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培訓機構保密協議
法律分析:勞動者和培訓機構簽訂的保密協議一般情況下是有效的,還需要結合具體約定來判斷。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❷ 培訓機構跟員工簽的保密協議有法律效果嗎
保密協議是單獨的合同嗎?
一般合同要結構、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自願簽署的情況下,合同是有效的。
您這份保密協議是否有效,需要多方面判斷。還有保密協議只是一個條款,是附加在合同上的嗎?
以上問題都會牽扯到不同的法律問題,也會影響協議的法律效力。
下面是合同的一些介紹,希望能夠幫到您!望採納!
1.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2.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
3.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❸ 私立學校的合同里的保密協議合法嗎
保密協議可以約定競業限制,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約定在合同解除後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按月支付)。--美眉你仔細看下合同。注意,該補償應是解約後支付,並且數額應當合理。
2.競業限制的人員必須是企業高管、高技術人員或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你簽了保密協議,有保密義務。但是理論上,如果你的職務沒有秘密可言,也就無從承擔保密義務。關鍵是美眉你是否接觸到了該私立學校獨特的培訓教材、培訓方法、或者其他秘密資料。如果你接觸的材料是一般市面上有的、公眾可以得到的,那就不是秘密,你也不必遵守保密義務。
參考: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加你好友了,歡迎在下班時間找我。
❹ 幼兒園和老師簽訂保密協議
法律分析:1、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2、保密協議的具體權利義務應以簽訂的協議為准,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當事人應該遵守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以上是企業簽訂保密協議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❺ 培訓保密協議怎麼寫,要包括哪些內容
您好,
培訓保密協議
甲 方 xx有限公司 乙 方
單位地址 xxxxxxxxxx 現在住所 法人代表 xx
鑒於乙方參加由甲方於 年 月 日至 月 日組織的崗前專業培訓,甲方希望乙方能夠對其提供的相關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因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保守甲方相關項目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秘密,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乙方參與學習培訓期間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文件等形式傳授給乙方的培訓資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項目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等信息。
甲方享有該保密信息的所有權。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訓授課或以發行培訓資料的形式向其宣講和發布的保密信息,並承諾在採取嚴密措施保護甲方保密信息的同時,不向除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乙方需經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記錄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磁碟以及其它形式的載體,否則,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不論這些保密信息有無商業價值。
第三條、乙方違反上述條款,造成嚴重後果,導致甲方權益受到損害,甲方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四條、本培訓保密協議書的有效期為自乙方簽訂之日起的180天內。
甲 方:
單位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保密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1、採取書面的形式
雖然《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規定保密協議應採取書面形式,但從規定和舉證的角度還是建議勞動關系雙方採納書面形式,以便發生糾紛時更易解決。
2、遵循公平原則
《合同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保密協議跟其他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合理的確定保密義務的主體、范圍、期限等內容。
3、明確保密范圍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保密的對象為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所謂商業秘密,是指有商業價值,且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在經濟交往過程中不能公開或不能披露的,能給企事業單位帶來經濟利益,並採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和技術。商業秘密在不同的時間和區域有不同的標准,在一地一個單位是秘密,在另一地方可能就不是秘密。故在約定保密內容時,務必把需要保密的對象明確下來。
4、明確保密期限
雖然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但由於商業秘密存在過期、被公開或被淘汰的情況,因此最好還是約定保密義務的起止時間。注意,保密主體在用人單位授權、司法調查或用於個人學習研究等特殊情況下泄露保密內容,不視為違約。
5、不得約定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保密協議不得約定違約金。對於違反保密系以的行為只能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而不得約定違約金,否則約定無效。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規定,職工違反保密協議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支付用人單位賠償費用,即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❻ 保密協議(範文)
保密協議 甲方 乙方: 簽約雙方應遵循以下原則: 1. 需要保密的信息 1.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給甲方註明為保密的信息資料,包括:計算機軟體、數據、信息、協議、參考資料及功能界面、說明書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則乙方應在該信息發送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 保密責任 2.1為避免泄密,雙方應遵守:a. 甲方應採取盡可能的措施對所有來自乙方的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b.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給第三方,只允許把信息透露給甲方的管理級人員、簽約者。c. 甲方無權修改或移除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版權注釋。 2.2據本協議規定, 甲方在收到信息後對該信息的保密期限為5年。 3. 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諾僅把所接收到的本協議指定的保密信息用於作為域名注冊和/或虛擬主機代理商/合作夥伴提供相應服務時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復制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乙方專有的權利。 3.3甲方保證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義。 3.4甲方同意任何以軟體、數據、或資料庫形式傳送的信息只能用於甲方所有的計算機系統。 4. 其他 4.1 本保密協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適用法律管理和解釋。簽約雙方均同意任何有關本保密協議的爭議都無條件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XX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本協議不說明甲乙雙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關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關系,需另行簽定代理/合作夥伴協議。 4.2 本保密協議簽定後立即生效,但對於以下情況簽約雙方都不負擔責任:a. 乙方在正式書面通知之前發布的信息,b. 非甲方錯誤導致的信息公開,c. 在發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條件下甲方獨立發現的信息,e. 由乙方在對信息發布沒有限制的情況下公開的信息。 4.3 本保密協議終止條件:違反本協議規定,且在一方(前者)發現並通知另一方(後者)後,後者於三天內沒有能夠改正。協議終止後,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應立即返還給乙方,且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權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單。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的條款二和條款三的規定對甲方仍然有效。甲乙雙方簽定的相關協議終止後,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應立即返還給乙方,同時本協議的條款二和條款三的規定對甲方仍然有效。 4.4本協議對甲乙雙方各自的受益者,繼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協議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甲乙雙方同意雙方均有資格尋求針對違約的合法公平的補救措施。 4.6本協議的條款只有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修改稿方為有效修改。 4.7本協議的任一條款如果被認定是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該部分將從被認定時失效。同時甲乙雙方應同意:a. 談判確定盡可能接近原有條款含義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條款,b. 本協議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4.8本協議包含了簽約雙方關於此類問題的相互理解和共識。 4.9針對某一保密信息,本協議所指定的任何責任可以由乙方以書面聲明放棄。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該書面聲明影響。 4.10本協議不說明簽約雙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關系。 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蓋章: 蓋章:簽字: 簽字:
❼ 保密協議 保密協議書該怎麼簽
保密協議需要列明以下內容:
1、保密的甲乙雙方
2、有些保密條款需要說明為何保密,以及泄密會造成的影響
3、需要保密的條款(內容),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泄密造成的損失賠償條款。(違約責任)
5、爭議解決的方法,即定下訴訟的法院歸屬地。
例子:
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 公司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碟、軟體、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
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製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 服務關系結束後,公司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4) 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五、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17年8月30日
❽ 教師跟單位簽保密協議合理嗎
現在很多公司都要簽訂這類協議啊,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需要為此支付相應的費用,否則,協議無效。
❾ 公司保密協議範本最新版
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單位名稱):
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在乙方入職前,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有關其在原工作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因未主動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賠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二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計算機軟體、作品、知識性文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其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
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知識產權。
第三條 雙方確認,乙方離職後一年內,利用所掌握或接觸的甲方之商業秘密所產生的智力成果或技術創新,其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職責。乙方應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第五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將上述載體全部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非因工作目的而使用這些秘密信息或允許他人使用。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不得將工作中知悉、獲取的商業秘密拒為己有,不得私自留存。
第七條 乙方離職之後仍應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所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八條 在工作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或從事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也不得在任何其他公司、企業或組織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從事前述經營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乙方並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九條 無論何時,乙方均不得慫恿、誘導、唆使甲方員工到競爭對手處工作。
第十條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離職後一年內,在與甲方存在商業競爭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用人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甲方逐月發放的薪資和福利待遇中,均已包括用以給乙方在競業限制期內的補償金額。
第十一條 本協議提及的甲方之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
(一)技術秘密
是指甲方自行研製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並未公開的,且採取了適當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源代碼類:軟體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等;
2、產品需求設計類:客戶調研報告、項目建議書、項目立項書、項目管理計劃和進度表、概要需求列表、估算單、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含概要設計說明書,單元說明書或維護類設計說明書或改錯類設計說明書)等;
3、產品開發過程管理類:項目會議記錄、項目評審記錄、缺陷記錄跟蹤表、同行評審記錄表、配置項登記表、配置管理資料、組間協調記錄表、需求跟蹤與進度控製表、測試計劃、測試用例、測試報告、項目關閉報告、工作產品發版報告等;
4、技術文檔類:專有技術資料、技術經驗、技術培訓資料、技術總結等;
5、質量管理類:產品評審報告、KDSP相關資料、產品質量指標等;
6、產品應用實施類:產品實施方案、產品應用狀況、客戶使用情況等;
(二)經營秘密是指甲方未公開的,並已採取適當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與流程、經營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管理信息:戰略規劃、經營決策、組織架構、計劃與總結、董事會或管理層會議的決議和記錄、業務專項會議資料等
2、財務信息:財務報表、商業分析報告、稅務資料、原材料進貨渠道、審計報告、投融資交易、投資分析報告等
3、人事信息:員工檔案、組織人事資料、薪酬福利狀況、培訓計劃、績效考核資料等
4、營銷信息:合同、產品報價、重大交易記錄、客戶檔案、代理商資料、供應商資料、合作夥伴資料、市場調研報告、市場營銷方案、重大市場活動等
第十二條 乙方若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規定,其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替代賠償金。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若協商解決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若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准。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完全了解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單位公章):
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競 業 限 制 協 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 工):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於乙方受聘於或服務於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有競爭關系的單位范圍
(一)單位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單位任職)
(二)地域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麼地方的哪些單位任職)
(三)「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以能夠與甲方形成實際競爭關系的地域為限。
二、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和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
(一)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根據單位產品情況而定)
(二)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根據單位業務情況而定)
(三)地域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麼地方自己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和從事同類業務)
三、競業限制期限及競業限制義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後,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乙方履行本條義務,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三)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應提前與甲方確認其是否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甲方如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乙方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開始;甲方如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無需承擔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
(四)乙方在離開甲方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員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甲方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並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乙方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四、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償。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後如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
(二)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為當月 日,每月的數額為乙方離職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40%(計 元)。
(三)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系,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三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准:甲方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損失,計算標准參照前一項規定計算。
(三)甲方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一)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二)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三)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四)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