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寫民辦教育中心董事會或理事會關於變更學校名稱的申請
找出你的公司章程,找到公司章程里關於企業名稱的條款,依據此條款寫一個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正案上註明:修改章程第幾條關於公司名稱的規定,修正案上有法人代表簽名、詳盡點的股東也簽上,
帶著公司章程復印件
帶上公司變更申請書、委託代理人證明(工商局有提供表格)
帶上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帶上經辦人身份證
去公司原登記機關辦理
❷ 如何申辦民辦培訓機構
申請舉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基本條件
1、舉辦民辦教育機構培訓的社會回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答;
2、舉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所舉辦的民辦教育機構培訓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4、設立民辦教育機構培訓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5、民辦教育機構培訓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❸ 接手了一個教育培訓機構營業執照是做變更還是另起營業執照
我個人建議還是自己單獨注冊教育培訓機構最好,這樣自己的口碑自己的品牌自己慢慢做起來以後發展空間更大。對方轉讓的教育培訓機構肯定是不賺錢虧本甚至口碑很差,繼續用他們的名稱肯定血本無歸。
❹ 民辦培訓機構管理規定
民辦培訓機構應當加強規范管理。
這樣培訓機構才能變得更加的規范。
❺ 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出資人怎麼辦理
攜帶以下資料到工商部門進行變更即可。
《公司法》第7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26條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出資方式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登記附表--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❻ 民辦非企業單位能變更股東嗎
民辦非企業就沒有股東。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個新概念。它是於1996年中央和國務院領導針對以往的民辦事業單位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業單位是國家舉辦的,而民間不應再稱事業單位。
1998年10月,國務院頒布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界定為: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非營利性是民辦非企業單位區別於企業的一個基本特徵。營利與非營利主要應從兩點來區分:
一是看其宗旨和目的。所有的企業,包括服務類型的企業,其宗旨就是通過其經營活動而獲取最大的利潤,營利是一切企業的出發點。
而民辦非企業單位則不同,其宗旨是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通過自身的服務活動,促進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其目的不是為了營利。社會公益性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最大特徵。也正因為如此,國家才會在稅收等方面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實行一些特殊的減免政策。
二是從財務管理和財產分配體制上來區分。企業的盈利可以在成員中分紅,清算後的財產可以在成員中分配,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盈餘和清算後的剩餘財產則只能用於社會公益事業,不得在成員中分配。
❼ 民辦學校法人變更
關於民辦學校民事主體資格變更方法:
各有關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施行前,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登記為合夥、個體形式的民辦學校,具備法人條件的應當變更為法人形式,申請辦理民事主體資格變更。
申請民事主體資格變更,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
(二)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書(格式樣本見附件2);
(三)經業務主管單位核準的民辦學校章程並附董事會、理事會成員名單;
(四)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
(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
(六)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
(七)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
(八)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開辦資金需變更的);
(九)民辦學校移交財產協議書復印件(格式樣本見附件3);
(十)原《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正、副本;
(十一)登記管理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表格一式一份。
申請和辦理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的程序
1、民辦學校在提出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前,應當告知債權人、債務人。債權人、債務人對民辦學校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無異議的,民辦學校方可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2、民辦學校向我局提交申請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的全部材料。
3、我局對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條件的民辦學校,發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並在網上進行公告。
❽ 民辦培訓機構可以登記嗎如何登記
民辦培訓機構可以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雖然國務院至今未出台規定,但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市場准入原則,應當允許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辦理企業登記。在登記中應作如下把握:
1、凡已經領取教育或勞動部門「辦學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告知其向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不得登記為企業。
2、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一般均從事短期的職業技能培訓,不得從事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教育。因此,其經營范圍可以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8491項統一核定為「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也可以按照其所從事培訓的項目具體核定為「外語技能培訓」、「汽車駕駛員培訓」、「電腦技能培訓」等。
3、為了與公益性的教育機構相區別,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的企業名稱中一般不單獨使用「教育」、「學校」作為行業特徵,但可以使用「××教育培訓」、「××學校」,如「外語教育培訓」、「駕駛學校」、「烹飪學校」等作為行業特徵。
❾ 接手一個教育機構,不變更法人會有怎樣風險
那肯定是有風險的。不管對前法人還是對後法人。都存在一樣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