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微信传销怎么区分
大家现在是不是经常在网页、微信中看到“90后微信营销月收入十万”,“企业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等等之类的广告呢?看到他们的说的头头是道的案例,你是不是也心动,想去听他们的课呢?那你就离上当不远了。
高额收入+代理提成吸引人
其实这些公司推行的所谓的“微信营销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传销形式。南京已经破获首例微信传销案件。通过警方我们来看看微信传销公司是怎么骗人的:
这些传销公司首先会通过各个平台的广告吸引人,这些广告都是一些夸大其词的收入金额。比如上面提到的90后微信营销月收入十万”,“企业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等。当你想进一步了解的时候,公司还会告诉你有代理提成。交钱成为代理后,我们就能拿提成。双管齐下,稍微有点心动的人都受不了这诱惑。“就当是投资了”这样的想法叫代理费的人大把存在。
美其名曰教授讲课让人感觉专业化
一般的传统传销模式,越来越多的人都已经了解了。戒备心理非常强,已经不会轻易上当了。而所谓的微信营销商业模式是利用“授道解惑”的方式来骗人。这些公司会有一个专门的“教授”,给你讲专业化的微信营销知识。并且甚至还会提供免费试听这种方式让你觉得讲课很专业。但是想要真正知道微信如何营销,他就要你交钱了。
另外作为企业或者个人交钱上课这种方式是没有排斥心理的。大家觉得我是交钱来上课的,去听讲的。不管怎么样,交了钱还能学到东西。其实,这样的微信营销课程,完全不需要几万元的高额“报名费”。编辑了解到,一般正规学校的微信营销课程也就是几千元到顶了。并且这种正规的授课是没有代理一说的。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微信营销本身是正常并且合法的。这些所谓的传销公司为什么是犯法的呢?和正常的授课如何区分呢?
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3月12号,南京玄武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嫌微信传销案,这也是首例利用微信为幌子和平台的传销案。这个会议在南京龙蟠路的一家酒店举行,到场的上百人。他们都是交纳了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费用后,才拿到了研讨会的入场券。
这个研讨会自称由亚洲首席催眠师,月入百万微信营销总教练陈志华老师主讲,能在最短时间帮助最多人成功。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就能开劳斯莱斯。其实就是交钱成为“微信营销”平台代理,然后拉好友加入,就能参与提成。
和传统的传销模式不同,微信传销人员不会居住在一起听课,而是通过微信通知来参加课程。相似点则是,都要先交几千至几百万不等的入门费用,再通过发展下线拿提成。而这个所谓的亚洲首席催眠师主讲人陈志华,其实只是中专毕业。
在所谓的研讨会和授课之后,传销公司就捐款潜逃了。在这个时候已经交钱的企业或者个人,就打不通老师的电话,授课地方也变得空空如也。这就是传销公司真正的目的。之前的所谓研讨会,授课都是用来骗人的伎俩而已。而正规的授课学校肯定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
提醒大家,如果想学微信营销的专门课程应该去正规大牌的学校开设的培训班去学习。并且要了解相关的许可证和教师资质,这些东西都是网上可以查得到的。另外,搜了编辑提醒大家听到所谓的代理啊,返点啊之类的一定要小心。谨慎为之。学习就是学习,别和赚钱挂钩。赚钱是学完了之后自己如何运用的问题。
利用微信平台的新型传销形式
最后,告诉大家,这家公司已经于3月12日被抓。这个公司以研讨会的名义拉人过来听课,其头头就是研讨会主讲的王明,他推销所谓的“微信营销”商业模式,称只要短短一个月,就能获利百万元。参与者交费成为“微信营销”微信平台的代理,然后通过在微信上加巨量的好友,向他们推荐这一商业模式,让他们来参加研讨会并成为代理。这样,参与者就能获得相应的提成。
在会议现场,民警还发现了一份“代理合同”,上面写明,代理权有6个级别,入门级的交款5.98万元,省级代理则为300万元。级别不同,提成也不一样,入门级的当场可以获得25%的提成,省级代理则当场获得50%提成。
据了解,王明一伙从去年开始,便在全国多个城市举行此类研讨会。他们传销的网络有多大,骗取的资金有多少,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目前,王明等传销团伙核心成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提醒大家,像这样的传销公司越来越多,无孔不入。利用新兴的平台以及各种诱人的手法弱化人们的防范心理,也利用人们想赚钱发财的心理轻易就骗到了钱。
② 微信传销以怎样的方式传播
大家现在是不是经常在网页、微信中看到“90后微信营销月收入十万”,“企业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等等之类的广告呢?看到他们的说的头头是道的案例,你是不是也心动,想去听他们的课呢?那你就离上当不远了。
高额收入+代理提成吸引人
其实这些公司推行的所谓的“微信营销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传销形式。南京已经破获首例微信传销案件。通过警方我们来看看微信传销公司是怎么骗人的:
这些传销公司首先会通过各个平台的广告吸引人,这些广告都是一些夸大其词的收入金额。比如上面提到的90后微信营销月收入十万”,“企业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等。当你想进一步了解的时候,公司还会告诉你有代理提成。交钱成为代理后,我们就能拿提成。双管齐下,稍微有点心动的人都受不了这诱惑。“就当是投资了”这样的想法叫代理费的人大把存在。
美其名曰教授讲课让人感觉专业化
一般的传统传销模式,越来越多的人都已经了解了。戒备心理非常强,已经不会轻易上当了。而所谓的微信营销商业模式是利用“授道解惑”的方式来骗人。这些公司会有一个专门的“教授”,给你讲专业化的微信营销知识。并且甚至还会提供免费试听这种方式让你觉得讲课很专业。但是想要真正知道微信如何营销,他就要你交钱了。
另外作为企业或者个人交钱上课这种方式是没有排斥心理的。大家觉得我是交钱来上课的,去听讲的。不管怎么样,交了钱还能学到东西。其实,这样的微信营销课程,完全不需要几万元的高额“报名费”。编辑了解到,一般正规学校的微信营销课程也就是几千元到顶了。并且这种正规的授课是没有代理一说的。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微信营销本身是正常并且合法的。这些所谓的传销公司为什么是犯法的呢?和正常的授课如何区分呢?
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3月12号,南京玄武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嫌微信传销案,这也是首例利用微信为幌子和平台的传销案。这个会议在南京龙蟠路的一家酒店举行,到场的上百人。他们都是交纳了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费用后,才拿到了研讨会的入场券。
这个研讨会自称由亚洲首席催眠师,月入百万微信营销总教练陈志华老师主讲,能在最短时间帮助最多人成功。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就能开劳斯莱斯。其实就是交钱成为“微信营销”平台代理,然后拉好友加入,就能参与提成。
和传统的传销模式不同,微信传销人员不会居住在一起听课,而是通过微信通知来参加课程。相似点则是,都要先交几千至几百万不等的入门费用,再通过发展下线拿提成。而这个所谓的亚洲首席催眠师主讲人陈志华,其实只是中专毕业。
在所谓的研讨会和授课之后,传销公司就捐款潜逃了。在这个时候已经交钱的企业或者个人,就打不通老师的电话,授课地方也变得空空如也。这就是传销公司真正的目的。之前的所谓研讨会,授课都是用来骗人的伎俩而已。而正规的授课学校肯定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
提醒大家,如果想学微信营销的专门课程应该去正规大牌的学校开设的培训班去学习。并且要了解相关的许可证和教师资质,这些东西都是网上可以查得到的。另外,搜了编辑提醒大家听到所谓的代理啊,返点啊之类的一定要小心。谨慎为之。学习就是学习,别和赚钱挂钩。赚钱是学完了之后自己如何运用的问题。
利用微信平台的新型传销形式
最后,告诉大家,这家公司已经于3月12日被抓。这个公司以研讨会的名义拉人过来听课,其头头就是研讨会主讲的王明,他推销所谓的“微信营销”商业模式,称只要短短一个月,就能获利百万元。参与者交费成为“微信营销”微信平台的代理,然后通过在微信上加巨量的好友,向他们推荐这一商业模式,让他们来参加研讨会并成为代理。这样,参与者就能获得相应的提成。
在会议现场,民警还发现了一份“代理合同”,上面写明,代理权有6个级别,入门级的交款5.98万元,省级代理则为300万元。级别不同,提成也不一样,入门级的当场可以获得25%的提成,省级代理则当场获得50%提成。
据了解,王明一伙从去年开始,便在全国多个城市举行此类研讨会。他们传销的网络有多大,骗取的资金有多少,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目前,王明等传销团伙核心成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提醒大家,像这样的传销公司越来越多,无孔不入。利用新兴的平台以及各种诱人的手法弱化人们的防范心理,也利用人们想赚钱发财的心理轻易就骗到了钱。
③ 贵人币是传销吗
如果以入会的形式加入,必须缴纳会费或购买高价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抽取高额利润,就符合传销特点。
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条就算是传销:
一,是不是以发展团队的形式(拉人头)。
二,产品的价格是不是远远高于价值,即不是买产品为主。
三,是不是在地下活动,没有公开销售,通过骗的形式要你去的。
四,你去的时候他们告诉你是直销,而实际上并没有直销牌照。
五,很多杂七杂八的人住一起买这个产品,典型的传销。
六,公司告诉你做这个能赚多少钱,只吹赚钱不谈发展前景,对自己的能力提高也是传销。
七,你进这个公司,如果他们要你买产品后才能进去(即要入门费)就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65种“传销币”涉案超百亿,逾千万人买入。2018年4月,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划分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④ 香港优盟微信营销和我们陈志华老师的微信营销到底哪一个好
现在还有哪个大师再敢站在台上授课微信营销啊!陈志华都锒铛入狱了,你网上去查一查吧!
⑤ 微信营销“大师”是怎样骗到100万的
胡扯!
⑥ 云鼎易购是传销
云鼎易购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要有绝对肯定的证据才能下定论,不能随意的猜测独自下定论。
传销会在你进去之后给你各种洗脑,会夸大自己的产品。在你成为他们的一员后,会让你发展自己的下线,这时候往往会带动着自己身边的人。符合这些基本的特点后,要及时形成自我保护意思,更要及时报警寻求救助。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教材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具有很强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辞,从某种角度讲,无异于一本“魔鬼辞典”。
⑦ 高阳益君多公司是传销吗
互联网传销由于手段隐蔽、受害群众广泛、犯罪首脑高智化等特点,使得人们不容易察觉到。在互联网时代,形形色色的网站出现在电脑面前,鱼龙混杂,一不小心就陷入进去。为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上当受骗,下面从13个角度帮助广大群众正确辨别互联网传销。
(一)进入网站后先检查有无红盾工商局标志或者ICP经营标志。红盾工商局标志是经营性的网站在工商局网站备案标志;ICP经营许可证是通信管理局发放的许可证。如果有,可以点击进入查看真实性;如果没有红盾工商局标志或者ICP许可证,对于经营性网站来说,虽然不一定确定为互联网传销,但是至少是不合法的。红盾工商局标志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官网查询,ICP许可证可到当地通信管理局官网查询。
(二)看该网站是否公布自己详细的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正常情况下,合规经营的网站会在官网公布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方便客户联系。而某些互联网传销公司则会因为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敢公布或者虚假公布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因此,可通过各种渠道实地核实该网站办公地址和电话方式,鉴别该网站的真实性。
(三)查看网站的基本注册信息。广大群众可以到网站中找出域名,然后到域名注册网进行查询(https://whois.aliyun.com/),看该网站的域名所有者是个人还是企业。国家经营法规定不准个人只准企业具备经营资格,也就是域名所有者必须是企业;个人如果想做经营活动,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即个人经营执照。
(四)可以检查网站是否开通专门用于发帖的论坛。正规合法的网站往往都会有专门用于讨论的论坛,相反某些互联网传销网站则由于心虚,不敢开通让大家自由讨论或者发表意见的论坛。对于开设论坛的网站也要进行辨别,一般歌功颂德或者溜须拍马文章占主导,而缺少尖锐批评的文章或者刚提出尖锐问题但很快被删时,这些网站同样也要注意。
(五)验证网站的咨询反馈效果。互联网传销网站的目的在于钱或者与钱有关的事情,所以,你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他们提出和金钱无关,但是也较为重要的问题,比如企业文化或者网站优化等方面的建议,合法的网站一般会正视这些建议,或者至少给你回复,但是试探几次都不回复的网站,应该表示怀疑。
(六)核实互联网销售公司宣传标语和实际是否一致。任何合法的挣钱方式都是付出相应劳动,可能有极少数人在短期内暴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没有可能让大多数网民一夜暴富,天上不会掉馅饼。因此,有些公司宣传按照他们的操作,“轻松月入多少万”“多少天买豪车不是梦”等宣传标语与实际相去甚远,是互联网传销的可能性很大。
案例:曾经所谓的“亚洲第一催眠大师”陈志华不断地给人们灌输“只要营销做得好,教你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劳斯莱斯、教你轻松月入百万”等鼓动性理念,对于一个具有正常思维的人来说都会觉得这些标语夸张成分太大,和实际情况相去甚远。
(七)核实网站所发布的挣钱事例的准确性。传销网站会经常公布按照他们操作挣钱的会员名单,这个时候就要看是否有他们的电话、邮箱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有留联系方式比没有留的可信度高。对于留下联系方式的网站,需要以真诚的态度给他们每个人发送短信或者邮件等,在多次联系的情况下,假如一次回复都没有就需要注意这种网站,可能存在问题。
案例:当前微商越来越火,几乎每个人的朋友圈里面都有这样的人,但是利用微商传销的也越来越多。为了发展代理,拿到提成,微信传销人员坚持每天晒订单、晒收入,变相告诉人们一天挣几千,但是这些聊天、转账截屏图片都是“微信对话生成器”“订单生成器”等造假软件编辑而成,编辑的截屏图片跟真实截屏图片一模一样,从而制造生意火爆的假象,让人信以为真。
(八)判断网站运作方式的合理性。“拉人头”是互联网传销也是传统传销最重要的特点。假如该网站不需要发展多层次下线,那基本可以判断不是传销,但是通过其他人介绍投资该公司,在注册会员时又需要你填推荐人,那么这家网站涉嫌传销的可能性较大,需要注意。
(九)判断网站运作模式的真实性。大部分经营性网站的盈利方式是发布网络广告,然后通过点击浏览进行获利。但是这种类型的虚假网站也较多,辨别方式是首先发邮件联系网站的客户,咨询其是否在该网站发布广告,若回答为否,则咨询其是否委托另外公司为其做网络广告,若回答确实委托另外公司为其做网络广告,则咨询该公司是否委托该网站做代理,假如没有,那么基本可以判断该网站存在问题,业界称为“广告流曳”也就是广告代理网站上申请广告代码,然后非法对外发布。
(十)检查网站是否有实体产品或者实体产品价格是否和市场价格相匹配。互联网传销网站在乎的是发展下线,“拉人头”来收取会费或者购买天价产品,根本不会重视产品有无或者产品的价格是否和价值对应。而正规的销售公司则特别重视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可以咨询该产品的情况,据此可以简单判断该网站是否涉嫌互联网传销。
案例:2015年发生在嵊州的“宫廷茶宝”传销案中,王治文、张渭加入南通茶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组织策划从事以推销“宫廷茶宝”为名的传销活动,约定盈利五五分成,将批发价为400元左右的“宫廷茶宝”以2500元的价格购进并出售,但是市场价格远低于2500元,产品质量很一般。可以说,产品的价格和价值严重不对等。
(十一)检查公司的奖励机制。互联网传销公司一般都有很多的奖励机制,例如推荐奖、对碰奖、领导奖等等,而普通的销售公司很少有如此多的奖励机制。若一个互联网销售公司的动态收益奖励机制太多,则需要注意,可能是互联网传销公司。
案例:定陶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于2013年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0亿元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以张某、张某某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26名。经查,自2011年12月以来,嫌疑人张某等人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自建网站“云数贸网”,并迅速在海南三亚、湖北武汉、河南郑州等地以直推奖、碰对奖和苹果手机、电脑、宝马车、海景房等高额奖励为诱饵大规模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交纳500元获得会员资格,划分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发展下线加入,骗取财物。该团伙先后在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会员1200万人,涉案金额高达60亿元人民币。
(十二)核实是否有完整的商品退货机制。互联网传销公司将产品卖出后基本不会答应客户退货的要求,或者设置重重障碍使得客户无法退货,但合规的直销公司则有完整的退货渠道。因此,可通过该方式简单判断该公司是否存在互联网传销的可能性。
(十三)检查公司的产品在市场流通程度大小。正常的直销公司所销售的产品基本符合市场需求,所以在市场中流通较广,但是互联网传销公司玩的是“聚众融资”的套路,他们关心的是发展下线收取会费或者大规模购买他们的商品以获得入会资格,但是这些商品因为性价比极差,很少在市场流通,只是作为下线入门的认购商品而已。据此,你可以检查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中流通程度,流通程度越小,涉嫌互联网传销的可能性越大。
⑧ 我想做微商怎么加入
第一,你必须要学会如何通过网上的各种渠道进行引流
第二,引流的客户必须是精准客户或者是潜在客户,不能盲目的引流。
第三,欲速则不达,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快速见效的。特别是做这个的,需要的是一个量的积累。
第四,新手你必须要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
第五,必须记住得有个系统的学习,别盲目跟风。
⑨ 什么是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也是传销的一种,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因为交的会费低,但是人数多,发展也会很快。
自2013年以后网络传销发展极为迅速,成为传销的主要形式,出现了新的特点,我们称之为第二代网络传销或新型网络传销。
新型网络传销的发展借助于以下工具:
一是移动端即智能手机端的快速发展和网费的下降;
二是微信群、手机QQ、QQ语音聊天室、陌陌、公众号等社交平台的发展;
三是一些支付平台未落实实名制为微传销肆孽提供便利和隐蔽条件。
(9)微信营销陈志华扩展阅读:
案例:
全国首例微信传销案——陈志华微信传销案。
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谓的“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宣传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上劳斯莱斯。
陈志华打着“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北京、长沙、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
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从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个月内,涉案人员达329人,涉案金额达461万元。
微信传销的始作俑者陈志华最终被判刑8年,罚金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