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應用語言文學(藏漢雙語)漢語系需要做什麼准備
只說重點:
應用語言文學(藏漢雙語)漢語系需要做什麼准備,
可詢問學校招生辦。
以學校的說法為准。
Ⅱ 漢族人可以學藏漢雙語教學的專業嗎
可以的呀。漢族人也可以通過漢藏雙語教學的專業學習,畢業後可以到西藏教學支援。
Ⅲ 請問青海民族大學法學院藏漢雙語法學專業用藏語授課嗎
青海民族大學法學(藏漢雙語訴訟方向)專業2009年開始招收,目前因師資、教材等方面的限制,專業核心課程都是漢文版普通法學本科教材(漢語授課),其他科目如藏漢翻譯等課程特邀我校藏學院的教授用藏語授課。目前就是專業(漢語)+藏文授課形式,但該專業發展的趨勢是用藏語授課。
Ⅳ 藏漢雙語公務員在內地工作的,工資多少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各類津補貼。首先說基本工資(這個全國統一),對照下面這個表(這是最新標准)。以本科畢業(考入公務員一年試用期滿轉正定級)為例,剛畢業級別好像是25級2檔,職務科員,基本工資就是947+600=1547(公務員第13個月工資,只發這個基本工資)。津補貼大概有個三四千塊錢(這個各地就不同了)。本科畢業考入公務員,扣掉各種,每月實際發到到手基本上能保證4000+(加多加少,視地區不同、部門不同)。有些地區和部門年底有績效考核獎,標准不確定,從幾千到幾萬,差別很大。
至於工資增長,按照現行制度,基本工資兩年調一檔,兩年後就變成25級三檔1595塊,五年調一級(這個懶得算),補貼看政策,沒新的政策就一直執行。
還有職務的調整,在沒有晉升空間的情況下,按照職務與職級並行,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各類津補貼首先說基本工資(全統)照面表(新標准)本科畢業(考入公務員試用期滿轉定級)例剛畢業級別像25級2檔職務科員基本工資947+600=1547(公務員第13月工資發基本工資)津補貼概三四千塊錢(各同)本科畢業考入公務員扣掉各種每月實際發手基本能保證4000+(加加少視區同、部門同)些區部門底績效考核獎標准確定幾千幾萬差別
至於工資增按照現行制度基本工資兩調檔兩變25級三檔1595塊五調級(懶算)補貼看政策沒新政策直執行職務調整沒晉升空間情況按照職務與職級並行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晉升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晉升副處須任科級或鄉科級職、主任科員滿15晉升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
Ⅳ 學習藏漢「雙語」活動紅頭文件是否需要用藏文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紅頭文件必須用兩種文字寫
Ⅵ 如何協調雙語教學中兩種語言的矛盾問題
(一)教師問題是制約牧區雙語教育的瓶頸。
教育,關鍵在教師。這幾年,農村師資緊缺的問題得到普遍重視,通過實施農村教師特崗計劃等措施,問題開始逐步緩解。但民族地區尤其牧區的雙語教育,教師問題最為迫切和關鍵,也是長期受地方財力、編制等影響而得不到解決的難點。不少地區的學校建得寬敞明亮,卻缺乏數量足夠、質量過硬的師資,群眾描述為「有個好廚房,但缺好廚師、好飯菜」。問題主要包括:
1.教師數量嚴重不足。全省各地尤其是牧區普遍缺少雙語教師。據統計,全省目前教師缺編7200多人。實際需求可能還大於這個數字,如玉樹州各縣若要「兩基」標准,教師缺編3411人以上,有些小學的師生比1∶60,雜多縣師生比為1∶44,全國罕見。教師不足,導致大班現象普遍(玉樹州最多的班有127名學生)。條件最好的牧區雙語學校之一海北州西海寄校,按師生比標准,僅雙語教師就缺編34人。
2.教師隊伍結構不平衡。在教師結構上,漢語文、藏語文和數學教師為多,有關部門普查的66所民族中小學的427名專任教師中,315名為文科教師,只有157名是理科教師,且掌握兩種語言的只有41人,僅為教師總數的26.1%。音體美等課程的雙語教師寥寥無幾,多數學校根本沒有英語和信息技術「雙語」教師,「發課本、不上課」,遠離現代教育;不少學校甚至缺藏文教師(如共和縣在學校布局調整後藏文教師缺編104人)。一些課完全不上或只在部分年級上,學生從牧區轉學到城鎮,或從州縣轉學到省會,學習就無法銜接,不到高中就陸續輟學、棄學或被淘汰。一些學校視師資增減課程,因此各地各校課程不同步,牧區學生因統一考試升學而吃虧。
3.教師的專業和雙語能力差。2000年,各州民族師范統一撤銷(玉樹保留有大專部)、有的甚至改為中學,之後中小學師資來源「去專業化」而趨於多樣化。於是,有的人把教師當成求職謀生之道,考教師資格上崗聘用,卻連師范專業基礎知識都不具備,甚至不會備課;一大部分教師沒有「雙語」能力,一部分漢族教師根本不懂藏語,而另一部分藏族教師漢語水平差,在教學實踐中難以應用雙語(不管是教學語言還是輔助教學語言)開發學生智力,影響學生便捷、有效地接受知識。據專業部門調查,全省藏族中小學8,752名教師(其中專任6,510名),兼通兩種語文僅佔40%(主要是不懂藏語)。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民族中學共有56名教職工,只有35名專任教師,其中能用藏語漢語進行雙語教學的只有5名。學校布局調整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民族中學169名專任教師中,除9名藏語教師,兼通雙語的教師只有45名,僅為30%左右。在散雜居地區更為嚴重,如化隆縣雄先藏族鄉14個行政村的7所學校,嚴重缺乏藏語教師,很多學校沒有開設藏語文課,其中中心小學14個班級只有2名藏語教師。在海東的華銳、卓倉和西寧的滾本、東科爾、賽科等藏族部族聚居區,情況更為嚴重。
4.教師培訓嚴重滯後。有的地方沒有培訓資金,有的學校教師不足而派不出任課教師,多數牧區教師上崗十幾年,沒有接受過一次培訓,專業知識有限,教學觀念陳舊、僵化,教學理念落後,教學方法刻板、雷同,對新教材理解不深,教學輔助參考奇缺,影響教學效益。
5.教師待遇差,隊伍極不穩定:牧區人口總量小,教師評定職稱相應較難,名額受限,不少縣沒有一個特級教師,挫傷了教師的積極性、上進心;牧區學校條件艱苦,生活單一,與現代社會幾乎隔絕。除了少數責任心強、覺悟高的,有些教師則得過且過,耽誤學生,家長意見紛紛。玉樹職業學校承擔青海民大大專班授課任務,老教師、老專家、研究生不少,教師職稱卻套用中學系列,沒有一個正教授,加上條件差、環境惡劣,骨幹教師難以留住。在玉樹全州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僅佔9%。
6.合格漢語教師嚴重缺乏。根據藏區實際,國家組織人力為將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學校編寫漢語教材,實行少數民族漢語水平考試等,富有科學性、時代性、前瞻性。但全省無一所高校設少數民族漢語教學專業,牧區學校缺乏漢語教學環境和教學方法,教師也幾乎沒有接受過漢語教學培訓,基本上不掌握少數民族漢語教學的特殊性、規律性,「懂漢語教漢語」,「漢語好教漢語」,或「漢族教漢語、藏族帶雙語」的現象司空見慣。這導致牧區學生不論接受哪種模式的雙語教育,漢語水平都很差。有的學校把學生漢語能力低下的原因,歸結到非語言類課程的教學語言上,不考慮漢語教師、漢語教學、學生漢語能力培養等問題。除了共和縣民族中學曾開展過如何面向藏族學生教好漢語的觀摩課外,調研組實地調研的學校的教師中,沒有一名以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合格的教師專業畢業生,小學管理層和教學層都基本上不懂「漢語教師」專業和(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區別。
7.教師對自身的要求不高。學校內部的教師管理制度不健全,獎懲不明。學校忙於應付瑣碎事情,教師管理鬆散,得過且過,導致中小學教師責任心不強,應付教學。有的教師教書幾十年沒有備課教案,更不用現代多媒體手段等。
8.對雙語教學和雙語教育缺乏科學理解和正確認識。語言學界、教育學界普遍認為「雙語教學」和「雙語教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雙語教育」是指多民族國家或地區實行的運用少數民族語言和主體民族語言這兩種語言的教育,它涉及整個教育這個大系統,有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體制、教材改革、學制、升學、就業等方方面面的問題。目前,多數藏語漢語雙語學校已經跨入藏漢英三語教育階段。「雙語教學」則是指在語言課以外的其他各門非語言類課程的教學中,將兩種語文充分結合起來,分別作為主要教學語言和輔助教學語言的教學形式,它是教學語言方面的問題。而在青海多數地區和學校,對這些專業概念至今不能嚴格區分,甚至存在把雙語教學與漢語教學相混淆、把一般民族學校與雙語學校相混淆、把語言類課程的作用和非語言類教學用語的作用相混淆等怪現象,背離教育科學規律,影響了學校設置、辦學形式和農牧民子女的升學就業。
(二)辦學模式影響雙語教學的質量
以前,青海省設置的是以行政區劃為基礎的「小而全」牧區辦學格局,學校規模偏小、辦學成本高、辦學效益低、教學質量差,教育資源浪費嚴重。2007年的青海校均規模,小學195人,初中244人,高中762人,同期西部分別為341人、939人、1,408人。2008年,農村牧區在校生小足50人的小學和教學點1037所。其中海南州,在校學生50人以下的中小學116所,51人到100人的89所,分別占該州學校總數的31.18%和23.92%。僅貴南縣就有村級小學64所,在校學生50人以下的34所,51人到100人的11所。學校布局調整成為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重要環節。為此這兩年投入很大,2010年青海決定籌措76億元,利用三年時間完成學校布局調整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設。但這也引發了新的矛盾和問題。
1.學校規模不斷擴大,教學和日常管理卻難以到位。2006年以後,全省加快學校布局調整,農牧區學校從分散、小規模,迅速向集中、超規模轉型,學校學生多上千人,如西海寄校的小學生達1,140人,共和縣民族中學的初中生達2,341人,海南州第一民族高中的高中生達2,637人。共和縣調整後的13所雙語中小學,平均每校約820人,每班約52人。門源縣寄校按調整計劃,將擴建為有2,947名小學生的學校,其中僅寄宿生就將達2,564人。學校規模猛擴,但教學、食宿、安全、衛生等方面管理經驗不足,管理能力、方法等難以跟進,造成新的矛盾和困難。教師們反映:「以前是教師,現在是保姆、陪護、管理員、保安。」各地至今無學校的規模、班次和學生人數等方面的規定,沒有適合學校管理、教學水平和能力的辦學標准。
2.學校不斷集中,難以適應牧區生產生活方式。農牧區人口總量小,產業結構單一,生活方式簡單,人們居住分散,且山大溝深,成為學校布局調整的客觀基礎。學校布局調整一刀切,「州辦高中、縣辦初中、鄉辦小學、村辦學前班」,沒有自理能力的孩子過早離開父母、離開家庭、離開出生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與家庭教育、村落社會教育和本土文化隔絕了,缺乏父母家人的感情和親情教育,在學習、思想、言行、生活等諸多方面產生不適,厭學、輟學成為常見現象,這不利於普及教育、鞏固成果。為了保證孩子「上好學」,部分牧區老人進城陪讀,成年人放牧謀生,一方面學生隔代教育、放任自流、嬌生慣養,另一方面家庭生產生活負擔增加,產生所謂的「返盲返貧」現象。海西州都蘭縣教育資源整合,三個鄉的蒙古族小學和熱水、溝里兩鄉4~6年級藏族學生撤並到縣民族中學,導致了學生輟學率明顯提高、民族學校在校生人數開始減少的直接後果。
3.各類學校隨意合並,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難以到位。有的民族學校、雙語學校與普通學校合並,合並後學校規模擴大,班級增多,生源結構復雜,學校管理單一化、成本降低,但各類班級的教學要求、教學進度、課程設置都有所不同,教案備課、考試督導等要求不同,或者學校對某些課程的偏愛、照顧各不相同,一校內部難以協調處理這些問題,教學質量難以提升。同時,由於雙語教學模式、教材用語、教師能力等不同,不同模式間的學生差距拉大,影響分班、教學和家長評價。如都蘭縣民族中學藏族、蒙古族在校生1,478人,基本上都是牧民子女,蒙文班實行「一類模式」(蒙古語為教學語言),藏文班實行「二類模式」(漢語為教學語言),而蒙文班教學效果和升學率一直優先(2009年報考大學的蒙古族學生90人、藏族學生15人,其中上線蒙古族學生50人、藏族學生6人),藏文班則進步緩慢,年級越高,人數越少。
4.缺乏科學的評估指標系統,學校布局調整和雙語教學的政策存在隨意性。根據全省規劃,到2012年,全省中小學將從2009年的2,545所調減到1,127所,[4] 調減率為54%。而這些調整,是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的文件和領導講話來確定的,只要縣教育局、鄉村幹部群眾同意,學校就被納人調整規劃,各地幾乎沒有嚴密的、專業化的、科學的考察、論證和評審程序,工作隨意性比較強,甚至對農牧文化背景、生產生活習俗等差異,民族鄉村的特殊教育需求等未作考慮。一些民族學校、民族鄉村的合法權益和合理需求被忽略,如海北州計劃通過學校布局調整,將2009年的193所中小學調減至39所,調減率高達80%,而調整後,全州11個鄉將不存在小學,其中包括海晏縣哈勒景和門源縣皇城2個蒙古族鄉(即海北州僅有的2個蒙古族鄉將不再擁有1所小學)。同時,調整中,不同類別學校的合並、管理制度、教師配置、雙語師資准人、多語種教學特殊設備和輔助條件、班額標准、學生雙語能力測試及其分班、雙語課程和環境創設等方面,普遍缺乏科學、有效的評估指標體系,調整可行與否、科學合理與否,皆以行政部門和投資部門的意願為依據。
5.用行政手段隨意轉換教學模式,影響了教學銜接。有些地區的教育行政部門,既不注重教育環境、教學條件以及學生語言經歷和能力的差別,也不尊重現有師資隊伍的能力和實際,通過行政手段改變教學模式,影響了教學銜接。如海南州共和縣民族中學是一所規模較大的寄宿制民族中學,原有在校生650人,初中每個年級各2個班,高中每個年級各3個班,生源主要來自5個牧業鄉、4個農業鄉及縣城。其非語言類課程使用漢語授課,單設藏文課,造成來自牧業鄉小學,原本接受藏語教學的學生根本不能適應課堂用語,成績直線下降,個別學生被迫輟學的後果。這也導致了部分地區少數民族現代人才脫離本民族發展需求的問題。一類模式學生漢語水平偏低,「民考民」升學專業面窄,就業渠道狹窄;二類模式地區的學校民族語文水平低,教學質量又競爭不過周邊普通學校,升學錄取比例逐年下降。
Ⅶ 藏語言文學與初等教育藏漢雙語專業是否一致
不一致,從名稱來講已經區別較大。前者傾向學術性,屬於文學研究,並且僅以藏語研究為主。後者則是教育范疇,藏漢雙語是藏語地區基礎教育行業人員的必要配件。但是,前者也可以在師范類選擇,只不過漢語沒有後者那麼重要,雖然也是需要學的。
Ⅷ 政法幹警考試限制藏漢雙語專業,我是旅遊管理(藏漢雙語)專業報名時通過了,筆試也過了,資格復審時能過
推進雙語法律人才培訓促進民族地區法治建設
我國政法系統首套藏漢雙語法律培訓教材編譯出版
本報記者 徐愛龍
「藏漢雙語法律培訓系列教材」出版座談會3月15日在北京民族文化宮舉行,由一批具有較高法律素養、通曉藏漢雙語的專家學者歷時一年多時間編寫的《憲法教程》《刑法教程》《民法教程》等10本教材正式出版發行。
這是我國政法系統首套藏漢雙語法律培訓教材,首次用藏語文系統精煉地對我國現行法律體系進行了准確闡釋,填補了法律培訓教材缺乏藏漢雙語的空白,打通了藏漢雙語法律人才培養的制約瓶頸。
我國政法系統首套藏漢雙語法律培訓教材
夏河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全國最美基層法官」稱號獲得者才讓旺傑在實踐中發現:當地80%的案件當事人是藏族群眾,由於漢語普及率低,他們參加訴訟必須請翻譯。然而,翻譯人員雖然懂漢藏雙語,但卻不懂法律,在翻譯時常常出錯,不僅影響交流,更影響法官對案件事實、證據的判斷。
於是,才讓旺傑改用藏漢雙語開庭審理或主持調解,不僅提高了效率,而且增強了藏族群眾對法官的信任。但隨著雙語審判的深入,才讓旺傑發現,大量司法解釋沒有藏語譯本,用藏語寫成的法律書籍也十分匱乏,許多專業術語和法律條文難以統一和准確地翻譯。不同人作出不同的解釋,常常讓當事人摸不著頭腦。
根據我國憲法和三大訴訟法,許多案件庭審時需要同步口譯為藏語,判決書需要翻譯成藏文,然而,整個甘南藏族自治州的8個縣市中,能寫藏文判決書的法官只有7名,平均每個縣不到1名。長期以來,藏族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僅僅依靠少數資深法官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手把手的傳授,始終處於專題講座、短期培訓等單一、低層次的運行狀態,導致語言翻譯、法律知識等基礎能力培訓一直無法得到有效開展。而藏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需要一大批深刻理解和准確把握中國法律精神、法治精神的高素質法官。
為了加強「雙語」司法人才的培養,去年11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推進民族地區雙語法官培養培訓工作改革試行方案》,確定了關於雙語培訓工作的24項具體改革任務,要求相關單位和部門從加強民族團結、推動國家法律在民族地區正確實施的高度,充分認識推動「雙語」司法人才培訓工作的重大意義,堅持立足甘肅多民族的省情特點,統籌謀劃、整合資源、加強協作、扎實推進,努力做好雙語培訓工作。
落戶在我省舟曲的少數民族法官培訓基地承擔起了「雙語」人才培養的重任。同時,省委政法委牽頭,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少數民族地區政法幹警雙語培訓工作的意見》;協調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建立漢蒙、漢哈雙語人才省際合作培養機制。
然而在培訓過程中,缺乏專業、實用、系統、規范的培訓教材,成為藏漢雙語人才培養的最大制約。為此,省高院通過積極向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匯報,取得了多方面的支持,決定編撰一整套藏漢雙語法律培訓系列教材。
2013年,經省委政法委研究決定,正式成立了甘肅政法系統藏漢雙語法律人才培訓系列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委會聯合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西北師范大學、甘肅民族師范學院、西南民族大學、青海民族大學等高校的雙語專家教授,同時邀請四川、雲南、甘肅、西藏、青海五省司法部門藏漢雙語專家,堅持以專業性、規范性、實用性、系統性相統一為原則,分門別類,科學設置編寫組,全面展開教材編寫工作。計劃於2018年底前編撰完成一整套、共33本藏漢雙語法律培訓教材,內容包括了當前法學理論與實務的主幹課程,還有專門針對藏族習俗、習慣、法律文化的輔助性資料。
經過歷時一年多的緊張編寫,《憲法教程》《刑法教程》《民法教程》《刑事訴訟法教程》《民事訴訟法教程》《特殊權益保護法教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教程》《民族區域自治法教程》《治安管理處罰法教程》《婚姻法教程》等10部教材由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
徹底打通雙語法律人才培養制約瓶頸
「藏漢雙語法律培訓系列教材」立足雙語法律人才教育培訓的規律和特點,本著「理論適度夠用,突出實務能力的培養」要求,首次用藏語文系統、精煉地對我國現行法律體系進行准確闡釋,填補了目前藏區尚無雙語法律培訓教材的空白。
這是一套實用的工具書,針對司法工作實際,突出實務需要,將立案、民事、刑事、審判監督、執行等工作全面涵蓋,通過引用藏區法院審判案例、指導性案例,採取以案說法,以法明理的形式,做到了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不但為法律條文提供了一個全面而規范的藏語翻譯標准,改變了以往漢藏翻譯因人而異、因理解而異、因語境而異的混亂現狀,為康巴、安多、拉薩三大語系間政法幹警提供了標准、全面、無交流障礙的藏語法律入門讀本,也為統一司法尺度、充分釋法明理、實現司法公正提供了先進的司法理念和精確的法律准繩。
這也是一套專業的宣傳手冊,在全面介紹我國法律體系的同時,還涵蓋了黨和國家在司法改革、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理論方面的最新成果以及藏族歷史、藏族民俗等內容,為藏區群眾提供了一個最全面、最簡便、最通俗易懂的普法、學法、用法讀物,不但能滿足藏族同胞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而且也能有效增進藏族群眾對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理解和認同,進而提升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積極性、主動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專門出席了座談會,對「藏漢雙語法律培訓系列教材」的出版給予了高度評價:「這套教材填補了目前藏語地區政法幹警還沒有『雙語』培訓教材的空白,必將在加強民族法官培訓、提高藏族聚居區法院司法水平、保障藏族聚居區群眾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民委主任王正偉表示,編譯出版「藏漢雙語法律培訓教材」,雖然只是民族地區法治建設進程中邁出的一小步,卻為提高司法效率、用法律保障民族團結、促進國家法律在民族地區的正確實施提供了有利條件。
來自基層的法官代表才旺讓傑說,這套系統的培訓教材,為徹底提升我國藏漢雙語人才司法能力奠定了基礎。藏漢雙語系列法律教材的出版發行,不僅可以提升藏區法律培訓層次,改善藏區政法幹警的司法能力、翻譯能力,而且為實現藏區繁榮穩定,和諧發展這個偉大的夢想提供了強大的精神動力和堅實的智力支持。
據了解,省高院將按計劃啟動後續23部政法系統藏漢雙語法律人才培訓教材的編撰,另一方面將依託西北民族大學、甘肅民族師范學院,積極聯合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民族出版社以及甘、青、川、藏、滇五省區藏區民族高校藏學專家和政法系統實務界雙語法律人才,著手開展對現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漢藏對照規范翻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