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中小學校長學習提升方案
可以去多看一些名校校長的對學校的管理方式。
Ⅱ 一個培訓學校校長需要什麼資格
需要有教師證
Ⅲ 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的內容與形式
第六條中小學校來長培訓要源以提高校長組織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為重點。其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思想品德修養、教育政策法規、現代教育理論和實踐、學校管理理論和實踐、現代教育技術、現代科技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等方面。培訓具體內容要視不同對象的實際需求有所側重。
第七條中小學校長培訓以在職或短期離崗的非學歷培訓為主,主要包括:
任職資格培訓:按照中小學校長崗位規范要求,對新任校長或擬任校長進行以掌握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知識和技能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培訓時間累計不少於300學時。
在職校長提高培訓:面向在職校長進行的以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能力、研究和交流辦學經驗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培訓時間每五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
骨幹校長高級研修:對富有辦學經驗並具有一定理論修養和研究能力的校長進行的旨在培養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專家的培訓。
第八條中小學校長培訓實施學時制,也可採用集中專題、分段教學、累計學分的辦法。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培訓機構,要充分利用國家提供的現代遠程教育資源,並積極創造條件,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開展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
Ⅳ 校長證怎麼考
校長證考核分考試與考查兩類,考試科目包括《現代教育理論專題》《教育內法制基礎》《學校管理容理論與實踐》《教師心理健康與心理咨詢》,其餘為考查科目。
學員應完成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經綜合考核評定培訓成績,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成績合格以上者,頒發校長任職資格證書,且由人事股按規定核算登記教師繼續教育學分。
(4)校長資格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凡擔任國家舉辦或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長(農村完小正、副校長以上,下同)職務的,必須參加崗位培訓,並獲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因工作需要,培訓前進入崗位的,只能任代理校長,待獲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後再正式任命或聘任校長職務。
已經獲得教育管理專業專科(含)以上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可免修與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內容相同的課程。
對已獲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校長,各地應採取有效措施,保持相對穩定。更換學校並仍擔任中小學校長職務的,其「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