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形勢下怎樣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1)建設管理機制,緩解矛盾
為了應對當前國土資源供需矛盾加劇的局面,進一步理順批地、征地、供地、發證、管地、管礦等工作鏈條,在關鍵崗位、核心業務、重點環節等方面進行重點規范和創新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手段;進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和礦業權市場的相關制度,規范出讓、轉讓等各個環節,加大市場配置資源的力度,加強對土地出讓、土地評估、礦產儲量評審和礦業權評估機構的管理,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途徑。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審批辦事制度與政務服務標准化建設,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梳理執法依據,編制依法行政手冊,推進精細化管理是解決這一矛盾的保障。
(2)加強制度建設,提升質量
制度建設是解決矛盾的核心工作。首先,密切關注「兩法」的修改進程,根據實際,全面查找存在的制度空白,本著急用先行的原則,及時制定相應的規范,重點放在地質災害的防治、耕地保護、征地補償安置、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增減掛鉤、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土地綜合整治、地籍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的相關制度,有效規范各項管理工作。其次,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清理工作。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審查、集體審議通過和公布生效制度。根據國家立法進程,適時修改和廢止規范性文件,並予以公布,並對規范性文件定期進行全面清查;其三,健全規范性文件的後評估制度。對其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查找原因,及時解決,探索規范性文件的後評估工作制度。
(3)規范執法行為,落實責任
規范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標准,規范案卷評查,規范執法資格,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體系,嚴格落實執法過錯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促進執法人員積極履行職責,規范執法行為。一是加強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提高執法能力。二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Ⅱ 國土資源執法大隊主要是做什麼工作
執法監察大隊
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和遵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依法負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取證,承辦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舉報的核實工作;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查處;
指導鄉鎮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行政部門批準的違法案件的查處;
指導鄉鎮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具體業務;
配合司法機關對涉嫌犯罪案件的調查和案件移送,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對違紀案件的協調處理;
完成上級國土資源監察部門和同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 國土執法四制具體內容是哪些
大興安嶺地區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規范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秩序,進一步落實省廳「雙保行動」工作及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清查工作會議精神。行署局黨組決定,結合我區實際,全面開展全區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推進依法行政,保護資源,保障發展,強化監管。通過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全面了解掌握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情況,及時主動整改存在的問題,遏制違法案件上升趨勢,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秩序,推進「雙保行動」深入開展,切實提高國土資源工作水平。
二、清查范圍、重點及責任分工
(一)全面清查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情況
1、清查執法監察工作目標落實情況:(1)各縣區落實執法監察動態巡查機制是否到位?具體動態巡查次數、巡查范圍及發現的主要問題;(2)動態巡查機制落實還存在哪些問題?原因何在?(3)「三個體系」建設、標准化建設、聯動機制建設還存在何種問題?(4)執法監管長效機制建立和落實的具體情況,存在何種問題?落實監管有力符合本地實際的長效機制,取得的主要經驗是什麼?(5)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如何?
2、清查對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1)已經發現但尚未依法查處的國土資源違法違規積案有多少件?未依法查處的主要原因是什麼?(2)本年度發現的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有多少件?查處件數、查處率、結案件數、結案率各是多少? (3)通過本次執法大清查新發現的違法違規案件有多少件?主要問題是什麼?
審查方式及要求:要對違法違規行為(違法批地、違法用地、低價出讓土地、隨意減免地價、欠交土地出讓金、違法采礦、探礦、違法轉讓礦業權等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違法違規案件)逐類、逐件進行調查、登記。
要查清違法責任人、違法事實。(1)對土地違法案件的調查登記,要逐件、逐項如實填報違法單位或個人名稱、違法時間、具體位置、違法佔地、用地面積(㎡)、地類、用途、建設現狀;(2)對違法采礦(含超采、超層越界開采)、違法探礦、違法轉讓礦業權的調查登記,要逐件、逐項如實填報違法單位或個人名稱、違法時間、具體位置、違法采礦礦種、采礦量,違法探礦礦種、工作量,違法轉讓礦業權礦種、交易金額。(3)已經依法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同時要逐件填報處罰決定內容和處罰執行到位情況。
本次清查工作,要在依法依規查清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及時、嚴肅進行整改,結合貫徹「15號令」 依法嚴肅處理違法違規案件。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杜絕漏案不查、有案不辦、瞞案不報等瀆職行為的發生。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薄其誠
督導責任單位:地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
(二)全面清查建設用地情況
對國發[2006]31號文下發以後發生的各類各項建設用地進行審查、清理。要對具體建設項目用地重點審查以下兩方面的情況:
1、各類各項建設用地(含礦山企業用地)是否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辦理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補充耕地等相關手續,以何種方式供地);
2、是否存在越權批地、少批多佔、違法佔地等問題。
審查方式及要求: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結合落實「雙保行動」督察階段的工作,對2006年1月1日以來的各項建設用地的用地單位、用地時間、位置、面積、地類、用途、批准用地機關、批准文號等逐一進行審查、登記。加區局要同時結合正在開展的衛片執法檢查,搞好清查。各地要按建設用地項目逐件審查,逐項登記並進行匯總。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薄其誠(督辦違法違規用地清查)
仲伯堅(督辦新增建設用地清查)
蔡鐵生(督辦存量建設用地清查)
督導及責任科室、單位: 執法監察局(督導違法違規用地清查)
耕保科(督導新增建設用地清查)
土地利用管理科(督導存量建設用地清查)
(三)全面清查礦產資源勘探、開發情況
1、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對本轄區內的探礦權、采礦權逐項進行審查、清理,並對礦業權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
2、要對本行政轄區內禁采砂金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國土資源部門的職責是否明晰?是否開展檢查清理工作?具體工作情況如何?是否存在開采砂金的問題?
審查方式及要求:礦業權清查工作,要區分采礦權和探礦權逐一對礦業權人(單位或個人),礦業權范圍,批准生產規模、設計年生產量、實際年生產量,開采、勘探礦種,礦業權批准機關、文件、文號,批準的采礦、探礦詳實范圍(面積、坐標)及方式,批準的勘探投資金額,實際勘探資金投入,勘探工作程度等進行審查,按礦業權逐件登記。禁采砂金工作情況要形成專題報告。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王炳金
督導及責任科室:礦產開發科 、地質勘查儲量科
(四)全面清查常規性土地利用、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復墾、規劃管理、地籍管理等專項工作情況
1、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專項清查重點
對俄經濟貿易合作園區入園項目用地情況:(1)對入園項目是否依法依規供地,用地單位是否依法依規用地?(2)入園項目用地是否欠交土地出讓金?是否供而未用閑置土地?
供地方式及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和招拍掛執行情況:(1)劃撥用地、協議出讓土地是否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劃撥用地、協議出讓土地范圍和規范程序;(2)經營性用地供應是否存在規避招拍掛、虛假招拍掛及欠交出讓金問題;(3)是否存在低價出讓土地、隨意減免土地出讓金和欠交土地出讓金的問題;(4)劃撥供地或協議出讓土地是否執行集體會審制度,動態監測制度落實情況如何。
審查方式及要求:對具體建設項目用地供地方式、出讓金繳納情況進行重點審查。逐項審查批件、出讓方案、出讓合同、交款票據等資料,將用地單位、位置、面積、地類、用途、批准用地機關、批准文號(或合同編號)應交土地出讓金、實際繳納土地出讓金等逐一進行審查、登記,並進行匯總。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局
督辦領導:蔡鐵生
督導及責任科室: 土地利用管理科
2、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復墾工作專項清查重點
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情況:(1)各縣區基本農田劃定情況、指標分解情況、修編或補劃情況,具體落實在哪裡?圖表冊是否及時變更、保護牌和界樁是否更改到位?保護標志是否設立?(2)耕地保護責任制是否層層建立?是否落實到戶和具體地塊?(3)建設項目佔用耕地是否嚴格執行占補平衡制度?是否按要求補劃基本農田?具體建設項目佔用耕地的以何種方式補充耕地?
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徵用工作情況:(1)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的,是否執行集體會審制度?是否依法依規報批? (2)征地工作中是否按制度及規定程序進行聽證、公示?(3)對被征地單位是否依法依規進行補償?補償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強行動工佔地現象?。
土地整理復墾工作情況:(1)是否存在虛報項目、挪用項目資金問題?(2)是否按「四制」要求組織施工?(3)是否按設計要求及進度進行施工?是否存在未經批准擅自變更設計施工問題?(4)增加的耕地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後期管理是否到位?
審查方式及要求:各縣區局要對基本農田保護制度落實情況進行逐項審查,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按批次或按具體建設用地項目逐批次逐件審查用地單位、用地面積(批次轉用徵用面積)、報批時間、批准機關及批准文號、補充耕地方式、面積,對被佔耕地單位應補償和實際補償到位情況,並進行登記造冊。 對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的項目實施單位、項目規模、投資額度、增加耕地面積、到位資金、撥付資金及工程進度逐項進行登記匯總。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仲伯堅
督導及責任科室:耕地保護地質環境科
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專項清查重點
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1)是否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需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設項目用地是否及時依法依規報批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存在擅自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問題?
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1)是否嚴格編報並落實土地利用年度計劃?(2)具體建設項目用地是否納入用地計劃指標管理?(3)存量建設用地是否納入用地計劃管理?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是否已落實並保障用地計劃指標?
用地預審工作情況:(1)單獨選址項目是否依法依規進行用地預審?是否執行用地預審會審制度?(2)存量建設用地是否執行用地預審制度?
審查方式及要求:對具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情況逐件逐項按用地單位、面積、地類、用途、預審機關、批復文件及文號進行登記。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薄其誠
督導及責任科室:規劃科
4、地籍管理工作專項清查重點
(1)第二次土地調查內、外業工作實際進度,縣區政府計劃投入工作經費,實際撥付到位經費;(2)土地證書發放工作:實際發證數、發證率,是否存在已申請並符合規定登記發證條件而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登記發證或者超過規定期限未予登記發證的問題?(3)是否存在違反法定條件進行土地登記、頒發或者更換土地證書的問題?(4)是否存在對未經依法處理的違法用地頒發土地證書的問題?(4)是否存在支持違規利用土地進行抵押登記套取銀行貸款的問題?
清查方式及要求:梳理問題,專項總結,推進二調工作,優化辦證程序,提高辦證效率和發證率。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局
督辦領導:蔡鐵生
督導及責任科室:地籍科
三、清查步驟
本次清查分動員准備、審核核查、整理分析、整改總結、檢查驗收五個步驟進行
動員及准備(8月28日—8月30日)
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成立領導機構,進行統一部署,並認真組織學習、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做好動員工作。要制定可行操作性強的工作計劃,確定工作人員,明確責任分工。同時要收集相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資料及文件,地籍管理、耕地保護、建設用地預審、審批、土地出讓、劃撥供地審批卷宗;動態巡查記錄、台帳,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案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審批及企業情況相關文件、圖件、違法違規案件等資料,切實做好執法大清查准備工作。
(二)審核核查(9月1日—9月25日)
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自9月1日起,要認真組織,嚴格按本方案開展清查工作。清查中要堅持內業審核與外業核查相結合,將相關國土資源管理、審批、查處等檔案和卷宗,按業務種類逐件、逐項進行審核登記,並依法依規對被檢查單位開發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行為進行審查,對存在的問題逐項進行登記,並註明法律、政策依據。
在搞好內業審核的同時,實地進行外業核查,重點核查用地單位實際用地與批准用地面積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少批多佔、違法佔地、擅自改變用途、閑置土地等問題;礦山企業是否存在一證多井、超層越界開采、亂采濫挖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違法違規行為;探礦權單位是否按批准設計、進度和要求進行探礦,礦業權單位是否存在破壞土地、破壞地質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整理分析(9月26日—9月30日)
對審核核查的結果及有關情況進行整理,並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認定是否違法違規,要做到條理清楚,登記全面准確,統計、匯總無遺漏,要實事求是進行科學比較分析,理清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各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和產生原因,有針對性的擬定推進工作、解決問題的措施及辦法。
(四)整改總結(10月 1日—10月20日)
針對執法大清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採取邊清查邊整改與集中整改相結合的方式,對涉地涉礦的國土資源開發(含勘探)、利用違法違規問題,要積極主動依法依規進行查處整改;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落實相關制度,及時糾正問題,規范辦事程序,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切實優化服務,保障發展,強化監管。
全面總結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梳理、分析存在的問題和產生的原因,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總結工作要分專項總結和全面總結兩種方式,要形成正式完整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情況大清查工作報告並上報行署局。
(五)檢查驗收(10月20日—10 月30 )
全區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啟動後,行署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力量對各縣區國土局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進行督導和不定期抽查。
各縣區局要分階段向地區執法大清查辦公室和督導責任科室報告本地清查情況。各地完成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後,要及時提出檢查驗收申請,由省地聯合組織力量進行驗收,通過檢查驗收的單位結束清查工作,未通過檢查驗收的單位需按要求進行整改,直至達到省廳、行署局要求後方可結束清查工作。
四、 組織領導
為了組織開展好此次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按照統一部署、明確分工、具體負責、協調行動的原則,行署國土局成立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領導小組,負責部署、組織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督導清查工作的開展。
組 長:姜明輝
負責組織領導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的開展。
副組長:王炳金、薄其誠、仲伯堅、蔡鐵生
按職責分工,負責督辦、協調相關清查工作的開展,對相關專項清查工作質量負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薄其誠
按領導小組組長要求,組織協調開展執法大清查工作。
成員:劉道勤、顧洪嵐、楊曉琦、蔡新偉、盛立新、鄒永東、馬春紅
按職責分工,監督指導縣區國土資源局開展相關專項清查工作,對清查工作質量具體負責。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本次清查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是涉及國土資源工作業務面、業務量和檢查對象最多、最廣的一次全面清理審查,各縣區國土局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周密安排部署開展好清查工作。要真正做到:認識明確清醒、清查深入細致、分析深刻透徹、整改嚴肅到位、總結及時全面。要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執法大清查工作,詳細了解和掌握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的全面情況,發現並解決國土資源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研究其特點、規律和產生的原因,提出符合實際、解決問題、推進工作的對策和建議,切實提高水平,增強能力,提升形象。
(二)依法處理、嚴格整改
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主動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嚴格進行糾錯整改。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吊銷礦業權許可證件的要及時吊銷許可證,該處罰的處罰,該處理人的處理人。要加強與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的聯系,該移送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處理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地、縣國土資源紀檢監察機構也要加強內部監管,應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的,必須追究責任。
(三)嚴謹作風、嚴肅紀律。這次清查工作既是業務工作的全面清查,也是對各縣區國土局領導班子及領導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一次考核和檢驗。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嚴,各局領導班子要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執法大清查的要求上來,統一到省廳和行署局保護資源、保障發展、加強監管的要求上來,集中精力,以端正的態度,嚴謹的作風,扎扎實實搞清查,認認真真搞整改,要切忌走過場、玩游戲、做表面文章。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必須堅持依法依規處理和集體決策的原則,決不能擅立標准、擅改程序、擅作處理。凡有案不查、壓案不辦、瞞案不報的,一經發現行署局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重大案件縣區國土資源局確實處理不了的,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行署局,行署局將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獨立辦案、聯合辦案、異地辦案等方式進行查處。
(四)各負其責,總結上報。本次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多項業務,是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的綜合性清查,行署局各督辦領導及督導責任科室、單位要按各自分工主動做好督辦、督導工作,要服務大局,密切協作,各負其責。
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於10月22日前分別將相關清查情況及分類登記匯總材料、專項總結和全面總結材料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報行署局執法大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抄報行署局相關督導及責任科室、單位(全面總結材料只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登記、匯總材料必須由填報人簽名、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各督導及責任科室、單位,要按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專項清查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於10月25日前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執法大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Ⅳ 我想要知道有沒有關於國土資源執法方面的詩詞
第一條 為了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除外。
前款所稱城鎮國有土地是指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屬於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簡稱土地)。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
第四條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 土地使用者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Ⅳ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2006年3月2日)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2004年,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決定對自治區以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實行垂直管理,統一履行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能,這是進一步加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增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的重大舉措,對強化保護土地和礦產資源的責任,提高資源對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我區正處於實施優勢資源轉換戰略、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時期,改革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對國土資源的需求也將會越來越大,國土資源供需矛盾將長期存在。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我們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研究和妥善處理好資源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應當看到,通過3年來的治理整頓,全區的土地市場秩序有了明顯好轉,並且得到進一步規范。2005年8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要力爭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整頓和規范,基本建立起依法、有序的礦產資源開發正常秩序,這是解決礦業長期存在的「散、亂、小」問題、調整礦業經濟結構、轉變礦業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行動,是加強礦產資源管理、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的重要措施,這項工作才剛剛開始,面臨的任務十分艱巨。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執法監察機構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對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推進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和規范、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保障自治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所起的重要作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自覺從大局出發,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克服畏難情緒,保持昂揚的精神狀態,樹立同違法行為做堅決斗爭的決心和信心,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決策上來,推動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邁上新的台階。
二、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必須實行最嚴格的資源保護制度,切實加強資源管理,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增強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必須認真落實保護資源的基本國策,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積極推進資源利用方式與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努力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堅決遏制浪費資源、破壞資源現象,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擔負著重要責任,發揮著重要作用。要充分發揮執法監察職能,完成好肩負的光榮使命,就必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執法監察工作,切實轉變觀念、改進作風,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一是要加大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開展經常性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是做好執法監察工作的基礎,也是預防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發生的重要手段。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要針對社會關注的國土資源熱點、難點問題,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要通過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到國土資源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強依法用地、依法辦礦和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意識,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二是要樹立正確理解法律法規的觀念。在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指導思想上,要由單純強調「法律責任」向全面、正確理解和執行法律法規轉變。要從實際出發,深刻理解立法的本意和精髓,明辨是非曲直,全面、客觀、公正地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三是要嚴格執行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切實解決「執法難」的問題。多年來,國家和自治區制定了一系列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對國土資源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現在的關鍵是要狠抓法律法規的落實。當前,一些國土資源違法行為被冠以「發展經濟」的帽子,對這種「因公違法」的危害性要有清醒的認識。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面對的是依法用地發展經濟與違法用地破壞持續發展的矛盾、節約集約利用資源與粗放浪費資源的矛盾,而不是保護與發展的矛盾。所謂的「因公違法」,損害的是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既影響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也成為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應該成為執法監察的重點。四是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起從源頭上防範違法行為發生的機制。積極有效的預防,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行為,是解決執法難、降低執法成本和減少損失的根本途徑。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要按照動態巡查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人,進行多點多面、循環往復的檢查和排查,要把違法行為高發區作為巡查、檢查的重點區域,在違法行為多發期加大巡查力度。同時,要多在新思路、新辦法、新措施上下功夫,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監測成果等先進技術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工作,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的三位一體執法監察機制,減少甚至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五是要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國土資源,國脈所系,民生所依,涉及各行各業,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更是一項貼近民心的工作,直接體現「執政為民」的理念。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要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執法監察工作。要切實轉變作風,力戒浮誇,力戒浮躁,不圖虛名,不圖虛功,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始終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衡量和檢驗執法監察工作成效的標准。既要嚴格執法,更要了解民意、體恤民情,努力化解矛盾,維護群眾權益,真正在執法監察中體現出為民執法、以人為本的服務意識。
三、切實提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在成立伊始,就要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擺在突出位置,認真抓緊抓好。要緊密結合國土資源系統開展的「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正確把握執法監察的規律和特點,明確工作職責,規范行政程序,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全面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
(一)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意識
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的廣大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做到先懂法,後執法,正確掌握「標准」和「尺度」。要真正樹立起「四個觀念」,一是法制統一的觀念。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必須服從於自治區的大局,服從於統一的法律和政策,令行禁止,充分發揮執法監察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二是職權法定和權責統一的觀念。作為執法監察人員,我們的權力是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是由法律法規規定的,絕不能離開法律法規隨意執法,也不能不作為。在行使權力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二者相伴而行,權力越大,責任越大。三是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作為執法部門,更要率先做到尊重法律、依法辦事,維護法律的權威。四是依照程序執法的觀念。法律的程序性規定與實體性規定同樣重要,程序違法,也是違法,不依照程序執法,也是有法不依的表現。要進一步強化法制觀念,自覺規范工作和辦案程序,避免執法行為的主觀隨意性。
(二)進一步加強執法監察制度建設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規范行政權力,嚴格規范執法監察行為,必須依靠制度。要把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實踐中的一些好程序、好做法、好經驗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再落實到實踐中去,這對全面推進執法監察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執法監察總隊在組建隊伍的同時,已經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規章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要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常抓不懈。尤其要注重調查研究,健全和完善經常性的監督制度,探索建立層級監督的方式,堵塞執法監察工作中的漏洞。
(三)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
全面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必須建立一支政治強、作風正、業務精的執法監察幹部隊伍。要認真貫徹落實新國土資發〔2005〕73號、74號文件明確的關於組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的各項要求,加強人事、財務等各項管理工作,從制度、環節、效果入手,主動查找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不足,採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要繼續嚴把「進人」關,將政治強、作風好、懂業務的幹部充實到執法監察幹部隊伍中。要結合開展「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加強對各級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紀律作風教育、道德法律教育,引導幹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築牢思想道德防線,樹立執法監察隊伍清正廉潔的社會形象。要開展經常化、制度化的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的學習培訓,建立完善的業務技能考核制度和優勝劣汰機制,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全面提高執法監察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
(四)進一步理順和協調好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的關系
成立執法監察專業隊伍,主要是基於執法監察的行政編制不足,所以專業隊伍是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的補充和外勤隊伍。在職責劃分上,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代表本部門行使執法監察的法定行政職權,負責案件的立案、審理和定性把關;專業隊伍經過依法委託,主要承擔動態巡查、案件的調查取證、對正在實施的違法行為發出責令停止通知書、送達法律文書、協助執行等工作。在工作關繫上,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專業隊伍接受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的業務領導,承擔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交辦的事項。這種職責劃分和工作關系,既符合國土資源部的要求和精神,也符合自治區批準的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和執法監察專業隊伍的職責方案。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和執法監察專業隊伍在工作中要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擰成一股力量,保證執法中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四、逐步完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條件
執法監察具有外業工作的性質,專業性較強,工作區域環境差異較大,必要的物質條件是依法履行職責的有力保障。一是要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執法監察工作的特點,為執法監察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以及有關辦案設備,保障執法監察所必需的工作經費,不斷提高執法監察工作的保障水平。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對執法監察工作的支持力度。目前,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才剛剛組建,正處於工作和人員垂管而資產、經費還未上劃自治區財政的過渡時期。各地(州、市)、縣(市)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廳《關於組建地州市、縣(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為同級執法監察機構劃撥一部分固定資產,無償提供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解決必需的辦公辦案經費,保證執法監察工作用車需要。要理順與同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的關系,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為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做出貢獻。三是要按照《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於監察機關和國土資源部門在查處土地違法違紀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要求,積極主動地與紀檢監察、公安、司法等部門協商,建立聯合辦案制度和移交移送制度,把強化執法監察職能、維護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真正落到實處。
(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要原載《新疆國土資源》2006年第2期)
Ⅵ "國土資源執法大隊"主要是干什麼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伴著父親的諄諄教誨,懷著興沖沖的心情,我急急忙忙地沖進教室,貿貿然然地就往一個男生的旁邊坐下。後面響起一個同學的聲音,說我坐錯了位子。我猛地一抬頭,眼光接觸到前面一張剛剛扭轉過來的臉龐,嘴角彎彎地牽扯著一抹笑容。眼中濃濃的是一層笑意,傳給我一股春天般溫暖的感覺,我也不禁笑了。就這樣,我接受了我在新學校的第一個朋友——我的同桌韓舒。我沒有想到她是那樣一個外表文靜、秀氣的女孩,薄薄的嘴唇卻愣是能說會道,加上我也愛吹牛,我倆就在教室裏海闊天空的吹了開來,她談她的學校、老師、同學,談以後、將來,眼中忽閃忽閃著一絲光芒,黑黑的短發在空中飄啊飄,整個人給我一種激昂的感覺,帶動著我也不禁興奮起來,那時候我發覺她是一個外柔內剛、活潑開朗的女孩。而那以後,她不時地給我幾次出乎意料的感覺,這感覺在日後的朝夕相處中,使我愈發地感到她的可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從朋友那兒吸收到一些自己缺少的好東西。韓舒是一個非常認真細致的人,看她對待一切都小心仔細的神情,每每使我羨慕和佩服。我有一個壞毛病,就是做事情不夠細致,這已是我成長中的煩惱了,因為,它常常帶給我無窮的麻煩。是韓舒一眼看到了這個壞毛病,用她那薄薄的嘴唇對我進行了一番開導,使我的認識發生了根本的改變,伴著她對我的潛移默化的影響,我也逐漸細心了。韓舒外表給人一種十足的林黛玉型的弱不禁風的感覺,卻沒想到她干起活來,參加起體育比賽來,卻是那麼干勁十足。每逢禮拜二掃除,那麼一大塊黑板,就看到她的身影從黑板這邊竄到那邊,拿著抹布在黑板上做出一條一條的「拋物線」,不一會兒如鏡般的黑板就映出了她的笑臉。學校的運動會報名工作由我負責,壓根沒想到讓她報名,沒料到她一本正經地用手指著報名表上的「跳高」兩字,嘴裡哼哼著:「就這個!就這個!」那一甩手,一瞪眼,一皺眉的樣子使我感到一種躍躍欲試的勁頭。嗨,瘦弱的身體內還蘊藏著巨大的能量呢!沒法子,上吧!憑她那勁頭,鐵棒也能磨成銹花針呢!韓舒也是一個很講原則的人。每個星期六早讀練字時間已逐漸成為許多同學的抄課本時間了。而韓舒不管周圍的形勢是如何發展變化,她依舊一筆一劃地照著字貼臨摹,沉浸在對字體的揣摩中,彷彿進入了另一個世界。幾個星期下來,原來大小不一,毫無個性更無氣派的字,早已變成了另一副模樣,看她捧著被我表揚的本子嘻嘻笑的模樣,只覺得她是一朵獨一無二的發著淡淡香的花,非同一般。日子長了,我對她的了解越來越深,總覺得有一句話正適合她——「人不因美麗而可愛,卻因為可愛而美麗。」她在我心目中正是日臻完美,她的內心深處有一種實實在在的美,只有走近她的人,才能感到那股溫暖的觸力。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世界和宇宙萬物的熱愛之情。以後,我還會和她繼續相處,時間會讓她表現出的優點,我也會和她繼續互相幫助,互相影響,直到我們成為「舊」同桌。————————————————————————————————————————--我有一個好同桌,他叫宋延斌,他不但好學,還很樂於助人。一天,數學老師出了一道思考題,這道題可真夠難的。同學們想了一會兒,都想不出來,有的望著天花板直發呆,有的在搞小動作,有的甚至在竊竊私語。老師見我們想不出來,就宣布明天再講,讓我們自己回去再想想。我不以為然,心想:管他呢,明天來問同學就是了。下課後,宋延斌仍然坐在座位上,幾張信紙上寫滿了算式。我拍了他一下:「怎麼啦?」他頭也沒抬,對我說:「你來得正好,和我一起想想這條題吧。」見他那樣好學,我也被感動了,和他坐下來一起研究。終於,我們把這道題解了出來。明天上數學課,宋延斌回答了那道難題,受到了老師的表揚,同學們紛紛向他投來羨慕的目光。又有一次,學校舉行書法比賽,比賽規定,要把桌椅搬到操場去,我的力氣小,搬著桌椅沒走幾步,就已經累得氣喘吁吁了。這時宋延斌走過來,二話沒說,搓了搓手,搬起我的桌椅就往操場走去。到了操場,我找到了自己的桌椅,正想對他道謝時,他卻連人影都找不著了。的確,宋延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不僅愛學習,還樂於助人。
Ⅶ 論述國土執法的認識
執法難是國土資源行政執法的「通病」,也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究其原因,有體制、機制的弊端,有法律不健全、執法人員素質不高的原因,還有政府的干預和部分領導幹部權錢交易等等問題。
執法監察體制不統一。國土資源部與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土資源監察體制不統一。國土資源部內設執法監察局,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內設機構中,絕大多數既設立了執法監察局,又成立了執法監察總隊有的省只有執法監察總隊,或者先有執法監察局後來成立執法監察總隊時將局撤銷,合並為執法監察總隊,有的地方性法規還授權總隊執法主體的地位。各省、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成立執法監察總隊的初衷,是為了增強執法監察力量,以執法總隊來彌補執法局執法人員不足的缺陷,加大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據筆者調查了解,一般執法監察總隊執法人員是執法局人員的四至五倍,省以下最少也是三至四倍,這雖然為落實世界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提供了組織保證,但也帶來許多問題。
管理機制不靈。正是由於體制的不統一,導致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管理機制不順暢。部執法監察局只主管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的執法監察局,沒有把省級執法監察總隊納入直接管理范疇。當然,為了便於管理,部執法局又擬定由省級國土資源廳的執法局來管理執法監察總隊。在這一管理模式下,違法案件調查與處罰由不同機構負責。發生違法案件後,先由總隊具體辦理立案、調查取證、作出調查報告,然後由執法局人員具體辦理處罰告知、處罰聽證告知,做出處罰決定書,最後由總隊負責送達、執行。這樣把完整的辦案程序在不同部門之間人為地進行分割,不僅使違法案件調查難,更會導致對案件的處罰也難以做出。眾所周知,在一個違法案件的查處中,調查取證是最基礎、最根本的程序。但事實上,執法局辦案人員未深入現場、會見當事人,更沒有親自作調查筆錄、收集證據,對案件的了解與認識沒有總隊辦案人員深刻、具體、直觀、完整和統一。加之有時辦案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不同,進入執法局辦案程序後,往往會發生調查、調查、再調查,會審、會審、再會審。這既加大了執法成本,又有可能使國土部門陷入行政訴訟的困境。另外,採取這種管理模式,即使順利地辦理完了案件,檔案整理也十分困難。由於久拖不決,特別是分段運作形成的文書在不同的承辦人員手裡,造成查找檔案困難,出了問題誰都不會承認、承擔,錯案責任追究制又如何落實呢﹖
必須加快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體制改革,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負責制,即以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的廳長負責制,取代目前的廳長與執法局長雙重負責制,同時,建立執法監察「一條龍」辦案新機制。具體思路如下:
省級執法監察機構與隊伍,應由部執法局實行統一領導。執法總隊天天與案件、法律法規打交道,在這支隊伍中,有很多合格的執法監察人員,已經成為執法監察的重要力量,應該把這支隊伍管理起來,用起來。
實行省級執法監察機構與隊伍直接對廳長負責制。執法局與執法總隊均直接向廳里報告工作,接受廳長與分管廳長的監督、領導。「一條龍」辦案制度,是指執法總隊的辦案人員負責從立案、調查取證、處罰告知、處罰聽證告知、處罰、送達、執行,直至立卷歸檔的全部工作。執法局和相關處室在案件會審中起代表廳機關進行監督和審查辦案的作用。承辦人員對總隊長負責,總隊長向廳長負責。當然,如果執法局經廳長批准同意查處案件,則由總隊負責監督、審查案件辦理。
省級執法監察隊伍實行下管一級的體制。即按照國土資源部在青海試點的體制,省級執法監察機構下管到市。國土資源部應制定相關的規范性文件,以便上下聯動。
鑒於省以下國土資源部門體制改革已經基本完成,絕大多數省又成立了執法監察總隊,需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和管理。建議部執法局召開全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長工作會議,充分聽取大家的意見,也便於各地方互相交流經驗。
另外,按照部「完善體制,提高素質」的工作部署,建議定期舉辦省級執法監察局長、隊長和執法監察人員培訓班,並認真進行考核。
Ⅷ 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摘要:一、深化普法宣傳,提高全民國土資源法制觀念近年來,通過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的不懈努力,特別是通過大力加強國土資源法制建設,普及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使全社會各行各業和廣大公民的國土資源法制觀念有所增強,依法開發、利用和保護國土資源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國土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正在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雖然通過各方面多年來堅持不懈的努力,國土資源普法宣傳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但是,也絕不能估計過高、盲目樂觀。應該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甚至相當一部分地力一政府在國土資源開發利用上法制觀念淡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普遍、違規審批、違法用地、非法采礦以及浪費、閑置、破壞國土資源的行為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