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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进行市场营销

发布时间:2021-06-15 14:13:26

『壹』 律师如何通过市场营销获取大量案源

网络推广的路
21世纪是一个电脑网络和信息化的时代。我国网民的绝对数量达到了5亿,世界最多的网民群体。据统计目前已有80%的当事人选择通过网络平台查找律师和咨询法律问题。当前越来越多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已经认识到网络推广的重要性,他们纷纷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根据需要展示律师的工作成果,展示律师事务所的业绩,以求最先进、快捷的的方式,最低廉的成本,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建立网站后,都希望自己的网站能被更多的人访问,尤其是被自己的潜在客户浏览,这样才有可能让客户详细地了解自己,取得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从而获得案源。目前,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网站的推广的手段,主要以广告为主交换链接为辅的形式。因此选择一个有效的广告平台至关重要。如何才能选择一个有效的律师推广平台?从而通过网络获得案源?个人觉得首选行业门户,因为从广告学的角度来看,行业门户的受众目标最为精准。目前国内法律行业门户非常多,访问量较大的网站却极少,目前国内访问量较大的法律网站等。例如汇法网。
路之二:走法律援助的路
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等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那点法律援助案子才是法律援助。也不要险隘地认为:法律援助都是费力赔本的苦活路。关于 “舍”与“得”的辨证论述。其实,新手律师要主动地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经过判断后认为应该值得参与的社会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围不要局限于您所在的省、市、县,要将眼光放大于全中国。
路之三:走团队服务的路

在自己还不能独立走路的时候,借助别人的“搀扶”和使出自己储存的“能力”一起走路,也不失为走路法之一。关键是自己要端正思想,这个时候您的角色只能是团队律师中的辅助人员。因此,刚开始做律师,不要急于自己独立去办案子,您可以寻求做老律师的助理或者做某团队律师驻某企业的定点律师。
路之四:走投书自荐的路
人应该不去想不去做的事,这事所带来的成功永远远离您。律师服务不能像开店理发的理发师一样--等顾客上门找您。多看当地的报纸、电视新闻、工商局的注册公告等信息,看见有新的企业成立或者外地企业进驻本地,您一定要按CI与VI的模式投书这些还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纵然是这个企业本身不聘请您,至少您精美而踏实的自荐也许能打动具体读您自荐书的经办人,他(她)留有您的联系方式,说不定会给您带来意外的惊喜。
路之五:走新闻媒介的路
律师需要宣传家的技巧,在“迷信”新闻媒介的国度简直就是真理。新闻媒介都有很多的公益活动都需要律师的介入,因此,律师需要经常看报纸、电视,看到信息后要主动与编辑联系,毛遂自荐。不仅不要谈报酬,还要主动参与新闻媒介报道的社会热点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哪怕就是在报纸上说上三五句点评或者在电视上露一张小脸,那都是积累与财富。

『贰』 律师营销策略的律师营销市场规划

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从80年代初萌芽到现在,才经历了短短20多年的时间。期间在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大背景下,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发生着复杂变化,了解历史上的各种变化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中国法律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总体而言,中国法律市场有五项发展特征:
从卖方市场到卖方市场。在80年代初期,律师总数不多,而且很多都是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系统的现职人员当中直接抽调而组成的,带有很浓厚的行政管理和区域管理色彩。所以当时可供选择的律师并不多。但自从1986年开始律师资格考试和90年代初开始推行事务所体制改革以来,大量律师涌入市场,作为平等的服务提供主体展开竞争,给当事人提供了充裕的选择。
从信息不对称到信息公开。在80年代初期,当事人选聘律师往往在内部小范围当中进行,通过上级、同行关系网络或者内部员工推荐的方式。有时候,律师往往依靠中间人提供的信息和介绍,再加上自己的一点资历和口才,就可以承揽到这项业务。但是,现在许多大型法律服务项目正在尝试逐步公开投标制度。公开服务项目要求,要求参与的事务所对服务项目提供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服务建议方案,而且还要详细列出事务所的工作模式、专业特长和资历等内容提供参考。这对律师的执业水平和事务所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事务所的整体发展。
从单一型的关系营销到复合型的市场营销。在初期的时候,选聘律师的权力往往只集中在当事人的一把手或者主管领导手中,缺乏比较客观透明的选聘标准和程序。所以,很多律师运用单一的关系营销策略,集中搞好和当事人主要领导的关系,就可以承揽到业务。但是现在情况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很多重大项目的律师选聘工作,往往要集体讨论拍板。而且在选聘标准上,事务所的专业特长、法律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乃至服务质量都被纳入了考虑范围。因此,市场的变化要求律师不仅要讲求建立和巩固社会关系网络,还要注意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从价格竞争到价值竞争。在初期的时候,律师专业分工不明显,律师的作用也不突出,因此,价格差异成了当事人最容易对比的决定性因素。但随着律师专业分工发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当事人逐步从单一对比价格转变为注重满足需求,专业分工和服务质量已经成为当事人更加关心的因素,这对事务所的发展方向也起到了指引性的良性作用。
从名律师到团队模式。当年,名律师曾经是当事人一度争相聘请的对象。但是,当名律师逐渐因为精力和事务所经营模式所限,无法对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给予足够关注的时候,当事人开始不再盲目追求律师的名气,转而注重法律服务实效。团队工作模式讲求律师之间的分工合作,专业特长互相搭配,更能够保证服务质量,因而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2.1 依靠过去经验作营销计划的指南
与法律服务的制定和实施依靠经验积累不同,一份成功的营销计划应该是成功经验和科学数据分析的结合体。但是,一些律师长期忽视对市场营销策略的科学研究,过于依赖自己或者同行的成功经验。“我过去就是这么干的”,这是一句律师经常挂在口边的话。根据过去经验去推行市场营销计划,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是一个快速变化和成长当中的市场,经济热点和规则迅速转换,过去的成功经验往往却是今天的失败根源。
2.2 过于依赖和相信广告和媒体
广告曾经是市场营销中必不可少的手段,但在广告攻势越来越猛的今天,消费者对广告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根据2000年美国广告联合会发表了一份报告称,只有16%的消费者认为电视、杂志广告能提供信息,不足27%的消费者觉得报纸上的广告有用。可见,人们对广告的信任程度比以前严重下降。我国的情况也将如此,虽然目前广告业正处于急剧增长时期,但人们已经对满天乱飞的广告表示出极度厌烦和反感的情绪。事实告诉我们:广告仅为营销策略当中的一部分,它可以加强产品的市场地位和发布信息,但无法为事务所树立专业形象和领先地位。
2.3 模仿对手的成功经验
对手成功有多方面的因素,有自身特点,也有环境造就的原因。例如90年代初的证券律师崛起,除了律师自己要对业务投入大量时间研究和逐渐熟悉之外,千方百计地与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好关系,争取到一张证券律师的考试证书是入门的前提。而现在,取消除了司法资格考试之外的各种行业准入资格考试,是司法部门努力争取的目标,也是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我们一味还停留在热衷于追求获得各种准入资格之上,就会最终发现落后于现实情况。如果不考虑各方面的条件而一味模仿别人,永远只能走在别人后面。
2.4 在进行营销时只考虑五个、甚至更少的决策项
在制定营销计划时,只考虑到某个或者某几个决策因素,例如:个人关系、营销目标、定位、广告策划、定价标准、产品和服务规格等,也会导致营销计划的失败。例如:为了提高客户的忠诚度,热衷于和客户进行各种交际应酬,企图通过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而获得稳定的业务来源。这种做法的错误在于忘记了客户要求的是专业服务以及随之而来的整套价值,良好的私人关系固然可以获得客户的感情,但却不能左右客户基于经济利益之上所作出的商业决定。
2.5 市场判断依赖于某几个关键客户的判断
有些律师对市场的总体判断往往来源于某几个大客户的意见和价值判断,对于市场的判断可能来源于与客户的晚餐谈话或者打高尔夫时候的闲聊。这种做法虽然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如果不对市场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和分析,这种做法无异于盲人摸象。了解市场的具体方法很多,设计调查问卷、电话或者访问身边朋友、现有客户群、参加各种行业会议或者订阅行业杂志,都是了解市场的好方法。要进入和占领市场,首先就必须熟悉市场,这是百试不爽的规律。
2.6 片面强调满足当事人需求
根据传统的营销观念,有些律师片面强调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不计成本、不择手段地为当事人达到目标。结果不仅容易因为使用非正规手段,给律师带来种种执业风险。而且往往会置律师于两难境地:由于当初承诺太多,以致当事人的期望过高。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容易使当事人产生不满情绪。其实,当事人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所以经常会对法律服务报以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希望,一个优秀律师,不仅要学会如何利用正当手段努力满足当事人需求,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疏导当事人不切实际的想法,为其设计出一套成本和收益比最佳的解决方案。
2.7 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营销策略和回报目标
律师虽然是专业人士,却往往是市场营销的门外汉。律师对于制定市场营销计划的知识,可能只来源于日常生活经验的积累,或者是从报刊杂志上只言片语所得,甚至是对于电视广告的个人领悟。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来制定和实施律师营销计划,往往会导致营销计划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营销策略和回报目标,从而导致营销计划的失败或者短期行为化和功利化。按照案件律师收费的一定比例给付介绍人回扣和佣金的做法,就是营销计划短期行为化和功利化的表现。
比较科学的做法是,营销计划不能是一个愿望或者理念,必须规定在特定时间内,针对特定市场采取特定的行为,从而获得特定的市场份额或者收入额。例如:对于一个房地产部门而言,开拓房地产业务的计划至少包括:
要寻找那些房地产公司?例如:国营、集体、内资或外资,本地或者外地;
如何接触这些公司?广告、寄送法律计划书、学术研讨会还是政府部门介绍;
可以采取什么营销策略?将一名律师从资产部加强到房地产部、在外部聘请专项顾问、合并一组专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律师等等;
回报目标是什么?预计收费金额将提高多少或者市场占有额百分比将提高多少。
2.8 只有律师在洽谈过程当中才是进行营销
有观点认为,只有律师与当事人洽谈过程当中才是进行营销,而其他员工则是内部工作,与营销无关。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律师与客户洽谈和介绍事务所情况固然是在营销,但律师助理要尽快答复客户的电话,主动为客户寻找资料和报告工作进度,这种及时主动的服务其实也是在进行营销。因为这种不是以推销服务为目标的服务其实是在清晰地告诉客户:事务所对客户的重视程度和服务水平达到了什么程度,事务所的营销目标到底是为了赚取律师费还是帮助客户实现真正价值?一个细微的实在举动有时候比一百句动听的广告词更能够打动顾客的心。 3.1 塑造鲜明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并获得全体成员认同和追求的价值取向和理念,以及由此反映在策略制定、人文文化、行为规范和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有机结合整体。它最先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美国、日本等国引入企业管理当中。它以企业管理哲学和企业精神为核心,凝聚企业员工归属感、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其人性化和科学化的特点,得以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并成为众多大企业成功的根本保证。
事务所企业文化一般由企业使命、经营理念、企业定位、发展策略、远景目标、核心价值观和标识等系列描述组成,但在具体描述上各不相同,例如:
世界著名的澳洲第一大所——万世基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观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出色的客户服务;吸引、激励、发展、挽留优秀人才。”
长期以来,律师行业更多地强调律师行业与其它行业,律师机构与企业的差异,而忽略二者在质量控制、队伍建设、品牌塑造、企业文化乃至市场拓展等诸多方面的共性,不积极借鉴和学习其它行业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由此形成普遍性的不良现象是:强调个体,忽略机构;重眼前利益,轻长远打算;讲个人英雄,不讲团队合作。“手工作坊式”、“个体户联合办公式”的律师事务所比比皆是,大行其道。究其原因,除了旧体制的原因及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制分配制度外,企业文化的欠缺是一个主要原因。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所已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法律服务市场较发达的北京等地,一些领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固然有其高素质的人才体系和相对发达的法律市场因素,但深层次的原因应该是这些事务所都拥有着自己的独特企业文化体系,使事务所在快速发展当中得以始终保持统一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准,为保持其核心竞争力奠定了牢固基础。
3.2 突出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特色
如何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在竞争中突围而出,吸引客户的注意力呢?如果说专业水平是基础,差异化则是关键。客户最终选择的肯定是那些能够带给他们带来最大价值的产品服务,所谓的最大价值往往是与其他竞争者相比有明显差别优势的服务。例如:服务差异,即突出服务品种、服务方式、质量和价格明显区别于其他竞争者;人员差异,通过雇佣和培训手段,运用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人力资源取得更强的竞争优势;形象差异,通过建立自己的独特品牌区别于竞争对手等。
在客户需求相同的前提下,每一位律师都在向客户做着同样的工作,描述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最终成功获得客户委托的律师,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定与众不同,这就是差异性所在。在许多领先事务所的差异化战略当中,强调团队服务制度、主动服务模式、讲求实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等是主要内容。
3.3 造就服务质量的有形性特色
法律服务的无形性,为客户评价和法律服务质量造成了困难。为了让客户更容易和直观地评价法律服务,我们必须使法律服务质量有形化。有形性的方法很多,包括:事务所的简介风格、法律建议书和网站内容;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书写风格和对客户利益的关注态度;服务当中的及时、迅速和主动程度;雇员的精神面貌、回复客户问题的时间;甚至包括了办公室的外观布置等等。
3.4 追求更深层次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分别对应市场营销策略的三个层次,投机、媚俗和信仰。价值取向的最表层价值是以“境遇价值”为中心,属于投机性的市场营销行为,例如:“如果有人落水,就向他推销救生圈”,因为落水的“境遇”创造了救生圈的“价值”;价值取向的内层价值是以“消费者偏好”代表,即以社会普遍评价为基础的选择偏好、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这是以“媚俗”为基础的营销观念;价值取向最深层观念是“信仰”,即代表着消费者群体理想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等的理想方式。
现在的法律营销策略存在着严重的“投机主义”,即多以表层的“境遇价值”展开营销活动。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在有些法院门口往往游荡着很多介绍人,当有人官司缠身需要进出法院时,他们就立刻围上去推销法律服务,这与”救生圈”是同一个道理。这种投机性营销必须面对着客户评价的易变性,当客户境遇发生改变时,所需产品的价值就会迅速降低。例如:对于一个饥饿的人,第一个馒头最有价值,第二个馒头价值降低,第三个馒头可有可无,第四个馒头可能白给都不要。如果要将律师作为一项事业而非投机来经营,就必须努力往价值取向的内层和深层观念发展,研究和培养消费者偏好,树立价值信仰。

『叁』 做律师如何做个人营销

刚出道的律师抄籍籍无名,当事袭人基本上不会主动找上门来。竞争激烈,流量被瓜分抢光,没有知名度的你和不知道在哪里的当事人如何匹配?这绝对是双重困难…最终还是得死磕。

对做推广的律师来说,广告资源分摊严重,暂时也没有能力做更大的广告营销,但依然不能浪费任何机会,而且还必须保持一个个咨询死磕的心态和精神。认真对待每个网络当事人,经营利用好平台资源,把这种经验当成锻炼机会,不断提升专业度,变得有竞争力,你会发现收获重点也许不是案源线索,而是势能积累、收入之外的无形收益。

当然,并不是要你放弃面包,一味死撑。事实上,认真死磕的律师,几乎都有可能在网络上挖到案源线索,因为他们在思维上不会死磕。

一直强调法律服务要向“体验式服务”转变。在苹果内部常强调一句话:没有人会因为高超的技术记住你,但会有人因为美妙的体验记住你!这是通用真理,事实上网络咨询“体验感”更明显!

现在有专业做律师服务的平台,比如云小律,专业做互联网营销供应商服务律师,可以咨询;

『肆』 作为一个新律师 如何开展律师业务

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的具体措施

(一)形成律师培训的长效机制

首要就是业务能力培训,对于当前新法新规进行解读,对已经实行的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解读,尤其是实务风险的解读,加强律师之间的互动性,这样可以增强律师的知识技能和业务能力;律师要能在满足不同企业的法律需求中游刃有余,仅有法律专业素养和技巧还远远不够,律师必须成为T型或X型人才。3因此鼓励律师针对自己所服务的领域,进行专业化考试,取得一些证书,比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这样律师的综合能力更强,更能适应客户的需求。将律师培训形成机制,定期进行培训,培训的形式可以是会议、案例讨论、新法解析、论坛峰会、各类技能比赛,打破律师间竞争激烈、交流合作少、律师业内缺乏传承。4通过形成的培训机制,从而培训出专业化的律师。

(二)建立拓展客户的平台

根据《法人》杂志在2007年所做的关于律师营销的调查报告显示,近60%的律师认为其客户主要来源是通过朋友、熟人、亲戚等特殊关系形成、40%的律师认为客户是因为自身名气和声誉吸引,而通过律师事务所名气、声誉吸引的客户仅占17.5%。另外,律师们认为保证案源的重要因素从高往低依次排序是:诚信与负责、与客户沟通的技巧、专业知识、固定的关系网、知名度。5

1、充分利用网络。互联网技术的发达,中国的网民很多,很多时候大家寻求信息的时候,首要就是寻求网络。因此事务所除了建立自己本身网站的,可以通过知名网站开辟自己的专栏,展开电子商务的法律自助服务,进而建立自己网上法律服务系统。

2、利用传统的媒体。在报纸上开辟专栏,提供法律信息、法律知识等;适当的与媒体互动,接受媒体的采访,扩大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

3、定期举办行业论坛。将律师事务所已经具有的律师能力和业务方向,结合相关企业的需求和法律的变化,将论坛举办成为制度化,从而定期进行举办,论坛的内容要新颖,有吸引力,从而将律师的个人魅力展现,律师事务所的能力不断扩大影响,树立权威形象。

4、可以制作事务所刊物。刊物每期一个主题,围绕主题进行法律法规的解读、案例的指引、法律风险的防控,将事务所的有关信息进行梳理写入,定期免费的邮寄给客户,同事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需求,从而修改刊物的主题和内容。

(三)客户维护系统的建立

只有不断了解客户的需求,与客户及时的沟通的,解决客户的问题,才能够留住客户。现今的事务所不能保留着过去的观念,自己高高在上,改变过去的观念,真正将客户是上帝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将客户的信息电子化,每个客户的进行定位,积极定期的回访,并且责任到人,客户可以对律师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判,进而可以加强律师对客户服务,使得客户满意。

『伍』 如何做好律所营销

最近十年,中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执业人数发展到万人,执业机构发展到了1万多家,业务收入增加到80亿元人民币。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完善,律师业市场这块蛋糕将会变得越来越大。 但是,这幅诱人的场景掩饰不了一个事实: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量两极分化极为严重,少数律师事务所为滚滚而来的案源应接不暇;而绝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再加之缺乏有效的营销策略,长期处于吃不饱的状态,为了能够多分得一杯羹只得采取一些非常规甚至非法的手段。伴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律所的步步紧逼,山欲雨来风满楼的紧迫局面更使我国律师业竞争进入了一个白热化阶段。 如何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就成了摆在各律所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应当采取内外兼修的策略:即对内提高律师素质,采取企业化运作模式加强律所管理;对外实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市场营销战略。 一、律师业的市场营销概念及特征: 市场营销来自于英文Marketing一词,美国市场营销协会1960年最初对其所下的定义是:引导产品及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所进行的一切企业活动。具体指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以及实现企业目标,通过创造来提高商品和服务的企业活动。 它主要是为了解决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满足生活消费或生产消费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层次有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社会的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更加复杂。这就要求努力解决这些矛盾,从而使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市场营销的根本任务,就是努力解决生产和消费的各种矛盾,使生产者的供给与消费者的需求保持一致,实现生产和消费的统一。市场营销就是通过执行其基本功能,创造出经济效用,发挥其解决产销矛盾的作用,以达到消费者和企业双赢的结果。 根据营销客体的不同,市场营销可以分为消费品营销和服务营销。律师事务所的市场营销属于服务营销的一种,它相对于消费品营销具有以下特点: 1、无形性。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是一种法律服务而非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商品,这就使得消费者(即当事人)在消费前难以通过直观的方式评估其质量。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其他有形商品前,通过比较颜色、款式、气味等参数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而对于法律服务则只能依赖于经验、别人介绍等间接方式来进行取舍。更为重要的是,法律服务的接受是建立在一种牢固信任感基础之上的,这就使得法律服务市场的拓展更需要实施市场营销战略,在感性层面上使消费者产生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依赖。 2、异质性。不同于有形商品的规模化批量生产,服务基本上是由人表现出来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就决定了任何一项服务都有它自身的特质。法律服务在这一点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当事人所处社会阶层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教育程度不同,所需要的服务也必然不尽相同。社会的复杂性使得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服务时面对不同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法律服务针对于所有社会层面的问题,大到公司上市、并购小到工伤、离婚都需要律师的介入,这就使得任何两项法律服务都是大相径庭的。 3、易逝性。法律服务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被储存、转售或退回。更加之一项法律服务对于当事人而言是极为重要的,既可能关乎其生命安危(比如死刑犯的辩护),又可能影响其财产权益。这就要求律师事务所一方面提供服务时本着一种忠于当事人的严谨态度,另一方面必须制定有力的补救措施。 二、律师事务所的市场营销策略针对律师行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营销策略: 1、品牌策略品牌是企业为自己产品和服务规定的商业名称和标志。由于品牌象征着企业的信誉,标志着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往往根据品牌来选购商品和接受服务。尤其是对于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来讲,品牌的确立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不同于消费者在其它商品的选择上直接感知占主要因素,法律服务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当事人在对法律服务提供者的选择上,更多的是建立在对服务者的信任上。信任的基础就来源于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所以品牌是律师事务所竞争最有利的武器,律师事务所只有走品牌经营之路,才能有效地占领法律服务市场。 品牌策略的实施途径: (1)提高服务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灵魂。律师事务所只有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服务质量分为过程质量和产出质量。比如具体的诉讼判决就是属于产出质量,而律师在服务过程中的倾听技巧或恭谦态度等就是过程质量的体现。两者不是孤立存在的,往往相互作用。律师事务所提高服务质量就需要从提供服务之始就注重每一个细节,从接触当事人的时间、地点到会见时的衣着、谈吐,都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这些细微末节的东西都会对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认知产生影响。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在办案或提供法律建议的过程中保持严谨、负责的态度。这样才能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2)搞好品牌代号的设计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代号包括律所的名称和标识,它代表了律所的文化内涵和服务理念。一个简洁鲜明的代号能够在第一时间给当事人留下清晰的印象和深刻的感知,使当事人在短时间之内对律师事务所有更为深刻的了解。比如,原野律师事务所的字号、徽记就充分体现其服务的宗旨、范围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问题及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 (3)加强有形展示由于法律服务具有无形性的特点,当事人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除了通过报刊、朋友介绍等媒介获取信息之外,需要通过有形线索对服务进行判断。加强有形展示旨在以律师事务所的有形设施或服务场景加深当事人对律所的认知,从而促使当事人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有形展示的内容如下表: 服务场景其他有形物外部设施内部设施名片外部设计装潢风格网页周边环境布局手册停车场所空气质量/温度办公用具标志收费依据律师着装宽敞明亮的办公场所、有条不紊的服务环境等等硬件设施既是律师事务所实力的体现,也能使当事人在接受服务时产生愉悦感。加强其建设将有助于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信赖感。 2、关系营销策略关系营销策略本质上代表了一种典型的营销转变;由获取/交易中心到以保留/关系为中心的转变,其目标是建立和维持一个长期顾客群体。该策略主要针对企业当事人而言,由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不断遇到各种类型的法律纠纷,这就需要律师事务所尽力维系与当事人的关系,以建立长期合作。同时,法律服务关系的基础是建立在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充分信赖之上的。因此,通过简单的维系手段就可以有效占领大量市场。关系营销策略的实施途径: (1)个性化服务前已论及,法律服务具有异质性的特征。每个当事人所需要的服务都是不尽相同的。这就要求律师事务所根据服务客体的要求设计不同的服务方案,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要求。 (2)监测关系通过定期调查当事人对服务价值、质量、满意度的感知程度,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在现阶段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改进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3、公共关系策略公共关系策略不同于上点所述的与当事人的关系策略,它指的是律师事务所运用信息传播手段,使自己与公众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活动。其价值在于,首先,在社会上树立律师事务所声誉,扩大影响;其次,建立与当事人之间双向沟通的渠道。 公共关系策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比如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设置专栏,解答市民的法律问题;还可以参加街头法律咨询活动。通过这些形式,一方面加深了市民对该律师事务所的亲切感和信赖感,同时也体现了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回报社会的作用。 4、市场细分策略术业有专攻,法律市场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都不可能擅长于任何类型的案件。同时,当今社会发展一日千里,不断涌现出新生事物,比如由于近十年来网络的普及,出现大量的网上侵权案件,这些在以前都是闻所未闻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想要对所有法律案件的处理都能做到驾轻就熟,从时间、精力上看是不太现实的。这就需要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自己的人员配置和市场需求以及现实环境,找准市场定位,从而确定目标客户群。 但是,由于当前的法律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市场份额极其有限。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还是采取不分种类,一概通吃的策略。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扩充,律师事务所可以逐步确定自己的服务范围,这样既有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又能方便当事人对服务者的选择。 5、广告策略现代社会的卖方市场,早已告别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讲究的是好货也得常吆喝。由于法律服务业的复杂性,当事人在选择服务者时,不能像商场里选购商品一样,一目了然另外,当事人缺乏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也使得当事人在选择时,理性分析占的比重较小,更多的是依赖于一种感性的感知。广告所起的作用就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传播媒介来影响潜在客户的态度、观念和行为。广告策略的实施要点: (1)具有针对性。广告的目的是刺激消费,因此必须针对顾客心理特征、消费偏好等选择设计方案,突出广告主题。法律服务市场的服务对象从消费动机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从共性上讲,当事人所需要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个性而言,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每一个当事人的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比如企业和个人、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都有较大的差异。律师事务所完全可以在前述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针对自己的目标客户群设计广告,以达到有的放矢、立竿见影的效果。 (2)广告用语简洁、鲜明。对正义的期盼、对权益的渴望是当事人接受法律服务最大的初衷。律师事务所的广告用语就应当切合当事人的这种心理,以一条简单的广告语让当事人对其产生信赖感。比如,原野律师事务所的广告语: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就简明扼要地向当事人表明了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服务理念,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总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服务市场的完善,市场营销对于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性必将凸显出来。

『陆』 作为一个新律师,如何开展律师业务

一、目前年轻律师常用的几种开拓方式
第一,年轻律师必须先顺利地找到第一个客户群;
第二,年轻律师要非常注意自己的口碑,对客户的法律服务必须让客户满意甚至非常满意。这类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滚雪球方式或周边效应。
二、律师业务开拓能否借鉴市场营销理念
市场营销是一种微观管理活动,主要是通过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来了解客户的需求,按照客户的需要和要求进行设计服务,发展新的客户和新的业务,扩大产品或服务市场的占有份额。
多人认为:律师是高尚的职业,要律师去"屈就"市场推销自己让人难以接受;律师是法律之师,是专家学者,因此与其他行业有很多不同,所以律师业不应适用市场营销理念。
三、关于年轻律师借鉴市场营销理念开拓业务的几个建议
第一,在思想和观念上,必须扭转以法律服务为主导的观念,要认识到市场营销理念的重要性和学习训练的必要性,并建立以客户为主导的市场营销规划,始终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从而正确及时地领会、发现并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二,采用各种适合的营销手段,舍得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不断地开发新客户,这是律师业务更新、活水常流的重要来源和业务稳定并掌握主动的重要保证。
第三,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进行业务策划,随时调整自己在业务开拓上的作战中心和战略战术。
第四, 充分运用网络传媒等各种适合的方式,展示自己雄辩的口才、敏捷的反应和深厚的法律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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