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物流倉儲企業還是小型微利企業,土地使用稅優惠可以疊加嗎
《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執行中應注意掌握的政策要點解讀如下:
一、物流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具體內容
制定物流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時,為充分體現鼓勵物流企業向社會化、專業化方向發展的政策導向,《通知》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倉儲設施用地,不管是自用還是出租,只要是用於大宗商品存儲,就給予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優惠。
考慮到我國物流業正處在快速發展過程中,有關體制機制有可能調整,該項優惠政策的延續期限暫定為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享受稅收優惠的物流企業的界定
可享受《通知》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的專業物流企業是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服務的物流企業;且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營業執照文本中注有物流、倉儲或運輸的樣。
三、享受稅收優惠的倉儲設施用地的界定
可享受《通知》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的專業物流企業,其同一倉儲設施佔地面積必須在6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以上,且存儲的是大宗商品。
四、享受稅收優惠的儲存大宗商品的界定
《通知》中列舉的可享受減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儲存大宗商品,是指與人民生活和生產密切相關的商品和原材料。如: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葯、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製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
四、下列用地不屬於稅收優惠的范圍
對物流企業儲存食品、飲料、葯品、醫療器械、機電產品、文體用品、出版物等工業製成品的土地,不屬於《通知》的優惠范圍。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從事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用地,不屬於《通知》的優惠范圍。在建或未投入使用的倉儲設施用地,由於還不具備存儲大宗商品的條件,不能有效發揮其倉儲功能,相應佔地應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非物流企業的內部倉庫用地不屬於《通知》的優惠范圍。五、物流企業稅收優惠實行備案管理對於符合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規定條件的物流企業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減稅優惠,實行備案管理。為此,《通知》明確規定,「納稅人需持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以便於稅務部門掌握了解有關情況。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稅務機關應當做好政策的宣傳和解讀。要讓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物流企業都能夠了解優惠政策,享受稅收優惠。
(二)要做好物流企業稅收優惠的統計分析工作。各地應當認真統計本地區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戶數、減免稅面積、減免稅額,分析稅收優惠政策對物流企業發展的積極促進作用和政策實施效果。
(三)總局將適時開展政策落實情況調研。各省地稅局也要開展有關調研和統計分析工作,並將統計分析結果報送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
B. 物流企業倉儲用地的土地使用稅有何優惠政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33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7-04-2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現就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本通知所稱物流企業,是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
三、本通知所稱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同一倉儲設施佔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葯、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製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
倉儲設施用地,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四、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從事大宗商品倉儲的用地,不屬於本通知規定的優惠范圍,應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五、非物流企業的內部倉庫,不屬於本通知規定的優惠范圍,應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征的應予減免的稅款,在納稅人以後應繳稅款中抵減或者予以退還。
七、符合上述減稅條件的物流企業需持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7年4月26日
資料來源:http://www.sanfengzx.cn/?/question/2635
C. 物流企業倉儲用地能否享受優惠政策
問題描述:
我公司是一家物流企業,專門從事鋼材水泥等建築材料的倉儲運輸,擁有倉儲設施佔地8000平方米。我公司在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嗎?
問題答復: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3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倉儲(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物流企業,指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服務的專業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指倉儲設施佔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葯、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製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食品、飲料、葯品醫療器械、機電產品、文體用品、出版物等工業製成品的倉儲設施。符合減稅條件的物流企業,需持相關材料向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你公司符合上述規定,公司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可以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D. 物流企業如何能享受土地使用稅減免
同時,財稅來[2012]13號文件還自對物流企業土地使用稅優惠的適用條件作了規定。即:物流企業是指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服務的專業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倉儲設施佔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葯、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製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食品、飲料、葯品、醫療器械、機電產品、文體用品、出版物等工業製成品的倉儲設施。顯然,專業物流企業只要倉儲設施佔地面積達到6000平方米以上,並且儲備的物品符合規定的種類,就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E. 物流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物流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現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過程中有關契稅和印花稅政策明確如下:
對中國郵政速遞物流公司、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過程中承受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所屬郵政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企業以出讓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取得原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徵收契稅。

(5)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用地稅收減半擴展閱讀:
《通知》以現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為基礎,進行了調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著重支持自主創業。在已出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
二是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與以往按照特殊群體確定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相比,新的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作為基本條件。
即由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
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同時,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三是保持原有政策優惠力度。繼續沿用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優惠方式。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F. 對於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有何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專土地使用屬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G. 物流企業土地使用稅有什麼優惠嗎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專設施用地屬,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