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研究有什麼稅收優惠政策
一、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含義:
企業實際發生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在研究開發具有實質性改革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時用於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展以及與之相關的管理、服務費用支出。
二、一般包括:
1、人員人工,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的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其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項目而購買的原材料等相關支出:水和燃料(包括煤氣和電)使用費等;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用於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簡單維護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等。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包括為執行研究開發活動而購置的儀器和設備以及研究開發項目在用建築物的折舊費用,包括研發設施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設計費用,為新產品和新工藝的構思、開發和製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
5、裝備調試費,包括工裝准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如研製生產機器、模具和工具,改變生產和質量控製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准等)。
6、無形資產攤銷,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專有技術(包括專利、非專利發明、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7、委託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指企業委託境內其他企業、大學、研究機構、轉制院所、技術專業服務機構和境外機構進行研究開發活動實際發生的費用。
8、其他費用,為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其他費用,如辦公費、通訊費、專利申請維護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等。
三、企業實際發生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1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Ⅱ 公司自主研發新產品,整個過程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應該是怎麼樣的購進研發用原材料時的分
研發的費用計入
借;研發支出
貸:原材料或應付職工薪酬等
對外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營業成本
貸:研發支出
Ⅲ 研發階段的產品,銷售時,如何會計處理
首先明確一點,工業抄企業的研發支出實際上分為研究支出和開發支出,先通過「研發支出」科目匯總,到期末,研究支出一律費用化,計入管理費用;而符合條件的開發支出准予資本化,計入「無形資產」,不符合條件的開發支出一律費用化,計入管理費用
再來看你的幾個題:
1、工業企業新產品研發時發生的人工費,領用的原材料,研發用的設備,發生時怎麼做會計處理?
發生的人工,原材料計入「研發支出」科目,設備計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折舊費用也計入研發支出
2、研發的產品直接銷售了,怎麼樣做會計處理呢?怎樣結轉銷售成本呢?
研發的產品銷售了,跟其他產品操作方法一致。
3、新產品一邊投入小批量生產,一邊進行進一步的研發,此時發生的研發費用怎樣做會計處理呢?
同第1題,不過這已屬於開發支出,也符合資本化條件,可以資本化
4、新產品研發成功後,以前發生的研發費用需不需要待攤呢?
資本化的開發支出,形成無形資產,對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應當攤銷,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需攤銷
Ⅳ 新產品的研發費用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計入研發支出科目核算。
若開發階段發生的相關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貸:原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銀行存款
若開發階段發生的相關支出同時滿足資本化的五個條件,即可進行資本化:
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貸:原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銀行存款
(4)新產品推廣階段的稅務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第三條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准:
(一)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於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二)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第四條 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五條 企業在判斷無形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時,應當對無形資產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作出合理估計,並且應當有明確證據支持。
第六條 企業無形項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應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符合本准則規定的確認條件、構成無形資產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中取得的、不能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構成購買日確認的商譽的部分。
第七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
研究是指為獲取並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
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於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
第八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第九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一)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三)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五)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條 企業取得的已作為無形資產確認的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在取得後發生的支出應當按照本准則第七條至第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企業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不應確認為無形資產。
Ⅳ 新產品開發費用該如何做稅務處理
企業復開發新技術、新產品制、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企業發生的所有的研發支出都要計入該科目,但是在計入的時候要劃分是屬於費用化得支出,還是資本化的支出,如果是費用花的支出,月末轉入管理費用。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如果是資本化的支出,等項目完成後轉入無形資產,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Ⅵ 公司自主研發新產品,整個過程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公司自主研發新產品在研究階段時,所發生的費用應全部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公司自主研發新產品在開發階段時,屬於資本貨支出的計入產品成本
借:無形資產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新准則規定,對於企業內部的研究開發項目(包括企業取得的已作為無形資產確認的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當期歸集後計入損益(研發費用);開發階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條件時則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即資本化。
由於不同階段支出的會計處理差異巨大,正確區分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就成為研發支出會計處理的關鍵,研究階段具有計劃性和探索性,是為進一步的開發活動進行資料及相關方面的准備。
由於已進行的研究活動將來是否會轉入開發、開發後是否會形成無形資產等均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因此該階段的支出,新准則規定應計入當期損益。
(6)新產品推廣階段的稅務處理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研究開發項目,分別「費用化支出」與「資本化支出」進行明細核算。
三、研發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研發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中研究開發項目,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以後發生的研發支出,應當比照上述(一)規定進行處理。
(三)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本科目(資本化支出)的余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期末,企業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研發費用」科目,借記「研發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Ⅶ 自主研發新產品的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中研發費用可加計扣除。但要符合研發費用稅前扣除的相關規定。
賬務處回理可以先計入研答發費用,再轉入無形資產
該產品研發成功後,批量生產的該產品的費用不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加計是對為形成資產或者形成無形資產而言的。形成無形資產,按照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未形成資產的,按照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加計50%扣除。
Ⅷ 企業將自製產品用於新產品開發稅收如何處理
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標志;企業不會由於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現金流量,也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賬。但按稅收規定,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對外銷售,並據以計算交納各種稅費。企業按規定計算交納的各種稅費,也構成由於使用該自產產品而發生支出的一部分,應按用途記入相關的科目。其具體會計處理方法如下:
1.自產自用的產品在移送使用時,應將該產品的成本按用途轉入相應的科目,借記「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產成品」等科目。2.企業將自產的產品用於上述用途應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等,應按稅收規定計算的應稅金額,按用途記入相應的科目,借記「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等科目。按稅收規定需要交納所得稅的,還應將該項經濟業務視同銷售應獲得的利潤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據以交納所得稅,按用途記入相應的科目,借記「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Ⅸ 互聯網小公司開發APP,推廣階段准備給使用者一些現金補貼。肯定拿不到發票,請問賬務和稅務如何處理
就不報賬就好了。不要發票就不報賬。這樣意思就是公司沒有這個項目 對於外部來說
Ⅹ 新產品研發費的處理
對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制定的《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進行解讀。
明確界定適用對象
據悉,該辦法適用於財務核算健全並能准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居民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並明確企業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究開發活動,必須是屬於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的項目研發活動。
八種費用可扣除
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一)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二)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三)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四)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五)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六)專門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
(七)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八)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對企業委託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委託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受託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而對委託開發的項目,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提供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否則,該委託開發項目的費用支出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企業須對研發費用實行專項專賬管理: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個研究開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開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額,同時必須按照辦法附表的規定項目,准確歸集填寫年度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金額。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准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根據辦法規定,企業根據財務會計核算和研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對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收益化或資本化處理的,可按下述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一是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是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允許企業集團合理分攤研發費
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由集團公司進行集中開發的研究開發項目,其實際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應當按照權利和義務、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究開發費用的分攤方法,同時應提供明確規定參與各方在該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權利和義務、費用分攤方法等內容的集中研究開發項目協議或合同,並由企業集團母公司負責編制集中研究開發項目的立項書、研究開發費用預算表、決算表和決算分攤表。
企業應報送的相關資料
2008年度申請研究開發費稅前加計扣除的企業,應在年度終了後至年度納稅申報前向主管稅務部門報送如下資料:
(1)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3)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4)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5)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6)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7)納稅人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研究成果報告等相關情況及核算情況說明;
(8)科技或經貿部門的《企業研究開發項目審查表》;
(9)無形資產成本核算說明(僅適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情形);
(10)中介機構出具的鑒證報告。
此外,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在年度中間預繳所得稅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市地稅局表示,對申報的研究開發費用不真實或者資料不齊全的,不得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主管稅務機關有權對企業申報的結果進行合理調整。對企業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有異議的,稅務部門可要求企業提供地市以上政府科技部門的鑒定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