彈性的,則意味著需求量的變動小於價格的變動,這從一定層面可以看出消費者對價格的敏感度不高,那麼此時低價並不一定能取得期望中的效果。
三、競爭狀況:客戶在進行消費的時候往往會與企業競爭對手提供的產品質量進行比較,特別是比較價格。所以金融機構在進行定價策略前,應該充分參考競爭對手已有的產品價格信息,積極預測競爭對手在同一產品的未來價格走向,為自己定價策略提供客觀依據。
以上三個因素中,成本決定價策略格的下限,市場需求決定價策略格的上限,而競爭對手的情況是企業定價策略時重點參考的因素。當然金融產品定價策略還受到政策法規的影響。在我國,金融產品的定價策略並非完全自由,政策法規會對產品定價策略進行限制,因此金融企業必須密切關注各項金融政策的出台。
❷ 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的意義
金融監管也被稱作為金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治理水平、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如果監管治理不完善,監管當局的公信力和監管權威將受到影響,難以有效地推動被監管機構改進公司治理,進而會導致道德風險。咱們國家最初的金融監管工作是由央行來執行的。但隨著和國際接軌,要求央行在制定貨幣政策的職能加強,因此央行的監管職能被獨立出來,形成銀監會和保監會。對所有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監督管理。
意義: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金融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後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與此同時,社會中介、行業自律、內部控制、市場約束也具有一定的監管優勢,成為防範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重要防線。從而在金融監管和上述各主體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整合、有機鏈接的機理。從長遠看,金融業合法、穩健的運行機制,不僅在於監管當局的監管,更在於通過監管鏈接,促使社會中介、行業公會、金融機構內部稽核與監管當局的監督管理形成一種默契,變成一種合作。
❸ 我國對金融服務行業影響力的大型的法規和法律制度有哪些 至少三個 要有名字 主管 機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全國人大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全國人大2013年發布;內
3、中華人容民共和國保險法,保監會,全國人大發布,2014年修訂
4、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2015
5、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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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吧,具體看對接哪些行業,注意看政府官網、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的政策法規部分。
❹ 重要法律法規的變動,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屬於什麼風險
那得需要看那些方面的法規變更了,假如國家根據經濟情況和貿易往來重新制定或者是修改相關法律法規,肯定會對市場有一定的影響,因為政策變化,處於不同金融領域的企業或多或少的需要轉變經營方式或者其他方向等。
❺ 關於政治環境對於企業營銷經營的影響
1、國際政治環境對市場營銷的影響是不可逆轉、難於預測、直接的。許多跨國或者進出口企業要在國際政治環境中規避這一影響就要從以下方面分析:企業要按照國際的規定,生產和經營國家允許的行業和產品。同樣企業應尊重東道國的宗教信仰、習俗、文化、民族差異,特別要注意文化禁忌。
2、企業在選擇東道國的時候,應從政治體制、穩定程度、相關的法律政策、戰亂等考慮。同樣政治體制、穩定程度、相關的法律政策、戰亂等也要引起企業選擇東道國。
3、同時尋求當地的合作者, 利用當地的合作者在東道國的關系與影響, 減少各種障礙, 增進企業對東道國社會各方面的了解, 從而減少政治風險; 保持技術上的不可替代性, 迫使東道國在投資, 生產上採取合作的態度; 已在當地籌措資金的方式盡可能的減少來自國外的資金比例; 保持低水平的固定資產投資; 搞好公共關系也是規避營銷的重要方法。
拓展資料
一、簡介
企業營銷戰略是企業市場營銷管理思想的綜合體現,又是企業市場營銷決策的基礎。認為制定正確的企業市場營銷戰略,是研究和制定正確市場營銷決策的出發點。企業營銷戰略的選擇又取決於各個公司的規模和在行業中的地位。在邁克爾.波特的《競爭戰略》中根據各公司在行業中的份額,將其分為領導者、挑戰者、追隨者或利基者。
二、特點
市場領導者掌握了40%的市場份額,該公司擁有整個市場中最大的市場份額,另外的30%市場份額掌握在市場挑戰者手中,而且正在為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而努力。還有20%掌握在市場追隨者手中,他們是在試圖維持眼有的市場份額,並不希望擾亂市場的局面。剩餘的10%被市場利基者控制,這些公司存在於那些大公司所不感興趣的小細分市場。正是因為此企業根據自己在市場中的定位有了企業營銷戰略。
三、領導戰略
市場領導者在整個市場中佔有最大的市場份額,在價格變化,新產品開發,銷售渠道、分銷渠道見著、促銷戰略等方面對行業內其他公司起著領導作用,比如國內的聯想電腦、海爾、紅塔國外的通用汽車、英特爾、沃爾瑪等。作為市場的領導者他們營銷戰略的核心就是保持其原有的領導地位。
❻ 舉例說明政治法律環境對企業營銷活動的影響
市場營銷環境對企來業營銷的重要意義自如下:
1,市場營銷環境對企業營銷帶來雙重影響作用:
2,市場營銷環境是企業營銷活動的資源基礎:
3,企業營銷活動受制於客觀環境因素,必須與所處的營銷環境相適應。但企業在環境面前決不是無能為力、束手無策的,能夠發揮主觀能動性,制定有效的營銷策略去影響環境,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主動,佔領更大的市場。
市場挑戰者在行業中占據第二或是後為次,有能力對市場領導者和其他競爭者採取攻擊行動,希望取得市場領導者地位。其營銷戰略是
(一)確定戰略目標和競爭對手
包括確定戰略目標、選擇競爭對手和分析競爭對手。
(二)選擇挑戰戰略
(三)特定的營銷戰略
❼ 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比如:
一、基本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
1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
16.基金會管理辦法
17.儲蓄管理條例
18.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19.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20.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二、機構與人員管理規則
1.金融機構管理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3.外國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4.在華外資銀行設立分支機構暫行辦法
5.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6.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
7.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辦法
8.城市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管理辦法
9.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
10.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11.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範本)
12.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管理規定
13.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章程(範本)
14.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15.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
16.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17.外資金融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暫行規定
18.《外資金融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19.關於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經營責任人的行政處分規定
20.關於向金融機構投資人股的暫行規定
三、業務經營管理規則
(一)信貸資金管理
1.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貸款通則
3.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
4.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
(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及風險管理
1.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控、監測指標和考核辦法的通知
2.城市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辦法
3.農村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辦法
4.防範和處置金融機構支付鳳險暫行辦法
(三)存款與利率管理
1.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
2.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
3.通知存款管理辦法
4.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
5.制止存款業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於規則
(四)現金管理
1.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規定
(五)會計結算管理
1.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2.票據管理實施辦法
3.支付結算辦法
(六)外匯外債管理
1.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規定
2.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
3.銀行間外匯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4.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
5.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
6.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7.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8.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9.境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10.境外進行項目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七)債券管理
1.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發行管理暫行規定
2.境內機構發行外幣債券管理辦法
(八)內部控制及監督檢查
l.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
2.非現場稽核監督管行規定
3.中國人民銀行現場稽核規程(試行)
(九)信用卡管理
1.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四、其他有關規則
1.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
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監事會暫行規定
3.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
4.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
出處:http://ke..com/view/11004946.htm?fr=aladdin
❽ 舉例說明法律是如何影響商業銀行營銷的
近年來,隨著金融創新的不斷發展和我國法律體系的不斷發展完善,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法律風險管理難度日趨加大,目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商業銀行內控制度可能存在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導致法律風險發生;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不夠完善,不能夠完全覆蓋商業銀行業務涉及領域,尤其是商業銀行的創新業務,商業銀行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容易觸發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一旦發生,將影響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行和發展,增加金融行業的不穩定因素,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加強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完善法律風險管理。
一、法律風險的界定
在研究法律風險管理之前,首先需要明確什麼是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銀行因經營活動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導致風險敞口的可能性,包括操作性法律風險和環境法律風險兩類。這一定義是國際律師聯合會(IBA)法律風險工作組經研究得出的,目前得到了學界的普遍認同。操作性法律風險,是指因銀行自身的操作風險控制體系不充分或者無效,未能對法律問題作出反應而產生的風險。環境法律風險,是指法律本身導致意外的、不利的後果的風險,即法律的頒布、修訂以及廢除,給商業銀行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
二、商業銀行法律風險的特點
法律風險是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重要風險,與其他風險相區別,其特點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法律風險涉及范圍廣泛,它廣泛分布在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二是法律風險具有一定隱蔽性,即商業銀行在辦理具體業務或管理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不都是當時產生法律風險,很大一部分法律風險都是在業務辦理完畢後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時發生的;三是法律風險的產生具有不確定性,並不是所有的法律隱患都會轉化成法律風險,比如,商業銀行違約後及時採取措施糾正或補救,得到另一方的認可或諒解,法律隱患就不會成為法律風險;四是法律風險與聲譽風險緊密相連,一旦發生法律風險,會導致社會廣泛關注,致使商業銀行聲譽、財產受到較大損失,並且影響的持續性較強。
三、商業銀行法律風險管理建議
鑒於法律風險的上述特點,結合我國商業銀行法律風險管理現狀,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完善法律風險管理:
(一)確立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基本架構
由於法律風險涉及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因此,商業銀行的各個機構、部門均應承擔防控與管理法律風險的職責。首先,商業銀行的管理層應充分認識有效防控法律風險的重要性,制定法律風險管控的基本制度,對法律風險防控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和監督檢查。第二,明確法律部門的法律風險主管職能。法律部門集合了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在防控法律風險方面有著較為突出的優勢,因此應明確法律部門主管商業銀行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包括制定法律風險防控的具體制度、制定日常檢查、培訓以及應急機制,參與業務制度的制定及重大事項的決策等。第三,明確其他部門在法律風險管理體系中的職責。由於專業知識、人員配備等方面的限制,法律部門不可能管理到商業銀行整體經營活動的各個層面和環節,商業銀行其他部門也必須真正負起責任,落實法律風險防控方面的各項制度,及時與法律部門及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在日常工作和化解法律風險過程中積極支持和配合法律部門。
(二)完善法律風險管理的內控制度
1、制定系統的法律風險管理制度。目前,關於法律風險管理的內控制度主要分散在商業銀行各項業務制度、風險管理制度之中。這種模式的優點是,可以較為具體的指導員工在從事具體工作同時防範法律風險。但其缺點是,對於法律風險管理沒有明確、系統的職責分工和管理條線,不利於法律風險的全局性、系統性管理。因此,商業銀行可視自身情況考慮制定系統的法律風險管理制度。
2、強化事前、事中、事後流程管理制度及監督檢查制度。法律風險管理內控制度應區分事前、事中和事後,進行流程化管理。在新業務開展之前,應進行充分的研究、論證,確保新業務合法合規;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應對業務涉及的合同等法律文書進行法律審查,嚴格用印管理;在業務辦理完畢之後,應開展針對合同等法律文書管理、實際履行情況的檢查,排查法律風險,對發現法律隱患的,及時採取措施妥善化解。
目前,商業銀行普遍能夠對業務開展的事前和事中進行法律風險管控,但對於法律風險的事後監督檢查尚未引起足夠重視。商業銀行針對合同等法律文書的管理和實際履行情況的專項檢查及對現行制度合法合規性的專項檢查較少,多是在業務主管部門開展的業務檢查中一並對相關法律文書進行檢查。但是,由於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的檢查主要側重點是業務本身是否符合銀行業務制度規定,並且進行檢查的人員不是法律專業人員,對合同等法律文書及現行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隱患並不能及時發現。因此,商業銀行應重視法律部門或法律專業人員參與對合同等法律文書及制度的檢查,從法律專業角度防範和化解法律風險。
3、建立應急機制,及時化解法律風險。法律風險發生後,並不一定最終造成聲譽及財產損失,如果及時、主動地採取妥善措施進行交涉、應對,可大大提升化解風險或降低損失的可能。因此,商業銀行應建立一個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應急機制,即在法律風險發生後,以最短時間報送決策者,決策者與各專業部門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再交由合適的人員處理,爭取在最短時間內開展工作,確保風險不擴大並盡可能縮小,最終實現化解風險或降低損失的目標。應急機制的制定應明確溝通的渠道、牽頭的部門和責任人員,避免溝通不及時或部門之間相互推諉,使商業銀行喪失主動化解法律風險的有利時機。
(三)加強法律培訓,營造法律文化氛圍
商業銀行的任何經營行為都以人為載體開展起來,因此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法律培訓、增強從業人員依法合規意識、在商業銀行內部營造出法律文化氛圍,對商業銀行合法經營、有效防控法律風險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商業銀行應盡快評估本機構從業人員法律知識的整體水平,針對評估結果積極開展循序漸進、形式多樣的法律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法律素質。法律培訓工作要突出重點、著眼基層,緊密結合商業銀行的業務經營活動,將與商業銀行重點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法律培訓的重點內容。
(四)科學配備法律工作人員
法律工作人員是商業銀行法律風險管理的核心力量和專業人員。但是,目前商業銀行的法律工作人員卻普遍不足。在人員緊張、工作量大的情況下,法律工作人員對法律知識和其他專業知識的及時補充、自我提高的速度也較慢,不利於商業銀行對法律風險進行有效管理。因此,商業銀行應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規劃目前所需法律人員的數量,逐步實現法律人員的充足配備。在合理分配工作崗位及工作量的同時,建立科學高效的正向激勵機制,調動法律工作人員主動進行法律風險管理的積極性。此外,商業銀行也應合理制定法律工作人員的年度培訓計劃,加強對法律工作人員專業素質的培養。
❾ 政治環境和法律環境對國際營銷活動的影響
政治環境對企業的影響
政治環境對企業的影響特點是:
直接性。即國家政治環境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經營狀況。
難於預測性。對於企業來說,很難預測國家政治環境的變化趨勢。
不可逆轉性。政治環境因素一旦影響到企業,就會使企業發生十分迅速和明顯的變化,而這一變化企業是駕馭不了的。
[編輯]政治法律環境分析的內容
法律政治環境是影響企業營銷的重要宏觀環境因素,包括政治環境和法律環境。政治環境引導著企業營銷活動的方向,法律環境則為企業規定經營活動的行為准則。政治與法律相互聯系,共同對企業的市場營銷活動產生影響和發揮作用。
政治環境分析
政治環境是指企業市場營銷活動的外部政治形勢。一個國家的政局穩定與否,會給企業營銷活動帶來重大的影響。如果政局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就會給企業營銷造成良好的環境。相反,政局不穩,社會矛盾尖銳,秩序混亂,就會影響經濟發展和市場的穩定。企業在市場營銷中,特別是在對外貿易活動中,一定要考慮東道國政局變動和社會穩定情況可能造成的影響。
政治環境分析主要要分析國內的政治環境和國際的政治環境。
國內的政治環境包括以下一些要素:
政治制度
政黨和政黨制度
政治性團體
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政治氣氛。
國際政治環境主要包括:
國際政治局勢
國際關系
目標國的國內政治環境。
政治環境對企業營銷活動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國家政府所制定的方針政策,如人口政策、能源政策、物價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都會對企業營銷活動帶來影響。例如,國家通過降低利率來刺激消費的增長;通過徵收個人收入所得稅調節消費者收入的差異,從而影響人們的購買:通過增加產品稅,對香煙、酒等商品的增稅來抑制人們的消費需求。
在國際貿易中,不同的國家也會制定一些相應的政策來干預外國企業在本國的營銷活動。主要措施有:
進口限制;
稅收政策;
價格管制;
外匯管制;
國有化政策。
法律環境分析
法律環境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所頒布的各項法規、法令和條例等,它是企業營銷活動的准則,企業只有依法進行各種營銷活動,才能受到國家法律的有效保護。近年來,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需要,我國陸續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企業法》、《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廣告法》、《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條例》等等。企業的營銷管理者必須熟知有關的法律條文,才能保證企業經營的合法性,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企業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環境分析主要要分析的因素有:
法律規范,特別是和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經濟法律法規,如《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合同法》、《專利法》、《商標法》、《稅法》、《企業破產法》等。
國家司法執法機關。在我國主要有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以及各種行政執法機關。與企業關系較為密切的行政執法機關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稅務機關、物價機關、計量管理機關、技術質量管理機關、專利機關、環境保護管理機關、政府審計機關。此外,還有一些臨時性的行政執法機關,如各級政府的財政、稅收、物價檢查組織等。
企業的法律意識。企業的法律意識是法律觀、法律感和法律思想的總稱,是企業對法律制度的認識和評價。企業的法律意識,最終都會物化為一定性質的法律行為,並造成一定的行為後果,從而構成每個企業不得不面對的法律環境。
國際法所規定的國際法律環境和目標國的國內法律環境。
對從事國際營銷活動的企業來說,不僅要遵守本國的法律制度,還要了解和遵守國外的法律制度和有關的國際法規、慣例和准則。例如前一段時間歐洲國家規定禁止銷售不帶安全保護裝置的打火機,無疑限制了中國低價打火機的出口市場。日本政府也曾規定,任何外國公司進入日本市場,必須要找一個日本公司同它合夥,以此來限制外國資本的進入。只有了解掌握了這些國家的有關貿易政策,才能制定有效的營銷對策,在國際營銷中爭取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