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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的區別

發布時間:2021-10-12 05:42:19

❶ 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是一樣的嗎,如果不是,是怎麼劃分的.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

扣除。

業務宣傳費是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

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

廣告費則是企業通過媒體向公眾介紹商品、勞務和企業信息等發生的相關費用,二者的區別顯而易見。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明確規定,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3個條件:

一是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二是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取得相應發票;

三是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不具備其中任何一個條件的,稅務機關將不允許作為廣告費予以稅前扣除。

❷ 宣傳費和廣告費的區別

企業的廣告費應該記入銷售費用——廣告費。

銷售費用:屬於損回益類賬戶,用答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等。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而業務宣傳費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對外發放宣傳品,業務宣傳資料等。例如:公司宣傳資料的印刷費等開具的發/票。
業務宣傳費與廣告費的區別主要是承接業務對象和取得票據方面,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台、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並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❸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區別是什麼

是的,銷售費用的詳細劃分如下:
1、職工工資:指銷售部門受僱人員全部工資。包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等。
2、職工福利費:指支付員工的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外地就醫、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困難職工補助救濟、職工食堂經費補貼以及喪葬補助、撫恤費、安家費、探親路費。(工作服)。(工資14%部分可以所得稅前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指實際支付的銷售部門員工各項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費用,包括培訓外出期間的差旅等各項費用。(工資2.5%部分可以所得稅前扣除)
4、工會經費:指按銷售部門職工工資總額(扣除按規定標准發放的住房補貼,下同)的2%計提並撥交給工會使用的經費。(工資2%部分可以所得稅前扣除)
5、社會保險:(可以稅前扣除)
1)待業保險費 :指銷售部門職工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一種統籌待業保險費用。
2)養老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養老基金。
3)住房公積金: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住房基金。
4)醫療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疾病住院賠付保險金。
5)勞動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依據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意外傷害賠付保險金,包括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6、折舊費:是指在銷售部門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會計方法對資產進應的價值分攤。
7、修理費:指本部門發生的除車輛之外的 「固定資產」修理維護費。
8、物料消耗:指銷售部門領用的不納入「低值易耗品」核算,且除「辦公費」核算范圍外的其他領用或購買的物料消耗費用。如:購買硬碟、光碟、軟盤等電腦用品,及為維修「低值易耗品」而發生的費用。
9、低值易耗品攤銷:是指本部門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如工具、工裝、管理用具、包裝容器以及流通企業餐具用具、玻璃器皿、紡織用品等在使用中的耗費(「低值易耗品」應按管理要求,分類設置數量金額式明細賬)。
10、辦公費:指銷售部門發生的「文具用品費」、「書報資料費」、「外聯宣傳費」等,其中,「外聯宣傳費」指對外宣傳所耗費的紙質、電子等宣傳產品或企業資料費用和附帶宣傳標識或內容的小禮品費用。
11、差旅費:指銷售部門職工因工作外出期間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等,包括:交通車費、交通機票、住宿費、伙食補貼、其他相關的費用。
12、業務招待費(交際應酬費):指銷售部門發生的與銷售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具體包括:餐飲費、禮品費、其他相關的費用。(發生額的60%且不超過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5‰部分可以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3、通信費:核算銷售部門的辦公「電話費」和按規定可報銷的銷售人員「手機費」。
14、車輛費:指營業部門使用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橋過路費、修理裝飾費、車隊用車費、其他相關的開支。其中「車隊用車費」指集團內部或企業內部統一車輛核算而分攤的應由本部門承擔的用車費用。
15、能源費:包括本部門應分攤或支付的水費、電費、蒸汽費、天然氣費等。
16、運輸費:指為銷售貨物而發生的產品運輸費用。
17、保險費:指為直接銷售貨物而發生的產品保險費用。
18、租賃費:是指銷售或營業部門租賃其他單位或個人的不動產而支付的資產租賃費用。
19、裝卸費:是指銷售部門為銷售產品而直接發生的裝卸搬運貨物的費用。
20、包裝費:是指為銷售產品而直接發生的包裝貨物的費用。
21、通關費用:是指銷售產品通過海關監管,經過申報、查驗、放行、結關的手續產生的費用,包括:通關費、商檢費、其他通關費用。
22、宣傳展覽費:是指銷售部門為開展促銷或宣傳產品等舉辦展覽、展銷會所支出的各項具有公共性質的費用,包括:資料費、禮品費、及其他相關的開支。
23、倉儲費:為儲存或持有銷售貨物而支付的臨時儲存費用。由於租賃倉庫而發生的費用,在「租賃費」子目核算。
24、調試費:指為銷售企業產品而發生的直接調試費用。
25、廣告費:是指為宣傳公司產品或品牌,而通過各種媒體所支付的費用。具體包括:電視廣告費、平面廣告費、其他類型廣告的費用。其中「平面廣告費」包括霓虹燈、戶外燈箱、紙質報紙雜志廣告費。
26、業務提成/傭金(銷售服務費):是指直接按銷售額或生效合同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銷售人員的業務包干酬金或支付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
27、投標費:指應招標人的邀請或主動申請,按照招標的要求和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報價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包括資料印刷包裝和郵寄等費用,職工由於投標而發生的差旅、招待等費用不在其列。
28、售後服務費:是指產品售出後,為履行合同約定的明確的售後條款內容應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由於產品特性,個案產品或個案合同發生的售後維修或賠償等費用不在其列,而在「質量成本」賬戶中歸集核算。
29、其他經營費用:指的是企業發生的除上述二級科目之外的與銷售業務有關的費用。

❹ 業務招待費與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的區別,如何介定

1、性質不同:招待費以消費,如餐飲為主,廣告和業務宣傳以廣而告之為主;

2、對象不同:招待費一般具有特定對象,廣告和業務宣傳的對象具有不特定性

3、所得稅列支不同:招待費按60%列支不超過營業收入的0.5%,超過部分不得在以後年度列支,廣告和宣傳費不超過營業收入的15%,超過部分可以在以後年度列支,最長不超過5年;

4、媒介不同:招待費不需要特定媒介,廣告和宣傳費,特別是廣告費,是以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從事廣告業務的專業部門製作。

(4)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的區別擴展閱讀:

1、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2、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

3、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葯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

(1)、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

(2)、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參考資料來源:

國稅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

國稅總局——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國稅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

❺ 業務宣傳費與廣告費有什麼區別

業務宣傳費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對外發放宣傳品,業務回宣傳資料等。答例如:公司宣傳資料的印刷費等開具的發票。 兩個費用的區別主要是承接業務對象和取得票據方面,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台、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並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作為廣告費,雖然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可以往以後年度結轉。 業務宣傳費同樣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不可以往以後年度結轉。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業管理規定不得進行廣告宣傳的企業或產品,企業以公益宣傳或者公益廣告的形式發生的費用,應視為業務宣傳費。

❻ 宣傳費與廣告費有什麼不同怎麼劃分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41條規定,
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三項條件:
1、廣告是通過經工回商答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2、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指專用發票);
3、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業務宣傳費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對外發放宣傳品,業務宣傳資料等。
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比例是按營業收入的5‰扣除,廣告費的扣除比例是按營業收入的2%扣除。

❼ 請問在稅務處理中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的區別

從《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中可以區別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

第四十一條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二) 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
(三) 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❽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怎樣區分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根據新所得稅法,按營業收入的15%稅前扣除,超額部分無限期的結轉以後年度繼續抵扣。

❾ 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的區別

企業的廣告費應該記入銷售費用——廣告費。
銷售費用:屬於損益類賬戶,用於內核算企業容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等。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而業務宣傳費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對外發放宣傳品,業務宣傳資料等。例如:公司宣傳資料的印刷費等開具的發/票。
業務宣傳費與廣告費的區別主要是承接業務對象和取得票據方面,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台、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並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❿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怎樣區分

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一般企業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 15% 的部分,化妝品製造與銷售、醫葯製造和飲料製造企業不超過的部分,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超過部分可無限期結轉。
可以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限額提高。那麼,哪些費用屬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一、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定義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符合條件」具體應具備什麼條件?參考國家稅務總局的釋義,「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將從廣告的制定主體、播放渠道、相應票據依據等多方面予以明確。因此,企業可以從上述三個方面進行判斷。
1、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
)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業務宣傳費,指未通過媒體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廣告性支出,並取得能夠證明該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真實、合規憑據。
二、具體費用的判斷
根據上述規定,廣告費一般應通過媒體傳播,例如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等形式,並且是為介紹本企業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通告、聲明等進行宣傳。
業務宣傳費也是一種廣告推廣,是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
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
新產品上市新聞發布會;
)企業印刷的各種產品宣傳冊(不包括說明書)
)一些活動的冠名費用
)在一些內部刊物上刊登的廣告
)為推廣產品召開宣講會而發放的會議用品;
)為展覽會消耗的宣傳資料、參展樣品;
)為宣傳公司產品而發生的群發簡訊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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