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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營銷的分銷策略

發布時間:2021-01-07 17:36:48

Ⅰ 分銷策略的原則

分銷渠道管理人員在選擇具體的分銷渠道模式時,無論出於何種考慮,從何處著手,一般都要遵循以下原則: 企業的分銷渠道模式一經確定,便需花費相當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建立和鞏固,整個過程往往是復雜而緩慢的。所以,企業一般輕易不會更換渠道成員,更不會隨意轉換渠道模式。只有保持渠道的相對穩定,才能進一步提高渠道的效益。暢通有序、覆蓋適度是分銷渠道穩固的基礎。
由於影響分銷渠道的各個因素總是在不斷變化,一些原來固有的分銷渠道難免會出現某些不合理的問題,這時,就需要分銷渠道具有一定的調整功能,以適應市場的新情況、新變化,保持渠道的適應力和生命力。調整時應綜合考慮各個因素的協調,使渠道始終都在可控制的范圍內保持基本的穩定狀態。 企業在選擇、管理分銷渠道時,不能只追求自身的效益最大化而忽略其他渠道成員的局部利益,應合理分配各個成員間的利益。
渠道成員之間的合作、沖突、競爭的關系,要求渠道的領導者對此有一定的控制能力——統一、協調、有效地引導渠道成員充分合作,鼓勵渠道成員之間有益的競爭,減少沖突發生的可能性,解決矛盾,確保總體目標的實現。 終端銷售點是指商品離開流通領域,所進入的消費領域發生地。對於消費品而言,它是零售地點;對於生產資料而言,它是送貨站。終端銷售點是企業實現自己經營目的的前沿陣地,企業產品能否最終銷售出去以及能否最終實現理想的經濟效益,都直接與終端銷售點的選擇和經營有關。因此,作為分銷管理的第一步就是選擇最符合企業產品或服務特點的終端銷售點,然後通過有效管理實現銷售目標,否則,從企業到終端銷售點的整個分銷工作都將會成為低效甚至無效勞動。 因此,對於一個企業來說,進入市場組織商品銷售的第一步,就是選擇終端銷售點。
(一)、選擇終端銷售點的原理
市場營銷原理告訴我們,進入市場之前,首先要進行市場細分,選擇目標市場。這是市場營銷的重要原則之一。目標市場,即目標顧客,他們是誰?這是市場營銷者首先必須明確的。只有決定了誰是目標顧客,才能弄清楚他會有什麼需要,才能弄清楚他需要什麼商品,進而才能弄清楚在何時、何地去向他銷售他所需要的商品。
在商品分銷活動中,也必須堅持目標市場(目標顧客)原則。堅持這一原則,就是要根據目標顧客的需要提供正確的商品;根據目標顧客需要的時間,在正確的時間銷售商品;根據目標顧客需要發生的地點來決定在哪裡銷售商品。終端銷售點選擇,就是根據目標市場原則來組織商品分銷的一種計劃活動。
選擇終端銷售點,就是要打破過去那種「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式的、漫無目標的銷售方式,把商品送到消費者最願意光顧、最容易購買的地方去銷售,讓顧客能夠及時購買、方便購買。
正確選擇終端銷售點,對於擴大商品銷售具有重要的意義。通常消費者的需要具有明顯的時效性,只有在需要發生的時候,人們才有強烈的購買慾望。如果有關商品能夠就近、方便地購買,他們的需要就能夠及時予以滿足。
由於消費者需求個性化、多樣化,終端銷售點的選擇也要考慮消費者的購物心理。對終端銷售點的選擇主要取決於:
1.顧客對最方便購買的地點的要求;
2.顧客最樂意光顧並購買的場所的要求;
3.商品最充分展現、讓更多人認知的地點要求;
4.樹立商品形象的地點要求等。這些要求具體反映在終端銷售點的選擇中,要求根據目標市場的特徵及競爭狀況、企業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特點、公關環境、市場基礎等特點,以及企業外部的市場環境、競爭對手狀況、市場購買力水平等因素,經過綜合權衡選擇出直接面向顧客的分銷點。
(二)、根據消費者收入和購買力水平等來選擇
購買力水平是「市場」的重要構成要素之一。顧客的購買力水平高,則不僅對某種商品購買量大,而且購買的商品檔次高,人們願意出高價購買質量高的名牌商品。如果購買力水平低,不僅商品的檔次上不去,而且檔次低的商品的銷售量也很有限。消費者的購買力來自個人收入,因此也可以說,收入水平的高低是指導企業認識商品購買者、指導企業選擇終端銷售點的重要依據。
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費者對商品購買的地點的選擇和要求是不一樣的,因此,企業銷售產品或服務,首先要考慮的就是它所面對的消費者群體的定位。因此,企業在選擇終端銷售點時,必須考慮到不同地方的個人可支配收入以及個人可任意支配收入的水平。在競爭者數量不變的情況下,如果該地區的收入水平較高,則企業進入該地區設立銷售點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就大,反之,如果收入水平不高,購買力弱,則宜謹慎。
一般來說,收入水平較高、購買力較強的消費者的選購品相對較多,而且願意到規模較大、裝潢漂亮、聲譽較高的商店購買,即使那裡商品賣得比別的商店貴一些,也不在意。而那些收入水平較低、購買力較小的消費者,則表現出不同的購買行為特點。
當然,在考慮收入水平對終端銷售點選擇的約束時,企業還要注意到自身所經營商品的特點。如果是一般的大眾消費品,而市場的進入難度又不是很大的話,則可以考慮在不同的收入水平地區(包括城鄉)都可以廣泛設點;反之,如果是較高檔次的非生活必須消費品,則一般應考慮在那些收入水平較高的地區設立銷售點。
尤其是,對於某些日用性高檔消費品,如衣服、傢具等,就可以在那些收入水平較高、人口較為集中的大中城市設立專賣點。否則如果沒有一定的銷售額作保證,則專賣店就很難維持下去。
此外,企業在設立銷售點時還要考慮到的一個問題是,那些收入水平較高的地區,其經營費用也相應較高,從而風險也較大,因此,企業是否設立終端銷售點以及選擇何種形式,必須考慮自己的整體實力。例如,在某些收入水平較高的地方,作為終端銷售點的零售商尤其是一些大型商場往往要向廠家收取「產品進場費」、「上架費」、「條碼費」等費用,如果企業因為這些費用影響到整個經濟效益,那麼,還是另闢它途較好。此外,並非所有的商品都一定得在商業中心區建點才有利於銷售,因此,這里必須考慮一個費用收益比問題。
(三)、根據目標顧客出現的位置來選擇
讓消費者一旦發生需要就能夠方便地購買,意味著「商品必須跟蹤消費者」。不論消費者出現在哪裡,適合於滿足消費者產生的需要或購物慾望的商品就要同時出現在哪裡。這就要認真研究消費者可能的活動范圍,在每個地方他們可能產生的需要和購買慾望是什麼。
一般而言,目標顧客經常出現的地點有:居民區,商業街,學校,醫院門口,游樂場,車站,碼頭,公園,休閑處,工作場所邊緣,交通干線等。
(四)、 根據顧客購買心理來選擇
不同顧客的購買興趣、關注因素、購物期望等心理特徵是不同的。顧客的購買心理直接影響到其購買行為,因此,如果不考慮顧客在一定條件、時間和地點下的購買心理,盲目選點,往往會產生不理想的效果。
(五)、根據競爭需要來選擇
一個企業在選擇終端銷售點時,無論從生存的角度還是從發展的眼光來看,都必須考慮競爭對手的情況,為此,要考慮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競爭對手數量、競爭對手策略、競爭優勢策略、企業的戰略目標、產品生命周期。
1.競爭對手數量
競爭對手的數量越多,選擇終端銷售點的難度越大,因為,它一方面意味著市場競爭會更激烈,另一方面說明市場需求離飽和邊界越來越近,從而要求企業更加小心謹慎。當然,競爭對手數量多,同時也說明商品的普及程度相當高,這樣,會造成渠道形式的多樣化,從而也有利於終端銷售點的選擇。如對通訊產品來說,除了較為正式的小規模現代化通訊店面外,在百貨公司,甚至在服裝店、五金交電、日雜店內的「專櫃」出售通訊產品。
2.競爭對手策略
企業在選擇終端銷售點時,必須研究和調查清楚競爭對手所採取的策略,然後再根據自己的實力和條件選點。一般而言,不應採取與競爭對手同樣的策略,從而揚長避短,相互補充,使市場得以協調發展。
3.競爭優勢策略
渠道建設要注意發揮企業的優勢,如在國外品牌紛紛進入我國城市市場的同時,國內企業可發揮「本土」優勢。力求在廣大的農村市場建立起自己的分銷網路和便捷的服務體系。
4.企業的戰略目標
企業的戰略目標是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發展的總體目標。分銷是實現上述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例如,一個大型跨國企業的戰略目標是為了佔領新興市場,則必須考慮中國、印度等大國的市場,因此,應集中精力在這些國家建立終端銷售點。不過,分銷並不只是被動地適應企業戰略目標,它的制定與執行的好壞程度反過來會影響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
5.產品生命周期
沒有一條渠道或分銷網路能保證產品在生命周期內永遠保持競爭優勢,因此,企業在選擇終端銷售點時,必須考慮產品生命周期的變化、階段和時間長短。
(六)、根據銷售方式來選擇
銷售方式主要是指企業銷售產品時所採取的形式,它主要包括店鋪銷售和無店鋪銷售兩種。在現代市場條件下,銷售方式正出現多元化趨勢,因此,企業在選擇終端銷售點時,既可採取某一類銷售方式,也可同時採用多種銷售方式,並使它們相得益彰。 終端銷售點密度的大小直接關系著企業市場的整體布局的均衡狀況,如果布點太稀,則不利於充分佔領市場;如太密,則可能加大銷售成本,而且銷售效率可能大大下降,並加劇各銷售點的沖突與矛盾。因此,如何維持終端銷售點的布點的適度,成了密度決策的關鍵所在和中心任務。
(一)、終端銷售點密度決策的任務
終端銷售點密度決策的基本任務就是確定企業在目標市場利用多少渠道成員來銷售產品,從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產品分銷的效率。評價一個企業終端銷售點密度決策是否正確的主要依據就是企業產品的市場覆蓋率與分銷效率。
市場覆蓋率高的地方終端銷售點密度也就越高,因為如果沒有足夠的市場覆蓋率,生產企業就難以實現其銷售目標。市場覆蓋率應該用細分市場來分析。有時雖然某一產品的全部市場覆蓋率是令人滿意的,但如果針對某一特定的目標市場來看就不那麼令人樂觀了。
分銷效率主要是指企業產品從廠家到目標顧客手中的傳遞時間與速度。一個好的分銷網路應該迅速將產品送到消費者手中,同時,輸送和管理的成本應該盡可能低。如果企業建立的終端銷售點網路能達到這一目標,就說明其密度是適度的。否則,就需要進一步改進。
具體說來,終端銷售點密度決策的任務有以下三點:
1.保持企業各終端銷售點的均衡發展。
2.促使各終端銷售點的協調,減少各銷售點的沖突。
3.推動企業產品市場的有序擴張和可持續發展。實質上,這就要求在進行終端銷售點密度決策時,應注意企業市場發展的短期戰略與長期戰略的結合。
(二)、可選擇的密度方案
企業根據終端銷售點密度決策的任務,根據自身和市場環境的現狀和變化趨勢,可採取不同的密度方案。
1.密集分銷策略
在密集分銷中,凡是符合生產商的最低信用標準的渠道成員都可以參與其產品或服務的分銷。密集分銷意味著渠道成員之間的激烈競爭和很高的產品市場覆蓋率。密集式分銷最適用於便利品。它通過最大限度地便利消費者而推動銷售的提升。採用這種策略有利於廣泛佔領市場,便利購買,及時銷售產品。而其不足之處在於,在密集分銷中能夠提供服務的經銷商數目總是有限的。生產商有時得對經銷商的培訓、分銷支持系統、交易溝通網路等進行評價以便及時發現其中的障礙。而在某一市場區域內,經銷商之間的競爭會造成銷售努力的浪費。由於密集分銷加劇了經銷商之間的競爭,他們對生產商的忠誠度便降低了,價格競爭激烈了,而且經銷商也不再願意合理地接待客戶了。
2.選擇分銷策略
生產企業在特定的市場選擇一部分中間商來推銷本企業的產品。採用這種策略,生產企業不必花太多的精力聯系為數眾多的中間商,而且便於與中間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還可以使生產企業獲得適當的市場覆蓋面。通過分銷效率的提高而不斷降低成本的機制。
2.市場覆蓋率
除了那些在市場上剛起步的企業外,處於成長、擴張和成熟期的企業,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不考慮自己產品的市場覆蓋率。可以說,覆蓋率始終是企業密度決策時必須考慮的核心因素,因為它關繫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這就是說,企業在設計分銷網路時,僅僅考慮降低分銷網路成本是不夠的。追求分銷網路成本降低可能會導致銷售量下降,而分銷網路成本的適當增加也可能促進銷售量的更大提高。因此,在一定條件下,企業為了提高銷售額和市場覆蓋率,甚至可能不惜加大成本,以實現自己的銷售目標。這是因為每一條具體的分銷網路總是針對具體的目標市場。市場覆蓋率提高意味著某條分銷網路的銷售能力提高,從而意味著企業產品生存和發展空間的增大,進而有利於企業的長期戰略目標的實現。
3.控制能力
企業終端銷售點密度決策是否正確的一個重要標准就是企業最終有無能力控制日益膨脹的分銷網路。實際上,相當多的企業走向衰落就是起因於自己對終端銷售點的失控,這種失控的後果不僅會使企業分銷效益下降,而且還可能毀掉整個產品市場。總之,無論選擇獨家經銷還是選擇性分銷都要求企業對分銷網路有良好的控制能力。

Ⅱ 金融營銷的分銷渠道有哪些拓展策略

(1)增加自設渠道。這種模式適用於市場空間大、資金實力強的金融機構。

(2)擴大金融產品和服務代理渠道。這種策略主要包括尋求更多的代理機構和更多的特約商戶。如商業銀行為爭奪客戶,將信貸員制變為客戶經理制,由固定工資的內部關系變為提取傭金的代理關系;信用卡公司拓展更多的特約商戶擴大刷卡消費覆蓋面,信用卡的發行有一部分通過尋找代理人網點,代理人按發卡數量提成;保險公司招募經紀人銷售保單;證券經紀營業部為擁有客戶資源的理財專業人士提供傭金返還,促使客源和股票交易量增加。由於代理機構代理的金融企業可能不止一家,因此對代理機構品質控制和促進其積極性就顯得尤為重要。

(3)通過並購快速擴張渠道。此種策略模式是金融企業拓展分銷渠道最快捷有效的策略,尤其是跨地區和海外並購。按目標和行業性並購方式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①並購各種代理機構,使其經營本金融機構的產品和服務。如花旗集團以30億美元收購零售連鎖店西爾斯的信用卡部門。

②同業自身的縱向並購,如商業銀行之間、保險公司之間、證券公司之間的並購。這種並購方式已成為金融機構擴大零售網路的有效手段,同時有助於增強企業實力,節省經營費用。如2012年6月深圳發展銀行與平安銀行正式合並為一家銀行。兩行的整合是國內金融史上史無前例的巨大工程,在兩行合並完成之際實現了兩行絕大多數業務的互聯互通、產品和服務的基本一致,原兩行的特色業務也基本實現了共享,合並後的銀行為廣大客戶帶來了更加完善的產品體系、更加廣泛的網點渠道以及更加優質便利的服務。

③銀行、保險與證券之間的橫向並購,即銀行、保險、證券公司之間的並購。如2011年2月中國農業銀行收購嘉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4)聯盟拓展策略。金融機構根據各自的優勢,建立合作互惠聯盟渠道,相互提供服務,以增強自己的業務拓展能力。此種策略的優點是:金融機構不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通過租借方式拓展渠道;具有靈活性和選擇餘地大,避免並購不當產生的風險;有時可以用來突破政策限制,開展跨地區和跨國業務。

網路營銷分銷策略是什麼

對企業來講

Ⅳ 什麼是營銷分銷策略

分銷渠道:分銷渠道是指某種貨物和勞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移動時取得這種貨物或勞務的所有權或幫助轉移其所有權的所有企業和個人。它主要包括商人中間商,代理中間商,以及處於渠道起點和終點的生產者與消費者。在商品經濟條件下,產品必須通過交換,發生價值形式的運動,使產品從一個所有者轉移到另一個所有者,直至消費者手中,這稱為商流,同時 ,伴隨著商流,還有產品實體的空間移動,稱之為物流。商流與物流相結合,使產品從生產者到達消費者手中,便是分銷渠道或分配途徑。

分銷渠道策略:為了使產品迅捷地轉移到消費者手中,企業應選擇最佳的銷售渠道,並適時對其進行調整與更新,以適應市場變化。銷售渠道策略包括:a開拓和滲透策略,即新建渠道時,企業通過自築營銷點或招引中間商來開拓渠道,若所嚮往的渠道已被對手控制,則可進行渠道滲透,一步步擠占對手的渠道;b鞏固策略,即為防止對手滲透進來,採用自動連鎖、工商連營、特許經營等方式來鞏固現有渠道;c擴展策略,有: 密集性擴展,即從量上擴大銷售點;專營性壟斷,即提高某一專業市場的佔有率,加強對其控制;和綜合性擴展,即綜合以上兩個。

分銷渠道管理:分銷渠道管理是指對分銷渠道成員進行協調和控制的的過程。包括三方面的內容:首先是選擇渠道成員,即在渠道設計完成後,具體選擇哪些中間商作為自己的渠道成員;二是如何激勵中間商並處理好與他們之間的關系,同時還要協調好中間商之間的關系;三是對渠道成員的工作進行評估,並進行調整。

分銷渠道設計:分銷渠道設計是分銷渠道決策的重要內容,包括選擇最佳的渠道模式、確定每一層次所需中間商的數目,中間商的類型以及確定渠道成員的的權利與責任。分銷渠道設計的基本過程是確定渠道設計目標;評估渠道的寬度和深度、中間商的類型;影響渠道選擇的因素;確定渠道成員的任務;選擇具體的渠道組合模式。

間接渠道:指生產者通過流通領域的中間環節把商品銷售給消費者的渠道。基本模式為:生產者——中間商——消費者。間接渠道是社會分工的結果,通過專業化分工使得商品的銷售工作簡單化;中間商的介入,分擔了生產者的經營風險;藉助於中間環節,可增加商品銷售的覆蓋面,有利於擴大商品市場佔有率。但中間環節太多,會增加商品的經營成本

實體分配:實體分配也稱為物流。它指對原料和最終產品從生產者向使用者轉移,以滿足顧客需要,並從中獲利的實物流通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即產品通過從生產者手中運到消費者手中的空間移動,以保證產品在需要的地點,需要的時間里,達到消費者手中。實體分配的基本功能包括物質的運輸、保管、裝卸、包裝、流通加工以及與之相聯系的物流信息。

直接渠道:指生產者直接把商品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分銷渠道。基本模式為:生產者——————消費者。直接渠道減少了中間環節,節約了流通費用;而且產銷直接見面,生產者能夠及時地了解消費者的市場需求變化,有利於企業及時調整產品結構,作出相應的決策。直接渠道的具體銷售形式有接受用戶定貨、設店銷售、上門推銷、利用通訊、電子手段銷售。中間商:是商品從生產領域轉移到消費領域的過程中,參與商品交易活動的專業化經營的個人和組織。中間商的出現,對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中間商在分銷渠道中發揮重要作用。體現在:促進生產者擴大生產和銷售;協調生產與需求之間的矛盾;方便消費者購買商品。中間商按其在流通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

Ⅳ 什麼是金融營銷的直接分銷策略

此策略是根據金融機構銷售金融產品過程中是否有中間商來劃分的。直接分銷策略內又稱容為零階分銷渠道策略,是指金融機構不通過中間商直接把金融產品銷售給目標客戶的策略;間接分銷策略,是指金融機構通過中間商向目標客戶銷售金融產品的策略,間接分銷策略根據銷售環節的長短可分為短渠道策略和長渠道策略,而長渠道策略又可為二階渠道策略和多階渠道策略。

Ⅵ 金融營銷分銷策略的選擇有哪些原則

(一)暢通高效、經濟性原則:這是渠道選擇的首要原則。任何正確的渠道決策都應符合暢通高效的要求。金融產品的流通時間、流通速度、流通費用是衡量分銷效率的重要標志。暢通的分銷渠道應以目標客戶需求為導向,將金融產品盡好、盡早地通過最短的路線,以盡可能優惠的價格送達目標客戶方便購買的地點。暢通高效的分銷渠道模式不僅要讓目標客戶在適當的地點、時間以合理的價格買到滿意的金融產品,而且應努力提高金融機構的分銷效率,爭取降低分銷費用,以盡可能低的分銷成本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贏得競爭的時間和價格優勢。

(二)覆蓋適度原則:金融機構在選擇分銷渠道模式時,僅僅考慮加快速度、降低費用是不夠的,還應考慮及時准確地送達的金融產品能不能銷售出去,是否有較高的市場佔有率足以覆蓋目標市場。因此,不能一味地強調降低分銷成本,這樣可能導致銷售量下降、市場覆蓋率不足的後果。成本的降低應是規模效應和速度效應的結果。在分銷渠道模式的選擇中,也應避免擴張過度、分布范圍過廣,以免造成溝通和服務的困難,導致無法控制和管理目標市場。這是金融機構是否新設網點時需充分考慮的一個原則。

(三)持續穩定原則:金融機構的分銷渠道模式一經確定,便需花費相當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建立和鞏固,整個過程往往是復雜而緩慢的。所以,金融機構一般不會輕易更換渠道成員,更不會隨意轉換渠道模式。分銷渠道的設計是營銷組合中具有長期性的決策,只有保持渠道的持續穩定,才能進一步提高分銷渠道的效益。暢通有序、覆蓋適度是分銷渠道穩固的基礎。

(四)適度控制的原則:控制是指金融機構對分銷渠道施加影響的程度。從長遠來看,金融機構對分銷渠道的選擇除了考慮其經濟性外,還必須考慮能否對其進行有效的控制。由於影響分銷渠道的各個因素總在不斷變化,一些原來固有的分銷渠道難免會出現某些不合理的問題,這時就需要分銷渠道具有一定的調整功能,以適應市場的新情況、新變化,保持渠道的適應力和生命力。調整時應綜合考慮各個因素的協調,使渠道始終都在可控制的范圍內保持基本的穩定狀態。在各種分銷策略中,金融機構對於自身分支機構的控制最容易,但成本相對較高,市場覆蓋率較低;建立特約經銷商或代理關系的中間商較易控制,但金融機構對特約中間商的依賴過強;利用多家中間商在同一市場進行銷售會降低風險,但對中間商控制能力會削弱。分銷渠道越長、越寬,金融機構與中間商之間的關系越弱,也越難控制中間商。

(五)協調平衡原則:金融機構在選擇、管理分銷渠道時,不能只追求自身的效益最大化而忽略其他渠道成員的局部利益,應合理分配各個成員間的利益。

渠道成員之間的合作、沖突、競爭的關系,要求渠道的領導者對此有一定的控制能力——統一、協調、有效地引導渠道成員充分合作,鼓勵渠道成員之間有益的競爭,減少沖突發生的可能性,解決矛盾,確保總體目標的實現。

(六)靈活性原則:除了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外,金融機構無法完全控制所有的分銷渠道,所以在制定分銷策略時需靈活、隨機應變。金融機構應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購買習慣、文化背景等因素的不同選擇不同的分銷策略,並保持適度的彈性,隨時根據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進行相應的調整。

(七)發揮優勢原則:金融機構在選擇分銷渠道模式時為了爭取在競爭中處於優勢地位,要注意發揮自己各個方面的優勢,將分銷渠道模式的設計與金融機構的產品策略、價格策略、促銷策略結合起來,增強營銷組合的整體優勢。

Ⅶ 網路營銷的分銷策略一般有哪些方法

網路營銷策略的幾點基本策略

網路營銷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在互聯網上建立並推廣企業的品牌,知名企業的網下品牌可以在網上得以延伸,一般企業則可以通過互聯網快速樹立品牌形象,並提升企業整體形象。網路品牌建設是以企業網站建設為基礎,通過一系列的推廣措施,達到顧客和公眾對企業的認知和認可。在一定程度上說,網路品牌的價值甚至高於通過網路獲得的直接收益。

網頁策略

中小企業可以選擇比較有優勢的地址建立自己的網站,建立後應有專人進行維護,並注意宣傳,這一點上節省了原來傳統市場營銷的很多廣告費用,而且搜索引擎的大量使用會增強搜索率,一定程度上對於中小企業者來說比廣告效果要好。

產品策略

中小企業要使用網路營銷方法必須明確自己的產品或者服務項目,明確哪些是網路消費者選擇的產品。定為目標群體,因為產品網路銷售的費用遠低於其他銷售渠道的銷售得費用,因此中小企業如果產品選擇得當可以通過網路營銷獲得更大的利潤。

價格策略

價格策略也是最為復雜的問題之一。網路營銷價格策略是成本與價格的直接對話,由於信息的開放性,消費者很容易掌握同行業各個競爭者的價格,如何引導消費者作出購買決策是關鍵。中小企業者如果想在價格上網路營銷成功應注重強調自己產品的性能價格比以及與同行業競爭者相比之下自身產品的特點。除此之外,由於競爭者的沖擊,網路營銷的價格策略應該適時調整,中小企業營銷的目的不同,可根據時間不同制定價格。例如,在自身品牌推廣階段可以以低價來吸引消費者,在計算成本基礎上,減少利潤而佔有市場。

促銷策略

銷售促進。營銷的基本目的是為增加銷售提供幫助,網路營銷也不例外,大部分網路營銷方法都與直接或間接促進銷售有關,但促進銷售並不限於促進網上銷售,事實上,網路營銷在很多情況下對於促進網下銷售十分有價值。以網路廣告為代表。網上促銷沒有傳統營銷模式下的人員促銷或者直接接觸式的促銷,取而代之的使用大量的網路廣告這種軟營銷模式來達到促銷效果。這種做法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可以節省大量人力支出、財力支出。通過網路廣告的效應可以與更多人員到大不了的地方挖掘潛在消費者,可以通過網路的豐富資源與非競爭對手達到合作的聯盟。

渠道策略

網路營銷的渠道應該是本著讓消費者方便的原則攝制。為了在網路中吸引消費者關注本公司的產品,可以根據本公司的產品聯合其他中小企業的相關產品為自己企業的產品外延,相關產品的同時出現會更加吸引消費者的關注。為了促進消費者購買,應該及時在網站發布促銷信息、新產品信息、公司動態,為了方便購買還要提供多種支付模式,讓消費者有更加多種地選擇,在公司網站建設時候應該設立網路店鋪,加大銷售的可能。

顧客服務策略

網路營銷與傳統營銷模式不同還在於它特有的互動方式,傳統營銷模式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十分重要,營銷手法比較單一,網路營銷則可以根據自身公司產品的特性,根據特定的目標客戶群,特有的企業文化來加強互動,節約開支,形式新穎多樣,避免了原有營銷模式的老套單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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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金融營銷的分銷策略有哪些含義

金融營銷分銷策略是指實現將金融產品或服務從生產領域傳遞給既定目標回客戶的一種途徑或答方法。

金融產品的分銷過程起點是金融機構,終點為特定客戶,客戶可以是自然人或是企業法人。對所有金融機構而言,想要提高市場佔有率,提升盈利水平,設立效率高、可行性強的分銷渠道至關重要。因此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就必須在充分考慮營銷成本、服務傳遞效率等因素的情況下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分銷策略,實現短時間、低成本、高效率地給目標客戶傳遞金融服務。

Ⅸ 分銷策略的渠道管理

影響分銷渠道選擇的因素
影響分銷渠道選擇的因素很多。生產企業在選擇分銷渠道時,必須對下列幾方面的因素進行系統的分析和判斷,才能作出合理的選擇。 1.產品價格。
一般來說,產品單價越高,越應注意減少流通環節,否則會造成銷售價格的提高,從而影響銷路,這對生產企業和消費者都不利。而單價較低、市場較廣的產品,則通常採用多環節的間接分銷渠道。
2.產品的體積和重量。
產品的體積大小和輕重,直接影響運輸和儲存等銷售費用,過重的或體積大的產品,應盡可能選擇最短的分銷渠道。對於那些按運輸部門規定的起限(超高、超寬、超長、集重)的產品 ,尤應組織直達供應。小而輕且數量大的產品,則可考慮採取間接分銷渠道。
3.產品的易毀性或易腐性。
產品有效期短,儲存條件要求高或不易多次搬運者,應採取較短的分銷途徑,盡快送到消費者手中,如鮮活品、危險品。
4.產品的技術性。
有些產品具有很高的技術性,或需要經常的技術服務與維修,應以生產企業直接銷售給用戶為好,這樣,可以保證向用戶提供及時良好的銷售技術服務。
5.定製品和標准品。
定製品一般由產需雙方直接商討規格、質量、式樣等技術條件,不宜經由中間商銷售。標准品具有明確的質量標准、規格和式樣,分銷渠道可長可短,有的用戶分散,宜由中間商間接銷售;有的則可按樣本或產品目錄直接銷售。
6.新產品。
為盡快地把新產品投入市場,擴大銷路,生產企業一般重視組織自己的推銷隊伍,直接與消費者見面,推介新產品和收集用戶意見。如能取得中間商的良好合作,也可考慮採用間接銷售形式。 1.購買批量大小。
購買批量大,多採用直接銷售;購買批量小,除通過自設門市部出售外,多採用間接銷售。
2.消費者的分布。
某些商品消費地區分布比較集中,適合直接銷售。反之,適合間接銷售。工業品銷售中,本 地用戶產需聯系方便,因而適合直接銷售。外地用戶較為分散,通過間接銷售較為合適。
3.潛在顧客的數量。
若消費者的潛在需求多,市場范圍大,需要中間商提供服務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宜選擇間接分銷渠道。若潛在需求少,市場范圍小,生產企業可直接銷售。
4.消費者的購買習慣。
有的消費者喜歡到企業買商品,有的消費者喜歡到商店買商品。所以,生產企業應既直接銷售,也間接銷售,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也增加了產品的銷售量。 1.資金能力。
企業本身資金雄厚,則可自由選擇分銷渠道,可建立自己的銷售網點,採用產銷合一的經營方式,也可以選擇間接分銷渠道。企業資金薄弱則必須依賴中間商進行銷售和提供服務,只能選擇間接分銷渠道。
2.銷售能力。
生產企業在銷售力量、儲存能力和銷售經驗等方面具備較好的條件,則應選擇直接分銷渠道 。反之,則必須藉助中間商,選擇間接分銷渠道。另外,企業如能和中間商進行良好的合作 ,或對中間商能進行有效地控制,則可選擇間接分銷渠道。若中間商不能很好地合作或不可靠,將影響產品的市場開拓和經濟效益,則不如進行直接銷售。
3.可能提供的服務水平。
中間商通常希望生產企業能盡多地提供廣告、展覽、修理、培訓等服務項目,為銷售產品創造條件。若生產企業無意或無力滿足這方面的要求,就難以達成協議,迫使生產企業自行銷 售。反之,提供的服務水平高,中間商則樂於銷售該產品,生產企業則選擇間接分銷渠道。
4.發貨限額
生產企業為了合理安排生產,會對某些產品規定發貨限額。發貨限額高,有利於直接銷售; 發貨限額低,則有利於間接銷售。 不同分銷途徑經濟收益的大小也是影響選擇分銷渠道的一個重要因素。對於經濟收益的分析 ,主要考慮的是成本、利潤和銷售量三個方面的因素。具體分析如下:
1.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是指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它包括包裝費、運輸費、廣告宣傳費、陳列展覽費、銷售機構經費、代銷網點和代銷人員手續費、產品銷售後的服務支出等。一般情況, 減少流通環節可降低銷售費用,但減少流通環節的程度要綜合考慮,做到既節約銷售費用, 又要有利於生產發展和體現經濟合理的要求。
2.價格分析。
(1)在價格相同條件下,進行經濟效益的比較。通常,許多生產企業都以同一價格將產品銷售給中間商或最終消費者,若直接銷售量等於或小於間接銷售量時,由於生產企業直接銷售時要多佔用資金,增加銷售費用,所以,間接銷售的經濟收益高,對企業有利;若直接銷售量大於間接銷售量,而且所增加的銷售利潤大於所增加的銷售費用,則選擇直接銷售有利。
(2)當價格不同時,進行經濟收益的比較。主要考慮銷售量的影響,若銷售量相等,直接銷售多採用零售價格,價格高,但支付的銷售費用也多。間接銷售採用出廠價,價格低,但支付的銷售費用也少。究竟選擇什麼樣的分銷渠道?可以通過計算兩種分銷渠道的盈虧臨界點作為選擇的依據。當銷售量大於盈虧臨界點的數量,選擇直接分銷渠道;反之,則選擇間接分銷渠道。在銷售量不同時,則要分別計算直接分銷渠道和間接分銷渠道的利潤,並進行比較,一般選擇獲利的分銷渠道。 各類各家中間商實力、特點不同,諸如廣告、運輸、儲存、信用、訓練人員、送貨頻率方面具有不同的特點,從而影響生產企業對分銷渠道的選擇。
1.中間商的不同對生產企業分銷渠道的影響。
2.中間商的數目不同的影響。按中間商的數目的多少的不同的情況,可選擇密集分銷,選擇分銷,獨家分銷。
(1)密集式分銷指生產企業同時選擇較多的經銷代理商銷售產品。一般說,日用品多採用這種分銷形式。工業品中的一般原材料,小工具,標准件等也可用此分銷形式。
(2)選擇性分銷,指在同一目標市場上,選擇一個以上的中間商銷售企業產品,而不是選擇所有願意經銷本企業產品的所有中間商。這有利於提高企業經營效益。一般說,消費品中的選購品和特殊品,工業品中的零配件宜採用此分銷形式。
(3)獨家分銷,指企業在某一目標市場,在一定時間內,只選擇一個中間商銷售本企業的產品,雙方簽訂合同,規定中間商不得經營競爭者的產品,製造商則只對選定的經銷商供貨,一般說,此分銷形式適用於消費品中的家用電器,工業品中專用機械設備,這種形式有利於雙方協作,以便更好地控制市場 。
3.消費者的購買數量。如果消費者購買數量小、次數多,可採用長渠道,反之,購買數量大,次數少,則可採用短渠道。
4.競爭者狀況。當市場競爭不激烈時,可採用同競爭者類似的分銷渠道,反之,則採用與競爭者不同的分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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