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培訓機構跑路,應該怎樣投訴或起訴
同情樓主,鄙視那些為培訓行業抹黑的機構。
都過去半年了,怎麼才問啊。
首先要大家一起報案啊。
咨詢的話,建議去律師事務所,在這里問,專業人士比較少。
藉此,提醒所有想參加培訓的學生,在選擇的時候,一定要睜大眼睛。
機構的歷史、規模、實力……很重要。
㈡ 培訓機構卷錢跑路問題讓家長苦惱,該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我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對教育機構進行監管,而且必須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即便是公司跑路了,依然是能夠退還給家長費用的。
培訓機構卷錢跑路的問題,在這個社會當中其實是比較嚴重的,給多家長都經歷過這樣的問題,既然這已經成為了比較大的問題,那麼相關方面就必須要對這個行業加強監管。教育培訓行業已經遭到了嚴厲的打擊,很多公司其實都已經出現了問題。
國家應該加強監管的力度。我認為國家應該加強監管的力度,而且是非常有必要的,國家的執行能力非常強,而且對於那些沒有任何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應該取締。只有建立健全更大的監管保證制度,就能夠讓這個行業的發展變得更完善的,而且也讓家長更加的放心。
很多家長所繳納的錢,其實都是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孩子學習成績獲得提高,家長在面臨這種問題的情況之下應該把證據提交給相關部門,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㈢ 培訓機構攜款跑路構成什麼罪
法律分析:教育培訓機構圈錢跑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詐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㈣ 福州一培訓機構跑路,上百家長共損失上百萬元,家長們該如何維權
福州一培訓機構跑路,上百家長共損失上百萬元。家長可以向當地的警方報案,因為受騙的家長人數比較多,因此大家一定要團結一心,這樣警方才能夠盡快的追回這筆錢。家長可以聯合教育、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共同的介入調查,防止這家黑心的機構再出現欺騙的行為。
有很多的黑心機構沒有任何的相關證件,因此當地的相關部門一定要做好檢查工作。要對機構進行管理,進一步的規范培訓機構的教學行為。如果家長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需要及時的調查。這家黑心機構已經開了很長的時間,但是家長直到過年後才發現上當受騙。說明在這段時間內,相關部門並沒有做好排查工作,這才導致出現大量家長上當的問題。相關部門也要及時反思自己的行為。
㈤ 知名教育機構萬門教育被曝關門跑路,學生們的權益該如何保障
如果能夠確定萬門教育確實已經跑路,相信警方會對此引起重視,學生們的合法權益將會由法律來保障。
一,知名教育機構萬門教育被曝關門跑路。
這件事情已經引起了多方部門的注意,現在正在調查當中,如果能夠確定我們教育的CEO確實是卷錢跑路,一定會對其實行法律的制裁,所以說學生們的權益保障還是要交給法律來處理。但是通過這件事情,也給廣大的學生上了一課,我們在選擇教育機構的時候,一定要選擇那些合法的,靠譜的,千萬不要在網路上盲目的報名,上當受騙。
㈥ 技能培訓萬門教育關門跑路,幾十個VIP學員群突遭解散,究竟是怎麼回事
技能培訓萬門教育關門跑路了,幾十個VIP學員群突然遭遇了解散。不僅是如此,員工也無法正常登錄公司的APP,並且也沒有收到相關的通知。很多網友都謠傳CEO已經跑路了,根本不會管學員和員工,他們也逃不回自己的學費和薪水了。現在這個事情能在發酵之中,並沒有一個正確的解決方法。
總結
很多教育機構都已經爆雷了,說明教育機構的發展是比較不穩定的,如果想進行技能學習的話,還是要去找一些比較大型的教育機構。
㈦ 教育機構倒閉算詐騙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正常的經營不善導致倒閉,應該是民事糾紛,不屬於詐騙,如果教育培訓機構以倒閉的名義圈錢跑路,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詐騙。教育機構不退費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學員有選擇放棄學習的權利,培訓機構在合同中規定不能退費是「格式條款」、「霸王條款」,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可以有約定,但約定不能違背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㈧ 培訓機構倒閉了該怎麼辦
找當地政府機構投訴.如果該培訓機構屬正規機構的話,可以把該機構和法人代表起訴到法院.
㈨ 培訓機構跑路報警有用嗎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不退相關費用的,一般是民事糾紛,報警是沒有用的,要通過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如果涉及到詐騙等行為的,可以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㈩ 注規培訓機構誰跑路了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培訓機構因破產等原因卷錢跑路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當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培訓機構退還課程費用,法院可以通過公告送達向培訓機構送達文書。嚴重的情況下,如果培訓機構涉嫌刑事詐騙,則當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的權益。
針對培訓機構因資金問題跑路或倒閉頻出的情況,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閩景認為,這是前兩年熱錢湧入教育行業而引發的後果,針對非正常停業應急預案的辦法和相關文件不久將會出台。目前,上海培訓機構採用的是動態更新的白名單制度,接下來,還將要建立健全黑白名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