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報培訓班被騙了怎麼辦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3
『貳』 給孩子報培訓班被騙怎麼辦
給孩子報培訓班被騙,可通過報警處理。報培訓班被騙後,應當冷靜處理,並且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條件允許的,可以親自到附近派出所報案。報案時,應當詳細將報培訓如何被騙的過程,告訴警方,並將自己有的證據材料提交給警方,以便於警方提高辦案效率。報案後,等待公安機關辦案結果即可,被騙的損失,也是有可能通過公安機關在報案中追回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叄』 在培訓機構簽了合同被騙 怎麼辦
第一,就復看你的合同怎麼制簽訂的,裡面的條款有沒有標明這些,如果已經有詳細的說明,你簽字了,就等於默認了。第二,你說你被騙了,有沒有證據,不能說你說被騙就被騙,凡事要證據。第三,你可以到工商部門去投訴一下,把你的經歷講講,看他們有什麼專業的建議和處理方式能挽回你的損失。
如果有用請採納,謝謝!
『肆』 被騙培訓機構簽了合同怎麼辦
消費者如果被培訓機構欺詐,使得自己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了合同,則當事人應當在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起訴,主張撤銷合同。如果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或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伍』 我被培訓機構詐騙了,我應該怎麼辦
以下三個建議您可以參考
1、管轄地教育局投訴。培訓機構歸教育局管,如果恰好該培訓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他更怕你投訴。如果他有證也沒關系,你把報名時的情況以及現在的情況跟教育局反映,教育局會處理的。
2、法院起訴(考慮到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不到萬不得已不建議起訴。)
遇到被培訓機構虛假宣傳欺騙進而導致退費難的情況,可以搜集相關證據,「主要有兩方面證據一定要保存好,一是有培訓機構印章的合同,二是要保存好付款的憑證,包括發票或收據及刷卡的單據等,這些東西者確定了基礎的法律關系,也是維權的基礎。」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相關規定,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培訓機構「退一賠三」。
3、每天在培訓學校門口呆著,舉個牌,見一個學生說一下自己的遭遇,3-5天應該就能退。
建議先教育局投訴,不行的話再在培訓學校門口舉牌堵人說遭遇,最後向法院起訴。
現在相關法律和規定基本還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只要你行動了,我相信你一定能維權成功。
『陸』 被培訓機構騙了如何追回自己的損失
培訓機構以欺詐手段,使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了民事合同,屬於民事欺詐,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後,及時行使撤銷權,請求法院撤銷該合同,但是撤銷權需要在除斥期間內行使。如果培訓機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詐騙行為,騙取當事人財物,則屬於刑事犯罪,當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回受騙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柒』 教育機構騙了錢,我怎麼追回
教育機構騙了錢,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個人可做方法具體如下:
1、管轄地教育局投訴。培訓機構歸教育局管,如果恰好該培訓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教育機構更怕當事人投訴。如果教育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也沒關系,當事人可以把報名時的情況以及現在的情況跟教育局反映,教育局會處理的。
2、法院起訴,遇到被培訓機構虛假宣傳欺騙進而導致退費難的情況,可以搜集相關證據。
兩個證據一定要保存好,一是有培訓機構印章的合同,二是要保存好付款的憑證,包括發票或收據及刷卡的單據等,這些東西者確定了基礎的法律關系,也是維權的基礎。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相關規定,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培訓機構「退一賠三」。
3、向同學們宣傳自己的遭遇,教育機構可能會聯系當事人退款。
建議先教育局投訴,不行的話再在培訓學校門口舉牌堵人說遭遇,最後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捌』 被培訓機構騙了錢向誰投訴
法律分析:
直接報警,涉嫌詐騙一切由司法機關去處理,或者拿起法律武器,通過事實證明到法院去起訴培訓機構的違法行為,從而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遇到上訴情況,當事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維權:
1、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提供相關的證明,說明緣由經過,有助破案。
2、向有關部門反應情況,這都是工商監管局監管力度不夠,失職的表現。
3、通過當地電視媒體進行曝光報道,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4、直接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起訴這家培訓機構的違法行為,從而來維護自身權益。
因辦理所謂「小額貸款」被騙的,應該及時報警,並向警方盡可能地提供相關的資料和線索,以便警方能及時展開調查,並根據調查情況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衍生問題:
培訓班不退費向誰投訴
1、培訓班不退費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2、學員有選擇放棄學習的權利,培訓機構在合同中規定不能退費是「格式條款」、「霸王條款」,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可以有約定,但約定不能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學員或家長提供繳費依據和書面材料,他們可以協調退費事宜。
3、所謂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爭議 ,從而提出的書面或者口頭上的異議、索賠和要求解決問題等行為。
4、消費者協會接受消費者的投訴,實行以地域管轄為主,級別管轄為輔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