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樣更好的做好中儲糧倉儲基礎工作
近年來,山東省濱州市的糧食倉儲管理工作,按照全省.糧食倉儲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工作重點和任務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為目標,以深入開展「地方儲備糧規范化管理年」活動為重點,強化領導,精心部署,加大力度,狠抓落實,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我們把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作為全面做好全市糧食倉儲管理工作的切人點,切實做到「三個到位」。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隨著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糧食倉儲管理工作中重經營、輕管理的現象尤為突出,做好糧食倉儲管理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鑒於此,我們在全系統深入開展了「在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倉儲管理工作」的大討論,力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使廣大幹部職工認識到:無論糧食流通體制和糧食企業如何改革,糧食倉儲工作的基礎地位不能動搖,工作任務不能減少;搞好糧食倉儲,減少損失損耗,確保儲糧安全,功在國家、利在企業。通過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把各級糧食部門和廣大幹部職工的思想認識統一到做好倉儲工作,確保糧食安全上來,統一到推動糧食倉儲工作創新發展上來。
二是組織領導到位。為切實做好糧食倉儲管理工作,市糧食局在機構改革中專門設立了儲運基建科,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糧領導小組;各縣(區)糧食局和濱州國家糧食儲備庫,都明確有關業務科室負責糧食倉儲工作,相應成立了安全保糧領導小組。全系統上下營造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職能科室扎實抓,各個環節配合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倉儲工作氛圍。
三是責任落實到位。為切實把糧食倉儲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我們每年都制定並印發《關於切實做好糧食倉儲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全市糧食倉儲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重點、任務目標和工作要求。根據季節和糧情變化情況,認真組織好糧食安全檢查,准確掌握倉情糧情,及時消除儲糧隱患,確保全市儲糧安全。各級糧食部門層層簽定《安全儲糧責任書》,做到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嚴格獎懲,確保安全。濱州國家糧食儲備庫還把倉儲工作成效與防保人員的經濟利益掛起鉤來,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充分調動了防保人員做好倉儲工作的積極性。
二、夯實基礎工作,確保儲糧安全
為確保全市儲糧安全,我們重點在四個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在制度建設上狠下功夫。根據《糧油儲藏技術規范》和《山東省規范化儲糧單位標准》要求,結合我市糧食倉儲工作和實際,我們先後制定了《濱州市規范化儲糧單位標准》、《濱州糧食倉儲管理考核制度》、《濱州市地方,儲備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全市廣大保糧職工學有方向、干有標准、行有規范。在抓好各項倉儲制度建設的同時,狠抓落實,為確保儲糧安全奠定了堅實基礎。濱州國家糧食儲備庫專門制定了各項倉儲管理制度和推行倉儲精細化管理的實施細則,為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提供了制度保證。
二是在科學保糧上狠下功夫。我們大力推廣應用科學儲糧新技術,積極探索儲糧保質保鮮的新技術、新方法、新經驗,努力提高科學儲糧技術水平。全市各儲糧單位在大力普及「雙低』:儲糧、「三低」儲糧、「電子測溫」儲糧和「管槽密閉」儲糧技術的同時,積極推廣應用計算機糧情檢測、機械通風、環流熏蒸新技術,收到了顯著成果。近幾年,全市共實行計算機糧情檢測儲糧36萬噸,機械通風儲糧75萬噸,環流熏蒸儲糧36萬噸。濱州國家糧食儲備庫計算機糧情檢測、機械通風、環流熏蒸儲糧率均達100%。
② 如何開展糧食倉儲管理
1提高認識是前提
糧食是重要的特殊商品,關繫到國計民生的重要戰略物資,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它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儲備糧倉儲管理是糧食工作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環節,是糧食流通領域的「平衡木」和「蓄水池」。
2領導重視是關鍵
糧庫領導要重視倉儲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管住管好庫內儲備糧上,對倉儲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心中有數,要把糧庫倉儲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要明確一把手負總責,形成分管領導親自抓,職能部門具體辦、保化人員扎實乾的良好格局。
3隊伍素質是根本
要做好儲備糧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首先必須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教育,使廣大糧庫職工認識到倉儲管理是糧庫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糧庫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培養職工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忠於職守、愛庫如家的精神風尚,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糧庫幹部職工凝聚力和向心力。
4制度建設是保證
對倉儲企業來說,倉儲管理工作既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又是一項龐雜的系統工程,來不得半點懈怠,稍有疏忽,便會出現甚至造成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
③ 求一份關於糧庫倉儲先進個人的上交稿,字數別太少。急求。
各設區市糧食局,定州、辛集市糧食局:
根據《國家糧食局關於開展全國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的通知》(國糧展〔2014〕259號)和全國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認真做好我省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切實做好專項調查的組織工作。本次專項調查是國家糧食局為落實國務院第52次常務會議精神組織開展的一次全國性專項調查,調查結果對於做好糧食流通各項工作意義重大。為保證調查工作在我省順利開展,省局成立了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專項調查的組織工作。各設區市、縣(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也要成立專項調查領導協調機構,切實加強對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機構到位、人員力量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要加強與當地統計、工商、國土等部門的溝通,獲取涉糧企業的有關信息,確保履行「在地原則」,實現專項調查的「全覆蓋」。
二、嚴格培訓,切實提高專項調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國家局、省局將逐級舉辦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師資和業務骨幹培訓班,由於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省局將直接培訓到縣。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選派政治過硬、業務熟練、計算機基礎好、工作能力強的專業人員參加培訓,為本地區專項調查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基礎。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做好企業填報人員、普查人員、數據匯總人員及審核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他們能夠准確把握各項調查內容的含義、填報方法和格式要求,能夠正確使用專項調查登統軟體、匯總軟體,掌握照片、經緯度坐標採集方法。
三、落實責任,加強對專項調查各項工作的督導。納入調查范圍內企(事)業單位要實事求是地填寫專項調查工作底稿,由負責人確認簽字;普查人員在對工作底稿核實後也要簽字確認以示負責。相關材料要妥善保存、留底備查。省局將會同中儲糧北京分公司組成聯合工作組,對省內專項調查工作進行巡查指導。各設區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採取領導帶隊、實行包片責任制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調查中的問題,確保專項調查工作進度和質量。
四、嚴明紀律,確保專項調查工作順利完成。調查人員要嚴格依法開展調查工作,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不得借調查工作干擾企業正常經營活動或謀取私利,不得篡改專項調查資料、編造虛假數據;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不得擅自發布、對外提供、泄露專項調查數據和企業商業秘密,對於違法違紀違規的單位和個人,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嚴肅處理。企業不得拒絕接受調查,不得編造虛假數據或干擾專項調查工作正常開展,違者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可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油倉儲管理辦法》以及《河北省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附件:河北省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河北省糧食局
2014年12月22日
河北省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糧食局關於開展全國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的通知》(國糧展〔2014〕259號)精神,為建立糧食倉儲設施保護制度,全面推進依法治糧和信息化管糧進程,更好地服務於國家糧食安全新戰略,認真做好全省糧食倉儲設施專項調查工作,確保工作質量和效率,特製定本方案。
④ 糧油倉儲管理制度
能夠詳細說明嗎?糧油倉儲管理制度比較多,主要傾向那一方面,還是整個全套的管理制度。我是搞糧食倉儲管理的,不妨是詳細一點,好嗎? 郵箱是:[email protected]
⑤ 糧食的倉儲管理應該採用什麼樣的管理模式
倉儲統計實行電子化信息管理,管理者就可以在幾分鍾時間通過倉儲統計管理系統獲得准確的統計數據,數據覆蓋涉及到倉號、糧食品種、數量、入庫時間、采購價格。還有對糧食品質檢驗管理實施計算機管理系統,數據履蓋涉及到糧食品種、倉號、入庫時間、入庫質量情況、檢測時間、檢測質量指標等等。這樣實施過程阻力才會最小,員工才容易理解,使用和批評,進而提高對信息化的認識。
其次,在以上基礎上,不斷改進優化管理流程,業務流程、分階段、分步驟建設適合本企業的信息管理系統,管理者可以通過系統的各種報表功能獲得決策支持的信息,財務人員可以通過系統獲得企業采購、庫存和消耗分析數據,業務部門通過系統的報表,查詢功能對庫存糧食進行控制和提供服務,及時滿足市場需求。
⑥ 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的文本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糧油倉儲單位的糧油倉儲活動,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糧油倉儲單位從事糧油倉儲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糧油倉儲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糧食流通政策和糧食應急預案,貫徹國家和地方制定的倉儲管理制度和標准,接受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配合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
第四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糧油倉儲管理制度,積極應用先進適用的糧油儲藏技術,延緩糧油品質劣變,降低糧油損失損耗,防止糧油污染,確保庫存糧油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第五條 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糧油倉儲監
督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標准,組織儲糧安全檢查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糧油倉儲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
第六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自設立或者開始從事糧油倉儲活動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備案應當包括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倉儲業務類型、倉(罐)容規模等內容。具體備案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七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有固定經營場地,並符合本辦法有關污染源、危險源安全距離的規定;
(二)擁有與從事糧油倉儲活動相適應的設施設備,並符合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的要求;
(三)擁有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
第八條 未經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糧油倉儲單位名稱中不得使用「國家儲備糧」和「中央儲備糧」字樣。
第三章 糧油出入庫管理
第九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糧油質量標准對入庫糧油進行檢驗,建立糧油質量檔案。成品糧油質量檔案還應包括生產企業出具的質量檢驗報告、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內容。
第十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及時對入庫糧油進行整理,使其達到儲存安全的要求,並按照不同品種、性質、生產年份、等級、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等進行分類存放。糧油入庫(倉)應當准確計量,並製作計量憑證。
第十一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按貨位及時製作「庫存糧油貨位卡」,准確記錄糧油的品種、數量、產地、生產年份、糧權所有人、糧食商品屬性、等級、水分、雜質等信息,並將卡片置於貨位的明顯位置。
第十二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在糧油出庫前按規定檢驗出庫糧油質量。糧油出庫應當准確計量,並製作計量憑證,做好出庫記錄。
第十三條 出庫糧油包裝物和運輸工具不得對糧油造成污染。未經處理的嚴重蟲糧、危險蟲糧不得出庫。可能存在發熱危險的糧油不得長途運輸。
第十四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及時清除倉房、工作塔等倉儲設施內的粉塵,按規定配置防粉塵設備,防止發生粉塵爆炸事故。禁止人員進入正在作業的烘乾塔、立筒倉、淺圓倉等設施。
第四章 糧油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糧油倉儲單位負責人對全部庫存糧油的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負責。
糧油保管員、糧油質量檢驗員應當掌握必要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第十六條 糧油儲存區應當保持清潔,並與辦公區、生活區進行有效隔離。在糧油儲存區內開展的活動和存放的物品不得對糧油造成污染或者對糧油儲存安全構成威脅。
第十七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對倉房(油罐)編排號碼,配備必要的倉儲設備,建立健全設備使用、保養、維修、報廢等制度。
第十八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按照倉房(油罐)的設計容量和要求儲存糧油,執行《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等技術標准,建立糧油倉儲管理過程記錄文件。
第十九條 糧油倉儲單位倉儲能力不足時,應當通過代儲、租賃等方式,合理利用其他單位的現有糧油倉儲設施,擴大倉儲能力。糧油倉儲單位應當與承儲或者出租的單位簽訂規范的代儲或者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現有倉儲設施不足,確有必要露天儲存糧油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打囤做垛應當確保結構安全,規格一致;
(二)囤垛應當滿足防水、防潮、防火、防風、防蟲鼠雀害的要求,並採取測溫、通風等必要的倉儲措施;
(三)用於堆放糧油的地坪和打囤做垛的器材不得對糧油造成污染。
第二十條 在常規儲存條件下,糧油正常儲存年限一般為小麥5年,稻穀和玉米3年,食用油脂和豆類2年。
第二十一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有關糧油儲存損耗處置方法的規定處置糧油儲存損耗。國家對政策性糧油儲存損耗的處置方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儲存糧油出庫數量多於入庫數量的溢余,不得沖抵其他貨位或批次糧油的損耗和損失。
第二十三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設立糧油保管賬、統計賬、會計賬,真實、完整地反映庫存糧油和資金佔用情況,並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庫存糧油情況發生變化的,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更新庫存糧油貨位卡和有關帳目,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 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定期對生產狀況進行檢查評估,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二十五條 儲糧化學葯劑應當存放在專用的葯品庫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並對葯劑和包裝物領用及回收進行登記。
進行熏蒸作業的,應當制訂熏蒸方案,並報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熏蒸作業中,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在作業場地周圍設立警示牌和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熏蒸作業區。
第二十六條 庫存糧油發生降等、損失、超耗等儲存事故的,糧油倉儲單位應當及時進行處置,避免損失擴大。屬於較大、重大或者特大儲存事故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屬於特大儲存事故的,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事故報告24小時內,上報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糧油儲存事故按照以下標准劃分:
(一)一次事故造成10噸以下糧食或2噸以下油脂損失的為一般儲存事故;
(二)一次事故造成10噸以上100噸以下糧食或2噸以上20噸以下油脂損失的為較大儲存事故;
(三)一次事故造成100噸以上1000噸以下糧食或20噸以上200噸以下油脂損失的為重大儲存事故;
(四)一次事故造成1000噸以上糧食或200噸以上油脂損失的為特別重大儲存事故。
第二十七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糧油倉儲單位應當依法及時進行處理,並立即向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糧油倉儲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未在規定時間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或者備案內容弄虛作假的,由負責備案管理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 糧油倉儲單位不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由負責備案管理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 糧油倉儲單位的名稱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負責備案管理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三十一條 糧油倉儲單位違反本辦法有關糧油出入庫、儲存等管理規定的,由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糧油儲存事故或者安全生產事故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糧油,包括各類糧食、植物油料和油脂。
本辦法所稱糧油倉儲單位,是指倉容規模500噸以上或者罐容規模100噸以上,專門從事糧油倉儲活動,或者在糧油收購、銷售、運輸、加工、進出口等經營活動過程中從事糧油倉儲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倉容規模500噸以下或者罐容規模100噸以下從事糧油倉儲活動的經營者,其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參照本辦法制定。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相關條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 「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商業部1987年6月22日頒布的《國家糧油倉庫管理辦法》((87)商儲(糧)字第12號)同時廢止。
附件一:
關於污染源、危險源安全距離的規定
糧油倉儲單位的固定經營場地至污染源、危險源的距離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距有害元素的礦山、煉焦、煉油、煤氣、化工(包括有毒化合物的生產)、塑料、橡膠製品及加工、人造纖維、油漆、農葯、化肥等排放有毒氣體的生產單位,不小於1000米;
二、距屠宰場、集中垃圾堆場、污水處理站等單位,不小於500米;
三、距磚瓦廠、混凝土及石膏製品廠等粉塵污染源,不小於100米。
附件二:
關於糧油儲存損耗處置辦法的規定
一、糧油儲存損耗包括自然損耗和水分雜質減量:
(一)自然損耗是指糧油在儲存過程中,因正常生命活動消耗的干物質、計量的合理誤差、檢驗化驗耗用的樣品、輕微的蟲鼠雀害以及搬倒中零星拋撒等導致的損耗。
(二)水分雜質減量是指糧油在入庫和儲存過程中,由於水分自然蒸發,以及通風、烘曬、除雜整理等作業導致的水分降低或雜質減少等損耗。
二、糧油儲存損耗應當以一個貨位或批次為單位分別計算,不得混淆。
三、自然損耗應當在一個貨位或批次糧油出清後核銷。其中,原糧的自然損耗按以下定額處置,在定額以內的據實核銷,超過定額的按超耗處理並分析超耗的原因:
(一)儲存半年以內的,不超過0.1%;
(二)儲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內的,不超過0.15%;
(三)儲存一年以上的,不超過0.2%。
四、水分雜質減量應當實核實銷:
(一)入倉前以及入倉期間發生的水分雜質減量應當在形成貨位後核銷;
(二)儲存期間的水分雜質減量應當在一個貨位或批次糧油出清後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