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防暑降溫小常識
炎炎夏日,酷暑難耐。要解暑降溫,預防高溫中暑,健康的飲食習慣和合理的生活習慣非常重要。夏天日照時間長,天亮得早而黑得晚。因此,起居和作息時間,應隨之作相應的調整,以遲睡早起為佳。外出時最好穿棉、麻類的淺色長袖衣服,少穿化纖類服裝,以免大量出汗時不能及時散熱。有些人喜歡脫光上衣做事,實際上不但不涼快,反而會因紫外線照射曬傷。夏天中暑常常是體液和體鈉丟失過多引起的,應根據氣溫的高低,每天喝1.5至2升以上的水,最好是喝些鹽開水或鹽茶水,可以補充體內失掉的鹽分,從而達到防暑的功效。以下提供一些防暑降溫的方法,大家不妨一試。
最佳的飲料:
白開水——中醫稱白開水是「百葯之王」。喝白開水應選擇沸騰後自然冷卻的新鮮涼開水(20℃至25℃),這種白開水具有特異的生物活性,容易透過細胞膜進入細胞內,很快被吸收利用。喝白開水時最好加些鹽,鹽可以補充體鈉的丟失。
茶水——鉀是人體內重要的微量元素,鉀能維持神經和肌肉的正常功能,特別是心肌的正常運動。茶葉含鉀較多,占其比重的1.5%左右。鉀容易隨汗水排出,溫度適宜的茶水既解渴又解乏,亦是夏季首選飲品。
菊花茶——中醫稱菊花味甘苦,性微寒。《本草綱目》說菊花有清熱解毒,平肝明目的功能。菊花茶能夠降溫醒腦,清熱疏風;
最佳的蔬果:
苦瓜——中醫稱苦瓜味苦、性寒冷、能清熱瀉火。苦瓜的微苦滋味,吃後能刺激人體唾液、胃液分泌,使食慾大增,清熱防暑,因此,夏天食苦瓜是最佳的選擇。用鮮苦瓜搗汁或煮湯,對肝火目赤、胃熱煩渴、胃脘痛、濕熱痢疾,皆為輔助食療佳品。苦瓜泡製的涼茶,飲後消暑怡神。我國民間自古就有「苦味能清熱」、「苦味能健胃」的經驗之談。
番茄——中醫稱番茄甘酸、微寒、入肝、脾、腎經脈,其功效可養顏美容、消除疲勞、增進食慾、提高對蛋白質的消化、減少胃脹食積。夏令多喝用番茄煮的湯。既可獲得養料,又能補足水分,一舉兩得。
綠豆——中醫稱綠豆具有消暑益氣、清熱解毒、潤喉止渴、利水消腫的功效,能預防中暑。綠豆對減少血液中的膽固醇及保肝等均有明顯作用,用綠豆煮湯有獨特的消暑清熱功效。惟一不足之處是綠豆性太涼,體虛者不宜食用。
最佳的肉食:
鴨肉——中醫稱鴨肉味甘咸,性微寒,具有滋陰養胃、清肺補血、利水消腫的功效,可用於血暈頭痛、陰虛失眠、肺熱咳嗽、腎炎水腫、小便不利、低熱等症。《本草綱目》稱鴨肉「主大補虛勞,最消毒熱,利小便,除水腫,消脹滿,利臟腑,退瘡腫,定驚癇。」鴨肉不僅富含人在夏天急需的蛋白質等養料,而且能防疾療病。
最佳調味品:
食醋——中醫稱醋味酸微苦,性溫,有散淤、止血、解毒、殺蟲等功效。酷熱出汗多,多吃點醋,能幫助消化和吸收,促進食慾。同時吃點醋有助於解除疲勞,保持充沛的精力。但感冒發燒就不宜喝醋,因為醋有收斂作用。
最佳的葯物:
仁丹——主要成分是薄荷冰、滑石、兒茶、丁香、木香、小茴香、砂仁、陳皮等。具有清熱解暑、避穢止嘔之功效,是夏季防暑的常用葯。主要用於因高溫引起的頭痛、頭暈、惡心、腹痛、水土不服等症。此葯能促進腸道管蠕動,緩解腸痙攣。中暑、急性胃腸炎、咳嗽痰多者服用為宜。
藿香正氣水——主要成分是藿香、蒼術、陳皮、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等。具有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的功效,適用於夏季因天氣變化、室內空調過低等原因引起的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所致的頭痛昏重、脘腹脹痛等症。即是說,藿香正氣水可用於治療夏季感冒、腸胃型感冒、急性胃腸炎、消化不良等疾病。
十滴水——主要成分是樟腦、大黃、乾薑、桂皮、辣椒、小茴香、薄荷油或桉葉油。用於治療中暑所致頭暈惡心,腹痛及胃腸不適等征,特別是夏季旅遊常備的良葯。
清涼油——主要成分是薄荷腦、薄荷油、樟腦油、樟腦、桉油、丁香油、桂皮油等。具有清涼散熱,醒腦提神,止癢止痛。用於傷暑引起的頭痛,暈車,蚊蟲叮咬等,亦是夏季旅遊常備的良葯。炎炎夏日,酷暑難耐。要解暑降溫,預防高溫中暑,健康的飲食習慣和合理的生活習慣非常重要。夏天日照時間長,天亮得早而黑得晚。因此,起居和作息時間,應隨之作相應的調整,以遲睡早起為佳。外出時最好穿棉、麻類的淺色長袖衣服,少穿化纖類服裝,以免大量出汗時不能及時散熱。有些人喜歡脫光上衣做事,實際上不但不涼快,反而會因紫外線照射曬傷。夏天中暑常常是體液和體鈉丟失過多引起的,應根據氣溫的高低,每天喝1.5至2升以上的水,最好是喝些鹽開水或鹽茶水,可以補充體內失掉的鹽分,從而達到防暑的功效。以下提供一些防暑降溫的方法,大家不妨一試。
最佳的飲料:
白開水——中醫稱白開水是「百葯之王」。喝白開水應選擇沸騰後自然冷卻的新鮮涼開水(20℃至25℃),這種白開水具有特異的生物活性,容易透過細胞膜進入細胞內,很快被吸收利用。喝白開水時最好加些鹽,鹽可以補充體鈉的丟失。
茶水——鉀是人體內重要的微量元素,鉀能維持神經和肌肉的正常功能,特別是心肌的正常運動。茶葉含鉀較多,占其比重的1.5%左右。鉀容易隨汗水排出,溫度適宜的茶水既解渴又解乏,亦是夏季首選飲品。
菊花茶——中醫稱菊花味甘苦,性微寒。《本草綱目》說菊花有清熱解毒,平肝明目的功能。菊花茶能夠降溫醒腦,清熱疏風;
最佳的蔬果:
苦瓜——中醫稱苦瓜味苦、性寒冷、能清熱瀉火。苦瓜的微苦滋味,吃後能刺激人體唾液、胃液分泌,使食慾大增,清熱防暑,因此,夏天食苦瓜是最佳的選擇。用鮮苦瓜搗汁或煮湯,對肝火目赤、胃熱煩渴、胃脘痛、濕熱痢疾,皆為輔助食療佳品。苦瓜泡製的涼茶,飲後消暑怡神。我國民間自古就有「苦味能清熱」、「苦味能健胃」的經驗之談。
番茄——中醫稱番茄甘酸、微寒、入肝、脾、腎經脈,其功效可養顏美容、消除疲勞、增進食慾、提高對蛋白質的消化、減少胃脹食積。夏令多喝用番茄煮的湯。既可獲得養料,又能補足水分,一舉兩得。
綠豆——中醫稱綠豆具有消暑益氣、清熱解毒、潤喉止渴、利水消腫的功效,能預防中暑。綠豆對減少血液中的膽固醇及保肝等均有明顯作用,用綠豆煮湯有獨特的消暑清熱功效。惟一不足之處是綠豆性太涼,體虛者不宜食用。
最佳的肉食:
鴨肉——中醫稱鴨肉味甘咸,性微寒,具有滋陰養胃、清肺補血、利水消腫的功效,可用於血暈頭痛、陰虛失眠、肺熱咳嗽、腎炎水腫、小便不利、低熱等症。《本草綱目》稱鴨肉「主大補虛勞,最消毒熱,利小便,除水腫,消脹滿,利臟腑,退瘡腫,定驚癇。」鴨肉不僅富含人在夏天急需的蛋白質等養料,而且能防疾療病。
最佳調味品:
食醋——中醫稱醋味酸微苦,性溫,有散淤、止血、解毒、殺蟲等功效。酷熱出汗多,多吃點醋,能幫助消化和吸收,促進食慾。同時吃點醋有助於解除疲勞,保持充沛的精力。但感冒發燒就不宜喝醋,因為醋有收斂作用。
最佳的葯物:
仁丹——主要成分是薄荷冰、滑石、兒茶、丁香、木香、小茴香、砂仁、陳皮等。具有清熱解暑、避穢止嘔之功效,是夏季防暑的常用葯。主要用於因高溫引起的頭痛、頭暈、惡心、腹痛、水土不服等症。此葯能促進腸道管蠕動,緩解腸痙攣。中暑、急性胃腸炎、咳嗽痰多者服用為宜。
藿香正氣水——主要成分是藿香、蒼術、陳皮、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等。具有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的功效,適用於夏季因天氣變化、室內空調過低等原因引起的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所致的頭痛昏重、脘腹脹痛等症。即是說,藿香正氣水可用於治療夏季感冒、腸胃型感冒、急性胃腸炎、消化不良等疾病。
十滴水——主要成分是樟腦、大黃、乾薑、桂皮、辣椒、小茴香、薄荷油或桉葉油。用於治療中暑所致頭暈惡心,腹痛及胃腸不適等征,特別是夏季旅遊常備的良葯。
清涼油——主要成分是薄荷腦、薄荷油、樟腦油、樟腦、桉油、丁香油、桂皮油等。具有清涼散熱,醒腦提神,止癢止痛。用於傷暑引起的頭痛,暈車,蚊蟲叮咬等,亦是夏季旅遊常備的
❷ 施工防暑降溫有哪些措施
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
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抓好建築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對一線施工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狠抓防範措施落實,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規避高溫施工,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
在夏季根據施工的工藝過程,盡可能調整勞動組織,採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範意識。
保證現場飲水供應充足。
現場應供給足夠的合乎衛生要求的飲用水、飲料、茶及各種湯類等,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落實防暑降溫物品。
要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廣大一線施工人員,加強對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防暑葯物,如:人丹、清涼油、風油精、正氣水等,落實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溫物品。
積極改善建築工地生產生活環境。
要認真落實建築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積極採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
切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要切實做好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避免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加強對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針對夏季炎熱、天氣乾燥,火災事故易於發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預防火災措施,對配電房、倉庫、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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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防暑降溫應採取哪些綜合性措施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我國在2012年出台了最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法老保障室外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按照規定,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應按每月60元的標准領取高溫補貼。同時,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防暑降溫費要根據不同行業的具體的企業標准來制定發放的,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而且,降暑飲料不能充抵補貼根據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至於具體到月初、月中還是月末發放,該負責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領的工資條,上面應該有6月份的補貼發放記錄。」該負責人提醒說,上述通知特別列出一條,企業在高溫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溫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溫補貼。也不得在工作人員因高溫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補貼只向高溫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脫崗的勞動者並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下面我們再來了解下我國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法中的明確規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法第一條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第三條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氣象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高溫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氣溫以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為准。工作場所高溫作業WBGT指數測量依照《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189.7)執行;高溫作業職業接觸限值依照《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執行;高溫作業分級分別依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執行。第四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相關法律和國務院確定的職責,負責全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作業、高溫天氣採取勞動保護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全面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採取以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一)優先採用有利於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作業人員遠離熱源。對於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採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要求。(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准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三)對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濕作業、夏季露天作業等不同的高溫作業類型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四)向勞動者提供必需的高溫防護設備和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加強對高溫防護設備的維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五)在高溫天氣期間,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人員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六)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衛生知識,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七)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習,並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高溫作業情況,配備中暑急救員和足量的急救葯品。(八)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後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和患有高溫作業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對患有心、肺、血管器質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等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齡較大、體質較差的勞動者,應當調整其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暫不能調動崗位的,應在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時對其採取有效的勞動保護措施。(九)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Ⅲ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十)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含鹽飲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溫葯品。(十一)勞動者出現中暑時,立即對中暑勞動者採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並給予含鹽清涼飲料及對症處理;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第六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作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作業時間:(一)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作業。(二)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室外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三)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作業勞動者加班。(四)用人單位採取降溫措施使勞動者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的,以及因行業生產特點無法停工或者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不適用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第七條勞動者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增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防範意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現高溫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勞動者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合理調整作息時間或對有關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的調整安排。第八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事項訂立集體合同,或簽訂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第九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性中暑診斷,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第十一條勞動者因高溫作業引起中暑的,經診斷為職業病、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因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符合規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監管。(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工作場所各項防暑降溫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二)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暑降溫的宣傳教育,組織高溫中暑的醫療救治。(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情況的監督檢查。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第十三條政府有關部門對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制止,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問題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四條各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應當根據本法,制訂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本法由安全監管總局會同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負責解釋。第十六條本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法》同時廢止。參考資料來源:
❹ 夏季防暑降溫應注意什麼
夏季氣候炎熱,同時自然風又少。雞由於周身覆蓋羽毛又無汗腺,所以對高溫適應能力差。相對來講雛雞對高溫尚可忍受,中雞特別是大雞對高溫忍受能力很低。舍內溫度達到32℃時,要引起注意;超過35℃就可能發生問題。夏季稍有不慎,就會造成損失,所以要認真搞好防暑降溫工作,具體可參考以下措施:
(1)減少雞舍受到的輻射熱與反射熱:可在屋頂外塗刷白塗料,增加熱反射,一般可降溫1~2℃;也可在酷熱時向屋頂噴水,使舍溫下降3℃左右。應在雞舍周圍種草,防止地面裸露以減少熱反射;同時草地蒸發出大量水氣,使空氣濕潤,起到防塵降溫作用。
(2)加大舍內換氣量與氣流速度:開放式雞舍應將全部門窗打開,如無自然風時可按裝電扇,以加快舍內空氣流動。密閉式雞舍最好改為縱向通風,採用低轉速、低靜壓、大流量軸流風機。在有條件地方,可採用濕簾降溫技術,進一步降低舍內溫度。
(3)在雞舍建築上採用隔熱性能好的材料:在屋頂表層要選用日射熱吸收率低的材料,一般講黑色材料日射熱吸收率高。要設計好屋頂坡度,屋頂坡度與日射熱受熱量有密切關系,一般坡度為3∶10,而在設計塑料大棚時,其坡度要最大限度吸收日射熱,兩者正相反。
(4)調整飼養管理:夏季要適當降低飼養密度。將日糧中蛋白質水平提高,多採用一些優質原料,如進口魚粉、氨基酸等。在夜間與早上多飼喂。供給清涼飲水,清涼飲水對雞只降低體溫很有作用。必要時可在飲水中加維生素C與其他電解質,以減低熱應激的影響。
❺ 夏季養生的防暑知識
氣象學將日最高氣溫大於或等於35攝氏度定義為「高溫日」,連續5天以上「高溫日」稱作「持續高溫」。氣溫過高,人的胃腸功能因受暑熱刺激,其功能就會相對減弱,容易發生頭重倦怠、胸脘郁悶、食慾不振等不適,甚至引起中暑,傷害健康。天氣熱,盡量避免在強烈陽光下進行戶外工作或活動,特別是午後高溫時段和老、弱、病、幼人群;在進行戶外工作或活動時,要避免長時間在陽光下曝曬,同時採取防曬措施:穿淺色或素色的服裝,帶遮陽帽、草帽或打遮陽傘;多喝水,特別是鹽開水,隨身攜帶防暑葯物,如: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在高溫作業場所,企業要採取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加強對工人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合理調配工人的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室外作業,減輕勞動強度。還可以在飲食上加以調節,喝些綠豆湯,用蓮子、薄荷、荷葉與粳米、冰糖煮粥不僅香甜爽口,還是極好的清熱解暑良葯,可以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
一旦發生中暑,應將病人抬到陰涼通風的地方,躺下休息,給病人解開衣扣,用冷毛巾敷在病人的頭上和頸部,然後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 盛夏酷暑,高溫燥熱,常使人們食無味、睡不香,容易出現頭暈、頭痛、乏力,甚至惡心、嘔吐等症狀,為了安全度夏,家庭准備一些防暑葯物是很有必要的,這些葯物有:
仁丹:能清暑祛濕。主治中暑受熱引起的頭昏腦漲、胸中郁悶、腹痛腹瀉,也可用於暈車暈船、水土不服。十滴水:能清暑散寒。適於中暑所致的頭昏、惡心嘔吐、胸悶腹瀉等症。
藿香正氣水:能清暑解表。適於暑天因受寒所致的頭昏、腹痛、嘔吐、腹瀉突出者。
清涼油:能清暑解毒。可治療暑熱引起的頭昏頭痛,或因貪涼引起的腹瀉。
無極丹:能清熱祛暑、鎮靜止吐。
避瘟散:為防暑解熱良葯。能祛暑化濁、芳香開竅、止痛。
金銀花:具有祛暑清熱、解毒止痢等功效。可開水泡代茶飲。
菊花:具有消暑、平肝、利尿等功效。有高血壓患者尤宜。以開水泡代茶飲。
荷葉:適宜中暑所致的心煩胸悶、頭昏頭痛者。有高血壓患者尤宜。以開水泡代茶飲。 預防中暑除了要注意身體狀況、環境、飲食和常備一些藿香正氣水、十滴水、仁丹等防暑葯品外,多喝防暑降溫飲料也是預防中暑的最佳方法之一。以下介紹幾種降溫飲品:1.山楂湯。山楂片100克、酸梅50克加3.5千克水煮爛,放入白菊花100克燒開後撈出,然後放入適量白糖,晾涼飲用。
2.冰鎮西瓜露。西瓜去皮、去子,瓜瓤切丁,連汁倒入盆內冰鎮。然後用適量冰糖、白糖加水煮開,撇去浮沫,置於冰箱冷藏。食用時將西瓜丁倒入冰鎮糖水中即可。
3.綠豆酸梅湯。綠豆150克、酸梅100克加水煮爛,加適量白糖,晾涼飲用。
4.金銀花(或菊花)湯。金銀花(或菊花)30克,加適量白糖,開水沖泡,涼後即可飲用。
5.西瓜翠衣湯。西瓜洗凈後切下薄綠皮,加水煎煮30分鍾,去渣加適量白糖,涼後飲用。
6.椰汁銀耳羹。銀耳30克洗凈後用溫水發開,除去硬皮,與椰汁125克、冰糖及水適量,煮沸即成。 1、少吃多餐:一頓飯吃的東西越多,為了消化這些食物,身體產生代謝熱量也就越多,特別注意少吃高蛋白的食物,它們產生的代謝熱量尤其多;
2、吃辛辣食物:醫生認為,盡管大熱天里吃這些東西難以想像,但辛辣食物可以刺激口腔內的熱量接收,提高血液循環,導致大量出汗,這些有助於降低體溫;
3、溫水沖澡:最好是用稍低於體溫的溫水沖澡或沐浴,特別是在睡前進行;
4、多喝水:醫生建議少飲酒多喝水,因為酒精可能導致身體缺水,礦泉水或低糖汽水是更好的選擇;
5、避免劇烈運動:劇烈活動將激活身體能量,增加內部溫度;
6、使用冰袋:可重復使用的冰袋是很好的降低皮膚溫度的工具,裡面預充的液體有降溫效果;
7、選好枕具:使用羽毛或絨毛枕頭,枕套最好是棉質的,合成纖維的枕套會積累熱量;
8、喝菊花茶:菊花茶能夠降溫醒腦;
9、涼水沖手腕:每隔幾小時用自來水沖手腕5秒,因為手腕是動脈流過的地方,這樣可降低血液溫度。
❻ 倉庫員防暑降溫注意事項
通過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衛生和夏日保健宣傳教育活動,使倉庫員工提前掌握防暑降溫急救等基本知識和技能,提高倉庫全員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
成立防暑降溫領導小組,負責抓好倉庫現場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落實相應防範措施,特別是要制定應急預案,切實保障員工人身權益。
備好防暑降溫物品
倉庫可以為室外作業人員配備輕薄的防曬衫用以防曬,並提前備好含鹽分的清涼飲料,如淡鹽水、綠豆湯等,方便作業人員及時補充水分,准備涼濕毛巾或冰袋等給作業人員降溫,此外,還要准備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等防暑葯品以備萬全,像清涼油、風油精等防暑葯品可以讓作業人員隨身攜帶。
加強職業健康監護
倉庫要做好高溫季節到來之前的體檢工作,避免職業禁忌症者從事高溫作業,如Ⅱ期高血壓、活動性消化性潰瘍、慢性腎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和大面積皮膚疤痕患者,不宜從事高溫作業。
❼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補助標準是什麼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我國在2012年出台了最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老保障室外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按照規定,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應按每月60元的標准領取高溫補貼。同時,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防暑降溫費要根據不同行業的具體的企業標准來制定發放的,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而且,降暑飲料不能充抵補貼
根據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至於具體到月初、月中還是月末發放,該負責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領的工資條,上面應該有6月份的補貼發放記錄。」該負責人提醒說,上述通知特別列出一條,企業在高溫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溫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溫補貼。也不得在工作人員因高溫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只向高溫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脫崗的勞動者並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下面我們再來了解下我國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的明確規定。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第三條 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氣象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
高溫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氣溫以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為准。
工作場所高溫作業WBGT指數測量依照《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第7部分:高溫》(GBZ/T189.7)執行;高溫作業職業接觸限值依照《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執行;高溫作業分級分別依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執行。
第四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相關法律和國務院確定的職責,負責全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作業、高溫天氣採取勞動保護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全面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採取以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
(一)優先採用有利於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作業人員遠離熱源。對於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採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要求。
(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准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
(三)對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濕作業、夏季露天作業等不同的高溫作業類型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四)向勞動者提供必需的高溫防護設備和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加強對高溫防護設備的維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
(五)在高溫天氣期間,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人員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六)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衛生知識,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七)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習,並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高溫作業情況,配備中暑急救員和足量的急救葯品。
(八)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後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和患有高溫作業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對患有心、肺、血管器質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等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齡較大、體質較差的勞動者,應當調整其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暫不能調動崗位的,應在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時對其採取有效的勞動保護措施。
(九)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Ⅲ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十)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含鹽飲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溫葯品。
(十一)勞動者出現中暑時,立即對中暑勞動者採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並給予含鹽清涼飲料及對症處理;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
第六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作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作業時間:
(一)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作業。
(二)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室外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
(三)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作業勞動者加班。
(四)用人單位採取降溫措施使勞動者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的,以及因行業生產特點無法停工或者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不適用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
第七條 勞動者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增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防範意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現高溫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勞動者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合理調整作息時間或對有關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的調整安排。
第八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事項訂立集體合同,或簽訂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第九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性中暑診斷,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引起中暑的,經診斷為職業病、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因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符合規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監管。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工作場所各項防暑降溫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
(二)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暑降溫的宣傳教育,組織高溫中暑的醫療救治。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情況的監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對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制止,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問題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各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應當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安全監管總局會同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參考資料來源: http://china.findlaw.cn/laodongfa/yuangongquanyi/yuangongquanyichangshi/1060854.html
❽ 防暑度夏措施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第三條 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氣象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高溫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氣溫以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為准。工作場所高溫作業WBGT指數測量依照《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第7部分:高溫》(GBZ/T189.7)執行;高溫作業職業接觸限值依照《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執行;高溫作業分級分別依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執行。第四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相關法律和國務院確定的職責,負責全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作業、高溫天氣採取勞動保護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全面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採取以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一)優先採用有利於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作業人員遠離熱源。對於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採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要求。(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准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三)對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濕作業、夏季露天作業等不同的高溫作業類型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四)向勞動者提供必需的高溫防護設備和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加強對高溫防護設備的維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五)在高溫天氣期間,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人員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六)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衛生知識,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七)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習,並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高溫作業情況,配備中暑急救員和足量的急救葯品。(八)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後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和患有高溫作業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對患有心、肺、血管器質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等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齡較大、體質較差的勞動者,應當調整其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暫不能調動崗位的,應在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時對其採取有效的勞動保護措施。(九)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Ⅲ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十)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含鹽飲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溫葯品。(十一)勞動者出現中暑時,立即對中暑勞動者採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並給予含鹽清涼飲料及對症處理;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第六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作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作業時間:(一)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作業。(二)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室外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三)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作業勞動者加班。(四)用人單位採取降溫措施使勞動者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的,以及因行業生產特點無法停工或者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不適用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第七條 勞動者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增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防範意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現高溫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勞動者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合理調整作息時間或對有關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的調整安排。第八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事項訂立集體合同,或簽訂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第九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第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性中暑診斷,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第十一條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引起中暑的,經診斷為職業病、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因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符合規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監管。(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工作場所各項防暑降溫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二)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暑降溫的宣傳教育,組織高溫中暑的醫療救治。(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情況的監督檢查。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第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對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制止,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問題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四條 各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應當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安全監管總局會同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負責解釋。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❾ 市政工程防暑降溫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目前已進入夏季高溫季節,為了保障建設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生命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製定以下施工現場防暑降溫措施:
1、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最高氣溫大於或等於35℃時為「高溫日」,連續5天以上「高溫日」為「持續高溫」,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11時至14時施工現場嚴格控制室外作業,38℃以上高溫時,不得安排職工進行室外作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和室外作業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避開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生命健康和安全。
2、改善工人飲用水條件
各施工現場都配備必要的茶水、鹽水,保證現場工人飲水供應充足和飲用水衛生安全,有條件的施工現場熬制綠豆湯等,做到有效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3、積極改善施工現場生產生活環境
要認真落實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積極採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並為施工人員提供清涼飲料和防暑葯品。施工現場的宿舍和食堂必須安裝電扇,有條件的應在宿舍內安裝空調。
4、切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要切實做好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保證施工人員的飲食衛生,從食物采購、製作等多個環節進行把關,防止變質的食品流入食堂,引發食物中毒事件,同時改善飲食質量,保證飯菜可口衛生,防止集體食物中毒和各類傳染病的發生。同時加強對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做好醫療保健和落實防暑降溫物品工作
要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廣大一線施工人員,加強對防暑降溫的宣傳。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防暑葯物,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氣丸、清涼油、風油精等防暑降溫用品和必需的常用葯品,發生緊急情況要及時對工人進行救助,嚴禁帶病上崗操作。
6、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夏季炎熱、高溫極易發生火災,施工現場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執行消防制度、動火審批及監護制度,嚴禁在施工區域內吸煙。對配電箱、倉庫等易燃場所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7、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發生。
8、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
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抓好建築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對一線施工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9、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
根據施工的工藝過程,盡可能的調整勞動組織,採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