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育部2021將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會帶來哪些影響
國家在2021年2月4日發布了一項《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點》,也就是說,教育部即將在2021年大力整頓各種各樣的校外培訓機構,從而減輕學生的學習壓力和課外負擔,使學生們能夠在輕松的環境下愉快學習。這項規定出台之後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反響,我覺得這項規定對父母和孩子而言都是非常有利的,這樣孩子們的學習負擔就會大大減輕,也就有更多的時間來培養自己的興趣愛好,從而成為一個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我覺得給孩子報校外培訓機構這件事情上,一定要尊重孩子們的意見,如果孩子自己願意報名的話,那麼可以參考他們的意見,報一些合理的課外培訓班或者課外補課班。但如果孩子特別排斥的話,那麼我就覺得沒有必要去報名了。因為好的教育並不是用錢可以買來的,況且有些校外培訓機構並沒有這方面的實力,他們的師資能力說不定還不如孩子的父母。
但這項規定對那些校外培訓機構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在目前的行業中,培訓機構還是占著一個不小的比例。很多大學生畢業之後,就直接到社會上的各個培訓機構應聘,如果校外培訓機構大大減少的話,也就意味著這些大學生的就業機會減少。總之,教育部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這件事情既有利又有弊。
⑵ 如何看待教育部這次對培訓行業的整頓
一、這是一次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專項整頓,覆蓋廣泛,力度空前,或將徹底肅清校外培訓市場亂象。
2018年2月22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將針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及競賽活動的培訓機構,進行嚴格規范整頓。
此次治理,將由各中小學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參與報班校外培訓的情況,然後分類整頓。對於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白名單向社會公布;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黑名單,堅決予以取締或整改。
二、此次整頓目標明確,對象具體,針對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整頓的重點如下:
1、未取得營業執照、辦學許可證、存在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
2、學科類培訓中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3、組織中小學生培訓等級考試及學科競賽等行為;
4、將機構培訓結果與招生入學掛鉤的中小學;
5、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授課的中小學教師;
6、誘導或逼迫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上課的中小學教師。
三、此次整頓將改變校外培訓市場格局,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方向,引導校外培訓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秩序的「有益補充者」而非「干擾者」。
1、證照不全、無辦學實力的培訓機構將被清理出局,對於資質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來說,卻是一個發展壯大的機會。
2、校外培訓機構將被納入教育主管部門監管之下,辦學行為和教學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教育方針。
3、中小學與校外培訓機構之間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將被徹底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學校之間,只能是互為補充關系,而不能是利益共生體。
4、中小學教師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或授課,違者將會受到嚴厲處罰,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另外,筆者還有一點思考:
校外培訓機構市場需求如此旺盛,說明我們的學校教育仍存在巨大不足。班級授課制的教學模式,僅能面向全體學生,很難做到針對每個學生因材施教,導致學困生只能尋求校外培訓機構的幫助。在人工智慧發展迅猛的今天,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專業研究機構能不能為學校教育探索出一種全新的、針對每個學生都能個性化教學的授課模式呢?
⑶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⑷ 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整治工作意見和建議是什麼
1、家長對孩子期望普遍過高。因不想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大家都在補,我能不補嘛?」的思想,形成了人人都想上培訓班的不良風氣,導致事實上學生及家長對培訓機構的需求量增大。
2、因大部分家長忙於工作,相當部分低齡孩子需要在學校放學後託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部分資質不合格的培訓機構的萌生。
3、家長安全意識不強。很多非法培訓機構存在樓層高、安全通道被堵塞、疏散不暢等消防安全隱患,但由於家長安全意識淡薄,缺少了對良莠不齊的培訓機構的甄別與淘汰,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非法培訓機構的生存。
基於以上原因,建議:
1、抓源頭方面。嚴格培訓許可證的審批要求,確保證照齊全。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下同)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在辦學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設置標準的,應當按標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培訓活動。
2、強管理方面:主管部門要起到監督作用,要經常檢查,切實發揮監管責任。加強非法取締、媒體曝光等工作。同時,社會也要積極發揮作用,社區和學校要積極開辦三點半學校,解決需託管孩子的家長實際困難。建議有各街道牽頭,每個社區成立一個託管班,有大學生或社區志願者帶班管理。
3、提師資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在取得辦學資格的前提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以上內容參考:紹興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整治校外培訓機構的建議
⑸ 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有哪些實際上的政策支持呢
教育部已下令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很多家長都在盼著封殺校外培訓機構,但是封殺校外培訓機構是不可能的。即使整改,也只會使校外培訓機構在管理和收費上更加規范、透明,不會影響教育培訓行業的發展。有需求才會有市場。響應教育部命令,北京打響了校外培訓機構的第一槍,相當於為全國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樹立了一個好榜樣。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全國的路數應該是一樣的,可能沒有北京的整改力度大。
從市場對傳言措施的反應來看,確實擊中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七寸。培訓機構最擔心兩件事。第一,學校把學生留在校園里,學校教育滿足了大部分家長的需求,從而減少了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需求。以前那種「減輕校內負擔,增加校外負擔」的美好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第二,明確對違反教育法的高等教育說不,全面禁止針對年輕人的紀律培訓和網路培訓。從滿足受教育者差異化選擇的角度來看,禁止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培訓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合理的,但教師停止對6歲以下兒童的學科培訓和網路培訓卻是出了名的,這完全違反了教育規律。這是反對對孩子的高等教育。
⑹ 整頓培訓機構,教培機構老師該何去何從
老師還是在學校的。教培機構的老師只能到正規的學校上班了。
這對於老師們沒有任何影響,因為老師們的職責就應該在課上好好教課,而不是利用私下時間進行補課,作為中小學生也是如此,本應該在課堂上好好聽課的,卻還參加各種補習班,所以培訓機構整頓是一件非常好的消息。
主要優勢:
現在越來越多的校外培訓機構如同雨後開花一般,面對這么多的機構,很多家長又陷入了兩難之中,如果不給孩子報課外班,那麼就擔心孩子的學習跟不上。
如果給孩子報科學班,那麼就要面對很大的經濟壓力,而最近教育部印發專項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我認為這對於中小學生以及老師來說沒有任何的影響,因為他們的職責就應該在課堂上好好的上課。
⑺ 新華社:整治校外培訓的虛火應該下猛葯,校外培訓機構究竟該如何整治
3月31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國新辦發布會上回應了近期熱門的“雙減”問題。他表示,今年教育部把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列入重點工作任務,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系統治理、標本兼治的工作思路,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加大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力度。
校外培訓機構亂象叢生,整治問題培訓機構是勢在必行。那麼該如何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呢?
完善相關法律,加強政府監管校外培訓機構之所以不得已向,甚至變本加厲,關鍵又在於國家缺乏性質游戲的制約手段。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可以從法治層面,約束校外培訓機構濫收費,整頓一大半資質不明,管理混亂的校外培訓機構。同時執法部門也應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管,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嚴懲違規辦學,違規收費的不良機構。
綜上所述,要想徹底整頓校外培訓機構,僅僅依靠國家法律法規,相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是不夠的,還需要各學校不斷提升自身的教育質量和水平,滿足家長和學生的學習、發展需求,同時更有賴於家長教育觀念的轉變,這樣才能營造良好的教育學習氛圍。
⑻ 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整頓會不會影響教育的發展
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家對於教育越來越關注,那麼自然,因為這種需求量的增加,也導致市場上出現很多類似的培訓機構,這樣。由於它的復雜性,所以導致行業,出現很多不規范的行為,相關部門對此非常重視,所以,也著手對相關培訓機構,進行整頓,那麼這樣做,會不會影響教育的發展,個人認為,這樣做不會影響教育的發展,他只會促進教育的發展。因為不規范的教育機構,他對於教育的意義。是非常小的。其實,之所以會有如此不規范的機構,跟我們本身也是有一定關系的,因為我們都有一個望子成龍的心態,所以有的時候。就會出現病急亂投醫的現象,這樣。自然就給了不法分子一些機會。那麼對於我們來說,我們該如何正確選擇這些機構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簡單的了解一下。
希望大家能夠引起重視,並且給予一定的關注,因為這些東西對於我們來說,非常的重要,因為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只有我們真正的關注起來,我們才能夠,有所保障。並且真正的解決我們自己的需求,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
⑼ 國家為什麼要整治校外培訓機構
第一是糾正畸形需求。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是為了取締無序擴張的焦慮製造者和修正應試教育之風。通過打造「不要輸在起跑線上」的廣告語和不計成本的拉新,資本飽食著家長們因愛而生的焦慮情緒。教培也在他們的推動下加速背離了教育的初心:學生可以短時間通過題庫堆砌的方式強化應試技巧提高考試成績,但卻並沒有學會更重要的自主思考和學習能力。
第二是提高生育率。這有降低生育費用和解放精力兩方面考量。
第三是規模總量龐大。據統計,目前全國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數量十分巨大,已基本與學校數量持平,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如果任其發展,將形成國家教育體系之外的另一個教育體系,不僅增加學生課外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還會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第四是如果任其發展,將形成國家教育體系之外的另一個教育體系。
第五是被資本裹挾狀況嚴重。近年來大量資本湧入培訓行業,展開「燒錢」大戰,廣告鋪天蓋地,對全社會進行「狂轟濫炸」式營銷,各種販賣焦慮式的過度宣傳,違背了教育公益屬性,破壞了教育正常生態。
(9)關於培訓機構整頓深圳擴展閱讀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表示,今年教育部將把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列入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大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力度。
4月9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嚴禁學前學科培訓。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將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准和制度並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