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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門執法辦案培訓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2-01-12 07:42:30

① 工商監管執法應突出哪些工作

這是外地的工商部門的工作經驗,你可以參考一下:
行政執法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石,執法監督是有效開展行政執法的保障。在加快推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的大環境下,加強執法行為的監督和制約,對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整體執法水平和執法形象,確保工商部門依法行政,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近年來,工商部門在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方面進行了諸多努力,但是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現有的工商行政執法監督中仍存在諸多問題,研究並完善工商行政執法監督,仍是當前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的一項重要課題。基於此,筆者將在分析工商行政執法監督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成因後,提出若幹完善工商行政執法監督的對策思考。
一、工商行政執法監督的提出及漳州做的主要工作
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是指由法定機關和人員依照一定的程序,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的檢查、評議、督促、糾正的活動。其主要任務在於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防止濫用權力和腐敗行為的發生,提高工商部門依法行政能力。
199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監督規定》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相繼成立了專門的執法監督機構,出台了行政執法質量評議、行政執法過錯追究等一系列執法監督制度,並在工作中切實加強了執法監督力度,基本上實現了工商行政執法監督的任務和目的。筆者所在的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也從加強機構建設、完善制度設計、提高人員素質、強化約束機制等方面入手,在加強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加強機構建設
為適應執法監督工作的需要,先後成立了法制科、法制股作為專門的執法監督機構,建立了以法制機構為平台,基層工商所法制員為支點的市縣所三級法制工作網路,確定了執法監督與行政執法領導分離制度,形成較為完善的執法監督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在經費較為緊張的情況下,將推進執法監督工作所需費用列入經費支出預算,每年從辦公、辦案經費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普法宣傳、學習培訓、執法檢查的費用,為執法監督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經費保障。
(二)完善制度設計
針對當前部分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與漳州經濟發展的需要存在某些不相適應的狀況,制定、實施《查處行政違法違章行為操作規范》、《規范基層行政處罰行為若干規定》等執法規范,明確執法辦案的許可權、程序和基本要求,規范、指導基層執法辦案行為。同時,出台了《關於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方案》,成立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和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委員會,進行了行政執法職權分解,確保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到位。此外,在總結執法經驗和廣泛聽取一線辦案人員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訂了一系列執法辦案規範文書,有效解決以往執法文書不統一、格式混亂的問題,大大提高了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性。
(三)提高人員素質
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把保證人員配備,提高人員素質作為加強執法監督工作的基礎來抓。現全市工商系統共有法制機構人員33人,基層工商所法制員63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近95%,法律專業達35%,專業素質普遍較高。同時,通過創設《法制天地》,開展業務培訓和案例研討、案卷評析、跟班學習、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在全系統展開范圍廣闊、重點突出、注重實效的培訓教育工作,確保執法監督工作人員成為全體執法人員學法、懂法標兵,為推進執法監督工作提供人員素質保證。
(四)強化約束機制
實行行政處罰案件核審制度,建立了市縣所三級案件核審工作網路,從主體、證據、定性、適用法律、處罰適當性及程序等方面,對案件嚴格審查把關,實現「案案有核審」,努力做到行政處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程序合法、處罰恰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制定了《行政執法質量評議辦法》和《行政執法案卷評議細則》,成立了市工商局執法檢查和行政執法質量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半年、全年集中互評互查為主,專項檢查、現場抽查並進的行政執法檢查評議制度,力求通過廣泛、深入的執法檢查,加強執法行為監督,研究執法薄弱環節,解決執法實際困難,切實增強執法人員對執法工作的把握能力,提高工商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當前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
雖經多年的努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監督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獲得不小的成效,但若以與時俱進的科學發展觀審視當前工商行政執法監督的現狀,就不難發現,當前工商行政執法監督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嚴重影響著這項工作的有效開展,必須引起大家的關注。
(一)現行體制弊端導致執法與監督矛盾十分突出
在現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體制下,雖然強調依法行政,也更加註重執法的規范性,但在實際工作中,追求「執法成果」和罰沒收入,仍是行政執法工作最重要的評判指標。因此,完成案件類型,提高案件數量,增加罰沒款收入,仍是目前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工作動力所在。當執法監督工作與追求「執法成果」的目標相抵觸時,往往被迫讓路,甚至個別執法監督人員也參與到提高「執法成果」的研究中去,致使執法監督職責虛置的現象日益嚴重。。
同時,以罰沒收入定辦案經費的執法激勵機制,客觀上也造成執法中不應有的利益驅動,促使工商行政管理的執法目標愈發偏離監管的軌道。在一些執法違法的事例中,執法者吹毛求疵、越權管轄、重罰輕管、一事多罰等無不與罰沒款相聯系。在這樣的體制下,執法監督與行政執法之間的矛盾轉變成事關經濟利益的沖突,正確的行政執法理念則無法得以灌輸和確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等依法行政的原則和基本要求的落實必然受到影響。
(二)執法監督正確理念薄弱造成的形式監督不斷增多
在一些地方和工作人員中,執法監督的正確理念尚未被完全接受,存在不少錯誤的思想觀念和行為傾向。一是執法者把權力與監督對立起來,重權力,輕監督,甚至採取各種方法規避監督、對抗監督。有的認為監督是故意挑刺、找茬,影響工作效率,增加執法成本;有的認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硬任務是查案,特別是在在目前人員、經費不足情況下,強調執法監督,並不能解決隊伍建設和執法中的現實問題,執法監督應當為執法辦案讓路。二是監督者在執法監督中存在怕得罪人的畏難情緒,在履行監督職責中顧慮重重。有的怕得罪領導和同事,怕影響上下左右的關系,怕挫傷幹部的積極性,對發現的錯誤執法行為不敢糾正和追究過錯責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執法監督流於形式;有的認為監督工作難有作為,不如在其他業務線上工作更易出成績,因而不安心監督工作。所有這些都使得執法監督經常成為一種形式或擺設。
(三)執法監督機制缺陷產生的職能缺位日趨嚴重
從實踐看,目前執法監督主體在實際行使監督權的過程中,法律授權上賦予的權威性與實際執行中產生的權威性存在較大的差距,導致監督工作難於有效開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能難於到位。這主要與執法監督機制設置中的一些缺陷有關。
一是在執法監督主體的地位上,雖然作為執法監督重要主體的法制機構是執法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但其與被監督的相關部門,特別是一些要害部門的規格和級別卻一樣。這種行政位階上的平行性,使得其在執法監督過程中,對相關部門,特別是那些要害部門行使權力時,難於發揮法律賦予的權威性,從而造成監督職能的缺位。這種情況在監督工作得不到上級領導有力支持時尤為明顯。
二是在執法監督職責的劃分上,作為執法監督主體的法制機構本身,除了要負責執法監督和應對訴訟、復議等本職工作外,目前還要承擔職責以外的其他事務,如幹部培訓、法制宣傳、行政指導、平安創建等,使法制機構成了什麼工作都參與的「萬金油」。這種工作職責劃分上的錯亂,使得法制機構人員無法集中有限的精力開展本屬於它的執法監督工作,這樣也就使得執法監督的職能缺位更加成為可能。
三是在執法監督內部的業務分工上,也存在不科學的地方,影響著執法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如法制機構同時承擔案件核審、聽證、執法檢查等職能,對於一個具體的行政案件,經過法制機構核審通過後,如果當事人提出聽證,依然由同一法制機構,甚至是同一個人開展聽證組織工作並出具聽證報告提出聽證意見。此時,如果法制機構經過聽證否認處罰意見,就等於否認原有核審結果。因此法制機構往往寧可一錯再錯,也不會「自打嘴巴」。同樣的道理,在開展同級執法檢查時,法制機構也多不願意對本機構核審的案件提出異議,這也是上級在開展執法檢查中往往能發現同級檢查中未被發現問題的原因所在。
四是在執法監督合力的形成上,工商機關的內部執法監督主要由紀檢、監察、人教、法制等多個部門負責。法制機構雖然是負責執法監督工作的職能部門,但是由於沒有與其他部門形成統一的執法監督工作機制,在執法監督中形成法制部門管事不管人的現狀,對於執法監督中發現的執法違規問題,往往點到為止,無法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理。由於無法形成相互配合的監督合力,從而也使執法監督效果大打折扣。
(四)執法監督內容失衡帶來的總體監督效果不佳
執法監督的內容是否全面平衡、恰當合理,直接關繫到執法監督的成效。目前,在執法監督重心的確立上存在一些誤區:一是重實體監督,輕程序監督。大多數法制機構往往習慣於把監督重心放在執法的實體問題上,而對辦案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一般不會做過多的探究。二是重合法性監督,輕合理性監督。法制機構首要關注的往往是執法權的行使是否具有合法性,而對該行為是否合理、公正,則認為這是屬於自由裁量權范疇而不必過多監督,或感到不便監督。三是重事後監督,事前和事中監督不夠。目前的執法監督主要是事後的審核把關和執法檢查考評,而事前的執法決策監督和事中的執法過程監督被忽略,缺乏對執法整體過程的動態監督制度。四是重對事的監督而忽略對人的監督。有的地方每年執法質量考評中發現大量執法問題,但被依法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的卻寥寥無幾。這種重視執法行為的監督而忽視對行為人責任追究的監督方式,不但不能有效地糾正已發生的執法過錯行為,反而使有些工商行政管理幹部產生「監督無效論」的錯誤認識,助長執法違法行為的發生。
此外,執法監督法律體系不完備,執法監督方式方法相對滯後等因素也是影響執法監督效果的重要原因,是今後在完善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機制,提高行政執法監督水平同時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三、解決工商行政執法監督中存在問題的若干對策思考
針對現階段工商行政執法監督中存在的最主要問題及其原因,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務、特點,筆者認為,現階段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執法監督,提高執法監督質量,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必須按照「從嚴治標、著力治本、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去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確立科學的工商行政執法監督評價標准
要把依法行政,推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作為整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軸,把依法執法作為執法工作最基本的評判指標,在評優評先、獎勵晉級中實施違法否決制,一旦任期出現自己或者下屬執法違法,取消一切評優評先、獎勵晉級資格。要完善執法激勵機制,在保留執法的利益驅動,克服執法惰性的基礎上,將執法監督情況納入激勵機制中。如將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通過率、聽證支持率、復議訴訟維持率作為決定激勵機制中的一個制約因素,發現執法違法、違規、不當的,依情節扣除或者加倍扣除相應獎勵,抑制執法人員為了追求罰沒款而違法執法、不合理執法的原始動機。
(二)強化正確執法監督理念的培育和養成工作
沒有樹立正確的執法監督觀念是執法監督效果不佳的最主要因素,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強化執法監督,首先應從觀念層面人手,不斷加強執法監督教育工作,強化執法監督重要性認識,提高執法人員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採用各種方式,有計劃的、經常性的對包括本機關領導在內的全體幹部進行執法監督的教育培訓與考核,具體包括專門的執法監督教育培訓和考核,及執法業務培訓中有監督內容的培訓考核。通過培訓考核,使各級機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明確執法監督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強化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使全體工商幹部崇尚法律、忠於法律,堅持執法為民,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三)從制度改革入手賦予法制機構應有的權威性
法制機構是執法監督的職能部門,應確立其中樞地位,從監督工作部署到內部日常監督考評,都應該將法制機構作為中樞環節,同時明確紀檢、監察、人教等多個執法監督部門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形成以法制部門業務監督為核心,紀檢、監察、人教等各監督職能部門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監督有力的統一的執法監督工作機制。
要改變以事為主的監督方法,把監督事與監督人緊密結合,切實提高執法監督的實效性,對經監督查實確實存在執法過錯的執法人員,應當嚴格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執法過錯責任。可以斷言,追究一個「責任人」要比監督多起案件的實際成效明顯。對有違法失職行為的監督人員也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使監督者忠於職守,盡職盡責。
(四)從改變監督方式入手不斷提高執法監督效率
執法監督是否有成效,如何把握好監督的方式至關重要。對此,根據執法和監督的現狀,應適當調整監督的方式。一是加強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事實證明層級監督的作用遠遠大於同級監督,要提高層級監督力度,把層級監督作為推進執法監督工作的主要環節;二是強調監督工作常態化,改變以年終執法檢查考評為主的做法,把監督的工作重心放在平時,並強化日常的監督效果;三是有針對性的定時開展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執行等行政執法主要環節的專項執法檢查,強化執法薄弱環節的重點監督;四是強化事前、事中監督,在注重權力運行後果監督(即事後監督)的基礎上,通過加強對執法決策環節和執法制度等執法規范建設的事先監督和執法主要環節的過程監督,建立事前、事中、事後全方位、全過程的執法監督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過錯行為的發生。
(五)暢通外部監督渠道促進內部監督效能的提高
工商執法外部監督形式較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主動接受、參與外部監督,促進內部執法監督提高監督效能。一是確立定期向人大代表徵詢意見制度,對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分析、落實和反饋;二是主動接受司法機關的監督,充分聽取和接受司法機關對執法工作提出的司法建議和監督意見;三是進一步完善行政相對人權利救濟制度,完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信訪等基本救濟途徑,探索、拓展案件回訪、民意調查等新的訴求渠道;四是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執法活動的信息,增強執法工作的透明度,為外部監督主體的監督提供監督標准和條件。
執法監督是件苦差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認識執法監督的重要性,通過強化執法監督獨立程度、樹立執法監督權威、落實執法監督機構保障、提高執法監督人員地位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執法監督工作機制,建立一支素質高、技能強、有經驗的專職執法監督的工作隊伍,保證監督主體發揮應有效能,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市場監督管理職責保駕護航。

② 誰知道如何提高工商所法制員業務素質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工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在基層工商所設立法制員對於深化基層工商所法制改革,促進監督職能到位有著極其深遠的意義。新形勢下,工商所法制建設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因此,只有在基層配備高素質的法制員才能強化工商所辦案職能、提高辦案效率,從而保證工商所法制工作的順利運行。但從現有狀況來看,工商所幹部文
化程度偏低,專業人員比例偏低,雖然從中選拔優秀人才及骨幹擔任法制員,但精通法律、法規的專家型人才甚少,這嚴重地制約了執法力度的提高和職能的到位,因此如何在新形勢下提升工商所法制員的業務素質成為當前的緊要課題。一、加強學習、提升能力,建立「四個一」學習制度法制員如欲提升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更好地適應本職工作的需要,就應分階段、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進行學習。從而有計劃地制定學習制度顯得尤為重要。1、一周組織一次學習。規定每周一個下午為法制員集中學習時間,以案例研討、以案說法等形式提高法制員適用法律、法規的能力,從而形成在學習中發現問題、集體討論解決問題的氛圍,以達到共同提高。2、一月進行一次學法。將每月的某一天定為集中「學法日」,組織法制員學法。目前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較多,並且一些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正不斷出台,設立「學法日」的目的即在於幫助法制員盡快了解掌握這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規,從而學以致用,縮短辦案時間、提高辦案質量。3、一季組織一次案件質量檢查。先由各工商所對本所該季主辦案件的案卷和台帳進行自查、自糾,然後各工商所之間進行互查,找出案件辦理中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由法制科對所有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復核、確認,提出整改意見。4、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評比打分。由法制科牽頭,對各所所辦案件的案卷、台帳、簡易處罰等進行檢查、打分,將考核結果納入法制員的考核檔案之中,作為年終考核評優的標准之一,並將發現的問題在《鼓樓工商》中公布,從而對存在問題的工商所和法制員進行鞭策,對其他工商所和法制員予以警示。二、開展培訓、拓寬能力,做到「實、新、活、寬」目前,許多教育、培訓往往流於形式,缺乏系統性和計劃性,沒有對培訓需求進行分析,因此,我們的法制員培訓應從實際出發,適應需求,並使其成為一種常規化、制度化的機制,納入日常工作,達到「實、新、活、寬」的目標。所謂「實」即在理論學習上求實,堅持用黨的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法制員,提高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堅定性和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夯實政治素質基礎。「新」即在培訓內容上求新,組織WTO基本知識、計算機應用知識和外語會話等知識更新培訓,並根據工商監管職能轉變面臨的新任務、新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夯實業務素質基礎。「活」就是在培訓形式上求活。可採取課堂教學、專題講座、分組討論、考察交流等方法,既開展綜合法規的周期性培訓、又進行專業技能的短期培訓,滿足法制員多元化的知識需求。「寬」就是在培訓渠道上求寬。通過學歷教育、專業培訓等來夯實理論功底。並可採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的形式,帶領法制員到各兄弟分局學習巡查辦案經驗,還可邀請法制處領導、高校法學專家教授來我局授課。必要時,法制科也可進行現場辦案,從而幫助法制員提升業務素質。此外,在培訓中要注意提高法制員培訓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可由局領導組成培訓小組,具體負責工商法律學習培訓工作的領導、組織、部署和統一協調工作。決定培訓的考核、獎勵機制與方案,推選培訓標兵,以提高法制員培訓的積極性。同時還要堅持以考試競賽上檔次,組織法律知識競賽和崗位練兵,通過各種比賽鞏固、強化培訓成果。三、整章建制、進行制度化建設,形成比、學、趕、超的好局面提高法制員的業務素質,必須加強制度建設,只有用嚴格、完善的制度才能使法制員工作有章可循,工作實績才可及時得到評定。1、建立案件質量考核制度。由各基層工商所案件領導小組自行擬定案件質量考核標准,隨時對案件質量進行考核,並由法制員就典型、疑難案件進行講評,這既有利於促使法制員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也有利於提高執法人員的辦案質量。2、建立案件回訪制度。法制員可對本所查結的案件進行回訪,了解當事人對程序、實體有無異議、對處罰決定有無不滿,從而確保本所辦案人員執法准確,起到事後教育的作用。3、建立台帳、統計報表制度。法制員要及時將本所辦案情況登錄台帳和反饋給分局法制科,貫徹落實法制科及分局布置的各項工作,切實強化基層法制工作的基礎建設,積極推進分局法制工作協調運轉,力爭上台階、上水平、出成績。4、建立法制員責任制。狠抓責任落實,建立法制員個人考核檔案。堅持將對法制員的考核與年度目標考核相結合,對考核優秀的給予獎勵,同時將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個人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標,與評優評先、增資晉級掛鉤,調

③ 工商如何嚴格執法辦案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注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六)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七)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合同示範文本,指導辦理合同鑒證,監督管理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十一)對企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二)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三)領導市、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業務、行政、人事、財物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④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應注意的事項

1,程序符合規定
2,適用法律法律准確,案件定性無誤。
3,證據搜集全面
4,合法的前提下考慮合理性
5,該移送的案件應當移送

⑤ 如何提高工商部門執法辦案技巧

要想提高沒有什麼捷徑可取,只有在實踐中不斷摸索。個人認為,在執法辦案中必須認真處理並掌握好:管轄權的確定;違法時效的把握;違法主體的判斷;證據的收集和運用;法規的適用這五個方面,同時在執法中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把握好辦案的藝術性、嚴肅性和公正性,才能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⑥ 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如何開展網格化監督管理

一、科學劃分「網格化」監管區域
該分局按照轄區內市場主體分布情況和地域特點,將轄區劃分為八個「網格化」監管組,在劃分過程中著力做到每個監管組的轄區范圍、市場主體數量及監管任務大體均衡,各監管組都處於同一「起跑線」,這樣的劃分便於各監管組開展工作,也便於分局對各監管組的監管實效進行統計考核,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二、合理配置「網格化」監管人員
該分局配置「網格化」監管人員堅持「三個原則」:一是堅持新老搭配,以老帶新原則。老同志對工商業務工作相對熟悉,實踐經驗豐富;年輕同志文化基礎好,動手能力強,通過新老搭配,發揮優勢互補作用。二是堅持強弱搭配,以強扶弱的原則。業務能力較強的幹部發揮傳、幫、帶的作用,迅速提升幹部隊伍整體工作能力。三是堅持剛柔搭配,剛柔相濟的原則。根據幹部個性的差異注重人員搭配,發揮每個幹部的優勢開展各項工作,使監管工作既積極有效,又平穩有序,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大力提升「網格化」監管人員素質
經濟戶口「網格化」監管取得成效關鍵在於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該分局結合「能力建設年」主題,對各類監管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努力培養一批「一專多能」的復合型監管人才,各業務條線由分管幹部進行集中授課培訓,對涉及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的各項業務工作技能、要求、要領進行集體學習,通過結對教學、崗位輪訓、現場練兵等形式,對幹部的實際操作能力進行培訓提高。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培訓,使每位幹部在較短時間內熟悉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為順利推行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有效整合「網格化」監管資源
針對分局轄區內各類市場經營主體的增多,監管任務不斷加重,而一線擔任監管任務的工商管理幹部力量相對不足的現狀,藉助於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機制,採取三項措施,對分局監管資源進行了有效整合。一是條線幹部兼帶監管組開展工作。如針對巡查監管一組轄區內外資企業相對較多,巡查監管二組轄區個體工商戶較多的現狀,分局將分管外資條線的某某同志和分管監管條線的某某同志任命為監管一組、二組組長,有針對性地加強了對外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監管力度。二是經檢幹部參加監管組一線巡查。平時將分局經檢中隊幹部分別配置到各監管組,遇到案件再集中辦案,這樣既有效解決了一線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又有利於排找案源線索,使巡查監管和執法辦案得到了有機統一。三是開展監管組相互督查。定期分局統一組織對八個「網格化」監管組的相互督查,根據「經濟戶口」軟體系統各隨機抽查20戶市場主體,抽查結束後各監管組向分局領導反饋檢查結果,並在OA系統中予以公示,使各監管組達到了相互學習、相互促進的良好效果。
五、完善「網格化」監管制度
根據上級局《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試行辦法》和《「網格化」管理考核工作意見》,該分局結合自身實際,制訂了《某某工商分局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制訂了五項工作制度,對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進行細化補充,從而形成了具有基層特色的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系列制度。一是明確監管責任。明確網格責任人的管理責任,解決管什麼、如何管的問題,實現問題能發現、事態能控制的目標。二是劃定監管許可權。梳理和細化網格的權責,嚴格界定各網格的監管職能,明確事權劃分,劃清案件管轄權,解決相鄰網格間銜接流轉問題。三是建立監管台賬。監查人員每天下班前十分鍾要記錄監查日記賬,將監查情況詳細記載下來,並將日常監管情況列入分局對監管組的考評內容。
經濟戶口「網格化」管理,把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責任制落到了實處,把工商行政管理的觸角深入到了流通領域的每一空間,有利於促進工商幹部工作責任到位、素質提高到位、服務職能

⑦ 工商所如何創新工作機制,提升履職能力和監管執法效能

基層工商是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的前沿陣地。錢曉鍾局長講:基層工商是工商部門這棵大樹的根,根牢了,工商部門的形象就上去了。所以,基層工商能否履職盡責、提升監管服務水平事關全局,將直接關繫到工商機關的整體形象和工商事業的發展。

目前,雖然基層工商在維護市場主體准入秩序,規范交易競爭行為,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們還應清醒地看到,基層工商履職不到位、監管乏力等問題仍顯突出,基層工商人員的素質和履職現狀與當今經濟迅猛發展以及嚴峻的監管形勢相比,還存在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筆者認為,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理念束縛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國家工商總局提出了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四個統一」,表明了工商部門以監管為軸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履職機制初步形成。這就要求基層工商在日常工作中要以監管為導向,正確處理監管與其他工作的關系,統籌兼顧,整體推進。但事實上,多年來由於諸多原因,基層許多工作人員思想陳舊,進取心不強,監管理念不能與新時期、新職責的要求相適應,為監管而監管,不能正確處理監管與發展、服務、執法、維權之間的關系。

二、素質制約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受隊伍結構、幹部體制和傳統業務的影響,基層工商執法人員一定程度上存在知識層面偏低、業務簡單膚淺、執法不規范等問題。主要表現一是偏重於維持簡單的傳統業務,執法技能和技巧單一,缺乏創新能力。二是疲於應付日常工作,只局限於按部就班地按俗套操作,對一些突發性工作和新的執法領域顯得束手無策。三是缺少復合型人才,精通法律、會計知識、商品知識、計算機等現代辦案知識和技巧的高、精、尖人才缺乏,致使許多監管領域不能涉足,與實現高效能監管、達到高質量服務的要求還有差距。

三、體制影響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目前,縣局以上工商機關內設機構是按職能以「條」設置,而基層分局則是按監管區域以「塊」設置,基層分局接受「條」、「塊」雙重領導和多項業務指導,承擔來自轄區「塊」的工商管理職責和監管風險。而上級機關內設機構囿於職責區隔和任務的驅動, 許多監管執法工作缺乏統籌和協調,造成對下監督指導過於分散和缺失,導致基層工商難以與之形成有效的互動,造成有些管理工作無所適從或疲於應付,工作效能不高。

四、機制限制了基層人員履職能力的提升。在人才任用機制上,受體制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年輕、專業性人才缺乏,幹部的選拔、任用機制不夠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不夠完善,學習制度、工作制度、內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不夠規范。

基於以上分析,基層工商提升基層工商監管效能,達到固本強基、履職盡責目標,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點做起。

一、認清形勢,提高履職盡責重要性的認識。當前,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大環境發生的深刻變化對工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商部門履職風險更加突出。一方面,商品質量、食品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的監管責任明顯加重,監管對象日益多元化,監管內容更加多樣化,監管形式走向現代化,傳統的監管模式已經遠遠不能滿足要求。另一方面,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壓力不斷加大,履職風險更加突出。而基層執法力量和執法水平還相對較弱,量大面廣的監管對象與監管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讓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倍感壓力。因此,我們要清醒認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以「與時俱進履職盡責、適應形勢狠抓監管」的思維,找準定位,科學探尋,加強監管,全面履行管理職能。

二、提高素質,提升履職盡責能力。基層工商處在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第一線,許多具體工作要由基層去開展和落實,可以說,基層工商幹部隊伍的素質直接關繫到能否履職盡責到位,事關工商事業的發展和工商的整體形象。所以,基層工商要盡快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從強素質、練內功上下功夫,加強學習和崗位練兵,抓好基層執法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一是要加強政治學習和修養,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增強執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強法律學習,執法的必要前提是知法、懂法、會用法,要加強基層執法人員對工商法規和其他法律、法規學習,諳熟相關的法律知識,並能在實際工作中熟練應用,使每個人都成為依法行政和規范執法的行家裡手。三是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注重綜合素質和能力的提高,對商品知識、會計知識、電腦知識、寫作知識等知識技能要認真學習和鑽研,做到常學習、勤操作,學會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和操作技能,提高我們的監管執法工作效能。

三、固本強基,加強建設,切實提高基層工商履職效能。首先,優化配置抓機制建設。一是完善用人機制,科學用人、用人唯賢,重視幹部交流、聘用和選拔,使一批顧全大局、業務過硬、善於學習、扎實敬業的幹部進入執法重要崗位,成為我們基層工商執法的中堅力量。二是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有的放矢地開展執法培訓、學習、研討、技能演練等活動,使整個執法隊伍素質得到鍛煉和提高。三是完善執法辦案機制,整合執法資源,優化執法人員、機構、職能配置,強化基層分局在轄區內執法監管權威,大力提升一線執法辦案水平。四是完善績效考核制度。以鼓勵學習和工作業績、增強責任意識、激勵鬥志為主旨,進行督辦和考核,並把考核結果同幹部獎懲、選拔任用相結合,不斷完善執法隊伍管理機制,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永葆基層工商隊伍的活力和執法戰鬥力。其次,完善制度抓隊伍建設。加強隊伍建設是工商部門保持旺盛生命力、戰鬥力的根本。當前,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監管形勢日趨嚴峻,我們應該清楚地看到我們基層執法監管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清醒地認識到加強隊伍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從思想上高度重視,並針對問題研究、探尋行之有效的改進措施,要通過加強各種制度建設,使基層工商各項工作和行為步入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要建立學習培訓制度,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建立工作制度,使各項工作依法、科學、規范;建立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幹部的言行舉止;建立廉政制度,廉潔行政執法行為;建立督辦考核制度,定位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再次,規范言行抓形象建設。基層工商是執法前沿和展示工商形象的窗口,加強形象建設可以說成在基層、敗也在基層。在新形勢面前,基層工商隊伍應努力做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既要樹立忠於職守、廉潔自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形象;又要樹立嚴格執法、公平公正的執法形象;也要轉變工作作風,樹立勤政高效的辦事形象;還要注意風紀嚴謹、舉止端莊、體態適度的儀表形象,充分展示現代基層工商隊伍良好的精神風貌。

四、突出重點,全面履行職責。以監管為重心,努力實現「四個統一」。在服務、發展、執法、維權等方面全面履職盡責,不斷提高工作效能。

加強服務。一是要強化服務意識,把服務發展、服務社會、服務群眾、關注民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開展各項工作中,時刻想著服務,自覺做到主動服務、超前服務、優質服務。二是完善服務手段,健全政務公開,簡化審批程序,規范業務操作,創新服務方法,讓人民群眾滿意。三是健全服務制度,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大力開展服務工作,將服務融入到各項管理工作之中。在登記、監管、執法、維權等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市場主體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為經濟發展服務。

力促發展。圍繞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大局,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把有利於發展作為監管執法工作的出發點,把優化經濟發展作為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在履行工作職能中謀劃發展,在辦理執照時想到發展,在執法檢查時維護發展。圍繞招商引資、企業改組改制、項目建設等,立足工商職能,主動提前介入,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工作手續,做到繁事簡辦、急事快辦、特事特辦。同時,大力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為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

盡心維權。以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為重點,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原則,熱情接待和受理消費投訴和群眾舉報,無論是一雙鞋、一件衣服、一個電筒,只要接到投訴,就及時受理、妥善解決。同時,加大農村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消費維權投訴站和12315申訴舉報網路「天眼」作用,實現維權投訴的方便、快速、省事,切實維護廣大群眾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強化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職責是規范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最強有力的手段是監管執法。市場監管是工商部門職責履行的「重頭戲」,所以在具體工作中,我們強化責任意識,要以監管為重心,提高監管水平,拓寬監管領域,加大監管力度。在開展日常巡查的基礎上,加強涉及食品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社會安全等方面的專項檢查和整治。同時,加大執法辦案工作力度,對危害安全、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要勇於負責、執法如山,為維護市場秩序的安全穩定盡職盡責。

總之,基層工商是工商事業的基礎和根本,只有我們提高認識,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在完善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在全面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的前提下,履職盡責,務實工作,基層工商的監管執法效能才能提升,工商的神聖職責才能得以實現。

⑧ 工商部門如何適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執法辦案

有管轄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至第五十一條規定的行政處罰,工商部門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范圍決定。

⑨ 如何做好工商執法辦案工作

一是實行辦案考核評價機制。 二是加大培訓和指導的力度,提高執法辦案水平。 三是配齊必備的辦案器材。 四是想方設法擴大案源。 五是做好案件回訪工作。

⑩ 淺談如何加強基層工商執法隊伍建設

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立法治政府,必須要建設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確保嚴格執法、秉公執法、文明執法。然而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新形勢與新任務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求愈來愈高,基層工商所肩負的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任務也愈加繁重。各地在基層工商執法隊伍建設上雖作了不少有益的實踐與探索,但行政執法行為不夠規范、執法力量薄弱、人民滿意度不夠高等問題仍在一定程度存在。如何加強基層工商執法隊伍建設、著力提高市場監管執法水平乃是擺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面前的一道亟待解決的難題。一、「四個入手」樹形象,著力提高基層工商執法隊伍建設整體水平 (一)從提高領導班子建設水平入手,不斷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班子建設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核心,班子建設得好壞,直接影響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要加強各級領導班子的理論學習,增強法制觀念,用鄧小平理論武裝頭腦,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培養深入扎實的工作作風,發揮各級領導班子的模範帶頭作用和成員的表率作用,領導幹部要堅持下基層,深入執法工作第一線,搞好指導監督,狠抓工作落實。 (二)從加強隊容風紀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隊伍良好形象。 隊容風紀是一支隊伍形象的直接體現,是隊伍素質的最直觀、最外在的反映。從一言一行、一點一滴抓起,保持隊伍良好的儀容舉止、行為規范。要堅持文明執法、禮貌待人,努力塑造黨和政府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社會廣泛認可的良好隊伍形象。 (三)從提高隊伍執法水平入手,不斷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要把學習法律、法規知識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根據廣安市行政執法隊伍實際,全面開展法律業務知識學習和遵紀守法教育,採取崗前教育、集中培訓和日常學習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堅持依法辦事、秉公執法,不斷提高執法工作水平,堅持嚴格執法。 (四)從加強廉政建設入手,不斷增強服務意識。 廉潔自律、秉公執法,是隊伍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要嚴格貫徹執行中央、省、市以及隊伍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規章制度,堅決查處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違紀行為,提高廣大執法人員遵紀守法、拒腐防變能力。要牢固樹立公僕意識,寓執法於服務之中,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密切執法部門與廣大人民群眾的關系。對違反廉政紀律的人員予以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二、狠抓「四化」,整體提升幹部職工自身素質(一)教育學習經常化。 要將教育學習與工作實踐緊密地結合起來,變要我學為我要學,鼓勵支持基層工商幹部職工在學中練、干中學;把創建學習型機關與爭創崗位能手、辦案能手、服務明星緊密聯系;要積極鼓勵全系統幹部職工通過自考、函授、中短期培訓等方式,廣泛參加政治思想理論和業務技能學習,改善基層工商幹部職工的知識結構,提高他們應對市場監管執法中的復雜矛盾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業務培訓季訓化。 機關科室應緊緊圍繞上級組織的工作部署,抓住市場監管與執法重點,由相關科室承辦,組織基層工商幹部職工進行相關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結合新的法律法規的實施頒布,聘請法理學專家按季對基層商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學習培訓,加強對工商執法辦案技巧的學習。(三)工作情況月評整改化。 對基層工商所及其幹部職工的市場監管與執法情況,實行月評通報、限期整改制度。基層工商所(隊)要重點針對人民群眾關注的工商注冊登記、各類市場專項整治、經濟違法案件查處、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問題,按月向局機關作出書面匯報,並由局機關組織相關科室組成綜合評審小組,通過匯總梳理分析、徵求社會意見、到基層所(隊)和被監管對象及消費者申(投)訴對象中抽查核實的辦法,從中認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做到及時查糾、及時彌補。(四)廉潔自律情況公示化。 監察部門對基層工商幹部職工的廉潔自律情況,尤其是對工商所(隊)班子成員的廉潔自律情況,實行通報公示制度。對幹部職工的執法執紀、廉潔自律的情況,客觀公正地按季(或按月)在工商所所在地予以通報和公示。三、創新監管,努力提高基層工商監管執法的水平(一)創新監管理念,改革監管模式。 基層工商所要正確處理好行政收費職能與市場監管執法職能間的關系;要把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工作擺在首位,切實做到履職到位、監管到位,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市場監管執法經驗。(二)監管問責重落實,改革用人制度。 堅持「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的原則,嚴格落實好科室、工商所、巡查人員間的市場監管層級責任追究。對局機關及各工商所(隊)工作人員的配備,可積極推行「雙聘雙選」與「末位懲處」相結合的用人機制,以幹部職工個人年度工作考評及社會民主測評意見為參照,大膽改革用人制度,從中發現和選配一批政治思想過硬、紀律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幹部職工作為中層幹部的後備人選,通過競崗,調整充實到各科股(室)、工商所(隊)的領導班子中去。(三)拓寬監管領域,改革監管措施。 廣泛吸納全系統幹部職工的聰明才智和建議,促使他們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不斷拓寬監管領域,大力改革監管措施,革除陳規陋習,在運用司法、經濟、行政手段監管市場上狠下功夫,及時彌補監管中尚存的監管盲區和空白,努力探索創新符合實際的較為完善的市場監管新機制。(四)規范執法程序,改革辦案模式。 基層工商所(隊)在其所(隊)人員中挑選業務精通、辦案經驗豐富的同志,組建專門的執法辦案機構,負責轄區內一般程序案件的查辦及轄區內重特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特大惡性案件,工商局應當及時成立專案組負責查辦,形成工商所「自辦+經濟檢查大隊協辦+專案組直接查辦」的工商執法辦案新模式。 四、建立「四項考評管理機制」,促進隊伍建設健康發展 (一)建立標准控制機制,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 把執法成效、辦案質量、隊容風紀、辦公秩序、財務管理、信訪工作、新聞報道等各項工作和各項崗位職責細化,制定目標、標准,層層落實,把目標任務落到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形成「部門擔任務、隊伍擔指標」的責任格局。 (二)建立檢查監督機制,確保各項工作目標落到實處。 採取日常檢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平時抽查與年終總評相結合的方式,嚴格按照工作標准和崗位標准進行檢查考評,聘請行風監督員,自覺接受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三)建立督辦整改機制,確保各項任務及時完成。 要及時辦理領導交辦的事項,及時處理群眾舉報案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對未按時限要求辦理的,進行督辦整改,跟蹤問效,並給予相應的處罰,促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四)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 嚴格按照優則獎、劣則罰的原則,完善執法工作和自身建設等隊伍管理方面內容的考評辦法,把工作業績與獎勵掛鉤;嚴格按照優則上、庸則下的原則,完善人員崗位責任工作成效考評辦法,將考評結果與獎懲、培訓、職務升降、公務員考核掛鉤,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激發隊伍的工作熱情,推動各項工作有效開展和隊伍素質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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