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押運證都需要什麼證件
首先到當地運管機構報名,再參加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培訓和考試。《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十二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二)初中以上學歷; (三)接受相關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了解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徵、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四)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七條申請參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三)相關培訓證明及復印件。
B. 押運證怎麼辦理,在哪辦,多少錢
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即可辦理,不需要錢的。
依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申請參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相關培訓證明及復印件。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安排考試。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在考試結束10日內公布考試成績。對考試合格人員,應當自公布考試成績之日起10日內頒發相應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
(2)押運員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相關要求規定: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危險貨物。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安全作業規程對道路危險貨物裝卸作業進行現場監督,確保裝卸安全。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應當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進行全程監管。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C. 貨運從業資格證更換流程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和道路運輸經理人從業資格證件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和管理。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由設區的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發放和管理。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由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和管理。
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發放和管理許可權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確定。
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四)掌握相關道路旅客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
(五)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申請參加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
(三)申請參加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證明。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D.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培訓教材的目錄
第一篇 基礎知識篇.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法規及標准簡介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法規
第二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技術標准
第三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資質要求
第二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特點
第三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管理的內容
第四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管理的內容
第五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 危險貨物的分類與相關特性
第一節 貨物物理及化學特性
第二節 危險貨物分類及品名編號
第三節 各類危險貨物定義及特性
第五章 《危險貨物品名表》及其適用
第一節 《危險貨物品名表》的結構和作用
第二節 危險貨物運輸的限制與相關免除
第六章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常識
第一節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基本要求
.第二節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分類
第三節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標志
第四節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英文標識
第七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托運及承運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托運人責任
第二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
第三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受理
第四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相關文件
第八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思考題
第二篇 駕駛人員篇
第一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人員基本要求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人員職業道德
第二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人員基本要求
第二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基本要求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車型要求
第二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基本要求
第三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一節 爆炸品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二節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三節 易燃液體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四節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五節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六節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七節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八節 腐蝕品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九節 雜類運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四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02.4.11」107國道重大惡性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03.9.26」滬寧高速公路危險品車輛撞車事故
思考題
第三篇 押運人員篇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素質
第二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須知
第二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安全基本要求
第二節 道路各類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安全
第三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事故應急措施
第四節 常見火災事故及其防範措施
第五節 醫療急救常識
第六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報告和上報程序
第三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01.1.20」上海市松江區液化氣罐車泄漏事故
案例二 「2002.5.15」重慶市綦江縣液氨罐車傾覆事故
思考題
第四篇 裝卸管理人員篇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條件及基本要求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要求及車輛條件
第二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機具及設備條件
第三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基本要求
第三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一節 道路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裝卸安全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二節 道路散裝危險貨物和集裝箱危險貨物運輸裝卸安全
第四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00.10.29」廣西壯族自治區大化縣酒精罐車爆炸事故
案例二 「2004.3.20」京滬高速公路二硫化碳車輛泄漏爆炸事故
思考題
第五篇 新技術應用推廣篇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悍士防禦性駕駛技術」——三層空間駕駛法
第三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實時監控管理系統
第四章 車輛搶險救援無火花堵漏技術
第五章 道路集裝箱運輸的產生、發展與新產品
第六章 han阻隔防爆運油(氣)槽車
第七章 罐車用內置式安全止流底閥
附錄
附錄一 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牌圖形
附錄二 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牌懸掛位置
附錄三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英文標識主要用語表
附錄四 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裝箱證明書
附錄五 各類危險貨物事故應急措施說明
附錄六 危險貨物配裝表
附錄七 液體危險貨物與罐體材質的相容性
附錄八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培訓教學計劃與教學大綱
參考文獻...
E. 押運證怎麼辦到。都需要什麼證件
一是填寫「危貨運輸押運員申請表」(市運管處提供),並由單位(具有危險運輸資格)加蓋公章。二是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非本市地區還需暫住證復印件一份)。三是近期免冠照
2張(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另一張用於操作證件上)。四是材料准備齊全後由單位統一送至市運管處駕培科,駕培科統計人數、計劃開班並通知所有(常州、武進、金壇、溧陽)危貨單位負責人前來辦理報名、培訓手續。
F. 在東營怎麼辦理押運證
交通局答復:
一是填寫「危貨運輸押運員申請表」(市運管處提供),並由單位(具有危險運輸資格)加蓋公章。二是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非本市地區還需暫住證復印件一份)。三是近期免冠照 2張(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另一張用於操作證件上)。四是材料准備齊全後由單位統一送至市運管處駕培科,駕培科統計人數、計劃開班並通知所有(常州、武進、金壇、溧陽)危貨單位負責人前來辦理報名、培訓手續。
G. 保安員培訓法律 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情況
一法復律培訓
1、保安員首先制要知道《勞動保護法》有關內容,因為這關系自己的勞保情況。
2、保安員要掌握《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關條例,及其《刑法》、《民法》部分細節。因為在實務中,保安員的工作涉及他人的人身權力和財產權力等,例如不得非法拘禁、不得非法入侵民宅、不得非法搜身等等,說別的都是扯淡,學了這些才能保證工作中不侵犯他人權力,而自己處於主動地位。
3、《職業道德》培訓業很重要。
二、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情況
1、處理應急事件的能力
2、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3、結合實際的工作能力
別的樓下說的很清了,我就不啰嗦了。
H. 押運 安全知識
下面應該是你想要的 要是不滿意可以追問的哦~~
這是農行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農發行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群防群治、綜合治理,人員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防範安全事故,保障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
第四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機構在本級行行長領導下工作,接受上級行保衛部門及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指導,對本級行行長負責。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農發行各級行。
第二章 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
第六條 農發行各級行應當逐級建立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層層簽定「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實行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條 各級行行長為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具體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安全保衛工作目標,對完成本目標負責;
(二)定期聽取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四)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職業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對要害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
(五)抓好保衛隊伍建設,按規定建立保衛機構,配備保衛人員,為保衛工作開展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各級行分管保衛工作的行領導是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的直接領導者,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二)領導保衛部門貫徹、落實上級行和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對安全保衛了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領導保衛部門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防範體系,確保本級行安全運營;
(四)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性的安全檢查,推動保衛工作的開展;
(五)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六)隨時掌握保衛人員的思想動態,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第九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是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一)做好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等金融案件的防範工作,力保農發行資金安全:
(二)做好防火災、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防範工作,力促農發行資產和人員安全;
(三)負責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案件偵破和事故調查工作;
(四)指導本單位和所轄分支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對所轄分支機構防範金融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以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指導和經常性監督檢查;
(五)負責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和技術防範設備的選用、管理及安會防範工程審查、驗收;
(六)負責槍支彈葯和警用器材、設備的管理;
(七)負責經濟民警、保衛人員的管理、訓練工作;
(八)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組織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九)負責制定落實安全保衛工作的規章、制度、工作辦法及操作規程;
(十)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保衛工作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的建議。對發生重大責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提出「一票否決」的意見。
第十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落實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二)抓好安全防範教育,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妥善解決;
(三)對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實施經常性檢查。
第十一條 各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範工作及防範設施管理
第十二條 農發行各營業機構均應創造條件實行現金寄庫和委託運送現金。
第十三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應按國家規定,審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檔案,對要害部位的安全情況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十四條 各級行應建立健全值班、警衛制度,節假日須有領導幹部帶班。
第十五條 各營業單位應與相臨單位建立治安聯防,簽訂聯防協議,適時進行演習。
第十六條 安全防範設施是保證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質設施和技術裝備。主要包括:
(一)金庫、守庫室、營業室、計算機房。圍牆等建築防範設施及其相關的配套防護設施、設備,如金庫門、防彈玻璃、防盜門等;
(二)報警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無線通訊系統,GPS衛星定位系統和防衛防護器材等技術防範設施;
(三)專用運鈔車輛。
第十七條 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應以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為目的。配置的原則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經營、美觀實用。
第十八條 各級行應當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護暫行規定》、(銀發〔1998〕588號)、公安部《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92)和國家技術監督局《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關規定,設計、建造、配置安全防範設施。
第十九條 營業場所、金庫的安全防範設施,按照行業標准設計施工,嚴格履行審批程序,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或啟用。
第四章 槍支彈葯管理
第二十條 各級行必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管理槍支彈葯。槍支彈葯只能用於執行守護、押運任務,嚴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槍支彈葯的配置標准依據公安部《公務用槍配備辦法》(公治〔1998〕474號)有關規定執行。嚴禁非法通過其他渠道購置槍支彈葯。
第二十二條 槍支彈葯的購置,由配槍單位提出申請,當地公安機關核准後逐級申報,經省級分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計劃單列市分行,下同)審核,統一向省級公安廳(局)申請價撥,並報總行備案。
第二十三條 對持槍人、管槍人應嚴把政審關,嚴禁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持搶、管槍。
第二十四條 持槍、管槍人員必須經過技能培訓,考核合格並經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持槍證後,方能持槍上崗。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應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工作重點放在易發生案件、事故的基層營業單位。總行保衛部對全系統省級分行每年檢查面不少於30%;省級分行保衛處對所轄每個地(市)級分行每年檢查不少於2次;地(市)級分行保衛科對所轄所有縣(市)支行檢查每年不少於4次;基層營業單位應堅持經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六條 檢查方式:上級保衛部門對下級機構的安全檢查與由上級機關組織同級之間的互查相結合;有計劃的組織統一時間統一內容的檢查與不定期的專項內容抽查相結合。
第二十七條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情況;
(二)崗位工作人員防範意識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情況;
(三)值班、警衛制度執行及值班、警衛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四)防火、防盜、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的情況;
(五)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和管理情況;
(六)槍支彈葯管理情況;
(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查處情況;
(八)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二十八條 安全檢查應認真負責不走過場,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安全檢查登記簿上簽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對存在嚴重治安隱患的單位應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較大規模的安全檢查應向上級行寫出專題報告,檢查結果應當向全轄通報。
第六章 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保衛部門對涉及農發行的金融詐騙、搶劫、盜竊、涉槍、爆炸、縱火、綁架等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履行調查、協查及管理職責。
第三十條 發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在規定的時限內逐級上報。接到報案後,保衛部門應立即趕到現場。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級分行、總行應當派人及時趕赴現場。
第三十一條 保衛部門對所轄分支機構的報案和犯罪人的自首,應當認真做好筆錄,並調查核實。對所受理的案件經查證不屬於保衛部門管轄的,應及時移交有關部門。
第三十二條 在案件事故的查處中涉及內部其他部門協辦的,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積極查辦。
第三十三條 案件、事故管理實行一案一報,一案一檔,專人負責,領導簽發的報告制度。
第三十四條 保衛部門應當安排專人負責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記清楚,統計准確,上報及時。
第七章 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責任與追究
第三十五條 農發行對金融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及安全生產事故實行行政責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條 農發行各級行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對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
故的防範、發生,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條款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一)重大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殘死亡或國家財產損失嚴重的;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殘死亡或財產損失嚴重的;
(三)由於農發行責任人原因導致重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四)由於辦公、營業場所未按規定安裝安全防衛設施,值守人員不到位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或人員傷殘死亡的;
(五)由於未按規定使用專用設備和違反規定造成職工傷殘死亡或資金損失嚴重的;
(六)槍支(彈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農發行各級行和有關部門對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比照本制度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凡發生本規定第三十六條所列金融案件、安全事故及其他傷殘死亡事故應及時上報,凡隱瞞不報的,一經發現,給予該行行長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八條 發生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的,由總行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省級分行行長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農發行總行負責解釋、修訂。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前市場是沒有相關的書籍賣的,這個對於武警押運的我來說是再熟悉不過了.
武裝押運也是內務部隊要履行的一項職能,他主要是以武裝的形式將重要物品運送到指定地點,一樓說「押運現金經警和「押運武警」並不矛盾,這要看當地銀行選擇」是錯誤的,這一點銀行沒有選擇權,押運武警所擔負的押運任務是由國家做出的,針對現金而言,他們是把現金從「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或是印鈔廠直接運送到各地金庫的途中保護,也只有「人民銀行」才有權通過申請動用武警,現金一旦送到,交接入庫,武警的任務也就完成,這些錢就屬於各地方銀行,這些錢的安全才落到經警的肩上。各地方銀行的現金轉移也只能用到警察和經警,沒有權力調動武警。
說直白一點就是,動用武警押運的都是國家行為,而經警的押運只是地方行為。
I. 辦押運證什麼地方辦
辦押運證在運管局辦理。
1、押運證是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運送危險化學品必須具備的條件一般到運管局去辦。
2、需提供身份證實,免冠照,填寫由運管局提供的申請表格,具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單位加蓋公章。報送後接受培訓,考試獲得資格。
3、運輸管理局,隸屬於交通運輸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交通局(委員會)都有一個二級局:道路運輸管理局。地級市下屬的是道路運輸管理處。其實就是運管部門,主要履行道路運輸市場的審批和臨監管。
(9)押運員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運管局行政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研究起草本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起草本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地方技術標准和經營服務規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市交通運輸的行業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運輸行業的重大安全事故,負責水上安全監督管理。
(六)負責重大突發事件中的運輸組織和保障工作。
(七)負責本市交通運輸的組織協調和鐵路專用線共用、公路鐵路聯運的管理。
(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市經營性公共停車設施的行業管理。
(十)承辦市政府及市交通委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