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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信访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11 12:29:44

Ⅰ 每个乡镇有哪些部门

一、财政所

1、、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2、、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3、、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4、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土地所

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行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违纪、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乡镇有关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三、经管站

1、积极宣传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

2、严格执行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的审批程序和事后监督工作;

3、做好日常的会计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

4、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财务公布和监督检查工作;

6、做好信访工作和违法违纪案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作;

7、认真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报表工作;

8、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水管站

1、搞好农村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提供技术与管理保障;

2、搞好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

3、搞好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

4、承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五、计生办

1、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2、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乡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3、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4、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舰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1)综治信访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乡政府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参考资料

网络-乡政府

Ⅱ 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各单位、部门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齐心协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持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但是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综治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基础薄弱,综合治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各街道综治办由于其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待遇等问题至今没有规范,造成其没有充分发挥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部分街道综治办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还有部分街道综治工作由司法所人员兼管,显然不符合要求,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各社区虽有综治组织,但因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相关待遇难以落实等原因,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部分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虽然每年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但因督查落实机制、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形成有效的综治合力。特别是对网吧、宾馆、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形不成打击的合力,管理难以到位。各街道综治办与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计生办等部门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
(三)防控体系不健全,社会防控能力较弱。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部门没有具体明确的职责、任务分工,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管理不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给社会治安造成很大压力。据统计,在侵财型刑事犯罪案件中,流动人口犯罪占了案件总数的很大比重。另外,由于宣传鼓励措施不到位,有关行业投入不足,重点部位的防控设施安装不及时,导致社会防控能力较弱。
(四)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执法为民观念不够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依法办理,而是推诿扯皮;有的执法人员工作态度粗暴,不按程序执法,损害了群众利益;极个别人员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行为败坏了执法队伍形象。同时,执法利益部门化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对策与建议

当前,我区与全国各地一样,既面临“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用,有效解决“矛盾凸显”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保障经济“黄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只有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集中领导优势,发挥政法部门的专业优势,发挥基层社区的群众优势,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保障作用。为此建议:
(一)完善协调议事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议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及重大问题协商制度,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加强镇、街道综治办建设,核定综治办的性质、专项编制、人员待遇等问题,以此激发广大基层综治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发挥综治办的牵头部门作用,履行好指导、协调等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社会治安问题上,不论涉及哪个单位、哪个部门,都应该做到不躲、不推、不拖,“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类治安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真正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构筑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的综治工作网络,形成上下畅通的组织工作格局。建议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的职能,完善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工作制度,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搭建起集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同时,加强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将社区治安防范设施与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增强社区防范能力。

(三)科学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治安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具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做到措施、人员、工作及时到位,果断处置,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建设、环保、供暖等单位,应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值班电话,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受理解决,杜绝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冷、硬、生、顶”而激化矛盾,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建议从建立健全出租房业主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制度和对违规出租私房处理制度入手,进一步明确公安、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责、任务,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多元化管理的新模式。三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各社区治调主任、治调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信息,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继续完善推行社会联动调解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建议加强对属地单位和有关部门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重大事件一票否决、日常检查扣分、责任追究、年终考核联评等制度,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建立社会治安综合冶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完善综治经费保障机制。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保障综治工作专项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的新路子。
(四)坚持专群结合,打造保障有力的治安保障队伍。“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建议按照全社会动员、全时空防范、全方位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办法,加快建立专群结合、优势互补的社会治安工作队伍。政法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公安队伍装备建设,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真正起到震慑犯罪、遏制发案的作用。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治安专业队伍作用,以警务进社区为抓手,真正做到警力下沉、服务前移,使民警真正能深入社区协助治调组织一起做好外来人口、纠纷调解、排忧解难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治调、综治等群众维稳组织建设,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有关待遇,把热爱治调工作、懂一定法律知识、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治调组织中,并加强对治调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级维稳组织应注重加强对群众的组织发动,紧紧依靠群众的力量提高对不稳定因素的预防、发现、排调和化解能力,把激化矛盾的各种因素和各种犯罪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综治环境。建议围绕建设平安科区这个主题,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工作。积极挖掘宣传全区综治工作在打击、防范、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的亮点,不断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发挥示范效应。建议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宣传,营造倡树正义、正气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健全完善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注重运用宣传栏、发放传单、组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居民的法制宣传和防范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的自防、互防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全方位综治宣传,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大综治氛围,真正在全区营造出见义勇为、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综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浅谈当前政法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宿松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新机遇,我们的思想能不能再解放一点,政法综治工作能不能适应当前的大好形势,事关服务宿松发展的大局。现结合政法综治工作的实际,谈谈几个主要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力度需加强
虽然市里下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明确了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分工。但在开展工作中,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拣轻怕重的现象仍然存在。集中体现在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时,尽管针对各种问题的工作预案体系比较健全,每项预案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方法。可一旦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个别职能部门不愿主动靠前,怕承担责任,将工作都推到县委政府,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一是没有真正形成联动大调解格局。乡镇一级调委会成员一般由综治、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组成,但在实际开展工作当中,仍然是以司法民政部门为主,使得司法民政干部疲于应付,联动大调解形同虚设。二是运作不够规范。由于调解员未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致使有些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有的口头调解没有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无法作为诉讼的证据。
3、群防群治经费难保障
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上,我们作了一些探索,主要是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为主,受益单位和群众出资为辅的方式。但常常陷入尴尬,一是政府财政紧张,无力投入;二是受益单位和群众不愿摊派,不愿出钱。致使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发展受阻,许多积极因素无法推行,真正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工作难以开展,更难以巩固。
4、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而且公安机关还没能完全实现重心下移,警务前移,再加上当前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的临时应急任务多,难以全身心沉下去做工作,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社区民警下社区开展工作还难以保证;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得社区民警工作缺乏动力、压力。
5、基层创建工作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
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新时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有效形式。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而且对基层平安创建认识程度也很低,一些单位和小区宁愿丢失一辆摩托车、电动车,也不愿花小钱搞技防买平安。基层创建工作难,难就难在发动群众参与。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使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 视社会治安和平安创建工作为负担,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 致使群防群治组织难以落到实处。
6、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较大的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发生分歧,是导致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二、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我们政法综治工作要以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承认问题、懂得发掘问题、扑下身子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进而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提高政法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构建和完善政法综治联动工作格局。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逐级分工的政法综治工作机制。在调处矛盾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引发的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必须到场靠前调处和处置,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及时向政法综治部门提供真实的信息,以免延误处置时机和出现偏差;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政法综治工作的协调处理力度,对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不作为,对该解决的不解决,该补偿的不补偿,导致事态复杂、矛盾升级的要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调处。三是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制定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等。四是落实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五是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跟踪调处、限期解决。六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七是推行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切实解决群防群治队伍经费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大力提倡义务服务精神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状况,考虑到大多数人民利益观念。就当前较为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没有群防群治队伍作后盾不行,实行群防群治不解决服务费用也不行,在这个问题上,应予认真考虑,制定具体办法,尽快解决,不能写在纸上、讲在嘴上,要真正落实到实际中去。
4、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逐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进一步确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值守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紧密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探讨,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下社区巡查制度和听取社区群众意见制度,检查社区民警工作是否到位,督促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最大限度挖掘社区资源。在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联防联动"机制,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切实实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5、不断增强广大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应着重从密切警民关系入手,教育干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贴心,哪怕做一些"份外"的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这样群众才能有什么话都说,有什么重大社情都会及时反映,不要忙于抓两头,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忙于找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布置任务;另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找重点人谈话,忙于案子,放弃群众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不做,防范工作搞不好,案件就越多,案子破不了,就越去忙于破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要下决心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行警务前移,把民警沉入社区,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一可使案件不发、少发;二可了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和案件线索,现行案件侦破起来可能更容易、更及时。
6、全面提高政法综治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做到从严治警,严格执法,关键在于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结合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整改思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法干警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督办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7、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运用这些载体,借助活动主办单位的力量,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通过用活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工作特点,定期在学校办、公众场所办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的作用,在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开启专门的便民服务场所,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两篇,你在借鉴借鉴,改一改就会出现一篇美文了,加油!

Ⅲ 济南陡沟办事处治安科的电话

陡沟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制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以村委会为依托,积极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三、认真执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防汛防灾等工作。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充分利用辖区资源和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区域经济。
六、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街道幼教事业、成人教育和文化市场,搞好社会教育工作。
八、根据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征兵、兵役登记、民兵训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老干部、老龄和文体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统战、对台、民宗等工作。

领导信息
李善田: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政治、经济等重要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决策。
王恩东: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协助书记做好党工委日常工作,主持办事处行政工作,分管经济、城建、财政和协税工作。
崔 敏:党工委委员、人大工作室主任。主持人大工作室工作。
张 剑: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室主任。分管政协联络室、党政办公室、组织科、宣传(文化、体育)、工会、团委、妇联及民族、宗教等工作。
金海霞:党工委委员、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科协、经管、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杨景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主持武装部工作,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工作。
吴常品:党工委委员、市中区纪委派驻陡沟街道纪工委书记。主持纪工委工作。
周和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政法科、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民政、残联、老龄委、协调公安、法庭、教育等工作。
赵书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中心;协调国税、地税、工商、供电、邮政、电信等工作。

值班电话 87599801
传真 87599803
受理投诉部门 党政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87599801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会务、组织文字材料、印章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对内为全办党政领导提供服务、协调各科室;对外接人待物,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组织科:主要负责组织人事、基层党建以及机关干部考勤、考核、工资调整等工作,协调做好远程教育和军转干部工作。
宣传科:主要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化、体育等工作。
纪监:主要负责维护维护的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协助抓好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工会、妇联:抓好基层工会的建会工作,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致富等工作。
武装部:做好征兵、兵役登记、民兵训练等工作。
团委:发展共青团员,促进广大农村青年就业和劳动致富。
人大工作室: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组织代表履行好代表职责,搞好调研视察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社会事务科:主要负责村(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双拥优抚,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救助以及残联等工作。
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中心:主要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就业安置、保险扩面等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及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的医疗卫生水平。
城市管理科:主要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令、法规的贯彻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土地管理、房屋管理以及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经济发展科: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和指导第三产业的发展,抓好安全、消防等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政法科: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协调、推动辖区治安联防工作,做好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帮教、防范、巡逻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置和来访人员的接待。
计划生育科:主要负责宣传和贯彻计划生育国策,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抓好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计生服务。
残联:主要负责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安监办:主要负责贯彻宣传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制订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年度计划,负责指导所辖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析和预测街道安全生产形势,上报安全生产中的隐患问题,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处理工作。
财审所:正确及时编制年度收支预算,遵守财务制度,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干部职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以及各项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兑现。
记账中心:及时做好代理记账工作,全面反映村级财务情况,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定期核对账务,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统计站:主要负责认真全面、准备及时地完成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任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认真管理街道统计资料和各种报表,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等。
公章办:主要负责规范辖区各村的公章使用情况。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推广种植新技术,促进农业户开展种植新技术的培训、服务、试验示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水利站:主要负责指导街道水利工作,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各项供水服务工作。
林业站:主要负责人做好绿化造林和山林防火工作。
畜牧站:主要负责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工作;做好预防和扑灭动物疫情所需药品及物资的计划,培训畜牧防检人员,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
司法所:主要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食药所:主要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Ⅳ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什么单位服务对象待遇怎么样

办公地址:广安市兴安下街18号 传真电话: 0826-2333446

办公电话:0826-2333446

工作职能: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 12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访科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文秘、机要、信访、综治、维稳、安全,以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原市属企业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委系统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
(二)政策法规科(挂广安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牌子)
宣传贯彻中、省有关工业化、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规划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承担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管理和协调委机关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研究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除外)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建议;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
(三)产业发展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负责联系工业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发布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信息。
负责全市建材、机电、冶金、医药化工等重点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行业管理,分析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及市场信息,指导行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国家、省政府规定的行业特许经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
(四)经济运行科(挂广安市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牵头编制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
负责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和煤炭经营市场监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牵头负责市大件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电煤调运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承担市工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综合分析、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经济发展;履行全市工业企业(煤炭企业除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负责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资格许可初审。
(五)园区发展科
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其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参与其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六)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挂广安市节能监察办公室牌子)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政府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承担市工业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企业科
统筹企业协调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推进;指导省、市确定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家协会开展业务工作。
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县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组织和指导工业领域运用“两个市场”尤其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会展等市场拓展活动。
负责实施轻纺、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旅游工艺品开发工作;组织申报“省工艺美术大师”。
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落实国家、省政府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工作。
(八)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协调全市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贯彻落实技术改造投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议;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核准审查转报和项目登记备案工作,监管技术改造投资情况;组织申报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协调落实技改支持资金;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监督国家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了解掌握全市技术改造投资情况,负责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工作。
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
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工作。
负责重大技术装备和机械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负责争取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负责组织转报重大科技专项;指导和管理市政府确定的骨干企事业单位重大技术装备工作。
(九)电子与信息化科
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负责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组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和产品认定;组织推进电子信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贯彻国防科技信息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订科技信息动员预案;战时组织地方信息装备、物质的征用、人才和技术动员。
(十)电力科
负责全市电力产业发展推进工作;负责电力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规范性文件、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中、近期电力生产、供应、使用的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并发布信息,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实施电力许可,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对供电营业许可证年审;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电力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电力建设项目验收。
牵头拟订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新能源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
(十一)煤炭科
负责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煤矿改扩建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分析、发布煤炭行业生产及市场需求信息;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依法实施煤炭行业的行政许可;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及管理;负责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参与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十二)无线电监督管理科
拟订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协调处理军地及相邻市间无线电行政执法事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
负责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组织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初审年检验证;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及进口初审;负责协调处理军地及相邻市间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指导无线电管理相关协(学)会工作。

Ⅳ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研究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地方性规定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督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和有关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会议组织、综合协调和政务工作,负责调研、宣传、信息、机要保密、综治、维稳、信访、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印章管理、文电处理、文书档案、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局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奖惩任免、录用调配、工资审批、职称评审、出国政审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务、工、青、妇、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扶贫、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和党风、行风及廉政建设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起草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发布统计通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拟订全市劳动者职业培训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核。
(四)就业促进科
研究拟订全市促进就业再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推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落实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规章、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人力资源市场科(外国专家局、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
拟订全市人才开发规划,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人才政策,推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承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市内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统筹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法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机构准入许可及年检,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大型人才交流会的审批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工作。
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乌海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六)公务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授权承办有关人员任免和审核性备案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拟定全市公务员培训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报送国家和自治区级奖励表彰人选,组织开展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市人民政府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领导人员考核、任免、审批备案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免手续;负责市人民政府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内非领导职务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骨干人才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职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鉴证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和人事任免备案事宜;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与综合分析。
(九)工资福利科
负责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量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核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病假、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及死亡的待遇规定;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
(十)劳动关系科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性意见;提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市本级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鉴证、审核工作。
(十一)养老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自治区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政策;负责办理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认定工作;负责办理视同缴费年限及出生年月确认;负责办理退休(职)审批工作。
(十二)医疗保险科
贯彻落实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并拟定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的审批、监督、检查;拟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定、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的鉴定工作;负责对医疗、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三)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拟定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查核定工作;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审计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审计监督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基金(资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中违纪案件;负责本局及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十五)调解仲裁管理科(乌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管理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培训下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负责全市争议案件评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六)劳动监察局(农牧民工工作办公室)
拟订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行政处罚;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拟定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拟定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牧民工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建设。

Ⅵ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按照丰政办发(2011)9号文件规定,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教股;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为副科级)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事、党群、宣传、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保密、信息化工作;具体承办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及扎口全局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牵头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出国政审报批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执行市下达的安置计划,编制全县及部省市属驻丰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军转(队)干部家属随调随迁安置工作;协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股(行政许可服务股)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县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信访、综治、法治等工作。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
牵头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制度;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本局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并指导和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股(失业保险股、农民工工作股)
拟定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就业、失业保险及相关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制定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全县失业保险预警制度;承担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企业解困与再就业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负责全县劳动标准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政策和培训规划;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各类培训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县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制定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
(五)人力资源市场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全县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相关规定;按规定承办县属企业、部省市属驻丰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
(六)县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企业军转干部政策解释及落实和相关具体工作。
(七)县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和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职位管理、竞争上岗审批和人员调任、转任、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工作;承担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干部档案管理、考察、任免工作;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提请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承担全县股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工作。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全县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和县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学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工作。
完善全县公务员考核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公务员的考核工作,并承担其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人选;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和表彰的有关事宜;贯彻公务员惩戒、申诉控告、聘任制公务员的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承办公务员申诉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事项;拟订全县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八)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审核审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承担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外国专家工作办公室,为副科级)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承办国家和省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承担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或定居政策;协调全县博士后管理工作;承办本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工资福利股(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职)休待遇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委托代管的驻丰部省市属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承担县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养老保险股
统筹拟订并贯彻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职业年金政策;建立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拟订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管理政策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核审批工作。
(十二)农村社会保险股
拟订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三)医疗和工伤保险股
统筹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负责门诊特定项目及慢性病待遇审批;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的管理工作;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县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承办县直单位和部省市属驻丰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

Ⅶ 请问综合治理办是什么机构

综合治理办是政府机构.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工作:以制度的形式说明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踏实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社区一方平安。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采取要实有效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完善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4、 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对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安全监控一定要
重点加强,并视情采取相应的果断措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技能。
6、发现安全生产隐中性 安全伤亡事故发生时,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赶赴现场,组织力量,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的责任查处。
7、结合本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按生产发展需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总结经验,找出症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二)、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1) 协调警署、工商、卫生、劳动、计划生育等有关职能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2) 按证件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其按时办理、暂住证、健康证、计划生育验证、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做到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
3) 大力开展外来流动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资源,尤其是利用好社区法制学校的平台和载体及“千校百万”的教育培训形式,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
4) 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凸现“落脚点”的管理,牢牢抓住管理的“牛鼻子”促进房屋出租者按法、按规定出租房屋,做到“谁出租谁负责”,协助管理部门搞好各项工作。
5) 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检查,对有突出治安问题的外来流动人员聚集地,作为治安复杂地区开展重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让居民群众满意和有安全感。
6) 贯彻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计生、卫生等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 对服刑、在教教人员回归社会前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 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
3、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1)如何申报户口?
凭《刑满释放人员证明书》(副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证明书》(正页)并携带户口薄、本人近期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办理申报户口手续。
2)如何进行失业登记和办理《劳动手册》?
进行失业登记时需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一寸证件照3张、《刑满释放人员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证明书》。劳动手册在按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后由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发给。
3)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具备一定的经营资金,并持有本人失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工商部门书面提出申请。
4)如何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本人或家庭成员人均生活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所在地街道、镇社会救助管理所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四)、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1、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法律素质。
2、预测、预排、预报社区矛盾纠纷信息,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措施。
3、疏导、调处、协调社区内纠纷矛盾,积极维护社区稳定。
3、 受理社区居民来信来访方面的请求事项。
4、 提供法律咨询,办理社区居民和单位的有关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项。
5、 做好社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
6、 做好“110”司法、公安联动接处警工作和“12348”电话法律咨询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别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
二、 律援助对象:
1、 徐汇区内未成年孤儿、社会孤老、经济特困老人及残疾人员;
2、 徐汇区内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有物质困难条件的居民;
3、 徐汇区内其他不能够支付聘请律师或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的法人和居民;
4、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由法院指定刑事辩护的被告人。
三、 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
3、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或请求合法待遇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6、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7、 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六)社区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制度
一、受案范围:
本街道、镇辖区内,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矛盾;
1、因婚姻家庭、房屋、邻里关系、债务、损害赔偿等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引发的较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2、群体性纠纷;
3、突发的、易激化纠纷;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主动要求调解的其他纠纷.
一、 调解申请应当符合的条件:
1、申请调解的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受案的范围;
2、有明确的调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有明确的调解请求和纠纷事实,证据确凿

Ⅷ 有谁知道呼市房管局的电话吗

咨询投诉热线:6272727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9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8)综治信访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隶属于呼和浩特市政府的正处级职能管理局。

内设机构有: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实绩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承担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治、文书档案、应急处理、后勤车辆、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涉及房产事项的热线受理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拟订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申报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制订系统内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本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与计划使用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和会计统计监督;负责督促、检查系统内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参考资料来源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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