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培訓大全 > 消費者權益培訓計劃

消費者權益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7-19 08:56:03

㈠ 青少年維權崗創建規劃

豐台工商分局制定了《實施「青少年維權崗在行動」活動方案》,加強領導協調,認真作好組織工作,保證各項工作能夠落到實處,積極推動「青少年維權崗在行動」活動的開展。

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青少年維權崗在行動」活動由豐台區「青少年維權崗」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由豐台區「青少年維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在明確分局各單位職責的基礎上,具體工作由豐台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負責協調實施。

二、積極開展各項活動。

(一)積極參與「青少年安全放心網吧」創建活動,加強網吧監管力度,優化青少年的網路環境。

1、加強對「網吧」的監督管理。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對「網吧」,豐台分局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對「網吧」管理的要求和規定,加強對轄區內學校周邊「網吧」的監管力度。對證照齊全、合法經營的「網吧」要認真落實「青少年安全放心網吧」的條件和標准,開展創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網吧」活動。

2、嚴厲打擊非法「網吧」。豐台分局對轄區內非法經營「網吧」進行重點清理整治,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取締非法「網吧」。並向轄區公布舉報熱線電話,通過聘請監督員、深入學校、社區了解情況和檢查等多種形式,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打擊與管理並舉,防止非法「網吧」的滋生。

3、在中小學校新學年開學之際,豐台分局對「青少年維權崗」定點學校開展一次健康上網教育工作。依託「青少年安全放心網吧」活動,組織各類形式的青少年網路愛好俱樂部,開展網路文明、網路法規、安全上網等宣傳教育活動,提高青少年網路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預防與管理相結合。

(二)積極參與「青少年法律學校」創辦活動,推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消費自我保護意識。

1、豐台分局各工商所與轄區定點學校聯合創辦「青少年法律學校」,定期派出工商幹部講課。同時聯系街鄉政府、公安派出所、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部門,共同宣講有關法律、法規,有針對性地為青少年解答學習、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並形成長期制度,持之以恆地抓好對青少年的法律教育。

2、開展經常性的青少年法律實踐活動。通過座談會、現場咨詢、黑板報、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推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倡導青少年合理、適度的生活消費;鼓勵青少年對違法違紀行為予以大膽舉報。同時,工商所與轄區內學校建立了定期聯系制度,及時受理中小學生的投訴、舉報,確實為青少年消費者解決實際問題

三、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和教育活動

為進一步開展「青少年維權崗在行動」活動,結合近期「青少年維權崗」工作部署,豐台分局開展了如下專項整治、教育活動。

1、由分局副局長帶隊,消保科、企監科、商廣科、檢查隊、轄區工商所組成聯合檢查組,自2002年9月3日至9月6日出動150人次、車輛20台次,集中對全區14個「青少年維權崗」定點學校的周邊200米內的網吧、酒吧、歌廳、舞廳等娛樂場所進行檢查,通過檢查取締1個無照經營音像店、2個游戲廳,嚴厲打擊了各種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取締各類非法經營場所。

2、各工商所在轄區中小學校九月一日開學之際,積極與中小學校聯系,開展法律、法規、消費知識的教育講課;同時,發動社會力量,聘請教師及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人士作為志願者,建立定點學校、社會監督員、社會志願者的聯系檔案、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共同推動「青少年維權崗」的創建工作。

㈡ 消費者權益保護,銀行個人金融信息泄露應急演練怎麼弄

建立個人信息資料庫分級授權管理制度,合理確定本機構員工調取信息的范圍、許可權和程序,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個人信息在內部使用及對外提供等流轉環節的安全性,防範信息泄露風險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金融業務過程中,不僅掌握著消費者相關的財產信息,也接觸到消費者相關的身份信息。對消費者財產信息加以保護,既是尊重客戶個人隱私的職業道德需要,也是防範信息被不當利用的現實需要。近年來,隨著個人信息被侵害案件頻發,我國法律加大了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與侵害個人信息的懲處力度。與此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應高度重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盡快熟悉相關規定,將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㈢ 體育館培訓內容有哪些

初級體育場地工培訓大綱、培訓計劃
初級體育場地工培訓大綱
一、說明
1.課程性質與任務
初級體育場地工的培訓是技能性較強的綜合性課程。通過本課程的教學與培訓,使培訓對象掌握體育場館的基本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及場地布置與維護、器材布置與維護、設備操作與維護等相關知識和專業技能,達到基本獨立上崗的水平。
2.教學的基本要求
(1)掌握場地保潔工具的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場地表面清潔的方法與要求。能操作保潔工具對場地表面進行除塵、清理雜物等。
(2)了解常用場地的規格與功能,常用場地布置的有關要求。能識別常用場地的線段和標識。
(3)了解常用場地表面養護材料的基本知識,掌握常用場地表面養護工具的操作方法。能識別常用場地的養護材料和工具。
(4)掌握常用器材布置的規則與要求。能識別常用器材;能完成常用器材布置的准備工作。
(5)掌握常用器材清潔的基本要求與方法;掌握常用器材例行保養的要求與方法。能對常用器材進行表面清潔;能對常用器材例行保養。
(6)了解器材分類管理和要求。能按規定發放和回收器材。
(7)了解常用場地專用設備的名稱、功能等基本常識;掌握常用場地專用設備操作的基本要求。能識別常用場地的專用設備;能完成常用場地專用設備操作的准備工作。
(8)了解體育場館衛生、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了解常用場地公共安全、公共環境設備的基本常識;了解常用場地公共安全、公共環境設備操作的基本要求。能識別常用場地的公共設備;能完成常用場地公共設備操作的准備工作。
3.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
(1)由於各地區、各校的生源不同,專業基礎不同,在制定教學計劃時,對授課時數安排了部分機動課時。各校在安排教學、培訓工作時,可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在教學計劃機動課時范圍內做適當的調整。
(2)本課程是一門技能性較強的課程,教學中,在注意提高專業理論水平的基礎上,
應加強對培訓對象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注意加強專業技能的訓練。
二、課時分配
類別 教學內容 理論 實操 機動 總計
基礎知識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體育場館的基本知識相關法律、法規 282
相關知識與技能 場地保潔 8 12 8 28
手工類保潔工具及性能機械類保潔工具及性能場地表面清理方法與要求場地表面除塵的方法與要求手動類保潔工具操作機械類保潔工具操作場地表面除塵的操作 2222 444 224
場地布置 18 32 12 62
常用場地的規格與功能常用場地布置的有關要求常用場地規格的識別常用場地線段與標識的識別 108 1616 66
場地養護 4 16 4 24
常用場地表面養護材料的基本知識常用場地的養護材料的使用常用場地的養護工具的識別 4 88 22
器材布置 4 8 2 14
常用器材布置准備工作的有關要求常用器材布置的准備 4 8 2
器材維護 4 12 4 20
常用器材例行保養的方法與要求常用器材清潔與擦拭前的准備常用器材清潔與擦拭的操作 4 48 22
器材管理 4
器材分類管理和要求器材的發放器材的回收 4 844 422 16
專用設備操作 4 8 4 16
常用場地專用設備的名稱、功能等基本常識常用場地專用設備操作前的准備 4 8 4
公共設備操作 2 4 2 8
常用場地公共設備的名稱、功能等基本常識常用場地公共設備操作前的准備 2 4 2
總計 60 100 40
三、教學要求及內容
(一)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將職業道德的理論和體育場地工的工作緊密結合。
2 教學內容
(1)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職業守則
(二)體育場館的基本知識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過程中,使培訓對象了解體育場館的沿革和發展、分類與功能及體育場館衛生與安全的基本要求。
2 教學內容
體育場館的基本知識
(三)相關法律、法規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過程中,使培訓對象了解與體育場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2 教學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知識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知識
(5)公共場所衛生、防疫、安全等法規的相關知識
(四)場地保潔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中,應注意將教學重點放在場地表面的清理和除塵的技能訓練上面,特別注意使培訓對象熟悉和掌握保潔的程序方法等重要技能,達到獨立上崗的水平。
2 教學內容
(1)手工類保潔工具及性能
(2)機械類保潔工具及性能
(3)場地表面清理方法與要求
(4)場地表面除塵的方法與要求
(5)手動類保潔工具操作
(6)機械類保潔工具操作
(7)場地表面除塵的操作
(五)場地布置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中,使培訓對象熟悉和掌握常用場地的規格線段與標識的識別以及常用場地布置的有關要求。
2 教學內容
(1)常用場地的規格與功能
(2)常用場地布置的有關要求
(3)常用場地規格的識別
(4)常用場地線段與標識的識別
(六)場地養護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中,使培訓對象熟悉常用場地的養護工具以及常用場地表面養護材料的基本知識,注重訓練培訓對象掌握常用場地表面養護材料使用的技能。
2 教學內容
(1)常用場地表面養護材料的基本知識
(2)常用場地的養護材料的使用
(3)常用場地的養護工具的識別
(七)器材布置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中,使培訓對象熟悉常用器材布置准備工作的有關要求,突出理論教學與實踐的結合。
2 教學內容
(1)常用器材布置准備工作的有關要求
(2)常用器材布置的准備
(八)器材維護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中,使培訓對象熟悉常用器材例行保養的方法與要求,注意提高培訓對象的常用器材清潔與擦拭的操作能力。
2 教學內容
(1)常用器材例行保養的方法與要求
(2)常用器材清潔與擦拭前的准備
(3)常用器材清潔與擦拭的操作
(九)器材管理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中,使培訓對象熟悉器材分類管理和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突出技能訓練。
2 教學內容
(1)器材分類管理和要求
(2)器材的發放
(3)器材的回收
(十)專用設備操作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中,使培訓對象了解常用場地專用設備的名稱、功能等基本常識,結合實際工作進行講授。
2 教學內容
(1)常用場地專用設備的名稱、功能等基本常識
(2)常用場地專用設備操作前的准備
(十一)公共設備操作
1 教學要求及教學建議
在教學中,使培訓對象了解常用場地公共設備的名稱、功能等基本常識,結合實際工作進行講授。
2 教學內容
(1)常用場地公共設備的名稱、功能等基本常識
(2)常用場地公共設備操作前的准備
初級體育場地工培訓計劃
一、培訓目標
1.理論知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標准》(簡稱《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簡稱《規范》),培養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及身心健康的初級體育場地工。通過專業理論教學,使培訓對象掌握體育場館的基本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及場地布置與維護、器材布置與維護、設備操作與維護等相關知識。通過專業技能訓練,使培養對象熟練掌握場地保潔、常用場地的線段與標識、常用器材布置的准備工作、設備操作的准備工作等專業技能,達到基本獨立上崗的水平。
2.操作技能
依據《標准》和《規范》,通過培訓,培訓對象應達到規格識別、輔助操作水平。
二、培訓時間
總課時數: 200課時
理論授課: 60課時
技能操作: 100課時
機動課時: 40課時
三:課程設置和要求
(一)知識要求
1 基礎知識
(1)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了解體育場地工職業道德的概念,應具備的良好職業道德和職業守則。
(2)體育場館的基本知識
熟悉體育場館的沿革和發展,了解體育場館的分類與功能,掌握體育場館衛生與安全的基本要求等方面的知識。
(3)相關法律、法規
了解和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相關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知識,公共場所衛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法規的相關知識。
2 專業知識
(1)場地保潔
掌握場地保潔工具的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場地表面清潔的方法與要求。
(2)場地布置
了解常用場地的規格與功能,常用場地布置的有關要求。
(3)場地養護
了解常用場地表面養護材料的基本知識,掌握常用場地表面養護工具的操作方法。
(4)器材布置
掌握常用器材布置的規則與要求。
(5)器材維護
掌握常用器材清潔的基本要求與方法;掌握常用器材例行保養的要求與方法。
(6)器材管理
了解器材分類管理和要求。
(7)專用設備操作
了解常用場地專用設備的名稱、功能等基本常識;掌握常用場地專用設備操作的基本要求。
(8)公共設備操作
了解體育場館衛生、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了解常用場地公共安全、公共環境設備的基本常識;了解常用場地公共安全、公共環境設備操作的基本要求。
(二)技能要求
(1)場地保潔
能操作保潔工具對場地表面進行除塵、清理雜物等。
(2)場地布置
能識別常用場地的線段和標識。
(3)場地養護
能識別常用場地的養護材料和工具。
(4)器材布置
能識別常用器材;能完成常用器材布置的准備工作。
(5)器材維護
能對常用器材進行表面清潔;能對常用器材例行保養。
(6)器材管理
能按規定發放和回收器材。
(7)專用設備操作
能識別常用場地的專用設備;能完成常用場地專用設備操作的准備工作。
(8)公共設備操作
能識別常用場地的公共設備;能完成常用場地公共設備操作的准備工作。
四:培訓計劃表
類別 教學內容 課時
基礎知識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體育場館的基本知識相關法律、法規 282
專業知識與技能 場地保潔場地布置場地養護器材布置器材維護器材管理專用設備操作公共設備操作 286224142016168
總計 200

㈣ 出一個關於公司員工崗位培訓,或者自己參加培訓,但培訓的職能須對公司有用的獎勵制度怎麼寫。

範文
商場營業員培訓考核及獎懲制度範本
一、培訓工作的原則和目標
(一)培訓指導思想
豐富員工專業知識、增強業務技能、改善工作態度,使員工素質水準進一步符合商場期望的要求。
(二)培訓工作的原則
1、培訓要目的明確、因材施教。
2、培訓要有計劃、有步驟、循序漸進。
3、培訓要計劃性和有效性相結合。
(三)培訓目標
1、提高銷售額。
2、牢固掌握商品專業知識。
3、掌握銷售技巧。
4、熟練揣摩不同顧客的消費心理及消費需求。
5、熟練處理售後服務問題。
6、掌握VIP卡的相關規定。
7、掌握銷售過程的各個環節。
8、掌握商品美陳藝術。
9、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維持良好的賣場秩序。
10、了解消防知識,懂得自救、搶救。
11、提高自身素質。
二、培訓計劃的制訂和實施
(一)培訓計劃的制定的原則。
1、與公司目前實際狀況相結合。
2、與本部現階段工作相結合。
3、與員工實際需要相結合。
4、長期培訓要與短期培訓相結合。
5、普及與提高相結合。
6、培訓與工作相兼顧。
(二)培訓的內容
1、公共培訓:一般員工的培訓內容
《員工手冊》全部內容、VIP卡的使用、小票的填寫、退換貨的管理規定、價格簽的填寫規范防,火防盜常識、本部門職責范圍、日銷售的核對。
2、矯正培訓:不符合工作要求員工的培訓內容
《營業員若干不準》、《獎罰條例》及其補充規定。
3、提高培訓:有發展潛力的員工培訓
銷售技巧、顧客的消費心理、商品美陳藝術。
4、專業培訓:主動要求專業知識的培訓員工。
(三)培訓計劃的實施
1、確定受培訓人員 。
2、確定授課人。
3、確定課程培訓的具體實施部門。
4、使授課人和被培訓人了解培訓的目的、要求、具體內容和進行的程序。
5、切實做好相關人員的安排,以保證受訓人員的培訓時間。
6、對培訓進行定期的總結、評估。
三、培訓過程管理
(一)人員的組織管理
1、通過調查了解被培訓人員的需求。
2、由部門經理確定培訓人員和培訓大綱。
3、制定培訓計劃。
4、確定培訓組織者及具體負責人。
5、將培訓的人員名單及培訓的時間、地點提前2天通知到各樓層。
6、綜合管理員將上述內容通知櫃組並安排培訓人員的值班情況,確保培訓人員的出席。
(二)培訓課堂管理
1、課堂採取點名簽到,對於遲到早退者無故缺席者進行處罰。
2、課堂上不允許隨便出入。
3、課堂上關閉各種通訊工具(手機、BP機)。
4、注意聽講,認真做筆記。
5、如有疑問不準直接打斷主講,須舉手示意,主講同意後方能發言。
6、課程結束時須向授課人致謝。
7、培訓過程中積極響應並配合授課人的課堂工作。
四、培訓考核
考核是被培訓人員經過一段時期的培訓後對所培訓內容的接受和吸收情況的一種反饋形式。
(一)考核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評估。
2、一視同仁,不得在考核過程中出現歧視、同情、偏見等現象。
3、嚴禁考核中的營私舞弊行為。
(二)考核形式: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崗位技能操作
閉卷考試要求:
1、營業員要求詳細填寫所在樓層、櫃組、工牌號、姓名。
2、卷面干凈、字跡整潔、用一色筆書寫。
3、考場禁止大聲喧嘩、交頭接耳,保持考場肅靜。
4、禁止考試答案、小條、及相關資料進入考場。
5、禁止代替他人答卷、將考卷帶出考場。
(三)試卷審批及評分
1、審批:
(1)按照考卷註明的樓層將各營業員成績分撿。
(2)由指定參與考核工作的人員分批對考卷進行審批。
2、評分:
(1)字跡書寫是否工整。
(2)卷面答案填寫是否完整。
(3)根據書寫答案進行給分評定。
(四)考試成績處理
1、將各樓層營業員成績分撿。
2、將各樓層成績及格者和不及格者分撿成兩類。
3、對各樓層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做登記,並將每櫃組的分數總合除以人數總合,並得出樓層的平均分。
4、將不及格人員名單下發樓層後,對不及格人員進行統一補考。
5、對補考不及格人員最終做通報批評並進行現金處罰。
6、考試成績不及格和考試作弊者進行統一補考。
7、對補考作弊人員將作通報批評並進行現金處罰。
五、培訓成果評估與跟進
將培訓後的一些反饋情況及被培訓人員的運用情況進行總結,並根據培訓前、後的效果進一步了解。
(一)培訓成果評估的原則
培訓成果評估是一個運用科學的評估理論和方法,從培訓項目中收集數據,並將整個培訓的需要和目標聯系起來,確定培訓項目的優勢、價值和質量的過程。
(二)評估分析的途徑和方法
1、途徑:
由商場管理部制定評估報告,通過調查內部員工和外部客戶反映被培訓員工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綜合素質的提高程度,了解培訓的結果。
2、方法:
與員工面談、抽查重點樓層、問卷調查等。
(三)跟進:培訓成果評估的跟進工作
1、書面解釋。
2、運用"一對一"的方式解釋。
3、群體座談;通過座談,可以聽到許多培訓人員的意見,而這些意見優勢有助於評估的改進。
六、培訓紀律
(一)培訓地點,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提前5分鍾到達培訓地點,遲到者不允許進入培訓教室,並被視為無故缺席培訓。
(二)培訓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培訓。
(三)培訓期間,參加培訓人員不得擾亂培訓紀律。
(四)參加培訓的人員原則上禁止中途退場,如確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示。
(五)在培訓結束時,參加人員要起立,對授課人表示感謝,並有秩序的退場。
七、培訓制度
(一)新入職員工培訓
1、熟悉員工手冊中的相關營業員規范
(1)經營理念。
(2)服務宗旨。
(3)營業員服務工作規范。
2、了解商場營業員的一切業務流程狀態
(1)銷售前行為規范、售中技巧、售後服務。
(2)退換貨程序。
(3)貨品的出、入庫手續。
(4)商檢要求、儀容儀表的了解。
3、了解商場早會與晚清場的程序
(1)早會
a、具體入場要求
b、到場時間
c、開會時間
d、會中紀律
e、迎賓時間
(2)晚清場
a、送賓時間
b、送賓要求
c、退場要求。
(二)員工上崗培訓
1、對開具銷售憑證的具體要求及現場實用學習: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後服務。
2、對開具退貨憑證的具體要求及現場實用學習:包括投訴接待技巧、退換貨技巧。
3、對促銷活動具體實施的學習:活動中怎樣使用VIP卡、禮品券和贈券的使用、顧客如何參加活動,活動中顧客應注意事項。
4、對"VIP使用的管理規定"的學習。
5、售貨服務技巧:銷售技巧的培訓、銷售行為藝術的培訓、語言技巧的培訓。
6、 售中技巧包括:現場商品陳列、擺放、燈光的使用。
7、退換貨處理技術。
8、售後服務。
(三)員工分散與集中培訓
1、分散培訓:對能參加早會的營業員進行短時間培訓,中班和晚班進行傳達式培訓。
2、集中培訓:各樓層櫃組的櫃組長進行集體培訓,並由櫃組長傳達給本櫃組的其他營業員。
(四)上一級員工對下一級員工的培訓
1、部門負責人針對本部員工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的弊端進行總結,總結以上問題的共性,通過培訓予以解決。
2、部門負責人對如何處理和防範下列問題,影響商品銷售及商場聲譽的,進行培訓。
(1)商品質量問題
(2)售後服務問題
(3)退換貨處理問題
(4)營業員服務質量問題
(5)私收現金問題
(6)倒券問題
(五)班前、班後培訓
1、早會培訓:利用營業前一段時間將工作中經常要注意和出現的問題用提示性方式作為進行班前培訓。
2、班後培訓: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工作計劃中概念不清的環節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通過指導性意見解決疑難問題。
(六)員工素質提高培訓
1、定期鞏固公司經營理念。
2、從公司發展的角度及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予以引導。
3、針對其他企業的優秀理念及工作方式方法的探討。
(七)廠聘營業員培訓制度
1、對所賣商品的性能知識的了解及銷售技巧的掌握。
2、對公司營業員管理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掌握。
(八)廠家促銷員培訓制度
1、對特賣類銷售小票的領用、使用和回收管理的具體內容。
2、特賣商品質量的專業技能培訓。
3、銷售技巧的專業技能培訓。
4、對促銷員語言技巧的培訓。
5、消費者權益法、商品質量法培訓。
(九)公司文件(含通知)精神的傳達與培訓
1、公司精神文件類、通知類、部門通知類對在早會上對營業員進行傳達和相互傳閱。
2、對必須牢記的通知精神在早會上要逐條進行宣讀、講解,對講解部分進行強調,持續一階段讓早晚班營業員全部得到傳達。
3、各樓層營業員(主要以櫃組長為主)進行集中培訓。
(1)宣讀培訓內容。
(2)詳細講解。
(3)重點提示。
(十)不定期臨時培訓
針對營業中臨時出現的問題進行不定期的培訓。
(十一)專業技能培訓
1、商品質量的培訓。
2、銷售技巧的培訓。
3、語言技巧的培訓。
4、消費者權益法、商品質量法的基礎培訓。
(十二)與行政事務部培訓工作的配合
1 針對行政事務部的培訓計劃安排表,根據營業員的工作時間安排培訓人員。
2、因故不能參加本次培訓的人員情況以書面形式,遞交行政事務部,並將此類人員安排到下一期培訓中。
3、培訓人員名單一式兩份,人事主管一份,樓層保留一份,以便對證參加人員的出席情況。
八、考試制度
對各類應定期檢查的規范、制度及相關條例應作為長期工作中對自身素質要求的測試,並將此測試形式形成管理制度,使之成為系統化。
(一)考試的組織
1、由部門經理或客服員根據實際工作進行考核。
2、由部門經理或相關管理人員對照規章制度和工作要求進行考核。
3、由部門經理或工作小組進行專項業績考核。
4、由相關部門或領導針對臨時活動方案的培訓進行考核。
(二)考試卷的審閱、評判
1、審閱考題填寫率。
2、評判考卷的整潔程度。
3、考評答案的對錯率。
(三)考試結果的發布
1、以會議形式公布各樓層考試結果。
2、將各樓層營業員的考試情況傳達至本人。
3、將考試過程中嚴重違紀人員名單及處理決定在部門宣傳欄上公布。
(四)考試獎罰辦法
1、對考試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者,對其進行現金處罰、通報批評及警告處理。
2、對考試分數較高的營業員進行口頭表揚,連續考試成績突出者可進行一定的獎金獎勵。
3、將考試結果記入員工檔案作為優秀員工評選的依據。
(五)考試中所暴露問題的解決
1、針對考試中出現普遍錯誤的考題,考試後要針對錯誤進行分析並以宣傳欄或早、晚班會的形式及時糾正。
2、針對多次考試成績不好的營業員,應對其學習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3、考試中多次出現紀律性不強的營業員要對其進行思想教育,直至行為上有所收斂。

㈤ 中國的關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制定進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經列入全國人大今年的立法議程。目前修改稿已經由國家工商行政總局起草,計劃今年內完成該法的修改。

㈥ 315手抄報100字左右內容

回答

為了擴大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每年3月15日為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這一日期的選定是基於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於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的《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獲得 消費安全的權利;取得消費資訊的權利;自由選擇商品的權利;合法申訴的權利。

從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國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大規模活動,通過各種形式,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集中宣傳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組織的義務,顯示消費者的強大力量。

315世界消費者權益日手抄報內容、資料來源於小報吧

資料來源360問答

資料拓展

1.1942年3月15日,美國派遣史迪威為美軍駐中國戰區的司令兼蔣介石參謀長。

2.1958年3月1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在北京成立。葉劍英元帥任院長兼政委。

3.1966年3月15日,沈陽軍區某部炮連戰士劉英俊為保衛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勇攔驚馬而犧牲。同年7月14日,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出通知,號召全軍廣泛開展宣傳和學習劉英俊同志的活動。

4.1974年3月15日中國與幾內亞比索共和國建交,幾內亞比索位於非洲西部,西瀕大西洋,首都比紹。

5.1984年3月15日,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在北京成立。

6.1985年3月15日,中國成為《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成員國。

7.2000年3月1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統戰部和國家民委聯合制定了《2000-2009年選派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幹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工作規劃》,計劃在10年內,每年選派400名至500名幹部進行為期半年的掛職鍛煉,從而為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培訓4000名至5000名黨政領導幹部和科技、經濟管理人才。

8.2002年3月15日,上海磁懸浮列車示範線下部結構工程竣工,作為世界首條磁懸浮列車商運線已全線貫通。上海磁懸浮列車示範線是一條集城市交通、觀光和旅遊於一體的商業運營線。它西起上海地鐵2號線龍陽路車站南側,東到浦東國際機場一期航站樓東側,線路總長31.17公里,設計時速和運行時速分別為505公里和430公里,總投資89億元。

㈦ 體驗消費者的權利(寫一篇財務過程)

消費者,幾乎是我們每人每天都要扮演的社會角色。隨著社會化大生產在世界范圍廣泛的發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益成為世界性引人注目的話題,而消費者權益在多大程度上能為國家的法制所保障則成為現代國家文明程度的標志之一。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歷史淵源
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給消費者帶來的應得利益。消費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從消費的目的看,可以分為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兩類;從消費主體看,可以分為個人消費和單位消費。法學界一般從消費目的對消費進行分類,並以此分類為基礎對消費者權益進行研究,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一部以規范生活消費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因此,本文論述僅限於生活消費一個方面。在近代社會,隨著資本主義法制的不斷完善,人權意識的發展,消費者保護自身權益意識的覺醒,產生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組織和法律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最早可追溯於消費者運動,它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先驅,產生於發達資本主義壟斷階段,而後波及世界各國成為全球性運動。1898年美國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全國性的消費者組織———全國消費者同盟; 1960年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簡稱IOW)成立 ,它是由世界各國、各地區消費者組織參加的國際消費者問題議事中心,其宗旨為在全世界范圍內做好消費者權益的一系列保護工作,在國際機構代表消費者說話。現代消費者保護立法最早是在資本主義社會進入壟斷階段以後開始的,它的興起與世界性的消費者保護運動緊密聯系在一起。迄今,世界發達國家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都很細致全面,它已成為一個國家社會文明發展程度和法制建設完善程度的重要標志。

二、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的現狀和不足

(一)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的規定

出於對消費者這一市場弱勢群體的特別保護,我國建立了一些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中國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就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制度。《消法》中規定了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5種解決途徑, 其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審判程序來解決,相對於其他幾種消費糾紛的解決方式而言是最強有力的。

《消法》中沒有明確地規定訴訟制度, 但是消費者權益爭議是一種民事權益爭議,消費者因權益糾紛所進行的民事訴訟,就必須遵循民事訴訟的制度。例如消費糾紛訴訟程序要遵循《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再審程序和執行程序等;同時,還要堅持《民事訴訟法》中舉證責任的一般原則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消費的活動中,消費者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就必須舉出足夠關於產品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證據。《消法》第49 條中明確地規定懲罰性賠償制度:「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該條被稱之為「1 + 1」懲罰性賠償制度, 基本含義是經營者有欺詐行為時, 首先應退還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此費用也就是引號中的第一個1;其次還要增加賠償,金額同樣是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這也就是所謂的第二個1
一般而言該制度的懲罰性功能也就體現在這里。以上這兩條法規已經明確地將訴權賦予了那些權利受侵害的消費者,並同時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予以懲罰, 鼓勵消費者積極行使訴權, 以爭取自己合法權利的實現。但是這兩條法規卻存在著缺陷,制約著消費者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行為的實現。因為與「其他幾種消費糾紛解決方式相比,訴訟無疑具有終局性、強制性以及權利實現的相對完整性等幾大優勢」 。但是復雜的訴訟程序和高昂的訴訟成本等訴訟制度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往往使得一些小額侵權糾紛的消費者對法院大門望而卻步。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確立,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但由於它給予違法經營者的懲罰過輕, 給予消費者的補償過少,不能對違法的經營者產生足夠的威懾,大量的消費者因為各種原因放棄了自己獲得賠償的權利,它的激勵功能得不到充分的發揮。

(二)我國消費者投訴特點和變化趨勢

隨著我國經濟的多元化發展,我國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的投訴也呈現了一些新的變化:

1、投訴范圍擴大

發展型和享受型,尤其含服務類的消費投訴比重繼續上升;生存型消費投訴比例下降。曾經在消費生活中佔有舉足輕重地位的「老三件」、服裝鞋帽等已經基本退出占據投訴「關注點」的歷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手機、汽車、計算機、互聯網、簡訊等產品和留學中介、教育培訓等的投訴增幅較大。相關含服務類的投訴繼續呈上升趨勢,主要體現在:

①服務業行業投訴增加。如:浙江省為此加大了對公交、水、電等行業的投訴處理力度;貴州省處理了當地的電表計量失準的問題;北京市解決了自來水集團公司與消費者簽訂的《供用水合同》顯失公平的問題;天津市處理了對當地的蜂窩煤質量及價格的集中投訴。

②壟斷行業投訴高居不下。電信、郵政服務在某些地區仍引起較大投訴。如:江蘇省、大連市反映有的尋聽台在轉網兼並過程中,收取費用後不能提供正常服務,甚至在收費後逃匿。另外,對郵政服務投訴的問題主要有郵寄包裹時間長,快遞物品沒有按時送達目的地。

③中介服務投訴多。攝影沖印、洗染、美容、服務投訴問題多。最為突出的是所謂「免費服務」和中介服務中欺詐情況比較集中。

④網路交易投訴增長。例如:上海市消費者反映通過網路購買的實際物品與網上的宣傳不符,預先付款後不能按時得到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後退換貨難。再如:2001年,my8848網站倒閉的消息曾引起多方投訴。

⑤汽車行業投訴增長迅猛。2003年全國消協共受理汽車投訴多達5651件,比2002年的3919件增長了44.2%,使汽車成為2003年投訴增幅最大的商品之一。



(三)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不足

由於我國頒布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在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初期,所以本身存在著不少亟待修改和完善之處。

第一、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採取的立法模式是一般法律式,這種模式固然可以使權利義務關系具體,法律責任明確,但它不利於形成以基本法為核心的其他受制約的一系列直接的、間接的消費者保護法律法規為補充的有機法律體系。而這恰恰是政策性立法模式的優點。由於政策式立法模式的特點在於它只是一般性地規定國家、地方團體和企業應當承擔的任務和責任,它的目的就是為了綜合性地推進消費者保護及促進消費者利益政策的執行,這樣,如配套法律跟不上或行政執法不力,則只能是滿紙空言。所以政策式立法模式就必然要求在基本立法的指導下,迅速制定出符合其要求的許多單項消費者保護法律。

第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由於適用范圍的不確定,導致了實際操作中的爭議。比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消費者定義為「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受其他法律法規保護」。這個定義首先「為生活消費需要」的限定似乎過窄,如某商人為其辦公室購買辦公用品,他是不是消費者呢?以索取雙倍賠償為目的知假買假的「王海們」是不是消費者呢? 尤其是後者引發了有關「王海現象」的爭議。如果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定義「王海們」買假並非為生活消費,應不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范圍,如果按當前現實,為調動廣大消費者打假積極性,「王海們」又應當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這顯然是立法宗旨與法律條文之間的沖突。其次該定義未明確消費者是否包括單位。所以有人建議將其改為「任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直接和他的貿易、商業、生產和職業有關的自然人」,筆者認為不無道理。

第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採用經營者這一概念界定不清,因為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是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但生產者的含義是什麼? 銷售者的范圍又包括哪些? 沒有明確規定。這就給消費者依法索賠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因為商品從生產者到消費者之間要經過諸多環節,涉及很多主體,到底誰應該對消費者負責,直接決定著消費者向誰提出索賠。因而,建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採用生產者、供應者、銷售者的概念,並對此分別作出明確的界定。

三、消費者權益是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和必然產物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我國的商品經濟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各種生活消費品的數量和品種日益增加,人們的生活消費主要依賴市場的途徑而獲得滿足,消費的范圍與層次進一步拓展和深入。但由於經營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消費市場復雜化及其發展、營銷手段的多樣化導致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象層出不窮,並呈現出愈演愈烈的趨勢: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虛假廣告滿天飛揚;亂搞所謂「降價銷售」;不失時機地牟取暴利;故意製造內在缺陷,加速產品的更新換代;故意將本來可以融於一體的功能分開,製造所謂系列產品;內銷產品有意取洋名,使用英文說明書和專業性極強的名詞、術語,故意不讓消費者弄清其產品的「廬山真面目」;名牌商品的認定混亂,使消費者無所適從。更不要說公用企業濫用壟斷地位的市場優勢向消費者索取不合理費用和進行強行的交易,這些都嚴重地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別是近年來,有關消費者保護的訴訟和非訴訟案件急劇增加,據統計,僅1998年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的消費者訴訟案件總計達425088 件。我國從80 年代初開始了對消費者權利的認識。1984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其章程中提出消費者擁有六項權利: ①了解知悉權; ②選擇權; ③安全權; ④監督價格權; ⑤提出意見權; ⑥索取賠償權。從此以後,消費者權益逐漸被引入到地方立法中,尤其是近十幾年來我國進行了大量專門的消費者保護立法,使消費者保護立法已初成體系。我國在消費品安全、衛生、商品質量、商品標示宣傳、物價、市場管理、競爭規則方面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食品衛生法》、《葯品管理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計量法》、《商標法》、《廣告法》等等。而1993 年10 月31 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使消費者享有的九項權利得到了法律的確認和保障,標志著我國消費者保護的法制建設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此部為保護廣大消費者權益與利益應運而生的《消法》,重新確立了「消費者主權」的觀點,從法律上確認並保護了消費者的各項基本權利,同時又規定了生產經營者的義務以及損害救濟的途徑和方式。《消法》具有顯著的不同於傳統民法的社會經濟法的特色,而這些特別之處又無時無處不充分體現著保護消費者權益,加重經營者的義務(以削弱其強者的地位) ,賦予消費者特殊的權利(以加強其在交易中的地位) ,從而謀求與經營者在實際中的平等的立法價值取向,充分體現著消費者的弱處
由法律予以強行彌補的實質。這些特點正是該法進步性之所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消法》不僅明文確定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且還在第五條、第六條專門規定了「國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以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的原則,這說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指導思想就是要引入國家公力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消費者在與生產經營者進行交易時的地位。

第二、《消法》專章規定了作為個人的消費者建立在生存權基礎上的各項基本權利及安全權、知悉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結社權、依法求償權、求教獲知權、維護尊嚴權等九項權利以確保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同時它又加重了生產者、銷售者的義務和責任,即依法訂貨約定履行義務、聽取意見接受監督、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做虛假宣傳、出具相應憑證和單據、提供合乎要求的商品和服務、不得從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不得侵犯消費者人身權,從而維護作為不平等主體的個人消費者與生產者、經營者之間的利益平衡。尤其是它規定了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時的嚴格義務,但沒有規定經營者相應的權利;規定了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和接受服務時的權利,卻沒有規定消費者的義務。

第三、《消法》適應當代立法的新潮流,專章規定了消費者組織的性質和職能,將該法第六條及第十二條「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社會團體的權利」加以具體化規定。特別是對消費者協會職能的規定具體、詳細,貼近消費者的生活,更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四、由於《消法》調整的是不平等主體間相對應的權利義務關系,因而它在「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一章中詳盡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者等有關行政部門以及司法機關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的職責,以便國家直接介入並行使公力扶持經濟上弱者的消費者,對經濟上強者地位的生產者、經營者加以必要的限制,協調兩者間的利益沖突。

第五、《消法》第六章「爭議的解決」中詳盡地規定了因產品不合格造成人身財產損害後獲得賠償的具體途徑,從而使廣大消費者更加明確當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損害後,應當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具體向誰索賠,如何索賠。

第六、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消法》第49條關於對有欺詐行為的經營者增加賠償的民事責任的規定,即「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更是國家運用強制力保護處於弱者地位的消費者的有力證明。在此之前,我國民事法律中的賠償損失實行的是實際賠償原則,侵害人所給予的賠償數額與受害人實際受到的損失基本一致。而《消法》第49 條是對原有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的一次重大突破,它也正是經濟法中存在國家強制性規范的體現。其所反映的法學原理就是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它是損害賠償機能和懲罰機能的結合,早已在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中得到充分的體現。所謂懲罰性損害賠償,就是侵犯行為人惡意實施該行為或對行為有重大過失時,以對行為人實施懲罰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為人支付通常賠償金的同時,還可以判令行為人支付高於受害人實際損失的賠償金。它的目的一是削弱侵犯行為人的經濟實力,防止他們東山再起,防止社會上其他人效仿;二是鼓勵受害人對不守法的侵權行為人提起訴訟,激發他們同不法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三是對受害人遭受侵害的精神進行情感方面的損害賠償。目前,我國現實生活中假貨屢打不絕,泛濫成災,廣大消費者深受其害。在這種情況下,借鑒英美國家所採用的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將打假的主動權賦予消費者,調動廣大消費者參與打假的積極性,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我國尊重消費者、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體現,是法制建設上的一大進步。
四、如何加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基本法或者說是消費者權益的基本法,在眾多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中,只有該法是以消費者為本位,以規定消費者利益和保護措施兩大內容為核心的,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全面協調、補充和制度化,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諸法中,處於綜合性法律地位。然而,對廣大消費者的法律保護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僅僅一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一系列法律制度的配合。在我國有關消費者保護的法律制度是很不健全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進一步加強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深度和廣度。

雖然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為了更有效地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大力加強了經濟立法,尤其是《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計量法》、《標准化法》的出台,可以說我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立法已經日趨完備,但較之美日等發達國家仍有相當的距離。因而,我們應當盡快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立法擴展到信用卡、環境保護等新的領域;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要逐漸具體化,同時應當加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責任,規定對消費者有利的民事制度,如無過錯責任制度、舉證責任倒置制度、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特別應當強調的是,我國對公用企業市場行為的規制問題應當得到足夠的重視。目前,我國公用企業憑借其「自然壟斷」的市場優勢,濫用市場優勢向消費者索取不合理價格或進行強迫不公平交易行為,有時甚至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其根本原因在於我國公用企業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經濟性質已從過去服務於社會大眾的非盈利性事業轉變為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企業法人,出於盈利的本能就會濫用市場壟斷地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這靠其自身道德的約束是很難克服的,所以必須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有關行業立法規制公用企業的濫用行為,而《反壟斷法》的出台也勢在必行。

(二)必須盡快完善消費者保護機構

世界各國一般都有消費者保護常設機構,甚至一些國家還為保護消費者權利設置專門機構,如美國的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日本的消費者保護會議等。我國消費者保護的各個方面,都是由相應的政府機構開展工作,而沒有代表國家政府統一專門地承擔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工作機構,這樣會使各部門之間相互推諉、不負責任,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不能得到完全及時地制止。

(三)必須確保消費者維護自己權利的渠道暢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 條規定為消費者列明了五條維權途徑:與經營者協商調解;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提起訴訟應當是效率最高、權威性最強的方式。而事實上,消費者真的進行民事訴訟是屈指可數的。因為消費者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來實現權利滿足可謂困難重重: (一) 耗費時間、金錢、精力。消費者個人受到損害往往金額不大,有時甚至是精神上的損害,而一旦提出訴訟,就面臨著諸多費用:訴訟費、調查費、文書資料費、律師費,這些加起來可能會數倍於實際所受的損失,更不要提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針對於此,筆者認為英國的做法很值得借鑒,即在其基層法院設立專門的小額法庭,處理爭議標的金額不大的案件,由於法庭採用簡單的表格,簡單的審理程序,訴訟費用低廉,深受消費者的歡迎。(二) 從經濟效益上看,訴訟當事人會從訴訟成本和預期判決價值之間的比值關系來決定自己的行為選擇,兩者之間的關系體現和反映著訴訟的基本價值。因此提高消費者的權利意識和訴訟意識、降低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益就成為當務之急。① 適應消費侵權糾紛的特點, 簡化訴訟程序,設置小額糾紛處理程序。許多國家都建立了適合消費訴訟特點的訴訟程序和機構, 我們可以借鑒。例如,美國有專門的小額訴訟法庭, 澳大利亞有消費者申訴委員會, 專門處理涉及消費利益方面的1500美元以下的消費爭議。我國的各級人民法院應當設立審理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專門機構,專門處理消費者小額糾紛,從起訴、受理、法庭調查、辯論一直到裁判的作出等一系列的環節上都予以適當的簡化,並且縮短相應案件處理時限, 從而盡可能地做到及早立案、及時審理、及時裁判,從而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利益。② 建議在消費糾紛中對舉證責任進行重新配置,即可以在消費者訴訟程序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或者相對減輕消費者舉證責任的原則。在外國的消費糾紛案件處理中, 有關侵權的發生、因果關系等均是無須證明的事實。因而在侵權訴訟中配置舉證責任時應向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傾斜,即消費者只需負責舉證受損害的事實證據, 其他舉證責任則應由商品生產經營者負責。
(四)市場競爭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途徑

保護消費者權益需要全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綜合採取經濟的、法律的、行政的、社會的手段,而其中最根本的是大力加強市場經濟建設,通過市場競爭維護消費者權益。市場競爭對於消費者權益的促進是多方面的:市場競爭推動了新技術的採用和擴散,導致生產擴大,從而擴大了消費者的選擇范圍,增加了市場可替代品的種類和數量,使得消費者的「貨幣選票」相對稀缺,消費者在購買力市場上日益享有生產者在短缺條件下曾享有的地位,賣方市場逐漸被買方市場取代;市場競爭增加了市場壓力,生產者之間的競爭增加了某個生產者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機會成本,消費者「用腳投票」的懲罰機制約束了生產者的機會主義傾向,迫使生產者致力於聲譽建設和誠信行為,從而加深了生產者對消費者的依賴,

提高了消費公共化、內部信息外在化,更有效地發送「信號」以區別於其他企業。和生產者相比,消費者的信息搜尋既存在知識體系方面的障礙,也存在費用方面的問題,許多信息搜尋活動對單個消費者而言是「不經濟」的,因此生產者的信息供給相對消費者的個體搜尋有社會效率。同時,隨著消費者信息利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消費者購買決策質量的提高,逐漸實現生產者的優勝劣汰,這正是資源優化配置在市場機制中得以實現的關鍵。這也從另一方面說明了消費者權益的核心在於通過調整生產者和消費者二者關系,規范生產者行為,從而維持正常的市場秩序。在西方發達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與維護正常的競爭格局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就負責這兩方面的事物,其他國家也大抵如此。

目前,我國處於從傳統計劃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體制過渡的轉階段,推動市場競爭體制建設尤為必要。一方面,積極開展反不正當競爭行動,當前一個重點是地區間以行政權力為背景的不正當、甚至非法競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地區間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許多地方政府往往從當前利益出發,為了局部利益甚至極少數人的私利,對於當地企業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打擊不力,對於各種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姑息、縱容,嚴重阻礙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實際上也危害其自身的長遠發展。浙江溫州地區經濟的發展就是一個例子,目前溫州正在實施「質量興市」實現經濟轉型,這可以作為那些目前仍在進行假冒偽劣的「機會主義者」予以借鑒和深思的。有些地方設關立卡,阻止競爭產品進入本地市場,人為製造市場分裂,這是一種封建割據行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步發展條件下的死灰復燃,它一方面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范圍,一方面人為抬高產品價格,直接損害本地消費者的利益,而且保護了落後的生產行為。更為嚴重的是,各種地方保護主義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破壞了全國統一市場的完整,妨礙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阻礙社會主義改革和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其危害之大是不言自明的。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護消費者權益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事業的組成部分,決不是權宜之計。只有從市場經濟建設的高度來分析消費者權益,才能進一步認識各種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的危害,從而把保護消費者權益與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機地結合起來,進一步深化改革,大力發展市場經濟,推動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邁上新台階。
(五)加強監督工作完,保護消費者權益

發揮媒體的新聞監督功能。藉助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介,定期對產品質量抽檢結果進行曝光,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監督作用,形成強大的輿論威懾力量。實行舉報有獎制度;發動社會組織和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市場監督檢查。加強社會監督作用。利用社會傳播媒介和消費者運動,廣泛宣傳消費者主權意識,形成「講誠信、反欺詐」、自我抵制假冒偽劣商品、自我保護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風氣,通過社會輿論,使假冒偽劣商品退出歷史舞台。

政府是監督市場的主體力量,套充分發揮政府的市場調節功能。一方面加強專業執照管理。政府對某些服務質量關系重大、而一般消費者又缺乏足夠專業知識的服務業(如醫療、家電維修、美容、農機、農資等)即易產生信息不對稱的行業實行專業執照管理,甄選合格人員,嚴格把關;同時強化產品安全標准。單個消費者對諸如食品、葯品、交通工具等產品的消費安全程度難以憑個人知識、經驗加以鑒定,而一旦鑒定錯誤,其後果往往是以生命或健康為代價。因此,政府必須制訂並強化產品質量安全標准,實行安全標准檢驗;另外要嚴厲制止、打擊具有外部負效應的消費行為,如市場欺詐、制售黃賭毒等。

五、結語

綜上所述,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符合時代精神,是新時期實踐履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切實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需要。正如中國消費者協會制訂的在2004年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年主題「誠信•維權」:我們建立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需要的是認真實干,誠實守信;而完善具體的細節,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努力發展經濟則是我們更遠大的目標。

培訓機構不給退錢,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該機構違法了你們最初訂立的口頭協議,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以解決:

1,與該機構協商退款,雙方做出各自的讓步減少訴訟帶來的時間還金錢成本上的消耗

2,達不成協議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表明該機構違約給你帶了的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該機構退還你的定金,並且可以要求其賠償一些違約金。

3,機構退款但是扣錢的行為並不合理,即便是你沒有了單據,但是該機構肯定也有你交款的證明,並不能因為你丟失單據而扣錢。

(8)消費者權益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消費者可向消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向責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協會在接到投訴後,將消費者投訴的問題轉交到被投訴單位,並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問題的處理與答復;或轉請有關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解決。對一些重要的投訴,消費者協會還將會派人進行調查、解決,了解有關政策和法規,向消費者作一定的解釋工作。

消費者的投訴都要以文字材料為准,包括所購商品的名稱、規格、牌號、數量、價格、購買時間、購買地點或經銷單位、生產單位的地址和名稱,或註明是無生產單位和地址的商品及各有關票據的復印件;同時,把投訴人的姓名、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以及同經銷單位或生產單位交涉的經過等內容寫清楚。在沒有經過消費者協會同意時,不要郵寄票證、原始單據及實物,以防遺失。

閱讀全文

與消費者權益培訓計劃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淺析電子商務對市場營銷的影響論文開題報告 瀏覽:178
人社全年技能培訓工作方案 瀏覽:312
醫療網路營銷總監簡歷 瀏覽:558
活動慶典策劃方案 瀏覽:631
合肥市跨境電子商務 瀏覽:266
如何做平台策劃方案 瀏覽:774
網路營銷試題答案 瀏覽:145
2017雙12促銷活動廣告語 瀏覽:56
教師培訓經費申報方案 瀏覽:536
為什麼電商培訓方案ppt模板 瀏覽:488
2018中職班主任培訓方案 瀏覽:453
組織建設基層業務培訓方案 瀏覽:370
雲智造電子商務崑山 瀏覽:347
商場促銷活動宣傳詞 瀏覽:236
校園網路信息化培訓方案 瀏覽:591
智能酒店合作策劃方案 瀏覽:394
縣旅遊宣傳營銷方案 瀏覽:508
國際市場營銷期末考試題 瀏覽:46
市場營銷的求職目標情況及簡況 瀏覽:253
如何解決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問題 瀏覽: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