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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2-04-14 10:55:13

① 合肥榮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合肥榮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09月18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電子商務信息咨詢等。
法定代表人:楊飛
成立時間:2013-09-18
注冊資本:1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4010000084507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南路588號金地國際城1#公寓樓1117

② 怎麼知道這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騙子

一個公司是不是騙子從表面上看是看不出什麼問題的,主要是要了解公司的運營模式專和所銷售的產品,屬如果是理財產品就看收益率是否在合理的區間內,如果是實物產品就看其運營模式是否是吸收資金或者變相傳銷模式,了解這兩方面基本上就可以知道這個公司是不是騙子了!

③ 長沙榮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長沙榮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2018-11-06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長沙市望城區丁字灣街道灣田·中南(國際)商貿物流園住宅小區1棟813室。

長沙榮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30112MA4Q38GF0H,企業法人徐超,目前企業處於注銷狀態。

長沙榮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在互聯網從事以下經營活動:網路技術的研發;電子商務平台的開發建設;計算機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品牌策劃咨詢服務;貿易代理;貨物倉儲(不含危化品和監控品);農產品配送;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文化、體育用品及器材、家用電器及電子產品、五金、傢具及室內裝飾材料、日用雜品、食鹽、塑料製品、辦公設備、百貨、預包裝食品、果品及蔬菜、禽、蛋及水產品、煙草製品、紡織、服裝及日用品、豆製品、散裝食品、營養和保健食品的零售;花卉作物、建材、裝飾材料、農產品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未經批准不得從事P2P網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資管及跨界從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虛擬貨幣交易、ICO、非法外匯等互聯網金融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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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團伙詐騙罪判幾年,怎麼量刑,量刑標准

根據詐騙金額判處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4)榮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案件:

2013年-2015年,被告人符某等六人(已判刑)在安徽合肥先後成立了合肥榮聚電子商務公司、合肥書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韻科技有限公司。

據法院審理查明,三家公司僱人實施電信詐騙,致使全國2萬餘人被騙走3000多萬元。為獲取非法利益,三家公司共享了被害人資源,統一進貨和出貨的渠道,還採用了相同的詐騙模式。

海寧法院對115名被告人統一宣判,其中被判刑最高者吳某原是榮聚公司、中韻公司、書達公司股東,構成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其他百餘名被告人也以詐騙罪被判處相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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