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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营销策略

发布时间:2021-03-21 09:11:05

A. 招募代言人如何进行宣传

选用形象代言人收益与风险同在。在品牌建设中,选形象代言人并非一拍脑袋的事,而是一种策略与系统工程。如何选用符合品牌定位的“潜力股”?如何最大限度发挥形象代言人的峰值?如何规避使用形象代言人的风险?当风险出现时,如何采用挽救措施?是每个企业选用形象代言人时不能回避的问题。
(1)代言人同品牌的个性相一致
个性是品牌的灵魂,它体现了品牌的价值,也就决定了品牌拥有的不同消费群。比如力士的品牌个性是高贵,万宝路的个性是阳刚、豪迈。同样,代言人也有不同的个性,有的成熟稳健,有的青春时尚……代言人个性同品牌个性吻合一致是品牌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两者只有协调一致,精准对接,形象代言人才能很好地演绎出品牌的个性内涵,互相辉映,为品牌形象增光添彩;如果两者不一致甚至相悖,只会稀释甚至损害品牌形象,还会失去一部分品牌忠诚者的心。
随着奥格威先生的“品牌形象”观念的引入及风靡,品牌个性大战也风起云涌地在各个领域中展开了。在美国,最早的品牌个性大战要算万宝路香烟和云丝顿香烟两大品牌:万宝路香烟和云丝顿香烟在包装、色彩、口味上极为接近,然而因为围绕品牌个性选用代言人的不同策略而命运迥异。万宝路以西部牛仔为形象代言人,其形象长久而集中地表现出一种自由、奔放、原野和帅劲,从而使消费者容易识别,并在感情上产生认同与偏好。反观云丝顿,却因为品牌个性模糊,代言人选择不伦不类,致使品牌识别传播不力,导致市场竞争力一蹶不振。
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的吻合是品牌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如前所述,代言人个性千差万别,或沉稳老练、或青春活泼、或温文尔雅、或粗犷朴实。人的个性是在现实社会中塑造而成的,不同的个性折射着不同的人文精神和个体价值;品牌个性也产生于社会,它是整个市场价值肌体上的一个细胞,是企业经营理念和文化的无形缩影。品牌个性欲复归社会与市场,获取立足市场的能量,就必须找到与之匹配的符号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形象代言人。只有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准确对接,才会产生传播识别的同一性,有效地树立和强化该品牌在公众中的独特位置。例如可口可乐与其代言人的组合就符合个性对接原则:可口可乐品牌个性彰显着自由、奔放、热情、永远执着和永远年轻的因子,其代言人一贯为青年喜爱的新生代偶像如谢霆锋、张震岳等,他们浑身无不散发着青春活力,较好地吻合了品牌个性的要求,可口可乐的品牌形象因此能长久地保持鲜活的感召力。反观创维电视以前推出的一则广告,却以古代皇帝唐明皇(刘威饰)来推荐:“朕心满意足!”的电视机,且不说时代落差产生的别扭,皇帝的高高在上的威严冷俊和创维倡导的实用性、平民化个性亦背道而驰。与此类似的还有武则天(刘晓庆饰)与TCL王牌的组合,也属一种错位的对接。
(2)营销目标区域化与代言人细分化的协调不同类型的企业

不同特色的产品,在运用代言人时,应首先从本企业的营销目标区域出发来考虑代言人的选择。现在的市场区域化特点越来越突出,不同地区的消费者有着不同的消费观念、消费模式和经济文化背景,企业营销策略应该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与之相应,代言人的选择亦因应境而异。据调查显示:名人广告中会出现同性相吸的倾向,即女性消费者偏爱女性广告名人,而男性消费者则偏爱男性广告名人。
名人影响虽大,但亦有其“力所不及”的地方,甲代言人的影响力在A营销区最大,则用之;乙代言人在B营销区影响力很小,则弃之。因此,对代言人的细分化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代言人细分指标应包括:性别、年龄、职业、个性、国籍和地理区域等等。例如百事可乐在其全球化营销策略中,就针对亚洲地区的目标消费者的特点,选用了在本地很有影响力的歌星郭富城、王菲作代言;而在欧美地区,则选用了拉丁巨星瑞奇·马丁和珍妮·杰克逊为代言人。四人皆谓名人,可试想一下两两对换,其广告效果会如何呢?
由此可见,我们的企业在市场进程当中,要把握好营销目标的区域化研究,了解区域受众的生活价值观,同时也要追踪社会新潮,分析名人明星的动向及特点,找到营销目标与代言人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3)产品生命周期与代言人
品牌是恒久不变,而且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见生命力。可是品牌之下的产品,是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不但体现在种类的增加和产品线的延长上,也体现在单体产品本身生命周期的变化上。产品生命周期包括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与之相似,代言人的人气也会有一个萌芽、成长、鼎盛和衰退的发展历程。由于急功近利思想的促动,企业往往都是选择处于人气鼎盛阶段的代言人。这种策略有待商榷。因为各个企业的代言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有的处于导入期,有的则已经进入了衰退期。如果在产品的衰退期用一处于鼎盛期的人代言,巨额的费用支出将随着产品“退市”而付诸东流,企业所期待的品牌塑造效果势必差强人意。聪明的企业主目光敏锐,他们能找准二者的最佳结合点,如当产品处于导入期时,一般采用人气极旺的明星,以期迅速扩大品牌知名度;而当产品进入成熟期后,则会考虑换用一些有潜质的新星,让其来延长产品的市场生命。
一般说来,代言人与产品之间的关系在受众心中的映像越是牢固,说明该广告越是成功,一旦该代言人的知名度和人品下降,产品品牌形象必将受损。因此,企业主对于有潜质而又处于成长期的产品,应尽量避免请那些人气处于鼎盛期后或处于衰退期的代言人。
(4)代言人新模式
美国天高国际广告公司(BBDO)在为客户寻找代言人之前,要首先调查产品的“使用者形象”,即目标消费者心目中所认为的一个品牌使用者的形象。然后再依据量化统计结果而确定选用与品牌最相关的亲和性指数最大的“使用者形象”为形象代言人。
BBDO的这一模式给我们一个启示:代言人不一定非得是现成的,他可以人为“组合制造”,这样就开辟了一条非名人明星的代言路线。例如,某一眼镜品牌,依据“使用者形象”调查得知,该品牌的消费者应该是白领工薪族,那么广告公司就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各种元素组合成“原形”,并在传播中将其与品牌形象有机融合。所谓成功的凡人广告、新人广告也就是这样产生的。
卡通造型代言也不失为一种模式。例如,IBM为了改变其在欧洲客户中的陈旧形象,推出了有着长长绒毛和明亮粉红色尾巴的顽皮、合群的“红豹”卡通形象,希望以此体现IBM友好、积极、主动、亲切以及强调服务的新形象。“红豹”最初是法国GGK广告公司为欧洲用户推荐IBM的新产品ThinkPad牌笔记本电脑而创意设计的,这一可爱的卡通形象一反欧洲计算机专业杂志和一般商业杂志广告的枯燥单一,而以亲切的姿态邀请读者参与进来。由于别出心裁的“红豹”形象引起了欧洲人的强烈兴趣,如今它以成为IBM在欧洲所有城市推广活动中的重要内容。
(5)代言人“一夫一妻制”
打开电视,我们常常发现某代言人刚在甲地作完A广告,一下子又跑到乙地作B广告。代言人日渐频繁的“走马客串”,使得广告市场一片红火。然而,这些代言人“一女数嫁”、四处“作秀”,同时为多家企业的多种产品作广告,在使自己成为广告明星的同时,却使得其代言品牌在受众心目中的印象日趋混乱模糊。这种现象开始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了。
有鉴于此,对于企业而言,在找代言人时,不但要分析其人气、个性、区域化影响等因素,还应考虑他的专一度,即是否对本品牌“忠贞不二”。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忠行为”,则应立即PASS掉,另寻他好;对于代言人来说,应本着自重自律的态度为契约方着想,在法定合同期内严守“一夫一妻制”。其实,明智的代言人会对选择自己的商家也有所选择,不会轻易接受他人的“殷勤”,否则一旦产品质量或商家信誉出现问题,将会损坏自己的形象,败坏自己的名声。
关于代言人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形式,业内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常出现违约而使合同成为一纸空文。因此,代言人市场的规范与完善,还需要政府与行业组织的通力合作,加快该领域的标准化、法制化建设,使企业和代言人能结成一个和睦、稳定的“家庭”。在当前情况下,至少要防止近亲中的“一夫多妻”现象的发生,即不允许同一代言人同时为同一产品类别的多个品牌作代言。
(6)摆正品牌与明星的主次关系

如果请明星做广告,消费者只记住了做广告的明星,甚至记住了明星的一言一行,就是记不清是什么品牌,明星的光芒遮住了品牌,品牌沦为衬托明星的绿叶,这无疑是名人广告的失败。
名人广告虽然需要明星参加,但广告中的真正主角应该是品牌或产品,明星只是道具。所以企业在请明星代言广告时,一定要摆正品牌与明星的主次关系,避免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将名人广告做成明星个人秀,再大牌的明星也必须服务于品牌。
代言人是品牌塑造中的一把剑,企业能否运锋无阻、所向披靡,不但要剑术高明,而且剑本身也要锋利。只有好剑配上技高一筹的剑客才算是完美组合。企业在品牌塑造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代言人、选好这把剑,并练好内功,善用策略与技巧,才能在市场的搏杀中游刃有余、节节胜利!

B. 广告代言人的传播效果分析试举例说明呀

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概念与特点
所谓品牌形象代言人,是品牌战略者们聘请或塑造的,能让人们通过对其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品行的联想,产生对某种品牌美好印象的人。品牌形象代言人有以下特点:
1.品牌形象代言人既是一种传播信源,同时又被当成一种传播信息。他(她)首先是营销传播者,是以一个可信度或者专业性或者喜爱度较高的传播者面目出现在观众面前的。他(她)是靠“参与”这种行动本身作用于消费者的,而公众形象和名气只是保证其能够扮演这一角色的条件。如果仅仅只是扮演传播者角色,则主要考虑其名气,至于名气与产品、品牌形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则在其次。这时,他(她)起的主要作用,是对传播活动本身及产品或品牌的可靠性、被消费者认可后的“公证”与“背书”。
但是,在营销传播中,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公众形象、名气主要是“被”当成信息在传播。他(她)的音像资料或现场活动被当成传播的“提示物”,本质上与品牌的图案等标志物没有区别。在营销传播的大部分时间内,品牌形象代言人并不必亲自到场。发挥传播作用的是他(她)的肖像、音像资料,这时候,他(她)并不是真实的“人”,而是一组信息。即使在这些肖像或音像资料中,他(她)主要不是依靠说教来劝服消费者,而是依靠自己的公众形象、名气来征服消费者。在营业推广、公关活动中,则他(她)既是作为传播者进行营销传播,又被当成信息来传播。虽然亲自到场,但他(她)的活动是被导演的,他(她)不必像公司员工那样亲自进行说明工作。他(她)取得收入主要不是靠即时劳动,而是靠过去的劳动或与生俱来的外貌、声音、体形,也就是说,主要依靠知识产权或肖像权来取得收入。
2.品牌形象代言人发挥作用的机理是情感移植。即通过对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形象或活动的感知,消费者将对他(她)的好感转移到他(她)所代表的品牌上,正所谓“爱物及乌”。这里,他(她)充当的是意见领导者角色,影响的是喜爱他(她)的特殊群体。如果品牌形象代言人不能引起目标公众对品牌的美好联想,那么即使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名气再大,形象再好,也没有真正起到“品牌形象代言人”应有的作用,至多起到了传播者的作用。
3.品牌形象代言人是有生命周期的。品牌形象代言人传达两类信息,一类是作为凝固的广告肖像或表演形象,属于“显性信息”,可以保持不变;一类是品牌形象代言人的“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这些属于“隐性信息”。“隐性信息”不是通过广告或活动直接传播的,而是通过观众观看广告活动回忆起来的。观众获得这些“隐性信息”的渠道不是广告或活动,而是公共传媒。人们接受这类信息时,不是作为营销传播中的接受者,而是作用公共传播的接受者。作为公共传播中被传播的信息,“品牌形象代言人”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有生命的人,他(她)的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知名度会变大或变小;职业会发生转移或专业性发生变化;外貌、体形、声音会改变,公众形象会随着媒体的喜好或个人品行的变化而变坏或变得更好。这些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感知效果。
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作用
通过代言人传播信息是现代传播的重要特点。现在,形象代言人在许多传播领域被广泛使用,如国家旅游业的形象代言人、企业形象代言人、事业单位形象代言人、行业形象代言人、某项活动形象代言人、产品形象代言人等等。从“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涵义看,其作用应当是:引起品牌形象联想、体现品牌个性、造成品牌识别、增加品牌权益。但是,实践中,往往会超出这一范围,被“利用”于其他目的,甚至主要用于其他目的,如宣传产品的具体功能。现分述如下:
1.传播产品的具体功能特征。通过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语言、动作来直接说明产品的具体功能特征、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这时候,品牌形象代言人充当的是传播者的角色(虽然扮演的角色看起来可能像顾客),他(她)主要通过“说”或“演”来传达吸引消费者的产品信息,而他(她)自身的“形象”传达的信息是为了证明前面的信息的“可靠性”、“可信性”。这不是品牌形象代言人基本作用,这时候他(她)甚至不能被称作“品牌形象代言人”,至多是“做广告的名人”。因为此时他(她)与品牌的形象没有内在的一致性,不是作为“品牌形象的代表”这一信息发生作用,而主要是作为的信源发挥传播作用。当然,在利用品牌形象代言人进行传播的历史进程中,这种作用始终会有所体现,只是强弱程度不同而已。
2.通过展现形象本身,让观众产生对品牌形象的联想。这时候,品牌形象代言人是“被”展现形象,他(她)对产品的具体功能特征介绍的不多,甚至没有介绍,主要是充分消费者的角色,把产品的特性具体化,体现产品定位,将产品定位于喜爱自己的特定消费者群体,强化品牌效应,引导消费时尚。这一作用体现了“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本源含义。
3.通过展现“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鲜明个性,让观众联想品牌的独特个性。品牌个性是品牌形象传播的进一步发展。品牌个性与品牌形象的不同在于,品牌形象是消费者通过接受各类传播信息后自然形成的一种整体认知,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出现是必然的,只是“好”与“差”的区别。传播者要做的是控制其向好的方向发展;而品牌个性则不可能通过消费者的自然认知形成品牌个性。它在消费者心目中存在着“有”与“没有”的问题。也就是说,品牌个性必须经过传播者有意识地重点强调才能在消费者心中形成。因此,要形成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个性,必须找到特点鲜明的“提示物”(或象征物)。这个提示物可以是核心图案或主题文案,也可是个性特征鲜明的人,或者几个方面的配合。
4.造成品牌识别。品牌识别是一个系统,“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形象则是一个很容易辨认的“联想物”,这种“联想物”是有形与无形的结合,是区别于其他品牌的重要标志。
5.增加品牌权益。品牌形象代言人主要作用是广告宣传。广告除了促进销售的作用,更是在为积累品牌资产投资。品牌价值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来源于品牌联想及专利、商标等独有资产。品牌价值是以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为基础的,企业为了塑造品牌形象所推出的代言人一般为社会名人,他们或许是演艺明星,或许是体育明星,总之知名度很高,并有不同程度的美誉度。由这些名人来介绍品牌,就能够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使消费者意识到这些品牌的存在,有利于扩大品牌知名度。同时,公众对广告中名人的好感会转移到他们对广告和品牌的态度上来,使原来中性的品牌态度向积极的方向转化,从而形成积极的品牌联想。社会名人作为代言人常常会无形之中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质量知觉,从而提升了品牌形象,增加顾客的心理利益。
当然,在具体的案例中,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各种作用可能兼而有之,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品牌形象代言人策略
1.明确传播的诉求重点。营销传播的最终诉求点是达成交易,但这显然不是“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作用所能达到的。根据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作用范围,使用“品牌形象代言人”诉求点主要有三个:让顾客熟悉产品功能、引起品牌形象联想、造成品牌个性崇拜。在一项决策中,三个诉求点可能兼而有之,也可能只有一项或两项。但是,在一个广告中,品牌形象代言人表达的诉求点不能太多,否则诉求越多,效果越差。诉求点应当是能引起观众群体共鸣的敏感点,让代言人什么都讲,反而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2.确定品牌形象定位。如果传播的诉求点是让顾客熟悉产品功能,则不必考虑品牌自身的形象、个性;如果诉求点是引起品牌形象联想、品牌个性崇拜,则要确定品牌的形象、个性应当是什么。一个品牌的形象应该是什么,个性特征如何,牵涉到品牌形象的定位。即决定品牌将在什么样的群体中能获得什么样的竞争能力。通常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产品特征、产品比较性差异、品牌以往形象基础、相对价格、消费群体定位、消费习惯与使用方式、消费群体文化心态、生活方式等。可以通过对以上每一个方面的研究,得出品牌形象应具备的各个要点。品牌形象定位同时也是形成品牌个性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地或通过广告媒介塑造品牌形象,促进顾客的购买行为。
3.确定“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选择标准。诉求不同,选择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标准也不同。对于主要介绍产品功能的“代言人”的选择,应当根据将产品特征、市场营销状况与代言人的个人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于需要体现品牌形象的“代言人”的选择,应当注意考查代言人的公众形象,代言人的自身因素是否与品牌形象、目标市场相匹配;对于体现品牌个性的“代言人”的选择,除了考查代言人的公众形象,自身素质与品牌形象、目标市场是否相符合外,还须考查代言人的个性与品牌个性是否相符。
4.合理分配代言人的出场次数。名人容易引起观众注意,但如果名人不注意自身的“尊贵”,每时每刻都与人见面,而且喋喋不休,总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根据观众的这种心理,有研究提出,在同一种媒体上,以一周为周期,广告投放频率不宜超过三次。第一次引起观众的注意,第二次引起观众的兴趣,第三次引起观众的行动取舍。总之,应以出场次数不引起观众反感为宜。
5.整合传播,保驾护航。代言人主要用于广告,而广告只不过是营销传播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消费者看得最多的是广告,但是,消费者在实际的消费中还是能感受到产品、渠道、价格、服务等,这些因素可能比广告起的作用更大。为了确保营销效果,应当在请名人进行营销传播的同时,注意利用其他传播形式进行配合。

C. 寻找最美代言人策划方案

那得花很长时做出来的方案

D. 如何在品牌营销策划中用好代言人策略

代言人形象要符合品牌推广的形象要求;
代言人价格要能够承受;
代言人对于品牌的支撑点要找精准。

E. 品牌代言人的原则

“政治正确”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美国流行的新名词,涉及的不是法律上的合法和非法,而是“是非对错”的概念,主要是一种在公共领域反对各种歧视的话语姿态。比如,说黑人是“黑人”就是“政治不正确”,而应该叫“非洲裔美国人”;某人弱智,不能说他“弱智”,而应该叫“思维受障碍者”;一旦“政治不正确”,弄不好就要吃官司。
在中国这个有人治传统的国家,“政治正确”的外延就更广了,比如法律,传统伦理道德,民众普遍能接受的行为方式等。如果企业聘请的品牌代言人有意无意中触犯了这一规则,企业也会收到牵连的。去年香港的“明星吸毒事件”被披露后,女星安雅被拘捕,其代言的“修身堂”的声誉也大受影响,一度导致停业;新天王谢霆锋顶包案事发后,其代言的某品牌形象也大大受损,在“军旗装事件”中,赵薇觉得自己很冤,但是消费者不会这样认为,因为她虽然没有违法,但违背了民众的感情,请赵薇担任品牌代言人的企业更觉得冤,花了大把的钱请代言人,到头来品牌形象不是升如天堂,而是坠入地狱。
但是,苦果只能自己吞,谁让你请的品牌代言人“政治不正确”呢?
相反,品牌代言人“政治正确”,企业也会受益不少。1997年香港回归的时候,四大天王之一的刘德华演唱了著名的爱国歌曲《中国人》,恰逢香港回归,刘德华的歌更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此歌一出,即刻流行,刘德华受到了官方和民间的广泛欢迎,其时,请刘德华担任品牌代言人的企业也借此东风,白尺竿头更进一步。仅以其中的广州某房地产公司为例,在香港回归期间,其楼盘在一个月内几乎销售一空。
所以,一些受到官方肯定和民间一直追捧,个人道德品质又比较好的明星,往往为众多企业争夺。 品牌个性是产品存在的灵魂。比如闯爷,其个性是热烈的,勇毅的;白沙,其个性是轻灵的,飘逸的;诺基亚,其个性是人性化的,崇尚科技的;品牌个性一旦形成,就会在传播过程中拥有经久不衰的独特魅力,当它引起消费者的认同后,就会产生持久的忠诚。
同时,品牌代言人的社会身份、年龄、外在风格等,也存在着相当的差异。品牌代言人的种种差异,最后都会一定程度上造成品牌个性的差异。
于是,就存在一个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是否一致的问题。个性一致,品牌代言人能形象地表达出品牌内涵和个性,并使其得到广泛传播;个性不一致甚至相悖,就会弱化甚至损伤品牌形象。
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往往看谁的名气大,或者看谁能搞“怪”,而不管代言人是否能准确表达品牌个性。前段时间,著名相声演员牛群出任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的安全套品牌形象代言人曾引起广泛的争议。人们调侃牛群是“中华男子多奇志,不做牛哥做伟哥”,虽是笑谈,却折射出牛群与某品牌的不一致。据说,很多人看到安全套上的牛群形象根本没发体验到激情与浪漫,而对该品牌的安全套产生了抵触心理,这恐怕是某公司当初意想不到的。还有某企业,让某著名武打明星去做厨具的品牌代言人,那更是牛头不对马嘴了。
相反,品牌代言人个性与品牌个性的一致,往往能互相辉映,共同提升。
如百年润发请周润发担任品牌代言人,其长久艺术生命所隐喻的百年长青,其翩翩风度所表达的对于女性的呵护,都非常符合百年润发的品牌个性;并且,由于周润发的巨大声望,百年润发的品牌得以广泛传播,与此同时,周润发也随着百年润发的传播赢得了更强大的号召力。
品牌的管理者应该清楚地知道,品牌要迎合哪一类型消费者的喜好,要找什么样的“意见领袖”来做品牌的代言人。只有品牌个性与人物联想对应,才能对品牌产生加法甚至乘法效果,否则,只会对品牌产生副作用,甚至将已有的个性稀释殆尽。 门当户对是古人对待婚姻的一种态度,虽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企业在聘请品牌代言人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门当户对”的问题。
企业的实力不同,在行业内所处的地位不同,自身发展阶段不同,其品牌的定位,品牌影响力及品牌内涵都会不同,所聘请的品牌代言人也应该有所区别。要讲究一定程度的对等。双方的不对等,有时候也会产生像婚姻不对等一样的不良后果。
目前,品牌代言人与企业不对等主要表现为两个极端。一是企业实力很强大,其品牌是行业的强势品牌或领导性品牌,但其所聘请的品牌代言人却没有相应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结果是使品牌形象大打折扣。笔者所熟悉的某家电企业,其实力在行业内数一数二,其品牌在同类中领袖群伦,却为了节省费用,花十来万去请一个尚未成名的模特做品牌代言人,结果,消费者根本就不认识她,该品牌的传播受阻,后来,不得已换了某知名明星,情况才得以改观。
另一极端是企业实力很弱小,其品牌在行业内名不见经传,但企业不是扎扎实实做市场,而是幻想一步登天,以为请个名人做做广告,企业就能做大。最后的结果,往往不是由于过早暴露被行业强势品牌吞并,就是由于资金匮乏把自己拖死。相对而言,这种情况更普遍。前几年某化妆品请香港天后级的明星充当品牌言人,然后就盘算着坐地收钱,结果,当年的收入还不够还做广告时向银行借的贷款,最后,只有关门大吉。
在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企业打破了门当户对的原则,比如新天葡萄酒在刚上市的时候,请梁朝伟和张曼玉做品牌代言人,当年新天就跃升为葡萄酒行业的新贵。但是,小品牌最后跃升为大品牌的几率在任何行业都很小。特例并不具备普遍意义,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说,惟有对等,才是最好。 在企业聘请品牌代言人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喜新厌旧”的问题。比如,美的以前的品牌代言人是巩利,现在变成了韩国的“野蛮女友”全智贤;NIKE的品牌代言人也在不停地变,从乔丹到艾弗逊,再到今天的“小皇帝”詹姆斯,这些变化,或许能给我们带来启发。
为什么品牌代言人会变呢?
实际上,品牌代言人的变,最根本的原因是品牌自身在变。随着企业的发展,其策略在变,对应的消费者在变,品牌的个性和内涵也在变。而要对应品牌自身发生的变化,品牌代言人也要变,以准确地表达出变化后的品牌内涵和个性。比如,美的刚开始请巩利做品牌代言人,主要是美的当时处于成长期,有赖于巩利的名望来提升自己知名度,当美的成为行业领导性品牌后,实行个性化营销则是其新的策略,由此,请全智贤担任品牌代言人则表现出其品牌充满活力的个性。再比方说NIAK,在NBA的不同时代,都有不同的偶像,这些偶像拥有不同时代的崇拜者,没有人能够永远霸占历史舞台,所以需要不停推出新的偶像,以吸引不同年龄的崇拜者购买体育用品,让他们掏钱买体育用品。
对于企业来说,品牌代言人的变,不仅是一种必要,更是一种必然。所以,为了使品牌永葆青春,企业需要不停地“喜新厌旧”。

F. 寻找论文《广告代言人的营销策略研究 》

广告代言人的营销策略研究 西南财经大学 2006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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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香奈尔的营销战略

香奈儿作为奢侈品,其成功在于近百年的专注、坚持和创新。香奈儿的目标客户是优雅、有消费能力的时尚女性。因为客户聚焦,客户集中,在营销方面,香奈儿就更侧重引领时尚,借助时尚引领消费人群口碑。

(7)代言人营销策略扩展阅读:

营销战略目的:

1、推销是一对一的,营销是一对多的;

2、推销就是把产品卖好,营销是让产品好卖。

目的:顾客不买的时候会记得你,要买的时候想起你。一句话就是:“建立起客户对你的产品认识”。让顾客熟悉你,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的广告在拼命的播、拼命的砸钱。也许有人会问砸钱也没有人买呀,其实不是,这是一种建立客户认识的过程,让产品变得好卖的一个过程。

营销理论上主要有四种营销竞争策略:

1、直接与竞争对手竞争;这种策略主要适用于本企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行业中企业实力相当或本企业实力上略占优势的情况,对于企业的要求当然也很高;

2、使竞争对手难以反击;即采用一些措施、手段是竞争对手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就处于失败或被动、劣势的地位,对于企业的策略,创新性,技术性等要求都很高,现实中可行性也有待考虑;

3、不战而胜的竞争策略;主要是采用一些迫使对方投降、让步的策略方式,采取一些竞争手段,逼迫对方作出退出该领域或行业的手段来,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而定;

4、与竞争对手合作的策略。这种方式比较可行,对于实力相当而求得共同发展的企业来说都是一剂良药,既可以求得双赢,又能增进合作,实现企业盈利。

H. 某些品牌会有“品牌代言人”,还会有“产品系列代言人”,这样明星营销策略有什么好处

可以利用明星的知名度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从而提高自己产品的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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