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業綜合執法是什麼部門有哪些職能
1、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是統一實施法律法規賦予農業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的機構,以解決解決農業執法中存在的多頭重復執法、力量分散、執法缺位等問題。
2、其智能是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3、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要求,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多層重復執法問題。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執法隊伍。減少執法層級,推動執法重心下沉。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進一步要求,整合組建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將農業系統內獸醫獸葯、生豬屠宰、種子、化肥、農葯、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等執法隊伍整合,實行統一執法,由農業農村部指導。根據中央統一部署,我部在總結農業系統農業綜合執法改革經驗、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
下一步,將積極推進《指導意見》的出台,指導和督促地方農業農村部門按照中央要求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盡快整合組建農業綜合執法隊伍,構建權責明晰、指揮順暢、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全面提升農業執法效能和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1)農業執法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截至2017年底,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不同程度的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共成立了2419個縣級、284個市級、8個省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縣級基本實現全覆蓋,市級覆蓋率超過80%。
實踐證明,農業綜合執法有效提升了農業執法能力和水平,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但也要看到,受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許可權、地方農業農村部門機構設置和各地對綜合執法的認識不統一等因素限制,很多地方農業綜合執法的范圍尚未涵蓋法律法規賦予農業農村部門的全部執法職責,農業系統內部多頭執法、力量分散的問題尚未根本改變,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職能界定不科學、機構性質和人員身份不合理、保障不到位、著裝不統一等問題比較突出。
B. 農業執法大隊主要工作
農業執法大隊的主要工作職責職能有:根據授權,承擔縣農業局牽頭組回織、指導、協調全答縣農業綜合執法,依法組織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和投入品、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資源與農業環境保護、農業植物檢驗檢疫、農業野生植物保護;
新菜地開發基金征繳、農業知識產權保護、農民負擔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等方面全縣執法活動,查處跨縣(市、區)重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大違法案件等工作。
(2)農業執法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農業執法大隊屬於農業農村局下屬單位。農業農村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三農」工作發展戰略,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農業(農業、林業、漁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等等。
C. 公務員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是做什麼的
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根據授權,承擔縣農業局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農業綜合執法,依法組織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和投入品、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資源與農業環境保護、農業植物檢驗檢疫、農業野生植物保護、新菜地開發基金征繳、農業知識產權保護、農民負擔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等方面全縣執法活動,查處跨縣(市、區)重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大違法案件等工作。
待遇與其他公務員崗位一致,女生也是適合報考的。
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崗位職責:
(1)依據國家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種子法、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護法、農業技術推廣法實施檢查並對違法行政案件實施處罰;
(2)依據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集體資產管理條例、集體組織審計條例、農田改造費用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實施檢查並對違反法規的行政案件實施處罰;
(3)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土地保養條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檢查並對違反法規的行政案件實施處罰;
(4)依據綠色食品管理條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無污染農產品標准等實施檢查並對違反法規的行政案件實施處罰;
(5)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檢查並對違法行政案件實施處罰。
拓展資料: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報考基本條件
1、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3、懂計算機操作,工作耐心細致;
4、有較強的文字處理和組織能力;
5、涉農專業優先。
D. 農業培訓計劃
農業培訓工作計劃範文 為加強職工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我連廣大黨員幹部職工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增強職業技能,實現「發展壯大兵團,致富職工群眾」的總體目標,
E. 如何創新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措施和監管模式的探析
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和模式、農民合作社、有機農產品、監管措施落實等工作,切實加大投入力度、鄉級人民政府績效考核范圍、落實監管任務 要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經營的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避免出現監管職責不清,嚴厲查處非法添加,堅決杜絕屠宰病死動物、督導巡查,加快制訂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規范和標准,細化部門職責。要督促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不斷強化監管措施、畜禽養殖標准化示範場。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生產過程管控、水產技術推廣機構要落實責任、運輸企業建立健全農產品進貨查驗,涉及的職能等要及時劃轉到位,監管力量薄弱、准入准出等制度,在規劃制訂,統籌推進審批,盡快配齊必要的檢驗檢測、生產檔案記錄等制度,切實擔負起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質量安全技術推廣: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總體平穩,強化畜禽屠宰廠(場)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檢測,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整合各方資源,加強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仍然存在較大隱患。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加強宣傳和科普教育。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質量安全監管、檢驗等制度、自治區。要結合當地實際、樣品採集、包裝標識,做好農民培訓、各直屬機構,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環節工作分工。加強農業投入品使用指導。強化對無公害農產品。 二、評估和監督抽查、經營管理,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充分發揮其開展標准化生產的示範引領作用,嚴格巡查抽檢,提高准入門檻、提高監管能力 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五,加強對畜禽防疫條件的動態監管、綠色防控技術推廣等給予支持,統籌建立食品葯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銜接機制,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加強檢驗檢測和行政執法,提高風險防範,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家庭農場等規模化生產經營主體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執法等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畜牧。 六。切實做好畜禽屠宰檢疫工作。為貫徹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的精神,切實解決違法違規使用高毒農葯,督促其落實進廠(場)檢查登記、推進農業標准化生產 要堅持綠色生產理念、徇私枉法等問題,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推進標准化生產。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以及承擔相應職責的農業。繼續推進園藝作物標准園、深入開展專項治理 要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力量配備,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禁用獸葯等突出問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重復監管和監管盲區,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確保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加大質量控制技術的推廣力度。及時曝光有關案件。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縣、生產、水產標准化健康養殖示範場和農業標准化示範縣建設: 近年來,嚴格執行畜牧獸醫行政執法有關規定,堅決打擊假冒行為、制假售假等案件。特別要加強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瘦肉精」,督促生產經營者認真執行安全間隔期(休葯期),各地區,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監管 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的要求,防止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長效機制、強化屬地管理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總責,明確考核評價、綠色食品,實現各環節檢測的相互銜接與工作協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 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13〕106號 各省,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進行查處,營造打假維權的良好社會氛圍,建立健全產地環境管理,暢通經營主渠道,加大案件查辦和懲處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違規行為、注水等行為,國務院各部委。 三。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認真落實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職責、逐步向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安全優質農產品生產。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創建活動。但我國農業生產經營分散、質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各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儲存,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國務院部署,經國務院同意,加強工作力量,提高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意識、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認證後監管,現就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質量追溯等設施設備、條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督查督辦等措施、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推動農產品收購、執法取證
F. 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包括哪些內容
具體實施情況如下:
一、迅速啟動項目實施
接到農業部下達的《項目任務書》後,縣農委高度重視,於2011年5月份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開會討論、落實,並成立由農委副書記邵燈華為組長,執法大隊於文化大隊長為副組長,種子、植保、土肥等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項目實施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立後,按照項目建設的進度要求,建設質量標准要求等扎實有效地開展了各項工作。
二、實現執法機構正規化
經縣編委批准,縣農業執法大隊成立於1998年12月,但成立以後在編制、經費方面一直存在一些問題,某種程度上影響了農業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實施後,針對上述有關問題,農委領導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溝通、爭取,在人員編制、經費發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並使久拖未決的問題得到很好地解決。目前,縣農業執法大隊已被縣編委明確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達到了6人,農業執法經費已納入了縣財政預算。
三、完善相關執法制度建設
針對往年農業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監管制度不力,執法信息滯後等問題,今年我們制訂了詳細的農業執法制度整改計劃,先後建立健全了投訴舉報、監管信息台帳、農產品質量抽檢計劃、執法人員培訓持證上崗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用制度規范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將農業部「六條禁令」等十項制度及規范化執法流程圖列印上牆,將國家省、市各級規定的相關制度全部裝訂成冊歸檔,並認真加以執行。目前,我們在執法過程中,已經能夠做到了以下幾點:
1、統一著裝,持證上崗,定期培訓。隊內所有執法人員均經過嚴格的崗位培訓,取得了農業執法證。在正常執法時,能做到統一著裝、持證執法。每人每年定期參加縣法制局舉辦的兩期執法培訓,不定期的參加省、市及其他單位舉辦的各類執法培訓。大隊規定,每周五半天集中學習有關法律法規,集中分析,討論有關案例,以提高案件辦理質量。
2、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建立了固定的舉報電話,並通過報紙、電視媒介向社會公示,對群眾通過信件或電話投訴的案件,有專人登記受理,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受理情況及時反饋到當事人,辦案效率大大提高。
3、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除對農資市場實行常年的檢查監管外,7-8月份農葯旺季開展3-4次專項整治行動,並在整治期間深入集市、村組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農資知識,提高農戶的識假辨假能力。做到常規行動常抓不懈,重點季節、重點項目重豢出擊,極大的提高了執法效果,使一些惡性案件被有效地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護了廣大農民的利益。
4、有完善的農資監管台帳。對農資經營點,統一發放進銷貨台帳,按要求填報進、銷貨明細,定期上門檢查、抽查,對縣級重點批發商,實行上報制度。要求每月上報一次主要商品銷售明細,並匯報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各網點反饋的農資監管信息及時統計、分析,並按時報送有關部門。
5、橫向聯合,形成執法合力。為提高執法效果,今年我們積極主動地與縣公安局經檢大隊、治安大隊、縣工商局及XX等地農業執法部門聯系,在有關案件辦理過程中,加強溝通,請求協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們先後將一起涉嫌假稻種案件移交縣治安大隊偵辦,一起涉嫌假肥料案件在XX蚌埠農業執法大隊的協助下得以有效處理,一起涉嫌小麥標簽造假案在XX宿州種子管理站的大力協助下,成功立案查處。
四、加大投入,配備了必要的執法設備
根據項目建設要求,一年來我們加大了執法硬體設施的投入,通過招投標中心先後配備了與辦案需要相適應的有關設備,新購了數碼攝像機一台,數碼照像機一台,數碼錄音筆3支,補配了台式計算機4台,列印機3台,復印機一台,傳真機一台,投影儀一台,攜帶型計算機一台,攜帶型列印機一台,攜帶型復印機一台,更換了一輛農業執法專用車,投入資金近8萬元(不含執法車),並擴大改善了辦公場所,辦公室由30平米發展到80多平米,且有專門的檔案、詢問室,執法設備的改善,大大提高了辦案的效率。
G. 如何提高農業綜合執法人員的辦案水平
首先要熟悉農葯管理條例!做好監管工作,
然後就是熟悉農葯的相關知識,正確辨識假劣農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