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防系统是干什么的
人防系统,为防御敌人空袭,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采取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家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的人民防空系统。
全国人防系统人防工程是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按抗力等级划分,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等。
全国人防系统的历史
围绕“平战结合”,我国人防部门确立了这样一个观点:“人防不应远离时代,不能远离生活。”这些年来,在广大人防干部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各地人防工程建设大多体现了“一个工程多种用途”的原则,使人防工程不仅能防空。
还能在缓解城市的用地、交通紧张问题上和安置下岗工人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在这方面,首都北京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北京形成了一个以地铁为骨干,以地下商场、库房、停车场等为主体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体系。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各地利用人防工程开设地下旅馆一万四千七百多家,地下商场、商店、饮食店一万一千二百多个,地下文体活动场所六千六百多个,地下生产车间九千五百多个,地下仓库一万三千三百多个,地下停车场七千三百多个。
“九五”期间,全国人防平战结合安置从业人员一百多万,累计创产值六百多亿元,年度上交国家财税近三十亿元,超过了国家对人防建设的投资。
2. 人民防空的基本任务
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政府和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人民防空事务的专门办事机构。人防办的职责是利用各种方式教育、训练居民,使居民学会在平时事故、灾害、恐怖事 件和敌人空袭中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知识与防护技能;建设人防设施并进行防空准备;有指导居民在战时能从掩蔽、疏散和其他途径获得安全保护的职责。
主要任务:
1、对人民群众进行战备思想教育和防空知识教育,修建各种类型的防护工程,使居民和主要物资得到可靠的防护;
2、建立通信警报系统,准确快速传递、发放防空警报和保证指挥畅通;
3、组织和训练防空专业队伍,战时消除空袭后果;
4、制定人员、物资的疏散计划和有组织有秩序的疏散、转移;
5、协助有关部门控制城市规模和调整工业布局以及对国民经济的重要目标进行防护。人民防空的任务涉及范围比较广泛,组织实施极为复杂,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完成所规定的任务。
权利与义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义务。
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得到的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是: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需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依法履行的人民防空的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
3. 桂林的人防
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座落在市区骝马山路26号, 位于桂湖之滨,骝马山下。这里依山傍水,空气清新,环境幽雅,占地面积40余亩。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拟定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和临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市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指导各县制定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原则、方案,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国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合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七)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指导人民防空科研设计单位业务建设。
(九)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桂林警备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
3内设机构
政工秘书科
协助办领导管理机关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政策调研;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和机关干部管理、党群工作及其他行政管理事务;负责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宣传、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等事务。
工程科
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没相结合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点人防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指挥通信科
组织制订战时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演练、保障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工作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工作,协调利用其它专用通讯网络保障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平战结合管理科
拟订全市人防平战结合总体规划,制订完成上级下达平战结合任务的实施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对全市人防工事开发利用与维护管理、安全防事故检查;协助协调各城区人防办与用户、外单位的关系;负责宣传平战结合的方针、政策和动员发动城乡单位或个人投资改造开发利用人防工事;制订完善人防平战结合、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人防工事使用资料档案。负责办理人防工事使用手续,按规定收取使用费。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年度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人防经费预算及月、季、年度经费报表;参与人防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工事维护管理、工事加固改造使用经费的预决算和施工合同签订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检查指导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组织全系统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财务、物资器材管理。
4. 人防部门具体是做什么的
(一)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或草拟相应政策、地方性法规,制定落实措施。
(二)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和城市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城市防护类别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城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有关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省直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完善省级人民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计划;指导各地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国家颁布的训练大纲,制定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制定战时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搞好疏散地域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完成省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规划和建设计划,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质量管理。贯彻落实“平战结合”方针,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根据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教育内容,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八)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搞好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清理、产权登记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根据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技术标准,指导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和引进。管理人民防空科研设计工作。
(十)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人民防空干部作战指挥、防空技能和通信保障能力培训。
(十一)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隐蔽,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城市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这种单位属于边缘部门,就是很舒服,但不能有政治前途的地方.看个人性格,如果你很想创事业,那么就不好.如果很想混工资,那么是不错的选择,工作轻松。
5. 全国人防系统定向培养是什么意思
全国人防系统定向培养,为特定地区、部门或单位招收和培养学生的制度。属国家任务计划招生的一部分。可实行在指定地区、部门或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录取分数线可略低于非定向招生的标准。学生毕业后须按计划到指定地区、部门或单位工作。
目的在于使边远地区、工作环境较艰苦的行业和急需某些人才的单位能分配到一定数量的所需毕业生,并增强招生、毕业生分配的计划性,使培养工作更有针对性,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参见“定向招生”。
6. 兴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有什么项目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建设工程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住房改革、房屋征收拆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研究提出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依规组织拟订全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筛选、审核和申报工作。
(三)负责管理县城控制性规划的编制;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职责。
(四)承担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环卫、综合管廊、绿地系统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职责。
(五)承担城市设计(主要包含风貌特色、形态格局、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密度、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以及景观风貌、绿地率等控制性要求)、建筑设计职责。
(六)承担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职责。
(七)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等职责。
(八)承担房地产交易监督和管理职责(包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网备的监督管理等职责)。
(九)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十)承担地震设防行政许可职能。
(十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理报建、报监、建设工程许可等手续。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改革、推广、应用及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
(十二)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拟订全县建筑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三)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各类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综合开发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的审查报批和年度审验。加大物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住房维修资金制度,加大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县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实行措施、办法,拟定县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兴安县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六)研究制定县人民防空建设计划、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组织开展县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人口疏散安置、物资储运、供应、辖区内供水、供电、重要桥梁、通信枢纽等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十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组网原则、方案,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
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国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二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县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 关于人防的300字左右的文章。
关于人防的300字左右的文章。 人防专业队是根据防空工作需要而组建的人民群众勤务组织,是战时城市防空和平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社会科技进步与现代战争模式的转换,传统的人防专业队建设已经不适应现代人防工作的发展要求。
一、人防专业队建设所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各地根据上级人防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了人防专业队建设,普遍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人防专业队,成效有目共睹。但新的形势和第二次海湾战争又给我们敲响了新的警钟,暴露出了我们人防专业队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
1.组织不健全,人员未定位。人防专业队作为一支专事人民防空的队伍,必须组织健全、人员定位,以便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但是目前人防专业队普遍存在定性不明、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即具有准军事性质的人防专业队伍没有统一归口于武装力量的范畴,也没有列入国防后备力量的建设行列,这样就使人防专业队几乎成了民间的松散组织。而在一些地区和城市,某些单位和部门为图方便,将民兵组织与人防组织混为一谈,民兵与人防专业队员常常就是一个队员两种身份,只是隶属不同,任务有别。这种建队方式,显然不利于人防专业队的稳定和发展。
2.专业不齐全,功能欠完备。在现代战争中,进攻的矛的发展总是快于防护的盾的发展。在这种情形下,人防专业队的建设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才能跟上现代战争的需要。但目前,我们的人防专业队不论是在专业设置,还是在功能配备上,都远远落后于现代战争发展的要求。传统意义上的七支人防专业队(运输、通信、救护、抢修、治安、消防、防化专业队)大都是恢复性、保障性的专业队,均属于“消除后果”的“消极防护”,缺乏对重要经济目标实行积极防护的专业能力,网络专业队、目标伪装队、电子干扰队等队伍的建设根本未提上议事日程。
3.组训脱节,队伍形同虚设。一些单位与部门由于对人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当初组织队伍时就是随便拉几个人凑数来应付,根本没有专门的人员,相应的配套设施及器材也没有进行必要的配备和更新,也就难以开展有效的业务训练,甚至出现专业队伍只是“整组填在表上,训练写在纸上”的现象,致使部分人防专业队根本无法承担最基本的任务。
二、人防专业队建设所存在问题的原因
影响人防专业队建设工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观念滞后、思想麻痹。二战结束已经60多年了,抗美援朝也早已成为历史,中越边境的自卫反击战也已成为追忆中的一朵浪花。由于经历了较长时段的和平发展时期,我们没有经常性地开展人防工作及专业队建设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使得人们滋生了麻痹思想。目前,在大家的思想认识方面普遍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认为人防“与我无关”,甚至“没有必要”;二是认为抓人防专业队的管理、训练会影响日常工作。受这些错误思想的影响,一些地方的人防专业队建设出现了不该有的滑坡现象。虽然近期几场局部战争给我们的人防专业队建设敲响了警钟,产生了一种“狼”来了的危机感,但因长期缺乏宣传教育,人们在潜意识里还没有认识到人防专业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体制不顺、管理不力。对军事化性质的人防专业队进行管理,特别是开展训练,要动人员,占时间,用装备,花经费,没有一定的强制性是很难落实的。目前,我们的人防专业队基本是以单位自我管理为主,并没有纳入地方军事机关的管理范围,《人防法》也没有对开展人防专业队的管理训练作出硬性的规定。在这样的情形下,地方人防机关因人员、训练场地、经费等条件的限制,没有对人防专业队开展有效的管理和训练,也是必然的结果。
3.经费困难、保障不到位。人防专业队的建设同其他队伍建设一样,都需要一定的投入,如购置器材、开展训练等。只有这样,战时方可能“产出”。然而,有些地方和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国防、社会及地方经济的关系,对人防专业队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组建人防专业队是件可有可无的事,说什么:“300万军队如果抗不住了,人防组织能起什么用?”他们不了解现代战争的特点,更不明白现代战争打的就是后勤战这一基本道理。在市县一级,虽然表面上把人防经费都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但基本上没有落实。直接主管的部门和单位则把人防专业队当成包袱,在经费和器材等保障上常常是能拖就拖,能减就减。“人防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由于筹措的人防经费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人防专业队的建设需要。
三、加强人防专业队建设的对策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人防专业队建设是一件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方能收到实效。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调整思路,转变观念,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市场”和“战场”双重需要的人防队伍之规范化建设道路。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人防意识。人防措施是否凑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对空袭杀伤力的认知程度及对人防措施和防护方法的掌握程度。这必须通过宣传教育才能做到。一方面人防办要依据《人民防空法》所赋予的职责,把人防专业队重要性的宣传纳入人防宣传教育计划,要通过各种舆论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人们意识到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不能忘记人防专业队建设,力争使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人防专业队,人人关心人防专业队”的良好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抓好公众的人防应急知识和防护知识的宣传,夯实人防整体防护能力的基础,形成有效的人防公众群体。
2.理顺体制,构建权威高效的指挥体制。实践证明,人防专业队建设单靠人防部门的“单打独斗”是很难有所作为的。只有统一思想,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有效地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首先,要明确职责任务。通过修订人民防空袭预案,完善相关的人防法规和政策,把人防专业队建设任务赋予地方军事机关,实行以军事机关和人防部门分口把关,齐抓共管的领导指挥体制。其次,要充实领导力量,加强协调配合。组织防空作战和应急救援是地方军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国家和军队领导机关,应该对地方军事机关的编制体制加以调整,保证人防专业队建设在地方军事机关有人具体负责。再次,要完善地方军事机关抓人防专业队建设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实施“五纳入”、“五统一”,即纳入民兵编制序列,纳入民兵教育训练计划,纳入民兵组织管理范围,纳入民兵工作经费、物资、器材、场地、保障范围,纳入民兵考核验收计划;统一编组、统一训练、统一检查、统一指挥、统一使用,促进人防专业队建设的健康发展。
3.整合全社会资源,锻造过硬的专业队伍。首先要组建实在管用的专业队伍。一是要坚持编组范围的广泛性。凡是与人防专业队职能任务相关的单位,都可以编组人防专业队。二是要坚持入队条件的灵活性。人防专业队员的选拔,要坚持“素质优先,其他条件放宽”的原则,凡是能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人,不论男女及户籍都可以编入人防专业队。三是要依托民兵建制单独组队,解决好人防组织与民兵组织的人员交叉、任务重叠问题,确保一兵一职到位。四是要组建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新型专业队。现代战争是电子网络战争,是精确制导武器独领风骚的战争。如何干扰敌人攻击以防护好重点目标,是人防专业队的重要任务。因此,重要的城市及地区必须组建象征性专业队和网络化专业队,通过烟障、伪装等方法,干扰敌方制导系统,使敌方判断失误并吸引敌方火力,以达到保护重要目标的目的。其次,要加强对人防专业队的训练。人防专业队能否拉得出,打得响,关键靠平时的训练。一是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专业队训练的任务、标准、要求、奖惩措施等固定下来,使专业队训练由行政行为上升为法律行为,成为所有公民及法人都必须严格执行的行为规范。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力量编写出版人防专业队训练教材,开发教学课件和教学用具,为人防专业队训练提供教学保障。三是应紧密结合城市和企业生产,制定针对性较强的训练计划,积极引导有关单位采取“见缝插针”、“借鸡下蛋”等办法,把人防专业队训练同职工上岗培训、业务骨干培训、职工技术等级达标等活动结合起来,力求实现一次训练,双重收获。四是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利用现代训练手段,采取网上训练、模拟训练等方法,以减轻训练负担,提高训练质量和效益,增强人防专业队的整体战斗力。
4.建立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落实。经费落实是人防专业队建设工作的基础。我们要参照人防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上下结合、分级负担的原则,采取财政贴、社会筹、单位挤、人防部门补的办法,共同担起人防专业队建设的责任,以确保人防专业队建设的经费落实。
8. 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06修正)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为国家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防护城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作。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街道办事处、镇和重要防护目标单位,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人民防空工作。
计划、规划、建设、财政、土地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人民防空工作。第四条人民防空经费由政府和社会共同负担。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维护以及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经费,依法列入市、区人民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其增长比例与人民防空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规定教育内容,培训教育骨干。
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培训部门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定本级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必要时可以组织演习。演习方案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环保、卫生、市政、信息、通信、电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防空袭保障计划。
重要经济目标、重点防护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承担防护职责。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战时防空疏散基地和疏散地域的建设,做好城市疏散人口安置和物资储运、供应的准备工作。第八条群众防空组织由下列部门按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便于指挥的原则负责组建:
(一)建设、市政、电业等部门组建抢险抢修队;
(二)卫生、医药部门组建医疗救护队;
(三)公安部门组建消防队、治安队;
(四)卫生、环保等部门组建防化防疫队;
(五)邮政、通信等部门组建通信队;
(六)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运输队;
(七)其他部门根据需要组建群众防空组织。
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依法承担群众防空组织的人员训练和器材装备费用。第九条各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安装与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警报设施的安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便利。防空警报设施设点单位应当确定警报设施管理人员,落实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第十条每年5月10日为厦门市防空警报试鸣日。市政府根据需要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5日前发布公告。试鸣方案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一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建设,平时为防灾减灾服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供防灾减灾相关信息。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应当体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
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第十三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投资建设与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第十四条人民防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和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手续;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人民防空工程执行国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人防工程技术要求审查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9. 什么是人防教育
人民防空教育
人民防空教育
体制机构:人防的体制机构是开展人防工作的组织保障。
人防指挥:指战时上级指挥员及指挥机关在防空袭过程中,对下级指挥员和指挥机关、人防专业队伍和居民群众实施组织领导,按计划统一行动,运用人防整体力量组织实施临战转换,防空警报的发放、疏散掩蔽、交通管制、灯火控制、治安管理,以及完成消除空袭后果等任务。平时拟定防空袭预案并按预案进行各项准备。
通信警报:是战时保障防空袭斗争组织指挥的重要手段,它包括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指挥通信任务实传达空情信息、指令、实施防空指挥;警报通信任务是及时、准确地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人防通信警报不仅战时是必不可少的,平时发生地震灾害、防汛抗洪和突发事件,也可用于发放预报灾害信号和抢险救灾指挥通信。
防护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和物资,以减少伤亡和损失的重要设施。人防工程平时利用指人防工程除保持战备功能外,平时还可作为生产、生活设施,弥补地上空间不足,为城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包括普及宣传与专业教育两方面内容,是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及宣传主要指战备思想宣传、政策法规宣传、人防建设成果宣传;专业教育有居民防空知识教育、中学生防空知识教育、人防专业队伍训练和人防干部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的目的是增强公民防空意识和培养人防专业人才。
通过人民防空的普及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把个人安危与国家、民族利益联系在一起,平时支持人防建设,在受到空袭时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人防专业职工、干部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平时居安思危,结合本职,积极准备,熟练掌握;战时处变不惊,快速反应,能较好的完成抢险抢修、防化救护、交通运输及组织指挥、通信警报等保障任务。
人防法制:是通过拟定人防法规、规章、规定、规范性文件,保障依法管理与监督人防建设。其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
经费物资:人防经费物资的筹措、使用与管理是人防建设的物资保障。人防经费是开展人防业务建设的专项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地方财政和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指工程维护委托雇工费和工程使用费及设备、机具出租费收入。人防物资指工程建设所需材料、设备、工具,主要来源于计划安排和市场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