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的孩子有乙肝甲肝也沒抗體醫院不給打甲肝及別的疫苗怎麼辦
哦~目前只有乙肝疫苗!~ 上哪有別的疫苗啊? 不影響上學!
B. 乙肝疫苗和打甲肝疫苗能同時打嗎
你好!雖然兩者沒有沖突,建議兩者還是間隔打,先打乙肝疫苗。疫苗可以一起注射,但是甲肝一般只需要一針就可以的,乙肝需要按照0.1.6的方案連續三次注射,這樣才會產生有效的抗體。祝你好運。
C. 國家免疫規劃的《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
《方案》規定,在現行全國范圍內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和白破疫苗等6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基礎上,將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對適齡兒童進行常規接種。在重點地區對重點人群進行出血熱疫苗接種;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爆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炭疽疫苗和鉤體疫苗應急接種。通過這些疫苗的接種,可以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熱、炭疽和鉤端螺旋體病等15種傳染病。
《方案》規定的總目標為:全面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消除麻疹、控制乙肝,進一步降低疫苗可以預防傳染病的發病率。《方案》提出了四項工作的指標:一是到2010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以鄉為單位達到90%以上。二是到2010年,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力爭在全國范圍內對適齡兒童普及接種。三是出血熱疫苗目標人群的接種率要達到70%以上。四是炭疽疫苗、鉤端螺旋體疫苗應急接種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
《方案》規定,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應接種月(年)齡的適齡兒童,均為接種對象。新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其接種對象為規定實施時間起達到免疫程序規定各劑次月(年)齡的兒童。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根據需要國家會制定一些其他病例的強化規定方案。出血熱疫苗為重點地區16—60歲的目標人群。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鉤體疫苗接種對象為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的高危人群。
衛生部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要制定本地區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具體實施計劃,並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會同財政、發展改革、教育、食品葯品監管等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因為免疫規劃工作涉及面比較廣,需要的經費投入、疫苗供應,以及實施疫苗的一些必須冷鏈設備保障。同時,要廣泛宣傳,提高公眾對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認識。要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行國家免疫規劃的能力,要完善免疫服務形式,規范預防接種行為,提高免疫服務質量,要加強冷鏈建設。這個冷鏈指保存疫苗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需要的低溫保存的條件設施,保障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冷鏈運轉。
D. 打甲肝疫苗後老打哈欠
指導意見:
你好,在治療前應明確患者的肝臟疾病是否由HCV感染引起,只有確診內為血清HCV RNA陽性的丙型肝容炎患者才 需要 抗病毒治療。 抗病毒治療目前得到公認的最有效的方案是:長效干擾素聯合應用利巴韋林。
E. 打了已肝和甲肝疫苗能管幾年,需用過幾年在打一次
,孩子從出生那一天開始,必須接受乙肝疫苗注射。免疫程序是「0、1、6方案」,即出生版後立即(權不超過24-48小時)注射1針,以後1個月齡和6個月齡時再各注射1針,注射完3針疫苗才算完成對乙肝的免疫程序。可以肯定,完成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的孩子,保護率達90%以上。
專家們對接種乙肝疫苗的孩子調查,接種1年後抗-HBS陽性率89.72%,5年後為71.37%,9年後仍有51.34%為陽性,而11年後抗-HBS陽性為58.5%。專家們指出,抗乙肝抗體的陽性率雖然呈下降趨勢,但11年後仍有近60%的孩子存在抗體,也是非常可貴的,這對於阻止乙肝病毒的傳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雖然抗體水平有所下降,但感染率並沒有上升,專家們認為,注射乙肝疫苗後除了產生抗體是一個有利因素外,可能還有別的因素。如果需要可在9年後加強一針
F. 預防接種有哪些方法
皮膚劃痕法復
在上臂外側中部劃痕接制種。
皮下注射法
將疫苗接種到上臂外側的皮下。如接種乙腦疫苗、麻疹疫苗等均用皮下注射法,這是最常用的接種方法。
肌肉注射法
將丙種球蛋白、抗毒素等制劑進行臀部肌肉注射的方法。
口服法
口服法簡便易行,易於接受和推廣。最常見的口服疫苗是小兒麻痹糖丸活疫苗。
G. 我國目前預防接種列為計劃免疫的疫苗有哪些
一、根據衛生部《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的規定納入國家免疫版規劃對適齡兒童進行權常規接種的疫苗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
以上疫苗國家規定為第一類疫苗,全部免費接種,除了絕對禁忌症之外每個兒童必須要接種。
二、國家規定的第二類疫苗是自費的,它遵循自願自費的原則,家長可以選擇接種。
兒童常用的第二類疫苗有:水痘疫苗、HIB疫苗, 7價肺炎疫苗,23價肺炎疫苗,口服輪狀病毒疫苗,流感疫苗等。
在第二類疫苗中有些是用來替代第一類疫苗的,如:A+C流腦結合疫苗用來替代A群流腦疫苗、甲肝滅活疫苗用來替代甲肝減毒活疫苗、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注射型)用來替代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口服糖丸)等。
H.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一類)疫苗基礎及加強接種率工作目標是什麼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工作指標中不分「基礎與加強接種」,只要求:
1.到2010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風疫苗、麻腮風疫苗、麻腮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以鄉為單位達到90%以上。
2.到2010年,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力爭在全國范圍對適齡兒童普及接種。
3.出血熱疫苗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
4.炭疽疫苗、鉤體疫苗應急接種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
I. 邯鄲市甲肝疫苗什麼時候免費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2005年3月16日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通過,2005年3月24日國務院令第434號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的管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葯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疫苗,是指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用於人體預防接種的疫苗類預防性生物製品。
疫苗分為兩類。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執行國家免疫規劃時增加的疫苗,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應急接種或者群體性預防接種所使用的疫苗;第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並且自願受種的其他疫苗。
第三條 接種第一類疫苗由政府承擔費用。接種第二類疫苗由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承擔費用。
第四條 疫苗的流通、預防接種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全國范圍內的傳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制定國家免疫規劃;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擬訂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執行國家免疫規劃時,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費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種類,並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 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推行擴大免疫規劃。
需要接種第一類疫苗的受種者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受種;受種者為未成年人的,其監護人應當配合有關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醫療衛生機構,保證受種者及時受種。
第七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預防接種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預防接種的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 經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稱接種單位),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指定接種單位時,應當明確其責任區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承擔預防接種工作並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接種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給予獎勵。
第九條 國家支持、鼓勵單位和個人參與預防接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完善有關制度,方便單位和個人參與預防接種工作的宣傳、教育和捐贈等活動。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與預防接種有關的宣傳、教育工作,並協助組織居民、村民受種第一類疫苗。
第二章 疫苗流通
第十條 葯品批發企業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經批准後可以經營疫苗。葯品零售企業不得從事疫苗經營活動。
葯品批發企業申請從事疫苗經營活動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從事疫苗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具有保證疫苗質量的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運輸工具;
三)具有符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的管理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葯品批發企業是否符合上述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其葯品經營許可證上加註經營疫苗的業務。
取得疫苗經營資格的葯品批發企業(以下稱疫苗批發企業),應當對其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運輸工具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以確保其符合規定要求。
第十一條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根據國家免疫規劃和本地區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區第一類疫苗的使用計劃(以下稱使用計劃),並向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采購第一類疫苗的部門報告,同時報同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備案。使用計劃應當包括疫苗的品種、數量、供應渠道與供應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采購第一類疫苗的部門應當依法與疫苗生產企業或者疫苗批發企業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疫苗的品種、數量、價格等內容。
第十三條 疫苗生產企業或者疫苗批發企業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的約定,向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供應第一類疫苗,不得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供應。
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當在其供應的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最小外包裝的顯著位置,標明「免費」字樣以及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免疫規劃」專用標識。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四條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做好分發第一類疫苗的組織工作,並按照使用計劃將第一類疫苗組織分發到設區的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使用計劃將第一類疫苗分發到接種單位和鄉級醫療衛生機構。鄉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第一類疫苗分發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村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分發第一類疫苗;分發第一類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需要採取應急接種措施的,設區的市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可以直接向接種單位分發第一類疫苗。
第十五條 疫苗生產企業可以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批發企業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第二類疫苗。疫苗批發企業可以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其他疫苗批發企業銷售第二類疫苗。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可以向接種單位供應第二類疫苗;設區的市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不得直接向接種單位供應第二類疫苗。
第十六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當遵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保證疫苗質量。
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 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在銷售疫苗時,應當提供由葯品檢驗機構依法簽發的生物製品每批檢驗合格或者審核批准證明復印件,並加蓋企業印章;疫苗批發企業經營進口疫苗的,還應當提供進口葯品通關單復印件,並加蓋企業印章。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在接收或者購進疫苗時,應當向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索取前款規定的證明文件,並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第十八條 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當依照葯品管理法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並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進、分發、供應記錄,並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第三章 疫苗接種
第十九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布預防接種工作規范,並根據疫苗的國家標准,結合傳染病流行病學調查信息,制定、公布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免疫程序和其他疫苗的免疫程序或者使用指導原則。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流行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接種方案,並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各自職責,根據國家免疫規劃或者接種方案,開展與預防接種相關的宣傳、培訓、技術指導、監測、評價、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並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作好記錄。
第二十一條 接種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件;
二)具有經過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或者鄉村醫生;
三)具有符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的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城鎮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立預防接種門診。
第二十二條
責令改正的,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吊銷疫苗生產資格、疫苗經營資格。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發布接種第二類疫苗的建議信息的,由所在地或者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通過大眾媒體消除影響,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 未經衛生主管部門依法指定擅自從事接種工作的,由所在地或者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有違法持有的疫苗的,沒收違法持有的疫苗;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降級的處分。
第六十七條 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未依照規定查驗預防接種證,或者發現未依照規定受種的兒童後未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接種單位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不具有疫苗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疫苗的,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九條 衛生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沒收違法持有的疫苗,並處違法持有的疫苗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七十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給受種者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以發生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為由,尋釁滋事,擾亂接種單位的正常醫療秩序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工作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國家免疫規劃,是指按照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疫苗品種、免疫程序或者接種方案,在人群中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接種,以預防和控制特定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
冷鏈,是指為保證疫苗從疫苗生產企業到接種單位運轉過程中的質量而裝備的儲存、運輸冷藏設施、設備。
一般反應,是指在免疫接種後發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對機體只會造成一過性生理功能障礙的反應,主要有發熱和局部紅腫,同時可能伴有全身不適、倦怠、食慾不振、乏力等綜合症狀。
第七十三條 本條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J. 兩歲小孩打甲肝疫苗是收費還是免費啊!
甲肝疫苗是自費免疫注射。 甲肝疫苗在這們這是88元/支。 只有乙肝疫苗才是國家給予免費注射。 注射乙肝疫苗免費其范圍為新生兒。 對於以後的加強免疫(乙肝疫苗)則為自費。 但凡滿一歲以上的兒童及成人,均可注射該疫苗。 因甲肝病毒經糞口(飲食及排泄物)途徑傳播, 所以,如果常在外用餐者,建議注射該疫苗。 甲肝疫苗非血液製品。接種後不會感染甲肝及其他疾病。請放心使用。 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提倡接種二次,以獲終生免疫作用。 該疫苗全程免疫為兩針,基礎免疫接種一針, 此後6-12個月內任何時候再接種一針以起到終身免疫和加強免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