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衛生監督所是個什麼單位
衛生監督所是衛生廳(局)的直屬機構,是依法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根據衛生部《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規定,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承擔衛生監督工作任務。
主要職責為:
(一)衛生行政許可:1、承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2、承辦公共場所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3、承辦供水單位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4、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行政許可事項。
(二)公共衛生監督:1、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設施、生產經營活動及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2、對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3、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4、對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建設項目執行職業病危害評價制度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三)醫療衛生監督:1、對醫療機構的執行資格、職業范圍及其醫務人員的職業資格、執業注冊進行監督檢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2、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3、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傳染病疫情報告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4、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預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派出機構的管理;5、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上報;負責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6、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7、承辦縣委、縣政府、主管局及上級業務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衛生監督事項。
2. 如何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
衛生監督機構要正確運用法律、法規開展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1 承擔起衛生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1.1 規范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 監督執法機構要通過建立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強內部管理,保證依法行政、嚴格執法。衛生監督機構對衛生行政處罰案件要實行分級負責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對在執法過程中不履行職責及違規違紀者追究其責任。通過建立制約機制,使衛生執法行為得以規范,保證衛生監督執法的公正性和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有利於加大執法力度。
1.2 嚴格執法程序,提高辦案質量 衛生執法程序是指衛生執法機關及衛生監督員行使衛生執法許可權的過程中所遵循的方式和步驟。衛生執法活動僅有程序是不夠的,其程序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違反法定程序的執法行為屬於違法的行政行為,違者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近年來,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衛生訴訟案件也在逐年增加,其中部分為執法程序不合法而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例,由於執法程序不合法導致衛生監督執法部門的敗訴。這就要求廣大執法人員在精通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還必須認真學習法定執法程序,以正確行使處罰職權,防止因程序不合法而引起衛生行政敗訴,以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
1.3 拓寬衛生執法范圍促進立法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許多新興行業,如婚紗攝影、網吧等尚未列入《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他衛生法律、法規管理范疇,而這些正是與人們身體健康乃至生命息息相關的行業。通過衛生監督管理以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而推動我國立法工作,更好地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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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使得公共衛生領域中各種違法活動更加隱蔽、更加富有欺騙性,如豬飼料中摻入「瘦肉精」,麵粉中加入「吊白塊」及洗浴業使用循環水等,這些非法活動嚴重危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社會反映強烈。衛生監督機構應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充分發揮衛生監督和輿論監督的雙重作用,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維護社會穩定,真正體現衛生監督的社會效益。
衛生監督機構要轉變職能,要做到監督與服務相結合。在按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監督的同時,幫助企業和經營者改善衛生條件,加強對生產經營過程的指導,要注意保護和尊重企業合法權益,保證執法的公正性和嚴肅性,還要對他們進行法律知識宣傳,使其知法守法。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各種社會活動中的衛生秩序,保護人民健康的權益,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穩步發展。
3 提高監督隊伍自身素質
3.1 實行優質服務注重行風建設 執法人員要牢固樹立為群眾服務、為企業和經營者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杜絕「冷、硬、頂、推、拖」現象,實行優質服務;杜絕「吃、拿、卡、索、要」和享樂主義,做到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同時還要注意自身修養,做到著裝整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樹立良好的衛生監督新形象。
3.2 競爭上崗及崗位輪換 對監督員要採用考試、考核競爭上崗,擇優聘用,使思想好、業務精、能力強的同志走上監督崗位。對重點崗位實行人員輪換制,這樣一方面有利於監督員的培養與鍛煉,豐富其工作經驗,增長才幹;另一方面可防止產生貪污腐敗,有利於廉政建設。
3.3 強化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衛生監督工作是一項社會性很強的工作,它不僅需要衛生執法人員具有相應的衛生專業知識及衛生監督員大多知識結構單一,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衛生監督工作需要。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要制定嚴密的培訓、考核計劃,對衛生執法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定期考核,並使其形成一種制度,堅持持久,以提高衛生監督員的業務素質,使之更好地完成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3. 衛生監督所詳細職能
衛生監督所職能和承辦工作:
一、各省市的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有所不同,如:北京市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
依法監督管理食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依法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2005年9月開始,承擔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相關職能。
二、目前,監督中心已承辦8項由衛生部直接審批的行政許可工作,分別是:
1、新資源食品、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受理、評審;
2、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受理、評審;
3、首次進口的化妝品受理、評審;
4、化妝品新原料受理、評審;
5、消毒劑、消毒器械受理、評審;
6、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受理、評審;
7、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工作相關事項;
8、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資質(甲級)的受理、資料審查、評審意見匯總上報。
同時,還承擔國家計量認證衛生評審組工作,受理國家級、省級衛生檢測機構和實驗室開展計量認證申請、評審事宜。承擔制定衛生監督執法檢驗技術規范。
協助衛生部開展衛生標准審查、衛生標准制修訂、重大理論問題研究、衛生標准宣貫工作。
負責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平台運行與管理,並進行全國衛生監督信息 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及衛生監督員培訓等項工作。
(3)衛生監督所信息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中國衛生監督:國家法定的一個監督機構,主要負責公共衛生、職業衛生、消毒殺蟲產品、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等等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成立於2002年1月23日,是衛生部承擔行政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也是衛生部衛生行政許可對外的統一窗口,人員依照公務員管理。
監督中心的工作宗旨是:務實高效、廉潔勤政、服務社會、保障安康,為構建和諧社會而努力。
4. 衛生監督所究竟是個什麼單位
屬於機關事業單位 當然好了。具體業務你可以參照石家莊的看看。 石家莊市衛生監督局內設機構主要職能 一、辦公室 1、綜合協調全局行政事務及衛生監督業務工作,負責全局目標管理考核、准軍事化管理的組織、協調,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開展檢查; 2、負責各處室計劃、總結的收集,並起草全局工作計劃、總結及綜合文件; 3、各類行政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決議和議定事項的記錄、督辦和落實; 4、審核來往文電,負責文件的收發、擬辦、運轉、歸檔及印鑒管理,對各種文件材料的文印進行審批、管理; 5、負責檔案管理工作,記載本局重要工作、重大事件; 6、對外聯絡服務工作及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7、財務管理,配合有關處室對國有資產進行管理,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8、負責全局計劃生育工作; 9、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事處(黨辦室) 1、負責日常黨務工作、黨員的教育和管理、組織建設、紀檢監察等工作; 2、組織全局黨務會議的召開並記錄,負責決議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和落實; 3、負責政治學習、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4、負責工會、老幹部、統戰、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5、負責全局工作人員年度目標考核,人員聘任、調配; 6、全員人員職稱、工資和人事檔案的管理; 7、人事考勤管理; 8、配合有關處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9、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行政後勤處 1、負責房屋、水、電、暖的維護等後勤工作,對職工宿舍進行管理; 2、負責車輛保障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辦公、勞保用品的購置和配發; 4、負責局機關消防、保衛等安全工作; 5、職工食堂的管理,單位內環境衛生、綠化和美化; 6、配合有關處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7、罰沒物品管理; 8、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稽查考核處 1、負責全局衛生監督執法業務工作綜合管理及考核。 2、負責制定全市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局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登記、案卷報批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報送等相關工作。 4、負責全局衛生監督執法文書管理工作。 5、協助市衛生局進行衛生行政案件的聽證、復議、訴訟。 6、協助市衛生局進行衛生法規、規章立法草案的起草審修。 五、衛生應中國處 1、負責對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發性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匯報,指導並協助縣(市)區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處理。 2、負責食品快速檢測及檢測標准方法的研究,對檢測出的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 3、負責重大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 4、協助其他監督執法處室及下級衛生監督機構查處重大衛生違法案件。 5、對下級衛生監督機構衛生監督執法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負責全市中小餐館專項整治工作。 六、醫療衛生監督處 1、對市直管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機構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相關投訴、舉報及市直管醫療衛生保健機構違法案件的查處; 3、對各縣(市)區相關衛生監督工作進行督查、業務指導和培訓; 4、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傳染病防治與飲水衛生監督處 1、負責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對醫療衛生機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醫療廢棄物處置、采供血活動以及菌(毒)種管理等實施衛生監督檢查。 2、負責市直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對上述單位衛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審核和新建、改建、拆建工程的選址、設計進行衛生審查驗收。 3、負責對消毒生產企業和醫療衛生單位的消毒產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 4、負責管轄范圍單位投訴舉報和相關衛生違法案件的查處。 5、負責對下級衛生監督機構相關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八、食品衛生監督一處 1、負責京廣鐵路以東區域市直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監督管理(不含直管學校食堂及校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2、負責管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申請的現場審核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設計的衛生審查驗收。 3、負責管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投訴舉報和相關衛生違法案件的查處。 4、負責管轄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等級評定以及重大活動衛生保障工作。 九、食品衛生監督二處 1、負責京廣鐵路以西區域市直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監督管理(不含直管學校食堂及校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2、負責管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申請的現場審核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設計的衛生審查驗收。 3、負責管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投訴舉報和相關衛生違法案件的查處。 4、負責管轄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等級評定以及重大活動衛生保障工作。 十、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處 1、負責商場、旅招、洗浴、娛樂、美容美發等單位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 2、負責商場、旅招、洗浴、娛樂場所、美容美發等單位經營(使用)的化妝品、消毒產品、涉水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3、負責商場(不含食品商場、經營食品的超市、商場內餐飲單位)、旅招(不含餐飲)、洗浴、美容美發、娛樂場所的食品衛生監督管理; 4、負責上述單位衛生許可申請的現場審核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選址、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及驗收; 5、負責公共場所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6、負責管轄范圍單位投訴舉報和相關衛生違法案件的查處; 7、對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相關衛生監督工作的業務指導; 8、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業衛生監督處 1、對可能存在有毒有害作業的企業進行衛生監督; 2、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工作場所、設備和放射從業人員的衛生監督管理; 4、負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 5、負責管轄范圍單位投訴舉報和相關違法案件的查處; 6、協助做好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7、對各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相關衛生監督工作的檢查、督導; 8、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學校衛生監督處 1、負責市直管大中專院校內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以及相關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 2、對上述單位衛生許可申請的現場審核以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選址、設計進行衛生審查、驗收; 3、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小餐桌」相關公共衛生的督導檢查; 4、對學生使用的文具、娛樂器具、保健用品實施衛生監督; 5、對學生傳染病、常見病防治工作實施衛生監督; 6、負責學校內投訴舉報及相關公共衛生違法案件的查處; 7、對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相關衛生監督工作的業務指導; 8、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信息宣傳處 1、負責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編輯及相關業務資料的統計、上報; 2、《石家莊衛生監督信息》及快訊的編輯、印刷、發放; 3、衛生監督宣傳資料收集、匯總、製作並向媒體發送; 4、衛生監督報告卡的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 5、組織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6、衛生監督中國站建設、運行、維護以及全局計算機的管理、維修; 7、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督辦; 8、圖書管理; 9、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衛生許可處 1、負責相關衛生行政許可工作的業務咨詢; 2、負責相關衛生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轉辦及衛生許可證件的送達; 3、負責相關衛生行政許可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4、配合開展衛生行政許可聽證工作; 5、全市衛生許可工作的業務指導; 7、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科教培訓處 1、負責全局衛生專業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制定繼續醫學教育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2、負責全局科研管理工作。審查、申報科研項目、課題,對科研項目、課題的進展情況和工作質量進行跟蹤管理,負責科技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3、負責全局衛生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的業務培訓考試,制定內部教育培訓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衛生執法人員證件管理工作。 4、負責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根據有關衛生法律法規規定,組織實施食品、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醫療機構等單位衛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衛生法規、知識定期培訓。 望採納
5. 求鎮級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和總結
要適當修改下,內容如下:
為積極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市衛生監督所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提升衛生監督執法水平,更好地適應杭錦後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健康的需求,旗衛生監督所將在旗委、政府決策指引下,全力推進全旗衛生監督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特製定本計劃。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結合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推進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加強監督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改革發展,提高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切實維護好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和醫療服務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
一、進一步推進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按照自治區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試行)》的要求,以加強內涵建設為重點,強化科學管理,健全運行機制,著力構建高效統一的衛生監督體制。
1、加強衛生監督能力建設。進一步理順衛生監督工作職責,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效率。加強衛生監督機構建設,使衛生監督的工作經費、執法裝備等按照有關規定達到要求,著力提高衛生執法技術手段。要結合工作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業務知識、操作技能)工作,不斷提高衛生監督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按照衛生部《衛生監督員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衛生監督員管理制度,加強衛生監督隊伍規范化建設。加大對衛生監督人員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監督隊伍。
2、開展衛生監督稽查工作,推進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衛生行政執法行為,認真實施《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衛生部《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范》,加強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范稽查行為,建立稽查信息通報機制,組織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專項稽查,不斷提高稽查工作質量。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責任制的考核和檢查。
3、加強衛生監督信息網路建設。健全市旗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立衛生監督基礎資料庫,加強衛生監督統計報告工作,及時准確地統計、處理和發布衛生監督信息。
4、完善投訴舉報機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及時處理群眾反映和投訴舉報信件,努力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健康安全。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的建設,健全機制,明確職責,認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成員的培訓、演練,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5、根據衛生部辦公廳下發的《衛生監督執法考核評議量化指標體系》的相關要求建立對衛生監督工作質量和完成情況量化考評制度,做到考核目標責任化、考核指標科學化、考核過程經常化和全程考核公開化。切實促進衛生監管模式的轉變和執法效率的提高。
二、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為
1、按照行政審批管理制度的規定,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為。衛生許可工作要與衛生監督發展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為原則,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許可效率,提高服務相對人滿意度,縮短許可項目平均辦結天數,提高許可項目(審批時限)辦結率。
2、 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務承諾、首問責任、限時辦結制度;繼續完善和強化辦事公開制度,通過信息化系統,提供有效審批結果和許可內容信息查詢。
3、優化衛生許可工作流程,統一窗口受理,嚴格按照資料審核、現場審查、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衛生許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監管力度
加大對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醫療機構、傳染病管理的監管力度,促進區域公共衛生狀況不斷改善,全面加強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等公共衛生重點領域的監管,鞏固衛生城市的創建成果。
1、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繼續推進集中空調衛生監管,擴大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抽檢工作,及時做好數據的匯總分析工作。開展大型餐飲場所和賓館的控煙工作,推動建立禁煙區域示範單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發和旅店等公共場所建立衛生狀況公示欄制度。
2、加強生活飲用水及涉水產品衛生監督。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和規范,有重點、針對性地組織實施生活飲用水和產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3、加強傳染病防治監督。繼續做好冬春季呼吸道傳染病和夏秋季腸道傳染病的防控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管。全面提高醫療廢物規范處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強職業衛生監督。以職業危害因素申報為基礎,全面推進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要達到100%。加強放射防護監督管理,規范放射診療機構許可證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5、做好衛生監督宣傳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服務相對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好打擊非法行醫、采供血機構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傳報道。
6、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鞏固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監督,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做好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醫療服務監督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各類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實行醫療機構分級分類監管,完成門診部以上醫療機構設立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欄工作,及時更新公示欄的內容。廣泛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宣傳,加強醫療執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醫療服務監督長效機制。
6. 衛生監督所主要是做什麼的
衛生監督所具體工作是:
1、依法監督管理食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
2、依法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
3、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5、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6)衛生監督所信息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衛生監督所人事職責:
1、負責黨務、人事、新聞宣傳、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群眾團體、統戰、退休人員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督查和反饋黨總支部決議的貫徹情況。
2、負責落實黨總支部各種會議、學習和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完成黨總支各類公文起草修訂工作和黨內文書、保密資料的收集、歸檔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黨員的教育管理,制訂並落實黨員、幹部、職工政治理論、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學習計劃;同時負責受理、調查對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信訪(舉報)。
5、組織制定並落實黨務、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負責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統計和相關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6、負責所內設科室職能和編制管理,做好人員的配置、調配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職稱評審工作。
7. 衛生監督所主要是管什麼的
以廣東省衛生監督所為例,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省衛生行政部門制訂的衛生監督計劃,依照法律、法規行使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工作;
2、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承擔對公共衛生、醫療衛生機構、采供血機構的監督,受理衛生許可以及健康相關產品的申請;
3、承擔對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
4、參與對危害公共衛生中毒事故、醫療事故、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5、承辦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衛生監督所人事職責:
1、負責黨務、人事、新聞宣傳、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群眾團體、統戰、退休人員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督查和反饋黨總支部決議的貫徹情況。
2、負責落實黨總支部各種會議、學習和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完成黨總支各類公文起草修訂工作和黨內文書、保密資料的收集、歸檔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黨員的教育管理,制訂並落實黨員、幹部、職工政治理論、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學習計劃;同時負責受理、調查對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信訪(舉報)。
5、組織制定並落實黨務、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負責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統計和相關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6、負責所內設科室職能和編制管理,做好人員的配置、調配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職稱評審工作。
8. 衛生監督所具體工作是什麼
以廣東省衛生監督所為例,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省衛生行政部門制訂的衛生監督計劃,依照法律、法規行使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工作;
2、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承擔對公共衛生、醫療衛生機構、采供血機構的監督,受理衛生許可以及健康相關產品的申請;
3、承擔對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
4、參與對危害公共衛生中毒事故、醫療事故、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5、承辦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衛生監督所人事職責:
1、負責黨務、人事、新聞宣傳、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群眾團體、統戰、退休人員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督查和反饋黨總支部決議的貫徹情況。
2、負責落實黨總支部各種會議、學習和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完成黨總支各類公文起草修訂工作和黨內文書、保密資料的收集、歸檔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黨員的教育管理,制訂並落實黨員、幹部、職工政治理論、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學習計劃;同時負責受理、調查對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信訪(舉報)。
5、組織制定並落實黨務、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負責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統計和相關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6、負責所內設科室職能和編制管理,做好人員的配置、調配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職稱評審工作。
9. 衛生監督所是什麼部門,做什麼工作
衛生監督所是衛生廳(局)的直屬機構,是依法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
根據衛生部《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規定,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承擔衛生監督工作任務,主要職責為:
(一)衛生行政許可
1.承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2.承辦公共場所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3.承辦供水單位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4.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行政許可事項。
(二)公共衛生監督
1.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設施、生產經營活動及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2. 對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3.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4.對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建設項目執行職業病危害評價制度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三)醫療衛生監督
1.對醫療機構的執行資格、職業范圍及其醫務人員的職業資格、執業注冊進行監督檢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
2.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3.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傳染病疫情報告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4.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預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派出機構的管理;
5.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上報;負責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6.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7.承辦縣委、縣政府、主管局及上級業務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衛生監督事項。
(四)其他
1.負責派出機構的管理;
2.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上報;
3.負責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4.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5.承辦縣委、縣政府、主管局及上級業務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衛生監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