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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6-16 00:18:55

❶ 怎樣開展森林防火培訓,培訓什麼

森林防火條例( 年 月 日國務院發布)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除城市的市區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國家積極支持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第四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森林防火工作負責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第五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第二章森林防火組織第六條國家設立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其職責是:(一)檢查、監督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實施,指導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二)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進行重大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三)協調解決、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四)決定有關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項。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公室設在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第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地區的森林防火工作。縣級以上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設立公室,配備專職幹部,負責日常工作。地方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監督本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二)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三)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四)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五)檢查本地區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管理防火設施及設備;(六)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撲火預備方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七)配合有關機動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八)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未設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地方,由同級林業主管部門履行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第八條林區的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部隊、鐵路、農場、工礦企業、自然保護區和其它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村屯、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系統、本單位范圍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撲火工作實行發動群眾與專業隊伍相結合的原則,林區所有單位都應當建立群眾撲火隊,並注意加強訓練,提高素質;國營林業局、林場,還必須組織專業撲火隊。第九條在行政區交界的林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森林防火聯防組織,商定牽頭單位,確定聯防區域,規定聯防制度和措施,檢查、督促聯防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在林區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檢查站等防火組織,配備專職人員。森林防火檢查站的設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森林防火檢查站有權對入山的車輛和人員進行防火檢查。第十一條國家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在大面積國有林區開展航空護林,加強武裝森林警察部隊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專業化、現代化水平。第十二條有林的和林區的基層單位,應當配備兼職或者專職護林員。護森員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體職責是:巡護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協助有關機關查處森林火災案件。第三章森林火災的預防第十三條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在林區應當建立軍民聯防制度。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自然條件和火災發生規律,規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出現高溫、乾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可以劃定森林防火戒嚴區,規定森林防火戒嚴期。第十五條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一)燒荒、燒草場、燒灰積肥、燒田埂、燒秸稞、燒山造林和火燒防火隔離帶等生產性用火,必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授權的單位批准,領取生產用火許可證。經批准進行生產用火的,要有專人負責,事先開好防火隔離帶,准備撲火工具,有組織地在三級風以下的天氣用火,嚴防失火。(二)進入林區的人員,必須持有當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單位核發的進入林區證明。從事林副業生產的人員,應當地指定的區域內活動,選擇安全地點用火,在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用火後必須徹底熄滅余火。(三)進入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森林經營區內的活動的,必須持有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森林經營單位核發的進入林區證明。第十六條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作業和通過林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安設防火裝置,並採取有其他有效措施,嚴防漏火、噴火和機車閘瓦脫落引起火災。行駛在林區的旅客列車和公共汽車,司乘人員要對旅客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嚴防旅客丟棄火種。在鐵路沿線有引起火災危險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責任單位開設防火隔離帶,配備巡護人員,做好巡邏和滅火工作。在林區野外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必須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嚴防失火。第十七條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林區使用槍械狩獵;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森林經營單位批准,並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准備工作。第十八條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機械和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單位有計劃地進行林區的森林防火設施建設:(一)設置火情瞭望台;(二)在國界內側、林內、林緣以及村屯、工礦企業、倉庫、學校、部隊營房、重要設施、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等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防火林帶;(三)配備防火交通運輸工具、探火滅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四)在重點林區,修築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資儲備倉庫。開發林區和成片造林,應當同時制定森林防火設施的建設規劃,同步實施。第二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森林防火專用車輛、器材、設備和設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防火滅火需要。第二十一條氣象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聯合建立森林火險監測和預報站(點)。各級氣象部門,應當根據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監測預報工作,特別要做好高火險天氣預報工作。報紙、廣播、電視部門,應當及時發布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和高火險天氣警報。第四章森林火災的撲救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組織當地軍民撲救,同時逐級上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為主管部門對下列森林火災,應當立即報告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公室:(一)國界附近的森林火災;(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災;(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四)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五)二十四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六)未開發原始林區的森林火災;(七)省、自治區、直轄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八)需要中央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第二十三條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珍員、孕婦和兒童參加。第二十四條撲救森林火災時,氣象部門應當做好與火災有關的氣象預報;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應當優先提供交通運輸工具;郵電部門應當保證通信的暢通;民政部門應當妥善安置災民;公安部門應當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加強治安管理;商業、供銷、糧食、物資和衛生等部門,應當做好物資供應和醫療救護等工作。第二十五條森林火災撲滅後,對火災現場必須全面檢查,清理余火,並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第二十六條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國家職工(含合同制工人和臨時工,下同),由其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國家職工由起火單位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對起火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醫療、撫恤。第二十七條撲火經費按照下列規定支付:(一)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旅差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二)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生活補助費,非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貼和生活補助費,以及撲火期間所消耗的其他費用,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准,由火災肇事單位或者肇事個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單位支付;(三)對本條第二項所指費用,火災肇事單位、肇事個人或者起火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支付。第五章森林火災的調查和統計第二十八條森林火災為分:(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一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二)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不足一百公頃的;(三)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百公頃以上不足一千公頃的;(四)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千公頃以上的。第二十九條發生森林火災後,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亡以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進行調查,記入檔案。本條例條二十二條第三款第一至三項所列的森林火災,以及燒入居民區、燒毀重要設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森林火災,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建立專門檔案,報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公室。第三十條地方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森林火災統計報告表的要求,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統計部門。森林火災統計報告表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家統計部門備案。第六章獎勵與處罰第三十一條有下列事跡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獎勵:(一)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法規,預防和撲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區或者森林防火責任區內,連續三年以上未發生森林火災的;(二)發生森林火災及時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撲救的,或者在撲救森林火災中起模範帶頭作用,有顯著成績的;(三)發現森林火災及時報告,並盡力撲救,避免造成重大損失的;(四)發現縱火行為,及時制止或者檢舉報告的;(五)在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中出項獻的;(六)在森林防火科學研究中有發時創造的;(七)連續從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績的。第三十二條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並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一)森林防火期內,在野外吸煙、隨意用火但未造成損失的;(二)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進入林區的;(三)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機動車輛和機械設備的;(四)有森林火災隱患,經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通知不加消除的;(五)不服從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或者延誤撲火時機,影響撲火救災的;(六)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的。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任人員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職行為的人員,還可以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決定。當事人對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三十四條違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應當處以拘留的,由公安機關決定;情節和危害後果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附則第三十五條本條例所指的林區,由處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劃定,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備案。第三十六條本條例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三十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法。第三十八條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❷ 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是什麼

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是做好重點區域管控的基礎上,加大薄弱部位管控力度,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要將各環節工作研究透徹,以務實管用為標准。

要加強實戰能力建設,充分做好撲救准備工作,將更多精力放在森林防火救援隊伍磨合、演練、培訓上,推動各類救援力量協作配合更加緊密。

增強森林火災科學施救能力,提高現場救援效率。要組建熟悉威海情況、熟悉林區情況的森林防滅火專家隊伍,提高森林防滅火工作專業化水平。

要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明晰固化關鍵崗位和人員,提高現場指揮和應急處置效率。要認真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組織各區市相互學習借鑒,推動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再上新台階。

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森林防火意識是防範森林火災的第一道防線。各行政村要積極配合辦事處,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在主要上山路段懸掛條幅、張貼標語,引導群眾文明祭祖、安全用火。

在群眾會議上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護林防火撲救有關知識。當前,清明將至,要將林內祭祀用火和春耕生產用火安全作為宣傳重點。

❸ 面對當前我系統森林防火和火災快速撲救隊伍不整等問題,你有什麼好辦法和和建議

要堅持「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以全面提高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為重點,依法治火、科學防火,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加大投入、夯實基礎,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為我國生態建設狀況盡快度過相持階段提供有力保障,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把握好這一思路,就是要把「以人為本」作為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堅持走中國特色的森林防火道路,強化思想保障;就是要加強領導,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強化組織保障;就是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強化制度保障;就是要樹立科學人才觀,創新用人機制,激發人才活力,強化人才保障;就是要加強研究,豐富系統理論,完善森林防火目標體系,強化理論保障。
第一,始終把落實預防措施、提高預警能力作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環節。森林防火重在預防,只有提前落實防範措施,工作才能事半功倍。一要加強宣傳教育。繼續堅持群眾路線,把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納入公民素質教育整體規劃,豐富宣傳內容,突出宣傳重點,增強宣傳實效,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防火意識和參與防火的自覺性、積極性。要加強安全避險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自我防護能力,減少群死群傷事故。要強化典型案例的宣傳報道,建立森林火災定期通報制度,積極引導社會輿論。二要加強火源管理。要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重點地區的巡查和監管,堅持依法治火,堅決管住林區火源,減少人為火災發生。要「疏堵結合」,靈活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三要加強森林火險監測預報。要推廣吉林省做法,盡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和氣候特徵、滿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覆蓋全國的森林火險等級監測預報系統,為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學管理提供決策支持。要依據氣候、氣象情況,分析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做好中長期火險趨勢和火險等級預報。四要嚴密監測火情。充分發揮衛星遙感、飛機巡護、瞭望觀測和地面巡查的作用,重點地區還要發揮雷電探測系統的作用,對林區火情進行全方位和立體式監測,確保火情早發現。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努力提高火情發現的及時性、准確性和信息傳遞的快捷性。要全面開通12119森林火警電話,鼓勵群眾及時報告火情。
第二,始終把健全應急體系、強化處置能力作為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戰略重點。撲火工作的艱巨性、時效性、專業性和危險性,要求必須把強化火災處置能力、完善應急體系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繼續加強專業力量建設。本著「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科學制定隊伍建設規劃,全面加強地方消防隊伍建設。森林部隊要瞄準發展方向,緊緊圍繞中心任務,加強戰法、訓法研究,逐步完善滅火作戰規定和執勤規范,不斷提高正規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發揮防撲火突擊隊和生力軍的作用。森林航空消防要努力增加機源,擴大巡護范圍,提高基礎保障能力,樹立服務意識,加強規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水平。要組織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武警森林部隊進行聯合演習,檢驗隊伍建設成效,提高協同滅火作戰能力。二要完善各級應急預案。按照國務院統一要求,省、地、縣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參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逐級修訂完善撲火預案,加強預案演練,增強實用性,確保全面落實撲火組織指揮、兵力使用、裝備配置、通信聯絡和綜合保障等工作。三要加強指揮決策系統建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等現代化手段,按照統一標准、信息共享的原則,建立科學實用的指揮決策系統,為火災預防和撲救提供科學手段。森林消防部門要加強與城鎮公安消防部門的聯系,建立信息反饋和滅火救援聯動機制。要借鑒推廣新疆和武警森林部隊做法,加強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確保火情信息快速准確傳達。四要科學組織撲救。要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地形、不同林分、不同天氣條件,合理制定撲火方案。特別是西南林區,山高、坡陡、林密、路險,撲救困難,容易發生危險,更要精心組織,切實提高撲火時效性和安全性。要把一線撲火指揮員的教育培訓作為大事來抓,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始終把依法治火、科技發展作為完善森林防火長效機制的重要支撐。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長效機制,必須加強制度化建設,實現科研創新。在森林防火法制建設方面,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抓緊對現行《森林防火條例》及其配套法規進行修訂完善,各省區要及時制定實施辦法,確保有法可依;要認真總結基層工作經驗,進一步健全野外火源管理規章制度,依法推廣村民聯防等行之有效的鄉規民約,豐富完善森林防火法規體系;要結合「四五」普法規劃,廣泛深入地宣傳普及防火法規知識,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法制意識,使群眾真正知法、懂法、守法;各級森林防火部門要積極適應法制社會建設的總體要求,堅持依法施政、依法治火,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能,依法對轄區內涉及林地、森林資源經營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全方位的監督管理,並嚴厲打擊各種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絕不姑息。在科技發展方面,要把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火科技建設,作為全面、深入、有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的必經之路,加大投入,完善措施,招賢納才,大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手段;要充分依託現有院校和科研中心,加強森林防火科研基地建設,組織開展急需課題的研究,進一步豐富科研成果;要抓緊制定森林防火科技發展綱要,動員社會力量深入開展研究,同時充分運用市場機制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應用;要繼續加強森林防火國際交流與合作,借鑒新經驗,引進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提高我國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四,始終把夯實基礎作為提高森林防火綜合保障能力的根本途徑。一是強化管理基礎。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負責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辦公室,進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管理機構。要積極完善國家、省、市、縣級森林防火培訓基地,編制和完善培訓教材,加強師資力量,促進分級培訓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提高森林防火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二是加強經費保障。要將森林防火基礎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經費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要積極研究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層次、多渠道、多主體的社會化投入機制,按照森林防火費用由政府投入為主、受益者合理承擔的原則,探索森林火災有償防控和救助模式。要加強森林防火資金的使用管理、審計監督和項目建設的跟蹤檢查,保證森林防火資金足額到位,充分發揮效益。三是加快設施設備建設。要堅持並完善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辦法,全面統籌、總體規劃、整體推進項目建設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要盡快開發建設重點地區撲火信息指揮系統,實現撲火救災指揮工作的信息化和規范化,提高撲火指揮效能。要加強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提高儲備、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分布較廣、配置合理、輻射范圍較大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格局。要進一步完善裝備配置,增加大型消防裝備,加強裝備使用的培訓和演練,提高人與裝備的結合能力。要加強對設施設備的科學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延長使用壽命,充分發揮設施設備的作用。要抓好城鎮、村屯以及其他重要工程、設施周圍防火隔離帶的開設工作,盡快啟動《全國林緣村屯山腳田邊生物防火林帶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積極營造生物防火林帶。
第五,始終把開拓創新作為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整體水平的不懈動力。針對森林防火工作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積極探索新思路、新技術、新模式。一是加強森林火險監測預警機制研究。要結合我國國情、林情實際,努力研究火情監測、森林火險預報、應急預案落實、火災分級處置等,逐步建立覆蓋全國的預警體系,積極促進預警機制的全面落實,不斷提高應急反應能力。二是加強不同地區防撲火戰略戰術研究。要根據我國森林防火的地區性差異,對我國森林防火工作區域進行合理劃分,並針對區域實際,研究各地在林火管理、撲火指揮、戰法運用、保障機制、基礎建設、綜合治理等方面的規律和特點,認真落實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原則。三是加強撲火效益評估體系研究。要根據火場地形、氣象、植被、火行為、交通、通信、後勤保障等,研究建立撲火效益評估模型,科學分析撲火成效與撲火投入、撲火風險、火災損失等方面的相互關系,逐步完善撲火效益評估體系,為火災撲救提供科學依據。四是加強森林航空消防應用研究。要在消防飛機火場偵察、火情即時傳輸、空中直接滅火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促進航空消防技術在不同區域得到廣泛應用,有效提高森林航空消防的地位和作用。五是加強林火管理手段研究。要針對林火具有雙重屬性的特點,加大計劃燒除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充分發揮林火正效應,減少火險隱患,促進森林更新演替。影響森林防火發展的因素很多,各地要切合實際、舉一反三,由淺到深、由點到面,努力攻破更多的課題和難題,積極謀求森林防火的快速持續健康發展。

❹ s誰有、雲南省昆明市的森林防火方針

事先申明:這是復制過來的!
來源見查看資料!
機構職能類:
(一)部門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昆明市西山區林業局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法律法規、查處林業行政案件、規范林產品加工(經營)市場、開展綠化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對森林資源進行調查、經營、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編制森林採伐限額計劃、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及退耕還林工程項目等工作。
昆明市西山區林業局辦公地址:西山區秀苑路188號。
聯系電話(辦公室):8228102 傳真:8228102
(二)領導成員姓名、職務及工作分工:
局長:李玉祥
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分管局辦公室、森林公安和財務工作。
黨組書記:李建國
分管組織人事、機關支部、扶貧聯系點、工青婦以及機關作風建設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丕富
協助局長作好全局工作,分管林政科和林木管理站,主要負責木材加工(經營)許可、野生動植物保護、征(占)用林地審核報批、林木採伐限額管理、森林資源調查及分類經營、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教育、區長熱線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成德
協助局長做好全局工作,分管防火辦和營林科,主要負責森林防火、營林生產、種苗管理、森林病蟲害防治、綠化造林、天保、退耕、滇池面山生態建設、建議提案辦理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三)處(科)室職責:
區林業局內設辦公室、林政科(均為股級),下屬單位有西山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級)、防火辦(股級)、營林科(股級)、林木管理站(股級)。各科室工作職責如下:
辦公室職責:
負責本單位內部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對外協調接待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對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提出擬辦意見並督促落實,確保政令暢通;負責文書草擬、信息報送和印章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文件的收發、登記、處理、保管、保密、歸檔等工作,管理好單位綜合檔案室,並指導其它業務科室做好檔案工作;負責全局組織人事、幹部培訓考核、工資福利、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繳納工作;負責組織完成區委、政府、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單位的綜合考核工作;負責編制單位年度財政預算報表和決算報表;負責做好林業統計年報、幹部統計、工資統計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處理區長熱線;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務接待、辦公用品采購、車輛保養維護等後勤保障和退休幹部服務工作;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林政科職責:
負責制定實施全區林業行政管理的工作意見,做好林地管理工作;負責征佔用林地的核實、調查、審批;做好野生動物、珍稀植物的保護管理;負責查處林政案件,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調處山林權屬糾紛;負責制定和辦理年度森林採伐限額指標,檢查採伐情況,統計木材消耗情況;負責集體、(個人)、企事業單位的野生樹木移植及採伐證辦理工作。
西山森林公安分局職責:
負責查處涉林刑事案件;負責查處森林治安案件;負責查處授權處理的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負責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發動、組織廣大林區群眾愛林護林,增強群眾的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提高控制能力;負責協助森林防火部門開展護林防火工作,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落實各項防火措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負責開展各項森林保衛基礎工作建設,切實掌握山情、林情、社情,提高發現、打擊和預防毀林犯罪活動的能力。
防火辦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雲南省森林消防條例》、《昆明市森林防火規定》和有關法規的實施;負責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抓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實施森林消防監督,督促、檢查各鎮(處)森林防火責任制的落實及野外用火的管理;負責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專業撲火隊伍,並指導季節性專業撲火隊伍工作;負責制定本地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設施設備,做好森林防火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堅持防火值班,隨時掌握火情動態,編制撲火預案和指揮方案,參與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授權行使森林防火行政處罰權;負責做好森林火災統計調度和森林火災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周邊關系,參加縣(區)聯防工作,處理過境火災。
營林科工作職責:
負責認真擬定和安排好全區種苗調運、育苗和綠化造林工作,依法辦理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安排好全區的林業技術推廣、種苗培育等培訓計劃的擬定和實施;負責根據上級部門和年度生產計劃的要求,完成全區全年造林地、封山育林區、中幼林撫育的規劃及作業設計;負責根據作業設計深入各山頭地塊,對各造林地整地質量、造林成活率及撫育成果進行檢查驗收;負責對全區各新造林地管護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組織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和天然林保護工程;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的法律法規,認真安排本區范圍內森林病蟲害的監控、檢疫、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
林木管理站工作職責:
負責辦理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負責辦理許可證的年檢及變更手續;負責木材經營市場的監督檢查,規范市場秩序;負責向企業宣傳林產品加工經營政策及法規,促使企業依法經營。
二.法律依據類:
(一)涉及本部門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森林防火條例》、《佔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等。
(二)涉及本部門的地方性法規:《雲南省森林條例》、《雲南省森林消防條例》、《雲南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雲南省林木種子條例》、《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雲南省珍貴樹種保護條例》等。
(三)涉及本部門的本級政府出台的政府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無。
三.發展規劃類:《西山區 「十一·五」 林業發展規劃》。
四.行政執法類:
(一)行政許可事項(共6項):
1、木材加工經營證、運輸證、採伐許可證核發;
2、臨時佔用林地及移植野生樹木的審批;
3、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單位和個人所有的林木、使用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單位和個人的登記;
4、林區、林緣用火審批;
5、林木種子生產、經營審核;
6 、森林植物檢疫證核發。
(二)行政處罰事項(共41項)
根據林業法律法規,可以對以下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2、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3、毀林采種或者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
4、擅自開墾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對森林、林木未造成毀壞或者被開墾的林地上沒有森林、林木;
5、擅自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
6、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7、臨時佔用林地,逾期不歸還;
8、無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
9、材運輸的木材數量超出木材運輸證所准運的運輸數量;
10、 使用偽造、塗改的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
11、承運無木材運輸證的木材;
12、連續兩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
13、當年更新造林面積未達到應更新造林面積50%;
14、除國家特別規定的乾旱、半乾旱地區外,更新造林當年成活率未達到85%;
15、植樹造林責任單位未按照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時完成造林任務;
16、擅自將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改變為其他林種;
17、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18、非法收購、出售、加工、運輸、攜帶、郵寄野生動物或其產品;
19、從事飲食業的單位和個人,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20、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超越許可證規定范圍馴養繁殖和經營野生動物;
21、偽造、倒賣、轉讓狩獵證、特許獵捕證、運輸准運證、經營許可證、馴養繁殖許可證;
22、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
23、未依照規定辦理《植物檢疫證書》或者在報檢過程中弄虛作假;
24、偽造、塗改、買賣、轉讓植物檢疫單證、印章、標志、封識;
25、未依照規定調運、隔離試種或者生產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
26、違反規定,擅自開拆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包裝,調換森林植物及其產品,或者擅自改變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規定用途;
27、違反規定,引起疫情擴散;
28、違反規定調運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
29、用帶有危險性病蟲害的林木種苗進行育苗或者造林;
30、發生森林病蟲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蟲害蔓延成災;
31、隱瞞或者虛報森林病蟲害情況,造成森林病蟲害蔓延成災;
32、森林防火期內,在野外吸煙、隨意用火但未造成損失;
33、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進入林區;
34、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機動車輛和機械設備;
35、有森林火災隱患,經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通知不加消除;
36、不服從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或者延誤撲火時機,影響撲火救災;
37、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損失;
38、單位和個人在林木種質資源庫、種質資源保護區或者種質資源保護地內進行侵佔或者破壞種質資源活動;
39、生產、經營假、劣種子;
40、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
41、搶采掠青、損壞母樹或者在劣質林內和劣質母樹上采種。
五.業務及服務類:
(1)相關辦事指南及依據等業務信息;(2)便民服務承諾以及辦理群眾申請公開事項情況結果:(3)負責信息公開的機構名稱、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及其他聯系方式。
六.其他本部門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各類動態性信息。

❺ 個人護林防火工作總結

20xx年,我鎮的護林防火工作在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努力提高防控水平和應急能力,在各村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艱辛努力下,全面落實各項防火措施,精心部署,狠抓落實,周密安排,狠抓護林防火工作不放鬆,使我鎮護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總結
一、領導得力、責任明確。
鎮政府成立了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領導高度重視,真抓實管,為順利開展護林防火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成立了專業森林消防隊,是撲救森林火災的突擊軍,為及時撲滅火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防火期內,各單位都全面落實了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責有人擔」。各村也都成立了護林防火領導小組,並且組建了以共青團、民兵為主的撲火小分隊,公益林聘請了專職護林員。
二、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防火意識
森林火災的發生,絕大多數都是人為引起的。因此做好林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嚴格控制火源,可以大大減少甚至能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2012年我鎮採取標語、專題會議等多種形式對《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林業法律法規進行了廣泛深入地宣傳,書寫防火宣傳標語500餘條、製作宣傳橫幅6幅,發放《致農民朋友的一封信》2500份,召開鎮、村、組護林防火專題會議20餘次,林區群眾受教育面達到100%。冬至、春節、清明等高危時段,我鎮包村幹部都配合和村在林區各主要路口設立護林防火宣傳站、點,加大宣傳巡護力度,對周邊痴、啞、聾、傻人員不但做到登記在冊,而且進行嚴密監控。防火期間,鎮、村、組幹部利用一切機會給群眾宣傳防火知識,使防火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將護林防火方針政策變成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做到了群防群護。 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責」「林區大事、防火第一」的良好輿論氛圍,群眾的防火意識得到了加強,頭腦里防火這根弦綳的更緊,森林防火已達到了戶戶關心、人人重視的程度。
二、責任制層層落實,嚴格獎懲考核
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項負責制和責任制在我鎮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分別與各村、組簽訂了護林防火責任書;同時,把護林防火工作納入農村日常工作進行日常管理。並積極配和村的管護工作,保證了林區各山頭地塊都有專人負責管理,不留死角,為實現「無森林火災、無亂砍濫伐、無森林病蟲害」打下了堅實基礎,同時也增強了林區領導、幹部、群眾的護林防火責任心。
三、加強火源管理,消除火災隱患
加強火源管理,控制了火源,就把握住了防火的關鍵所在。防火期內,加強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是林區森林防火的核心工作。首先,我們轄區內,對野外生產用火,都採取了嚴格的報批手續,堅持做到了「六不準、五不燒」。並且劃定了區域用火,清理了用火環境,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其次,在防火警戒期和高火險天氣內,特別在冬至、清明、春節、十五這些關鍵時期內,我們都在重要地段採取了死看硬守、巡邏設卡,特別是上墳祭祖,我們讓其採取「田中焚燒、墳上跪拜」的形式,杜絕火源上山。並且加強了弱智、精神病人、痴獃人的監護管理,明確監護責任人,通過教育、宣傳、明確責任。從而有力地控制了火源入山,防止了林火的發生,保護了森林資源的安全。
四、嚴格執行領導帶班,確保通訊暢通。建立了完善的聯絡體系
防火期間,鎮政府都執行了防火期內24小時值班制度,並且防火期內都有領導帶班,且確保通訊暢通,一旦發現問題,領導能夠及時處理。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要求全鎮幹部職工、森林消防隊全體成員手機、電話保持全天開通,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一有火情發生能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啟動撲火機制,實現「打早、打小、打了」,使林火損失降低到最小。
五、加大投入,確保撲火救災工作
我鎮在狠抓預防工作的同時,還十分重視撲救火災的各項准備工作,並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撲火救災預案。鎮黨委、政府投入護林防火專項資金,組建了以鎮村民兵為基礎的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也成立義務撲火隊員,並在縣林業局的大力支持下配齊了滅火器材,確保了我鎮林區全年無森林火災。

護林防火工作總結範文二:
XX年年**縣護林防火工作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地區護林辦的大力支持下,認真落實《***地區XX年年度護林防火責任書》規定的各項指標任務,主要工作有以下幾方面:
一、業務方面
一、護林防火宣傳任務的完成情況
XX年年,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森林公安分局等聯合利用廣播電視電影等宣傳媒體採取拉橫幅等形式進行廣泛地宣傳教育。年初與各鄉(鎮)、山區林場、林業工作站等護林防火成員單位發放文件10份、簡報15份、領導電視講話1次、拉橫幅15條、出黑板報25塊、宣傳標語100份、護林防火宣傳橫幅150次,宣傳單15000份,其中,漢文4000份,哈文11000份,護林防火宣傳手冊600份,永久宣傳牌1 塊、木製宣傳牌4塊、電影錄像20場次、發防火公告1次、宣傳車次80次,形成人人都是護林防火宣傳員,確保我區森林資源的安全。
二、加強制度建設,夯實護林防火基礎。
一是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各鄉鎮和護林管護站要堅持24小時防火值班制度,主要領導及帶班領導要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各護林站要求24小時堅持巡查,嚴格控制野外火源。二是實行火災報告制度。發生森林火警及火災時,各鄉鎮及護林管護站要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不報、瞞報、漏報、虛報火情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三是堅持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在重點林區設立固定和流動防火檢查站,加強對流動人員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堅持申報、審批、監燒制度和野外火險隱患限期整改制度。同時,根據夏季旅遊旺季氈房子增多,與用戶簽訂《野外安全用火合同》,截至目前,簽訂合同30餘份。四是加強內業管理,爭取財政預算。將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預算納入縣財政預算,撥付給護林防火辦經費XX0元。
三、加強護林防火的培訓力度
開設了三期護林防火工作會議,由各鄉鎮、護林防火成員單位參加,重點學習了《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3.2」森林火災情況的通報》,從思想上認清當前防火形勢,落實行政領導負責制。
四、召開XX年年護林防火工作會議
5月10日,在青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組織下召開《青河縣XX年年護林防火工作會議》,此次會議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森林防火電視電話會議和地區護林防火工作會議精神,總結我縣XX年護林防火工作,表彰先進,簽定XX年年護林防火責任狀,安排部署XX年年的工作任務,動員全縣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為主要任務,同時,對《青河縣XX年森林火警火災情況》和《XX年8起森林火災重點案件國家林業局公布查處結果》進行通報。
五、積極開展清山活動
根據《青河縣依法治理濫采亂挖維護邊境秩序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主要針對進入林區、山區( )非法采礦、采葯、狩獵,在山林中進行非法使用民用爆破物品、砍伐林木、破壞水源、毀壞草場、撲殺野生動物等嚴重危害全縣生態環境和森林、草場安全的非法行為,進行依法治理濫采亂挖活動,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安排警力152人次,車輛30輛次,對小青河流域、大青河流域、查干河流域三個片區對治理區域實行由起點到邊境一線、由有人居住到無人區的全面治理,確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六、森林火情的發生情況
今年以來,我縣氣候異常,氣溫回升較快,風干物燥,隨著天氣轉暖,人們在林區的活動日益增多,農事用火頻繁,野外火源管理難度加大,林區火災隱患比往年顯著增加。今年累計發生6起森林火警(其中含河狸管護站2次)。一是6月4塔克什肯鎮蒙其克村發生一起森林火警,過火面積10平方米;二是在6月22日,在阿熱勒托別喬什尕吐別27 林班11小班發生一起火警,過火面積達20畝,起火原因由吸煙引起;三7月17日青河縣下青河營林區110小班拜興橋北頭右下,無過火面積;四是7月24日在青河縣小青河營林區9a林班6小班,發生的天然火警時,火陷最高達14米,過火面積0.16公頃;五是9月12日在青河縣下青河營林區92a林班3小班發生天然火警時,一棵大樹著火,雜草燒死,無明火煙較大,過火面積75平方米;六是10月11日在塔克什肯鎮蒙其克村發生一起森林火警,由保護區的人員在撿蘑菇亂丟煙頭引起的,過火面積100平方米。累計損失1.2萬余元,出警、人力達120餘人次,車輛11次。
二、存在的問題。
由於受地理環境、氣候等因素的影響,我縣境內自然災害發生頻繁,連續多年全縣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抗災救災,同時,又因我縣財政收入極為有限,自給能力僅11%,縣財政實在無能力對護林防火工作投入太多資金。由於我縣森林防火地域復雜,面積廣、戰線長的實際困難,我們的通訊工具、滅火器材、滅火服裝都不足,一旦發生火情,將會因各種工具設備、器材的嚴重不足而影響火情的及時報告及撲救工作。
三、20xx工作安排
一、繼續做好依法治理濫采亂挖活動,
不僅做好山區中的濫采亂挖工作,繼續加大向平原的河道濫采濫挖活動,對小青河流域、大青河流域、查干河流域三個片區對治理區域實行由起點到邊境一線、由有人居住到無人區的全面治理,確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二、轉變思想觀念,加快推進依法治火的進程
面對夏季旅遊人口增多,林地面積增大,火災隱患增多,火情發生呈復雜化等趨勢,我們將及時跟上形勢,從思想認識上轉變觀念,從僅僅山區防火向平原綠地防火轉變,要加強巡查,爭取早發現早撲滅,普及撲火知識保證撲火人員的安全,建立半專業撲火隊伍,加快推進依法治火的進程,加大責任追究制度。
三、明確責任,密切配合。
護林防火工作涉及面廣,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都要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加強聯系、相互配合。同時,對各鄉(鎮)、成員單位根據責任狀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其中的存在的問題進行指導。
四、加強宣傳,營造全民防火的社會氛圍
積極通過多種手段和措施,廣泛宣傳護林防火的意義及各項法律、法規,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思想,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積極營造全民防火的社會氛圍。
五、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森林防火工作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作保障。根據森林防火任務,配齊配足人力、物力、財力至關重要。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體系建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在鄉鎮建立防火工作的專業化,半專業化隊伍,( )並對工作人員進行長效培訓;二是狠抓撲救預案的落實,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撲救預案,把火場撲救的每一個細節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人員。一旦發生火災,真正做到環環相扣、緊密銜接、撲救及時、控制迅速。三使多方集資,進一步充實防火物資的儲備。四、做好防火器材的維修。要對各種防火器材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及時維修、更新舊損器材,做好XX年年撲火的准備工作,確保人力、物資能夠隨時投入使用,以便應付突發火災。
青河縣生態脆弱,森林資源珍貴,森林防火工作任重道遠。我們要嚴格按照自治區、地區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全力做好今年我縣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森林資源安全,為青河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

護林防火工作總結範文三:
**鄉是一個以林業產業為支柱的典型山區鄉,農戶的脫貧致富與林業的發展息息相關,而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又是林業產業發展的強有力保障。半年來,在縣委、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指導下,通過全鄉廣大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2008年度護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機構建全、職責明確
一是成立了以鄉長為組長、分管副鄉長、林業站長、鄉武裝部長為副組長,各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護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同時要求各村、組成立相應的防火領導組及防火應急小分隊,具體負責各村、組防火工作。鄉人民政府組建一支由30名民兵組成的防火應急分隊,16支義務撲火隊,共480人;二是制定了《**鄉2008年森林防火預案》,護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掛勾、成員分片負責制度,全鄉共分三片區進行管護,強化值班制度,定人、定時、按要求值班;三是於2008年1月30日召開全鄉護林防火工作會,鄉黨委、政府領導,各涉林單位及各村主任、林業助理員、天保、公益林管護員共計45人參加會議,會議對2008年的防火工作做了全面安排。
二、宣傳到位、措施嚴密
按分片負責情況,先後到各村、組召開了防火宣傳會18次,共培訓640人∕次,出動宣傳車輛25輛/次,發放護林防火令16份,護林防火戶主通知書5270份,同時鄉政府與各村簽訂防火責任狀16份,林業站與助理員、管護員、涉林單位簽訂防火會同書29份。
三、 設施建全、資金保障
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建全,有護林防火指揮所、遼望台、電台、對講機、值班室等,並保障網路聯通,有專門的森林防火專用車輛,縣局及政府對防火工作重視,保障了防火經費,鄉林業站對防火經費做到了專款專用,還積極籌措其他資金,用於護林防火工作。
四、嚴格執法、保障安全
在整個防火期間,共接到衛星熱點9個,火警1個,指揮所對所有熱點進行追蹤調查,並及時反饋縣防火指揮辦公室,對火警進行認真調查及時處理,共查處1起,火案查處率為100%。
五、存在的問題:
一是由於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斷深入,林權到戶後,很多林農造林積極性提高,生產用火增加,難以控制;二是瀾滄江、小黑江一帶農戶防火意識薄弱,加之橡膠產業的發展,農戶用火無規律,管理難度大;三是松脂價格上漲,使得林區活動頻繁,給杜絕火源進山來了很大的難度。
六、今後工作打算
(一)加強護林防火宣傳力度,搞好基礎設施建設。
(二)加強森林防火專業人員業務培訓。
(三)保持往年的工作作風,繼續抓好護林防火工作。

護林防火工作總結範文四:
根據3月27日xxx林業廳召開的護林防火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國家林業局關於加強春季森林防火的通知》以及《xxx關於切實加強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按照xxx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我市近期氣溫上升快,積雪消融,林區植被乾燥,刮風天氣多,且風速快、燥熱等氣候特點,加上牧民轉場,農事用火過多,林區人員活動增多,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嚴峻形勢,為了確實做好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市各級護林防火指揮部對今年的護林防火工作做了超前謀劃,提前部署,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森林防火工作會議情神
我局轉發了《關於認真做好國辦發明電11號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xxx號)、《轉發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xx和黑龍江省幾起重特大森林火災處理情況的通知》(xx號)、《關於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xxx號)文件,各級護林防火辦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xxx號)精神。
在3月10日上午召開的林業工作例會上傳達學習了.....林業廳局場長會議精神,部署了春季護林防火工作重點。
在4月28日召開的《新農村造林督查總結反饋座談會》上安排部署了「五一」期間護林防火工作,要求各區縣護林防火辦認真做好五一期間護林防火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辦工作,保證護林防火通訊系統暢通。

❻ 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是什麼

當前森林防火形勢嚴峻,工作專班要保持高度警醒,在做好重點區域管控的基礎上,加大薄弱部位管控力度,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要將各環節工作研究透徹,以務實管用為標准。

有針對性地制定措施辦法。要研究採取更多「技防」手段,彌補人力不足的問題,消除監管空白點和盲區。要加強實戰能力建設,充分做好撲救准備工作,將更多精力放在森林防火救援隊伍磨合、演練、培訓上,推動各類救援力量協作配合更加緊密。

增強森林火災科學施救能力,提高現場救援效率。要組建熟悉威海情況、熟悉林區情況的森林防滅火專家隊伍,提高森林防滅火工作專業化水平。要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明晰固化關鍵崗位和人員,提高現場指揮和應急處置效率。要認真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組織各區市相互學習借鑒,推動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再上新台階。

一、提高思想認識,嚴格落實防火工作責任。

各行政村「兩委」成員一定要充分認識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嚴峻性,堅決克服鬆懈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增強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森林火災防控工作作為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穩定的頭等大事擺上重要位置。

各行政村黨支部書記作為村組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村委會主任作為村組森林防火的直接責任人,要高度重視,親自帶領村撲火隊開展巡邏工作,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二、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升群眾防火意識。

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森林防火意識是防範森林火災的第一道防線。各行政村要積極配合辦事處,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在主要上山路段懸掛條幅、張貼標語,引導群眾文明祭祖、安全用火;在群眾會議上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護林防火撲救有關知識。當前,清明將至,要將林內祭祀用火和春耕生產用火安全作為宣傳重點。

❼ 森林防火的資料

森林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也是林業最可怕的災害,它會給森林帶來最有害,最具回有毀滅性的後果。

森林答火災不但燒毀成片的森林,傷害林內的動物,而且還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貧瘠並破壞森林涵養水源,甚至會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盡管當今世界的科學在日新月異地向前發展,但是,人類在制服森林火災上,卻依然尚未取得長久的進展。



(7)森林防火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火災種類:

根據森林火災燃燒中央地點,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災分為三大類:地表火 樹冠火 地下火。

以受害森林面積大小為標准,森林火災分為以下四類: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

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

4,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000公頃以上的。

❽ 森林防火的知識和資料

防火知識
1,火勢不大要當機立斷,披上浸濕的衣服
或裹上濕毛毯,濕被褥勇敢地沖出去,但千萬不
要披塑料雨衣.2,在濃煙中避難逃生,要盡量
放低身體,並用濕毛巾捂住嘴鼻.3,不要盲目
跳樓,可用繩子或把床單撕成條狀連起來,緊拴在門窗框和重物上,順勢滑下.4,當被大火圍困又沒有其他辦法可自救時,可用手電筒,醒目物品不停地發出呼救信號,以便消防隊及時發現,組織營救.四,滅火器使用方法1,乾粉滅火器:使用時,先拔掉保險銷,一隻手握住噴嘴,另一隻手握緊壓柄,乾粉即可噴出. 2,1211滅火器:使用時,先拔掉保險銷,然後握緊壓柄開關,壓桿就使密封間開啟,在氨氣壓力作用下,1211滅火劑噴出.3,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時,先拔掉保險銷,然後握緊壓柄開關,二氧化碳即可噴出.注意:1,乾粉滅火器屬於窒息滅火,一般適用於固體,液體及電器的火災.2,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屬於冷卻滅火,一般適用於圖書,檔案,精密儀器的火災.3,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一定要注意安全措施.因為空氣中二氧化碳含量達到8.5 %時,會使人血壓升高,呼吸困難;當含量達到 20 %時,人就會呼吸衰弱,嚴重者可窒息死亡.所以,在狹窄的空間使用後應迅速撤離或帶呼吸器.其次,要注意勿逆風使用.因為二氧化碳滅火器噴射距離較短,逆風使用可使滅火劑很快被吹散而影響滅火.此外,二氧化碳噴出後迅速排出氣體並從周圍空氣中吸收大量熱量,因此使用中防止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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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玩弄電器設備。 2、不亂丟煙頭,不躺在床上吸煙。 3、不亂接亂拉電線,電路熔斷器切勿用銅、鐵絲代替。 4、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後再傾倒,草垛要遠離房屋。 5、明火照明時不離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6、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7、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要注意安全。 8、發現燃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並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 9、對液化氣鋼瓶,嚴禁用開水加熱、火烤及日曬。不準橫放,不準倒殘液和劇烈搖晃。 10、家中不可存放超過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切勿在走廊、樓梯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12、不在禁放區及樓道、陽台、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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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防火知識多

火柴、火機、電子爐灶等明火;雷電、靜電等的自然火源;傢具、衣物、床褥等可燃固體;汽油、煤油、植物油等可燃液體;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發膠、空氣清新劑等可燃氣體。

2. 煙蒂火柴不亂扔

不可隨意將煙蒂、火柴桿扔在廢紙簍內或者可燃雜

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煙。

3. 電線插座勤檢查

不私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用電,插座上不要使用過多的用電設備,不用銅、鐵、鋁絲等代替刀閘開關上的保險絲。

4. 離家要把電源切

離家或入睡前,應對用電器具、燃氣開關及遺留火種進行檢查,用電設備長期不使用時,應切斷電源或拔下插頭。

5. 煤氣使用講安全

使用液化氣,要先開氣閥再點火。使用完畢,先關氣閥在關爐具。不要隨意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煤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閥,開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切記不要在燃氣泄漏場所撥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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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常識「三字經」

人生路 長漫漫 五千年 火陪伴 恰用火 送溫暖 如大意

受災難 火著起 條件三 可燃物 氧助燃 點火源 緊相連

三去一 火自完 滅火法 有四點 一冷卻 二隔離 三窒息

四抑制 多學習 常操演 遵法規 不蠻干 誰主管 誰負責

防火制 落實堅 本崗位 懂火險 報火警 會圓滿 懂預防

措施善 滅火器 會熟練 懂滅火 法全面 初期火 會全殲

打電話 1 1 9 須講清 何地點 何物燃 何部位 火勢懸

迎警車 路口邊 消防隊 不收錢 火場上 情萬變 知情人

及時言 保現場 協作戰 先控制 救人員 急重點 再一般

平日里 想安全 教育孩 火不玩 扔煙頭 不隨便 引火種

不亂散 裝飾房 材料選 不易燃 不可燃 新改建 審批辦

防火距 合規范 不損壞 不圈佔 不埋壓 消火栓 危險品

嚴管限 公場所 禁靠邊 出門外 留心看 消防標 怎避患

遇情況 不慌亂 消防道 要通坦 消防事 關民安 見危害

人人管 生活中 火看嚴 危險%

森林防火條例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六日國務院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除城市的市區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國家積極支持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
第四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一制。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森林防火工作負有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五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 森林防火組織
第六條 國家設立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其職責是;
(一)檢查、監督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實施,指導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進行重大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三)協調解決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
(四)決定有關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項。
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
第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地區的森林防火工作。縣級以上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設立辦公室,配備專職幹部,負責日常工作。
地方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本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
(二)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
(三)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
(五)檢查本地區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管理防火設施及設備;
(六)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撲火預備方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七)配合有關機關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八)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
未設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地方,由同級林業主管部門履行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貴。
第八條 林區的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部隊、鐵路、農場、牧場、工礦企業、自然保護區和其它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村屯、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系統、本單位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撲火工作實行發動群眾與專業隊伍相結合的原則,林區所有單位都應當建立群眾撲火隊,並注意加強訓練,提高素質;國營林業局、林場,還必須組織專業撲火隊。
第九條 在行政區交界的林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森林防火聯防組織,商定牽頭單位,確定聯防區域,規定聯防制度和措施,檢查、督促聯防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在林區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檢查站等防火組織,配備專職人員。森林防火檢查站的設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專職授權的單位批准。森林防火檢查站有權對入山的車輛和人員進行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國家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在大面積國有林區開展航空護林,加強武裝森林警察部隊的建設,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專業化、現代化水平。
第十二條 有林的和林區的基層單位,應當配備兼職或者專職護林員。護林員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體職責是:巡護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協助有關機關查處森林火災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災的預防
第十三條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度,定期進行檢查。
在林區應當建立軍民聯防制度。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的自然條件和火災發生規律,規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出現高溫、乾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可以劃定森林防火戒嚴區,規定森林防火戒嚴期。
第十五條 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燒荒、燒草場、燒灰積肥、燒田埂、燒秸棵、煉山造林和火燒防火隔離帶等生產性用火,必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授權的單位批准,領取生產用火許可證。
經批准進行生產用火的,要有專人負責,事先開好防火隔離帶,准備撲火工具,有組織地在三級風以下的天氣用火,嚴防失火。
(二)進入林區的人員,必須持有當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單位核發的進入林區證明。
從事林副業生產的人員,應當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選擇安全地點用火,在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用火後必須徹底熄滅余火。
(三)進入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森林經營區內活動的,必須持有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森林經營單位核發的進入林區證明。
第十六條 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作業和通過林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安設防火裝置,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嚴防漏火、噴火和機車間瓦脫落引起火災。行駛在林區的旅客列車和公共汽車,司乘人員要對旅客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嚴防旅客丟棄火種。
在鐵路沿線有引起火災危險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責任單位開設防火隔離帶,配備巡護人員,做好巡邏和滅火工作。
在林區野外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必須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嚴防失火。
第十七條 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林區使用槍械狩獵;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森林經營單位批准,並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准備工作。
第十八條 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機械和居民生活用火,應當產格管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單位有計劃地進行林區的森林防火設施建設:
(一)設置火情瞭望台;
(二)在國界內側、林內、林緣以及村屯、工礦企業、倉庫、學校、部隊營房、重要設施、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等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防火林帶;
(三)配備防火交通運輸工具、探火滅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點林區,修築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資儲備倉庫。
開發林區和成片造林,應當同時制定森林防火設施的建設規劃,同步實施。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森林防火專用車輛、器材、設備和設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防火滅火需要。
第二十一條 氣象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聯合建立森林火險監測和預告站(點)。各級氣象部門,應當根據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監測預報工作,特別要做好高火險夭氣預報工作。報紙、廣播、電視部門,應當及時發布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和高火險天氣警報。
第四章 森林火災的撲救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組織當地軍民撲救,同時逐級上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
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對下列森林火災,應當立即報告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辦公室:
(一)國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災;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四)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五)二十四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六)未開發原始林區的森林火災;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八)需要中央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第二十三條 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
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參加。
第二十四條 撲救森林火災時,氣象部門應當做好與火災有關的氣象預報;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應當優先提供交通運輸工具;郵電部門應當保證通信的暢通;民政部門應當妥善安置災民;公安部門應當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加強治安管理;商業、供銷、糧食、物資和衛生等部門,應當做好物資供應和醫療救護等工作。
第二十五條 森林火災撲滅後,對火災現場必須全面檢查,清理余火,並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第二十六條 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國家職工(含合同制工人和臨時工,下同),由其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國家職工由起火單位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對起火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醫療、撫恤。
第二十七條 撲火經費按照下列規定支付:
(一)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旅差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生活補助費,非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貼和生活補助費,以及撲火期間所消耗的其他費用,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准,由火災肇事單位或者肇事個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單位支付。
(三)對本條第二項所指費用,火災肇事單位、肇事個人或者起火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災的調查和統計
第二十八條 森林火災分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一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不足一百公頃的;
(三)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百公頃以上不足一千公頃的;
(四) 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千公頃以上的。
第二十九條 發生森林火災後,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亡以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進行調查,記入檔案。
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一至三項所列的森林火災,以及燒入居民區、燒毀重要設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森林火災,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建立專門檔案,報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辦公室。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森林火災統計報告表的要求,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統計部門。森林火災統計報告表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家統計部門備案。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事跡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一)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法規,預防和撲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區或者森林防火責任區內,連續三年以上未發生森林火災的;
(二)發生森林火災及時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撲救的,或者在撲救森林火災內起模範帶頭作用,有顯著成績的;
(三)發現森林火災及時報告,並盡力撲救,避免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發現縱火行為,及時制止或者檢舉報告的;
(五)在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中做出貢獻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學研究中有發明創造的;
(七)連續從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有成績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並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一)森林防火期內,在野外吸煙、隨意用火但未造成損失的;
(二)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進入林區的;
(三)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機動車輛和機械設備的;
(四)有森林火災隱患,經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從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或者延誤撲火時機,影響撲火救災的;
(六)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任人員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職行為的人員,還可以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決定。
當事人對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四條 違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應當處以拘留的,由公安機關決定;情節和危害後果嚴重,構成罪犯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所指的林區,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劃定,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五日起施行

❾ 清明將至,森林防火怎麼做

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隨著清明節的到來,祭祀掃墓和春耕生產將形成新一輪的野外用火高峰。為切實加強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製 鎮20**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體方案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位

為確保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建立起上有領導管,下有專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

各村駐村幹部

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二、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森防安全

(一)鎮級

1、發展服務中心:做好防火宣傳工作。要印製森林防火宣傳材料,並與教委辦聯系,分發到各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手裡帶回家進行宣傳;在各主要路口掛森林防火宣傳橫幅,在各村主要進山入口設卡點分發防火宣傳單;與電信聯系把4月份的平安彩鈴改為「森林防火」彩鈴,並向各類手機用戶發送森林防火簡訊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2、駐村工作人員:各駐村工作組要配合發展服務中心做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宣傳。

3、值班和後勤工作人員:機關工作人員要根據值班安排,在清明節前後嚴陣以待,確保在崗在位,24小時值班,確保每天均有領導帶班;值班期間發生火警時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組織力量,及時撲滅,帶班領導應立即通知紫湖森林防火滅火隊前往撲火,並帶領鎮機關人員趕赴火災地點撲救,並向書記、鎮長、分管副鎮長報告。

(二)村級

1、清明節期間村兩委成員要全部值班,在崗在位,不得請假。各村要把清明節期間的值班人員、巡邏隊成員、包山頭包路口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上報鎮政府發展服務中心,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2、4月1日至10日各村將村兩委成員包山頭、路口的名單固定下來,在清明節期間,各主要進山路口、山頭都要有村領導、值班人員進行站崗放哨,發放宣傳材料,做好宣傳工作,禁止火源進山

各村護林員要統一穿戴森林防火服進山巡邏,對重點地段進行監護,各村應在清明節前後增加護林防火宣傳人員,加強宣傳力度和防範措施,做到「守責、盡責、負責」三落實。


3、4月1日至10日各村在原有巡邏隊隊員的情況下至少要增派10人組織進行巡邏,巡邏隊由村主幹、民兵、鎮駐村工作組等組成,按照市政府禁火令對野外違章用火人員管嚴、管實,堅決做到見煙就抓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認。

4、各村應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除各主要進山路口派專人宣傳外,還應刷新防火牌,在醒目地方寫大幅宣傳標語及森林防火通知,全日制開放廣播進行宣傳。

5、各村森林防火撲火隊在清明節期間要嚴陣以待,保證人員、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6、各村應指定專人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後勤工作。

(三)職能部門

1、清明節期間紫湖村和霞茂村森林防火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指揮,安排人員進行巡山,出現火情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撲火。

2、派出所、鎮巡邏隊清明節期間,從4月1日至10日每天派人分組,在紫帽山下進山入口、霞茂古玄寺等7個路口進行設卡(具體名單附後),做好對上山人員的森林防火宣傳及上山用火情況檢查。

3、紫帽交警要在紫帽山下進山入口進行設卡,疏導上山進行祭祀掃墓的車輛。

4、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督促鎮、村兩級聘用巡山人員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況,嚴格執行市政府森林禁火令,對部分頑固人員要進行依法處理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三、落實工作督查,信息及時反饋

1、各村巡山人員每天必須在下午5點前向所屬村主幹匯報當天巡查情況。

2、鎮巡邏隊每天必須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況,並向派出所值班領導匯報。

3、各下村幹部必須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值班室匯報各村巡查情況。

4、一遇火災,鎮、村巡山員必須立即向值班室匯報,值班室必須立即向發展服務中心、值班領導、分管領導報告


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節列為法定假日,加之人民群眾有清明節上墳祭祖、燒香、燒紙的傳統,這就給森林防火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為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特製訂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從現在起至4月10日,分三個階段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認。

第一個階段:3月20日~28日,各鄉鎮、林場自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對所包鄉鎮、林場督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整改。

第二個階段:3月28日—4月3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督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第三個階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點單位處於臨戰狀態,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督導組巡迴督導,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

二、主要內容

1、防火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特別是村幹部盡責情況;

2、森林防火宣傳發動情況;

3、撲火專業隊伍建設情況、撲火機具配備情況、撲火隊員24小時備勤情況;

4、應急預案完善、演練情況;

5、護林員上崗到位情況;

6、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情況。

三、督導建設方式

1、聽匯報。本單位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資料。防火目標責任書簽訂情況,火災隱患整改資料等。

3、現場查看。護林員上崗情況,防火宣傳標牌、標語、標識等刷寫情況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成立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督導檢查領導小組。副指揮,林業局局長展長順任組長,成員,林業局副局長陳大寶任副組長,安監科、林業站、公安科、綠化科等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加強對活動的指導。

2、突出重點,全面檢查

各防火重點鄉鎮和林場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突出重點和薄弱環節,認真開展好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無漏區。

3、加強宣傳,廣泛發動。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廣泛刷寫防火標語、標識、固定標牌,形成濃厚的防火氛圍,確保不出現問題。

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隨著清明節的臨近,新一輪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來,加上近幾年山區植被豐富,累積的枯草樹枝較多,極易引起森林火災

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要採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預防為主、積極撲滅」的方針,制定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實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認。


一、宣傳培訓工作

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教育局聯合印發「致全體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宣傳教育對象為全體學生和家長。

2、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聯合致全體市、區機關幹部的一封信,宣傳教育對象為全體市、區機關幹部及其家屬。

3、從3月8日起,組織宣傳車不間斷地到各鄉鎮、街道宣傳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開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專題會議,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5、組織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林業站長、森林消防隊長、森林消防隊伍骨幹舉辦森林防火知識培訓。

6、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等新聞媒體,加強宣傳。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節期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二十三個巡查組深入到鄉鎮、街道巡查,制止野外違章用火行為。

2、清明節前後,區幾大班子領導到所聯系的鄉鎮、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視天氣情況,區政府頒發森林防火戒嚴令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三、案件查處工作

1、區森林警察大隊加大火災案件查辦力度,對肇事者給予刑事、行政、經濟的處罰。

2、區法院、檢察院要加強對森林火災案件的起訴及審判工作,從重從快處理。

四、森林消防隊伍建設

1、抓好全區森林消防隊伍的組建和培訓工作

2、重點抓好區屬五支森林消防隊伍的裝備更新、保險等工作。

五、鄉鎮、街道工作

1、做好上級有關森林防火文件、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和落實


2、配合區里宣傳車的巡迴宣傳,做好兩封「公開信」的發放工作,有條件的鄉鎮、街道也可自己組織宣傳車巡迴宣傳。

3、組織全體幹部走村串戶宣傳森林防火工作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認。

4、在主要路口設卡,勸導、收繳火種,杜絕火源。

5、組織人員做好森林防火重點地段、重點監控的人群(老、弱、痴、殘)的排摸和監管工作,落實專人對重點地段和重點人群的監控。

6、建立巡查員制度,要求每個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勸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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