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電商促銷 > 2014年10月電子商務

2014年10月電子商務

發布時間:2021-09-24 20:26:07

A. 10月電子商務上的電子元器件行業如何

電子元器件行業增速穩步回升。2014年,電子元件行業實現銷售產值16934億元,同比增長10.5%,高於1-11月和全行業平均水平0.2個百分點;實現出口交貨值7201億元,增長4.1%,高於1-11月0.1個百分點,低於全行業平均水平1.9個百分點。電子器件行業實現銷售產值15183億元,同比增長10.2%,增速與1-11月持平,略低於全行業平均水平0.1個百分點;實現出口交貨值9194億元,同比增長5.8%,高於1-11月0.4個百分點,低於全行業平均水平0.2個百分點,高於去年同期1.7個百分點。
電子元器件是對各種電子元件和電子器件的總稱。根據對電流的反應不同,電子元器件產品可以分為主動電子元器件與被動電子元器件兩大類。主動電子元器件,即能夠執行數據運算、處理的組件,主要包括IC 晶元、二極體、三極體等,其特點是等效電路均含有受控電源;被動電子元器件,即不含有受控電源的電路組件,主要包括RCL 及被動射頻元器件兩大類。
電子元器件製造業是電子信息產業的基礎支撐產業。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通訊設備、消費類電子、計算機、互聯網應用產品、汽車電子、機頂盒等產業發展迅猛,同時伴隨著國際製造業向中國轉移,中國大陸電子元器件行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從細分領域來看,隨著4G、移動支付、信息安全、汽車電子、物聯網等領域的發展,集成電路產業進入快速發展期;另外,LED產業規模也在不斷擴大,半導體領域日益成熟,面板價格止跌、需求關系略有改善等都為行業發展帶來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B. 電子商務最早產生於什麼時候

發展歷史 起步期 1990-1993年,電子數據交換時代,成為中國電子商務的起步期。 雛形期 1993-1997年,政府領導組織開展「三金工程」階段,為電子商務發展期打下堅實基礎。 1993年成立了以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為主席的國民經濟信息化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相繼組織了金關、金卡、金稅等"三金工程",取得了重大進展。 1996年1月成立國務院國家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由副總理任組長,20多個部委參加,統一領導組織中國信息化建設。 1996年,金橋網與網際網路正式開通。 1997年,信息辦組織有關部門起草編制中國信息化規劃。 1997年4月在深圳召開全國信息化工作會議,各省市地區相繼成立信息化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省開始制訂本省包含電子商務在內的信息化建設規劃。 1997年,廣告主開始使用網路廣告。 1997年4月以來,中國商品訂貨系統(CGOS)開始運行。 發展期 1998-2000年,互聯網電子商務發展階段。 1998年3月,中國第一筆互聯網網上交易成功。 1998年10月,國家經貿委與信息產業部聯合宣布啟動以電子貿易為主要內容的"金貿工程",它是一項推廣網路化應用、開發電子商務在經貿流通領域的大型應用試點工程.。 1999年3月8848等B2C網站正式開通,網上購物進入實際應用階段. 1999年興起政府上網、企業上網,電子政務(政府上網工程)、網上納稅、網上教育(湖南大學、浙江大學網上大學),遠程診斷(北京、上海的大醫院)等廣義電子商務開始啟動,並已有試點,並進入實際試用階段。 穩定期 2000-2009年,電子商務逐漸以從傳統產業B2B為主體,標志著電子商務已經進入可持續性發展的穩定期。 成熟期 3G的蓬勃發展促使全網全程的電子商務V5時代成型,電子商務已經受到國家高層的重視,並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 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 電子郵件階段。這個階段可以認為是從70年代開始,平均的通訊量以每年幾倍的速度增長。 第二階段 信息發布階段。從1995年起,以Web技術為代表的信息發布系統,爆炸式地成長起來,成為Internet的主要應用。中小企業如何把握好從「粗放型」到「精準型」營銷時代的電子商務。 第三階段 EC (Electronic Commerce),即電子商務階段。EC在 美國也才剛剛開始,之所以把 EC 列為一個劃時代的東西,是因為 Internet 的最終主要商業用途,就是電子商務。同時反過來也可以說,若干年後的商業信息,主要是通過 Internet 傳遞。Internet 即將成為我們這個商業信息社會的神經系統。1997 年底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的第五次亞太經合組織非正式首腦會議(APEC)上美國總統柯林頓提出敦促各國共同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議案,其引起了全球首腦的關注,IBM、HP 和 Sun 等國際著名的信息技術廠商已經宣布 1998 年為電子商務年。 第四階段 全程電子商務階段。隨著 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軟體服務模式的出現,軟體紛紛登陸互聯網,延長了電子商務鏈條,形成了當下最新的「全程電子商務」概念模式。 第五階段 智慧階段。2011年,互聯網信息碎片化以及雲計算技術愈發成熟,主動互聯網營銷模式出現,i-Commerce(indivial Commerce)順勢而出,電子商務擺脫傳統銷售模式生搬上互聯網的現狀,以主動、互動、用戶關懷等多角度與用戶進行深層次溝通。其中以 IZP 科技集團提出的 ICE 最具有代表性。

C. 2014年新增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有知道的朋友告訴我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保法》)於2013年10月25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14年3月15日起將開始實施。
亮點一 網購平台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案例: 網購中如果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消費者想向賣家退貨但卻無法聯繫到賣家,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沒有網路維權的相關規定,網購平台最多隻能關閉賣家的網上店鋪,對消費者來說並不能挽回自己的損失。

變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網路交易平台的先行賠付制度--如果在網路上購物時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直接找網路交易平台交涉,而網交平台需要先行賠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時設定了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費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的條件,即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才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盡管他們在賠付之後,也可以再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新《消保法》還規定,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亮點二 遭消費欺詐最少也能獲賠500元

案例:去超市買東西,商品明碼標價10元,但結賬時發現收款11元,商家有欺詐行為時,現行消法規定商家最多退還10元貨款,然後賠償10元,也因為賠償低,許多消費者嫌麻煩,就此放棄了維權。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同時增加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賠償。如按照新《消保法》規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費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還商品貨款10元,同時得到500元的賠付。

亮點三 霸王條款?內容無效!

案例:開瓶費、包間費、規定最低消費等許多商家霸王條款常常讓消費者很頭疼,還有美容預付款過期不退等,也讓遇到此事的消費者很無耐。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或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說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和減免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藉助技術手段強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確,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亮點四 經營者義務被強化 電器等商品或者服務有問題 商家要"自證清白"

案例:消費者購買電腦使用一段時間後,發現電腦存在質量問題,去找商家,但商家認為產品是人為破壞,不同意免費修理或退還。以前,即使消費者將商家告上法庭,最終也會因拿不出證據證明所購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被判敗訴。

變化:在新《消保法》當中,將消費者"拿證據維權"轉換為經營者"自證清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解決了消費者舉證難的問題。以往,消費者要想證明某個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須拿出證據來,但因為不掌握相關技術等信息,消費者舉證往往非常困難。而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亮點五 消費者享有七日"後悔權"

案例:消費者網購時購買了心儀的物品,但收到貨物後發現實物沒有網上介紹的好,於是便要求退貨,卻往往遭到店主拒絕。現行消保法中並沒有關於網路購物、電視購物中類似情況的相關規定,以前消費者在要退貨也比較難,除非商品有明顯瑕疵,賣家才會退貨。

變化:新《消保法》確認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賦予了買家一定的"後悔權"。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同時為防止權利濫用,有關條款也列明不宜退貨的情形,如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和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的,消費者可自收到貨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亮點六 禁止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案例:消費者在某酒店預訂了婚宴留了電話號碼,可不久之後,婚慶、旅遊公司的電話便接踵而至,令人不堪其擾。消費者找酒店理論,但商家卻告知,打電話的婚慶公司是酒店合作方,那是酒店為方便新人而免費提供的增值服務。買房子、辦會員卡後,都會存在這些問題,即使消費者非常氣憤,也不知道該怎麼維護自己的隱私。

變化:新《消保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一項重大突破,消費者個人信息被商家"出賣",卻沒人管也沒地方投訴的情況將改變了。在新《消保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亮點七 消協幫你"公益訴訟"

案例: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中,因為鑒定費等維權成本高的原因,盡管受害者眾多,但許多消費者卻維權無力。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消保法》賦予消協公益訴訟權,由原來只能支持消費者起訴到可以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是一個很大突破。

D. 2014年10月份的湖南省電子商務專業技能抽測的具體考試時間

星期三,八點兩個小時

E. 電子商務的產生和發展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1、第一階段

電子郵件階段。這個階段可以認為是從70年代開始,平均的通信量以每年幾倍的速度增長。

2、第二階段

信息發布階段。從1995年起,以Web技術為代表的信息發布系統,爆炸式地成長起來,成為Internet的主要應用。中小企業如何把握好從「粗放型」到「精準型」營銷時代的電子商務。

3、第三階段

EC(Electronic Commerce),即電子商務階段。EC在美國也才剛剛開始,之所以把EC列為一個劃時代的東西,是因為Internet的最終主要商業用途,就是電子商務。

同時反過來也可以說,若干年後的商業信息,主要是通過Internet傳遞。Internet即將成為我們這個商業信息社會的神經系統。

4、第四階段

全程電子商務階段。隨著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軟體服務模式的出現,軟體紛紛登錄互聯網,延長了電子商務鏈條,形成了當下最新的「全程電子商務」概念模式。

5、第五階段

智慧階段。2011年,互聯網信息碎片化以及雲計算技術愈發成熟,主動互聯網營銷模式出現,i-Commerce(indivial Commerce)順勢而出,電子商務擺脫傳統銷售模式生搬上互聯網的現狀,以主動、互動、用戶關懷等多角度與用戶進行深層次溝通。

(5)2014年10月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一、構成要素,四要素:商城、消費者、產品、物流。

1、買賣:各大網路平台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吸引消費者購買的同時促使更多商家的入駐。

2、合作:與物流公司建立合作關系,為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提供最終保障,這是電商運營的硬性條件之一。

3、服務:電商三要素之一的物流主要是為消費者提供購買服務,從而實現再一次的交易。

二、關聯對象

電子商務的形成與交易離不開以下四方面的關系:

1、、交易平台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以下簡稱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為交易雙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關服務的信息網路系統總和;

2、平台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以下簡稱平台經營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第三方交易平台運營並為交易雙方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站內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內經營者(以下簡稱站內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上從事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4、支付系統

支付系統(Payment System)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的中介機構和實現支付指令傳送及資金清算的專業技術手段共同組成,用以實現債權債務清償及資金轉移的一種金融安排,有時也稱為清算系統(Clear System)。

電子商務,有門戶網站經營比較完善信息流、資金流、物流等。

F. 中國於哪一年開始出現電子商務模式

就中國來說,其實早在1995年現任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的馬雲就創辦了一家電子商務公司中國版黃頁,可惜權最後以失敗告終!後來中國出現了很多電子商務公司,像8688,易趣等!但屬成功的是1999年阿里巴巴的誕生(並在2002年宣布盈利,2007年上市)以及2003年淘寶的誕生!

G. 2015年10月發生電子商務大事

既然是十月份嘛 肯定是阿里巴巴收購優酷啊

H. 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的答案

你好,自考歷次真題和答案可以網上看看有沒有,一般自考輔導試卷有專門的歷次內考試試題的。自容考書籍主要是教材、大綱和輔導書模擬題歷次考試真題,可以網上試試,或是有賣那種歷次考試真題的試卷的輔導資料的可以,或是模擬試題都是可以的。

I. 14年國家出台了哪些關於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

最重要的法律《電子簽名法》,其他相關電子商務的法律有《商法》《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擔保法》《合同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保法》)於2013年10月25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14年3月15日起將開始實施。
亮點一 網購平台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案例: 網購中如果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消費者想向賣家退貨但卻無法聯繫到賣家,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沒有網路維權的相關規定,網購平台最多隻能關閉賣家的網上店鋪,對消費者來說並不能挽回自己的損失。
變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網路交易平台的先行賠付制度--如果在網路上購物時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直接找網路交易平台交涉,而網交平台需要先行賠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時設定了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費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的條件,即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才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盡管他們在賠付之後,也可以再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新《消保法》還規定,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亮點二 遭消費欺詐最少也能獲賠500元
案例:去超市買東西,商品明碼標價10元,但結賬時發現收款11元,商家有欺詐行為時,現行消法規定商家最多退還10元貨款,然後賠償10元,也因為賠償低,許多消費者嫌麻煩,就此放棄了維權。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同時增加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賠償。如按照新《消保法》規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費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還商品貨款10元,同時得到500元的賠付。
亮點三 霸王條款?內容無效!
案例:開瓶費、包間費、規定最低消費等許多商家霸王條款常常讓消費者很頭疼,還有美容預付款過期不退等,也讓遇到此事的消費者很無耐。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或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說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和減免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藉助技術手段強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確,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亮點四 經營者義務被強化 電器等商品或者服務有問題 商家要"自證清白"
案例:消費者購買電腦使用一段時間後,發現電腦存在質量問題,去找商家,但商家認為產品是人為破壞,不同意免費修理或退還。以前,即使消費者將商家告上法庭,最終也會因拿不出證據證明所購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被判敗訴。
變化:在新《消保法》當中,將消費者"拿證據維權"轉換為經營者"自證清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解決了消費者舉證難的問題。以往,消費者要想證明某個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須拿出證據來,但因為不掌握相關技術等信息,消費者舉證往往非常困難。而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亮點五 消費者享有七日"後悔權"
案例:消費者網購時購買了心儀的物品,但收到貨物後發現實物沒有網上介紹的好,於是便要求退貨,卻往往遭到店主拒絕。現行消保法中並沒有關於網路購物、電視購物中類似情況的相關規定,以前消費者在要退貨也比較難,除非商品有明顯瑕疵,賣家才會退貨。
變化:新《消保法》確認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賦予了買家一定的"後悔權"。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同時為防止權利濫用,有關條款也列明不宜退貨的情形,如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和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的,消費者可自收到貨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亮點六 禁止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案例:消費者在某酒店預訂了婚宴留了電話號碼,可不久之後,婚慶、旅遊公司的電話便接踵而至,令人不堪其擾。消費者找酒店理論,但商家卻告知,打電話的婚慶公司是酒店合作方,那是酒店為方便新人而免費提供的增值服務。買房子、辦會員卡後,都會存在這些問題,即使消費者非常氣憤,也不知道該怎麼維護自己的隱私。
變化:新《消保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一項重大突破,消費者個人信息被商家"出賣",卻沒人管也沒地方投訴的情況將改變了。在新《消保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亮點七 消協幫你"公益訴訟"
案例: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中,因為鑒定費等維權成本高的原因,盡管受害者眾多,但許多消費者卻維權無力。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消保法》賦予消協公益訴訟權,由原來只能支持消費者起訴到可以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是一個很大突破。

J. 第九屆全國電子商務運行比賽

本參賽細則根據大賽文件的總體要求、在大賽實施方案基礎上細化制定,具體包括個人賽、團體賽、新網商爭霸賽、創業創新精英賽及貧困生獎學金五項賽事細則。
第一部分、賽事概述
一、大賽報名
凡參加個人賽、團體賽、新網商爭霸賽和創業創新精英賽的選手均需在大賽官方網站www.dzswpx.cn、或www.zjzcj.com(浙江職成教網)注冊報名,首頁上點擊《報名入口》窗口,進入後提交真實的個人信息後方可報名參賽,每位參賽選手只能注冊唯一參賽ID,凡提交虛假個人信息或多次注冊者將取消選手參賽資格。
二、競賽內容
以電子商務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為競賽內容,以本屆大賽指定教材《電子商務培訓教程》(浙江科學技術出版社)、《電子商務運營實務》(人民郵電出版社)及大賽官方網站《培訓中心》欄目內容為主。
三、大賽獎項設置
(一)根據2014年浙江省高職(單考單招)招生技能比賽政策加分項目規定,一等獎20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0分;
(二)個人賽、團體賽、新網商爭霸賽和創業創新精英賽四項賽事均設一、二、三等獎;另設最佳組織獎、卓越導師獎
(三)貧困生獎學金設一、二、三等獎;
(四)獲得認證證書者,可推薦獲得實訓就業機會。
第二部分 個人賽參賽細則
一、賽事概述
個人賽為資格賽,分初賽和復賽,初賽由(網上初賽+統一筆試)兩項賽事組成,復賽由[網上復賽+新網商爭霸賽(新網商爭霸賽同時也是獨立賽事)]兩項賽事組成。初賽成績合格者獲得復賽資格。網上初賽、統一筆試、網上復賽和新網商爭霸賽每輪比賽成績將在大賽官方網站上公布。
(一)初賽
由(網上初賽+統一筆試)兩項賽事組成
1、網上初賽
(1)報名方式:
選手在大賽官方網站www.dzswpx.cn首頁上點擊《報名入口》窗口,進入後提交真實准確的個人信息方可報名參賽,每位參賽選手只能注冊唯一參賽ID,凡提交虛假個人信息將取消參賽資格及成績。
(2)競賽形式
選手通過大賽官方網站進行在線答題,試卷從題庫中隨機產生。
(3)競賽時間
競賽開始後,在2014年4月30日-10月28日期間,參賽選手隨報隨賽,在大賽規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相應競賽內容即可。
網上初賽截止日期:2014年10月28日
(4)競賽內容
電子商務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
(5)競賽規則
每位選手允許答題次數為三次,取最高分為競賽最終成績。
(6)評分辦法
由競賽平台計算機系統自動評分,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7)成績公布與查詢
選手答題結束後,通過大賽官方網站隨時查詢競賽成績。
(8)指定參考用書
《電子商務培訓教程》(浙江科學技術出版社)、《電子商務運營實務》(人民郵電出版)及大賽官網站《培訓中心》欄目內容等

2、統一筆試
(1)報名條件
網上初賽成績合格的選手,均可參加筆試。
(2)參賽形式
參賽選手在大賽組委會統一指定設置的考場參加筆試,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進入考場,詳見大賽官方網站通知。
(3)統一筆試時間:2014年11月8日
(4)考試范圍
《電子商務培訓教程》((浙江科學技術出版社)、《電子商務運營實務》(人民郵電出版社)及大賽官方網站《培訓中心》欄目內容等。
(5)評分辦法
滿分為100分。

(二)復賽
由[網上復賽+新網商爭霸賽(新網商爭霸賽同時也是獨立賽事)]兩項賽事組成

1、報名條件
初賽成績合格的選手或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需經大賽組委會審核同意)的選手,均可參加復賽。
2、復賽時間
(1)網上復賽時間:2014年11月25日-12月2日
(2)新網商爭霸賽時間:2014年5月30日-12月2日
3、競賽形式和內容
(1)網上復賽:競賽形式為在大賽官方網站(www.dzswpx..cn)進行在線答題,競賽內容包括理論知識和專業操作能力兩部分。
(2)新網商爭霸賽:競賽內容為網店建設和營銷推廣,選手在指定競賽平台上建設網店,進行網店設計、製作、維護與推廣,進行商品的網上營銷、促銷服務。重點在於鍛煉參賽選手在電子商務真實環境下的網路營銷能力,提高電子商務實踐能力和創業能力。新網商爭霸賽既是復賽的項目之一,也是一項單獨的賽事,大賽評審委員將根據新網商爭霸賽實戰成績評出一、二、三獎若干名。新網商爭霸賽有銷售業績的考核,各位參賽選手應盡早參賽。
4、評分辦法
兩項賽事均通過競賽平台計算機系統自動評分,滿分為100分。新網商爭霸賽評分方法參見新網商爭霸賽賽事細則。
5、競賽評分規則
網上復賽每位選手允許答題次數為一次,考試成績為競賽最終成績。新網商爭霸賽需是以選手個人注冊的網路店鋪(在淘寶、拍拍或微信等平台設立),對中教組年齡未達到平台要求的最低限制的學員,可以協助直系親屬開設店鋪的形式參賽,但需是2014年開設的網店。
6、指定參考用書
《電子商務培訓教程》(浙江科技出版社)《電子商務運營實務》(人民郵電出版社)及大賽官方網站《培訓中心》欄目內容等。
(三)個人賽評分細則
1、分組計分
高教組(含大專、本科及其它);
中教組(含中專、中技及職高等)。
2、個人賽總成績=初賽成績+復賽成績之和。
(四)個人賽獎項設置
1、一等獎每組10名,頒發榮譽證書;
2、二等獎每組20名,頒發榮譽證書;
3、三等獎每組50名,頒發榮譽證書。
二、申請《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和《中國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條件
(一)選手初賽成績合格(網上初賽得分×40%+統一筆試得分×60%≥60分),可申請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頒發的《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同時取得復賽參賽資格;
(二)選手復賽成績合格(網上復賽得分×50%+新網商爭霸賽得分×50%≥60分),可申請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頒發的《中國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
(三)證書自願申請獲取,認證費380元由選手個人承擔;
《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和《中國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和國家CEAC信息化認證管理辦公室聯合核發。 該證書作為電子商務行業業務技術水平評定依據,全國通用,長期有效.
(四)證書所需材料提交方法:
需提供一張本人一寸彩色證件照、一張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本復印件
(五)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者,可直接參加復賽,其它要求同上。

第三部分 團體賽參賽細則
一、賽事概述
團體賽為榮譽賽,參賽對象為大、中專院校學生組成的學校團體和企業集團員工組成的企業團體;大賽組委會對取得一、二、三等獎的學校團體和企業團體頒發集體榮譽證書和獎牌,其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名;另設最佳組織獎、卓越導師獎等單項獎。
二、參賽對象
參賽對象為大、中專院校學生組成的學校團體和企業集團員工組成的企業團體,每個團體設一名組織委員,組織委員必須積極組織發動本院校學生或企業員工參賽。
三、評分依據
根據學校和企業組織報名參賽的人數及取得證書的人數(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和國家CEAC信息化認證管理辦公室聯合頒發的《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或《中國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作為團體賽評分依據,不另行組織考試。
四、成績截止時間
團體賽成績截止時間:2014年12月2日。
五、成績計算方法
團體中取得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頒發的《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或《中國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的總人數作為團體賽總分計分依據。
「證書系數」確定方法:以團體中取得《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為基準,證書系數為 1.00 ;取得《中國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的證書系數為1.10。
「報名系數」確定方法:團體中報名人數以100人為基準,100人(含100)以內報名系數為1.00;每增加100人(含100人),報名系數增加0.01。
團體賽總成績計算公式:
A=團體中取得《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的人數
B=團體中取得《中國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的人數
C=團體實際報名系數
團體賽總成績=(A×1.00+B×1.10)×C
團體賽總成績計算方法舉例:
團體中320人報名參賽,其中取得《中國助理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的人數為180人,取得《中國電子商務師資格證書》的人數為80人,團體賽總分為:(180×1.00+80×1.10)×1.02=273.36

閱讀全文

與2014年10月電子商務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電子商務法調整對象是 瀏覽:477
開展主體責任培訓方案 瀏覽:6
藝術設計和電子商務哪個好 瀏覽:629
長葛招聘電子商務 瀏覽:212
電信線上推廣方案 瀏覽:43
王小幫電子商務模式 瀏覽:892
培訓機構整頓工作方案 瀏覽:252
招贏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622
電子商務研究熱點 瀏覽:109
換屆選舉後村幹部培訓方案 瀏覽:386
生態小農場策劃方案 瀏覽:807
校園宣傳營銷策劃方案 瀏覽:878
生鮮肉品促銷方案 瀏覽:88
怎麼宣傳營銷方案 瀏覽:184
潮牌衣服促銷活動有哪些 瀏覽:608
快遞行業微信推廣方案 瀏覽:557
佛山市達人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932
千千電子商務騙局揭秘 瀏覽:97
qq商務推廣方案 瀏覽:578
電子商務市場細分領域 瀏覽: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