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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職能定位包括市場調節

發布時間:2021-05-15 20:09:59

A. 二、市場經濟下政府經濟職能的基本定位

經濟調節 市場監管 社會管理 公共服務

B.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應如何定位

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是由國家來進行的。宏觀經濟調控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直接宏觀調控,即國家運用行政手段直接協調和控制微觀主體的經濟行為;二是間接宏觀經濟調控,即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手段,通過市場機制,影響和引導企業的經濟行為,以達到宏觀經濟調控的目標。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主要通過指令性計劃和行政手段,對企業直接調控,企業成了政府機構的附屬品。這種宏觀調控方式與市場經濟嚴重背離,必須進行改革和轉變:一是由直接管理為主轉變為以間接管理為主;二是由進行微觀管理轉變為主要進行宏觀管理;三是從搞項目審批、分錢分物轉變為主要利用經濟手段搞好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 從以上的概括,可以清楚地看出,要做到以上提出的轉變,必須首先轉變政府職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各級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有資產所有者,人民政府是社會行政管理者,各級人大和各級人民政府共同構成宏觀經濟調控者。具體說,政府的職能轉變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實現政企分開。也就是政府和企業的職責分開。政府僅僅行使其行政職能,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營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所有企業作為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這是政府職能轉換的關鍵。 第二、分離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由於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直接代表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天然董事會,因此由人大在作為國有資產的管理機構,進行國有資產的基礎性管理工作,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狀況進行監督,制定和執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面具有天然的合法地位,在適當的時候對全民進行公有制企業分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邁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步驟,也是體現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關鍵舉措。 第三、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政府機構進行改革,以適應政企分開的政府國有資產權與宏觀經濟調控權向各級人大逐步轉移的需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政府作為管理者的身份,都無法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市場競爭,將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資產逐步移交各級人大,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是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目標的需要。由於人大在經濟上真正強大以後,人民在選舉過程中也會更加積極參與,更加謹慎投票,使得人大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有力地監督政府行為,因此,強化人大地位的政治經濟改革也是強化社會主義民主的必由之路。

C. 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能有哪些

「人世」首先是政府「人世」,加入WTO最大的挑 戰,最積極的應對就是,政府必須按市場經濟的要 求,順利實現職能轉變,特別是經濟職能的轉變。 一、政府經濟職能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突出 表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不適應表現比較突 出,這是因為我們的政府體制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 形成的,其基本架構是適應於高度 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需要的,雖然 經過改革,情況有較大變化,但在很 多方面還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 特別是不適應「人世」後進一步開放 和經濟市場化的要求。一是現行體 制結構仍不能完全適應經濟市場化 的要求,機構重疊,職能交叉,管理 層次過多,政出多門的現象仍然存 在,機構運行缺乏應有的效率。二 是政府職能沒有根本轉變,不少政 府部門還習慣於干預企業的經濟活 動,行政管制過多,審批制還在經濟 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社會主義市 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宏觀管理是 必要的,但在現實經濟運作過程中, 存在的是政府對市場的過度替代, 一些應該由市場起作用的仍由政府 包辦,而一些應該由政府管理的卻 沒有真正管起來。三是政府行為不 規范,一方面表現為一些政府行政 方式仍然沒有擺脫靠「紅頭文件」、 靠內部運轉這樣的運作模式;另一 方面是行政壟斷色彩仍然存在,主 要是通過制定具有強制力的行政規 章、行業規章、地方性規章、決定等 來維護壟斷利益,使公平競爭難以 實現。顯然,這些都是不符合市場 規則要求的,很難適應經濟全球化 和發展市場經濟的需要。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經濟 職能的定位 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和「十五」 計劃綱要強調指出,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 求,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方 式。如何轉變 關鍵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要定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是監管市場運行,維護市場程序,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在宏觀經濟發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劃槳,鼓勵和調動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劃槳的積極性,掌好舵,不劃槳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 1.加強宏觀經濟的調控和管理。市場經濟中無 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其經濟貿易發展的事 實證明,政府從未放棄過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和管理, 並且,當今世界也根本不存在沒有國家調控的「自由」的市場經濟。中國作為有自己特殊國情的國家, 更需要有強有力的宏觀調控。這是因為:其一,中國 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所追求的政治、經濟目標與市 場客觀上存在不一致性。在以西方 發達國家主導的經濟全球化的背景 下的市場經濟,中國政府加強對本 國經濟的管理,是維護國家經濟主 權,確保國家經濟安全,保護繁榮的 重要措施。其二,我國是世界上最大 的發展中國家,WTO對發展中國家 實施的包括可以對某些產業、部門 實施適當保護措施等優惠安排,需 要政府在引導、協調本國經濟發展 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其三,我國社會 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了我國 的經濟發展不可能走完全靠市場自 發作用於國民經濟發展方向和結構 的老路,特別是在我國外部環境被 發達國家資本壟斷,內部市場發育 和競爭尚不充分的情況下,如果單 純依靠市場機制來調節國民經濟, 必然受制於國際資本壟斷下的國際 分配格局,延緩國內經濟結構調整 進程。其四,還必須看到,在經濟全 球化進程中可能出現的經濟滲透、 貿易戰、關稅戰、附有條件的經濟援 助等,都會對國家的經濟安全帶來 沖擊。因此,必須通過政府引導國民 經濟的發展方向,選擇有效的經濟 發展戰略,才能達到充分利用世界 資源,減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盲目 性,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目的。當然,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政府宏觀調 控決非是過去那種大包大攬、事無 巨細、無所不管的計劃控制,而是依 靠合乎市場規律的更高層次、更有 力的調控體系來實現。 2.制定市場規則,糾正市場失靈。市場經濟主 張公平貿易和競爭,要求市場交易和市場管理規則 必須一致、公平、透明、穩定。我國要實現這一目標, 除了依靠政府的強制力外,沒有任何組織任何辦法 可以替代。正如弗里德曼所言,「政府的必要性在於: 它是競爭規則的制定者,又是解釋和強制執行這些 已被決定的規則的裁判者。」在市場經濟框架下,社 會賈源的配置,將主要通過市場價格機制的導向作 用采實現。但由於壟斷現象的不可避免等多種外部 效應的存在,市場價格機制又可能出現不能正確反 應成本和收益,市場信號不準或失真,市場調節也可 能出現失靈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能因市 場失靈產生的錯誤導向導致經營、投資失誤:市場供 給者或需求者也可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壞契約關 系和市場規則,引起市場失靈。對這些市場失靈,必 須而且只有依靠政府幹預和管理才得到糾正。因此,政府必須通過自己行政權威的發揮和經濟職能 的履行,制定各種法規和市場規則,規制一切市場主 體與市場行為,維護市場契約關系和市場秩序,努力 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 3.組織生產公共產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 著經濟的發展,企業和人民群眾會對公共產品,如, 道路、機場、水電等基礎設施及其它公共事業、公益 事業、保障體系提出更高的需求。但是,由於公共產 品投資成本大,建設時間長,收益回報周期長,有些 甚至沒有直接收益,普通企業及社會投資者一般不 願參與,依靠市場調節很難達到供給與箝求的平衡, 需要政府通過財政、金融、產業政府等政府行為和公 共政府手段支持或補貼公共項目建設,尤其是對以 全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的項目,政府應責無旁貸全 面參與或直接經營;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共項目,政 府應在定價、市場准人等方面適當予以干預和監督, 保證其為社會提供更好的服務。 4.營造統一開放的市場環境,保護公平競爭。 市場經濟要求在統一的市場基礎上實施對外經貿政 策,倡導進人市場的企業一視同仁,公平交易,公平 競爭。要創造統一、開放、有序、公平的市場環境,政 府擔負著十分重要的責任。美國學者奧肯說過,「市 場的運行事實上,日常生活亦是—依賴於政治制度 的各種強制性權力。國家運用這些權力,建立並保 障市場上的權力,直接提供某些基礎的服務,並間接 地創造出信任、理解和有安全保障的環境,這對企業 日常生活是生命攸關的。」(阿瑟·奧肯:《平等與效 率—重大的選擇),華夏出版社,第29頁)政府要通 過加強市場的建設和制度管理,把對內開放和對外 開放結合起來,打破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狹小、分割 和封閉的障礙,使市場主體獲得法律上和經濟負擔 上的平等地位,都能機會均等地在市場上取得生產 要素,並努力推動一切經濟活動都進入全國乃至全 世界的大市場中去,促使國內市場在統一的基礎上 與國際市場融為一體。 三、轉變政府經濟職能的途徑 盡管從理論上分析市場經濟對政府經濟職能轉 變提出了具有強制性的明確要求,但並不僅僅停留 在組織內部簡單的職能分解和權力收放上,更重要 的是要具體整合、調整政府的行政權力,依據社會發 展的需要,探討職能的轉移和輸出,收縮或增加,從 整體上建立能夠滿足當前和未來需要的職能體系。 1、強化政府宏觀經濟管理職能。 對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不要政府的干預和 宏觀調控,歷來存在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種是以亞 當·斯密的自由放任論為基礎,後經米塞斯·哈耶 克加以發展,再由弗里德曼的貨幣主義加以充實的 市場自由主義論;第二種是凱恩斯主義的政府幹預 論。兩種觀點都是針對當時的經濟困境,並都在一定 歷史條件下發揮過積極的作用。對於我國的實際情 況,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樣,作為一個正處於市場化 進程初期的體制轉型國家,要經受住市場經濟和融 人國際經濟的考驗,離不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的幫 助。鄧小平曾指出:「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比較,它的 優越性就在於能做到全國一盤棋,集中力量,保證重 點。」(《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16頁)因此,中國政府應該是強勢政府,必須具有 較強的宏觀管理能力。具體講要發揮好如下三種職 能:一是戰略引導職能,即政府圍繞國民經濟總量平 衡和國民經濟整體素質的提高,制定和實施以中長 期發展戰略為主的指導性計劃體系,引導國民經濟 的發展方向,依靠產業政策引導和調控產業發展方 向和調整產業目標,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推動經濟 社會協調、健康發展。二是平衡協調職能,即一方面 通過適時調整宏觀財政和貨幣政策,保障社會總需 求和總供給的平衡,防止經濟大起大落,克服高通貨 膨脹和高失業率;另一方面,針對我國地域遼闊、人 口眾多、地區間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採取諸如轉移支 付等政策,支持幫助落後地區經濟發展,逐步縮小區 域差距,依靠收入分配和稅收政策調節國民收入分 配,在保證效率的前提下兼顧公平。三是保護職能, 即通過合理政策引導,幫助企業規避市場風險,努力 實現本國利益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最大化;按 國際慣例加大對生產者、消費者的保護,對農業產業 給予扶持,保護知識產權,查處假冒偽劣,維護市場 秩序,保護公平競爭等。 2、弱化政府微觀經濟職能。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經營 者、所有者,政府的多重角色,決定了政府是無所不 包、無所不幹的全能型政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的確立,改變了政府權力支配社會的格局,使市場成 為資源配置的主體,要求政府微觀管理從經濟生活 中退出。但由於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和局部利益的驅 動,目前這種退出並未完全到位。對此,若不加緊解 決,將可能成為提高經濟市場化程度的巨大阻礙,因此,進一步弱化政府微觀經濟管理職能已是當務之 急。一方面弱化政府對資源的控制職能,從根本上 改變由政府統一計劃、配置人財物的權力模式,將這 種職能切實交還給市場。對於政府在微觀經濟中的 中的一些審批權、管理權、制約權也應取消,使政府經濟 權力從無限變為有限。另一方面,弱化政府對微觀 的經濟的干預職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在市 薴的失靈的領域,政府幹預才是合理的。轉變政府 直接參與微觀經濟活動的做法,還企業以自主經營 權,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企業成為獨立的 市場主體,自主依據市場信息進行自我調整。 3、分化部分政府經濟職能。要以充分調動和 發揮中央、地方兩個積極性為指導思想,在維護中央 權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尋找兼顧中 央和地方利益的平衡點,進一步明確中央政府與地 方政府各自的職責許可權,推進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 關系規范化、法制化,使地方政府分權與中央政府集 權達到動態統一和平衡。 4、轉化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為社會管理職能。 國家和社會的分化是現代社會發展的顯著趨 勢,從社會學角度觀察,中國與發達國家最大的差異 是,中國政府與社會個體(個人、家庭、社會組織和企 業)之間缺少一個寬厚的中間層,或者說缺少一個社 會自我管理層。在一些發達國家,不但構築了這個中 間層,而且越來越完善。其個體如果在社會活動中遇到困難,首先想到的是找社會自我解決,而不是直接 找政府部門。這樣一種成熟完善的社會自治組織系 統是實現「小政府」的客觀社會基礎。中國目前的現 實狀況是,政府對社會事務什麼都管,社會個體的什 么事情都來找政府辦,政府成為唯一的治理者。但事 實上,由於現代社會的復雜性、多元性和動態性,無 論政府的主觀願望多麼好,都會受到自由治理能力 的限制,不可能把社會所有的事都管好。鄧小平同志 曾深刻指出:「我們的各級領導機關,都管了很多不 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規 章,放在下面,放在企業、事業、社會單位,讓他們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處理,本來可以很好辦,但是統 統拿到黨政領導機關、拿到中央部門來,就很難辦。

D. 十六大堆我國政府職能的定位是什麼

黨的十六大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的政府職能定位有一段表述,即「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1、經濟調節職能,是政府對經濟的調整和節支管理職能。
政府通過制定規劃、政策指導、信息發布以及規范市場准入,主要運用財政、稅收、價格、貨幣、收入分配等經手段和法律手段並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和調控經濟運行,對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進行總量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優化,統籌城鄉、區域、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等各個方面,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經濟調節的重點:
一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調解。固定資產投資嚴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堅決遏制部分行業和地區盲目投資、低水平建設。完善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健全行業信息發布制度,引導社會投資方向;嚴格市場准入,不合標準的不能開工,在建的要進行清理;嚴格用地管理,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准入標準的建設項目不予批准用地;強化信貸審批和監督,嚴格稅制,堅決禁止和糾正擅自出台稅收優惠政策。
二是能源、重要原材料和運輸的供求矛盾調解。一方面,根據經濟發展和市場需求調整煤炭、電力、油品生產,協調運輸,促進供需銜接;另一方面,堅持增產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優先位置,緩解能源、資源環境壓力,建設資源節約型企業。
三是投資與消費的關系調節。不斷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提高居民購買力水平,拉動內需;調節收入分配,提高農民收入和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費能力;完善消費政策,發展信貸消費,改善消費環境;擴大服務消費領域,改善供給結構;引導消費,形成良好消費預期,增加即期消費。經濟調節的目的,是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2、市場監管職能,是政府部門依法對市場主體及其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的職能。政府要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以打破條塊分割、地區封鎖,使商品和生產要素在不同行業、部門、地區之間自由流動並按照統一的規制、制度進行組織和運行。消除市場壟斷、貿易壁壘和歧視措施,使市場主體在公正、公開、公平的環境下根據合理的價格信號獲取資源、做出投資決策和進行交易,政府要負責有關市場的立法、執法和必要的行政規制,建立市場運行的基本規則。
3、社會管理職能,是政府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政府通過制定社會政策和法規,依法管理和規范社會組織、社會事務,協調社會矛盾,調節收入分配,保證社會公正,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保護和治理生態環境。建立健全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提高政府應對公共危機的能力。協調社會的各種矛盾,協調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保證社會的公平與公正,嚴肅處理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做好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發展,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發揮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作用。維護社會未定,搞好治安,嚴打犯罪,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4、公共服務職能,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包括加強城鄉公共社設建設,發展社會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為社會公眾生活和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提供保障和創造條件。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是政府公共服務的兩項重要職能。政府要制定完善的就業政策,確定從上到下層層的就業再就業目標責任制。建立統一、規范的勞動力市場,統籌城鄉就業。

E. 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地方政府的職能定位

在現階段,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特別是深化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合理定位地方政府職能,是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和需要,更是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當前我國經濟轉軌的新時期,政府的作用與市場經濟發展比較完善的國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區別。應當看到,我國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涉及的問題很多,也比較復雜,從培養和維護有效率的市場的角度來看,當前地方政府的職能,其應著力轉變的重點,主要應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從傳統管理思維向現代管理思維轉變

在過去傳統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地方政府充當"全能政府",在這種全能化模式下,地方政府在對經濟和社會的超強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現出優越性,對保證集中社會資源辦大事,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行政體制的改革,實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但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確,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許多應該管的事,又沒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是轉變政府的管理思維,政府必須從"全能型"轉向"有限型",從政府主導型經濟向市場主導型經濟轉變,從管制思維向服務思維轉變,並從社會服務的控制者轉變成為社會服務的提供者,以適應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WTO發展的客觀需要。

(二)從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經過26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雖然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但是過去那種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點還非常明顯。這種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後的發展要求。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趨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行為都必須用明確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在政府行為規范的眾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應當從行政控制型體制向依法行政型體制轉變,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上來,實施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著力推動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與此同時,政府應該實施公正嚴明的立法和執法,規范社會各種角色活動的行為,懲治一切違法違紀行為。因此,轉變政府職能必須徹底拋棄過去傳統的人治思想,加強法治意識,樹立法制觀念,真正從傳統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現代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三)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

由於"十年文革",我國的社會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調整產業結構,一些地方政府為追求業績,"以GDP為中心",注重經濟規模和效益,忽視了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導致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貫徹和樹立科學發展觀,地方政府必須樹立協調理念,必須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對國民經濟各部門、不同產業、不同區域經濟、積累和消費、分配關系、微觀經濟行為等的協調,促進社會和經濟協調平衡發展。另一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崗失業、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政府能否在經濟的持續增長中有效地發揮作用,關鍵看能否妥善解決失業問題、收入分配問題、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好,社會各個方面利益關系不斷得到有效地協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能得以實現,經濟發展就有了可靠的社會環境;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不好,社會的和諧和經濟的增長就會有困難。因此,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的轉變,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

(四)從封閉型的行政體制向公開型的行政體制轉變

我國2003年發生的SARS危機告訴人們,在一個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中,政府對公共事件的瞞報、謊報、誤報,比任何行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都要大。從我國2003 年發生的SARS危機的教訓可以表明,由於疫情初期某些地方政府對疫情信息的不公開,以及有的政府部門中的某些官員的不負責任,造成了疫情的大面積擴散傳播,對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安全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政府必須接受這個慘痛的教訓,徹底從傳統的封閉型行政體制向現代的公開型行政體制轉變,以人民的利益為首任,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公開、信息公開,以適應現代社會開放型發展的客觀需要。

(五)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已經從以農業為主轉變為以製造業、服務業為主,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向"後現代化"轉型的挑戰。正確處理好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相互關系,將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應當去管的事情,堅定不移地交給市場主體和市場的中介組織去做,政府應當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地方政府的主要職能職責,應當放在加大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上;放在規范財產關系、信用關系和契約關繫上;放在為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生活的公平與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服務體系等方面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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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政府職能的與市場的關系

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可以用一個概念來概括。西方有句諺語:屬於上帝的,讓上帝去管,屬於愷撒的,應該讓愷撒來管。這是市場經濟中很高的一個原則,甚至可以說是至高無上的原則。如果把這句話套用在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裡,我們可以說,屬於政府的由政府來管,屬於市場的由市場來管,這個是市場經濟的至高無上的原則。如果這個原則不遵守,政府伸手管得過多,資源分配、價格確定,這樣的一些東西都由政府來插手,那麼我們實際上就是一種管制經濟,並不是一個真正的市場經濟 。
在資源配置方面,應該是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從這個角度來看,應該說,市場代表著私權,而政府代表的是公權。私權和公權的問題,實際上就是一個權利和權力之間的關系 。
過去,政府過多關心市場自由的法制,也就是剛才講的資源分配、價格定製,都是由各級政府來管,因為這里有利益關系;而對於市場秩序的法律卻恰恰不太關心,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
在我們國家,如何解決好市場和政府之間的關系?應該大力發揚契約精神 。第一個方面就是平等精神,實際上就是我們所講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和規則平等這三個平等機制。第二個就是自由精神。所謂自由精神,實際上就是利益關系,因為市場離不開利益關系,而利益關系主要是兩個方面 ,一個是資源分配,一個是價格規定。這是企業作為市場參與者的最關鍵的權利,這些權利如果它們自己不掌握,完全由政府來安排,那就失去了自由的含義 。第三個就是協商的精神 。協商精神應該是契約精神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合同也好、契約也好,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協商取得的結果,這實際上就是民主協商的機制 。第四個就是誠實信用的精神,或者叫誠信 。這是市場精神裡面一個很核心的價值觀念,就是說當事人之間既然定了合同,就有義務去嚴格遵守,而且應當把違反契約的誠實信用的精神看作是市場的最大的一個恥辱,或者是一個對市場最大的破壞 。
政府產生存生的根本職能:
根據人生三階段做好三個公平游戲規則
第一:為每個人在未成年階段都提供一個讓每個人變成他自已更具有勞動創造力的自由人的公平高效的養教環境。這是一個讓每個人獲取生存能力的基礎規則。(起點公平)
第二:為每個人在成年自由生存階段都提供一個保護人身、生命、自由、健康與勞動成果財產不受社會其他成員侵犯的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這是一個的正面保護每個人人權私有財產規則。(過程公平)
第三: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在每個人死時替這個世界收回一切遺產再通過市場再拍賣,讓這個世界的一切資源再自由流通於社會各成員之間的公平單一稅收職能。這是一個反面激勵人們在存活中不要過度自私的公有制資源再配置規則。(結果公平)
只要人類社會政府做好他有限的建立在人生過程共性基礎上的三大公平游戲規則就行了(如果過需要的話就是再建立一個不是人餓死、凍死街頭的最低保障體系就行了);其餘的事就讓人們各行其是,自由生存吧!其結果自由市場會將一切都配置的最為有效,不但會是每一個人都能生存的最好,同時還將最有效的促進人類社會一切總福利的穩定持續增長。
這樣政府這個人類未來理想社會的股份制公司才能賺到他在經營人類發展中所賺取的利潤——在保持總物價穩定的前提下發行與社會總福利增長相適應的貨幣量去繼續做好他的三大公平游戲規則。選自杜書敏《政府市場發展論》
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既是關繫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能否順利發展的重大問題,也是轉型期我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任務。
在政府與市場問題上,迄今有兩種極端的理念和實踐:一個是市場機制無法將社會資源予以有效配置,結果導致市場失靈;另一個政府作用於市場的活動或干預措施缺乏效率,結果導致政府失靈。在傳統上,人們列舉的市場失靈清單包括:
1、公共產品的提供;
2、市場經濟中的壟斷;
3、市場經濟的外部性。這些方面經驗使當代各國政府都努力尋求政府職能的恰當定位,既避免市場壟斷和市場失靈,也避免政府壟斷和政府失靈。一般而論,政府的職能定位可以概括為:彌補市場不足,促進社會公平。
我國從1978年改革開放開始,進入具有歷史意義的社會轉型期。市場經濟體製取代計劃經濟體制並日趨完善,政府職能也開始轉變。但由於行政理念的轉變、宏觀經濟體制轉型以及政府自身能力的提高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因此我國政府在政府與市場關系問題上存在典型的政府職能「越位」、「錯位」、「缺位」現象,亟待克服。

G. 政府應該具有的五大職能不包括 a,宏觀調控;b,市場監督;c,軍事支持;d,保護環境

c,五項職能: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保護環境

H. 在現代城市管理中,城市政府的職能定位

在現代城市管理中,城市政府的職能定位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量工作在縣(市)政府,因此對縣(市)政府職能的准確定位是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保證。以往我國縣級政府的職能定位,歷史地建立在了計劃經濟基礎之上。計劃經濟客觀地要求計劃的制定要具有周全性,在落實過程中,為了保證計劃得到全面執行,政府必須要事無巨細、全麵包攬,對經濟社會事務進行直接指揮和管理,這樣縣級政府成了無所不能、無所不管、無所不包的全能政府。現在我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大背景下,開展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因此,我們有必要對縣(市)政府的職能定位重新認識。
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縣(市)政府轉變職能
政府職能的定位問題是一個與政府現象同樣久遠和復雜的問題,自有政府以來,這始終是關於政府的基本問題之一。當今,在世界范圍內,政府的職能問題愈來愈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世界銀行在《1997年世界發展報告:變革世界中的政府》中指出:「在世界各地,政府正成為人們注目的中心。全球經濟具有深遠意義的發展,使我們再次思考政府的一些基本問題:它的作用應該是什麼、它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以及如何最好地做這些事情。」"!黨的十六大已經明確提出,政府職能包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四個方
面,十六屆四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又進一步強調政府職能應重點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並提出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中介機構分開,積極培育有限政府、服務政府、法制政府的目標,為政府職能的定位指明了大方向。
中國社會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這一時期重要而艱巨的歷史任務。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其實質就是全面推進農村社會的現代化,關鍵是要加快構建新的農村生產、生活和社會管理方式。這一建設任務涉及的范圍極廣,觸及到我國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行政等各個方面,這必將制約政府對社會的公共管理,並提出相應的要求。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經濟發展採取了「調整、改革、整頓、提高」政策,國家對農業農村採取了一些扶持政策,如提高農產品的價格,鼓勵引導鄉鎮企業發展等,在宏觀戰略上較好地支持了農業與農村經濟的發展。但對農業與農村經濟的發展依然沒有統籌全局的總體戰略。20世紀90年代至今,是我國經濟結構逐步好轉、產業向高級化發展,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但農村的發展卻無法令人滿意。城鄉之間存在著極為明顯的巨大的反差,並且已經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因此,我們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的過程中,提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個糾正性發展戰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任務是黨中央根據我國總體上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發展階段後,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大局著眼提出的一項長期歷史任務。要完成這一歷史任務,對於已經習慣於將職能定位和大部分精力投入到縣域工業化發展和城鎮化發展中的縣(市)政府來講,無疑面臨著極大挑戰。作為一個農業大國的中國,要徹底改變廣大農村落後的生產力和生產生活條件,實現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現代化,不可能是一蹴而就。這需要縣(市)政府按照市場經濟規律來運籌、規劃、領導農村經濟建設,組織農民發展生產,改善生活。因此,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客觀地要求縣(市)政府必須以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為中心,圍繞市場經濟這一體制來轉變政府職能。
從地方政府職能的最基本特徵方面著眼,政府管理要從原來以城鎮為重點進行的滿足社會公共需求,不斷給企業、居民、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轉移到統籌城鄉發展,使得農村社會發展與城鎮社區發展並重,在一定程度上政府管理和公共政策還要向農村傾斜。在農村社會綜合發展過程中,縣(市)政府職能應定位到統籌、調控、引導、規劃、服務上。要統籌本縣域內城鄉發展、農村經濟結構以及農村社會的發展,加強縣域內宏觀調控能力,創建良好的區域創新環境,通過合法的行政干預手段,為新農村建設提供良好的人才、政策環境,積極培育農村各種專業技術協會、積極培育農業中間性服務機構或中介組織。
從地方政府運行的角度來看,縣(市)政府職能調整和重新定位,就是縣(市)政府一定要把市場能夠解決的問題放心交給市場去解決。要通過著力培養市場、規范市場運行機制,逐步放鬆行政性管制,打破行政性壟斷,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要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教會農民群眾在市場經濟「海洋」里暢游。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還能夠避免機構重置、職能交叉。在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作用的領域,縣(市)政府要增加和強化新的職
能,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經濟社會運行的監控,完善農村社會保障、提供農業經濟發展的信息服務等。縣(市)政府掌握著農民群眾所缺乏的資源,在新農村建設中其職能就是使資源有效化,並且在信息、技術和資金等方面提供可靠優質的服務和保障,滿足農民的實際需求。
二、目前縣(市)政府職能定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當前履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縣(市)政府承擔職責的現實情況看,縣(市)政府在其職能定位上普遍存在著一些問題。歸結起來主要有:一是認識上存在偏差,對縣(市)政府在新時期職能轉換的必然性、重要性認識不足;二是縣(市)政府在職能設定與履行過程中,
還存在著「缺位」、「錯位」和「越位」現象;三是縣(市)政府與農業市場、農業企業以及農村社會的關系還未能真正理順。特別是「缺位」現象的存在,嚴重地弱化了縣(市)政府職能的履行與發揮。
縣(市)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存在的缺位現象主要表現在:第一,在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存在缺位。以往縣(市)政府在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注重並加強了城鎮的公共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就包括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的發展,也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是「水、路、電、氣」四件大事,而在這一方面,即使到目前仍有許多縣(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是缺位的。形成了新農村建設中的薄弱環節。
僅以農村飲水為例,據統計我國農村還有3億多人喝不上干凈水,其中8000萬人還在飲用高氟、高砷和苦鹹水。第二,在農村社會整體發展資金投入方面的缺位。許多縣(市)政府認為自身財政緊張,無法為農村建設和發展投入資金。並且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很多方面,都是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應該由國家(主要是中央和省級)財政來提供。在這種思想的主導下,使得中央「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在一定程度上變成了一句口號。第三,新農村建設中「試點」內越位和試點外的嚴重缺位。搞好試點、樹立典型、積累經驗、完善政策、以點帶面,本來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一個很好的也很重要的工作方法。但目前有些縣(市)在抓典型的工作過程中,人為地壘大戶、集中資源搞試點,樹立典型,以應付上級檢查,並以此為「政績」給自己臉上貼金。而對於全縣域內的大多農村來講,縣(市)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則表現出不聞不問、不 管不顧的嚴重缺位狀況。
縣(市)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存在著錯位現象,如管理與服務的錯位問題。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現代政府在管理社會經濟活動中,應採用市場經濟的新辦法來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突出強調政府要作為服務者的角色來管理經濟社會事務。而在新農村建設中,一些縣(市)政府基本上還沒有學會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方法去管理農村的經濟和社會事務,在一些問題上仍然靠拍腦袋決策,靠開會發公文、靠號召部署工作,靠檢查推進落實。縣(市)政府在新農村建設進程中履行職能還存在越位現象,在新農村建設中政府應該發揮主導作用。但是由於受傳統官本位思想觀念的影響,縣(市)政府習慣於自上而下的工作方法,主導作用的發揮在具體實踐過程中變成了家長式的管理模式。把主導作用變成了去替農民「作主」,或者直接就「作了農民的主」,農民只剩下聽從命令和按部就班地完成上級任務的份兒。
設上來,政府就要做農村發展的啟動者、支持者、組織者、激勵者和實施保證者。根據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任務要求,要充分發揮縣(市)政府對新農村建設的主抓作用,縣(市)政府的一般職能的界定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
第一,縣(市)政府要統籌城鄉發展。一是要全面統籌縣域內經濟社會發展。縣(市)政府要對支撐縣域經濟發展的主要產業的布局和結構、發展方向、發展速度、資源開發、技術改造等一系列重大問題進行統籌規劃,制定出符合本縣實際的、具有特色的戰略。二是要協調與平衡縣域經濟的運行,健全市場監督與管理機制。要協調縣域內各鄉鎮、各部門、各產業以及重點企業之間的發展計劃和經濟關系,平衡縣域經濟的發展方向、規模和速度。既要確保縣域內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又要堅決地實施工業反哺農業、城鎮帶動鄉村的發展戰略。第二,縣(市)政府主體作用的發揮。縣(市)政府要成為縣域內調控主體和制度變革的主體。我國各縣(市)的資源條件、社會和經濟特點具有較大差異,各縣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發育程度極不平衡,縣以上
第三,縣(市)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職能。首先縣(市)政府應扮演制定社會政策的角色。縣(市)政府通過制定社會政策,來確保縣域內城鄉、工農以及「三農」等農村社會問題的解決。其次縣(市)政府應扮演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角色。政府通過發展社會公共事業,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為社會生產力發展和農民生活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條件。再次縣(市)政府應扮演社會服務的角色。縣(市)政府要強化對農村市場主體的服務,既要服務好闖市場的農戶和農民,又要做好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移工作,還要服務好各種涉農的中介機構和組織。

I. 政府職能的定位

我國政府的職能定位和管理模式形成於計劃經濟時期,雖經過多次改革,發生了很大轉變,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求,以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核心職能的有限政府模式還沒有完全確立。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緊緊抓住政府職能定位這個核心。

一.政府職能定位的相關理論

(1)有效的政府是一個能夠治理並且善於治理的政府

在市場條件下,政府的職能是兩個方面:糾正市場失靈和超越市場、引導市場。一般地講,對於市場經濟自身運用的相當完善的地方,政府無須干預。在這些方面,政府的職能有限,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就無事可做了。恰恰相反,政府的作用在市場條件下是相當重要的。首先,政府的作用是糾正市場的固有缺陷。市場有其自身無法克服的弱點和消極方面。為了彌補市場的這些缺陷,政府就需要擔負起相應的經濟職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經濟的消極面。其次,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場、引導市場。政府幹預市場不僅僅是為了糾正市場缺陷,更重要的是超越市場。超越市場就是要求政府能夠站在市場之上,控制市場的總體運行,防止其自發發展造成的危害。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縮小政府的規模,減少開支,提高效率。因此,有效的政府並不是一個「實干」的政府,不是一個「執行」的政府,而是一個能夠治理並且善於治理的政府。

(2)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應遵循三個基本原則

市場失靈的存在,是政府幹預經濟活動的理由,但政府幹預應確定在什麼樣的規模和范圍之內,卻無法准確地作出回答。這是因為一個社會對於政府作用的「需求」程度是有彈性的。它不僅取決於市場一方的缺陷,而且取決於這個社會的政治結構、價值觀(如對平等的渴求)、公眾意識及各種利益集團的選擇。這種政府職能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使其在現實中呈現出各種各樣的政府幹預形式,並在理論上成為現代政治經濟學關注的一個焦點。一般認為,政府幹預應該適度,即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不要包攬一切,不要去做本來應當由市場去做並且實踐已經證明市場能夠做好的事情。具體的說,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應遵循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其一,政府幹預的范圍應是彌補市場的缺陷和不足,是對市場機制的「拾遺補缺」。按照這一原則,在市場機制能夠發揮功能優化資源配置的領域,政府就不要插手或介入,而在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領域才需要政府幹預。

其二,政府幹預的目的應是促使市場機制恢復功能,而不是去代替市場。按照這一原則,政府幹預的方式和力度就不應該是固定不變的,而應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變化。

其三,政府幹預的結果必須要比干預前的情況有所改善和好轉,否則,就不要干預。按照這一原則,政府在准備伸出「看得見的手」進行干預之前,必須低頭看看這只「看得見的手」的不完善的地方,以使政府幹預盡可能地降低成本,減少副作用,增加有效性。在我國,由於有著幾十年計劃經濟的傳統和幾千年封建集權的歷史,因而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更應該警惕和防止政府對經濟的過度干預。

(3)在培育和完善市場方面,我國政府面臨四個方面的協調問題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政府具有培育和完善市場的職能;而政府培育和完善市場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政府轉變職能的過程。如果政府職能不轉變,那麼無論是市場主體,還是市場客體,都無法快速和健康地發展起來。所以,社會主義國家的政府是社會主義市場發育的第一推動力。政府培育和完善市場主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政府作為社會經濟管理者,應退出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領域,即放棄其經營職能;另一方面,政府應加強社會職能,特別是社會保障職能。

在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方面,當前我國政府面臨四個方面的協調問題:一是商品市場與生產要素市場的協調。二是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的協調。三是區域市場與全國市場的協調。四是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協調。

(4)經濟全球化和加入WTO帶來的政府職能轉變

經濟全球化為中國經濟發展帶來了利益和機遇,同時也可能帶來沖擊和風險。入世後中國在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方面將面臨新挑戰,在收入分配、地區差距、勞動就業等方面也會出現一系列新問題。政府化解經濟和社會矛盾、維護經濟與社會穩定的作用與能力仍需進一步加強。

在WTO背景下政府面臨的最大挑戰,一方面是現實權力的削弱,另一方面是服務功能的加強。所以,根據WTO對政府的要求,我國政府職能還需進一步調整和轉變。為此,在明確政府作用的方向、重點和方式的基礎上,我國應加快推進政府改革,以應對加入世貿組織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二.中國政府職能的轉變

我國政府職能的定位需要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轉變:

(1)從傳統管理思維向現代管理思維轉變

在過去傳統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我國政府充當「全能政府」,在這種全能化模式下,政府在對經濟和社會的超強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現出優越性,對保證集中社會資源辦大事,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行政體制的改革,實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但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確,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許多應該管的事,又沒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是轉變政府的管理思維,政府必須從「全能型」轉向「有限型」,從政府主導型經濟向市場主導型經濟轉變,從管制思維向服務思維轉變,並從社會的控制者轉變成社會服務的提供者,以適應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WTO發展的客觀需要。

(2)從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經過26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雖然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但是過去那種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點還非常明顯。這種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後的發展要求。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趨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行為都必須用明確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在政府行為規范的眾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應當從行政控制型體制向依法行政型體制轉變,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上來,實施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著力推動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與此同時,政府應該實施公正嚴明的立法和執法,規范社會各種角色活動的行為,懲治一切違法違紀行為。因為,轉變政府職能必須徹底拋棄過去傳統的人治思想,加強法治意識,真正從傳統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現代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3)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調整產業結構,注重經濟規模和效益,忽視了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導致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貫徹和樹立科學發展觀,我國政府必須樹立協調理念,必須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對國民經濟各部門、不同產業、不同區域經濟、積累和消費、分配關系、微觀經濟行為等的協調,促進社會和經濟協調平衡發展。另一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崗失業、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政府能否在持續增長中有效地發揮作用,關鍵看能否妥善解決失業問題、收入分配問題、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這些問題解決得好,社會各個方面利益關系不斷得到有效的協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能得以實現,經濟發展就有了可靠的社會環境,這些問題解決得不好,社會的和諧和經濟的增長就會有困難。因此,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

(4)從封閉型的行政體制向公開型的行政體制轉變

我國2003年發生的SARS危機告訴人們,在一個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中,政府對公共事件的瞞報、謊報、誤報,比任何行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都要大。因此,必須從傳統的封閉型行政體制轉向現代化的公開型行政體制,以人民的利益為首任,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公開、信息公開,以適應現代社會開放型發展的客觀需要。

(5)從領導型政府向公僕型政府轉變

我國政府必須以「服務」為目標,為人民辦實事為宗旨,從傳統的領導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我國各級政府要暢通言路、傾聽民聲,吸納民意;要築牢社會保障線,大力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嚴格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優惠政策;要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切實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6)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已經從以農業為主轉變為以製造業、服務業為主,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向「後現代化」轉型的挑戰。正確處理好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互相關系,將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應當去管的事情,堅定不移地交給市場主體和市場的中介組織去做,政府應當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政府的主要職責,應當放在加大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上,放在規范財產關系、信用關系和契約關繫上,放在為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生活的公平與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服務體系等方面上來。

總之,在全球化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政府職能的定位必須在尊重市場經濟發展的規律的前提下,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的同時,結合中國具體國情,通過創建一系列制度安排來規范市場、穩定市場和引導市場發展,並提供必要公共產品的形式來彌補市場供應的不足。可見,政府的職能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即政府和市場要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行其權、各得其利、各擔其險,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

J. 結合行政職能,請談談政府在市場監管過程中的職能定位問題

我國政府的職能定位和管理模式形成於計劃經濟時期,雖經過多次改革,發生了很大轉變,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求,以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核心職能的有限政府模式還沒有完全確立。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緊緊抓住政府職能定位這個核心。 一.政府職能定位的相關理論 (1)有效的政府是一個能夠治理並且善於治理的政府 在市場條件下,政府的職能是兩個方面:糾正市場失靈和超越市場、引導市場。一般地講,對於市場經濟自身運用的相當完善的地方,政府無須干預。在這些方面,政府的職能有限,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就無事可做了。恰恰相反,政府的作用在市場條件下是相當重要的。首先,政府的作用是糾正市場的固有缺陷。市場有其自身無法克服的弱點和消極方面。為了彌補市場的這些缺陷,政府就需要擔負起相應的經濟職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經濟的消極面。其次,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場、引導市場。政府幹預市場不僅僅是為了糾正市場缺陷,更重要的是超越市場。超越市場就是要求政府能夠站在市場之上,控制市場的總體運行,防止其自發發展造成的危害。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縮小政府的規模,減少開支,提高效率。因此,有效的政府並不是一個「實干」的政府,不是一個「執行」的政府,而是一個能夠治理並且善於治理的政府。 (2)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應遵循三個基本原則 市場失靈的存在,是政府幹預經濟活動的理由,但政府幹預應確定在什麼樣的規模和范圍之內,卻無法准確地作出回答。這是因為一個社會對於政府作用的「需求」程度是有彈性的。它不僅取決於市場一方的缺陷,而且取決於這個社會的政治結構、價值觀(如對平等的渴求)、公眾意識及各種利益集團的選擇。這種政府職能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使其在現實中呈現出各種各樣的政府幹預形式,並在理論上成為現代政治經濟學關注的一個焦點。一般認為,政府幹預應該適度,即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不要包攬一切,不要去做本來應當由市場去做並且實踐已經證明市場能夠做好的事情。具體的說,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應遵循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其一,政府幹預的范圍應是彌補市場的缺陷和不足,是對市場機制的「拾遺補缺」。按照這一原則,在市場機制能夠發揮功能優化資源配置的領域,政府就不要插手或介入,而在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領域才需要政府幹預。 其二,政府幹預的目的應是促使市場機制恢復功能,而不是去代替市場。按照這一原則,政府幹預的方式和力度就不應該是固定不變的,而應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變化。 其三,政府幹預的結果必須要比干預前的情況有所改善和好轉,否則,就不要干預。按照這一原則,政府在准備伸出「看得見的手」進行干預之前,必須低頭看看這只「看得見的手」的不完善的地方,以使政府幹預盡可能地降低成本,減少副作用,增加有效性。在我國,由於有著幾十年計劃經濟的傳統和幾千年封建集權的歷史,因而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更應該警惕和防止政府對經濟的過度干預。 (3)在培育和完善市場方面,我國政府面臨四個方面的協調問題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政府具有培育和完善市場的職能;而政府培育和完善市場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政府轉變職能的過程。如果政府職能不轉變,那麼無論是市場主體,還是市場客體,都無法快速和健康地發展起來。所以,社會主義國家的政府是社會主義市場發育的第一推動力。政府培育和完善市場主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政府作為社會經濟管理者,應退出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領域,即放棄其經營職能;另一方面,政府應加強社會職能,特別是社會保障職能。 在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方面,當前我國政府面臨四個方面的協調問題:一是商品市場與生產要素市場的協調。二是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的協調。三是區域市場與全國市場的協調。四是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協調。 (4)經濟全球化和加入WTO帶來的政府職能轉變 經濟全球化為中國經濟發展帶來了利益和機遇,同時也可能帶來沖擊和風險。入世後中國在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方面將面臨新挑戰,在收入分配、地區差距、勞動就業等方面也會出現一系列新問題。政府化解經濟和社會矛盾、維護經濟與社會穩定的作用與能力仍需進一步加強。 在WTO背景下政府面臨的最大挑戰,一方面是現實權力的削弱,另一方面是服務功能的加強。所以,根據WTO對政府的要求,我國政府職能還需進一步調整和轉變。為此,在明確政府作用的方向、重點和方式的基礎上,我國應加快推進政府改革,以應對加入世貿組織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二.中國政府職能的轉變 我國政府職能的定位需要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轉變: (1)從傳統管理思維向現代管理思維轉變 在過去傳統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我國政府充當「全能政府」,在這種全能化模式下,政府在對經濟和社會的超強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現出優越性,對保證集中社會資源辦大事,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行政體制的改革,實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但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確,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許多應該管的事,又沒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是轉變政府的管理思維,政府必須從「全能型」轉向「有限型」,從政府主導型經濟向市場主導型經濟轉變,從管制思維向服務思維轉變,並從社會的控制者轉變成社會服務的提供者,以適應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WTO發展的客觀需要。 (2)從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經過26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雖然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但是過去那種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點還非常明顯。這種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後的發展要求。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趨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行為都必須用明確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在政府行為規范的眾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應當從行政控制型體制向依法行政型體制轉變,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上來,實施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著力推動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與此同時,政府應該實施公正嚴明的立法和執法,規范社會各種角色活動的行為,懲治一切違法違紀行為。因為,轉變政府職能必須徹底拋棄過去傳統的人治思想,加強法治意識,真正從傳統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現代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3)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調整產業結構,注重經濟規模和效益,忽視了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導致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貫徹和樹立科學發展觀,我國政府必須樹立協調理念,必須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對國民經濟各部門、不同產業、不同區域經濟、積累和消費、分配關系、微觀經濟行為等的協調,促進社會和經濟協調平衡發展。另一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崗失業、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政府能否在持續增長中有效地發揮作用,關鍵看能否妥善解決失業問題、收入分配問題、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這些問題解決得好,社會各個方面利益關系不斷得到有效的協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能得以實現,經濟發展就有了可靠的社會環境,這些問題解決得不好,社會的和諧和經濟的增長就會有困難。因此,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 (4)從封閉型的行政體制向公開型的行政體制轉變 我國2003年發生的SARS危機告訴人們,在一個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中,政府對公共事件的瞞報、謊報、誤報,比任何行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都要大。因此,必須從傳統的封閉型行政體制轉向現代化的公開型行政體制,以人民的利益為首任,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公開、信息公開,以適應現代社會開放型發展的客觀需要。 (5)從領導型政府向公僕型政府轉變 我國政府必須以「服務」為目標,為人民辦實事為宗旨,從傳統的領導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我國各級政府要暢通言路、傾聽民聲,吸納民意;要築牢社會保障線,大力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嚴格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優惠政策;要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切實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6)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已經從以農業為主轉變為以製造業、服務業為主,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向「後現代化」轉型的挑戰。正確處理好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互相關系,將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應當去管的事情,堅定不移地交給市場主體和市場的中介組織去做,政府應當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政府的主要職責,應當放在加大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上,放在規范財產關系、信用關系和契約關繫上,放在為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生活的公平與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服務體系等方面上來。 總之,在全球化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政府職能的定位必須在尊重市場經濟發展的規律的前提下,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的同時,結合中國具體國情,通過創建一系列制度安排來規范市場、穩定市場和引導市場發展,並提供必要公共產品的形式來彌補市場供應的不足。可見,政府的職能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即政府和市場要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行其權、各得其利、各擔其險,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
參考資料: http://www.cfluntan.com/blog/user1/84/archives/2006/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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