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濰坊市教育局的內部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安全保密、檔案、信息、宣傳、督查、車輛、後勤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工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擬訂、審核工作;負
責重大事項的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學習、文明機關創建工作;負責政協提案及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
指導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績效考核等工作;
負責全市教師工作,完善中小學教師管理體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及教師考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表彰獎勵、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負責中小學校長的管理、選聘、任職資格認定、職級評審認定、培訓、交流等工作;負責全市師范類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工會工作,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參與編制全市普通和成人大中專學校以及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的招生建議計劃;承擔有關學校的設置、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的有關工作;
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進行宏觀指導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制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
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管理所屬學校和單位的事業費、專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國內外教育貸款、教育援助資金;協調落實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負責學生資助救助工作;
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負責校產管理、招商引資、節能減排工作。
(四)審計科。
負責所屬單位的定期審計和主要領導的離任審計;負責所屬單位預算內、外財務收支、基本建設項目決算及機關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會
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教育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礎教育辦學標准,
規范辦學行為,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和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性文件,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具體措施;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負責高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全市特殊教育工作;
負責共青團、少先隊和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負責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六)學前教育科。
歸口管理全市托幼工作;參與新建托幼園(所)的規劃、驗收工作;參與幼兒園園長及幼兒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指導各縣市區托幼園(所)布局調整、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協
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婦女兒童工作。
(七)教師教育科。
制定教師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指導教師培訓機構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制定全市校長和教師繼續教育的政策、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學市級骨幹教師、教育專家和名師名校長的認定、培訓、考核、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負責全市出國留學和接受留學的有關管理工作;
負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報批以及外籍教師引進、管理工作;指導對外漢語推廣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負責全市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評估標准,
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專業設置與調整和學籍管理工作;參與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設置、撤銷與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
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區教育工作;指導職業與成人教育條件裝備和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負責具體協調駐濰高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安全穩定和專業統籌等有關工作。
(九)民辦教育科。
負責全市民辦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抓好民辦教育管理、協調、指導、監督和民辦教育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民辦學校和其他民辦培訓機構的調整、設置與撤銷的審核、報批、備案工作;制定民辦教育管理及教育教學評估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各類民辦學校招生辦學廣告的審核備案工作。
(十)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有關「體、衛、藝」教育教學與學生體育競賽的制度辦法;
規劃指導有關的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工作;
協調指導全市學校國防教育和大、中學生軍訓工作;監督學校飲食衛生工作。
(十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教育督政、督學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擬訂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案和規章制度;指導全市督導責任區建設;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對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進行檢查評估;對實施素質教育的情況進行督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二)學校安全工作科。
負責全市學校安全穩定和市直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及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工作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協調指導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參與處理屬地學校突發事件,
做好反邪教工作;負責受理各類信訪、來訪工作。
Ⅱ 濰坊市現代農業推廣中心怎麼樣
濰坊市現代農業推廣中心是2009-11-19注冊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注冊地址位於濰城區和平路2669號泰恆國際大酒店8030房。
濰坊市現代農業推廣中心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707025578708551,企業法人郭輝,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濰坊市現代農業推廣中心的經營范圍是:農業技術及農業信息的推廣、咨詢;職業技能培訓;會議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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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濰坊億信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濰坊億信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是一家IT領域高速成長的新興互聯網回公司,答公司主要致力於網路產品的的開發與推廣。為中小企業、企事業單位提網路營銷、電子商務方案等服務,公司具有領先的網路營銷意識和超高的性價比推廣產品,同時擁有實戰經驗豐富的電子商務團隊,為每位客戶提供專業化的網路服務。公司主要致力於網路產品的的開發與推廣。為中小企業、企事業單位提網路營銷、電子商務方案等服務,公司具有領先的網路營銷意識和超高的性價比推廣產品,同時擁有實戰經驗豐富的電子商務團隊,為每位客戶提供專業化的網路服務。
法定代表人:韓靜靜
成立時間:2014-10-08
注冊資本:3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7070220004606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青年路1299號1號樓402
Ⅳ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國專家局)設以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保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起草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規范性文件;負責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咨詢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科室編制、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考錄、就業、培訓和軍轉安置等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統計管理和有關信息規劃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工作;牽頭審核匯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數據,並負責統一對外發布;負責國際援貸款等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五)就業促進科(掛高校畢業生就業科和農民工工作科牌子)。
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全市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編制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計劃並組織實施;
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就業管理政策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
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六)市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
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劃,完善安置和培訓制度,負責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及中央和省駐濰有關單位軍轉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協調轉業軍官隨調隨遷家屬子女的安置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政策;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職業技能大賽的規則、政策和措施;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審查認定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資格;會同有關科室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科室擬訂全市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和在職教育規劃、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口培訓、市直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認定、考試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設置;負責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和省廳授權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省廳授權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組織評審和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擬訂院士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承擔有突出貢獻專家及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管理有關工作;承辦院士人選的推薦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遴選、申報工作。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政策,並按規定承辦有關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績效考核、獎懲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
(十)勞動關系科。
落實勞動關系政策;擬訂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和實施辦法,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最低工資標准並組織落實;指導勞動標准制定工作;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擬訂企業人員調配政策並按規定承辦有關工作人員調配工作;負責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選調派遣及內調人員安置工作;承辦為駐外使領館、商務機構選派工勤服務人員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 (十一)工資福利科。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市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及工齡計算的規定;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參與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養老和失業保險科(掛農村社會保險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農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農村養老保險費率、費基及保險費征繳政策;擬訂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基本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的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並監督實施;擬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政策、辦法;擬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政策;擬訂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辦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建立失業預測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負責失業基金支出項目的審定工作;擬訂被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遺屬補助待遇申領資格的認定工作。
(十三)醫療和生育保險科。
擬訂全市醫療、生育保險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醫療、生育保險費率、費基以及保險費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擬訂醫療、生育保險基金的管理政策、辦法;擬訂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辦法;負責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及支付標准並監督實施;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資格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職工疾病、生育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准;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十四)工傷保險科(掛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工傷保險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工傷保險費率、費基及保險費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政策、辦法;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擬訂勞動能力鑒定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保險待遇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認定;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勞動能力鑒定。
(十五)監察監督科。
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監察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監察工作;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組織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十六)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勞動人事爭議;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維護穩定工作。
(十七)外國專家辦公室。
擬訂全市引進外國專家、出國(境)培訓、引智成果示範推廣及國際人才交流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引進國外智力綜合信息管理及宣傳工作;負責審核、編報全市引進外國專家、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項目、出國(境)培訓項目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國文教專家聘請單位年檢、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專家證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友誼獎」、「齊魯友誼獎」的初選申報和「鳶都友誼獎」的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的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國家、省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基地的初選申報、市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基地的評選命名及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市公務員管理辦公室,主要設置以下職能部門:
1.職位管理和考錄科。
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和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公務員職務任免、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員日常登記、信息統計和備案管理工作;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組織管理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擬訂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管理辦法;指導考試命題專家隊伍建設,負責面試考官資格認定管理工作。
2.考核獎懲科。
組織起草有關公務員管理綜合性政策規定;擬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擬訂公務員申訴控告實施辦法;依法監督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擬訂公務員考核、獎勵、懲戒實施辦法;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事項
,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授予、表彰事項;擬訂公務員行為規范
,推動職業道德建設;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
Ⅳ 濰坊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細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財政廳局、農業(林)廳(局、委)、食品葯品監管局、中醫葯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發展改革委、民主局、財務局、農業局、食品葯品監管分局: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地認識明確,組織有力,工作扎實,穩步推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為探索新形勢下做好農民醫療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積累了經驗。根據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和2005年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精神,從2006年起,將調整相關政策,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於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統一思想,明確目標,精心組織,扎實工作,把這項造福廣大農民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各省(區、市)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善試點方案,規范運作機制,形成2~3種比較成熟的試點模式,供今後推廣時借鑒。
二、明確擴大試點的目標和要求
各省(區、市)要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關政策,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2006年,使全國試點縣(市、區)數量達到全國縣(市、區)總數的40%左右;2007年擴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國基本推行;2010年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目標。東部地區可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加快推進速度,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醫療保障辦法。在推進試點工作中,各地區要貫徹自願、互助、公開、服務的原則,堅持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願參加,不搞強迫命令;堅持合作醫療制度的互助共濟性質,動員農民共同抵禦疾病風險;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規范操作,加強監管;堅持便民利民,真正讓農民受益。
三、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支持力度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健康的關心,提高農民的受益水平,引導農民踴躍參加,從2006年起,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由每人每年補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財政也要相應增加10元。財政確實有困難的省(區、市),可2006年、2007年分別增加5元,在兩年內落實到位。地方財政增加的合作醫療補助經費,應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原則上不由省、市、縣按比例平均分攤,不能增加困難縣的財政負擔。農民個人繳費標准暫不提高。同時,將中西部地區中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高於70%的市轄區和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六省的試點縣(市、區)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中央財政對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省按中西部地區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安排補助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在年初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下撥到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不斷完善合作醫療資金籌集和監管機制
各地要認真總結試點單位的好做法,積極進行農民個人繳費方式的探索,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建立穩定的籌資機制。如果農民個人自願,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可以由村民自治組織代為收繳農民的個人繳費。要加強基金管理,做到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嚴格實行基金封閉運行,確保合作醫療基金和利息全部用於參合農民的醫療補助。要建立健全既方便農民又便於監管的合作醫療審核和報銷辦法,實行基金使用管理的縣、鄉、村公示制度,把合作醫療報銷情況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探索農民參與監督和民主管理的長效機制,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專項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
隨著試點數量的增加和政府補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總結合作醫療制度和基金運行情況的基礎上,認真測算,科學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調整要掌握以下原則:一是要在建立風險基金的基礎上,堅持做到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二是新增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應主要用於大病統籌基金,也可適當用於小額醫療費用補助,提高合作醫療的補助水平;三是補償方案要統籌兼顧,鄰縣之間差別不宜過大;四是補償方案的調整應從新的年度實行,以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六、加強合作醫療管理能力建設
各試點縣(市、區)要加強經辦機構建設和管理。要按規定解決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編制,同時要支持保險公司參與合作醫療業務服務的試點。要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基本原則和政策要求,明確政府相關部門、經辦機構(保險公司)及定點醫療機構的權利、義務,保障參合農民的合法權益,為農民提供方便、良好的服務。要繼續加強合作醫療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提高合作醫療管理能力。要加快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網上審核報銷、監管和信息傳輸,加強規范管理。試點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將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予以保證,不得從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新增試點縣(市、區)適當提供啟動經費。中央財政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的試點工作予以支持。
Ⅵ 濰坊市事業單位職稱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3月9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人社部副部長王曉初在北京團參與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京華時報記者 張斌攝
昨天(11日),全國人大代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職稱評定與工資待遇等各類福利掛鉤太多的問題,目前人社部正在進行職稱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將分類推進各行業的職稱制度改革。以人數眾多的中小學教師為例,今後評職稱將大大淡化論文。
王曉初還表示,延遲退休制度必將全面推進,目前上海正在探索試點,未來的趨勢將全面普及,但是否延遲退休將充分考慮到每個人的工作意願。
□職稱制度
職稱不應過多掛鉤工資待遇
記者:在很多單位,職稱與工資、住房等福利待遇密切相關,這使得很多人拚命追逐職稱,在這方面,是否有相關改革計劃?
王曉初:我也了解到,社會上對職稱制度有不少詬病,其中包括民辦學校、民辦醫院、商業媒體以及許多企業人員參評職稱存在障礙。我個人感覺,這反映出現行職稱制度設計有缺陷。我們正在對職稱制度改革進行頂層設計。
記者:將如何改革呢?王曉初:這里有個認識誤區,以為職稱考試是一種行政許可。其實按原來的制度設計,職稱評定是單位內部管理的方式,不是面向全社會的。因此,在職稱制度的定位上,我們希望把它變為一個專業技術人才的評價制度。另外,正如你說的,現在跟職稱評定掛鉤的東西太多,包括福利待遇等。職稱本來應該是一個評價制度,要強化它的評價功能。我們將在職稱制度改革中,把它和現在的用人制度改革聯系在一起。用人制度是分類的,企業是勞動合同制度,機關是公務員制度,事業單位一直在推行聘用制度。職稱制度改革要跟用人制度改革結合起來推進。
記者:能具體解釋一下嗎?
王曉初:人社部正在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一個重點就是在全國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今年要完成全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工作,也就是說,之前的試點城市將全面擴大范圍,此外同時推進其他專業系列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下一步,將逐步建立起重在業內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確立以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核心的職稱管理制度,形成科學、分類、動態、面向全社會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職稱制度。
小學教師也可參評正高職稱
記者:選擇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作為突破口,是如何考慮的?
王曉初:中小學教師作為專業技術人員最多的群體,有1200萬人,試點意義非常大,國務院非常重視,兩次召開常務會議批准了試點方案和擴大試點方案。我們已經啟動的首批試點是在三個市進行的,今年將擴大試點范圍,從每個省選取兩到三個市擴大試點。目前,擴大試點的方案基本完成,今年除了西藏之外,擴大試點工作將全部完成。總體來說,按照目前正在進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小學教師也可參評正高職稱,並且公辦、民辦學校平等對待。以往小學教師最高職稱是副高,今後就可以評正高職稱,相當於教授、研究員。
記者:除了小學教師能夠參評正高職稱,這項改革試點還有什麼要點?
王曉初:具體來說,一是中、小學不再分開評價,而是合並成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第二,完善制度等級、層級,中小學開設正高級職稱,也就是說小學老師也有可能拿到和教授、研究員一樣的正高職稱。同時完善標准,使評價標准更符合中小學教師教書育人的實際,被廣為詬病的論文將大大弱化,參評中級以下職稱不再要求論文,副高、正高不以論文作為最主要依據;第三,創新評價辦法,不只是考試,不只看論文數量,更多看教書育人的結果,評價方法包括能力和工作實際,包括考試、考核、講課等各種評價的形式和辦法;第四,完善聘用制度之間的銜接,不再搞沒有使用機會的評價。不再像過去,評出一堆沒有崗位、沒有在做這個工作的人。
記者:除了中小學教師,下一步還有哪些領域將進行改革?思路是什麼?
王曉初:工程師、會計、醫衛等領域的職稱制度改革也將逐步分類推進,大的原則與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類似,各個行業類型會有不同,基本制度模式一樣,具體辦法會符合各個大的職業類型的特點。目前,我們正在向國務院報告。
□職稱外語
職稱外語將變為職業外語
記者:很多人對職稱考試考英語不理解,認為在實際工作中沒用。
王曉初:社會上對職稱外語有一些詬病,我們也在研究討論,但有一些信息是不實的。比如,我們從來沒有對縣以下的基層提出過要求,對中醫、漢語等一些特殊職業,也從來沒有過職稱外語上的要求,對年齡大的同志也不做要求,一些媒體的報道與事實不符。從專業技術人員來講,掌握一些外語,對自己從事的工作是必要的,外語上的基本要求是應該有的。你作為一個高級專家,如果不了解國外相關領域的最新科研成果、最新發展,就很難有很高的專業研究水平。人社部曾在全國搞過一個1.5萬人參加的大調查,超過90%的專業技術人員認為有一定的外語基礎是必要的。
記者:在具體操作層面,是否會作出一些調整?
王曉初:我們正在進行試點,是要把職稱外語轉變為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外語,就是按他所從事的職業,從大的方面做一些領域劃分,並且提出實踐要求,有助於從事實際工作。這項試點工作由人社部聯合外文局、外交部、商務部等部門一起進行,在一部分類型的職業中進行試點,目的是讓職稱外語更加實用,對實際工作有效。
□延遲退休
如何延遲退休需更多試點
記者:關於延遲退休討論很多,目前的改革思路是怎樣的?
王曉初:總的方向是明確的,符合政策的可以延遲退休。但我們不會草率地作出決定,比如說如何延遲,什麼年紀延遲,以什麼方式來延遲,肯定要好好研究。延遲退休肯定是個趨勢,人的壽命越來越長,身體健康,有工作精力,肯定會延遲退休,但要考慮到個人選擇的權利。上海已經在做試點。我們改革的方向是,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延遲退休,同時給個人選擇的權利。
記者:延遲退休是明確的,我們什麼時候能出台方案?
王曉初:目前十二五規劃沒有提到這個問題,因為涉及全國人民的利益,需要更長時間,需要我們總結更多的經驗和教訓,綜合多方面的因素,最終才能出方案來推廣。
記者:上海的試點情況如何,有什麼經驗?
王曉初:上海在進行的探索,是根據上海本身的老齡化程度最高的性質決定的,但上海老齡化高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新增人口的數量減少導致,出生率非常低,這一點就跟北京不一樣。從這一點來講,我們試點的城市必須足夠多,考慮到不同特性,比如有的城市出生率並不低,但同樣老齡化,這樣不同的城市我們都要探索,要總結經驗,再推出更適合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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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濰坊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濰人字[2009]155號文件
濰坊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教師水平評價標准
一、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
(二)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自覺遵守教育法律 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教學行為規范,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意識,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具有正確、分明的是非觀與榮辱觀,教書育人,注重身教,為人師表,以身作則。
(三)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從事教育教學的身心條件。
(四)掌握和運用普通文化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自覺運用教育新觀念和新理念,指導教育教學工作。
(五)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業績能力水平
(一) 高級教師
1、教書育人業績卓著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能夠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形成健全人格。
( 2 )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學生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夠准確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幫助學生正確分析、認識成長過程中的問題,尊重學生差異,既注重學生群體成長,又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
(3)積極參與社會教育活動,與社區和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能夠針對學生的教育成長、學校教育工作和社區教育發展等提出指導性意見或方案。
2、教學業務精湛
(1)能夠准確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
(2)備課認真、嚴謹,課堂教學目標明確,課程內容設計周密、完整,重點突出。
(3)課堂教學能夠駕馭自如,有創新點或新穎性,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受到學生普遍歡迎,得到同行認可。
(4)課堂教學效果突出,保持高質量完成課程標准規定的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的學生水平普遍高於教育質量要求。
(5)根據學生成長規律、學科特點和教學要求,創造性地組織、指導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6)具有省級教學能手稱號。
3、科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導和引領一定區域或本學科領域內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夠正確把握教育教學研究方向,及時發現並准確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開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論和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的縱深研究與總結創新,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示範和引領作用。
(2)任現職以來出版過或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過獨創性的教育教學研究著作或論文。
4、示範引領作用顯著
(1)在本學科領域享有較高知名度,為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2)具有很強的團隊精神,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在指導、培養中青年骨幹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3)積極參與學校教學改革,在推動學校發展、促進學科建設和先進教育理念的推廣與普及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二)高級教師
1、教書育人業績顯著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能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2)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學生管理工作5年以上,引導形成良好班風學風,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尊重並關注學生差異,幫助學生正確分析、認識成長過程中的問題,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
(3)與學生家長溝通良好,能夠對學生的教育成長提出指導性建議。
2、教學業務精通
(1)能夠准確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統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
(2)備課細致、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明確,課程設計完整,內容細致,重點突出。
(3)能夠自如駕馭課堂教學並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得到學生普遍認可。
(4)課堂教學效果突出,能夠良好完成課程標准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的學生水平高於教育質量要求。
(5)根據學生成長規律和學科教學需要,組織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6)具有市級教學能手稱號。
3、科研能力較強
(1)具有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夠發現並針對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我反思和評價;在教育理論、課程改革和教學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確把握研究方向並取得顯著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能夠指導、組織和執行教學實踐、選修課程開設和校本課程開發並取得突出的成績。
(2)任現職以來出版過或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刊物上發表過與任教學科相關的具有較高水平的教育教學研究著作或論文。
4、指導培養教師成效明顯
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能夠在教學團隊中充分發揮骨幹作用,完成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任務,在指導、培養青年教師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三)一級教師
1、教書育人業績突出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能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2)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學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能夠與學生和學生家長進行有效交流,了解學生思想狀態,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在班級管理工作中弓l導形成良好班風學風。
2、教學成績優良
(1)能夠准確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學科課程體系,掌握課程標准。
(2)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清晰,課程設計完整、重點明確。
(3)能夠使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育教學活動,較為熟練的使用教學語言和運用恰當的教學方法組織課堂教學,與學生產生良好互動和交流,課堂教學效果良好,完成課程標准規定的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的學生水平普遍達到教育質量要求。
(4)積極協助組織開展學生課外實踐活動。
(5)具有講授縣級以上公開課的經歷,在高水平教師指導下,參與教學實踐、選修課程開設和校本課程開發。
3、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和能力
具有拓展專業知識和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的發展潛力,能夠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並在高水平教師指導下對教育教學進行自我反思和評價。
(四)二、三級教師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幫助學生進步。
2、協助做好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學生管理工作,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
3、能正確把握和使用教材,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准確,課程設計合理。
4、能夠規范使用教學語言和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教學方法,與學生產生良好互動和交流,作業設計切合授課內容,能夠幫助學生掌握學科知識,教學效果較好,能夠完成課程標准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的學生水平達到教育質量要求。
三、任職資歷等其他條件
(一)正高級教師: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長期且最近連續3年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近5年參加過3 0課時以上的繼續教育學習。
(二)高級教師:具備博士學位,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且最近連續2年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或具備碩士、學士學位、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學歷,或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在初中或小學任教,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且最近連續3年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近3年參加過3 0課時以上的繼續教育學習。在城鎮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三)一級教師: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且最近連續2年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或具備學士學位或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學歷,或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在初中或小學任教,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且最近連續3年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在小學任教,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且最近連續3年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
(四)二級教師;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學歷,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初中或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級教師: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在初中任教,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在小學任教,見習l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在小學任教。
Ⅷ 濰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機要通信、安全保衛、督查督辦、會議組織、接待及系統內部的安全生產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定全市綜合性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監督檢查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承辦機關法律事務,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險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咨詢機構的管理辦法;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咨詢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調研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信息管理及其網路的規劃、規范、標准並組織實施;組織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的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准化工作;承擔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與信息工作,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匯總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各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實施;管理機關財務及局屬國有資產。
(五)勞動工資科(掛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科牌子)
擬定全市勞動關系調整的有關規則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辦法;負責勞動合同審查、鑒證工作;審核有關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准;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按分工擬定「農轉非」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市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和國家、省級企業勞動模範推薦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定全市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政策和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方案;督導落實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擬定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政策;審核市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未實行年薪制市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准。
(六)培訓就業科(掛市技工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相關的行業標准;指導全市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建立和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擬定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政策和辦法,審查認定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資格;擬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定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則、政策和措施;擬定全市技工學校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技工學校招生和就業工作,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教學研究、教材建設和評估認定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就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城鄉就業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七)勞動爭議處理科(掛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信訪科牌子)
擬定勞動爭議仲裁政策、規則並組織實施,認定全市勞動爭議仲裁人員資格;處理有關勞動爭議案件,指導下級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負責處理與勞動爭議有關的有重大影響的群眾性突發事件;承辦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勞動保障信訪工作。
(八)社會保險科
擬定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有關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各項社會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擬定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政策、辦法;擬定養老、醫療個人賬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擬定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辦法和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組織擬定基本醫療保險、工傷醫療、生育醫療的葯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及支付標准;組織擬定定點醫院、葯店的醫療保險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擬定勞動鑒定機構管理辦法;擬定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批企業職工退休(其中企業幹部退休按管理許可權審批)。
(九)監察監督科
擬定全市勞動監察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勞動監督檢查權;組織實施勞動監督檢查規范,指導和監督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機構的工作;擬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組織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情況;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內部審計規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或協助查處基金管理的違紀違規案件;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標准,認定投資機構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的資格;擬定補充保險承辦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業務的資格並對其承辦的補充保險基金實施監督。
Ⅸ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號碼是多少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
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2樓(東風東街與東方路交叉口東南角)。
1、濰坊市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中心8883769
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2號(勝利東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南200米路東)
2、濰坊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 8586183
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2樓西區(東風東街與東方路交叉口東南角)
3、濰坊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8080682
地址:濰坊市東風街與東方路交叉路口東南角(陽光大廈附樓)
4、濰坊市社保卡管理服務中心 5076700
地址:濰坊市東風東街與鳶飛路交叉口西500米建設銀行二樓。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其他單位電話和地址:
1、濰坊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8205899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1589號國際人才創業中心24樓(東風東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2、濰坊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8102705、8102880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6號(勝利東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南250米路東)
3、濰坊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8875263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116號(北宮東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北250米路西)
4、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8268869、8250136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2號(勝利東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南200米路東)
5、濰坊市留學人員回國工作辦公室8091303
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2樓西區(東風東街與東方路交叉口東南角)
6、濰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處8513292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2號(勝利東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南200米路東)
7、濰坊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8583353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2號(勝利東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南200米路東)
8、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8589760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6號(勝利東街與新華路交叉口南250米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