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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16 00:18:55

❶ 怎样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培训什么

森林防火条例( 年 月 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第六条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一)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二)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三)协调解决、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四)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七)配合有关机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第八条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第九条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第十一条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第十二条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护森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第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烧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地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第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有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第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第十八条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一)设置火情了望台;(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第二十一条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为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室:(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第二十三条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珍员、孕妇和儿童参加。第二十四条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第二十五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第二十六条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第二十七条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第二十八条森林火灾为分:(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第二十九条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本条例条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室。第三十条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出项献的;(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时创造的;(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绩的。第三十二条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四条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法。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❷ 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是什么

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是做好重点区域管控的基础上,加大薄弱部位管控力度,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将各环节工作研究透彻,以务实管用为标准。

要加强实战能力建设,充分做好扑救准备工作,将更多精力放在森林防火救援队伍磨合、演练、培训上,推动各类救援力量协作配合更加紧密。

增强森林火灾科学施救能力,提高现场救援效率。要组建熟悉威海情况、熟悉林区情况的森林防灭火专家队伍,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专业化水平。

要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明晰固化关键岗位和人员,提高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效率。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各区市相互学习借鉴,推动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是防范森林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办事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主要上山路段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引导群众文明祭祖、安全用火。

在群众会议上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扑救有关知识。当前,清明将至,要将林内祭祀用火和春耕生产用火安全作为宣传重点。

❸ 面对当前我系统森林防火和火灾快速扑救队伍不整等问题,你有什么好办法和和建议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全面提高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依法治火、科学防火,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我国生态建设状况尽快度过相持阶段提供有力保障,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把握好这一思路,就是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森林防火道路,强化思想保障;就是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强化组织保障;就是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强化制度保障;就是要树立科学人才观,创新用人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强化人才保障;就是要加强研究,丰富系统理论,完善森林防火目标体系,强化理论保障。
第一,始终把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预警能力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环节。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只有提前落实防范措施,工作才能事半功倍。一要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坚持群众路线,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公民素质教育整体规划,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增强宣传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参与防火的自觉性、积极性。要加强安全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减少群死群伤事故。要强化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建立森林火灾定期通报制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二要加强火源管理。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重点地区的巡查和监管,坚持依法治火,坚决管住林区火源,减少人为火灾发生。要“疏堵结合”,灵活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三要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报。要推广吉林省做法,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气候特征、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覆盖全国的森林火险等级监测预报系统,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管理提供决策支持。要依据气候、气象情况,分析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做好中长期火险趋势和火险等级预报。四要严密监测火情。充分发挥卫星遥感、飞机巡护、了望观测和地面巡查的作用,重点地区还要发挥雷电探测系统的作用,对林区火情进行全方位和立体式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努力提高火情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信息传递的快捷性。要全面开通12119森林火警电话,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火情。
第二,始终把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处置能力作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战略重点。扑火工作的艰巨性、时效性、专业性和危险性,要求必须把强化火灾处置能力、完善应急体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继续加强专业力量建设。本着“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科学制定队伍建设规划,全面加强地方消防队伍建设。森林部队要瞄准发展方向,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加强战法、训法研究,逐步完善灭火作战规定和执勤规范,不断提高正规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发挥防扑火突击队和生力军的作用。森林航空消防要努力增加机源,扩大巡护范围,提高基础保障能力,树立服务意识,加强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水平。要组织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进行联合演习,检验队伍建设成效,提高协同灭火作战能力。二要完善各级应急预案。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省、地、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参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逐级修订完善扑火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增强实用性,确保全面落实扑火组织指挥、兵力使用、装备配置、通信联络和综合保障等工作。三要加强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按照统一标准、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科学实用的指挥决策系统,为火灾预防和扑救提供科学手段。森林消防部门要加强与城镇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反馈和灭火救援联动机制。要借鉴推广新疆和武警森林部队做法,加强火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确保火情信息快速准确传达。四要科学组织扑救。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形、不同林分、不同天气条件,合理制定扑火方案。特别是西南林区,山高、坡陡、林密、路险,扑救困难,容易发生危险,更要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扑火时效性和安全性。要把一线扑火指挥员的教育培训作为大事来抓,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始终把依法治火、科技发展作为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的重要支撑。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必须加强制度化建设,实现科研创新。在森林防火法制建设方面,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抓紧对现行《森林防火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各省区要及时制定实施办法,确保有法可依;要认真总结基层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野外火源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推广村民联防等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丰富完善森林防火法规体系;要结合“四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防火法规知识,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法制意识,使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积极适应法制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施政、依法治火,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对辖区内涉及林地、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并严厉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姑息。在科技发展方面,要把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火科技建设,作为全面、深入、有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必经之路,加大投入,完善措施,招贤纳才,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手段;要充分依托现有院校和科研中心,加强森林防火科研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急需课题的研究,进一步丰富科研成果;要抓紧制定森林防火科技发展纲要,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研究,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要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新经验,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我国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四,始终把夯实基础作为提高森林防火综合保障能力的根本途径。一是强化管理基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管理机构。要积极完善国家、省、市、县级森林防火培训基地,编制和完善培训教材,加强师资力量,促进分级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森林防火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经费保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积极研究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模式。要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保证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加快设施设备建设。要坚持并完善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办法,全面统筹、总体规划、整体推进项目建设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尽快开发建设重点地区扑火信息指挥系统,实现扑火救灾指挥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提高扑火指挥效能。要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提高储备、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分布较广、配置合理、辐射范围较大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格局。要进一步完善装备配置,增加大型消防装备,加强装备使用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人与装备的结合能力。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作用。要抓好城镇、村屯以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周围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工作,尽快启动《全国林缘村屯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积极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第五,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懈动力。针对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技术、新模式。一是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警机制研究。要结合我国国情、林情实际,努力研究火情监测、森林火险预报、应急预案落实、火灾分级处置等,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预警体系,积极促进预警机制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不同地区防扑火战略战术研究。要根据我国森林防火的地区性差异,对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并针对区域实际,研究各地在林火管理、扑火指挥、战法运用、保障机制、基础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规律和特点,认真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三是加强扑火效益评估体系研究。要根据火场地形、气象、植被、火行为、交通、通信、后勤保障等,研究建立扑火效益评估模型,科学分析扑火成效与扑火投入、扑火风险、火灾损失等方面的相互关系,逐步完善扑火效益评估体系,为火灾扑救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加强森林航空消防应用研究。要在消防飞机火场侦察、火情即时传输、空中直接灭火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促进航空消防技术在不同区域得到广泛应用,有效提高森林航空消防的地位和作用。五是加强林火管理手段研究。要针对林火具有双重属性的特点,加大计划烧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充分发挥林火正效应,减少火险隐患,促进森林更新演替。影响森林防火发展的因素很多,各地要切合实际、举一反三,由浅到深、由点到面,努力攻破更多的课题和难题,积极谋求森林防火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❹ s谁有、云南省昆明市的森林防火方针

事先申明:这是复制过来的!
来源见查看资料!
机构职能类:
(一)部门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昆明市西山区林业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规范林产品加工(经营)市场、开展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对森林资源进行调查、经营、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计划、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等工作。
昆明市西山区林业局办公地址: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联系电话(办公室):8228102 传真:8228102
(二)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
局长:李玉祥
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森林公安和财务工作。
党组书记:李建国
分管组织人事、机关支部、扶贫联系点、工青妇以及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丕富
协助局长作好全局工作,分管林政科和林木管理站,主要负责木材加工(经营)许可、野生动植物保护、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森林资源调查及分类经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区长热线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成德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工作,分管防火办和营林科,主要负责森林防火、营林生产、种苗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绿化造林、天保、退耕、滇池面山生态建设、建议提案办理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处(科)室职责:
区林业局内设办公室、林政科(均为股级),下属单位有西山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级)、防火办(股级)、营林科(股级)、林木管理站(股级)。各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职责:
负责本单位内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对外协调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对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提出拟办意见并督促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负责文书草拟、信息报送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保管、保密、归档等工作,管理好单位综合档案室,并指导其它业务科室做好档案工作;负责全局组织人事、干部培训考核、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区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单位的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负责做好林业统计年报、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处理区长热线;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车辆保养维护等后勤保障和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政科职责:
负责制定实施全区林业行政管理的工作意见,做好林地管理工作;负责征占用林地的核实、调查、审批;做好野生动物、珍稀植物的保护管理;负责查处林政案件,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调处山林权属纠纷;负责制定和办理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检查采伐情况,统计木材消耗情况;负责集体、(个人)、企事业单位的野生树木移植及采伐证办理工作。
西山森林公安分局职责:
负责查处涉林刑事案件;负责查处森林治安案件;负责查处授权处理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动、组织广大林区群众爱林护林,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各项预防工作,提高控制能力;负责协助森林防火部门开展护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开展各项森林保卫基础工作建设,切实掌握山情、林情、社情,提高发现、打击和预防毁林犯罪活动的能力。
防火办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规定》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负责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督促、检查各镇(处)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及野外用火的管理;负责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专业扑火队伍,并指导季节性专业扑火队伍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设施设备,做好森林防火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编制扑火预案和指挥方案,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授权行使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负责做好森林火灾统计调度和森林火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参加县(区)联防工作,处理过境火灾。
营林科工作职责:
负责认真拟定和安排好全区种苗调运、育苗和绿化造林工作,依法办理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安排好全区的林业技术推广、种苗培育等培训计划的拟定和实施;负责根据上级部门和年度生产计划的要求,完成全区全年造林地、封山育林区、中幼林抚育的规划及作业设计;负责根据作业设计深入各山头地块,对各造林地整地质量、造林成活率及抚育成果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对全区各新造林地管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认真安排本区范围内森林病虫害的监控、检疫、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
林木管理站工作职责:
负责办理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负责办理许可证的年检及变更手续;负责木材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负责向企业宣传林产品加工经营政策及法规,促使企业依法经营。
二.法律依据类:
(一)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等。
(二)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
(三)涉及本部门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无。
三.发展规划类:《西山区 “十一·五” 林业发展规划》。
四.行政执法类:
(一)行政许可事项(共6项):
1、木材加工经营证、运输证、采伐许可证核发;
2、临时占用林地及移植野生树木的审批;
3、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
4、林区、林缘用火审批;
5、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审核;
6 、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
(二)行政处罚事项(共41项)
根据林业法律法规,可以对以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2、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3、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4、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
5、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
6、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7、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
8、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9、材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
10、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11、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
12、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13、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
14、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
15、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
16、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
17、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8、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19、从事饮食业的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20、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和经营野生动物;
21、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特许猎捕证、运输准运证、经营许可证、驯养繁殖许可证;
22、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
23、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24、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
25、未依照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26、违反规定,擅自开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包装,调换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用途;
27、违反规定,引起疫情扩散;
28、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29、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30、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31、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32、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
33、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
34、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
35、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
36、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
37、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
38、单位和个人在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内进行侵占或者破坏种质资源活动;
39、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40、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
41、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
五.业务及服务类:
(1)相关办事指南及依据等业务信息;(2)便民服务承诺以及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结果:(3)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系方式。
六.其他本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❺ 个人护林防火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的护林防火工作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努力提高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在各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艰辛努力下,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周密安排,狠抓护林防火工作不放松,使我镇护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一、领导得力、责任明确。
镇政府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领导高度重视,真抓实管,为顺利开展护林防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了专业森林消防队,是扑救森林火灾的突击军,为及时扑灭火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防火期内,各单位都全面落实了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各村也都成立了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并且组建了以共青团、民兵为主的扑火小分队,公益林聘请了专职护林员。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引起的。因此做好林区群众的思想工作,严格控制火源,可以大大减少甚至能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2012年我镇采取标语、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宣传,书写防火宣传标语500余条、制作宣传横幅6幅,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500份,召开镇、村、组护林防火专题会议20余次,林区群众受教育面达到100%。冬至、春节、清明等高危时段,我镇包村干部都配合和村在林区各主要路口设立护林防火宣传站、点,加大宣传巡护力度,对周边痴、哑、聋、傻人员不但做到登记在册,而且进行严密监控。防火期间,镇、村、组干部利用一切机会给群众宣传防火知识,使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护林防火方针政策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了群防群护。 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良好舆论氛围,群众的防火意识得到了加强,头脑里防火这根弦绷的更紧,森林防火已达到了户户关心、人人重视的程度。
二、责任制层层落实,严格奖惩考核
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负责制和责任制在我镇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分别与各村、组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书;同时,把护林防火工作纳入农村日常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并积极配和村的管护工作,保证了林区各山头地块都有专人负责管理,不留死角,为实现“无森林火灾、无乱砍滥伐、无森林病虫害”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增强了林区领导、干部、群众的护林防火责任心。
三、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火源管理,控制了火源,就把握住了防火的关键所在。防火期内,加强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是林区森林防火的核心工作。首先,我们辖区内,对野外生产用火,都采取了严格的报批手续,坚持做到了“六不准、五不烧”。并且划定了区域用火,清理了用火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其次,在防火警戒期和高火险天气内,特别在冬至、清明、春节、十五这些关键时期内,我们都在重要地段采取了死看硬守、巡逻设卡,特别是上坟祭祖,我们让其采取“田中焚烧、坟上跪拜”的形式,杜绝火源上山。并且加强了弱智、精神病人、痴呆人的监护管理,明确监护责任人,通过教育、宣传、明确责任。从而有力地控制了火源入山,防止了林火的发生,保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
四、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建立了完善的联络体系
防火期间,镇政府都执行了防火期内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且防火期内都有领导带班,且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现问题,领导能够及时处理。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全镇干部职工、森林消防队全体成员手机、电话保持全天开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一有火情发生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启动扑火机制,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使林火损失降低到最小。
五、加大投入,确保扑火救灾工作
我镇在狠抓预防工作的同时,还十分重视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扑火救灾预案。镇党委、政府投入护林防火专项资金,组建了以镇村民兵为基础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也成立义务扑火队员,并在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配齐了灭火器材,确保了我镇林区全年无森林火灾。

护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二:
XX年年**县护林防火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地区护林办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地区XX年年度护林防火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主要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业务方面
一、护林防火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
XX年年,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公安分局等联合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宣传媒体采取拉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地宣传教育。年初与各乡(镇)、山区林场、林业工作站等护林防火成员单位发放文件10份、简报15份、领导电视讲话1次、拉横幅15条、出黑板报25块、宣传标语100份、护林防火宣传横幅150次,宣传单15000份,其中,汉文4000份,哈文11000份,护林防火宣传手册600份,永久宣传牌1 块、木制宣传牌4块、电影录像20场次、发防火公告1次、宣传车次80次,形成人人都是护林防火宣传员,确保我区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护林防火基础。
一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和护林管护站要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及带班领导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各护林站要求24小时坚持巡查,严格控制野外火源。二是实行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及火灾时,各乡镇及护林管护站要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报、瞒报、漏报、虚报火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坚持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在重点林区设立固定和流动防火检查站,加强对流动人员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坚持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和野外火险隐患限期整改制度。同时,根据夏季旅游旺季毡房子增多,与用户签订《野外安全用火合同》,截至目前,签订合同30余份。四是加强内业管理,争取财政预算。将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预算纳入县财政预算,拨付给护林防火办经费XX0元。
三、加强护林防火的培训力度
开设了三期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由各乡镇、护林防火成员单位参加,重点学习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3.2”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从思想上认清当前防火形势,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
四、召开XX年年护林防火工作会议
5月10日,在青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组织下召开《青河县XX年年护林防火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地区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XX年护林防火工作,表彰先进,签定XX年年护林防火责任状,安排部署XX年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主要任务,同时,对《青河县XX年森林火警火灾情况》和《XX年8起森林火灾重点案件国家林业局公布查处结果》进行通报。
五、积极开展清山活动
根据《青河县依法治理滥采乱挖维护边境秩序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主要针对进入林区、山区( )非法采矿、采药、狩猎,在山林中进行非法使用民用爆破物品、砍伐林木、破坏水源、毁坏草场、扑杀野生动物等严重危害全县生态环境和森林、草场安全的非法行为,进行依法治理滥采乱挖活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安排警力152人次,车辆30辆次,对小青河流域、大青河流域、查干河流域三个片区对治理区域实行由起点到边境一线、由有人居住到无人区的全面治理,确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六、森林火情的发生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气候异常,气温回升较快,风干物燥,随着天气转暖,人们在林区的活动日益增多,农事用火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林区火灾隐患比往年显著增加。今年累计发生6起森林火警(其中含河狸管护站2次)。一是6月4塔克什肯镇蒙其克村发生一起森林火警,过火面积10平方米;二是在6月22日,在阿热勒托别乔什尕吐别27 林班11小班发生一起火警,过火面积达20亩,起火原因由吸烟引起;三7月17日青河县下青河营林区110小班拜兴桥北头右下,无过火面积;四是7月24日在青河县小青河营林区9a林班6小班,发生的天然火警时,火陷最高达14米,过火面积0.16公顷;五是9月12日在青河县下青河营林区92a林班3小班发生天然火警时,一棵大树着火,杂草烧死,无明火烟较大,过火面积75平方米;六是10月11日在塔克什肯镇蒙其克村发生一起森林火警,由保护区的人员在捡蘑菇乱丢烟头引起的,过火面积100平方米。累计损失1.2万余元,出警、人力达120余人次,车辆11次。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地理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境内自然灾害发生频繁,连续多年全县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抗灾救灾,同时,又因我县财政收入极为有限,自给能力仅11%,县财政实在无能力对护林防火工作投入太多资金。由于我县森林防火地域复杂,面积广、战线长的实际困难,我们的通讯工具、灭火器材、灭火服装都不足,一旦发生火情,将会因各种工具设备、器材的严重不足而影响火情的及时报告及扑救工作。
三、20xx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依法治理滥采乱挖活动,
不仅做好山区中的滥采乱挖工作,继续加大向平原的河道滥采滥挖活动,对小青河流域、大青河流域、查干河流域三个片区对治理区域实行由起点到边境一线、由有人居住到无人区的全面治理,确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二、转变思想观念,加快推进依法治火的进程
面对夏季旅游人口增多,林地面积增大,火灾隐患增多,火情发生呈复杂化等趋势,我们将及时跟上形势,从思想认识上转变观念,从仅仅山区防火向平原绿地防火转变,要加强巡查,争取早发现早扑灭,普及扑火知识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建立半专业扑火队伍,加快推进依法治火的进程,加大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护林防火工作涉及面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同时,对各乡(镇)、成员单位根据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民防火的社会氛围
积极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广泛宣传护林防火的意义及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积极营造全民防火的社会氛围。
五、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工作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障。根据森林防火任务,配齐配足人力、物力、财力至关重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在乡镇建立防火工作的专业化,半专业化队伍,( )并对工作人员进行长效培训;二是狠抓扑救预案的落实,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扑救预案,把火场扑救的每一个细节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一旦发生火灾,真正做到环环相扣、紧密衔接、扑救及时、控制迅速。三使多方集资,进一步充实防火物资的储备。四、做好防火器材的维修。要对各种防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及时维修、更新旧损器材,做好XX年年扑火的准备工作,确保人力、物资能够随时投入使用,以便应付突发火灾。
青河县生态脆弱,森林资源珍贵,森林防火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力做好今年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青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护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三:
**乡是一个以林业产业为支柱的典型山区乡,农户的脱贫致富与林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又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强有力保障。半年来,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乡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08年度护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建全、职责明确
一是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林业站长、乡武装部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村、组成立相应的防火领导组及防火应急小分队,具体负责各村、组防火工作。乡人民政府组建一支由30名民兵组成的防火应急分队,16支义务扑火队,共480人;二是制定了《**乡2008年森林防火预案》,护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挂勾、成员分片负责制度,全乡共分三片区进行管护,强化值班制度,定人、定时、按要求值班;三是于2008年1月30日召开全乡护林防火工作会,乡党委、政府领导,各涉林单位及各村主任、林业助理员、天保、公益林管护员共计45人参加会议,会议对2008年的防火工作做了全面安排。
二、宣传到位、措施严密
按分片负责情况,先后到各村、组召开了防火宣传会18次,共培训64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5辆/次,发放护林防火令16份,护林防火户主通知书5270份,同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防火责任状16份,林业站与助理员、管护员、涉林单位签订防火会同书29份。
三、 设施建全、资金保障
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建全,有护林防火指挥所、辽望台、电台、对讲机、值班室等,并保障网络联通,有专门的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县局及政府对防火工作重视,保障了防火经费,乡林业站对防火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还积极筹措其他资金,用于护林防火工作。
四、严格执法、保障安全
在整个防火期间,共接到卫星热点9个,火警1个,指挥所对所有热点进行追踪调查,并及时反馈县防火指挥办公室,对火警进行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共查处1起,火案查处率为100%。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林权到户后,很多林农造林积极性提高,生产用火增加,难以控制;二是澜沧江、小黑江一带农户防火意识薄弱,加之橡胶产业的发展,农户用火无规律,管理难度大;三是松脂价格上涨,使得林区活动频繁,给杜绝火源进山来了很大的难度。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力度,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森林防火专业人员业务培训。
(三)保持往年的工作作风,继续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护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四:
根据3月27日xxx林业厅召开的护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的通知》以及《xxx关于切实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按照xxx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我市近期气温上升快,积雪消融,林区植被干燥,刮风天气多,且风速快、燥热等气候特点,加上牧民转场,农事用火过多,林区人员活动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为了确实做好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对今年的护林防火工作做了超前谋划,提前部署,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情神
我局转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国办发明电11号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xxx号)、《转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xx和黑龙江省几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理情况的通知》(xx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xxx号)文件,各级护林防火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xxx号)精神。
在3月10日上午召开的林业工作例会上传达学习了.....林业厅局场长会议精神,部署了春季护林防火工作重点。
在4月28日召开的《新农村造林督查总结反馈座谈会》上安排部署了“五一”期间护林防火工作,要求各区县护林防火办认真做好五一期间护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办工作,保证护林防火通讯系统畅通。

❻ 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是什么

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工作专班要保持高度警醒,在做好重点区域管控的基础上,加大薄弱部位管控力度,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将各环节工作研究透彻,以务实管用为标准。

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办法。要研究采取更多“技防”手段,弥补人力不足的问题,消除监管空白点和盲区。要加强实战能力建设,充分做好扑救准备工作,将更多精力放在森林防火救援队伍磨合、演练、培训上,推动各类救援力量协作配合更加紧密。

增强森林火灾科学施救能力,提高现场救援效率。要组建熟悉威海情况、熟悉林区情况的森林防灭火专家队伍,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专业化水平。要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明晰固化关键岗位和人员,提高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效率。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各区市相互学习借鉴,推动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

各行政村“两委”成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的头等大事摆上重要位置。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组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作为村组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带领村扑火队开展巡逻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防火意识。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是防范森林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办事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主要上山路段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引导群众文明祭祖、安全用火;在群众会议上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扑救有关知识。当前,清明将至,要将林内祭祀用火和春耕生产用火安全作为宣传重点。

❼ 森林防火的资料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回有毁灭性的后果。

森林答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久的进展。



(7)森林防火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火灾种类: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中央地点,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地表火 树冠火 地下火。

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❽ 森林防火的知识和资料

防火知识
1,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
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地冲出去,但千万不
要披塑料雨衣.2,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
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3,不要盲目
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框和重物上,顺势滑下.4,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及时发现,组织营救.四,灭火器使用方法1,干粉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紧压柄,干粉即可喷出. 2,1211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柄开关,压杆就使密封间开启,在氨气压力作用下,1211灭火剂喷出.3,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柄开关,二氧化碳即可喷出.注意:1,干粉灭火器属于窒息灭火,一般适用于固体,液体及电器的火灾.2,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属于冷却灭火,一般适用于图书,档案,精密仪器的火灾.3,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措施.因为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8.5 %时,会使人血压升高,呼吸困难;当含量达到 20 %时,人就会呼吸衰弱,严重者可窒息死亡.所以,在狭窄的空间使用后应迅速撤离或带呼吸器.其次,要注意勿逆风使用.因为二氧化碳灭火器喷射距离较短,逆风使用可使灭火剂很快被吹散而影响灭火.此外,二氧化碳喷出后迅速排出气体并从周围空气中吸收大量热量,因此使用中防止冻伤.
========================================
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2、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草垛要远离房屋。 5、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6、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7、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要注意安全。 8、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9、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10、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12、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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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防火知识多

火柴、火机、电子炉灶等明火;雷电、静电等的自然火源;家具、衣物、床褥等可燃固体;汽油、煤油、植物油等可燃液体;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发胶、空气清新剂等可燃气体。

2. 烟蒂火柴不乱扔

不可随意将烟蒂、火柴杆扔在废纸篓内或者可燃杂

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3. 电线插座勤检查

不私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插座上不要使用过多的用电设备,不用铜、铁、铝丝等代替刀闸开关上的保险丝。

4. 离家要把电源切

离家或入睡前,应对用电器具、燃气开关及遗留火种进行检查,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

5. 煤气使用讲安全

使用液化气,要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在关炉具。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煤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阀,开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切记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
===================================
消防常识“三字经”

人生路 长漫漫 五千年 火陪伴 恰用火 送温暖 如大意

受灾难 火着起 条件三 可燃物 氧助燃 点火源 紧相连

三去一 火自完 灭火法 有四点 一冷却 二隔离 三窒息

四抑制 多学习 常操演 遵法规 不蛮干 谁主管 谁负责

防火制 落实坚 本岗位 懂火险 报火警 会圆满 懂预防

措施善 灭火器 会熟练 懂灭火 法全面 初期火 会全歼

打电话 1 1 9 须讲清 何地点 何物燃 何部位 火势悬

迎警车 路口边 消防队 不收钱 火场上 情万变 知情人

及时言 保现场 协作战 先控制 救人员 急重点 再一般

平日里 想安全 教育孩 火不玩 扔烟头 不随便 引火种

不乱散 装饰房 材料选 不易燃 不可燃 新改建 审批办

防火距 合规范 不损坏 不圈占 不埋压 消火栓 危险品

严管限 公场所 禁靠边 出门外 留心看 消防标 怎避患

遇情况 不慌乱 消防道 要通坦 消防事 关民安 见危害

人人管 生活中 火看严 危险%

森林防火条例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六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一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协调解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贵。
第八条 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牧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专职授权的单位批准。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建设,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护林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棵、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间瓦脱落引起火灾。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产格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设置火情了望台;
(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
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二十一条 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告站(点)。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夭气预报工作。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三条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第二十四条 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六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七条 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 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做出贡献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明创造的;
(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有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罪犯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五日起施行

❾ 清明将至,森林防火怎么做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镇20**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各村驻村干部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发展服务中心: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并与教委办联系,分发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手里带回家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在各村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分发防火宣传单;与电信联系把4月份的平安彩铃改为“森林防火”彩铃,并向各类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短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2、驻村工作人员:各驻村工作组要配合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宣传。

3、值班和后勤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要根据值班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24小时值班,确保每天均有领导带班;值班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及时扑灭,带班领导应立即通知紫湖森林防火灭火队前往扑火,并带领镇机关人员赶赴火灾地点扑救,并向书记、镇长、分管副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发展服务中心,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至10日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

各村护林员要统一穿戴森林防火服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在原有巡逻队队员的情况下至少要增派10人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主干、民兵、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按照市政府禁火令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坚决做到见烟就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认。

4、各村应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除各主要进山路口派专人宣传外,还应刷新防火牌,在醒目地方写大幅宣传标语及森林防火通知,全日制开放广播进行宣传。

5、各村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期间要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6、各村应指定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

(三)职能部门

1、清明节期间紫湖村和霞茂村森林防火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派出所、镇巡逻队清明节期间,从4月1日至10日每天派人分组,在紫帽山下进山入口、霞茂古玄寺等7个路口进行设卡(具体名单附后),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

3、紫帽交警要在紫帽山下进山入口进行设卡,疏导上山进行祭祀扫墓的车辆。

4、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督促镇、村两级聘用巡山人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严格执行市政府森林禁火令,对部分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巡山人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主干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巡逻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派出所值班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值班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必须立即向发展服务中心、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认。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认。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认。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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