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要普法宣传的资料
可以参考一下
12月3日,无锡司法局组织文艺团体,在二泉法治广场进行法制文艺表演。歌曲演唱、滑稽戏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图为无锡市滑稽剧团的演员在表演防诈骗题材小品《婚托》邓煊 陈瑜摄
服务三农 关注民生
开展主题鲜明法治实践活动
“服务三农、关注民生”是江苏各地关注的重点。南京、徐州等地广泛开展“关注三农、服务发展”的调查和法律咨询等法治实践活动,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和城区内农民工聚集地,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民主管理等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掌握和了解涉及“三农”的热点问题和当前农民工最迫切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无锡市全力开展法律服务新农村系列活动,组建服务新农村律师志愿团、开设新农村法律服务网站、选聘百名法律村官、组织百场法治文艺汇演进乡村、开展千村法律服务结对和千名公务员送法进村等活动。全市有700多个村与法律服务机构结对,80%的家庭收到法律服务便民卡。宜兴市编印的30万册法律常识读本免费发放到全市农户家里。连云港市组织相关部门重点针对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劳动法宣传。兴化市政法部门和金融单位针对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举办民间借贷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现场发放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姜堰市的262个村民法制学校成为农村法制宣传的有效平台。
内容广泛 形式新颖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精彩纷呈
“12·4”全省法制宣传日期间,江苏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普法对象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委、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司法厅联手组织开展省级机关“万人学法竞赛”活动。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宿迁等市也分别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省级机关组织实施了“2008年省级机关厅局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泰州市委中心组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讲座;盐城市举办“依法行政,优化环境,向社会承诺,请人民监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型电视访谈活动”。镇江市实施“普法驻村、入厂、进校园工程”行动,“农民普法宣讲团”、“职工普法宣讲团”、“青少年普法宣讲团”、“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团”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巡回报告”等活动。盐城市组织开展全市10万农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面实施全市公务员“法律知多少家家到”活动。淮安市全市政法机关驻村“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赴全市1607个村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常州市举办以“法治文化铸和谐”为主题的推进“法律六进”,普及法治文化的宣传活动。南京市相关部门在白下区联合召开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观摩会”,交流推广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做法。南通市开展“百千万”广场宣传咨询。市、县、乡三级联动,组织以“共创和谐、服务民生、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全市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千组咨询人员开展为万人送法。连云港市赣榆县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提升效能”为主题的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比赛;开展一次以农村法律法规政策为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举办一期法治文化座谈会;开展一次深入企业送法活动。扬州市邗江区开展了涉农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制书画大赛、法制灯谜、法治文艺进乡村授旗仪式等活动。仪征市在盛成法治文化广场举行了为法制志愿者颁发聘书、为“民主法治村(社区)”授牌仪式,现场开展有奖法律知识问答,场面十分火爆。
广泛发动 条块结合
掀起全社会普法教育新高潮
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中,江苏各级各地大力协调、积极配合,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省法制新闻协会联合省市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质检机构,举办2008年度江苏“依法质量维权环省行”活动,省、市42家行业协会领导和在宁知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出征仪式。12月4日,在苏州市开展了“依法质量维权环省行”现场活动,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现场接受用户投诉举报,质检机构现场免费检测咨询服务,品牌企业现场免费维修服务,开展诚信宣传。南京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视部门协调,组织开展了法治动漫创作作品展播月活动,在地铁、公交的移动媒体上进行集中播放。苏州市和移动公司联合尝试开办了“掌上法律学院”,以动态短信、法制漫画、法律知识讲解、案例释疑等形式,向移动用户宣传法律知识。泰州市在泰州日报社网络平台上开展了法制宣传“网络对话”,与网友面对面交流。并利用移动通信信息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群发“12·4”法制宣传标语,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作宣传短片,在楼宇电视上不间断的播放“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当天,还开通了泰州普法网。
灌南:打造“三位一体”新平台
在灌南县,“要学法,找司法;要懂法,进广场;要用法,走长廊!”成为市民休闲时的口头禅。“12·4”法制宣传日前后,县司法局精心打造广场———街道———社(居)“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好戏连台。
坐落在灌南县中心的英雄广场是居民休闲聚集地,县司法局投入10多万元新建了5万平方米的灌南县法治文化广场。广场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广场环形走道的法制宣传长廊,共制作了26个52面的法治宣传牌;第二个层次为相对固定的标志牌、灯箱,主要内容为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法律原则、法律条文、法律名言警句等;第三个层次是开展部门法治文艺会演、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公益活动。
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化局,将县城区的广场文化活动排出12场演出序列表,分别由县建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12个部门承办,各部门独立举办不少于100分钟的、适合广场表演的法制宣传内容的节目对群众演出。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司法等部门联合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免费送法送资料活动、组织老年演出队开展小型法制文艺演出、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
灌南悦来集美食一条街号称“苏北的美食城”,是来灌南投资客商餐饮休闲的集散地。灌南司法局瞄准这一特殊区域,创新载体,开展法治一条街建设活动。投入30多万元购置法治宣传电子大屏幕,每天播放法治宣传片、标语和法治小品、漫画等,使人们在餐饮休闲氛围中接受法律法规教育。在街道门面制作法制宣传公益栏、设立法治宣传墙,将居民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以问答等形式刊登上墙,一季度更换一次,做到期期有新内容、期期有新看点。县司法局还开通局长热线和QQ视频对话,定期或不定期与群众进行学法用法互动交流活动。同时开展了“文明经营店、守法经营户、无假货摊位、诚实守信点”创建活动。
普法志愿者“送法进社区”、培育法治示范村是灌南县普法又一新平台。县司法局以开展“送法进社区”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300多名法制宣传员和志愿者进村入居把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办进居民家门口,向居民、外来人员发放自编的法律宣传小册子和漫画等资料,现场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竟答,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深受居民欢迎。 祝家奎
吴江:法制宣传活动精彩纷呈
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江苏省各地、各部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从11月中旬开始,吴江市在全市范围内以镇、区和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形式,组织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鲈乡二村社区人潮涌动,悬挂在社区广场上空的“律师进社区,法律伴我行”广告横幅格外瞩目。来自市司法局、市机关有关部门、松陵镇、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法制宣传队伍和南邮吴江学院的20多名法制宣传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面向居民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平望镇司法所在新世纪文化广场影剧院举办的“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也热闹非凡,平望镇机关等6个队参加了竞赛。
12月4日下午,“2008年吴江市法制文艺汇演”在繁华的市中心城中广场拉开序幕。10个镇(区)以第五届“十镇联动”文艺巡演为基础,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将工作中遇到的典型事例作为原型集体创作了11个法制文艺作品,由当地群众和外来务工者组成的演员阵容,通过小品、戏曲、歌舞等形式艺术地展现了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学法用法的场景。市法制艺术团自编自导的大型法制歌舞《和谐中国》,以其巧妙的唱词、新颖的舞蹈将法制文艺汇演推向了高潮。
吴江市司法局局长卜兆勇介绍,这次市司法局采取4大举措推进“12·4”法制宣传。一是开展“法制月月讲”。借助市图书馆“垂虹讲坛”平台,邀请专家、学者开堂授课,向市民宣讲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二是举行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巩固原有法制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从普法宣传经费中拨款7万元筹建新的市级法制教育基地,为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开辟新场所;三是举办残疾人法制讲座。联合市残联,在全市开展了残联干部、残疾人代表及有关人士法制轮训活动,全市共举办了23场,市司法局副局长桂其荣9次赴基层解读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近两千余名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听取了讲座;四是加强“一报两台”法制宣传。《吴江日报》刊出法制宣传专版、专栏;吴江电视台“法治吴江”栏目制作了“12·4”法制宣传特别节目;吴江人民广播电台连续播出法制新闻30多条。“12·4”当天,市司法局还联手吴江电信部门开展了全市法制宣传短信免费发送活动。全市万名电信手机用户都收到了法制宣传短信。吴木圭 蒋晓梅 沈芸
启东: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对象
启东市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创新形式,建立网络,新招叠出。针对领导干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机关公务员这3个层面的不同要求,分类实施,“三考并举”,以考促学。对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人大任免的干部统一进行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全市159名正科职领导干部均通过考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法律知识考试,1628名应考对象有1563人通过考试,65人因未通过考试而被暂停行政执法资格;对全市3002名机关公务员每月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自学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档案,学习程度和水平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目前,“您不依法、法不依您”成了该市许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座右铭。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
一是建立个人述学制。要求所有参学对象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详细汇报个人的学习情况。包括对学习的认识和态度、计划与进度、心得与体会,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党(干)校培训和业余自学情况,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努力方向;二是建立单位评学制。在个人述学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定期对个人学习活动展开评点评比,并设立“优秀”、“良好”、“合格”、“较差”4个档次;三是建立考学制。由市考学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各单位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两先一优”评比和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先进、五星机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启东市全面启动普法辅导员培训工程,从上到下构建“三级”普法网络机制。市司法局聘请50名法律工作者,成立了市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镇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各农民法制学校,开展以宪法为主,包括刑法、婚姻法在内的56部法律法规的巡回宣讲活动,先后举行了200多场次,受教育者达两万多人次。各镇乡经过层层推荐,将一批掌握一定法律知识,且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普法骨干推荐为农民法制学校的老师。各村又推选出300多户了解法律、威望较高、群众信任的农户为“法制文化户”。实施农村普法“百、千、万”工程,即:50名普法讲师落实百场法制宣讲任务;百名镇(乡)普法辅导员,每人在农民法制学校上好10节课,落实1000节法制课任务;300多户“法制文化户”,每户培养10家“法律明白户”,以每户3口计算使全市拥有近万名“法律明白人”。
市司法局联合劳动局、总工会、安监局等十多个部门,重点选取了39家企业作为法治企业试点单位,通过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法规范;为企业职工编写维权实用手册;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法律咨询;结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合格)企业”创建,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的新型劳资关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防范法律风险等5大举措,不断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平安发展。据统计,今年以来,各涉企部门先后印制6万多本的宣传文本和热点解读,组织500多家企业,共2.3万人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组建了40个职工维权工作站,到企业开办法律咨询6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件。
面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的现状,启东市依托现有家长学校阵地与师资力量,动员学校老师、社会热心人士、普法志愿者、巾帼志愿者、“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担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利用假期,组织返乡家长与留守儿童共同参加社区义务劳动,上街宣传交通法规、担当环保小卫士等法治实践活动,关心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据了解,该市已在全市48所中小学开设“临时家长”培训班76期,聘请代理家长3216名,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实践活动209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许瑞华 陆允如 芮海敏
泰州:法制宣传采用网络对话
12月3日,泰州市司法局和泰州日报联合推出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网络对话。参与对话的有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以及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话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泰州、平安泰州建设话题与网民朋友进行交流。
高纪明在回答法治泰州工作最重要的环节和缩小泰州与省内的其他城市相比的法治水平时说,建设法治泰州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说到底,就是要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养,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泰州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有的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如基层执法评议工作、民主恳谈会、律师参与信访等做法都富有创新,成效明显。泰州市领导班子认识到,今后必须进一步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泰州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促进司法公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加强法制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更加注重民生问题,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于民,努力建设一个法制健全、政治稳定、百姓安宁、社会和谐的法治泰州。
㈡ 盐城市市长是谁
曹路宝
现任江苏省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89年09月在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3年08月任南京市税务局白下分局科员;
1994年09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白下分局科员,副所长,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教育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人事处处长助理、副处长;
2000年11月任南京市秦淮区副区长,秦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其间:2008年08月至2008年12月,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赴美国杜克大学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培训;2005年06月高级会计师;2001年09月至2004年04月在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9年03月任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0年04月任南京市下关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其间:2004年03月至2012年12月在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3年04月任南京市鼓楼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在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年09月任南京市秦淮区委书记;
2015年10月任南京市秦淮区委书记,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兼);
2017年06月任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秦淮区委书记,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兼);
2017年08月任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年04月任盐城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9年01月任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十三届江苏省委候补委员。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25日,江苏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曹路宝同志为盐城市市长。
记过处分
2019年11月,因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江苏省有关部门给予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曹路宝政务记过处分。
㈢ 盐城市环保局电话多少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0515-86663733
辐射项目建设:0515-86660734
信访投诉:0515-12369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邮编:224005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特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落实国家、省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
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含通榆河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
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管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全市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对市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和国际合作交流。组织环境保护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市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盐城市委宣传部扩展阅读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单位
(一)盐城市环境监察局(盐城市环境监察支队)
1、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执法检查。
2、拟订全市环境监察行政措施草案、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标准在全市的执行情况。
4、拟订全市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工作。
6、组织对国家、省、市管的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和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7、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
8、负责受理“12369”电话投诉和市长、政风热线等交办的环境问题案件。
9、组织开展全市环保执法检查和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参与海洋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和处理。
10、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察网络、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
11、指导全市环境监察队伍和业务建设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组织对县(市、区)污染排放达标率进行考核。
12、指导全市环境监察机构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和排污费的征收与解缴工作。负责市直排污费的征收及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测、现场应急处置、编报事件信息、报告,督促应急预案制定、指导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14、配合省环保厅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
15、负责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排污申报及变更登记注册项目、市区建筑施工和夜间建筑施工行政许可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16、组织全市污染源管理“三化”推广工作,负责污染源管理规范化、监控自动化、市场营运化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盐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
1、拟订全市饮用水源地(含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的行政措施草案、制度、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全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3、统一监督管理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含通榆河保护区,下同)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技改项目、资源开发项目和区域经济开发建设项目的初审。
5、负责市区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工作。协调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协调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监察工作。
7、负责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等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全市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指导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2、拟订全市环境监测的政策、规划、行政措施草案、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
3、建立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4、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络,收集、整理、贮存本地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并对本地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环境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5、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环境执法、辐射环境、环境应急和预测预警监测,并提供相关的监测数据。
6、负责全市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
7、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
8、协调和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9、统一管理全市环境监测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监测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和技术资质的考核工作。
10、负责市区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时分析水质变化趋势,为饮用水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11、为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2)排污申报监测;
(3)环境纠纷仲裁监测和司法鉴定监测;
(4)污染事故监测;
(5)居室环境监测;
(6)生态补偿监测;
(7)其它各类环境监测和咨询业务。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盐城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1、承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任务。
2、承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
3、组织制作环保公益广告和环保影视资料片,制作发行各种环保宣传纪念品。
4、负责环保网络的运行与维护、环保宣传资料库的建设管理和信息服务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五)盐城市核与辐射安全和固体废物监管中心
1、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固体废物现场监督管理,依法对固体废物、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查处。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辐射环境安全的防治规划和行政措施。
3、负责涉及固体废物、辐射环境项目审批的现场勘察、审批后的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4、参与对涉及固体废物、辐射环境的新、扩、改“三同时”建设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5、负责全市固体废物资源、辐射污染源的调查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6、管理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网络和组织网络标准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7、组织落实固体废物、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固体废物、辐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8、监督实施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环境管理制度。
9、参与可用作原料进出口废物的管理,依法监督相关单位对进口固废进行评价、查验和办理转报批手续,对已进口固体废物作原料的生产单位实行跟踪监督管理,对进出口固废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10、负责对全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及固废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现场检查。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六)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盐城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技术评估、环保验收技术报告审查、环保工程技术评审、环境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咨询论证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其它各项工作。
(七)盐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从事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㈣ 刘以安的人物履历
1976.03——1977.07,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橡胶厂职工;
1977.07——1978.02,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上冈税务所会计;
1978.02——1982.01,南京航空学院(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系高空设备专业学习;
1982.01——1984.03,先后任国家航空工业部五一三厂205技术组技术员、助工、团支部书记;
1984.03——1985.01,国家航空工业部五一三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85.01——1986.04,国家航空工业部五一三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1986.04——1990.12,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正科级组织员;
1990.12——1993.07,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处长;
1993.07——1997.03,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处长;
1997.03——1998.11,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处长;
1998.11——2000.02,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机关干部处处长;
2000.02——2003.04,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其间:1997.09—2000.09,参加南京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办学的研究生班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3.04——2006.12,中共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委书记;
(其间:2001.09—2005.1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006.12——2007.01,中共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委书记(明确正局级);
2007.01——2007.12,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局级);
2007.12——2008.03,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高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3——2008.10,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高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10——2010.05,中共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2010.05——2011.08,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2011.08——2011.11,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南京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
2011.11——2013.06,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南京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南京亚青组委副主席、秘书长;
2013.06——2013.07,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南京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南京亚青组委副主席、秘书长;
2013.07—— ,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
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㈤ 盐城市宣传部在哪里具体位置
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行政中心20楼
㈥ 王荣的人物履历
1985年09月,在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读书;
1989年08月,阜宁县委党校教员;
1990年07月,阜宁县委宣传部干事;
1992年03月,任阜宁县委宣传部指导员;
1992年12月,任共青团阜宁县委副书记(1993年03月至1995年01月,兼阜宁县杨集乡党委副书记);
1995年01月,任共青团阜宁县委书记(1995年09月至1996年07月,南京大学经贸专业高级研修班学习);
1997年01月,任阜宁县北沙乡党委书记;
1997年10月,任共青团盐城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年05月,任共青团盐城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01年09月至2004年07月,省委党校社会主义法制专业研究生学习并毕业);
2002年06月,任大丰市委副书记(正处级)(2002年09月至2002年11月,参加省委党校第15期县处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年12月,任大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03年05月兼任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党组书记(2005年06月至2005年09月,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第九期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在南京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2007年03月至2007年04月,参加省第十期城市规划专题研讨班学习);
2007年11月,任盐城市亭湖区委书记;
2007年12月,任盐城市亭湖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03月至2011年01月,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
2010年01月,任盐城市亭湖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江苏盐城环保装备产业园主任;
2011年06月,任建湖县委书记;
2012年03月,任建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06月,任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建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0月,任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01月,任盐城市委常委。
省十次、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市四次、五次、六次党代会代表,四届、五届、六届市委委员,省十届人大代表,市六届、七届人大代表。
㈦ 于广生是哪里人
于广生 男,汉族,1928年11月出生,江苏滨海人。1944年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盐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㈧ 盐城的人口,面积,历史
盐城十景
"盐城十景"评选概况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盐城市委宣传部、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旅游局、盐城市建设局、盐城市文化局、盐城市广电局、盐阜大众报社等七单位联合主办,盐城市旅游局承办,盐城市农业银行参于策划的"盐城十景"评选活动,从2001年6月份开始,历时半年,经过征集参评单位、组委会筛选、群众投票、专家评议、评委会评定等程序,于2001年12月18日揭晓公布评选结果。入围的10个景点是:
海天鹤乡- -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
金滩珍鹿- -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枯枝奇艳- -盐城枯枝牡丹园
纵湖秋色- -盐都县大纵湖风景区
九龙戏珠- -建湖县九龙口
铁军丰碑- -盐城新四军纪念馆
施公遗踪- -施耐庵纪念馆
西溪古韵- -东台市泰山寺
金塔流辉- -盐城市农行大厦
迎宾集贤- -盐城市迎宾公园
这些景点是改革开放特别是1983年建市以来,我市新建、扩建、重建的一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城市公园和标志性建筑中的优秀代表,它们反映了时代特点,体现了盐城新形象。
盐城市旅游业起步于80年代中后期,经过近20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基础及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旅游接待条件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三带一区"的旅游发展格局,即东部沿海滩涂自然风光带;中部通榆路沿线人文景观带;西部里下河水乡民俗风情旅游带和盐城市区以新四军纪念馆等景点组成的旅游区。"盐城十景"的评选,有效地强化了广大市民的旅游意识,在全市上下营造了一个宣传旅游,参与旅游的社会氛围,为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㈨ 李志军的人物履历
1995.08—2002.02 盐城商业学校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学生处副处长
2002.02—2002.08 盐城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2002.08—2003.12 盐城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南洋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2003.12—2006.06 盐城市城区(亭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招商局局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2006.06—2006.07 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招商局局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
2006.07—2008.01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招商局局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
2008.01—2009.01 盐城市亭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南洋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
2009.01—2011.01 盐城亭湖区五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1.01—2011.06 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2011.06—2014.03 东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4.03—2015.01东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01— 东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