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家是否知道有這么一個開國將軍
代理紅一軍團軍團長
由於王明「左傾」冒險主義的影響,中央蘇區第五次反圍剿失敗了,紅軍被迫進行戰略轉移。1934年10月14日夜,陳光率領紅二師渡過於都河,踏上長征路。長征之初,陳光帶領紅二師擔任突前前衛的任務,掩護軍委縱隊和後續部隊經過浴血拚殺,終於來到了貴州。「黎平會議」後,紅軍改向遵義進發,紅二師四團被選作前衛。陳光被軍委首長親自點將,帶領耿飈任團長、楊成武任政委的四團搶渡烏江天險。隨後,他折回師部,指揮六團、四團,分別攻取遵義,搶占婁山關,佔領松壩,然後再度集結部隊沿西北方向警戒,與兄弟部隊一道警衛著遵義會議的召開。
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被重新確立了領導地位。隨後,陳光帶領紅二師參加了四渡赤水,順利進軍川西。行至大渡河安順場渡口,中央紅軍面對幾十萬蜂擁而至的敵軍,面臨進退維谷的境地。當時正值5月雨季,安順場渡口水流湍急,河床寬廣,工兵部隊無法架起浮橋,全軍上下費盡心機搞來的4隻小船隻是杯水車薪。唯有搶占瀘定橋,才能保證部隊搶渡完大渡河,避免當年石達開在此全軍覆滅的命運。重任又一次落在了陳光肩上。他帶領紅二師四團以一天狂奔120公里的速度,創造了軍史上至今仍津津樂道的奇跡-飛奪瀘定橋,打開了紅軍的北上之路。
走出草地後,紅二師率先進入甘南境內。又一道著名天險-臘子口擋住了紅軍的去路。這道關隘被夾在連綿的群山中,在兩道山峰間如同一條狹窄的口子,刀砍斧削。兩面盡是絕壁懸崖,下面則為一條奔騰的河流,其間僅有一座木橋,是出入臘子口的唯一孔道。林彪、聶榮臻等軍團首長和陳光一道仔細觀察了地形,決定由陳光和四團政委楊成武指揮。經過一夜激戰,臘子口終於被攻克。1944年在延安中央黨校學習時,黨小組曾對陳光的這一功績作了如下評述:「在長征中臘子口攻堅,陳光對中央紅軍北上,渡出險境,貢獻極巨。」
11月19日,紅軍進入陝北吳起後,陳光改任紅四師師長,彭雪楓為政委。在」直羅戰役「中,他帶領四師,在友鄰部隊配合下,擔任主攻任務,最後一舉攻克直羅鎮,全殲敵一0九師,生俘師長牛元峰以下5000餘人。「西安事變」後,陳光接替已調任紅軍大學校長的林彪,成為紅一軍團代理軍團長,直至半年後,紅一軍團被改編為八路軍第115師。
接替林彪出任115師代師長
1937年8月,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朱德、彭德懷分任正副總指揮,下轄3個師,即115、120、129,而以115師實力最強,有1萬5千餘人,由紅一軍團和紅十五軍團合編而成。115師成立之初,師長為林彪,副師長聶榮臻(實際上是政委角色),政訓處主任羅榮桓。下轄343、344兩個旅。徐海東任344旅旅長,陳光則擔任343旅旅長。
9月,115師出師即勝,創造了中國抗戰史上的一個奇跡。林彪集中該師兵力,在山西平型關設伏,殲敵板垣師團二十一旅團1000餘人,打下了全國抗戰以來的第一個大勝仗。一個月後,陳光和老搭檔肖華一道率343旅於廣陽再次設伏,斃傷日軍千餘人,取得了廣陽大捷。改變歷史序曲的往往有很多偶然因素。次年3月,林彪在清晨的一次策馬晨練中,為晉軍誤傷,生命垂危,旋即被接回延安,轉送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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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2005-09-2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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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救治。經中央軍委提議,八路軍總部任命陳光為115師代師長。
不久,115師大分家。聶榮臻帶部分人馬去了五台山,建立晉察冀根據地。陳光和政委羅榮桓一道帶著主力部隊東進山東。進入齊魯大地不久,他們便指揮楊勇打下了樊壩,樹立了八路軍的聲威。接著,一鼓作氣,直插泰山以西,建立起各級抗日政權,有力地威懾著津浦鐵路中段的日軍。5月初,日軍駐山東最高指揮官尾高龜藏,親自糾合8000餘人馬,兵分九路,殺氣騰騰地在飛機、坦克、大炮掩護下,向泰西地區掃盪,伺機尋找115師主力決戰。
這時,陳光率領的師直、686團、津浦支隊以及魯西區黨委共3000餘人,頓時陷入敵人的四麵包圍之中。實際上,早在日軍有所動作之初,陳光就有一種預感,日軍會對115師進行大規模掃盪。但羅榮桓去東汶支隊檢查工作不在家,他雖有些意識,但沒料到日軍會有如此大規模的九路圍攻。當發覺情況的嚴重性時,陳光決定緊急突圍。5月11日拂曉,日軍在猛烈炮火掩護下全線發起攻擊,並出動飛機轟炸掃射。115師總部所在的陸房村房傾牆摧,地動山遙。這是陳光在戰斗年月遇到的最被動最危險的局面,他命令各部隊:不惜一切,堅守陣地,夜間突圍1各線守軍也英勇頑強地抗擊敵人,打退敵人一次沖擊。
在戰斗最緊張激烈之時,陳光到正面的686團督戰,該團官兵大受鼓舞,堅守陣地,連續打退敵人9次瘋狂進攻。堅守在陸房村東面鳳凰山陣地的師特務營和津浦支隊,也打垮了敵人5次攻擊。戰事熾烈時,日軍幾乎攻進115師師直,陳光立即命令師指揮所掌握的特務營一個連、師直騎兵連以及津浦支隊等部隊人員,迅猛進行反擊,英勇地與敵人展開白刃格鬥,終於打退了敵人,守住了陣地。保衛了師部機關的安全。
激烈殘酷的戰斗,持續了整整一天,斃傷敵聯隊長植樹田大佐以下1300餘人。黃昏時,敵人停止了攻擊,企圖次日清晨再攻。夜幕降臨後,陳光立即召集師部機關的參謀處長王秉璋等,研究並確定了當晚突圍的路線、時機和具體安排。夜10時後,利用敵人不敢夜戰的弱點,在進行動員、緊急埋藏笨重物資之後,從敵人陣地的空隙,分兩路向東南及西南方向隱蔽地突出重圍。12日拂曉,安全到達東平以東的無鹽村一帶。5月12日拂曉,115師渡過汶河,跳出陸房村,在東平以東的無鹽村與政委羅榮桓會合。這便是抗戰軍史上有名的「陸房突圍」,也是陳光日後蒙冤的一大伏筆。
此役115師傷亡300餘人,丟掉部分騾馬和輜重,暴露了部隊的一些問題。對此,一些幹部頗有怨尤,有的甚至指責陳光「指揮失誤,受到些損失,不好向中央交待」。陳光聽到這些議論,心情可想而知,後在羅榮桓的鼓勵下,情緒得以穩定下來。兩個月後,陳光又用手裡僅有的三四百人,將日軍長田大隊包圍,打了一個大勝仗。戰後第二天,八路軍總部傳令嘉獎,稱是一嘲漂亮的「殲滅戰」。陳光的威名,遂在山東流傳開來。他和政委羅榮桓緊密配合,精誠團結,以致山東軍民一提到115師,便呼為一個人「陳羅」。
隨後數年,陳光和羅榮桓一道在山東抗日根據地,粉碎了日軍的掃盪,取得了甲子山、梁山、剡城等著名戰役的勝利,當初不到一旅人眾而入山東,到抗戰結束時,已發展到10餘萬人。陳光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以致在日軍本部,有關部門專門撰寫了小冊子供他們指導作戰之用。
1945年,陳光在延安出席黨的「七大」,並成為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生性率直的他在出席七大代表的人選問題上,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於情於理,皆不為過。不料,此舉引來軒然大波,有人以「陳光欲抵制黨代會」為由,直接上書毛澤東,指斥其有「反黨行為」。這也成為後來陳光蒙冤的又一罪狀。
毛澤東對這位井岡山會師時的連長畢竟是了解的。他經過調查,當即給陳光回了封信,稱:「你的意見我是了解的。有些意見是對的。你在山東執行的路線是對的。『七大』要開成一個團結的大會,勝利的大會,相信你能致力於開好這次大會。敁意見可以會後交換。」陳光接信,釋然於懷,並將書信一直珍藏在貼身衣袋裡。七大以後,毛澤東果然踐諾,特地邀請陳光和夫人史瑞楚一道來家中作客,同他們進行了親切交談。毛澤東對陳光參加革命以來所作出的貢獻給予了高度評價,並對以後的工作進行了很多指示和囑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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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2005-09-2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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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延安審查小組經過全面考核,在陳光的《歷史總結》中作了如下評述:「陳光是我軍有數的軍事人才之一,他一貫忠心耿耿,具有為黨為階級虛心學習,聯絡群眾的優良品質。」「抗日戰爭中,陳光率115師轉戰華北,1939年進入山東,創造了梁山殲滅戰、陸房突圍等有名的戰役,使我黨我軍威名遠揚,魯蘇局面大開,根據地建立。」
所謂的「扣壓電台」事件
1945年8月,抗戰勝利後,東北成為國共雙方矚目的焦點。根據中共中央決定,林彪、陳雲、彭真等率10萬余幹部晝夜兼程趕往東北,羅榮桓與黃克誠分率山東八路軍、蘇皖新四軍齊頭並進。陳光原本回山東,由於形勢的變化,也和林彪一道趕赴東北。10月,陳光在與羅榮桓及老部隊會合後,中共東北局決定,在黑山、北鎮一帶設置第二道防線,交由陳光負責指揮。出於戰略需要,羅榮桓當即把從山東帶來的一部電台和機要人員交與陳光使用。
約兩月後,林彪帶領東北民主聯軍指揮所出關撤往阜新。此時,國民黨部隊已進占錦州、溝幫子一域,惡戰一觸即發,情急之中,林彪得知陳光處有部大功率電台,連忙致電陳光,要求調電台和機要人員火速趕往阜新。陳光考慮沒有電台無法進行聯絡、指揮,況且林彪部已有兩台大功率日制電台,當即回電希望不要調走電台。林彪則兩度來電繼續催調,並嚴辭責問陳光扣壓電台,妨礙其指揮作戰。見此情況,陳光忙抽調出電台及機要人員,准備送往林彪處。不料,錦州之敵大舉進犯陳光部,倉促撤退之際,陳光只得帶走電台及機要人員。電台就此無法上交。隨後,性格內斂、含而不露的林彪多次在公開場合指斥陳光「無理霸佔電台,抗命不交」。
在東北數年,在林彪、羅榮桓節制下,陳光參與指揮攻打長春、拉法、新站等戰斗。擔任過東北民主聯軍六縱司令員、松江軍區司令員等職,率部參加了三下江南戰役,參與指揮焦家嶺、城子予、德惠等戰斗。1949年初,陳光擔任了第四野戰軍的副參謀長。3月進駐北平時,林彪在防止居功驕傲的會上,既未徵得東北局同意,更未得到羅榮桓首肯,再次點名批評了陳光。
隨軍南下,廣州蒙冤
由於兩人之間的微妙關系,陳、林矛盾達到了白熱化。1949年5月,陳光隨第四野戰軍司令部抵達武漢。次年1月,被任命為廣東軍區副司令員兼廣州警備區司令員。元旦節時,陳光撇下妻兒徑赴廣州上任。對於陳光新的也是最後一次的履新,其夫人史瑞楚對筆者這樣說:「陳光自從在北京的防止居功驕傲的會上受到點名批評後,情緒一度低落。到了武漢,心情方才好轉。接到新的任命後,他愉快地赴廣州上任了。但是,對於新環境、新任務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卻缺乏應有的認識和必要的思想准備。」
陳光到職後,在當時的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廣東軍區司令員兼政委葉劍英的領導下,負責剿匪肅特、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市場物價等多方面的工作。廣州緊鄰港澳及海外,是新中國的南方前哨,百廢待興。與許多槍林彈雨中廝殺過來的戰友一樣,陳光遇到了人生的新課題,缺少對城市管理建設的經驗。當時,中央明確規定,在港、澳、台做情報
工作,有一套嚴格的程序和高度的紀律,結果陳光在掌握政策時,表現得主觀、簡單和不夠審慎,以致出現一些較大的錯誤。同時,他從局部利益出發,在老家宜章違反幹部政策和一些規定,將烈士子弟和知識青年招來廣州,辦起了訓練班。
對於這些錯誤,組織上發覺後,葉劍英親自出面找他談話,勸他認識和改正錯誤。但是由於性格的原因,加之組織上對其錯誤有些不實和誇大,陳光產生了嚴重的對立情緒。據其夫人史瑞楚介紹:「陳光在組織上找他談話時,表現得不冷靜。他一聽那些錯誤有些不實和誇大,情緒立刻波動起來。本來,葉帥找他談話時,兩人還握手問候,氣氛是融洽的,但到後來,兩人爭吵起來,甚至還拍了桌子,談話只得不歡而散。後來,在廣東軍區黨委的組織生活會上,大家就其錯誤繼續開展批評,結果陳光又因上述原因,再次發了脾氣。葉帥當時說『陳光,你是黨的高級幹部,又是老同志,總要講點組織原則吧。』陳光說,『無原則的批評我就是不能接受。』雙方都不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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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2005-09-2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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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陳光的錯誤和抵觸的態度,中南軍區報請中央後,給予他開除黨籍的處分。1950年7月23日,陳光受到更為嚴厲的處理。這天一大早,原115師作戰科長、陳光的老部下、時任廣東軍區參謀長的李作鵬,邀約他赴廣州荔枝湖遊玩。陳光很開心。兩人在湖中泛舟,還搞了野餐,頗為盡興。但是待到下午歸來時,陳光大吃一驚,只見其達道路的住所已戒備森嚴,跟隨他多年的老炊事員含淚望著他,四周則站滿了他不認識的戰士。警衛全部撤走,查抄了住所,在二樓的房間里,李作鵬尷尬地望瞭望他,然後朝保衛部部長呶了呶嘴。保衛部長便捧出上級的電令,宣布他已被撤銷廣東軍區副司令兼廣州警備司令的職務,旋即將他軟禁起來。
實際上,對陳光的處理意見已在7月22日晚由中南軍區電告了廣東軍區,鑒於陳光性格剛烈,又是戰功卓著的老同志,電文強調盡量做到不擴散,具體實施由廣東軍區黨委安排,採取先撤換警衛,再行就地軟禁的辦法。但是怎樣實施呢?廣東軍區連夜召開黨委常委會(未通知陳光參加),由葉帥主持,擬了幾套方案,都未獲認同,最後李作鵬自告奮勇提出了邀陳光游湖、再派人查抄住所的辦法。客觀上講,李作鵬提出這個建議,一是基於多年的戰友情誼,希望在老戰友被打入「另冊」前,能夠開開心,敘敘舊;二也是執行上級盡量不擴散的指示。作為參謀長,這是他的分內之事,不能因為後來的蛻變而在這件事上指斥他。
陳光被軟禁後,據當時看守陳光的保衛幹事王大述回憶:「我帶一個警衛班負責對他進行監護。陳光在二樓聽到對自己的處理意見後,情緒很激動。因執行者都是他的老部下,不便作什麼解釋。開始幾天,他飯量很小,常常大發脾氣。我職務低,只負責看守,便對他說,首長,你的問題我們不了解,領導派我們來,有三條任務,一是保衛你安全,二是照顧你生活,三是限制你自由,不能下二樓。你有意見可以向組織反映,但不能老發脾氣,不吃飯,這樣會影響健康的。」
陳光連連搖頭,兩行清淚掛滿腮邊,盛怒中他掏出珍藏在貼身衣袋裡的毛澤東1945年寫給他的信,氣憤地說:「有人陷害我,毛主席了解我,信任我,我要見毛主席。」說完,把信遞給了王大述。王大述看完那封信,嘆口氣勸道:「首長,你不要著急,事情會搞清楚的,你可以向毛主席反映情況嘛。」陳光點點頭,情緒才稍稍穩定下來。
對於陳光問題的處理,最後的決定權在中央。當時,中央是根據中南軍區、華南分局、廣東軍區的報告處理意見為依據的。解放初,一切盡在草創階段,不可能像今天有一套嚴格、完整的監察、紀檢系統,對於黨內幹部的處理,基本上沿用戰爭年代的辦法,這樣難免會輕率、粗疏;同時,由於性格原因,陳光與一些同志尤其是主管軍隊方面的個別元戎、戰將有些積怨;犯了錯誤後,陳光又與組織上有嚴重的對立抵觸情緒。自然,各種因素糾合在一起,這種處理就顯得不足為奇了。
病歿武漢,30餘年後終獲平反
這年10月,抗美援朝戰端開啟。不知出於什麼原因,陳光在王大述和其他警衛人員的護送下,被轉送武漢,軟禁在中南軍區的一座二層小樓里。期間,中南軍區不少舊部以各種方式探望過他,由昔日功臣淪為今日的楚囚,陳光百感交集,情何以堪?在以後長達3年半的時間里,他一直被監禁於此,從來沒有離開過二樓。
對於他的錯誤,顯然是誇大了。盡管當時的中南局、中南軍區先後派蘇靜、劉興元、梁必業找他談話,勸他認識錯誤,但陳光認為,「當年的陸房突圍,七大代表的審定,無故扣壓電台,對港澳台情報工作以及私自招收宜章子弟開設訓練班」等主要錯誤,與事實有較大出入,處理得極不公正;他還認為,林彪出於歷史過節,刻意加害他,因而拒絕接受組織對他的處理。事情就這樣拖了下來。
1954年6月7日,陳光在那棟2層小樓里,含冤去世,終年49歲。此前,他已有精神病徵兆出現。不過,關於其死因,至今仍未解密。一切歸塵土,是非卻待後人說。陳光逝去一年後,其夫人史瑞楚帶上兩個兒子改隨母姓,悄然隱居於北京。如今,兩個兒子學有所成,多不願提及父親的悲劇。
30多年後,在紀念長征五十周年之際,熟知陳光的人,包括羅榮桓元帥的夫人林月琴在內的10餘老同志,聯名上書陳雲,希望重新公正處理陳光的問題。1987年,中紀委、中組部、軍紀委和總政組成聯合調查組,經過認真細致的審查,實事求是地認定其解放初所犯錯誤純屬人民內部矛盾,受到了林彪的誣陷和打擊,以致長期非法監禁和錯誤處理。1988年4月,經中央中央批准,撤銷了強加於陳光頭上的「反黨」結論,恢復他的黨藉和名譽。此時,距陳光蒙冤去世已是整整34年��
⑵ 宜章特大車禍事故實情
12月3日14時58分,宜章縣城關鎮玉溪街發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止當日20:00時,經初步核實,事故當場死亡1人,搶救無效死亡1人,不同程度受傷13人,傷者均已及時被安排在該縣醫院救治。
接報後,宜章縣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組織力量開展現場搶救救治傷員、維持現場秩序、現場勘查、調查走訪等工作,馬上安排了最好的醫生,專家會診,提供最好的服務和最好的**,全力以赴搶救傷員;縣維穩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全力以赴維護社會穩定;全力以赴偵破案件。
據悉,肇事車輛為東南富利卡吉普車(車牌號湘L43505)。肇事司機和肇事車主已被**部門控制。目前,案情正在進一步偵破中。
宜章人民政府新聞辦
2011年12月3日
附件:12.3交通事故傷員、死者基本情況
12.3交通事故傷員、死者基本情況
一、死者基本情況:
1、劉順見:女,62歲,籍貫:郴州廖家灣大竹山 3組,現住:曹排小學。
2、溫玉清:女,78歲,籍貫:太平里鄉堯田村12組,現住:蔣家灣市場。
二、受傷人員情況:
1、梅其芳:女,52歲,籍貫:湖南常德漢壽縣新興鄉乾興村劉家組39號,現住:宜章縣蔣家灣市場。(中醫院)
2、周愛平:男,37歲,籍貫:一六鎮十三戶村6組 ,現住:蔣家灣市場。(中醫院)
3、楊土吉: 男,74歲, 籍貫:東風鄉元必村8組 ,現家住城關鎮環城西路(老計劃局)。(人民醫院)
4、肖劍生:男,51歲 ,家住:沙坪鄉沿江村9組。(人民醫院)
5、李昕怡:女,5歲,家住:西橫街34號。(人民醫院)
6、鄧亮英:女,41歲,家住:機械廠家屬區。(中醫院)
7、肖懷玉:女 ,61歲,家住:城南供銷社。(中醫院)
8、廖宜娜:女,7歲,家住:郴州廖家灣大竹山3組。(人民醫院)
9、蘭田英 :女,45歲,籍貫:城南鄉南灣村1組 ,現住:東關街3號。(衛校)
10、吳招柳:女,72歲,現住:西橫街34號。(衛校)
11、吳招蓮:女,37歲,籍貫:城南鄉壽福村5組,現住:蔣家灣市場。(人民醫院)
12、劉紅英 :女,47歲,籍貫:城關鎮中夏街13號, 現住:城南鄉中心小學對面廉租房。(人民醫院)
13、吳忠華:男,54歲,城南鄉羅家貫14組。(人民醫院)
⑶ 湖南省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6年是「十一五」開局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歷史新階段,對資源的需求特別是對土地資源的需求再創歷史新高。同時,國家為防止經濟「過熱」、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繼續加大宏觀調控力度,對土地「閘門」把得更加嚴緊,國土資源部門面臨的雙重壓力比往年更大、困難更多、任務更艱巨。在省委、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正確執行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把握主動、積極應對,規范管理、強化服務,各項工作平穩推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國土資源現狀
(一)土地資源
據2006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顯示,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面積 1791.42 萬公頃,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84.56%,比2005年下降了0.08個百分點;建設用地面積136.21萬公頃,占總面積的6.43%,比2005年增加了0.11個百分點;未利用地190.92萬公頃,占總面積的9.01%,比2005年下降了0.04個百分點。
2006年,全省建設佔用耕地144029.7畝,通過開發、復墾、整理及其他方式共增加耕地156692.1畝,扣除建設佔用耕地144029.7畝,還增加了12662.4畝。從全省來看,2006年實現了耕地佔補平衡的目標,其中長沙、湘潭、衡陽、永州四市實施了耕地的異地佔補平衡。近年全省耕地面積變化情況見圖1。
全省未利用地面積年初28725214.6畝,年末28637875.9 畝。2006年年末未利用地減少面積為137901.7 畝,增加50563.0 畝。
全年未利用地轉為農用地103799.4畝,其中耕地53656.5畝、園地987.4畝、林地42284.3畝、其他農用地6871.2畝;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3.3畝。
圖3 2000~2006年省級批准農用地轉用情況
2.土地徵收
全省各類建設用地項目共計徵收土地16845.88公頃,其中農用地12554.80公頃,耕地6544.68公頃,征地總費用為1299162.25萬元,安置農業人口295413人。
3.土地劃撥
2006年全省劃撥各類土地1485宗,面積1836.67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22.89%。
4.土地資產處置
2006年,共處置89家省直管單位,271宗土地資產,759.56萬平方米的土地,核定土地資產總價值37.86億元。其中,出讓土地184宗,面積429.8萬平方米,價值31.3億元。經營性用地全部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徵收土地出讓金8.05億元,省級財政結算入庫土地出讓金6.65億元,比「十五」期間翻了一番。
5.基本農田保護
省國土資源廳與省農業廳共同制定下發了基本農田保護有關問題的整改意見和補劃基本農田工作暫行規程,建立了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開展了基本農田資料庫建庫工作,安排了93個縣開展建庫,有60多個縣市完成初步成果。根據國務院《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代擬了《市州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並報省政府審定。
全省基本農田數穩定在3367165.22公頃。安鄉、平江、南縣、湘潭、衡陽5個縣被批准為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
(三)地礦行政管理
1.整頓規范開發秩序
2006年全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組織各類整治行動183次,立案查處礦產違法案件2128起,關閉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礦山(點)2806個(次),限期整改和停產整頓礦山954個,關閉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選礦廠170個,停產整頓選礦廠210個,對56起非法采礦涉嫌犯罪行為破壞的礦產資源價值進行了鑒定,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128人。
2.管理機制創新
不斷探索創新,推行礦業權規劃計劃管理。嚴格執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凡礦產資源規劃沒有批准或與規劃不符的,一律不予審批礦業權;規范礦業權審批行為。省廳下發了《關於規范采礦許可證審批發證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收回了原委託市州發證的礦床儲量規模為中型(含)以下的鉛鋅等21種礦產的發證許可權,進一步理順了省市縣的審批職能;調整礦業權利益分配關系。礦產資源收益主要向基層傾斜,對於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將省市縣礦權收益分配比例調整為3∶2∶5;全面推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2006年全省收繳備用金7.1億元,強化了礦業權人治理礦山環境的責任;開展了礦產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工作。全省完成甲類礦產資源儲量核查檢測2765個,占應完成數的85%;落實礦山年檢制度,將儲量動態監管、采礦登記發證、「三率」指標考核、補償費追繳、地質環境備用金收取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年檢變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面檢查。
3.資源儲量管理
全年省級共評審備案礦產儲量報告377個,其中小型礦288個,零星分散礦89個。儲量報告中煤礦321個,其他礦56個。全年共確認采礦權評估報告124個,備案探礦權評估報告88個。發布了《湖南省礦業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建立了全省礦山儲量監管機制,3292個礦山已基本完成了儲量動態的野外工作,省廳已審查通過75個礦山儲量年報,審查了215個壓覆礦產報告。用地項目壓覆的礦產資源主要是煤炭、金礦、石灰岩和礦泉水。全年依法匯交成果地質資料409種。
4.勘查許可證批准登記
2006年全省批准登記勘查許可證317個,其中能源礦產85個(包括煤81個、地熱2個),黑色金屬礦產34個,有色金屬礦產100個,貴金屬礦產76個(金礦73個),非金屬礦產22個,批准登記面積2791.14平方千米,比2005年(3830.46平方千米)同期減少27.13%,收取礦業權使用費55.82萬元,同比(89.89萬元)減少37.90%。從獲得勘查許可證的企業經濟類型看,國有企業(156個)和私營企業(68個)為主要勘查力量,分別佔到持證總數的49.21%和21.45%,其他是有限責任公司(40個)、股份有限公司(10個)、集體企業(3個)、股份合作企業(23個)、聯營企業(9個)、其他企業(5個)。
5.采礦許可證批准登記
全省批准登記采礦許可證6797個,其中非金屬礦產4430個(化工礦產180個),能源礦產1598個,黑色金屬礦產270個,有色金屬礦產409個,貴金屬礦產76個(金礦75個),稀有、稀土礦產4個,水氣礦產10個。批准登記面積2498.05平方千米,采礦權使用費1140.03萬元。
從采礦企業經濟類型看,以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為主,分別為4183個和1287個,其餘依次為國有企業242個、股份合作企業160個、股份有限公司276個、有限責任公司230個、聯營企業48個、獨資經營企業44個、外資企業3個和其他企業。
(四)地質環境保護
1.地質災害預警預報
2006年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制定和發布了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確定了市州級地質災害隱患點366處,縣級隱患點1500多處。全省建成省、市、縣三級氣象預報預警網路,並已延伸到2000多個鄉鎮國土所,共有預警責任人3175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在防禦「6.17」、「6.25」和「7.15」等3次嚴重群發性地質災害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
2006年,完成了隆回縣、花垣縣、城步縣、攸縣、邵東縣、常寧市、臨湘市、嘉禾縣、宜章縣、汝城縣、安仁縣、沅陵縣12縣262個鄉鎮和5885個行政村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項目,面積2.7萬平方千米。查出隱患點540處,受威脅人口40114人,受威脅財產4.6億元,並逐點制定了防治方案。全省已有56個縣市區開展了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本查明了調查區地質災害的分布范圍、規模、結構特徵、形成機制和影響因素。編制了《湖南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6~2010年),並已經省政府批准頒布實施。
3.地質災害防治
省國土資源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檢查,完成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475個,其中一級63個,二級96個,三級316個。組織編制和審查了2005年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設計,申報了2006年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國家項目,爭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資金3000萬元。完成了2006年度「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的9個項目,被評為全省「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先進單位。建立和完善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相配套的制度。全省已收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7.1億元,其中省本級收存6.3億元。
五、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一)土地違法案件查處
2006年全省共發現土地違法行為6908件,涉及土地面積1612.92公頃(耕地436.49公頃),其中歷年隱漏2100件,涉及土地面積397.22公頃。2006年立案查處3766件,涉及土地面積1341.35公頃(耕地369.01公頃),其中隱漏案件立案963件,涉及土地面積341.99公頃,2006年發生案件立案2803件,涉及土地面積999.359公頃(耕地279.01公頃)。與2005年發生案件立案數(3136件)相比,減少了333件,下降了10.62%。
全年共結案3580件,涉及土地面積1129.89公頃(耕地267.107頃),其中處理2005年未結案件288件,佔8.04%,處理隱漏案784件,處理2006年發生案件2508件,佔70.06%。從查處的違法主體看,各級政府土地違法案件83件,比上年增加53.7%,其中省級機關2件,市級機關4件,縣級機關52件,鄉級機關25件;其餘是其他單位和個人土地違法案件,其中村(組)集體219件,企事業單位522件,個人2741件。
全年共拆除構築物21583.97百平方米,沒收構築物857.4百平方米,收回土地59.53公頃(耕地9.97公頃),收取罰沒款4469.16萬元。全年通過動態巡查發現違法行為 8087 件,涉及土地面積1933.85公頃(耕地550.76公頃),制止違法行為7004件,涉及土地面積1560.703公頃,其中耕地402.018公頃,挽回經濟損失14658.39萬元。全年行政處分13人,黨紀處分6人,刑事處罰5人。
在處理2006年發生的2803件案件中,買賣和非法轉讓土地案件294件,佔10.49%;破壞耕地案件133件,佔4.74%;未經批准佔地2247件,佔80.16%;其他案件127件,佔4.53%。
(二)礦產違法案件查處
2006年全省礦產資源違法案件共立案1240件,比2005年(1343件)減少7.67%,其中勘查類違法案件22件,佔1.77%;開采類違法案件1211件,佔97.66%;不按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7件,佔0.56%。從違法主體看,企事業單位152件,集體130件,個人958件。另有2005年未結案件98件。2006年結案1211件,比2005年(1313件)減少7.77%,其中勘查7件,開采1112件,不按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7件,處理2005年未結案85件。
全年吊銷采礦許可證59個,收取罰款1996.72萬元,全年行政處分3人,黨紀處分2人,刑事處罰37人。
2006年立案查處的礦產違法案件中,以開采類違法行為最突出,全年共查處1211起,佔2006年立案的97.66%,其中尤以無證開采、越界開采現象普遍,共查處1094起,佔2006年查處的開采類違法案件的90.34%。開采類違法中個人違法案件942件,佔全年查處案件總數的75.97%。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與人員情況
(一)國土資源體制改革
2006年全面完成了體制改革任務,國土資源行政體制進一步理順。全省14個市州全面實現對34個區分局的人、財、物的垂直管理,88個縣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上收到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2264個基層國土資源所作為縣市局的派出機構,機構、編制上收為各縣市人民政府管理。各市州局增設了總工程師或總經濟師。全面落實了國土資源執法部門「三定方案」。全面落實了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基層國土資源所礦產資源、測繪管理行政職能,實現了土地、礦產和測繪的集中統一管理。
(二)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
2006年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從業人員較2005年有所精減,全省共有縣級以上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123個,從業人員16392人,減少了3.3%。行政編制人員3229人,比2005年減少4.2%。
全省共有鄉級土地管理所2141個,從業人員5698人,其中專職人員5696人,佔99.96%。
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高度重視幹部隊伍建設,全年共有2973人次通過了管理及業務知識培訓,其中黨校培訓1397人次,各級行政學院培訓303人次,其他培訓1273人次。
全年參加學歷教育2367人,其中在讀博士7人、碩士47人、本科1196人、專科 1117 人。2006年取得碩士以上學歷學位6人、學士學位5人。
⑷ 辦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如果是復辦證,當然容易,交錢就制行了,交錢的地方無所謂了,你只會關注交易的價格,即所謂的付出成本;
如果是獲得證書,就不同,你要考慮收獲什麼,投入什麼,我們如何達到,怎麼達到,這些很細致的問題,
有證的企業多了,顧客現在也越來越不相信你的所謂認證證書,只會關注你的口碑,經營業績,綜合形象,服務態度,不認真做管理,你的問題會越來越多,如此的掩耳盜鈴的企業,只會被同行和顧客一笑而過,最終在電話本中被人刪除。
認證機構,最重要的功能是可信,至於 是否可信,大家都有自己的評價。
多幾萬元辦證,讓人家相信你,太便宜了!
⑸ 湖南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
一、開采歷史
湖南省礦業開發歷史非常悠久。近代歷史上,通過對錫礦山銻礦、水口山鉛鋅礦、瑤崗仙鎢礦、湘潭錳礦、湘西金礦、石門雄磺礦等一大批新中國成立前遺留下來的老礦山進行深入勘查,使它們成為了新中國幾十年來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柱礦山、功勛礦山;新中國成立後,地質工作者又勘查發現了柿竹園鎢錫多金屬礦、黃沙坪鉛鋅礦、湘南鈾礦、民樂錳礦、貢溪重晶石礦、衡南螢石礦、瀏陽海泡石礦等一大批享譽中外的礦床。目前,湖南省已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鋼鐵、水泥、煤炭、錳、鉛鋅、鎢、銻、黃金和鹽化工工業體系,尤其是錳加工業和有色金屬冶煉加工業在國內具有明顯的產業優勢,10種有色金屬的產量多年來高居全國第一。
(一)古代礦業開發
商代晚期至西周,湖南已開始利用銅、錫、金、瓷土等礦產;春秋中期出現鐵器;隋唐時期湖南境內主要礦產有金、銀、銅、鐵、錫、鉛、汞、雲母、岩鹽9種,產地遍及今湘南、湘西、湘中10餘個州、縣,湘南地區的有色金屬有較大規模的開采,黃沙坪的鉛、寶山和銅山嶺的銅礦已開始採掘;至北宋時期設置有監、務、場、坑、冶等礦業機構,省境內有1監2務2場,常寧水口山的銀和硫黃礦、瀏陽七寶山的銅礦均已開采;兩宋時期礦產採掘技術已有很大進步,辰州硃砂的焚燒采礦法數百年來一直為民間采礦者所沿用;元代,沅水流域及益陽一帶的砂金礦的開采估算年產金達1300餘兩;明末清初,湖南礦業頗為隆盛,黃沙坪鉛鋅礦、綠紫坳銅礦、萬發窿銅礦、大有窿錫鉛礦大加採掘,出產旺盛;及至咸豐、同治年間,郴州、桂陽一帶鉛、銅各礦地表露頭礦大多采空,後來瑤崗仙發現硫、砷礦,資興、宜章一帶礦業興起。
(二)近代礦產調查及開發
民國2~6年(1913~1917),日本人小山一郎、瑞典人丁格蘭、德國人史利斯等先後到常寧水口山、冷水江錫礦山、平江黃金洞、沅陵柳林汊等10餘處礦山調查,其中丁格蘭按6%的品位推算錫礦山銻金屬儲量145萬t,並繪制了礦區地質圖。
民國16年(1927),湘政府成立湖南地質調查所後,開展了廣泛的地質調查工作,對鐵、錳、鎢、銻、汞、金、煤等礦產的調查成果尤為豐碩,分別編撰《湖南礦業紀要》和鐵、錳、錫、銻礦產志等專著。
截至1949年,全省調查的礦種35種、礦產地593處,其中除少數礦區作淺部鑽探外,絕大多數僅限於地表或礦坑采場的觀察測量,所得礦產儲量均為估算。
(三)現代礦產資源開發及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礦產資源管理體制主要實行以中央主管部門為主、地方為輔的雙重領導機制。1983年8月,國務院規定省地質礦產局在地質礦產部和省、市、區人民政府領導下,對礦產資源和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1984年5月湖南省地質礦產局、冶金工業廳、石油化學工業廳、建築材料工業局、輕工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關於發展鄉鎮企業的聯合通知》規定:凡開辦小礦,應由辦礦單位提出,由縣(市)政府有關礦業歸口部門審核,報省礦業主管廳局會同省地質礦產局審批,由湖南省地質礦產局登記發給采礦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方可開礦。
1986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頒布,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內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管理,依法維護礦業秩序,保護礦產資源,促進礦業發展。為了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監督管理,國家統計局於1987年8月批准同意,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表列入國家的正式統計年報,至年底全國礦山普查數據已匯總完畢。湖南省地質礦產局於1986年對全省1000多個礦山開展摸底調查,完成礦山定點劃界和采礦登記試點工作,1987年底完成了全省礦山數據普查和綜合分析工作,並提交了專題分析報告。
自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在貫徹中央關於「放開、搞活、管好」加快開發地下資源的總方針下,湖南省內形成了國家、集體、個體一起上,大、中、小並舉的開發礦業的格局,鄉鎮集體、個體采礦業發展迅速。據1987年統計資料,湖南省有礦山總數6164處,其中國營礦山企業271個,鄉鎮集體礦山企業1619個,個體礦山4274個;常年從事礦業的人員55.22萬人,其中鄉鎮集體和個體礦山從業人員達26萬餘人;生產礦石6280萬t(不包括砂、卵、碎、片石在內)、相當於全國平均水平(0.6億t)的104.67%。但是,隨著鄉鎮集體、個體采礦業的發展,采礦活動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一些地方鄉鎮集體、個體采礦未經批准,擅自到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亂采濫挖,破壞浪費資源,爭搶礦點,妨礙了礦山的正常生產,影響了礦業的發展。
2000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明確,湖南省國土資源廳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核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核登記等職能。省國土資源廳建立後,開展了全省勘查、采礦許可證換證工作,對原有探礦權、采礦權重新確權,規范開採行為,調處礦業糾紛,關閉一批開采方式落後、資源浪費嚴重、生產規模偏小的礦山。到2001年底,全省持證礦山由1999年的11008家減少到8878家,共減少2130家。
2003年9月,省政府發出《關於加快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的通知》後,全省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全面推行。2004年,暫停新建煤礦采礦權出讓。2006年省國土資源廳下發《關於規范采礦許可證審批發證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原委託市(州)的部分發證許可權全部上收,並明確省、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采礦許可證發證許可權。2007年以來,湖南省全面推行資源整合工作,從采礦權主體資格、資金、技術、規模和地質環境保護等方面全面提高了礦山准入門檻。2010年全面完成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對全省6849個礦山進行了野外實地核查。
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
半個多世紀以來,湖南省礦業得到蓬勃發展,形成支撐省內國民經濟發展、有地區特色和優勢的完整礦業經濟體系,對其他產業和經濟建設發揮了推動作用。
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開發利用礦產91種,礦山從業人數30.42萬人,年產礦量2.69億t,礦山企業工業總產值335.98億元,礦產資源開發利潤總額40.3億元。
全省礦業系統形成了地質、礦山、選、冶、設計、科研、教育等基本配套的完整工業體系。長株潭三角地帶已形成冶金、化工、建材的中心,湘南成為我國主要的有色金屬生產基地,郴州、婁底、邵陽是省內重要的能源基地,其他部門的礦業也得以迅速發展,形成了區域上的合理配置。
能源礦產:主要為煤炭和石煤,建立了以漣邵、資興、白沙3個礦務局和煤炭壩、辰溪、譚家山、群力、新生等大中型煤礦為主體的煤炭工業基地。
黑色金屬礦產:建立了以華菱鋼鐵集團為主體的鋼鐵工業體系,以花垣銀海錳業、強樺礦業、湘潭電化、湘潭金石錳礦、永州鑫城錳業、安化縣聖德錳業和零陵東湘錳業為主體的錳工業體系。
有色金屬礦產:形成了以中國五礦集團和湖南有色集團為主體的有色工業體系,其中鉛鋅工業以黃沙坪、水口山、寶山等鉛鋅礦和株洲冶煉廠為主體;銻工業以錫礦山礦務局、桃江板溪銻礦和益陽冶煉廠為主體;鎢工業以瑤崗仙、汝城、川口、湘東等鎢礦和株洲硬質合金廠為主體。
貴金屬礦產:形成了以湖南黃金集團為龍頭的黃金工業體系。
非金屬礦產:建立了以湘衡鹽礦、湘澧鹽礦為主體的鹽業生產和加工基地,以韶峰集團、雪峰集團等為骨乾的水泥生產基地,以及以岳陽磷肥廠、湖南磷化工總廠等為主體的化工生產基地。主要利用的礦種有岩鹽、鈣芒硝、磷、水泥灰岩、石墨、石膏等,其他非金屬礦產綜合開發利用水平低。
稀有、稀土分散元素:僅永州市江華縣輕稀土氧化物廠在進行開采,尚未形成完整工業體系。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礦山企業規模和結構不協調
湖南省大中型礦山僅占總數的13.44%,小型礦山卻占礦山企業總數的86.56%以上,大、中型礦山比例嚴重不協調,大、中型礦山偏少,集約化程度低,技術落後,設備簡陋,普遍存在采富棄貧、采厚棄薄、采大棄小、采易棄難的現象,嚴重製約了資源的集約化利用,造成資源浪費。
(二)難選冶貧礦多、富礦少,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低
湖南省各類礦床以低品位、難選冶礦石居多。如鐵礦儲量的73%為難選冶的赤鐵礦,且多為貧礦,富礦不足1%,可利用的鐵礦儲量極少;磷礦則以膠磷礦為主,品位低、選礦難度大;錳、釩、金、銀及部分鉛、鋅礦都存在富礦少、貧礦多的問題。此外,單一礦產的礦床少,有共、伴生組分的礦床多,給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增加了難度。
全省主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三率」水平總體較低,有色金屬礦床中共伴生難選冶礦綜合利用的礦山僅為有色金屬礦山的25%;伴生的稀有元素、分散元素大多未綜合利用,已綜合利用的礦種僅佔40%;伴生的硫鐵礦、螢石礦選礦回收率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礦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深加工比例總體較低,產業鏈較短
礦業結構呈現「兩頭小中間大」(即采選能力和深加工能力小,冶煉能力大)的格局。礦產深加工產品率低,具有優勢的有色金屬礦產深加工產品產值僅佔10%左右,其中銻的深加工產品產值只佔銻產品總產值的5%左右,非金屬礦基本上是以原礦或礦粉內銷和出口。這種以初級產品為主的「資源型礦業」,降低了省內礦產資源的利用效益,同時由於省內一些優勢礦產競相出口導致國際市場嚴重供過於求,價格連年下降,資源優勢未能轉化為經濟優勢。
(四)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仍然嚴重
礦山廢石尾砂堆放數量大,大量個體和鄉鎮小礦的廢石堆更是漫山遍野,這些廢石尾砂堆放既擠佔大量土地、破壞植被,又易引發泥石流,成為地質災害的隱患;礦山過量採掘和抽排地下水引發的塌陷、地面開裂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毀壞農田、民房,危及鐵路、公路,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由此產生的糾紛不斷,造成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有色金屬礦山和鈾礦開發利用引起的鉛、鎘、汞、砷等重金屬污染及放射性污染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