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州爱即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传销公司吗
是做什么的呀?
B. 电子商务公司靠谱吗
合法合规的电子商务公司是靠谱的。
电商作为如今最热门的创业话题,已不断裂变专更新,属目前根据研究机构的预测,到2020年,我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将突破3700亿,社交电商将成为电子商务新时代的领头羊。
未来已基本并确立了“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0万亿元、网上零售总额10万亿元、相关从业者5000万人”三大发展指标,赋予电子商务服务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双重目标。
C. 广州六虎免费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刚进门看到的公司名叫小蜜蜂,有点像传销,我要去么
我和那些老板有过交流,公司比较混乱,以骗取投资为目的,免费购物就不要想了,都是瞎说的,想进办法的骗取投资,还要求我们购买他们的POS机器!这样的公司最好不要去,到时候入太深了爬不出来
D. 淘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广州的吗说是今年刚弄的,是真的吗,不会是传销吧,
其实你想知道的复话 不仅可以制从前端来看 更要从后端的一些服务上来说 当然也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去查一下 第一点是成立的时间 第二点是公司的资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什么的 当时我找的时候 二三年的基本不看的 找的都是五六年的,最重要的就是服务态度了,可以问下身边的人有没有做这个的,对行业有个整体的把握,知道自己做的事情 这个行业 对自己的影响有多大 或者能不能赚钱 这些都是咱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毕竟以后赚钱是给自己赚的嘛,也不能一味的听别人的不好什么的 自己心里的有一定的意识,往往是树大招风的 我的小店做的时间也不久是童装 不知道说这些对你有没有帮助希望能帮你
E. 电商行业是传销吗
1、电商行业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业模式。电商不等于传销,但也要警惕不法人员利用电商模式搞非法传销活动。
2、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相关规定: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 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F. 电子商务是传销吗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专直接或者间接发属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G. 电子商务传销 是怎么回事
电子商务不是传销,但是现在的传销越来越猖狂,它以各种形式出现!传内销是非法容的,没有产品,没有营业执照,但是它可以加盟到电子商务中。性质还是传销,依靠互联网来搞传销!换汤不换药,还是老一套!千万不要上当受骗了
H. 广东华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怎样它真是传销的
是的,你的判断的是对的,以多层次销售的方式来做,首选在我国商务部拿到直销牌照,才可以以多层次的方式运行.在我国44家批牌公司是没有广东化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我从事多年直销经验来判断.它肯定传销的.具体你想从业方面工作,你可以扣我帐号了解.
I. 新兴的电子商务公司属于传销吗
朋友您好!
以下是对传销特性的介绍:
传销的特性:主要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传销特征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1]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