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杨谦教授 制度课
没错他存在确实有他存在的好吃他毕竟约束不少的流浪汉社会人渣 在里面他们都可以得到一个改变 但同时他又毁了无数原本幸福的家庭 它的存在改变了很多人的思想从里面出来的人几乎都无脸面对亲人朋友 甚至还导致有的人无路可走最后落魄人生
❷ 杨谦教授的四个发展分别是那四个发展啊
1。起步期 又称为混乱期。发展3--5年。起初这个行业引进国家时,是靠着一种环境的烘托,从事人员的勇气来做这个行业的,辨别事物的能力是非常弱的。所以导致从事人员2%的赚到钱了,而98%的人都陪了钱。下面我就给大家分析一下,这其中的原因。 由于这个行业是国家刚引进,所以对它的运行也不太了解。所以当初就出现了许多皮包公司。虽然这些公司都注册了,但却是一个空壳。他们多半是请一个演讲大师,开一个大型会议。鼓吹只要加入他们就能发大财。无论有你没有钱都可以。有钱的你出钱,我们公司帮你发展下线,没钱的我们公司先帮你垫上,只要你能找到人同样可以发财。结果再等待两三个月之后,公司就卷财逃走了。导致了大部分都陪了钱。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制度的不完善。典型的就是三三制,双规制。首先我们来看看三三制。这种制度要求你在加入后,至少要介绍三人加入。但是我们做为一名直销员,最主要的目的无非是提高自己的业绩,尽快从这一行业走出去。但是在这里,我有必要说明的一点,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你的能力好并不代表你网下的每一名都和你一样好。所以在这里就会出现一种情况,当公司在规定的时间里让你完成规定的任务套数完成不了时,多数会减掉你上月的部分业绩的。有很多人为了继续发展,不得不自己花钱买下当月未完成的产品套数,这就导致一个谎报业绩的存在,然而多数公司都不会去理会这一点的,因为做为一个直接生产商,它卖出的产品越多越好。这就是业绩划减制或业绩归零制。这是一套很不合理的制度。不过的确有很多人都赚到钱了,但是他们的钱都用去买产品了。这就是为什么,以前从事传销的人,家中会有那么的产品。 下面我们再看看双规制。这套制要求你的的网下平行发展。必须每个月都是你的网下两个两个的发展下去,如果不符合要求,你的业绩同样归零。。。。 所以这个行业的起步的时候让许多人都陪钱了。然而陪钱的人都成了喇叭,赚钱的人都成了哑巴。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别人做这个都陪了钱,如果你说你赚钱了,结果是你将会被人打死!呵呵,我们都知道人际口碑的力量,它比任何广告都厉害。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传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让许多人都谈销色变了。 我们现在来看看我们现在从事的网络营销。第一我们这里都是一环套一环的,所以你的推荐人不可能去骗你第二,我们的制度里有一个无限代理累计制,这个制度的好处就在于无论你何时为公司卖出产品,公司都会给你业绩加上,没有压力。 第三我们还有最完善的出局制。以前的传销都是一种金字塔制,无论你发展多少人你只能为网尖的那个人累计点数,所以你不可能超越他,永远都不会做上他的位子。那个在最上面的人被称为皇冠大使,据说美国的前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就是那个位子的人。而我们的出局制就好比一个梯形,当你的业绩点数达到之后,你自然而然的就会被你网下的人顶出去了。当你拿完五三二奖后,你就出局了。所以我们这个行业是一个皇帝轮流做的行业。下面有进的,上面就有出的。你不必担心你会被你上面的压着,永远也上不去 2。发展期。又称为技巧期。发展3--5年。成功率80%,暂时失败率20% 什么是发展期呢?我们现在就属于发展期。这个时期的人由于普遍都受到传销的影响,所以都非常害怕这个行业。所以我们这个时候通常是用技巧将人们带入到这个行业。当人们真确的认识这个行业后多半都会从事的,然而还是有少部分人因为害怕,或者因为家人的反对暂时的离开这个行业。但并不代表以后就不从事了。在这里我就举几个例子。 我想大家都认识XXX吧,当初他的推荐人把他叫入团队中时,他死活都不认同。导致他暂时的放弃了这个行业。但是当他的推荐人成功的走出这个行业后,开着小车去他家的时候,他终于相信了现实,跪着地上求XXX让他加入,连行业都不考察就要加入。因为这时他看到现实,所以任何负面都打击不了他。还有XXX,他当初来这个行业时,由于他的父母不认同,以死要挟他,他只好回家了。不过,后来当XXX回家了,他的父母都看到他的成功,所以急着也让他的儿子快点回到团队 3。爆发期。这段时期被称为家族性的爆发。因为从事这个行业的多半是你的亲朋友好友。 这个时期,由于成功的人已经太多,身边的人再也不相信媒体的偏面宣传,现实是最好的答案。所以你的亲朋友好看见你成功后,都会加入的。我们都只道这是个赚钱的行业,所以国家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从事,所以只好让媒体方面加大这个行业的负面报道来限制一部分胆小的人加入。这也是国家倡导的让少部人先富起来的原因。还有我们的开国领袖邓爷爷指的哪个圈,指的就是我们这个行业 4。成熟期。又称立法期。由于报纸,电视媒体的负面报道已经限制不住。国家只好对这个行业立法,以限制多数人的加入。而立法的内容,会根据你的年龄,性别,学历,身高,长像等等方面来限制人们的加入。到了那个时候,我想我们在坐都会没有机会从事这个行业了。(那时候国民的平均月收入达到2-3迈元,那时候就不在乎拿两三千块钱买保健品补补身子啦,那时候有些有是代理保健品,有些呢,代理化装品,有些人代里烟什么的, 希望我们的新老朋友都能抓住这个机会,努力奋斗。成功就在我们的眼前!我们以后也会过着有钱人的生活!
❸ 有谁知道山霸的具体目的
山霸是标准的非法传销,它符合传销的一切特点,我揭露:一:它以亲情,友情爱情为考验邀约来的朋友对你感情深浅!如果在考察几天后,你觉得不可以不加入,他们叫不上线,把你邀约来的朋友或他的领导会很不开心,会对你的推荐人说:你看,多好的行业呀,它可以考验亲情友情爱情,你加入这个组织说明你们的感情不行啊,感情不深啊,他对你就没感情。因为你的好朋友就在组织里,他是深信这个会成功的,而你不认同,这个行业真的“很好”,最后,你走了,他继续呆在那,结局是什么。我告诉你,有多少感情很深的恋人分手了,有多少好朋友,好兄弟反目了,我想说一句,没有以失去亲情友情爱情为代价的事业,也没有100%成功的事业,失去了这三样情你活着还有意义吗。有些会说,我只要能挣到钱,就不在乎这些,我可以告诉你,你错了,如果你以失去亲情友情爱情为代价,真的挣了钱了,那也值了。可是我告诉你钱下面的人是挣不到的,只有少数的组织者和网头能挣到,你发现你们每次打钱的帐户都是个人的吧,那就对了,我就不说什么了,到最后什么都没了,你们会变成穷人中的穷人,可是那时候你连爱情,友情亲情也没有了,多惨啊!
还说一个,山霸这个传销组织把自己说成是合法直销而不是非法传销,说传销是传播信息销售产品才叫传销,多么可笑的定义,难道把每个人都看成傻子吗?但这个就有人信而且很多人上当,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大打温情牌,你进去了你身边的人都说他好,你在厉害在那中封闭的环境下在加加上你的亲人在,你就算是杨谦你也没用了,也得加入组织,你只要稍微查一下什么是传销的定义你就知道他们的定义是多么的滑稽可笑了,在说说杨谦,杨谦多次在媒体上声明:他从没有写过什么三商法什么新市场营销计划,还说现在有好多传销组织冒用杨谦的名义,说是他写的而进行欺诈活动!这些事情很简单的就可以知道了,可能对与传销人来说了解这些比较难,因为他们每天都在封闭的环境中,没自由,没电视看,不让看报纸,山霸传销组织把媒体上网上说他们不好的一切报道都说成是负面,都是政府为了控制生态平衡所以才这么说的,这么好的行业不让大家都来从事。这么解释,简直是可笑,有一句古话:不可听一面之词,三思而后行!很有道理,就算电视报纸上说的是错的,那还能100%,它报道的没一件都是假的全是负面。,就他们的对,我说什么都是对的,只要有说我错的那它就是负面。你说这可能吗》?好好想想可以吗?山霸的传销精鹰们
还有一个,从始至终传销都贯穿一个字在运做,那就是一个“骗”字,没有它就不会成功,用传销人自己的话说这不是骗,这是善意的谎言,为什么呢?因为来的时候是骗你了,可来了之后就把一切都告诉你了吧,在说了,如果你考察清楚了,加入了成为老板了,那你就在一年后开跑车住房子结婚,那时候你还会说我骗你吗,所以你应该看结果,结果是好的,所以这不是骗,是善意的谎言,其实,结果是大家都知道的,还有一些抱着侥幸的心理!我还想说,世界是没有一种职业靠骗来成功老发财的,在刑法上叫诈骗罪,他严重挑战了中国人的道德标准,做人最起码的标准就是诚信,可是传销就是利用这个来发财,你说它不害人吗,到最后钱没挣到还曾经最爱你的人也离你远去了,因为在当时劝你时你不理,什么都没有,可怜的结局,贵州山霸就是这样的组织,它就是曾经的红跃公司的化身,产品和它的一样只是名字变成了贵州山霸,当地工商部门是他们的保护伞,所以更加猖獗!请大家一定出门在外求职谨慎!!!!
山霸就是几个聪明人从一群缺心眼的手里拿钱而已
❹ 王怀敬是传销吗
现在传销活动名目繁多,形式各样,大多数都披着光鲜的外衣。但万变不离其宗,是不是传销,可以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一、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那些行为属于传销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❺ 天津天狮三商法是骗人的吗天津天狮合法吗天津天狮叫2个人就真的能成功吗
【三商法,杨谦,新市场营销计划,几何倍增学,三谈三不谈,大锅饭,榻榻米地铺,出人头地之歌,行业神秘感→天津天狮人际网络营销(天狮国际成功系统)←朋友您好:相信您能点击这篇贴子,说明您对天狮有一定的了解,或许只局限于表面,或许知道的多一点!但是内部深层次的秘密,您不上去,您是永远不会知道我能知道,只因为我是一个真正做过天狮,且从行业走出来的人!有任何疑问,请加【2602908694】1.天津天狮到底是次机会,还是一个圈钱的骗局?>这个行业真的是国`家暗地支持的行业吗?这个行业真的是个灰色行业,处在黄灯区吗?三商法跟杨谦是什么关系?骗字出于他弟子之手?是否上总后真的就有6位数保底工资,吃住宾馆?投资2800,邀约2个人,就真的能走向成功吗?真的是2年就能出局,出局就能收获百万?行业为什么神秘,为什么只能一级知道一级的事?黑板上说的那些人是真的还是假的?上总后的人都做什么去了?真的就是去旅游去了?上线老总、经理真的每月月底卡帐?每月发准时发方工资?直销里面没有“三商法”这个名词?2.你在考察期以及从事中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跟你说有关行业的负面?当你心动想要加入时,为什么他们都跟你说家族的好处?为什么他们吃得那么差住得那么差?他们真的吃不起住不起吗?还是真的为了节约理财?当你有问题问他们时候,为什么他们的回答都是继续考察?当您看到这篇帖子时,您的疑问将不再是疑问!您的问题将不再是问题!曾经信誓旦旦地保证过,我会开着跑车去迎接我的新娘... ...曾经拍着胸脯对家人说过,我会让父母去省会住上洋房... ...曾经在亲朋面前夸口过,我会让你们刮目相看,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堂... ...然而事与愿违。。。。将来我真的能开着跑车去接我的新娘?将来我真的可以让我的父母去省会住上洋房???未来我真的能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堂??????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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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运做三商法的行业有吗
杨谦教授关于网友质疑的答复:我近来常常收到一些网友提出的疑问,关于直销、三商法、新市场营销计划以及各种有关直销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我已经不断地在我的博客和可以利用的场合和机会回答了。但是,大量的提问者,我的这种回答方式显然影响力有限。有人建议我在媒体公开声明或采取其他的方式不断澄清。我感谢这样的好意,但是媒体不是为个人服务的,况且对于直销的疑问绝非我个人就可以澄清的。这里边有及其复杂的社会因素。不过,我愿意尽自己的所能传递正确的信息。
我收到了这样的提问,我想以这个提问作为起点对有些问题再做阐述。提问是来自一个叫AM的网友,原文是这样的:
“杨教授:
您好!
我今天看了你的博客,也看了各位网友的评论(留言).也知道了有人打着您和您的学生研究成果从事某种活动.在这里我只想问您二个问题,(我想也是许多人急切想知道的)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具体是:一您本人或者说是您所带领的学生是否从事过有关"三商法"和"新营销计划"相关的课题的研究?如果有,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接的.并而且在哪里可以查询这些论著?二有人打着您和您的学生研究成果从事某种活动,您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和您的学生将怎样处理呢?
打扰之处,敬请谅解!”
关于类似的问题,我多次说明过,在此我再次说明:
第一,所谓的三商法完全是一个编造出来的东西,根本不需要说明研究,也并非是什么研究成果。我本人是在它已经传播了很久以后才知道有这么个“理论”。至于它的荒谬之处我也多次驳斥过。稍微有一点点经济常识的人都会知道那根本绝不是什么理论。现在的流传方式完全是手抄本,以讲课笔记的方式传播,根本不可能找到什么专著。
第二,我只是一个市场营销的学者,在10多年前开始研究直销。也许是因为我研究的比较早,也许是直销那时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学者愿意研究它(现在更是如此了),也许直销是一个只影响参加者而不会影响学者,反正那时候研究直销的学者很少,所以10多年前就被别人常常拿来说事。例如我在研讨会上的发言,常常被断章取义让一些人拿去忽悠。以致我后来不参加有直销人员参与的研讨会。直到今天,这个原则依然尽量坚守。有些人常常问我,为什么不拿别的专家来忽悠。我认为道理就在此。其实,在中国成千上万的学者都比我有水平,有知名度,但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不待见直销。对编造谎言的人来说,他们完全是利用他人为自己服务,甚至连国家领导人都敢拿来忽悠,编造一系列谎言。因此,在他们的嘴里和课堂上所讲的,可信度几
乎等于零。
第三,关于我带领学生进行研究的说法,更是荒唐。首先了解教育体制的人都知道管理干部学院是个什么样的教育机构,那根本不是招收普通学生的机构,而只是为某个行业服务的培训机构;其次有说我带研究生研究了所谓的三商法的课题,我也可以告诉大家,我自己就没读过研究生,也没有资格带研究生。再次说所有的学生都提出一个技巧,那就是骗。我认为这些编造者把社会大众的智商估计得太低了,这算什么技巧?但是,我现在也极其疑惑,如此荒诞不经的技巧竟然有这么多人相信。
第四,关于所谓新市场营销计划。那更是一个新瓶装旧酒的玩意。无论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上他们所谓的新市场营销计划就是五级三阶制。这个五级三阶制早在20多年前就已经在日本、台湾流行了。根本不是什么新的。上个世纪90年代初被日本人和台湾人带入中国大陆,在当时大陆对直销和传销不太熟悉的情况下,曾经掀起过所谓的狂潮,很多人赔钱,也有很多人甚至变卖家产或借钱去做传销,也发生过许多类似今天我们见到的这种据点式的状况。1998年中国政府取缔传销,可以说与五级三阶制造成的恶果是密切相关的。所以稍微了解一下历史,是很有益处的,正所谓以史为鉴。而现在有人把它加以包装,贴上什么新市场营销计划的标签,希望大家能够看清其本质。
所以,所谓的三商法和新市场营销计划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确实,我在这方面也是受害者。因此我尽量利用我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澄清事实。不过,有些人可能太天真了,认为我的影响力很大,只要我能在类似中央电视台这样的机构声明就可以了。第一,他们高估了我的能力,第二他们低估了编造者的能力。讲高估是因为我曾经在中央电视台说明过,但看到的人少,而且电视台是公众媒介,不可能为个人服务。说低估是因为无论怎样的说明,编造者都有一大堆的假话等着你。例如他们说国家打击非法传销是负面,而在私下是支持的,甚至还能和什么扶持民族企业挂钩,还可以说这个杨谦不是真的,或者说是被迫的。连政府的打击活动都能让他们编造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去应对,更何况我的微弱声音呢?
其实,认清非法传销的本质并不难。首先,中国有法律,不要听某个人的说法,而应该去学习国家的法律。目前的《禁止传销条例》就是国家法律体系很重要的内容。不要相信有些人说的直销和传销还没有立法,那是用名词迷惑人。
其次,不要相信所谓的开放说。有些人还在讲直销开放。其实,现在非法传销组织所操作的拉人头式的活动,在国外也是被禁
止的金字塔计划,这种活动永远没有合法的那一天。
第三,凡是只交钱而不销售产品的各类商业活动,不是非法传销活动就是非法集资活动。
第四,千万不要有一夜暴富的梦想。有这样梦想的人最容易上当受骗。
当然,我知道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情况不尽人意。例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官员腐败,就有机会少,城乡差距过大很多不公平。总之,各种各样不公平的现象会让人感到无助,对社会有愤懑,对改变自己的状况有极度的渴望。在这种情况下,极易产生偏执的思维,也极易被非法传销的各种蛊惑所打动,这是非常危险的。我希望有这样想法的人能够树立踏踏实实工作的思想,学习社会需要的真本事,从一点一滴做起。资深打欧志愿者志英2863733588
❼ 我想知道《三商法》到底是怎么运行的
什么是三商法?作者:刘志彬 (原创) 2008-4-9 13:59我们划分为五个等级,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会员产品套数是一到两套,推广员是3到9套,培训员是10到64套,代理员是65到392套,代理商是大于等于393套,当你是一名会员,直接为我们卖1套产品我们会给你百分之15的报酬,推广员百分之20。培训百分之30。代理百分之42,代理商百分之52,代理商还有百分之7的分红奖,还有百分之1的海外旅游经费,会员拿直销奖百分之15,培训员就可以拿差额和直销奖育成奖。代理员可以拿直销,差额,育成,差额就是如果你是培训员,那么你的网下是会员,卖出一套产品就用培训员直销奖减去会员直销奖来奖励给你[百分之30减去百分之15]来奖励给你,而且我们在你产品套数达到时就直接晋升到哪一个等级,你的网下的产品套数同样会加在你身上,比如,你卖两套,你网下卖了四套,那么你就等于有六套拉,你就是一名推广员拉,我们有五个制度,一五级一阶制,也就是产品套数达到直接晋升到每一个级别,无限代垒集制,只有加,没有减,超越回归制,就是说你有能力就可以超越你的网上领导,还有出局制,就是你拿到该拿的钱后就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这也不存在谁赚谁的钱,这是卖货的行业,也是很先进的,只要坐在家里,没事上网看你的发展就行了。我们是先付钱后付货的形式在卖货,就是你先把钱打给我们,我们在把钱交到工厂定货,你打了钱我们就开发票,保证在一个月之内把货交到你手中。杨谦:再驳所谓的“三商法”其实,所谓的三商法与认识直销根本是两回事。所以,我想再一次驳斥三商法,能够让有糊涂认识的群众认清非法传销欺骗的伎俩。按照所谓的三商法说,他门的卖货方式是:几何倍增学+人际口碑+直达送货。并且声称工厂只需要一名业务员就可以把货物卖给消费者。每名业务员挣的就是中间环节费。他们所说的中间环节费60%就是从工厂出货到消费者中间的差价!在他们的说法中,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通过全国性的总代理,再到省、市、县的批发商再到零售店才能到消费者手中,以往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只回收他的零售价的40%,而到消费者手中却要100%的承担,那60%让全国性的总代理及各级的批发商赚去了。而现被他们称作新型的卖货方式是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只经过一名叫'业务员'的,货物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其中间60%的环节费以层层奖金的形式奖励给业务员。于是,他们就有了所谓的三商法(以下内容完全是照抄所谓三商法的讲课记录):“一商法它是柜台的形式出现,把产品单一的摆放在柜台里,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它是一种守株待兔的形式,卖得一份产品就获得一份产品的利润,商业学家给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学表达式,5个10相加,其结果等于50。由于商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一商法逐渐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就出现了二商法,它与一商法的不同之处是以公司与员工的形式出现,他们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由于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他们之间就有矛盾的产生,利益的冲突。由于有矛盾的产生,利益的冲突,其效益只达到5%到30%,商业学家也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学表达式,就是10乘以1加10乘以2一直加到10乘以5,其结果等于150。由于历史的车轮是不断向前运转的,二商法也逐渐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就出现当今全球最先进的卖货方式:三商法。它与二商法的共同之处还是以公司与员工的形式出现,不同之处是由原来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转化为合作的关系,所谓合作就是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找另外一家公司合作。由于是合作的关系,其效益竟高达15%到60%。商业学家也给一个很形象的数学表达式,就是10的1次幂加上10的2次幂一直加到10的5次幂,其结果等于111110。大家不难从50、150、111110这三种数据看出,三商法要比二商法、一商法先进许多许多倍。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以几何倍增加上人际口碑的相传再加上简单而快捷的直达售货所构成的一种新型的卖货方式。”这是一篇逻辑混乱,且毫无经济学常识的说法。稍有知识的人都可以识破。但是,现在有很多人却对此深信不疑,我想,除了知识不足之外,更重要的是在他们的潜意识中怀有轻松致富的心理。第一,柜台销售和公司雇员销售根本没什么先进落后之分。三商法的划分逻辑上是混乱的,因为二者可以同在,理论上也是说不通的,因为二者无法比较。个体户可以柜台销售,大公司也可以柜台销售,当今世界最大的零售公司没有离开店铺,也没有离开柜台。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先进和落后之分。硬要做这种区分,其目的是为他们的所谓三商法铺路。第二,用数学来表示销售方式,显见是一种编造。三商法用加法、乘法和幂的三种数学概念表示销售方式,这不仅违反经济规律,也是完全没有道理。明眼人一看就是在编造。编造的目的就是为所谓的三商法提供理论基础。所谓的幂的销售方式,在实际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世界上也确实有人会利用这种说法来欺骗人,那就是地地道道的金字塔计划的组织者。所谓金字塔计划是指用前边交钱人的钱给后来交钱的人发所谓的工资,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人交钱。而金字塔计划是全世界人人喊打的一种金钱的数学游戏。这种欺骗方式并不是什么新玩意儿,几十年前就有,它是全世界各国立法打击的经济犯罪行为。编造三商法的人为了鼓吹他们的方式,可能就忘了他们的理论和金字塔计划是如出一辙的。第三,三商法根本不是销售方式,而是拉人头的方式。目前宣称所谓的三商法的公司,几乎都是一样的模式:1、一样的价格;2、一样的宣传内容;3、一样的生活方式;4、一样的操作流程;5、一样的结果。所谓的三商法,唯独不讲商品销售。其实,对这种方法最好的一种鉴别方式就是,你把他们所谓的产品拿到真正的幸福之中用他们的价格去销售一下试试,我敢说百分之百没人买。因为产品对所谓的三商法而言只不过是个幌子,以成功或发财为诱饵让人掏钱才是他们的目的。所以,他们可以不讲买产品,而天天上课给你洗脑,让你原有的思维方式慢慢地瓦解,进入到他们的思维轨道上,于是你就真的相信子虚乌有的三商法。第四,三商法所谓的环节说也是荒唐的。尽管他们也会分析一下产品到消费者手中的途径,但是就是这种分析他们也能信口开河。其实,任何产品到消费者手中都要经过中间环节。不经过中间环节,产品销售根本不可能扩大。即便是今天我们见到的网上销售,同样也是有中间环节的。按他们所说,产品只经过一个业务员环节销售的情况在现实经济中几乎不存在。例如,他们所说的产品如何到业务员的手上,这就必须经过物流的环节。现在,有些所谓的三商法的公司连产品都不给,无论他们如何辩解,但这样的做法无非是2种结果,一是真正变成金钱游戏即金字塔计划,二是为组织者节约成本。关于三商法,还有很多荒唐的说法,包括所谓的新市场营销计划。我将在以后的文章陆续驳斥类似的言论。更多信息请访问杨谦教授博客: http://blog.sina.com.cn/bilyang
❽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可以简单理解为缴税与不缴税吗
跟缴税与不缴税无关,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回答者: cet0000 - 助理 三级 10-8 17:38
一、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效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
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直销:
般业内称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为直销 ,而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则称为传销。
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
作为直销员大多拥有固定的业务区域,并在此范围内不依附于传统店铺对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销售赚取佣金。直销员与直销公司之间大多非雇佣关系,但也有部分直销公司为了加强控制选择直接雇聘人员进行销售并发与薪酬。更亦有直销公司两者兼取由自销员自己选择。
上述直销模式之所以称之为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是因直销员的收入来源直接来自于其个人销售货物所获得的零售利润和公司因其突出表现而另计的特别酬劳。
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
直销员除了依靠销售货物获取利润外更可自己招募培训其它的直销员来一齐销售货物,其收入的来源不仅包含其本人的销售收入还包括其名下所构建的网络产生的销售额按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收入。这就是和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最显著的区别。这是一个与原子弹的链式反应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销售计酬方式,原子弹的威力世人皆知而这种计酬方式所蕴涵的巨大利润也可想而知。
直销的目标是客户,传销的目标是下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直销判断的几个逻辑关系》。很多网友的留言让我感到还有一些话必须说。因为,在这些留言中,有的人仍然坚信他们听到的谣言和编造,其理由听起来十分豪迈,什么如何对待改革,对待新生事物等等,什么行业没有善恶,甚至还有人用辩证法来教育我们,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分析。更有人表示怀疑,说这个杨谦是真的吗。我感到十分悲哀的是,很多人对传销组织者那些拙劣的编造深信不疑,却对客观的分析置之不理。我知道,这里边的原因很多,也很深刻,确实不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所以,我对网友们的答复也很难把每个人的问题从因到果解释清楚。因此,很多人仍然不理解。对传销目前的状况和打击传销不理想的原因,可以从多个方面去概况。例如,法律尚不完善,政府部门的系统配套有待改善,地方上有关部门的不够重视,以及存在的保护主义和腐败,社会上的贫富差距扩大带来的求富心理影响,就业机会不足造成的压力等等,都使得传销组织者的编造很容易击溃一般人的心理防线,在这个情况下所谓的三商法、五级三阶制等等传销理论就特别容易被接受。其实,凡是能够让人致富的理论这个时候都会有影响力,而可怕的是所谓的传销理论正在影响的是一批没有什么社会知识、几乎不懂经济学和营销学、恰恰又是最没有钱的人。这些人最容易受到忽悠而上当受骗,而且这些人最容易被洗脑而不能自拔。除了上述的社会问题之外,这些人在思维逻辑上的混乱也给传销组织者的所谓理论提供了土壤。所以,我想对有些逻辑关系再强调一下。
第一,对待新生事物的逻辑。传销组织者在解释传销为什么被打击的时候,往往会说社会上对新生事物还认识不够,而新生事物一开始都会有这种情况。他们还经常拿改革开放说事,拿邓小平说事,甚至可以举出多个一开始存在争议是事情后来发展的实例。这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这里边存在一个极大的逻辑陷阱,那就是什么是新生事物。绝非任何没有见过的事物都是新生事物。而传销组织者正是在这一点上让很多人一开始就掉进了他们的陷阱。所谓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逐步出现的新做法、新现象,他们的出现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争议,但逐步会被社会接受。而传销绝非是所谓的新生事物。首先现在传销组织者所从事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销售,而是依靠拉人头来敛财,这种方式在国外也出现了多少年了,也是各国政府立法打击的对象。其次,在中国有关于这方面的立法,传销违法的性质是确定的。再次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已经是国外几十年、中国也至少20年已经证明的了,它何新之有。有些大学生在对待新生事物方面更加可悲,他们自以为学了些知识,就懂得如何对待新生事物。其实,他们只懂得了些抽象的道理,却根本没有分析社会、判断事物最基本的逻辑,所以更容易被传销组织欺骗。他们自己还会振振有辞地进行辩解。要知道,拿新生事物说事为传销说话是很可笑的。
第二,对待行业的逻辑。现在很多人在留言上和我理论,说行业是没有什么善恶的,只是做行业的人把这个事情做歪了。他们以此来为传销辩护。而这里的欺骗性和诱导性更大,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自己不是坏人,不会做歪,于是还非常悲壮地加入进去,殊不知这恰好被别人狠狠地利用了,而他自己可能还会把传销的危害信誓旦旦地解释为做歪了。这又是一个非常容易让人迷惑的逻辑陷阱。首先,这根本不是一个行业,这完全是说出来的行业。一个违法的行为自诩为什么行业,欺骗的是那些根本没有经济学常识的人,他们一听行业的词就会肃然起敬,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其次,行业无善恶的说法根本就是个逻辑错误。因为对行业的评价根本就不能用什么善恶之说。行业的存在首先看其经济行为,再看从事有同样经济行为的企业组织,然后再看法律的规定。经济行为是存在的,企业组织是足够的,法律是允许的,才谈得上行业。再次用善恶说来迷惑更是一个逻辑陷阱。经济发展的判断绝对不是用善恶来做标准,而是用法律来做标准的。当然,法律必须遵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一个违法的行为里我们也可以用道德来判断,例如一个很好心的人出于慈善目的也可能违法,这个是个好人,但最基本的问题是他违法了。所以,用所谓的善恶说来欺骗群众,其用心十分险恶。因为绝大多数人在社会中的判断都是用善恶标准观的。因此,按照法律,传销是违法的,但不能说从事传销的人,特别是那些受骗上当的人是不好的。可惜的是他们的善良被别人利用了。
第三,对待打击传销行为的逻辑。有很多人问,既然传销是违法的,为什么很多地方都存在,甚至有的地方有关部门管理的还不严格。传销组织者造谣说说这是政府在暗中支持,政府的打击活动是造负面,是怕所有人都去做传销而影响了经济发展。这种荒唐的说法因为有些地方存在的现象,却让很多传销者认为这是真的。甚至有人以这样的逻辑来和我辩论。我真的是无语。传销组织者利用了人们思维上的一些错误,竟然使这种荒唐的说法大行其道,一方面说明政府打击传销的力度的确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打击传销的宣传也要进一步改善;另一方面也说明一般大众在思维方式上存在极大的问题,给人提供了可钻的空子。其实,政府打击传销的态度是明确的,打击的行动也是积极的。但是,中国这么大,各地方的情况不同,工作上会有很大的差异,而且,目前传销组织者在选择发展地区时也很讲究,一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减少被打击的机会,二是尽量找比较落后的地方,便于他们打着所谓发展经济的旗号骗人;三是找经济刚刚发展甚至曾经有过头脑发热、资源浪费极其严重的地方,便于他们与地方政府部门讨价还价,求得保护。而在这些地方,他们所谓的政府暗中扶持便似乎有了证据,使他们的欺骗更容易得手。本来所谓政府暗中扶持是一个极其荒谬的说法,但是因为有些人对政府的管理完全不了解,对直销的法规完全不了解。他们一方面心理非常理想化,似乎法律禁止什么就应该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既然还能看到,就应该不是禁止。他们不想想,其实法律打击的很多犯罪活动在社会上我们依然常常看到;另一方面,他们又很幼稚,无法理解打击传销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打击传销过程想的过于简单,于是才会有这么简单的事情不去做,一定是暗中支持了。
总之,传销组织者的所谓理论本来是根本不值得一驳的。但是,由于参与传销的群众对经济学不了解,对政府管理不了解,对法律不了解,再加上思维方式存在这样和那样逻辑上的偏差,所以无法识别传销组织者的破绽。有的人甚至自以为是,用自己错误的逻辑为传销组织者的理论继续发挥和辩护,在错误的逻辑上越走越远。当然,还有一点可能是使人犯错误的重要环境,那就是很多人是在所谓的课堂上听课,有看到很多所谓的成功者出面做说明才相信的。这恰恰说明,你自己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是多么的重要。
要识别这样的错误逻辑,其实并不难。第一要多方面去求证,不要自以为是;二是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三是不要对一群人反复向你证明的所谓行业感兴趣。你可以用他们自己的逻辑来思考一下,假如这真的是一个挣钱的绝好机会,假如谁知道了谁都会来做以致连政府都怕做的人太多,假如真像他们说的投入2900元可以拿回几十万,他们会这样的告诉你吗?他们为何不秘而不宣地自己去挣钱反而会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来帮助你挣钱。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他们的钱是必须从别人饿手中骗来,否则他根本没有钱挣。所以,识别拉人头这样的传销组织最好的办法就是问清楚,钱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他们的回答中会有无数的逻辑错误。因为,一个谎言要用100个谎言去圆。
人大常委会正在讨论刑法修改的内容,其中很让人关注的一条是拟增加传销罪。这是加大打击传销非法活动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行动,也有利于那些上当受骗的普通群众进一步认清传销的犯罪本质。这几年来,关于传销上当受骗的案例越来越多,尽管媒体一再对打击传销进行宣传,但是传销组织编造的各种各样的谎言却依然流行,而且依然在迷惑着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从农民、下岗职工、复员军人到大学生。每天我都能接到这样的人咨询。对他们的疑问,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因为那些问题完完全全是传销组织编造出来的谎言,但他们却很认真的来求证。甚至有些人在我的解释之后依然不相信,还认为我不了解情况,或者是不懂直销,更有人认为我说这些话是迫不得已。有谁会开博客花时间自己没完没了地去说迫不得已的话吗?我知道,传销组织编造的很多谎言和社会上的很多现象结合起来看,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谎言就是还要,其实破绽是不计其数的。只要我们稍微认真思考,稍微多了解其他方面的情况,稍微征求另外一些人的看法,稍微听听反面的意见,受骗上当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已经写了很多的博客,希望网友们注意读一下。但对那些编造的谎言,我想归纳一下,列举出最流行的一些谎言提供出来,希望大家以后听到这样的话,根本就不要相信,也不需要再去证实了。
1、“直销、传销、连锁销售等等是XX领导引进的”。胡说。从来没有什么人会去引进企业的经营方式。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把领导人的名声捆绑在一起。
2、“直销、传销等等是国家暗箱扶持的”。更是大胆的胡说。把地方管理部门的腐败或者不负责描述成国家支持,那是骗鬼的。甚至还有什么国家要利用人际网络团队的说法,他们这种编造简直就是信口开河。
3、“中国加入世贸要开放多层次直销”。故弄玄虚的胡说。中国已经在2001年入世,也已经根据入世的谈判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经对直销进行了开放,根本不存在他们说的开放多层次直销。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他们的抓住商机找借口。
4、“安利公司为直销和中国政府打官司,签订了50年的协议”。根本没有的事情。这是拿外资企业说事,煽动民族情绪。
5、“三商法是先进的经营方式”。纯属编造。除了传销组织的人,谁也不知道三商法是个什么东西。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让他们已经说神了。
6、“新市场营销计划”。他们说的新市场营销计划其实就是所谓的五级三阶制。那根本不是什么新市场营销计划,而是存在了几十年也不被国际直销界认可的所谓制度。在中国就是违法的。
7、“XX公司是国家扶持抗衡外资企业的”。地地道道的编造。这是传销组织惯用的伎俩,把一个正规的公司捆绑在一起,再编造政府的谎言,加上民族情绪,很好骗人。
8、“所谓直销发展的四个阶段”。可笑的编造。我原来也没搞清楚这个编造有什么骗人的作用,后来才知道,传销组织把现在定义为第二阶段,用来鼓励新人加入的。
9、“传销教材是浓缩了几个月的课程成为3个小时的”。最有文化味的编造。其实看看那些所谓的课程,不过就是编造的集大成。他们自己把这些玩意儿往大学课程上贴,只可惜我们很多大学生竟然也相信。
10、“直销在国外发展得很好,是商业的主流”。无知的编造。其实直销只是一个非常小的营销方式,在国外也是一样,在市场中的份额极小,甚至不值得一提。所以,它永远不可能是什么商业主流。
11、“传销组织并不限制人的自由,还能学到很多东西”。最迷惑人的编造。其实,传销组织要的是钱,不是你的人身自由。如果不限制人身自由就能迷惑人,当然他们就乐得做。所以,为了欺骗人们的相信,传销组织可以演出各种各样的戏。至于学到东西,如果把演戏也算做学习,那的确如此。
12、“国家打击传销是因为怕所有人都来做不干别的工作了,是要维护生态平衡”。最离奇的编造。其实这样的编造只是为社会对传销的打击找骗人的理由。
13、“只要你拉2个人就可以了,是最轻松的,不像XX企业是金字塔形状的”。白日做梦的编造。谁相信这一点,谁就相信在家里可以等到天上掉下钱包。也因为没有人相信,所以传销组织才会说要用善意的谎言把别人的钱先骗到手再说。居然骗也可以堂而皇之的成为一种技巧,这是什么样的组织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14、“我们公司是和XX公司合作的”。最狡猾的编造。这样的话在传销组织中很流行,通常他们说的公司还但是有名的公司。其实,他们借用这种说法欺骗人,他们知道大多数人没有可能去证实。
15、“新田公司在是中国工商总局注册的,注册号为“474”号。只有中国保密企业的注册号才是三位数(如兵工厂等)。即使查了也查不到。”最像美国大片的编造。新田公司早已经在10年前就注销了。这个公司过去在武汉,在10年前的传销公司中很有名。很多人依然打着他的名义在做传销。于是就用这样的编造把新田公司神话了。国家工商总局早就把所谓新田公司的网络列入打击的名单。
16、“我们不是传销,而是连锁销售”。这是最赶形势的编造。连锁经营的确是商业发展的主流。但是,连锁经营和直销、传销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在很多地方的传销组织开始称自己为连锁经营了,为的是更具欺骗性。我不想在这里讲什么理论,只要是要求你拉人来一起参加什么赚钱事业的,告诉你拉几个人你就可以发大财的,必是传销无疑。无论它叫什么,因为他们还可以叫自己是网络经营、人际网络、资本投资等等。
先暂时罗列这些。我知道还有很多谎言和编造在地下传播,希望网友们不断提供这类的谎言和编造,把它集中起来公布出去,让这些骗人的东西尽量少一些影响普通老百姓。
其实,传销组织的洗脑策略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你搞蒙。其实关于现在和传销的问题,有法律法规在那里,问题其实很简单。所以,我希望接触这些谎言和编造的人,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就是复杂问题简单化,他越是说的复杂,你应该越简单,只要了解正规渠道的信息,很容易就识破他们的编造。你越是想的复杂,就越掉入他们的陷阱
❾ 直销业的制度课
直销的制度是一项事业,选择学习直销的制度的方法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