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細則,分攤給各村處理實施方案
回答您的問題,有些難度。只能嘗試解釋。
我們先定義農村生活垃圾,可以分成可回收,不可回收兩部分,可回收,比如草木灰(假設我們用柴火燒飯取暖),人類糞便,污水等。不可回收如廚余,不可回收物等等。分類不一定準確,只為說明問題。
可回收部分,應該建立家庭責任制,比如各家均應建有糞便回收池,甚至加沼氣產生裝置。對於自建沼氣池等,集體應給予一定的補貼,同時提出減量要求。對於不可回收部分,則採取按量收費的方式,定期定時以集體的形式到各戶收集。在收集過程中,對除自家消化部分的可回收物外,也採用可回收物(如紙張、金屬等)與其它完全不可回收物分開。對分開者給予獎勵,至少減少垃圾處理費收取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