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電商促銷 > 電子商務的立法

電子商務的立法

發布時間:2022-04-26 23:48:31

⑴ 我們電子商務立法有哪些

電子商務立法主要有:1999年3月15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專條與三十三條的規定,第十屬一條主要認可了電子合同的合法性,第三十三條則是規定了電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其它的則主要是根據合同法的一般條款來對待,如第十六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電子合同生效的時間,承諾的生效時間和合同成立的地點等。

⑵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

法律分析: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⑶ 電子商務立法的特點有哪些

1、商法性。商法是規范商事主體和商事行為的法律規范。

2、技術性。在電子商務法中,許多法律規范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由技術規范演變而成的。



3、開放和兼容性。所謂開放性,是指電子商務法要對世界各地區、各種技術網路開放;所謂兼容性,是指電子商務法應適應多種技術手段、多種傳輸媒介的對接與融合。

4、國際性。電子商務固有的開放性、跨國性,要求全球范圍內的電子商務規則應該是協調和基本一致的。

(3)電子商務的立法擴展閱讀:

商事活動以盈利為目的、具有營業性的民事行為,而民商事行為的外延顯然大於商事行為,它不僅包括商事行為,也包括非商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活動。事實也是如此,電子商務中的「商務」並非名副其實,他不僅包括「商事行為」,也包括非商事行為,例如自然人之間的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法必須能夠覆蓋電子商務領域的絕大部分,但也不可能把電子商務領域的所有問題都納入到自己的調整范圍。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立足於對電子商務的精準的界定。電子商務法有哪些特點,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到這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⑷ 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原則是什麼

【法律分析】
(1)鼓勵創新原則
即電子商務立法把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放在首位,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為創新發展留有空間。由於電子商務發展迅猛,變化極快,立法不宜對電子商務具體業態和模式作具體規定。
(2)公平誠信原則
即從事電子商務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建立完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
(3)規范監管原則
即根據電子商務發展的特點,完善和創新電子商務監管。規范監管的要義在於依法、合理、適度、有效。其度的把握尤其重要,既非任意的強化監管,又非無原則的放鬆監管,而是寬嚴適度、合理有效。
(4)社會共治原則
即運用互聯網思維,採取互聯網辦法,鼓勵支持電子商務各方主體共同參與電子商務市場治理,建立符合電子商務發展特點的協同管理體系,推動形成有關部門、電子商務行業組織、電子商務經營者、消費者等共同參與的市場治理體系。
(5)線上線下一致原則
即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從電子商務法調整對象看,電子商務法律所調整的是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這種活動,既有線上的經營活動,也有線下的經營活動。因此,二者必須保持一致。
(6)數據信息開發利用和保護均衡原則
即維護電子商務交易安全,依法保護電子商務用戶數據信息,鼓勵電子商務數據信息交換共享,保障電子商務數據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和合理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⑸ 電子商務法的立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路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013年12月27號,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電子商務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⑹ 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法律分析
為規范和引導電子支付的健康發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範支付風險,確保銀行和客戶資金的安全,制定本指引;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個人(以下簡稱客戶)直接或授權他人通過電子終端發出支付指令,實現貨幣支付與資金轉移的行為;銀行開展電子支付業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客戶和社會公共利益;銀行與其他機構合作開展電子支付業務的,其合作機構的資質要求應符合有關法規制度的規定,銀行要根據公平交易的原則,簽訂書面協議並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客戶辦理電子支付業務應在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等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⑺ 簡述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基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立法的基本原則有以下幾點:
1、協調性原則,電子商務立法應充分借鑒國外先進的立法經驗,與國際立法相互協調,使立法最人限度地與國際接軌,避免因過分強調國家立法權和國情而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
2、超前性原則,電子商務的進行離不開有關技術的支持;
3、兼容性原則,兼容性原則指電子商務立法要與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可能出現的技術手段、技術標准相兼容;
4、安全原則,是指電子商務立法應充分考慮電子商務對交易安全的需要;
5、鼓勵促進原則,2l世紀是網路與電子商務的時代,電子商務將在經濟發展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⑻ 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原則是什麼

1、功能等同原則

含義為電子單證、票據或其他文件與傳統的紙面單證、票據或其他文件具有同等的功能時就應當肯定其法律效力並在法律上同等對待。

2、媒介中立原則

指法律對於交易是採用紙質媒介還是採用電子媒介(或其他媒介)都應一視同仁,不因交易採用的媒介不同而區別對待或賦予不同的法律效力。

3、技術中立原則

指法律對電子商務的技術手段一視同仁,不限定使用或不禁止使用何種技術,也不對特定技術在法律效力上進行區別對待。

4、最小程度原則

指電子商務立法僅是為電子商務掃除現存的障礙,並非全面建立一個有關電子商務的新的系統性的法律,而是盡量在最小的程度上對電子商務訂立新的法律,盡可能將已經存在的法律適用到電子商務中。

⑼ 為什麼必須加強電子商務立法

原因有三:

1、法律制度和商業規則有待完善,缺乏具有權威性、綜合性的電子商務法律。

2、市場秩序有待規范,交易環境需要健全完善。損害消費者權益現象時有發生,交易糾紛和商業沖突增多。

3、管理體制有待理順,原有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需要。交易安全保障亟待加強。通過電子商務立法規范市場秩序已經迫在眉睫。

電商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種商業模式、商業形態,其對消費者特別是年輕人的影響,甚至已經大大超過了傳統商業模式和商業形態。要想讓電商行得更穩、走得更遠,必須將其納入法制化軌道,給予更多的行為約束與規范,防止出現各種違規違法行為。

(9)電子商務的立法擴展閱讀:

正如許多新生事物在發展過程中都出現了這樣那樣的問題,電商在快速受到歡迎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重視和警惕的問題,發生了一些不該發生的矛盾,如銷售假貨、價格行為不規范、大數據「殺熟」、搭售商品和服務等。應當說,這些問題並不是電商所特有的,在其他商業形態和經營模式中也或多或少存在,只是電商出現這樣的問題,可能比在實體店更難防備,更需要通過完善立法來規范解決。

嚴格相關立法程序,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有助於讓電子商務立法更加符合實際,符合電商發展要求。隨著電子商務法出台日益臨近,從事電商業務的平台和從業人員需要認識到,更嚴格的法律規范即將到來,需要更加自覺地按照規范要求從事電商經營活動,避免某些「習慣性」違規違法行為給自己造成傷害。

⑽ 我國電子商務立法有哪些

電子商務立法:197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9年3月15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與三十三條的規定,第十一條主要認可了電子合同的合法性,第三十三條則是規定了電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其它的則主要是根據合同法的一般條款來對待,如第十六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電子合同生效的時間,承諾的生效時間和合同成立的地點等,國務院也頒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規章,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實施細則》、《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出入口信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字簽名法》。

閱讀全文

與電子商務的立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培訓中心音樂會策劃方案 瀏覽:414
101促銷活動宣傳廣告語 瀏覽:423
蘋果手機的市場營銷報告書 瀏覽:749
醫院科教科崗前培訓方案 瀏覽:794
電子商務大賽題庫 瀏覽:106
阿土伯網電子商務網 瀏覽:236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方案 瀏覽:232
紅牛飲料促銷活動 瀏覽:268
歐萊雅網路營銷現狀分析 瀏覽:57
市場營銷實訓報日記 瀏覽:480
學校德育外出培訓方案 瀏覽:898
農村供銷社電子商務 瀏覽:138
戴爾的網路營銷 瀏覽:470
開學季促銷活動單頁 瀏覽:274
春節復工安全教育培訓方案 瀏覽:980
百度文庫專科護士培訓方案 瀏覽:239
上海豐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電話 瀏覽:571
公益組織年會策劃方案 瀏覽:437
電子商務下的物流發展 瀏覽:346
電子商務創業swot分析 瀏覽: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