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進行捆綁營銷
第一種,產品和品牌捆綁進行推廣,品牌就等於產品的概念。蟎婷香皂讓人一聽就知道這是一個除蟎的香皂,從其品牌能聯想到產品的利益。這是一種捆綁策略,比較適合切入市場或者短期內獲取一定份額的方式;但後期會對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上發展產生限製作用。 第二種,用產品的名稱進行推廣,產品名稱體現產品的利益,這個名稱和品牌沒關系。在推廣和告訴消費者產品的時候告知品牌,讓人覺得這個品牌專做這個產品,並把這兩個概念在推廣的過程中捆綁在一起。比如:亞都加濕器,這幾個字裡面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品牌「亞都」,一個是產品加濕器。在推廣的過程中,亞都和加濕器老是在一起出現,造成消費者把加濕器認為是亞都的,而亞都就是加濕器。企業採用這樣的用法雖然在前期進入市場時會獲得一定的好處,但對後期的發展就會產生限制。 第三種,很多產品進行捆綁,有名稱捆綁的和利益捆綁的。比如說白加黑感冒葯,他告訴你說白天吃白片,晚上吃黑片。白加黑本身是一個品牌名稱,是治感冒的,他是用自己的產品特性和感冒的關系做了一個捆綁,也就是說產品特性做成了品牌,也是做了一個捆綁。在推廣的過程中,有品牌名稱和產品利益相關的組合,還有過程結果和形式與產品相關的組合。總之,要組成一種關系才能形成一種捆綁的方式進行推廣。 這樣的捆綁讓我們看到了產品和品牌之間的關系,推廣起來就比較方便。但這里有適合的時間,如果忽視時間、忽視市場階段,獨立去做一種捆綁是沒有意義的,有些是有問題的。 有一個產品叫「金嗓子喉寶」,金嗓子喉寶的品牌是「都樂」,金嗓子喉寶本身是一個產品名稱,企業是金嗓子企業,用企業的品牌跟產品的名稱去結合做了捆綁。這種捆綁有一個弊端,因為產品品牌不是金嗓子,做出來的產品認知只是產品名稱的認知,時間長了品牌認知沒有形成,無法形成保護。金嗓子是企業名稱也是企業品牌,它的產品品牌並不是金嗓子,到時別人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攻擊他。或者說,別人可以用另外的利益攻擊他,用金嗓子當品牌去推廣,這樣你開發出來的市場容易被別人瓜分掉。 市場上別人還可以出銀嗓子、銅嗓子之類的產品,這些對它的營銷都有影響。
㈡ 捆綁銷售的舉例:汽車銷售中的保險捆綁銷售
對於汽車個人信貸消費中出現的這種「搭售」現象,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捆綁銷售不符合相關法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中國的《保險法》相關規定中明確指出,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顯然,車商在銷售中指定消費者到與他們有協議的保險公司和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屬於一種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保險公司是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 明確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針對這種現象,中國保監會已明確表示,採取這種捆綁銷售的辦法強賣保險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應該由客戶自己來選擇保險公司。同時,對於車險市場競爭中出現的保險公司支付給車商高額「代理手續費」的問題,中國保監會作為主管部門一直在要求各保險公司進行自律,規范自己的經營行為,不能為拉業務而競相抬高保費返還比例。因為這種惡性競爭的後果,往往會導致保險公司自身的償付能力出現危機。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此類問題屬於保監會管轄和調整的范圍,消費者一旦遇到這種「捆綁」式銷售,可以到中國保監會駐滬辦進行舉報投訴,要求其進行查處。
㈢ 經濟學里,請解釋捆綁銷售的意思,最好舉例,多謝!
捆綁銷售是共生營銷的一種形式,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銷過程中進行合作,從而擴大它們的影響力,它作為一種跨行業和跨品牌的新型營銷方式,開始
如:你到銀行貸款,銀行告訴你要貸款可以,你得存多少錢,買理財,買保險,幫信用卡等,這就是捆綁銷售
㈣ 娛樂圈有哪些「捆綁營銷」成功的案例有哪些失敗的案例
說起說起「捆綁營銷」這個詞可不單單只是商界會用到的詞,在娛樂圈裡面這個詞也是非常的常見的。其實在娛樂圈捆綁營銷的案例是真的不少。那麼娛樂圈有哪些「捆綁營銷」成功的案例,又有哪些失敗的案例呢?
大家很多人都因為范冰冰知道了范丞丞,覺得范丞丞是一個非常優秀的人,所以喜歡范丞丞的粉絲是真的不少,這個可以通過一件事情看出來,之前的時候范丞丞開通了需要粉絲開通會員才可以查看照片的設置,沒想到當時一晚上就入賬了上百萬,生動形象地說明了什麼叫做躺著賺錢啊,這樣的錢真的太好賺了。
但現在的范丞丞明顯就沒有那麼賺錢了。前段時間可以說是接工作都很難。
㈤ 娛樂圈有哪些「捆綁營銷」成功的案例
在很多的明星中還是有大部分的明星依靠自身的商業模式附帶銷售了很多的東西的,可見商業模式之強大。下面就讓我給大家介紹幾個吧!
流量對於一個明星尤其是現在的偶像來說特別的重要,有了流量才有曝光度,才會有更多的節目,掙更多的錢。在當下,「捆綁銷售」似乎成為了現在藝人發展的必要途徑。最成功的一個當屬:楊冪,楊冪工作室的幾個藝人像迪麗熱巴、張彬彬等現在都以在娛樂圈打出知名度。尤其是迪麗熱巴,又是參加跑男,又是極限挑戰,這樣的曝光率,人氣也突增,變成赤手可熱的新生小花。這就成功於楊冪的這種捆綁銷售,把迪麗熱巴給帶出來。
還有胡歌的單身的捆綁,只要有好友結婚就一定要扯上胡歌,也是花式上熱搜的。
㈥ 如何對產品進行捆綁營銷
捆綁銷售是將兩種產品捆綁起來銷售的銷售和定價方式。純粹的捆綁銷售是只有一種價格,消費者必須同時購買兩種產品或多種產品。不是所有的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都能隨意地「捆綁」在一起。捆綁銷售要達到「 1+1>2」的效果取決於兩種產品的協調和相互促進,而不存在難以協調的矛盾。比如新書上市,出版社或承銷商會將新書與暢銷書進行捆綁銷售,並選擇在雙十一或618推向市場,這樣不僅能給消費者帶來實惠,還能促進新書銷售初期效率,同時不影響新書後續價格(將新產品與市場暢銷品搭售,可以給新品一個讓消費者認識和了解的機會,繼而為再開展新品銷售降低阻力。)。
那麼捆綁是不是意味著必須要降低產品價格或進行促銷呢?不見得是這樣。在軟體領域,隨著客戶數量的增加,產品的平均成本是降低了,但不意味著要降低產品售價,反而是要通過增加(捆綁)新產品功能和服務,採用追加成本或附送贈品的形式銷售,以維持甚至獲得更高的利潤。
捆綁銷售還常見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銷過程中進行合作,從而擴大它們的影響力,是一種跨行業和跨品牌的新型營銷方式。以汽車銷售中的保險捆綁銷售為例:汽車4S店向消費者出售汽車,同時提供售後/維修/保養服務,而保險作為與汽車維修結合最緊密的產品,是企業4S店利潤的來源之一(4S點通過兼業代理的形式開展車險銷售服務),同時滿足消費者購車必須買保險的需求(政策性要求:交強險)。在銷售汽車時,銷售員一般都會向消費者推薦自己公司代理的保險產品(含商業險),而這種行為實質就是捆綁營銷。在這里為大家提供兩個4S店捆綁保險的具體操作:銷售員一般會說購買我們的保險產品,汽車可以優惠1000或2000元,其實這是保險的傭金變相返還; 4S店進行強制捆綁銷售「如果你購買的汽車是三年分期付款,都必須在4S店購買保險,而且沒有折扣優惠」。
對於汽車個人信貸消費中出現的這種「搭售」現象,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捆綁銷售不符合相關法律。顯然,車商在銷售中指定消費者到與他們有協議的保險公司和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屬於一種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保險公司是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明確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產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針對這種現象,中國保監會已明確表示,採取這種捆綁銷售的辦法強賣保險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應該由客戶自己來選擇保險公司。同時,對於車險市場競爭中出現的保險公司支付給車商高額「代理手續費」的問題,中國保監會作為主管部門一直在要求各保險公司進行自律,規范自己的經營行為,不能為拉業務而競相抬高保費返還比例。因為這種惡性競爭的後果,往往會導致保險公司自身的償付能力出現危機。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此類問題屬於保監會管轄和調整的范圍,消費者一旦遇到這種「捆綁」式銷售,可以到中國保監會12378進行舉報投訴,要求其進行查處。
在互聯網領域搭售行為同樣普遍存在。由於互聯網平台對C端的服務多是免費的,在商業模式中是向B端獲取收入,而B端的利益又多要通過C端實現,因此平台經常通過各種方式誘導C端購買或多購買B端的服務,從而獲取B端給予的推廣費或返佣。以機票為例,傳統機票銷售代理實行「前返+後返」模式,代理機構每銷售一張機票大概能拿到4.5%至5%的手續費。從2014年開始,有關部門提出「提直降代」,要求航空公司提高直銷比例,降低代理費用支出。傭金減少了,但平台銷售一張機票的成本並未減少。在線旅遊企業就想通過收取其他費用來「彌補」,比如通過變相搭售保險、酒店券或其他相關產品、服務來彌補成本。
正常的捆綁銷售對商家和消費者而言是可以實現雙贏的銷售。捆綁後的產品價格相對來說比單件要便宜一些,這樣在產品品質、功能都差不多的情況下,就會使本來打算購買相似產品的消費者轉而購買該產品,而本來打算買單件該產品的消費者增加了購買量,從而使商家達到提高市場佔有率、增加銷售的目的。同時,由於是大包裝銷售,很多消費者在本期內預支了消費,雖然這可能會影響商家下期的銷售額,但是消費者預支了下期的消費,實際上就等於保證了下期的銷售額,還加速了資金的周轉,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在一定時期內,市場是有限的,捆綁銷售的產品市場佔有率提高勢必會造成相似產品的市場佔有率降低,銷售額下降,由於消費者預支了消費,在以後的一段時間內對相似產品的購買力就會下降,這必然會導致該生產企業產品積壓,資金周轉困難。如果企業承受力不大,很可能因此走向破產。
㈦ 你見過哪些捆綁式的營銷手段
1元吃新菜這一招也是十分不錯的。如果客人進店,你告訴客人你們推出的新菜,並告訴他們,只要加1塊錢就能吃到,我相信客人們都不會拒絕的。當然,當客人吃完後,記得要客人反饋,這樣你的新菜才有改進的空間。
㈧ 娛樂圈有哪些「捆綁營銷」失敗的案例
相信關注娛樂圈的人都知道,其實在娛樂圈裡有很多捆綁營銷的現象,在娛樂圈裡有很多捆綁成功的案例,但其實也有很多捆綁營銷失敗的案例。我覺得在娛樂圈裡捆綁營銷失敗的案例就是張韶涵和范瑋琪。
這樣很多人都覺得他們兩個是關系非常好的姐妹,一起開演唱會,一起出新專輯等等。一開始這樣的捆綁營銷是成功的,大家都知道,有一個叫范瑋琪的人唱歌也很好聽,她和張韶涵的關系非常好。可是這兩個人最後還是鬧掰了。
現如今這兩個人的關系變得非常的差,兩人還經常上微博的熱搜,很多人都罵范瑋琪,那她是一個怎麼怎麼樣的人?到底范瑋琪是一個怎樣的人,我們也不太清楚。但是我們能夠很清楚的知道,張韶涵和范瑋琪的捆綁營銷是一個失敗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