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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劃免疫培訓內容

發布時間:2022-01-09 13:21:31

『壹』 承擔預防接種的人員需經過什麼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培訓,培訓結束經考核,合格後發預防接種資格證書。

『貳』 計劃免疫培訓內容

1、各級領導要加強領導,強化責任。2、認真組織,加強管理,提高接種率。回3、認真組織學習擴大免疫實施方案答,嚴格按照要求實施。4、對存在疫苗混用單位認真組織自查,對挪用的疫苗,要求購二類疫苗進行充抵。5、禁止一類疫苗收費。6、嚴格杜絕一、二類疫苗混用。7、做好疫苗台帳的管理。8、做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的錄入,做到及時、准確、完整。

『叄』 預防接種工作規范是什麼

預防接種規范要求,從事預防接種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並明確其責任區域。就是說預防接種的單位是歸國家管理的,像學區一樣分區管理,不得跨區接種。

接種單位還應具備相應的硬體及軟體條件: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件,具有經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或者鄉村醫生。這都是最基礎的條件要求。

(3)國家計劃免疫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患兒在患病期間是不可以進行預防接種的,比如孩子正處在發熱或者是腹瀉、濕疹等病期間,不可以接種,否則有可能會導致原有的疾病出現加重,同時也會影響到疫苗的接種效果。

需要注意有免疫功能缺陷的患兒,或者是有嚴重的過敏體質患兒應該注意不可以接種。如果患兒屬於早產兒、難產兒,需要在孩子身體完全康復以後再給孩子注射。

『肆』 什麼是預防接種培訓班

預防接種(俗稱:打預防針)家長培訓班,以維護人類健康、促進兒童健康成內長為目的,以課堂授課、現場交容流、座談等為主要形式,即預防接種家長培訓班,以維護人類健康、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為目的,以課堂授課、現場交流、座談等為主要形式,以准媽媽、准爸爸、首次帶寶寶進行預防接種的家長主要對象,以預防接種相關知識,包括疫苗的價值、相關疫苗介紹、疫苗常見不良反應處理規范和方法以及疫苗常見問題解答等為主要內容的一種純公益性的培訓班。目前開展此類培訓班的醫院有珠海市香洲區人民醫院

預防接種作為預防疾病和增進健康最便捷、最經濟的手段,切實做好預防接種工作對於疾病控制和保持人群健康具有重大意義。預防接種培訓班通過較短的時間,讓兒童家長及時、快速的了解預防接種和疫苗相關知識,從而提高兒童家長對免疫接種知曉率和重視程度,從而提高免疫接種的完成率和及時率,有效控制疫苗可預防疾病的發病率。

『伍』 兒童預防

關於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通知
衛疾控發〔2008〕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食品葯品監管局(葯品監管局):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促進公共衛生事業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國務院批准,從2007年起,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范圍,在現行全國范圍使用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基礎上,將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疹腮腺炎風疹聯合疫苗、無細胞百白破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對適齡兒童實行預防接種;並根據傳染病流行趨勢,在流行地區對重點人群進行流行性出血熱疫苗、炭疽疫苗和鉤端螺旋體疫苗接種。為切實做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政府領導,實施目標考核管理
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是政府提供的一項重要公共衛生服務。各地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認識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注重實效、分步實施」的原則,將國家免疫規劃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落實各項措施,並將相關工作納入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目標考核管理范圍,建立和完善督導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順利實施。對因領導不力造成國家免疫規劃措施不落實的情況,應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二、明確部門職責,建立協調管理機制
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免疫規劃工作部門協調機制。衛生部負責制定國家免疫規劃的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並組織落實;財政部負責落實國家免疫規劃財政補助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儲備和調運,對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進行價格核定;教育部負責入托、入學兒童查驗接種證工作,將其納入托幼機構和學校的傳染病防控管理內容;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生產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共同促進國家免疫規劃各項政策的落實。
地方各級衛生、財政、發展改革、教育、食品葯監等部門應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強化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國家免疫規劃的實施與管理工作。
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和注射器,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政府采購。隨著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疫苗和注射器將逐步過渡到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配送模式。
三、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財政保障機制
為保證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後,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常規免疫以及國家確定的群體性預防接種和重點人群應急接種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的購置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省及以下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群體性預防接種和應急接種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的購置費仍由地方財政承擔。地方財政原用於購置疫苗和注射器的經費規模不得減少,並要結合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包括免疫規劃服務在內的城鄉公共衛生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增加投入,切實保障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相關冷鏈系統建設和運轉、預防接種等工作所需經費。地方財政投入以省級財政為主,中央財政通過公共衛生轉移支付對困難地區予以必要的支持。
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績效考評體系,並將考評結果作為相關經費安排的重要依據。同時要注意加強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擠占。用於預防接種的經費應當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四、加大宣教力度,營造社會參與氛圍
各地各部門要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形式開展免疫規劃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和預防接種所取得的成就,廣泛普及預防接種知識,積極推廣各地在免疫規劃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國家免疫規劃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服務水平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任務,加強免疫規劃相關機構和專業人員隊伍的建設,合理規劃和設置接種單位,調整充實免疫規劃基層接種人員。加強免疫規劃專業人員和基層接種人員的培訓工作,結合崗前培訓、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等方式,分期、分批開展培訓和技能考核,提高免疫規劃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服務能力和水平。
六、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政策措施落實
衛生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將定期對各地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各地應制定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督導方案,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督促指導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對在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衛 生 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 育 部
財 政 部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陸』 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由個部門擬定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擬定,報國務院批准。

在現行范圍內已經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A群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等8種疫苗的基礎上,以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並將麻腮風疫苗、A+C群流腦疫苗、甲肝疫苗等3種疫苗納入兒童免疫規劃,對適齡兒童進行常規接種。

通過接種上述11種疫苗,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甲型肝炎等12種傳染病。

在發生炭疽疫情、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炭疽疫苗或鉤體疫苗的應急接種。在必要時,對重點地區的重點人群進行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



(6)國家計劃免疫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預防15種傳染病的疫苗費用將由中央財政承擔,國家支付了疫苗費用以後,原來由省財政支付的疫苗費用將由省補助鄉村疫苗接種人員的補助。

《疫苗流通與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國家規劃的免疫疫苗全部都是不收費的。所以要增加對接種疫苗人員的補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完成國家法定的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免費這樣一個目的。

『柒』 《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有哪些內容

按照《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食品葯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18〕114號)、省衛生計生委 省葯監局《關於做好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的通知》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於印發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技術方案的通知》(中疾控免疫發〔2018〕39號)要求,我中心制定了《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補種目的

科學、規范、穩妥、有序地開展百白破疫苗的補種工作,降低百日咳和破傷風的發病風險,切實保護兒童身體健康。

二、補種對象

接種過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百白破疫苗的兒童。

三、補種原則

(一)依法依規,科學規范。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16年版)》和《補種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學、規范地開展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

(二)知情自願,免費補種。按照知情、自願、免費的原則,對應補種兒童有序開展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

(三)屬地管理,原接種單位補種。補種工作原則上由兒童原接種單位負責。

四、補種劑次和時間間隔

原則上,兒童接種過幾劑次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應相應地補種幾劑次合格的百白破疫苗。

統籌考慮補種疫苗可能發生不良反應和不補種疫苗可能發生疾病(百日咳)的風險,≤5歲兒童接種百白破疫苗累計劑次(包括不合格劑次)應≤5劑。具體如下:

(一)基礎免疫(第1、2、3劑)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

1.基礎免疫只接種過1劑次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完成基礎免疫(前3劑,包括不合格疫苗劑次)後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基礎免疫第3劑間隔≥6個月,加強免疫劑次推遲至與補種劑次間隔≥12個月。

2.基礎免疫只接種過1劑次不合格疫苗,且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3.基礎免疫接種過任意2劑次或3劑次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完成基礎免疫(前3劑,包括不合格疫苗劑次)後補種2劑,補種的第1劑與基礎免疫第3劑間隔≥6個月,補種的第2劑與補種第1劑間隔≥12個月,原加強免疫劑次不再接種。

4.基礎免疫接種過任意2劑次或3劑次不合格疫苗,且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二)加強免疫(第4劑)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

加強免疫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三)與其他疫苗接種的時間間隔

為避免發生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後調查和處理復雜,補種的疫苗不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補種的疫苗與其他疫苗之間間隔≥14天。

(四)白破疫苗的加強免疫

按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16年版)》的要求,上述兒童6歲時需使用白破疫苗加強免疫1劑。

五、補種使用的疫苗

補種使用的百白破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統一調配。各市、縣疾控中心及接種單位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2017年版)》要求,做好疫苗儲存運輸和供應管理。

六、補種工作實施

(一)成立專家組並做好聯系協調

省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由省疾控中心免疫所相關人員以及各市疾控主管主任、計免科長人員組成的,積極做好疫苗補種工作技術指導。同時,在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領導下,指定專人與企業對接,以保障補種所需相關經費、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資,確保補種工作順利實施。

(二)開展補種工作培訓

省級直接對市、縣級培訓,縣級對各接種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補種工作實施方案、補種對象登記內容、知情同意書等。

(三)補種對象核實和登記

接種單位通過查驗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證、卡(簿)或兒童預防接種個案信息,核對並登記接種了效價不合格疫苗的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預防接種信息,確定補種對象、補種劑次和補種時間。

(四)補種對象通知

接種單位按照百白破疫苗補種兒童摸底和補種登記表,採用常規免疫服務工作方式(如預約單、電話、手機簡訊、微信等),通知兒童監護人,通知內容包括補種疫苗名稱、作用、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做好補種告知和補種登記表的記錄。

對於通知後沒有回復和聯系後仍未能接種等情況,需對告知補種對象情況進行記錄。

(五)疫苗補種

補種前,接種人員應再次核實應補種兒童詳細信息,復核既往百白破疫苗接種記錄。同時,應詢問兒童健康狀況,進行補種知情告知工作。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屬於接種禁忌的受種者,不再補種百白破疫苗,也不再接種後續劑次的百白破疫苗。

2.因罹患其他疾病而緩種的受種者,待受種者身體康復且體溫正常後,視情況予以補種。

3.屬於慎種的受種者以及對受種者的健康狀況有懷疑時,應建議其到醫院進行檢查後,決定是否接種。

4.嚴格規范接種操作。接種後要留觀30分鍾。

5.合理安排接種人員和補種時間,做到補種現場管理有序,防止發生接種差錯。

(六)接種記錄

接種單位應及時將補種對象的接種信息在兒童預防接種證和卡(簿)/兒童預防接種個案信息系統進行記錄/錄入。

七、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置

要根據工作進度,對基層補種工作適時開展工作督導、現場指導和評估,促進補種工作有序開展。

十、時間安排

7月下旬開始現場接種階段,市級要及時匯總本轄區補種數據,在補種工作實施後3個月內,按月將報告補種信息報送至免疫規劃管理所;3個月後按季度報告補種信息。

補種工作完成後,請市疾控中心將補種工作總結報告報送至省疾控中心和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文來源:河北日報責

『捌』 免疫規劃常規資料類型分為哪幾種

根據2009年全國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部署會議、全省疾控與衛生應急工作會議精神,依據衛生部確立的我省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新目標和新任務, 2009年全省免疫規劃工作,要以全面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工作任務為中心,以全面實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建設、做好麻疹疫苗強化免疫為工作重點,不斷提高免疫規劃管理與服務水平,強化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
一、深入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做好新增疫苗的規范接種。
(一)認真執行2008年中央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湖北省(2009年)項目實施方案
1、按照《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衛疾控發〔2007〕305 號)、《2008 年湖北省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方案》(鄂衛辦發〔2008〕1 號)規定的免疫程序,為適齡兒童提供常規預防接種服務。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腦(A 群和A+C 群)、乙腦減毒活疫苗等疫苗繼續在全省范圍實施;
(2)甲肝減毒活疫苗,在11個市對適齡兒童接種。即繼續在鄂州、恩施、十堰、神農架林區、黃岡、咸寧、孝感7 個地區,對適齡兒童接種甲肝減毒活疫苗,增加在黃石、天門、潛江、仙桃4個地區,對適齡兒童接種甲肝減毒活疫苗。
甲肝減毒活疫苗免費接種具體要求:在黃石市、天門市、仙桃市、潛江市,對達到接種甲肝減毒活疫苗的適齡兒童(從2009年4月1日起,滿18月齡兒童),由當地預防接種服務單位免費提供甲肝減毒活疫苗接種服務;在黃石市、天門市、仙桃市、潛江市,對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達到接種甲肝減毒活疫苗而沒有接種的適齡兒童,由當地預防接種服務單位免費提供甲肝減毒活疫苗補種服務。
(3)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在全省為適齡兒童接種。首先以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第3、4劑次,不足部分繼續使用全細胞百白破疫苗。
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第3劑接種具體要求:對達到接種第3劑次全細胞百白破三聯疫苗的適齡兒童(從2009年4月1日起,滿5月齡兒童),由預防接種服務單位免費提供無細胞百白破三聯疫苗接種服務。
(4)麻腮風疫苗,仍採用過渡期免疫方案,即8月齡接種麻風疫苗,18~24月齡接種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
2、麻疹疫苗強化免疫: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覆蓋全省8月齡~14歲兒童,每名兒童接種1劑次。(具體方案另發)
3、鉤體疫苗應急接種:2008年發生鉤端螺旋體疫情地區,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爆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鉤體疫苗應急接種。(具體方案另發)
(二)完成2009年湖北省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目標
以鄉為單位,適齡兒童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預防接種率達到90%以上,其他免疫規劃常規疫苗預防接種率達到85%以上(據2009年全省疾控與衛生應急工作會議上張瑜副廳長講話要求)。
(三)加強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技術保障
1、強化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知識的培訓,確保規范執行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程序。要繼續加強對預防接種人員的知識與技能的培訓,尤其是要提高其對國家免疫規劃程序的理解,提高其服務水平與服務能力。
2、加強疫苗的分發與使用、冷鏈建設、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理等方面的管理。
二、全面完成兒童預防接種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1、要完成2009 年全省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建設工作目標,即到2009年6月份前,全省所有鄉鎮衛生院以上的預防接種服務機構實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
2、為保證目標的實現,要全面完成全省各市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系統建設評估驗收工作。審核內容包括軟體、硬體、維護、數據質量、數據完整性等方面。首先,縣級所有接種單位自評合格後,再由市級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估,合格後報省衛生廳,最後由省衛生廳組織專家開展抽查、評估。
3、啟動省、市級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系統平台建設工作。省級平台09年要完成設計方案、招標采購、基礎建設等工作,為省級平台的全面建設與運行打下基礎;省級財政已對各市平台建設安排了補助經費,各市應積極開展本市的平台建設,以利於對預防接種個案的分析、管理與利用。
三、有效實施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大力推進麻疹消除工作。
今年是我省實施消除麻疹行動計劃非常關鍵的一年,只有在保證有效完成本年度麻疹控制方案的基礎上,後續行動計劃才可能行之有效。
1、常規免疫工作不能懈怠。應嚴格按照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程序,以及我省實施方案的要求,切實做好含麻疹成份疫苗2針次常規免疫接種工作,確保15歲以下兒童以鄉鎮為單位全程免疫率達到95%以上。保證在上半年將麻疹發病率控制在較低水平,便於集中力量在下半年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
2、按照國家的總體安排,我省今年將實施一次全面的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根據我省疫情分布情況,國家確定我省的目標人群為8月齡-14歲兒童,按照16.8%的構成比、2007年底我省6070萬人口數(數據源自《湖北省統計年鑒》)來估算,我省目標人口數將超過1000萬人,工作量將非常之重,而這次工作進行的效果將直接影響我省整個麻疹消除計劃,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視:
(1)當好政府參謀,積極爭取政策、經費與組織保障;
(2)認真做好本地方案,嚴格開展技術培訓,保證工作有序進行;
(3)加強宣傳,積極獲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參與配合;
(4)切實進行摸底調查,保證本次惠民行動真正覆蓋到每一個適齡兒童;
(5)嚴格實施前期、實施中期、實施後期工作督導,實現95%以上接種率的行動目標。
3、實施麻疹監測新方案:為配套麻疹消除行動,國家對麻疹監測方案進行了修訂,對麻疹監測指標、監測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各級都要加強培訓,並規范執行。
從4月1日起,啟用麻疹單病/專病監測系統,報告疑似病例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與實驗室檢測信息。
四、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
為鞏固無脊灰工作成果,需繼續加大消滅脊灰的免疫、監測與管理三大措施的力度,防範脊灰野毒株的輸入和VDPV的傳播流行。
(一)免疫接種
1、繼續做好適齡兒童脊灰疫苗常規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種率和及時接種率。
2、根據全省總體安排,在部分地區開展0-3歲兒童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其它地區將開展查漏補種工作,進一步鞏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二)AFP監測
1、保持AFP監測系統的敏感性與及時性。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按照省衛生廳的要求,每年組織4次以上的AFP病例監測專項督導檢查,對檢查結果與監測情況定期通報。各級疾控中心要注意安排專人、專班,認真執行工作制度,堅持工作規范化,完成每旬主動監測的工作任務;同時還應加大對醫療機構的培訓范圍與培訓質量,使工作人員切實掌握各項技術要求。以市為單位,各項監測指標要達到衛生部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要求。
2、提高合格便標本的採集率,同時要確保標本的運送條件,及時送達脊灰實驗室。
(三)消滅脊灰資料的收集整理
按時完成消滅脊灰證實年度報告。
五、切實抓好免疫預防基礎管理。
免疫預防基礎管理是免疫規劃各項工作的基礎平台,只有將這一基礎打牢,才能保證免疫規劃有序、有效實施,才能確保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公平性、均等化得以體現。
(一)疫苗、注射器管理
1、逐級按時上報計劃:包括年度使用計劃,以及疫苗半年調整計劃;
2、及時、規范分發疫苗:需按照逐級配送的原則規范運送疫苗;
3、規范疫苗的使用管理:對疫苗不可只發放,不管理。應使用規范表格對疫苗的入庫、使用、庫存情況進行動態監控與管理,保證疫苗分發計劃有據可依。同時要實行疫苗、注射器專人負責、專帳管理,並規范疫苗、注射器微機化管理工作。
(二)冷鏈使用管理
認真對疫苗貯存、運輸過程進行溫度監測、記錄,加強庫房管理,完善領發手續。
(三)預防接種管理
1、繼續做好常規接種率監測、報告和評價工作,提高常規接種率報告的及時性、准確性和真實性。
2、開展接種率調查,及時發現問題,促進工作。
3、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應認真執行《湖北省城鎮流動人口適齡兒童計劃免疫接種管理辦法(試行)》,及時開展主動搜索,為流動人口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務。在借鑒先進地區流動人口免疫預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制訂適合當地實際的流動人口免疫預防管理辦法。
(四)預防接種門診建設
1、加強區域規劃工作。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後,接種疫苗種類、針次增加,部分地區現有的預防接種服務模式已不能滿足要求,要依照「區域規劃、合理布局、定點接種、規范管理」原則,對接種機構進行重新規劃,以保證服務的及時性、便利性,對服務運行時間進行合理調整。
2、規范門診建設。依據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對門診的建設要進一步規范,以保證預防接種安全、有序、規范展開,滿足大眾對預防接種服務水平、服務質量、服務環境不斷增長的需求。
(五)人群抗體水平和疫苗免疫效果監測
各級疾控機構應積極開展人群抗體水平監測及疫苗免疫效果監測工作,評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轄區人群抗體水平,及時評價疫苗接種效果,為改進免疫策略提供依據。
六、認真開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和處理
隨著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的不斷提高,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AEFI)的數量也會相應增加,應引起高度重視。
1、各地要加強監測,對出現的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立即報告,要全面開展AEFI網路直報。
2、省級、設區的市級和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成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並按照《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辦法》、《湖北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管理辦法(試行)》,開展調查、診斷和處理。
七、加大免疫規劃宣傳力度
1、要加大對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免疫預防知識的培訓,獲得更廣泛的群眾理解、支持和配合,使更多的兒童享受到國家的政策的關懷;
2、要充分利用「4.25預防接種宣傳日」,為麻疹消除、乙肝控制等活動營造社會關注氛圍。
八、加強其它疫苗針對疾病的監測與控制
(一)乙型病毒性肝炎
1、繼續做好新生兒乙肝疫苗免疫接種工作,提高新生兒乙肝疫苗全程接種率和首針及時接種率;
2、完成全省對2002 年1 月以後出生未接種乙肝疫苗的兒童查漏補種收尾工作;
3、按時完成本地和本單位GAVI項目/乙肝納入免疫規劃半年和年度工作進展報告。
4、2008年要繼續做好產科接種點的管理工作,加強對非住院分娩兒童乙肝疫苗及時接種。
5、要加強對15歲以下乙肝新發病例的監測工作,完善病例的個案調查,提高病例調查完整率。
(二)甲型病毒性肝炎
1、做好甲肝納入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接種工作;
2、密切關注甲肝疫情,及時發現聚集性病例(指1個鄉鎮或街道在1個最長潛伏期內報告2例以上病例),及時、有效控制疫情的發生與蔓延。
(三)加強乙腦與流腦預防與控制
1、提高流腦、乙腦疫苗接種率。
2、加強流腦、乙腦的病例監測工作。做到早診斷、早報告,早期採集樣本,以提高病原分離率。及時發現聚集性病例,並及時有效處理聚集性病例,防治疫情的蔓延。
3、加強流腦、乙腦病例個案調查信息的網路直報,確保報告資料的完整性與及時性。
(四)新生兒破傷風、白喉和百日咳
1、加強新生兒破傷風疑似病例、白喉和百日咳病例的個案調查和主動監測工作,防止病例漏報。
2、按照國家規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適齡兒童百白破疫苗常規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種率和及時接種率。
(五)風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
1、根據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程序,做好含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的接種工作。
2、加強風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疫情監測,及早發現疫情,尤其要關注托幼機構和學校等重點場所疫情趨勢,及時掌握疫情動態,做好暴發處置。
(六)狂犬病和水痘
1、要加強對狂犬病監測,及時上報狂犬病病例個案調查;按時上報狂犬病暴露後的門診處置情況報表。
2、規范狂犬病暴露後處置(傷口的正確處理,抗免/抗血清的正確使用,過敏反應的搶救等)。
九、嚴格兒童接種證查驗與補證工作
1、應加強與教育部門的溝通與協作,積極做好培訓與技術指導,協助教育部門和學校及時開展新入學(托)兒童接種證查驗工作;
2、做好疫苗補種工作。
3、查驗和補種工作結束後,要及時、規范填寫與統計登記報表,並逐級審核上報。
十、開展績效考核,達到國家評估標准
今年2月份,省衛生廳已向衛生部正式申請加入衛生部首批績效考核單位,省衛生廳將在2009-2010年內,對各市州進行一輪考核,並在2009年完成7-8個市的考核工作。
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績效評估標准》中對疾控機構免疫規劃開展情況的考核招標具體如下:冷鏈運轉管理使用完好率(指標要求:100%)、疫苗接種率(指標要求:達到國家要求)、規范接種單位覆蓋率(指標要求:≥90%)、疫苗接種疑似異常反應規范處置率(指標要求:≥90%)、以及新生兒首劑乙肝疫苗及時接種率(指標要求:≥80%)、五歲以下兒童表面抗原攜帶率(指標要求:<1%)。
各地需加強重視,對照國家標准,提出本地區本單位的落實計劃, 確保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考核標准。

『玖』 預防接種有哪些規定

規范要求,從事預防接種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並明確內其責任區域。接種單位應具備容下列條件: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件;具有經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或者鄉村醫生;具有符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的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保管制度。承擔預防接種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或者鄉村醫生資格,並經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據介紹,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包括皮內注射用卡介苗、重組乙型肝炎疫苗、口服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及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麻疹減毒活疫苗。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常規免疫為:卡介苗接種1劑次;乙肝疫苗接種3劑次;脊灰疫苗口服4劑次,前3劑次為基礎免疫,第4劑次為加強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種5劑次,前3劑次為基礎免疫,第4劑次為加強免疫;第5劑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強免疫1劑次;麻疹疫苗接種2劑次,第2劑次為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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