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學習稅法方面的知識
要分為三個階段:基礎學習階段、瘋狂做題階段、實戰模擬階段,而基礎學習階段是整個學習過程的關鍵,在這個階段中,我們應該完成教材的預習、教材的精讀、基礎班網路課程的學習、章節配套習題的練習。
第一部分主要講解了稅法的基礎知識。對於研修《稅法》的學生來講,這部分內容是學生准確理解稅收法律條文的基礎,沒有這部分內容的鋪墊,學生不但對我國稅法缺乏一個整體、全面的認識,而且會對許多稅法內容難以理解和記憶。所以,學生對這部分內容決不可忽視。也正因為此,歷屆考試題都會涉及這部分內容。2004年4月份的考題中,30分的單項選擇題中有關這部分內容的佔6分;在10分的多項選擇題中也佔6分;在12分的簡答題中佔4分;而12分的論述題就出在這部分。2004年7月份的考題中,40分的單項選擇體中有關這部分的內容有4分;10分的多項選擇題中有4分,而15分的簡答題中有10分。
《稅法》的第二部分是本課程的主要內容,這部分較為詳細地介紹了我國現行的主要稅收法律制度,包括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等稅收法律制度。從政府組織稅收收入的角度講,這些稅種的重點安排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第二個重點層次是營業稅和消費稅;第三個重點層次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和 個人所得稅。從課程講授和考題分之排列看,其重點章節的層次安排與此基本相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但必然出現在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中,而且,間或會出現在簡答題和論述題中,並且占的分值很大。消費稅和營業稅在選擇題中多有涉及,間或案例分析題也會涉及。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尤其是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和退稅問題)和個人所得稅也是重要的考察內容,這兩個稅種主要在計算題中出現。
第三部分介紹了稅收徵收管理法、稅務行政法制和稅務代理的主要內容,其中稅收徵收管理法是重點。這部分內容既可以通過選擇題、簡答題的形式考查,也可以通過與具體稅種結合在案例分析題中考查。
Ⅱ 關於稅法知識
稅法是當今世界各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稅收征管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稅法是稅收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稅法原理》課程的設計旨在通過有限的教學空間與時間,使學生在掌握有關稅法基本理論范疇的基礎上,重點學習和掌握與現實聯系的稅法基本制度。因此,本課程的教育目標是:了解稅法基本理論;重點掌握稅收實體、征管法律制度基本知識,使學生初步掌握稅收的分析能力與計算能力。
一、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至關重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是國家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杠桿。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增長和新稅制的確立,我國依法治稅力度不斷加大,取得了顯著成績,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新形勢下,加強稅法宣傳,推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有利於保持穩定的財政增收,保障籌集經濟建設所需要的大量資金,為我國經濟建設注入新的推動力,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提高稅收行業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動全社會的依法治理,促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有利於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在全社會營造遵紀守法、明禮誠信的良好氛圍,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二、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黨的十六大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為我們黨今後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決策,也是歷史性的貢獻。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體現。國家稅收的本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通過採取重稅、輕稅或適度征稅等方式,影響和改變不同地區以及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收入分配,有效地促進社會公平分配,減輕和抑制收入的兩極分化,緩解因收入懸殊而帶來的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地區、城鄉、行業之間的協調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從而促進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發展,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建設社會誠信體系的需要
市場經濟是以誠信為基礎的法治經濟。稅收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日益完善的重要體現。今年我們要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著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開展多種形式的稅法宣傳活動,在全社會樹立依法誠信納稅的觀念。目前一些企業和個人依法納稅的意識淡薄,對偷漏騙稅行為的違法性質認識不足。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在全體公民中培養自覺納稅的法律意識,促進公民遵紀守法,主動納稅,同時懂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涉稅糾紛和爭議,主動抵制偷漏騙稅等違法行為,在全社會形成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氛圍。
二是要不斷加強稅收征管人員依法征稅的法制觀念。應加強對稅收征管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稅收征管人員樹立公正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的觀念,保證實現依法徵收、應收盡收。同時切實增強服務意識,自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依法規范稅收運行的各個環節,將各項稅收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三是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依法治稅。我們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四五」普法規劃中提出的從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努力促進依法治稅,做到稅收法律法規統一,稅收制度健全完善;應稅企業、個人及社會團體熟悉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自覺依法誠信納稅;稅收執法人員正確適用稅收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公開、公平地依法征稅;依法懲處觸犯稅法、偷逃騙稅的不法行為,保證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在全社會營造一個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為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Ⅲ 《稅法》課程講什麼內容
《稅法》是我國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的主要課程之一,也是財經和管理類專業的重要課程。本課程以稅法和稅收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主要介紹了稅法總論、流轉稅法、所得稅法、輔助稅法和程序稅法等五部分內容。
設置本課程的目的在於通過系統的學習,幫助學生全面、准確地掌握稅法學的基本知識和我國現行有效的具體稅收法律制度,培養依法誠實納稅的意識,推進依法治稅的法治化進程。
Ⅳ 有關稅收的知識
稅收的取得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稅收的作用,
1.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是國家進行社會建設,發展社會公共事業,救助自然災害的重要財力保障
2.建設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需要通過稅收對經濟運行進行調節,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3.國家通過稅收對納稅人的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
yíngyèshuì
營業稅的概念: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
營業稅的特點:
(一)征稅范圍廣、稅源普遍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經營行為,涉及國民經濟中第三產業這一廣泛的領域。第三產業直接關系著城鄉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因而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隨著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營業稅的收入也將逐步增長。
(二)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計算方法簡便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各種應稅勞務收入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三者統稱為營業額), 稅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高低影響,收入比較穩定。營業稅實行比例稅率,計征方法簡便。
(三)按行業設計稅目稅率
營業稅與其他流轉稅稅種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稅項目的種類、品種設置稅目、稅率,而是從應稅勞務的綜合性經營特點出發,按照不同經營行業設計不同的稅目、稅率,即行業相同,稅目、稅率相同;行業不同,稅目、稅率不同。營業稅稅率設計的總體水平較低。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運輸企業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六)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除前款規定外,營業稅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Ⅳ 《稅法》
因為《稅法》這門課的知識點比較碎和散,很多稅種很容易混淆,所以初學時你關健是要先自己溫習好新課,要比老師的進度快點,當然最好能買本輔導資料,很多輔導資料會幫你歸納總結好各知識點,幫助你學習各章節間知識的連貫,同步看時能做些練習題鞏固一下最好。然後再聽老師的課,你就會就鞏固一遍,對於不太扎實的地方可以加深記憶。
以我以前考注會的經驗來講:學好稅法一、書至少要過4-5遍,各章節練習題至少1-2遍,會計知識要扎實,否則那幾個大稅的題不好把握的
Ⅵ 稅法基礎知識的框架
1 50000 為含稅價,且8500進項不能抵扣,故2210-1700=510
2 P114 兼營業務稅率從高徵收
3 234/1.17*17%-18*2/3=22
4 9/1.06 * 6% =0.51
5 P121-122 400*17%-30*400/(400+200)=68-20=48
6 計稅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3000/1.17*17%*100-1500*7%=43485
1) 43485-25314.62=18170.38
2) 屬於商業折扣 3000*95%/1.17*17%=41410.26
7 (100+9+5)*17%=19.38
2) 1000*200*13%=2.6
8 10/1.06*10%=9433.96
9 11.7/1.17*2000*5%=1000
10 消費稅率30% 從量+從價
200*150+200*30*30%+3510*200*30%+3000*30%=3+0.18+21.06=24.33
2) P145
11 58.5/1.17*10%=5.7
12 8*140*110%=1232 (8*140+1232)/95%*5%=123.79
13 (6000-1500-1200-700-600)*120=240000
14 40000/1.17*17%+(120000-40000)*3%=8212
16 (1000+500)*1500*5%=112500
17 視為提供應稅勞務 兼營分別核算
(150+60)*3%
Ⅶ 稅法知識
你可以借或買一本,CPA的稅法教材看看,不貴
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用的稅法知識
第一節 個人所得稅概述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種應稅所得為對象所徵收的一種稅。工業企業雖然不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但是它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一、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按照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具體是指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而在我國境內居住滿1年,以及在我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我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但是有從我國境內取得所得應納稅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個人。
按照規定,個人所得稅實行個人申報納稅和代扣代繳相結合的徵收管理制度,凡是支付應納稅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即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工業企業雖然不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但是它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稅法規定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的義務。
二.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和征稅項目
按照規定,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個人所得,其具體征稅項目一共設有11個,即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需要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通常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
(一)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在企業或其他單位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及其他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所得。按照國稅發[1994]089號文件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庭成員的副食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工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准發給的誤餐費,但不包括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助、津貼)。
對於職工從企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由企業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為企業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演出、表演、廣告、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報酬。個人擔任企業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也屬於勞務報酬性質,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區分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標準是是否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勞務報酬所得是個人獨立從事某種技藝,獨立提供某種勞務而取得的報酬,他與支付報酬的單位不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而工資、薪金所得是個人非獨立勞動,從所在單位領取的報酬,他與支付報酬的單位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
對於個人從企業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應由企業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所取得的所得。
對於個人從企業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由企業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四)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利息是指購買或者持有各種債券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是指個人擁有股權而取得的分紅。其中,按照一定的比率派發的每股息金,稱為股息;根據應分配的、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稱為紅利。
對於個人從企業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由企業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五)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所得。
對於個人從企業取得的財產租賃所得,應由企業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六)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所得。
對於個人從企業取得的財產轉讓所得,除股票轉讓所得外都應由企業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包括個人參加企業舉辦的有獎銷售等活動所取得的獎金。
對於個人從企業取得的偶然所得,應由企業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八)對企業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業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承包人、承租人按月或按次從企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在具體計稅過程中,應當區別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一種是個人承包、承租後,工商登記改為個體工商戶,則對企業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實際上屬於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不應按對企業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應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一種是個人承包、承租後,工商登記仍為企業,則承包人或承租人按照承包、承租合同(協議)從企業取得的所得,應當按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又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承包人、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協議)規定從企業取得一定所得,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另一種是承包人、承租人按合同(協議)規定向企業交納承包費或承租費後,經營成果歸承包人或承租人所有,則其從企業取得的所得,應按對企業承包、承租所得項目,由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代扣代數個人所得稅
按照規定,企業作為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時,不管是採用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賬支付,或者是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方式支付,也不管對方是否是本單位人員,均應按規定代扣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企業依法履行其代扣代繳稅款義務,個人不得拒絕。如果個人拒絕履行納稅義務,企業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進行處理,並暫停支付其應納稅所得。否則,個人應繳納的稅款由企業補繳,同時還要就其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的稅款繳納滯納金或罰款。應補繳的稅款按下列公式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支付的收入額-費用扣除標准-速算扣除數)÷(1一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按照規定,企業在代扣個人所得稅時,必須向個人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並詳細註明個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身份證或者護照號碼(無上述證件的,可用其他有效證明其身份的證件)等個人資料。對工資、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由於納稅人很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代扣代手稅款憑證,但應通過一定方式告知納稅人已扣繳稅款。納稅人為持有完稅憑證而向企業索取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企業不得拒絕。企業向納稅人提供非正式扣稅憑證的,納稅人有權拒收。
每月所扣繳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7日之內繳入國庫,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四、減免稅政策
按照現行規定,企業在代扣個人所得稅時,下列項目免徵個人所得稅:
1.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指國家對為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頒發的一項特定津貼,並非泛指國務院批准發放的其他各項補貼、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目前僅限於中國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2.福利費,即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職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企業從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1) 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2)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
(3)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指個人符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退職條件並按該辦法規定的標准領取的退職費)、退休費,免徵稅。
4.企業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金,其超過規定的部分應當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徵個人所得稅。
5.按照國稅函發[1997]087號文件規定,對於在徵用土地過程中征地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按照財稅字[1998]061號文件規定,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按照(94)財稅字第020號文件規定,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下列項目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減征的幅度和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1. 殘疾、孤寡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 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 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減免的。
國稅函[1999]329號文件進一步明確,上述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殘疾、孤寡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僅限於勞動所得,具體所得項目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其他所得不能減征個人所得稅。
按照(94)財稅字第020號、國稅函發[1996]417號、國稅發[1997]054號等文件規定,境外人員的下列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1)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者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洗衣費,應由納稅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准確認免稅。對於搬遷費,應由納稅人提供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稅。
(2)外籍個人按合理標准取得的境內、境外出差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此類補貼,應由納稅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憑證(復印件)或企業安排出差的有關計劃,由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免稅。
(3)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為合理的部分,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探親費,應由納稅人提供探親的交通支出憑證(復印件),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對其實際用於本人探親,且每年探親的次數和支付的標准合理的部分給予免稅。對於語言訓練費和子女教育費,應由納稅人提供在中國境內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憑證和期限證明材料,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對其在中國境內接受語言培訓以及子女在中國境內接受教育取得的語言培訓費和子女教育費補貼,且在合理數額內的部分給予免稅。
第二節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是個人取得的收入減去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或者扣除金額後的余額。
個人取得的收入一般都是現金收入。如果個人取得的收入為實物的,應當按所取得實物的憑證上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如果無憑證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個人所得為有價證券,則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票面價值和市場價格確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
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除特殊項目外,都允許從收入中減去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或者扣除金額,包括為取得收入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費用。具體地,針對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採用三種不同的扣除方法,即定額、定率和會計核算方法。對於工資、薪金所得和對企業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採用定額扣除方法,即從所取得的收入中減去規定金額的費用,其餘額即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於財產轉讓所得採用會計核算辦法扣除有關的成本、費用或規定的必要費用。對於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剛採取定額和定率兩種扣除方法。至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因為不涉及必要費用的支付,所以規定不得扣除任何費用。
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核算
企業應當在「應交稅金」帳戶下設「應交個人所得稅」明細賬戶,專門用來核算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況。該賬戶的貸方登記企業代扣的個人所得稅情況,借方登記企業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情況,其餘額在貸方反映企業已經代扣而尚未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情況。
企業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時,根據代扣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有關科目
貸: 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根據實際代繳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由於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確定方法不同,其稅率按征稅項目分別設置,相應的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三、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
在一般情況下,對工資、薪金所得以納稅人每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除800元費用後的余額為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於在我國境內的工業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華僑、香港、澳門和台灣同胞,除了上述800元費用外,還可扣除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工資、薪金所得按照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見表15-1:
表15-1: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 不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500元 不超過475元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過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過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過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 000元至40 000元的部分 超過16 375元至31 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超過31 375元至45 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超過45 375元至58 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 000元至100 000元的部分 超過58 375元至70 375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 000元的部分 超過70 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額為: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總額-800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總額-800-3200(適用於外籍人員、華僑、香港、澳門和台灣同胞)
全月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全月應納稅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1]宏遠工廠發放4月份工資,職工張某當月工資為2400元,則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2400-800
=1600元
應納稅額=500×5%+(1600-500)×10%
=135元
或者:
應納稅額=1600×10%-25
=135元
[承例1]外籍專家馬克,月工資人民幣6200元。按照規定,對於外籍人員等,除了扣除800元費用外,還應扣除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則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6200-800-3200
=2200元
應納稅額=2200×15%-125
=205元
企業當月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款為全部職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額。
宏遠工廠4月份職工工資總額為256 000元,根據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39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工資 256 000
貸: 現金 252 1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3 900
在具體計算應代扣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時,有如下幾種特殊情況需要進行考慮:
(一)一次領取數月獎金、年終獎金或勞動分紅的應納稅額
按照規定,對於職工一次取得的數月獎金、年終加薪或勞動分紅,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於對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時已經按月扣除了費用,所以對上述獎金、年終加薪或勞動分紅計稅時不再扣除費用,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如果職工每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也就是說平時每月收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則在計算上述獎金、年終加薪或勞動分紅應納稅額時,應當將其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扣除800元費用(如外籍專家等還應扣除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其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例2]某工廠發放年終獎金,職工李某應發年終獎12 000元。李某月工資收入1800元左右。
按照規定,對於李某取得的年終獎,可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於已經按月扣除了費用,所以上述年終獎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即:
應納稅所得額=12 000元
應納稅額=12 000×20%-375
=2 025元
則該公司應代扣代繳李某個人所得稅2 025元。
(二)企業為職工(包括其他雇員)負擔個人所得稅稅款
有些企業,為提高職工收入水平,在勞動合同中就明確規定為職工負擔全部或者部分個人所得稅,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是不含稅的凈所得或者是含部分稅款的所得。比如某企業聘用某人擔任總工程師,合同規定月薪為稅後凈所得5 000元。在這種情況下,在代扣個人所得稅時,首先應當將不含稅收入換算成含稅收入,然後再計算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具體又可以分為如下兩種情況:
1.企業為職工負擔全部稅款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支付給職工的是不含稅的凈所得。在計算代扣的個人所得稅時,首先應當將不含稅收入換算成含稅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後再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一費用扣除標准-速算扣除數)÷(1-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當注意:在上述兩個公式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指不含稅收入按不含稅級距(見表13-1)對應的稅率,而計算應納稅額公式中的稅率則是按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下面通過具體例子加以說明。
[例3]某工業公司聘用王某擔任工程師,合同規定月薪為稅後凈所得8 000元。2月2日企業按規定向王某支付1月份工資8 000元。
由於支付給王某的工資為稅後凈所得,所以應當將不含稅所得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其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所得額=(8 000-800-375)÷(1-20%)
=8531.25元
在上式中,不含稅收入額為8 000元,查表15-1,其對應的級距為「超過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則其相應的稅率為20%。
根據上述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8531.25×20%-375
=1331.25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對於由企業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應作為企業應付工資,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工資 9331.25
貸: 現金 8 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1331.25
2.企業為職工負擔部分稅款
企業為職工負擔部分稅款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定額負擔部分稅款,另一是定率負擔部分稅款。所謂定額負擔部分稅款是指企業每月為職工負擔固定金額的稅款;而企業為職工定率負擔部分稅款是指企業為職工負擔一定比例的工資所應納的稅款或者負擔職工工資應納稅款的一定比例。
企業為職工定額負擔部分稅款的,應當將職工的工資、薪金所得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然後計算應代扣代繳的稅款,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職工工資+企業負擔的稅款-費用扣除標准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4]某工廠從國外進口設備一套。為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特聘請美國工程師喬治來企業幫助設備的售後服務。合同規定,由企業支付月薪9 000元,並負擔其工資50%的稅款。則在支付工資時,應代扣稅款為:
應納稅所得額=(9 000-800-3200-375×50%)÷(1-20%×50%)
=5347.22元
應納稅額=5347.22×15%
=802.08元
應代扣稅款=802.08×50%
=401.04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工資 9401.04
貸: 現金 8598.96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802.08
(三)對實行年薪制的企業經營者的計稅方法
按照規定,對實行年薪制的企業經營者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稅,分月預繳的方法,即在企業經營者按月領取基本工資時,減去800元費用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並預繳;年度終了後,企業按規定計算出經營者應當領取的效益工資,然後將基本工資與效益工資合計,計算出平均每月應納稅額,在此基礎上再計算出全年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月平均應納稅額=[(全年基本工資+效益工資)÷12-費用扣除標准]×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年應納稅額=月平均應納稅額×l2
將全年應納稅額與預繳稅款進行比較,其差額即為應補繳的稅款。
[例6]某工廠實行年薪制,每月發放基本工資2 000元,年度終了後根據公司效益情況計算效益工資。1月末發放1月份基本工資2 000元,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2 000-800
=1200元
應納稅額=1 200×10%-25
=95元
則每月末企業在發放工資時應代扣代繳廠長個人所得稅95元。
年度終了後,企業計算出廠長當年應得效益工資48 000元,則全年應納稅額為:
月平均應納稅所得額=(2 000×12+48 000)÷12-800
=5 200元
月平均應納稅額=5 200×20%-375
=665元
年應納稅額=665×12
=7 980元
應補繳稅款=7980-95×12
=6 840元
則公司在向工廠支付效益工資時,應代扣代繳稅款6 840元。
(四)退職費收入和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經濟補償收入的計稅方法
對於職工取得的不符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退職條件和退職費標准領取的退職費收入,按規定不屬於免稅范圍,因而在領取時應作為工資、薪金所得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於退職費通常是一次性發放,數額較大,而且退職人員有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而按規定對退職人員一次取得較高退職費收入的,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並以原每月工資、薪金所得總額為標准,劃分為若干份的工資、薪金所得後,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如果按照上述方法劃分超過6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的,應按6個月平均劃分計算。
[例7]某工廠職工趙某因某種原因而退職,工廠一次支付退職費54 000元。趙某在退職前月工資為2 000元,則事務所在支付退職費時應當代扣稅款為:
由於54 000÷2 000=27(個月),超過6個月,所以應按6個月平均劃分計算。
月應納稅所得額=54 000÷6
=9 000元
月應納稅額=9 000×20%-375
=1 425元
應納稅額合計=1 425×6
=8 550元
則工廠在支付退職費時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8 550元。
另外,國稅發[1999]178號文件規定,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以起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再按規定扣除相應的費用後,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7]張某在某工廠工作己經8年,由於種種原因,解除了勞動合同,一次性支付張某經濟補償費32 000遠。則應代扣個人所得稅為:
月應納稅所得額=32 000÷8-800
=32 00元
月應納稅額=3200×15%-125
=355元
應納稅額=355×8
=2840元
則工廠在支付經濟補償費時應當代扣個人所得稅稅款2 840元。
(五)聘用外籍專家等不滿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
企業聘用外籍專家不滿一個月的,並支付不滿一個月的工資的,應按全月工資為依據計算實際應納稅額。其?/td>
Ⅷ 證券從業稅法課件有哪些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增值稅
增值稅,第一大稅種,在考試中的重要程度位居第一。內容多且雜,尤其是2014年教材增加了很多營改增的政策,所以從預習階段就必須要打好基礎。
1、征稅范圍
此點是預習階段必須掌握的。因增值稅征稅范圍涉及一部分勞務和應稅服務(營改增),營業稅主要就是針對勞務和服務征稅,增值稅與營業稅呈平行徵收模式。掌握了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便可掌握了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對於教材P41~P43的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的31項必須要反復看,尤其是第2項(與銀行的一般業務相區分)、第6項、第9項、第13項(與納稅人提供的礦山爆破、穿孔、表面附著物剝離和清理勞務相區分)、第14項、第17項、第18項、第19項(看拍賣收入歸屬)、第21、22項和第28項。視同銷售的十種行為必須掌握。
2、稅率和徵收率
低稅率13%的那些項目從現在開始就要熟悉,重點注意哪些不適用低稅率的項目,比如澱粉、肉桂油、麥芽、復合膠等、低稅率11%的適用於交通服務業和郵政業、低稅率6%中不含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增值稅的徵收率不僅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使用徵收率。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適用特殊的徵收率的情況要熟悉,抓住關鍵詞,比如銷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舊貨(小規模納稅人減按2%、一般納稅人4%減半——還是2%)、自產(可選擇6%的關鍵詞)等。
3、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銷售額的一般規定中要清楚哪些情況是視為含稅收入的(比如商業企業零售價、價外費用、包裝物押金),掌握採取折扣方式銷售、以舊換新方式銷售、以物易物方式銷售、直銷企業增值稅銷售額的確定。進項稅額中分為憑票抵扣和計算抵扣,掌握計算抵扣。雖然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但不得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六種基本情況要知道。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三類具體處理方法要掌握,尤其是已抵扣進項稅額後改變用途、發生非正常損失、出口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中應先理解「當期」的概念。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要能分清什麼時候用價稅合計數抵減應納稅額,什麼時候只能抵稅不能抵價。
4、兼營和混合銷售、混業經營的處理
兼營:要劃清收入,按各收入對應的稅種、稅率計算納稅;劃分不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混合銷售:混合銷售一般是按主營業務性質確定應納稅種,特殊的是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按兼營處理一定要記住;混業經營:同一稅種不同稅率,劃清收入,按各收入對應的稅率、徵收率計算納稅,劃分不清的從高從重。
5、出口貨物和服務的退(免)稅
這是本章最難的部分,建議大家反復聽劉穎老師基礎班的講解,非常詳細,在此就不過多說明。
(二)消費稅
1、征稅范圍
注意那幾個特殊的,比如金、銀、鑽在零售環節納稅,卷煙要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
2、稅目和稅率
那些不屬於消費稅征稅范圍要熟悉,比如舞台、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妝油、油彩不徵收消費稅,體育上用的發令紙、鞭炮葯引線不徵收消費稅等。要知道哪些消費稅是單純定額稅率,哪些是單純比例稅率,哪些是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復合計稅。甲類卷煙和乙類卷煙稅率要熟悉,甲類、乙類啤酒的劃分標准和稅率要熟悉。
3、應納稅額的計算
生產銷售環節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需要注意的是:在計算出的當期應納消費稅稅款中,按生產領用量抵扣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納消費品的已納消費稅稅額。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委託加工環節應納稅額的計算需要注意的是委託加工的特點及由誰納稅。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計算中重點要分清哪些是允許扣除的項目,哪些是不允許扣除的項目。
(三)營業稅
1、納稅義務人
「境內」的含義:涉及勞務的,提供或接受方有一方在境內即可;轉讓無形資產(除土地使用權和自然資源使用權)接受方在境內;出租或轉讓土地使用權、出租或銷售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土地、不動產坐落地在境內。要注意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納稅義務人的確定,與增值稅做比較。
2、稅目與稅率
非常重要。經過營改增之後,營業稅實際執行8個稅目,這8個稅目的名稱和稅率要記住。此外還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營業稅中的修繕勞務與增值稅中的修理修配勞務的區分;(2)納稅人受託進行建築物的拆除、平整土地並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的拆遷補償費的過程中,其提供的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勞務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建築業3%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而在此過程中納稅人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的行為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5%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3)納稅人提供的礦山爆破、穿孔、表明附著物的剝離和清理勞務與納稅人提供的礦產資源的開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揀和洗選等勞務相區分;(4)有形動產的融資租賃已經營改增,繳納增值稅;(5)交通部門有償轉讓高速公路收費權行為,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繳納營業稅等。
3、應納稅額的計算
注意自建自用建築物行為不繳納營業稅,但自建建築物銷售按建築業和銷售不動產繳納兩道營業稅。服務業中注意在旅遊景區經營索道、旅遊遊船、觀光電梯、觀光電車、景區環保屬於服務業——旅遊業。銷售不動產中要注意銷售不動產單位和個人銷售購置或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差額計稅。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不管是普通住房還是非普通住房,都要全額計稅;滿5年的普通住房免稅,非普通住房差額計稅。
4、稅收優惠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的七項免稅項目要反復看,根據國家的其他規定的減征或免徵營業稅的重點關注第2項、第5至10項、第17項、第24項、第30和31項。
(四)企業所得稅
非常有難度的一章。在預習階段第一節和第二節必須學好,第八節至第十節可暫時不預習。
1、征稅對象和稅率
要掌握各種所得來源的確定,尤其是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與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的區分。稅率注意居民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征稅;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稅。
2、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各類收入的確認時間要熟悉。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要掌握,哪些屬於內部處置資產要能分清。哪些項目屬於不徵收收入和免稅收入要記住。
本章的重點在於扣除項目的標准。首先工資、薪金支出中注意「合理」和「據實」,還要區分工資薪金性支出與其他性質支出,比如如企業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助、交通補貼等應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在稅前扣除、因發放工資薪金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屬於工資薪金的組成部分。職工福利費不得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工會經費不得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職工教育經費不得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5%,利息費用的扣除標准,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公益性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等,這些是預習階段需要掌握的重點。不得扣除的項目要掌握。虧損彌補要清楚「五年延續補虧,不能以內補外」。
3、資產的稅務處理
預習階段重點關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以及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中重點關注哪些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和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重點關注哪些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要區分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和投資企業取得被投資企業清算所得的稅務處理。
4、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重點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要分清哪些是實際資產損失,哪些是法定資產損失,實際資產損失可再發生年度扣除,法定資產損失在申報年度扣除。要能區分哪些損失應清單申報,哪些損失應專項申報,一般正常的損失要進行清單申報,其餘的進行專項申報。清單申報採用科目匯總申報,資料留存備查方式;專項申報採用逐筆單獨申報,資料附送的方式。
5、稅收優惠
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的稅收優惠都要掌握。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創投企業優惠、加速折舊優惠重點預習一下。
6、應納稅額的計算
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中重點掌握間接計演算法。境外所得抵扣稅額的計算也是一個預習的重點,記住簡化公式:抵免稅額=來源於某國(稅前)應納稅所得額×我國稅率,如果從境外分回的所得是稅後的,可以利用稅後所得除以(1-境外所得稅稅率)或用境外已納稅額加上分回收益進行還原。境外實際繳納稅額與抵免限額不同的處理要掌握。居民企業核定徵收應納稅額的計算與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對比掌握。企業政策性搬遷的搬遷收入包括哪些要掌握,搬遷資產的稅務處理重點預習一下。
(五)個人所得稅
也是區分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劃分標准就是根據其在中國境內是否有住所以及居住是否滿一年。本章難點當然是在於工資薪金所得的一些特殊計算上,其餘的內容基本都是獨立的知識點,彼此間關聯較小。重點關注以下三項所得:
(1)工資、薪金所得
原則:與任職受雇有直接關系,如勞動分紅屬於工資、薪金所得,而股份分紅則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會辨析法定退休的工資與退休再任職收入的征免。前三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要求記憶。費用扣除標准3500,外籍、港澳台在華人員4800。關於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問題屬常考點,對於其基本計稅規則、僱主為雇員承擔全年一次性獎金部分稅款有關個人所得稅計算辦法以及限制性要求(比如半年獎要與當月工資、薪金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要重點掌握。工資、薪金部分實在太重要了,限於篇幅,不一一詳述,大家復習時可以參照輕一和教材,建議全部掌握。
(2)勞務報酬所得
注意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的辨析:區分標準是否為獨立、非僱傭。比如關於董事費,如果取得董事費的人員在該單位有任職的,從該單位取得的董事費屬於工資、薪金所得,不在該單位的,則取得的董事費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例如獨立董事。同一事項連續取得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注意勞務有加征,一定要記住。
(3)稿酬所得
①同一作品再版所得,視為另一次稿酬所得征稅;②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後出版,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征稅;③同一作品連載取得收入以連載完畢後所有收入合並為一次納稅;④預付與分次支付,要合並為一次納稅;⑤添加印數而追加稿酬,要與以前取得收入合並為一次納稅。
總之,性質上變為另一次的(如再版、連載轉出版、出版轉連載)都要分為兩次納稅,實質為一次的(如追加印數但版次未變、預付或分次支付稿酬)視為一次納稅。還要注意稿酬按20%比例稅率,且按應納稅額減征30%。
(六)土地增值稅
首先應掌握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區分哪些屬於征稅范圍的情況,哪些不屬於征稅范圍的情況以及免徵土地增值稅的情況。
扣除項目的確定和土地增值稅的計算非常重要,土地增值稅部分的核心內容,扣除項目部分主要是區分企業到底是不是房地產企業,是否是新建房轉讓,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包括的內容、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的內容、房地產開發費用的利息分攤問題、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各種稅金(尤其是印花稅能不能扣除)、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的加計20%扣除問題都要重點掌握。應納稅額的計算部分主要掌握配比型計算方法。當然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也是預習階段的一個重點,重點關注清算條件。
高頓網校感謝您的提問,更多財會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Ⅸ 稅法知識3
1、按照新准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固定資產是指具有下列兩個特徵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也就是說不再有具體金額的限制,而只需要考慮該資產是否符合定義的兩個特徵要求。
2、這在實務處理上,其實給了企業更大的靈活性,當然,也可以理解為企業有更大的操作選擇。如果你希望盡快攤銷,減少所得稅,可以將這些在概念邊緣化的資產定義為易耗品,一次扣除;如果處於報表好看目的,也可將其列為固定資產,逐年計提折舊。只要你企業能舉出相應的理由,說明其確實是符合或不符合定義要求即可。這些在概念邊緣的資產畢竟是少數,稅務部門也不會太注意的。
3、至於增值稅,《實施細則》是規定了兩種可以確定為固定資產的情況;而在《023號通知》中是對准予扣除的外購低值易耗品做了明確界定,外購低值易耗品是指與生產經營相關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的設備、器具、工具。
因此,你在考慮增值稅問題時,不需要去考慮該資產是否是符合會計和稅法意義上的固定資產,而應該去判定它是否屬於稅法意義上的低值易耗品。而事實上,稅法意義上的低值易耗品與目前新准則約定的固定資產定義是可以對接的,即都是以使用壽命為劃分界限,以與生產經營相關為界定范圍。
象你上面提到的列印機、電子天平、小儀器、管制刀具,從所得稅層面,你可以以是否與經營相關為借口,在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之間操作;但在增值稅上,判定的標準是這些資產是否符合低值易耗品的要求,而這些資產要證明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可能是比較困難的。所以我認為不太可能作為進項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