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漢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2號1999年3月19日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計劃生育統計工作,使計劃生育統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保障計劃生育統計資料的准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地方各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計劃生育部門)、直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計劃生育統計工作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計劃生育統計工作,是指有關計劃生育統計制度的制定和執行,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與監督,統計調查的組織和實施,統計資料的收集、管理和使用,統計人員的培訓等工作。
第四條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統計法》,制定並實施各項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管理辦法;
(二)實行計劃生育工作的定期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和管理計劃生育專門統計調查;
(三)制定並實施計劃生育統計方案,制定計劃生育統計標准,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統計指標體系;
(四)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計劃生育統計資料,建立並完善以計算機技術為基礎的信息收集、處理、傳輸系統和資料庫系統;
(五)分析、研究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資料;
(六)檢查計劃生育統計制度執行情況和統計數據質量,考核評估人口計劃執行結果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七)審批本系統其他業務部門和直屬單位涉及計劃生育的統計報表和統計調查。指導本系統其它業務部門和直屬單位涉及計劃生育的統計活動。
第五條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對全國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業務指導和組織協調,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統計部門承擔具體工作。地方各級計劃生育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業務指導和組織協調,地方各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承擔具體工作。
第六條建立、健全基本的統計工作制度,包括:統計帳卡和報表制度、統計調查制度、統計例會制度、統計人員培訓制度、統計檢查、獎懲和舉報制度、統計資料管理和公布制度、村級統計資料公開制度等。
第七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應當把統計工作的發展納入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為統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經費等保護條件。
第八條各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和統計人員,在計劃生育統計工作中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和統計監督權。
第九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統計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計劃生育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或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統計部門和統計人員
第十條縣以上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應當設立專門的統計部門,並指定統計負責人。鄉、鎮、街道(以下簡稱鄉)計劃生育辦公室設置統計人員,鄉計劃生育辦公室應當委託村、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指派專人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工作。
第十一條各級計劃生育統計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統計業務知識。村級計劃生育統計人員應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鄉級應當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縣級以上的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各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應當有計劃地對統計人員(含計算機人員)進行培訓。
省以下各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新上崗的統計人員必須得到省級計生委頒發的上崗證後方可上崗。
第十二條縣以上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合、協調有關部門為計劃生育統計專業人員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第十三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的統計人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對不稱職、不合格的統計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整。 統計帳卡和統計報表
第十四條統計帳卡和統計報表是計劃生育統計數據的主要來源。帳卡和報表及其項目的設置應當嚴格控制,刪繁就簡,以實用為原則。
鄉、村兩級應當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統計帳卡,帳卡內容應當每月變更。村級實行月報告單制度,每月通過報告單將變更信息上報到鄉。鄉級為計劃生育情況報表起報單位,實行月、季、半年、全年報表制度,逐級上報。
第十五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實行統計例會制度。鄉級每月應召開一次統計例會。
第十六條統計報表包括由計劃生育統計部門負責的計劃生育情況報表和本系統其他業務部門和直屬單位負責的事業統計報表。
計劃生育情況報表的主要內容包括:育齡婦女的婚姻、生育、避孕節育等情況;
事業統計報表的主要內容包括:宣傳教育、政策法規、技術服務、避孕葯具供應、信訪、人事、財務、協會等情況。
第十七條縣以上各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可根據上一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經同級統計局審批,設置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統計報表,或者轉發上一級主管部門的統計報表。自行設計的報表項目不得少於上一級主管部門統計報表的項目,其指標涵義、計算方法、分類目錄、統計期限、上報時間等不得與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相抵觸。
第十八條上報計劃生育情況報表需經本單位統計負責人審核、簽字並加蓋公章。上報半年和全年統計報表的同時應當報送書面統計分析報告。
第十九條計劃生育系統的其他業務部門和直屬單位設置的事業統計報表及專門統計調查表須經同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審核、批准、備案、授頒統一表號後方可制發。
第二十條各種事業統計報表的匯總、分析、上報,由相應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上報的報表和分析報告,須抄送同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
第二十一條按規定程序批準的計劃生育統計報表和調查表必須在表的右上角標明表號、製表機關、批准機關和批准文號。對未經批准或備案的計劃生育統計調查表,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有權廢止,有關的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填報。 專門統計調查和統計檢查
第二十二條縣以上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織專門統計調查。
第二十三條縣以上各級計劃生育部門實行統計檢查制度,對本級和下級的統計制度執行情況和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
國家定期對各省的統計質量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向全國通報。省、地、縣各級計劃生育部門組織的統計質量檢查,要從嚴掌握,其結果應向本級管轄的各單位通報,同時向上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報告。鄉計劃生育辦公室對村級統計帳卡應經常進行抽查。
第二十四條計劃生育系統的各單位與社會其他部門、機構合作進行有關計劃生育的統計調查,必須經同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審批;與國外、境外的機構和個人合作進行有關計劃生育的統計調查,不得涉及國家有關保密內容,並須報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統計部門審批。
第二十五條計劃生育系統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涉及計劃生育情況和計劃生育工作的調查,必須經調查工作所涉及的行政區域的縣以上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審批,涉外調查須報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統計部門審批。
第二十六條各類計劃生育統計調查方案要明確調查目的,規定調查方法、統計范圍、分類目錄、指標解釋、計算方法。調查對象和調查內容屬於計劃生育部門管轄范圍內的,調查方案和調查表由計劃生育部門分管統計的負責人批准制發,並報同級統計局備案;調查對象和調查內容超出計劃生育部門管轄范圍的,調查方案和調查表經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審核後須報同級統計局審批。 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七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按照統一、規范的原則,妥善保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統計資料。地方各級計劃生育部門上報的統計資料本級必須備案、存檔。
第二十八條計劃生育統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統計資料的交接手續。一般統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計劃生育統計部門負責人、統計主管人員監交。計劃生育統計部門負責人、統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領導人監交。
第二十九條屬於國家秘密資料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確定的秘密資料,不得泄露。屬於調查對象的私人、家庭單項調查資料,非經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第三十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域內主要計劃生育統計數據。重要數據的公布要與同級統計局協商。
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審定、公布和出版全國計劃生育統計資料。省以下各級計劃生育部門負責審定、公布、出版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統計資料。
宣傳、新聞和出版單位發布尚未公開的計劃生育統計資料,屬於全國性的,須經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核准;屬於省以下的,須經同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核准。所有發表的計劃生育統計資料必須註明來源。
第三十一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向計劃生育系統以外的部門、機構和個人提供本級所轄范圍的計劃生育統計資料,須經本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審批;向國外、境外的機構和個人提供計劃生育統計資料,須經省以上計劃生育統計部門審批。
第三十二條各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應當做好統計信息咨詢工作,充分利用可以公開的統計信息為社會服務。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所述的調查,在公布調查結果前,組織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批准其調查的計劃生育部門通報擬公布的調查結果,涉及重要數據須經批准方可公布。 統計工作現代化
第三十四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應當採用現代計算機技術裝備統計部門,建立、健全以育齡婦女信息管理、常住人口信息管理、流動人口信息管理和實現辦公自動化等為主要內容的計劃生育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統計工作管理手段和方式的現代化。
第三十五條各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專業人員。各級計劃生育部門要加強計算機人員的業務培訓。
第三十六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要根據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統一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計算機的應用與推廣,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國計算機信息管理網路。各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使用計算機網路傳輸信息。
第三十七條各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要配備必要的計算機硬體、軟體,並投入一定的經費,保證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和運行的需要。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八條各級計劃生育部門定期對所轄范圍的統計部門和統計人員進行考核、評比。對於在執行統計法律、法規,改革計劃生育統計制度,完善統計手段,完成統計調查任務,開展統計科學研究,以及在統計工作中抵制弄虛作假、糾正重大統計錯誤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由本級計劃生育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建議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或者強令、授意統計部門、統計人員篡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
(二)拒報、瞞報計劃生育統計資料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發布尚未公布的計劃生育統計資料的;
(四)擅自下發統計報表,或者實施統計調查,竊取國家秘密、損害社會、公眾利益或者進行欺詐活動的;
(五)泄露國家秘密的計劃生育統計資料,造成國家損失或社會不良影響的;
(六)在統計調查中泄露私人、家庭的單項調查資料,造成不良後果的;
(七)對拒絕、抵制篡改統計資料或編造虛假數據行為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八)妨礙計劃生育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執行公務的。
有上述各項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本級)在內。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1990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統計局頒布的《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⑵ 計劃生育例會制度
計劃生育例會制度分為村級、鎮級
一、鎮計劃生育例會召開的時間
鎮計劃生育例會定於每月10日召開,特殊情況另定。
二、鎮計劃生育例會的內容
1、計劃生育工作例會是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環節,通過例會可以把全面、准確、及時的計劃生育各方的信息收集起來,可以為領導決策和下步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和素材。
2、認真學習計劃生育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法律,明確每個月的工作任務,搞好業務培訓,提高幹部業務素質和統計質量。認真完成好每月例會布置的各項工作。
3、鎮計生辦定期收集轄區內的總人數、出生、四術、死亡名單。其中出生名單的內容包括「嬰兒的出生時間、性別及父母姓名、年齡、詳細居住地址等」。
三、鎮分管領導、鎮計生辦工作人員、計生協會會長、各村委會主任、計生專干每月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准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提前請假。
村級
一、村計劃生育例會召開的時間
村計劃生育例會定於每月3日召開,特殊情況另定。
二、村計劃生育例會的內容
1、計劃生育工作例會是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環節,通過例會可以把全面、准確、及時的計劃生育各方的信息收集起來,可以為領導決策和下步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和素材。
2、認真學習計劃生育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法律,明確每個月的工作任務,搞好業務培訓,提高幹部業務素質和統計質量。認真完成好每月例會布置的各項工作。
3、村計生辦定期收集轄區內的總人數、出生、四術、死亡名單,並及時上報鎮計生辦。其中出生名單的內容包括「嬰兒的出生時間、性別及父母姓名、年齡、詳細居住地址等」。
三、鎮掛點幹部、村委會全體幹部、村計生協會會長、各村小組長及婦女組長每月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准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提前請假。
⑶ 如何加強計劃生育相關部門的職責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的有關指示,開展人口國情教育,普及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 2、根據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上級人口計劃,及時做好《生育證》的審核、審批和登記等工作,辦證中,要嚴格把關,做到准確無誤,若因把關不嚴,造成持證而計劃外生育的,按有關制度規定處理。 3、做好村計生管理員的培訓和幫帶工作,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指導和檢查各村計劃生育工作,年流工作經驗。 4、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計生信訪查處結案率達98%以上。 5、增強服務意識,搞好計生內勤工作,認真落實《計劃生育十項社會服務承諾制度》。若無正當理由,故意拖而不辦的給予效能警告。 6、計生辦主任對計生業務負總責,管理計生辦及服務所的日常事務,組織檢查各村執行計生政策和責任目標完成的情況,考核計生專干及服務所人員工作實績,及時,准確地反映和分析本鎮計生的狀況提出建議,為鎮黨委政府的決策當好參謀和助手。 7、計生專干實行分行包村責任制,負責管理鎮、村計生台帳,及時、准確地掌握人口自然變動情況和育齡婦女的婚育、節育情況,每月例會,及時負責填好所包村計生變動情況,協助村計生管理員如實填報各項統計數據,認真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計生專干所包的村,經上級計生部門檢查,因計生台帳、表報問題較嚴重,愛到上級通報批評以上處理的,對該計生幹部按照鎮有關規定處理。
⑷ 如何加強新時期計劃生育宣傳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以全面准確解讀中央《決定》的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為主線,營造學習宣傳貫徹的濃厚氛圍,引導各級黨政幹部正確把握人口形勢,增強做好新時期計劃生育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引導相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形成齊抓共管計劃生育的良好局面;引導衛生計生系統堅定改革信心,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引導社會各界提高國情國策意識,更好地理解和支持計劃生育工作,為保持適度生育水平、增進家庭和諧幸福、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良好的輿論支持和社會環境。
二、基本原則
——正面宣傳。遵守政治紀律和宣傳紀律,發揮主要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大力開展主題宣傳、成就宣傳、典型宣傳和新型人口文化建設,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
——服務基層。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突出改革給群眾帶來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增強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感染力。
——整合資源。積極調動衛生計生系統宣傳資源,鞏固壯大宣傳隊伍。加強與宣傳部門、主要媒體的溝通協調,構建大聯合、大宣傳、出精品的工作格局。
——創新發展。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加強理念創新、載體創新、內容創新和機制創新,提高宣傳水平,擴大覆蓋面,增強實效。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學習培訓。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制訂中央《決定》精神學習宣傳工作方案,明確活動安排、時間進度和責任落實。加強對黨政領導的高層倡導,協調把中央《決定》納入各級黨委中心組學習內容,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領導幹部講授課目,納入形勢報告會日程。加強衛生計生系統內學習培訓,通過黨組(委)專題學習會、幹部培訓班、輔導報告、宣傳月活動等多種形式,學習宣傳中央《決定》精神。在主要媒體、行業報刊、官方網站開設專欄,反映各地學習宣傳貫徹中央《決定》精神的好經驗好做法,促進相互交流,提高思想認識。
(二)做好輿論引導。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主動接受媒體采訪,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全面解讀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協調主要媒體及時反映全面兩孩政策和服務管理改革取得的新成效以及社會的積極反響,深度報道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的生動實踐。注重應用新媒體宣傳,辦好衛生計生部門門戶網站,開設官方微博、微信、客戶端,製作播放專題宣傳視頻作品、公益廣告等,及時轉載和推送重要稿件,放大正面聲音。
(三)深化理論研究。藉助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人口學會等平台,深入研究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豐富內涵,深刻解讀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戰略部署,增強中國特色人口發展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組織專家學者,撰寫理論文章和系列評論,主動發聲,宣傳政策,解疑釋惑,凝聚共識。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編寫中央《決定》學習宣傳提綱和全面兩孩政策讀本,做到通俗易懂、接地氣。
(四)繁榮人口文化。按照《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中發〔2015〕27號)要求,充分利用文藝形式宣傳計劃生育政策,倡導科學、文明的婚育家庭觀念。團結廣大文藝工作者,為其開展人口家庭題材文藝創作提供指導和支持。繼續辦好中國人口文化獎和衛生計生文化推廣平台,給優秀作品提供交流、展示、推廣的平台。
(五)完善宣傳載體。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把學習宣傳中央《決定》精神融入婚育新風進萬家第五階段活動,動員社會力量,提升品牌效應。充分利用「5.29」計生協會員活動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點紀念日,廣泛開展中央《決定》精神社會宣傳。適應計劃生育工作形勢和任務的變化,及時推出形式入景、內容入時、觀念入心的宣傳標語。進一步發揮中國人口報、健康報和人口與計劃生育雜志等系統媒體的主渠道作用,擴大優秀文化產品在基層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六)穩定宣傳隊伍。在衛生計生機構改革中,省、地市、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合理設置相關機構,充實計劃生育宣傳工作力量。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要配備專兼職宣傳工作人員,承擔宣傳計劃生育政策法規、指導村(居)做好計劃生育宣傳工作等任務。發揮計生協會員根植基層、面向群眾的特點,廣泛開展群眾性宣傳教育和人口文化活動。注重發揮公眾人物和專家學者在政策解讀、輿論引導和文化建設方面的作用,建設一支專兼結合、多方參與、充滿活力的宣傳隊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計劃生育相關處室、宣傳處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做到計劃生育宣傳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實施。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將計劃生育宣傳納入當地社會宣傳工作規劃,融入當地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
(二)加強部門協調。加強與宣傳、新聞出版廣電、教育、文化、共青團、婦聯、黨校等的合作,充分發揮計生協會、人口福利基金會、人口文化促進會、人口學會等的作用,增強工作合力。
(三)加強經費投入。加大宣傳經費投入,保障計劃生育宣傳工作經費的落實。拓展經費籌集渠道,鼓勵社會力量投入人口文化事業,提高計劃生育宣傳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
(四)加強督查落實。把計劃生育宣傳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納入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創建活動,納入婚育新風進萬家第五階段活動,作為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我委將適時組織督查。
⑸ 如何加強計劃生育政策宣傳,改善出生人口性別比
(一)領導重視、投入到位 (二)三百工程、打牢陣地 (三)專項整治、氛圍濃厚
⑹ 計劃生育人口學校教學制度
教 學 制 度
一、以馬克思人口理論為基礎,以黨中央的政策法規為指導。對育齡群眾開展晚婚晚育,優生優教、節育避孕等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二、認真備課講課,講求教學應效,認真完成教學計劃。
三、堅持考勤制度,對每期參加學習的人員進行考勤登記。
四、每期進行考核,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
教 學 計 劃
一、教學目的:通過開展「五期」教育培訓,使廣大育齡群眾掌握生育政策法規、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知識,提高廣大育齡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二、教學內容:
1、人口理論教育。
2、計劃生育政策法規。
3、青春期、孕產期、避孕育兒期、更年期知識。
4、生殖保健知識。
5、生產生活知識。
四、教育時間安排:
3月 日 6月 日
9月 日 12月 日
學 習 制 度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人口理論、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及婚育科學知識,不斷提高實行生育的自覺性。
二、服從學校領導和教學安排,認真完成各項學習任務。
三、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上課認真聽講,做好、筆記,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必須請假。
四、保持教室衛生清潔,愛護公物。
五、尊重教師,團結同學,互幫互敬,共同提高。
生殖健康監測制度
一、積極宣傳計生方針、政策及優生、優育科普知識。
二、加強孕前管理
三、村級服務室承擔全村生殖健康監測工作。
四、熱情接待生殖監測對象,認真填寫記錄。
五、堅持原則,不循私情,嚴禁弄虛作假。
村級葯管員工作職責
(村、居委會)
一、宣傳貫徹計劃生育葯具管理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按照上級指示精神,認真為本地育齡婦女服務。
二、准備掌握使用葯具人員情況,實行分類指導,做到三清(現行政策清,基本數字清,服務對象清);三會(會隨訪,會宣傳指導,會處理一般問題);三到戶(送葯具到戶,宣傳到戶,隨訪到戶)。
三、按時領取葯具,及時定量送葯具到人,講解使用方法,按時隨訪,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
四、認真建好《避孕葯具發放、隨訪登記卡》卡冊,按規定,要求如實填寫各項內容,同時准備上報花名冊。
五、及時填報《葯具失敗登記報告單》。
湖南省計劃生育葯具物資管理站
村計生協會工作制度
1、認真履行《計生協會章程》,開展人口與計生基礎知識教育,組織群眾學習計生政策法規,人口理論、節育避孕、優生優育優教知識,提高群眾計劃生育自覺性。
2、堅持每月集中學習一次。
3、每個協會會員必須建立5-10個聯系戶。
4、協會會員經常向村組、計生協會組織、計生部門和黨政領導機關反映情況、報告信息。
5、協會每年要進行會員工作活動情況檢查和年終評比。
村民小組計生指導職責
1、認真學習和實施計生法規和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婚育避孕、優生優育的科普知識。
2、正確指導本組育齡夫妻節育、避孕措施。
3、負責本組嬰兒出生、人口死亡、節育避孕、新婚人數以及人口變動情況的報告,每月28日向村計生辦報告一次。
4、負責避孕葯具發放登記管理工作。
村級計劃生育專干職責
1、專干必須履行工作職責,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項計劃生育任務。
2、認真學習計生政策法律法規,掌握計劃生育業務知識,做好計劃生育法規宣傳工作。
3、必須按計劃落實好出生人數,如實統計上報各項數據、資料,做到鄉村組及對象相符帳卡、報告單一致。
4、建立村級計劃生育學校,當好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員,分別對不同層次的對象宣傳服務,授課次數不得少於5次。
5、加強育齡婦女對象的孕前管理工作,每月現有隨訪對象2次,當好計劃生育信息員,力爭計劃生育率為95%以上。
6、當月必須當月完成,季度三查工作不得拖欠,力爭做到無外逃戶,無計劃外生育,積極主動上門做計生對象的工作,掌握對象的思想動態,做好計劃生育宣傳員。
7、搞好葯具發放,當好葯具宣傳員。
8、堅持每月2號專干例會制度,及時准確填送《計劃生育報告單》,缺席會議一次或缺席報告單一次罰款5元,漏報、假報出生、節育手術的,每發現1人罰款5元,並影響年終評先評優。
計劃發放管理制度
(地、縣、鄉、村)
一、年度需求計劃應按照「滿足需要、保障供應」的原則,以村為起報單位,經自下而上的程序,實事求是地制定。
二、各級必須按計劃發放避孕葯具。地級按縣級年度需求計劃分季度發送葯具;縣級雙月、鄉、村每月按計劃定量、實有人數發放葯具。
三、調撥發放手續必須完備,登記必須真實。發放葯具地、縣級必須憑避孕葯具發放情況報表(表四)開三聯調撥單及時登帳與發放;鄉級必須憑村級《避孕葯具發放、查訪登記卡》進行發放,領取人在鄉計劃分戶帳上簽字;村級按《避孕葯具發放、查訪登記卡》上實際用葯具人員發放;服用對象應在接受查訪後親自在查訪上簽名。
四、計劃免費發放的避孕葯具不準用於零售。
湖南省計劃生育葯具物資管理站
村規民約
第一條:在黨的現行計劃生育政策和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內,本村實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由村民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第二條:各村民享有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享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履行計生政策、法規和計生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提倡晚婚、晚育、實行少生優生,禁止未達法定婚齡結婚、無證結婚和計劃外懷孕、生育。已婚育齡婦女必須參加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的「三查一治」
第四條: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婦,應接受計生工作人員的指導,及時知情選擇落實一項有效節育措施,凡計劃外懷孕的,必須自覺終止妊娠。
第五第:外出務工,暫住從業人員必須與村委會簽訂計生合同,然後到鄉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已婚育齡婦女外出後需回鄉參加「三查一治」,也可寄回打工地縣級以上計生或衛生部門出具的有效孕情檢測證明。
第六條:育齡婦女不得進行非醫學或性別選擇性地人流、引產。
第七條:凡違反計生政策的村民,除按上級部門規定處罰外,本村委會還將取消該村民家庭所有成員可以享受的鄉村組福利待遇。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已婚育齡夫妻提供節育手術服務,實行免費(有關標准按省市區物價部門規定執行)。范圍:上環、取環、人流、結扎等。
歡 迎 舉 報
內容:出具假證明,辦理假手術,隱瞞計劃外行蹤及計外生育,殘害、遺棄女嬰,非法送養、搶養,非法簽定胎兒性別,亂收費、亂罰款,違反「七不準」。
制度:舉報屬實,獎勵50元以上。
電話:2220342(區計生委)
2705148(鄉計生辦)
國家計生委「七個不準」的規定
一、不準非法關押、毆打、侮辱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員及其家屬。
二、不準毀壞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家庭的財產、莊稼、房屋。
三、不準不經法定程序將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的財物抵繳計劃外生育費。
四、不準監設收費項目、亂罰款。
五、不準因當事人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而株連其親友、鄰居及其他群眾;不準對揭發、舉報的群眾打擊報復。
六、不準以完成人口計劃為由而不允許合法的生育。
七、不準組織對未婚女青年進行孕檢。
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總則
每一條為了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充分發揮村民實施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作用,實行計劃生育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湖南省<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和《湖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村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村實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是在黨的現行計劃生育政策和國家、省有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范圍之內進行;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由村民委員會及其下屬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於戶籍在本村、戶籍不在本村因婚嫁居住本村的和在本村居住一個月以上的流入人員。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設立村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在村黨支部領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鄉計生辦指導。
第五條本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由支書、主任、計生分管、計生專干共4人組成,每屆任期3年。
第六條經民主選舉產生的村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具有法律效力,必須行使工作權利和履行工作職責。
其權利是:
1、在村黨支部、村委員會領導下,依照本章程依法行使本村計劃生育的管理權。
2、組織有關會議,開展計劃生育活動。
3、限制村民違反計劃生育法規的行為,進行計劃生育獎罰。
其職責是:
1、組織村民學習黨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引導村民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
2、建立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全面完成鄉人民政府下達的人口計劃;
3、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宣傳避孕節育知識,指導已婚育齡婦女知情選擇避孕節育措施;
4、開展:婚前、新婚、懷孕、節育、優生、優育、優教,「三查」以及流動人口管理全方位的優質服務,引導村民少生優生勤勞致富奔小康。
5、維護村民計劃生育合法權利,教育指導村民發行計劃生育義務。
第七條健全村組計劃生育協會組織,吸收具有一定政治思想覺悟、計生政策、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堅持原則,並在計劃生育方面起模範帶著作用的村民為協會會員,民主參與並監督村計劃生育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第三章村民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村民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且受法律保護,其權力有:
1、達晚婚婚齡後領取婚姻狀況介紹信,依法申請婚姻登記的權利;
2、條例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夫婦,有權申請領取《一孩生育證》,符合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婦,有權申請領取《二孩生育證》;
3]已婚育齡婦女在節育技術員的宣傳指導下,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有權知情選擇一項有效的避孕節育措施;
4、民主選舉成立村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監督和評議計劃生育工作;
5、享受有關政策法規和各類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九條村民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1、實行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禁止未達法定婚齡結婚、無證結婚,禁止計劃外生育;
2、示持有《生育證》的已婚育齡夫婦必須採取一項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
3、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婦,應接受計生服務人員的指導,及時知情選擇落實一項有效節育措施;
4、已婚育齡婦女,必須每季度按時參加一次「查環、查孕、查病」活動;
5、凡計劃外懷孕的,必須自覺終止妊娠,並及時落實避孕節育措施;
6、外出務工,暫住從業人員必須與村委會簽訂計劃生育合同,然後到鄉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後方可外出務工、暫住,已婚育齡婦女外出後,每季度必須按時回原籍地參加「查環、查孕、查病」的活動或寄回現居住地縣級以上計生或衛生部門的有效孕情檢測證明;
7、育齡人員應定期接受「五期」教育;
8、不得進行非醫學性人流、引產;
9、履行有關政策法規和各類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四章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十條村民委員會半年召開一次村民大會,由村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計劃生育工作情況,聽取村民意見,合理改進計劃生育工作。
第十一條村計生領導小組每年必須將全村人口計劃、計劃生育獎罰情況張榜公布。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村計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櫝代表會議可以經合法程序後,免除其職務:
1、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2、嚴重失職或瀆職的;
3、以權謀私、循私枉法的。
第十三條村計劃生育協會通過下列形式對本計劃生育工作進行民主參與和監督。
1、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發揮協會理事、會員的作用,為計生工作獻計獻策;
2、參加村民委員會召開的計生工作會議,提出建議、意見;
3、調查研究,向村民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改進工作方法。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對模範實行計劃生育的村民進行獎勵:
1、凡實行晚婚婚育的夫婦,同時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每月享受5-6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直至小孩十四周歲為止;
2、在招生、招干、參軍時,優生推薦獨生子女和實行計劃生育戶的子女;
3、村、組企業用工時,獨生子女和實行計劃生育的純二女戶在同等條件下,優生安排;
4、對計劃生育家庭給予優先批地建房,對未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在計劃生育家庭未全部解決批地建房之前,村、組不得安排宅基地建房;
5、雙農戶獨生子女少兒兩保險由村、組各負擔50%;
6、獨生子女戶和純二女結扎戶,可享受鄉村100元養老保險金。
7、純女戶可照顧一個男到女方落戶指標。
第十五條對不履行計劃生育義務,違反有關計劃生育法規的村民進行懲罰:
1、未達法定婚齡結婚、無證結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一次性處罰到位。
2、計劃外生育的,除按《條例》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應按有關合同收取違約金;
3、計劃外懷孕後不自覺終止妊娠的,責令限期終止妊娠,一切費用自理,並承擔執行過程中的有關交通、食餐費用;
4、個別「查環、查孕、查病」不到位的育齡婦女,全家所有成員不得享受鄉、村、組的任何福利待遇;
5、進行醫學性人流、引產的,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報經鄉計生服務站批准,自然流產的,3小時內報請鄉計生服務站派員核查,未按上述規定執行的,視作進行了非醫學性人流引產。由鄉計生辦收回其生育證,不允許再生育,並按合同收取違約金。
6、拒不履行各類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按合同規定由村計生領導小組收取違約金。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如有與本村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地方,以本章為准。
第十七條本章程自村民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五
⑺ 計劃生育協會關於爭創「五好小級」「五有小組」的幾件好事實事
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年度工作總結
**縣洪山殿鎮共有4.76萬人,其中已婚育齡婦女9434人,一年來,在上級計劃生育部門的指導下,我們積極應對綜合改革的形勢,搶抓機遇,迎難而上,按計劃、有步驟地推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服務」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動了計劃生育工作的上層次上水平。我們的主要做法和體會是:
一、加強隊伍建設,為推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組織保證。
配齊配強村級計生工作隊伍是提高村級計劃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條件。一年來,我鎮高度重視村級計生工作網路建設,把能否承擔起計生工作的擔子,基層計生工作網路是否健全,黨員和幹部能否帶頭實行計劃生育,作為檢驗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健全村黨支部、村委會、村計生協會三位一體的管理服務體系。
一是選准選好能抓善管計生工作的村級班子。在換屆選舉中,我們把能否帶頭實行計劃生育,能否積極參與計生工作作為推舉候選人的重要依據,對計生工作開展好的給予保護,對違反計生或計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給予否決。2004至2005年村級換屆中,計生部門積極參與,組織、民政等部門嚴把候選人的計生審核關,有3名村計生專干被勸退,有2名村支兩委候選人因違反計生被否決。
二是優化村級計生工作隊伍。全面推行村級計生工作人員聘任管理制度、考核獎懲制度和業務培訓制度,不斷提高村幹部服務計劃生育工作的能力。從2004年開始,對村計生協常務副會長實行定額補助,今年又對村計生專干全部實行工資統發,村黨支部書記的工資統發50%,做到人員精幹,待遇落實,職責明確。
三是把計生工作網路鞏固在村民小組。全鎮469個村民小組共選配462位計生協會會員小組長,把計生工作的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到千家萬戶。
二、著力夯實基礎,積極推進計劃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為進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鎮把夯實村級工作基礎,促進平衡發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過舉辦村黨支部書記、村計生專干、村計生協常務副會長培訓班,統一思想認識,讓大家明確開展村民自治是計生工作的內在要求,是基層民主化進程的必然趨勢,是提高群眾滿意率的重要途徑,讓鎮村幹部的思想認識不斷有新的提高,從而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2004年,有26個村主動申報村民自治,今年,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鋪開,至8月底,全鎮41個村已有39個依法制定了《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後進轉化。建立「後進村」整改制度,對班子薄弱、計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實行重點管理,按「一年甩後進、二年上水平、三年創先進」的要求,狠抓後進村的轉化,促進全鎮計生工作平衡發展。2005年,連續兩年被列為「重管」的大旗村,村黨支部書記被撤職,村計生專干被勸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對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從嚴追究責任,2004年,鎮里對隱瞞村民違法生育的某村黨支部書記予以「取消『十佳村幹部』資格,收回榮譽證書,收回獎金,通報全鎮」的處理,有效治理了計劃生育工作環境。
四是抓責任落實。建立分工明確、權責一致的計生工作責任機制,簽訂《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開展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職責和經濟獎懲措施。2004年底,對8個村民自治示範村和8個村民自治合格村進行表彰獎勵,對5個出現違法生育多孩、違法生育漏報的村實行責任追究,有2名村幹部受到黨紀處分,35名負有管理責任的鎮、村相關責任人受到經濟處理。
三、加強督促指導,確保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鎮把推行計生村民自治工作作為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鎮里制定了《關於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見》、《關於推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補充規定》,印發了《村級計生協會工作考核辦法》,對村民自治工作的開展作出全面的規劃、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創造性地結合於「十佳村幹部」評比、平安村創建、協會日常工作活動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動有聲有色地開展。為確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實推進,鎮里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採用抓典型促後進的辦法,通過召開現場督戰會、請先進典型介紹經驗等辦法,促進工作平衡發展。鎮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在對各責任區、村的計生工作進行季度考核時,都把村民自治作為重要內容,較好地推動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實開展。
四、採取綜合措施,調動廣大群眾參與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積極性。
推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關鍵在於千方百計調動群眾參與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積極性。一年來,我們堅持以利益導向和提供優質服務為載體,以極大的熱情去關注群眾的切身利益,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通過加大政策推動力度,積極營造良好工作氛圍,鼓勵和穩定計劃生育戶的守法行為,從而讓群眾思想上要求計劃生育,行動上支持村民自治。
一是把優質服務與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結合起來,同部署、同落實。近年來,我鎮切實加強鎮服務所和村服務室建設,投入35萬元創建省級示範服務所,改善村級服務室硬體設施,不斷拓寬服務領域,育齡群眾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實維護,群眾對計生工作的滿意度不斷得到提高。2004年7月,我們邀請縣計生技術專家進村入戶開展婦科病查治,共接診育齡婦女551人,查出婦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宮肌瘤3人,內分泌紊亂21人,各種婦科炎症患者192人,使這些對象及時得到合理治療,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質量。2005年9月,鎮計生協會開展扶貧助學活動,組織會員募集資金7350元,為34個村49個兩女計生家庭解決了小孩上學的燃眉之急。柞子村計生協會發動會員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協會會長、理事聯系計生貧困戶制度,一年來,該村共有18戶貧困家庭在協會的幫助下脫貧致富。
二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機制。鎮里對獨生子女戶、兩女戶制定了一系列優待政策,包括發放獨生子女保健費、補助兩女戶養老保險費、設立「女孩成才獎學金」、重點扶持計生家庭等。各村也紛紛擬定對計劃生育戶的優待措施:柞子村對兩女家庭的小孩實行全免費入學;永忠村對積極主動參加孕情監測的育齡婦女每次補助5元,為自覺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兩女戶,投保一份500元的養老保險;前塘村對計生協理事實行風險工資,每月60元與工作業績掛鉤。其他各村也紛紛響應,據統計,共有35個村對兩女戶補助養老保險費;23個村對自願放棄再生育的家庭給予獎勵;20個村規定了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待措施;13個村對兩女戶的小孩補助學費;9個村對及時落實孕檢和節育措施的夫婦進行補助或獎勵。
通過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級班子成員、計生專干、計生協會抓計生工作的自覺性普遍提高,村民計劃生育的法律意識顯著增強,群眾參與計生管理的積極性得以有效調動,村級民主決策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全鎮計生工作水平穩步提升,一個以「兩委負總責,協會為骨幹,村民搞自治,群眾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機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鎮推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已經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與上級的要求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階段,我們將不斷改革創新,提高村民自治的主動性,增強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把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扎實地推向新的水平。
一、完善網路,進一步構築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嶄新平台
一是組織機構要到位。鎮里成立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的計劃生育村民自治領導小組,村裡成立由村黨支部書記為組長的計劃生育村民自治領導小組,並且配強配齊鎮村計生協會工作班子,選配好村級計劃生育信息聯絡員,健全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網路要到位。對計生協會會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把那些熱心計生公益事業的種養能手,致富先鋒和計劃生育志願者吸收為新會員,同時,對會員實行考核評比,每年評選優秀會員,發給獎金或紀念品。
三是陣地建設要到位。不斷完善村人口學校、村計生協會、村服務室「三位一體」服務陣地,健全協會活動欄、政策宣傳欄、村務公開欄,為計生優質服務的開展提供溫馨舒適的環境。
四是制度建設要到位。進一步建立健全學習制度、例會制度、會員聯系制度和評比表彰制度等。將會員小組活動落到實處,對計劃生育信息實行資源共享,形成齊抓共管機制。鎮里每年對村民自治工作和協會工作進行考核,評選出村民自治示範村、村民自治合格村和優秀村級協會,並給予獎勵。
二、以人為本,進一步營造計劃生育村民自治良好氛圍
一是上情下達,強化思想認識。鎮計劃生育村民自治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計生協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會議,傳達上級精神,總結村民自治工作情況。以成功創建全市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為契機,不斷更新觀念,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全力以赴打造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品牌。
二是精心策劃,強化宣傳教育。鎮里將充分利用電視、宣傳車、板報、標語等形式,進村入戶開展宣傳服務活動。在開展集中式宣傳活動的同時,結合「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繼續開展「好婆婆、好媳婦、計劃生育模範戶」評選,繼續大力宣傳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繼續宣講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好處和自治方法,不斷提高群眾的參與率,使宣傳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形成人人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濃厚氛圍。
三、權責掛鉤,進一步促進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健康運行
一是進一步打造「陽光計生」,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制度。設立計生計劃生育村務公開欄,定期公開村民的婚育、節育情況,計劃生育獎勵處罰情況及舉報獎勵辦法等。對計生協會員,通過發放會員聯系卡的形式,明確其工作職責和任務,每月一次信息反饋,每季度一次情況碰頭,年終一次總結評比,並兌現獎罰措施;有條件的村每年從村集體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專門用於計生村民自治的開展和表彰獎勵。
二是進一步打造「民本計生」,健全利益導向機制。在落實計劃生育戶法定社會經濟政策的基礎上,積極督促各村執行好村民自治章程,落實業已公布的優侍措施,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是進一步打造「誠信計生」,逐步建立扶貧幫困機制。在開展村民自治的過程中,把宣傳教育、結對幫扶、解決困難有效結合,使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的生活水平在總體上不低於違法生育家庭,更好地落實「四自」功能作用。
⑻ 如何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廣大群眾對計劃生育這項基本國策有了更深了解和全新的認識。絕大部分企業職工能夠自覺履行計劃生育義務。但隨著生活條件的改善和人們思想觀念的開放。企業計劃生育工作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作為一名多年從事計生工作的基層幹部,就如何做好鐵路運輸站段計劃生育工作談幾點認識。
一、要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
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與核心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更強調「人」是第一位的,是首要的,更強調對人的理解和尊重,樹立「和諧人口,誠信計生」的理念。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和實現人的全面發展,作為計劃生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計劃生育工作的對象變為計劃生育工作的主人,充分調動職工群眾在實行計劃生育國策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是為了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所以要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必須堅持好以人為本,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職工計生家庭的切身利益,維護好職工群眾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二、要貫徹和落實計劃生育政策
1. 要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思想決定行動,教育引導思想。開展計劃生育工作務必要強化宣傳教育的首位意識,堅持把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有機地融入優質服務和精神文明建設中,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設作為開展精神文明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使新型婚育文化傳播到基層,傳播到每個職工,確保計劃生育基礎知識的普及率。同時,認真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學習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不斷增強幹部職工的計生意識,提高其對計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程序。把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做到宣傳教育、科學管理與綜合服務相統一。計劃生育工作者必須始終做到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管理,嚴格按法定程序辦事,避免執法工作中的隨意性,使行政執法規范化。不斷強化計生幹部的法制意識,嚴格執法程序,維護群眾利益,學會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把黨的計生政策通過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傳方式,讓廣大職工家喻戶曉。同時要加強領導,認真落實黨政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制度。將計劃生育工作真正納入黨政領導政績考核內容,實行領導任期目標考核、責任跟蹤追究,切實發揮計劃生育「一票否決」的作用,促使各級黨政領導緊綳計生這根「弦」。
3.努力探索對重點人群的管理經驗。根據實際情況,應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新的管理辦法,不斷創新。一方面,與職工家庭所在地社區緊密聯系,建立重點人口管理台賬,健全重點人口管理制度,定期督促檢查,對不按規定參加孕檢的人員加大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堅持季度見面簽字制度,及時消除不良因素。
三、創新工作新思路
在工作方式上,由行政命令向規范化管理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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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必須轉變工作方式,把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轉變為依法管理、規范化管理上來,不斷提高計劃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在工作實施上,由過去的「單打一」向齊抓共管方面的轉變,計劃生育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涉及到各個部門,它不是「中心」勝似「中心」,不是全局而影響全局。在工作重點上,由單純的婚育管理向全方位服務的轉變,拓寬工作領域,把技術服務與醫療保健、防病治病等有效地結合起來。要搞好結合滲透,把計劃生育管理與群眾建設美滿幸福家庭結合起來,把落實計劃生育與關心群眾的身心健康,構建和諧家庭結合起來,贏得廣大群眾的支持和配合。要提高管理水平,講究管理的藝術和方法,處理好管理和服務的關系,設身處地為群眾提供各種服務和咨詢,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以服務促進管理,使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零距離」接觸,實現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統一。
四、建立計劃生育創新工作機制
首先創新宣傳教育機制,要不斷豐富教育內容,抓好政策法規、心理健康、國情教育、環境資源等教育內容的宣傳教育,圍繞婚、孕、產、育、教等各個環節開展綜合性宣傳教育,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婚姻觀、生殖保健觀和家庭幸福觀。二、要把握教育的對象和時機;在教育對象上要進一步區分層次,分類進行教育,使教育更加有針對性,對有婚育現象應以生殖保健為主,對年齡較大的育齡群眾應以健康養生醫療保健為主,對實行計劃生育的一孩、二孩的育齡群眾應以法律法規、科學技術等教育為主。三、要改進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在教育時機上,對外出流動的育齡群眾要充分抓住節假日、集體活動等有利時機做好宣傳教育,使薄弱環節的宣傳工作落到實處。隨著群眾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運用,利用計算機信息網路和多媒體等先進宣傳教育手段,藉助網路平台宣傳人口計生有關政策法規和生殖保健等知識,增強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指導群眾解決計劃生育遇到的各種問題,增強宣傳教育的生動性、直觀性和互動性。
五、建立計劃生育創新管理機制
1.要完善領導責任制,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堅持定期查找問題、分析形勢、研究對策,自覺地把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工作范疇,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明確責任目標,計劃生育工作落實到終端,落實到人頭。
2、要建立利益機制導向,通過利益機制導向引導群眾轉變觀念,激發他們實行計劃生育的責任感和榮譽感。
3、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可以按照區域劃分管理區間,在堅持縱向管理的同時,積極加強橫向管理,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區域,把目標分解細化到基層,責任落實到每一級組織,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管理網路,真正建立有效的責任機制,不讓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出現空檔。
六、建立計劃生育工作創新服務機制
要優化服務環境,強化硬體建設,從實際出發,加強計劃生育服務設施的建設,同時要強化服務手段,拓寬服務領域,從科普宣傳到生理、心理咨詢,從葯具使用到醫學檢查乃至節育手術的家訪,把工作做細、做實,真正體現計生工作的「人文關懷」,真正做到「活動到點、服務到家、教育到人」。
所以在新時期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做好企業計劃生育工作任重道遠。目前我國的人口每年仍將以千萬左右的速度增長,如果放鬆控制,有限的資源就會很快被消耗掉,勢必影響到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的成果就會被低消,群眾的生活水平很難得到實質性的改變。因而今後要造就一支高素質的計生隊伍,加強我們計生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把思想品德好、業務技術精、愛崗敬業的計生工作者充實到技術服務崗位,對工作勤奮、成績突出、貢獻較大的計生工作者給予表彰、獎勵,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總之,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穩定低生育水平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要提高管理水平,講究管理的藝術和方法,處理好管理和服務的關系,設身處地為群眾服務,把計劃生育工作做好。
⑼ 關於計劃生育方面的職工培訓
以下是浙江的計劃生育條例:
第九條 國家幹部、職工、城鎮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人要求生育的,可有計劃地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1、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
2、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3、婚後五年不孕,收養一個孩子後懷孕的;
4、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為初婚或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的;
6、夫妻一方為初婚或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生育過兩個子女已喪偶的;
7、夫妻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滿五年以上,只生育一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第十條 農民除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人有生育要求的,也可有計劃地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1、夫妻一方兩代均為獨生子女的;
2、男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並贍養女方老人的;
3、兄弟兩人以上,其中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的;
4、夫妻一方為非遺傳性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一條 人口稀少山區的農民和從事海洋作業的漁民,只生育一個女孩,確有實際困難,本人要求再生育一個的,在省下達的人口發展規劃指標內,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具體安排。
你說的好象是第11條,不知道你是不是符合上述標准之一。
如果不符合上述認識條件而生育二胎,罰錢是肯定的,視地區情況而定。如下:
第二十二條 對計劃外生育子女的夫妻,要徵收超生子女費。
1、幹部、職工計劃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由所在單位每月扣除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工資,連扣五年;生育第三個子女的,扣除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的工資,連扣五年。
城鎮個體勞動者的超生子女費應按上述比例,由所在街道辦事處負責徵收,工商管理、稅務、勞動服務等部門予以協助。
2、農民計劃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超生子女費,一般徵收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年總收入,一般徵收五年;生育第三個子女的,一般徵收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的年總收入,一般徵收五年。具體徵收的數額、年限和辦法,可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決定。
第二十三條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但未到生育間隔期而提前生育的,由所在單位每月扣除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的工資(農民則徵收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的年總收入),至間隔期滿止。
第二十四條 未到法定婚齡非法同居生育的,由所在單位每月扣除男女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工資(農民則徵收男女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年總收入),從懷孕之月起,至結婚登記後一周年止。
第二十五條 徵收的超生子女費,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用於計劃生育工作。
第二十六條 幹部、職工計劃外生育二胎和多胎的,產假期間不發工資,取消有關生育福利待遇,妊娠、分娩、產褥期的一切費用自理,雙方停發獎金一年,三年內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情節惡劣,影響很壞的,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 已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又計劃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收回《一孩父母光榮證》和已發放的獎勵費用(包括保健費),並按本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後,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本人要求生育的,從批准之日起交回《一孩父母光榮證》和已發放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第二十八條 幹部及有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本單位或本地區出現計劃外生育的,視具體情節,給予責任者以行政處分或罰款。
第二胎可以上戶口,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報就可以。
該回答在2006年7月27日由回答者修改過
⑽ 如何做好鄉鎮計生服務工作
一、 狠抓「三個堅持」,促進人口與經濟發展相融合。一是堅持嚴格執行生育政策,規范生育秩序。強化孕前管理,確保生育秩序穩定。二是堅持強基提質,加強計生隊伍建設。出台相關文件,細化考評內容,量化考評標准,對計生服務員進行單線工作考核。加強對計生專干、計生服務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計生隊伍的綜合素質。三是堅持創新計生利益導向,完善獎勵優惠政策。
二、改進「三項工作」,搭建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平台。一是提升服務質量。對技術服務人員加強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建設,二是鎮計生服務站推出「預約服務」、「承諾服務」等多種適合育齡婦女不同層次需求的服務方式,營造溫馨、和諧的工作環境和服務氛圍。充分發揮指導點的基層宣傳、教育和服務功能,搭建起與育齡人群的交流、指導平台。三是拓展服務領域。努力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工程,實施出生缺陷三級干預,廣泛宣傳和普及預防出生缺陷科學知識,加強婚育咨詢和指導,提高優生「兩免」檢測率。
三、抓好「三個突出」,創新計生宣傳教育服務機制。積極實施創建幸福家庭活動,加大優生優育、生殖健康、家庭美滿、性別比治理等知識的宣傳,以深化宣傳力度推動先進文化進家庭,以優化生育關懷推動惠民政策進家庭,以細化服務培訓推進優質服務進家庭。一是在宣傳服務方式上突出「新」字。在全鎮各村、社區設立了圖文並茂、通俗易懂的「計劃生育政策宣傳欄」。充分利用人口學校、廣場和人口密集地,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知識的培訓與宣傳。積極參與黨員志願者便民服務活動,開展封閉式小區專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紀念日、活動日開展廣泛宣傳。二是在宣傳服務內容上突出「實」字。重點為基層群眾提供計劃生育政策、知情選擇、優生優育、母嬰保健、關愛女孩、生殖保健、避孕節育知識等服務。在計生工作薄弱村開展大型現場計生宣傳咨詢活動,開展計生組長業務培訓,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在宣傳服務意義上突出「深」字。進村、進社區、進學校,開展知識講座;組織嬰幼兒家長參加區計生協會和關愛母嬰小兒科學喂養下鄉活動。
四、堅持「四個結合」,關愛育齡群眾深化優質服務。一是與育齡婦女健康狀況相結合。二是與優生優育相結合。三是與避孕葯具免費發放相結合。為方便群眾,鎮人口計生辦攜帶避孕葯具,供不同需求的育齡群眾自選使用。四是與宣傳教育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