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部繼續加大力度整頓校外培訓機構,什麼樣的教育機構有機會留下來
引言:由於河南商丘的一個事件,讓教育局重視到了課外培訓機構的嚴峻狀況,目前教育局繼續加大了對課外培訓機構的整頓,究竟怎樣的培訓機構才有機會留下來呢?其實這個問題非常簡單,只要通過檢驗合格的培訓機構,就可以留下來繼續營業。
經過這一系列檢查之後,教育機構還要受到最後的一項檢查,那就是教育機構的資格認證是否具備開設相關輔導教育的能力。有些機構他的教育認證,只適合開設藝術類的培訓班,但是有些機構擁有教育資格證,那麼他們還可以開開設文化課的培訓。教育局通過整頓教育資格認證來規范教育市場發展,對教育市場能夠可持續的發展非常的有利。
2. 這次國家打擊校外培訓機構的范圍包括哪些
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發布的《關於堅決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按要求審批,發放辦學許可證,確保證照齊全。
這里摘取部分內容:
當中提到,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設立,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和「廣東省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設置標准」的要求進行審批。
在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廣東省民辦教育機構的設置標准(粵教策〔2018〕6號)》中,對機構設置的舉辦者、名稱、場所、教師、培訓內容等都有作明確規定,且設置標準的實施日期顯示自2018年6月30日起,有效期為5年。因而可以被看作是主要的審批參照。推巨量文化認為若全國各地嚴格要求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也要「先證後照」,以學科類培訓機構設置標准進行辦學許可證審批,必然會對這些培訓機構造成重大影響。
3. 教育部為什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現狀卻不容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六類不規范行為,辦學隱患和辦學內涵兼治,校外培訓和校內教育教學行為兼治,通過打「組合拳」系統解決問題。可以概括為3個方面:
一是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把確保學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二是治理數學語文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把強化學校和教師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校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4. 教育部:將繼續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如何看待這一舉措
伊布將繼續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我覺得他們的這一舉措非常的好,現在對於很多家長來說,他們覺得校外的一些培訓機構比校園裡面的教學好,所以他們更加傾向於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一些校外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這不僅會給他們自己的孩子增添很多的壓力,也會讓學校的教學與培訓機構的教學發生一些沖突。
所以,教育部將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也是給一些中小學生減輕負擔讓他們能夠更好的接受教育,讓他們更好地去學習,學校裡面的一些知識,也希望教育部能夠重視更多的教育問題,讓更多的孩子有一個比較好,但是又輕松,也能夠去學習到很多知識的校園環境,我們也希望通過管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能夠變得更好,更多的是幫助一些孩子補充一些教育知識,而不是為了利益。
5. 教育部將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為何要規范化校外培訓
因為很多人會通過這個方式來贏取暴利,並不能說真正給孩子們帶來一些學習方面提升。
6. 2021校外培訓藝術類受影響嗎
不受。
2018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2018年11月,教育部開發的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台即將上線,各地審批的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有望通過全國統一的互聯網平台實現聯網查詢。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啟動會。
2021年8月24日,民政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登記管理的通知。
7. 教育部繼續加大力度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怎樣的教育機構有機會留下來
補習機構的問題這么多年了,發展越來越壯大,不僅僅是他的商業價值,還有社會和家庭的需求。那麼現在隨之國家對這個行業的整頓,未來的發展我們應該如何分析呢?
所以從這幾個方面來說,未來發展仍然是比較有前景的,但是其提供的服務將面臨改革和發展,一定不會是再以成績訓練提高作為核心的業務了,多元化、專業化的素質教育服務發展才是未來的潮流。
8. 教育部明確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教育部對於校外培訓的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的范圍是如何界定的?
根據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准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9. 教育部針對校外培訓的標准來了,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總書記指出,一些課余培訓機構違反教育規律和學生生長發育規律,開展應試培訓,增加了學生課余負擔,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甚至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社會反響強烈。良心的行業不能成為一個牟利的行業。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使校外教育培訓回到育人的正常軌道。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發展素質教育,推動校外網路培訓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斷提高培訓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適宜性,幫助學生成長和發展。基於信息時代的背景,我們應該借鑒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經驗,利用互聯網解決互聯網問題。採用互聯網+監管新模式,按照歸檔、審查、逐一檢查、全面改進、加強監督的程序,循序漸進地進行規范化、規范化的步驟。
10. 2021教育部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包括藝術嗎
應該包括義務培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