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检察院是干什么的什么是公诉
检察院[procuratorate]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大陆、中国澳门、意大利等)中设立的司法机构。各国检察院在国家机关中的隶属关系和职权并不完全相同。一般而言,检察院承担对贪腐案件的侦查及对公诉案件提起公诉(检控)。在意大利,检察院设在法院内;在中国澳门,检察院隶属于政府;在中国香港和台湾,没有检察院的设置;在中国大陆,检察院与法院、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 其职权主要有: 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九)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三)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十五)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六)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十七)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八)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十九)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十一)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二十二)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二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② 泰来县检察院模拟法庭实训情况怎么样
“现在开庭…….”审判长郑重敲下了法槌,这一幕在法庭里绝对不是新鲜事儿。但是在检察院,这事儿就显得有点“蹊跷”了。原来是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举行的“模拟法庭”,审判席上是前来助阵的侦查监督科科长及科员,下面坐着的是,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邢燕华、市院政治部副主任牟立刚、公诉处副处长吴鹏辉及四位干警,泰来县院检察长王彦明、副检察长贾朝光、孙学江、张军及全体干警。
这次实践不仅使我院干警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激发了干警学习法律的激情和热忱,而且顺应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提醒了每一位干警法律工作要时刻绷紧学习弦,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用模拟法庭代替原来的培训,效果肯定不一样,希望这样的成功经验能够多推广。
③ 检察院有几个科室具体是干什么的详细的给分。
目前检察院有20多个部门,包括:
办公室,负责本院院级的文字材料、上传下达、保密、统计、档案、机要等;
反贪污贿赂局,下设综合科、侦查科,市级以上设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
反渎职侵权局,下设综合科、侦查科,负责本辖区内的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工作;
公诉科,负责本辖区内的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工作;
侦查监督科,市级以上设侦查监督二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本辖区内所属检察院查办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案件)的批捕(决定逮捕)、延长羁押期限、综合治理等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本辖区内的涉检上访的处理和案件举报、国家赔偿、申诉案件的初查等;
监所检察科,负责本辖区内的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检察监督工作和相关案件查办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本辖区内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抗诉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本辖区内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检察技术科,负责本院或本辖区内的检察技术办案工作及网络管理等;
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中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等工作;
计划财务装备科,负责本院或本辖区内检察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各项资金核算以及装备建设工作;
法警队,负责本院办案警务区的管理及提押、看管、送达、搜查、强制措施执行等工作;
政治部(处),市级以上设综合科、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等,基层院不分设,负责本院和本辖区各检察院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干部工作以及宣传、表彰、教育培训工作等。
纪检组监察科,负责本院干警的纪律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等;
老干部处,市级以上设立,基层院不单设,归属政治部门,负责本院的老干部工作;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本院或本辖区各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市级以上设立,负责本机关的党务工作。
④ 基层检察院一般都有几个科室,分别是管什么的
检察院作为国家最主要的司法机关之一,充当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责,最特别也是大家熟知的主要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公诉以及反贪、反渎职能。
检察院与法院的区别有很多,法院是国家专门审判机关,具有独立的审判职能,但它没有侦查权,上下级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检察院具有侦查权,上下级之间也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检察院一般分为。控告申诉部门(控申科、控申处)、反贪污贿赂部门(反贪局)、反渎职侵权部门(反渎局)、审查逮捕部门(侦监科、侦监处)、审查起诉部门(公诉科、公诉处)、监所检察部门(监所科、监所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民行科、民行处)、政工科、办公室。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审查逮捕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部门 。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部门 。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除上述以外,8、9主要存在于市级检察院以上,基层检察院一般没有。还有办公室、政治部,现在又增设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面说的是基层,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有一些部门,如外事局、研究室、铁检厅等。
⑤ 基层检察院的科室有什么用途:办公室、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控申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民行科
办公室是后勤和接待部门。
政治处是人事部门。
侦监科是负责公安机关的侦查的监督,对于公安不立案的情形,就由他们管。
公诉科就是起诉部门,在法庭上代表国家,作为原告,控告犯罪分子。
控申科负责对本辖区检察机关控告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反贪局就是反贪污贿赂局。
反渎局就是反渎职和职务侵权。
监所科是监督监狱和看守所的工作,并对里面的犯人再犯罪进行起诉。
民行科是对法院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查,提出再审。
⑥ 检察院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九)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三)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十五)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六)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十七)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八)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十九)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十一)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二十二)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二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