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跨境電商代扣代繳消費稅如何支付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征稅的方式變更
新政後:分為關稅、增值稅、消費稅三稅分離。但從稅種上看,沒感覺。一會再來仔細算一下,到底區別在哪裡。
2.試用范圍是B2C企業
通知明確規定,適用范圍為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對消費者,即B2C)。那就是說,個人海淘,即C2C不適用。
3.征稅主體到消費者
這個征稅的主體是針對購買這個商品的個人,電商平台僅僅是代收代繳。至於大家最關心的2000和20000也是針對這個購買者個人,而不是之前的納稅申報人(即電商)。這個變化的作用是什麼呢?之前,納稅人是電商,就是說,不論誰買,都是一樣的價格。但是對個人主體以後,每單小於2000元以及每年海淘在20000元以下的消費者,即可以享受零關稅的優惠。那麼會有多少人會超出這個范圍呢?根據統計,每單在2000元以下的佔到目前海淘比例的86.9%,月均海淘2000元以下(每年24000)的佔到61.7%。也就是說,大多數人都可以享受零關稅。又有人說了,那我化整為零,用別人的名義買,不就是可以提高到20000、40000,或者更多?是這樣,但是要保證購買人和付款人一致。
4.新政下如何納稅?
對於免交消費稅的一般商品來說,是這樣的(以奶粉為例):
每單2000元以下(差不多4-5罐)
關稅=0 消費稅=0
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7折=(2000+0)/(1-0)*17%*70%=238
消費稅=0
稅後價格=2000+238=2238
對於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商品來說,是這樣的(以化妝品為例):
化妝品消費稅率適用30%
每單價格在2000元以下的,免徵消費稅。
增值稅=(2000+0)/(1-30%)*17%*70%=340消費稅=完稅價格*(1+關稅率)/(1-消費稅率)*消費稅率*7折=2000*(1+0)/(1-0.3)*30%*70%=600
稅後價格=2000+340+600=2940
註: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根據有關規定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審定或估定後通過股價確定的價格,是海關徵收關稅的依據。海關的股價一般是參考商家銷售給買方的銷售價格,含運費、含保費的。
5.最關鍵的來了——到底稅是多了還是少了?
這個就要提到之前的海關政策了,之前針對單個包裹1000元以下的執行行郵稅,超出部分按照一般貿易納稅,但對應納稅額度在50元以下免徵。要說影響比較大的就是這部分了,50元額度對應的一般商品也就是500元以內的,下面對不同的額度內不同商品做個比較。
單個不可分割商品超過2000元或者個人全年超過20000元以後,完全按照一般貿易征稅,取消7折優惠。
6.新政的影響是什麼?
對於小買家來說,影響不大,對土豪影響巨大:
此次新政調整最大的變化是針對不同的人群進行稅率的調整。對於平時購買量不是特別大的網友來說,單個包裹1000元特別是500元以下的低值包裹成本會高了很多,1000-2000元的包裹影響不大。影響最大的是每年海淘量特別大以及奢侈品購買比較多的群體,2萬元,不過是一個包包的價格而已。這部分土豪還是建議自行出國爆買。
海淘頭疼的通關速度會有提高:
有數據表明,僅2015年1-11月份跨境電子商務B2C模式進口規模是22.3億美元,驗放的清單總數是9598.89萬票,海淘們最為頭疼的通關速度慢,主要原因就在這里,動輒十幾天甚至一兩個月的通關也是時有發生。採取交易、支付、物流三單對照管理之後,通關速度會有提高,這裡面有一個電商的信用在,對數據完整、信用好的電商會更加有利。
附: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201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對消費者,即B2C)進口稅收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購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個人作為納稅義務人,實際交易價格(包括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企業或物流企業可作為代收代繳義務人。
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適用於從其他國家或地區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范圍內的以下商品:
(一)所有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能夠實現交易、支付、物流電子信息「三單」比對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二)未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遞、郵政企業能夠統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並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不屬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個人物品以及無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現行規定執行。
三、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四、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退貨的,可申請退稅,並相應調整個人年度交易總額。
五、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購買人(訂購人)的身份信息應進行認證;未進行認證的,購買人(訂購人)身份信息應與付款人一致。
六、《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將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另行公布。
七、本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執行。
關於稅務的有關問題我們就介紹到這里,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❷ 跨境電商進口關稅怎麼收
如果是個人,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免稅額度是50,如果超過1000的話,一律按商品價值全額征稅。如果是企業根據商品種類不同也有所區分,總體來講,進口關稅=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有相應的關稅稅率文件的,你網路「跨易達」工具欄有的查
❸ 跨境電商平台訂單的稅費怎麼計算
商品的跨境電商綜合稅額=進口環節消費稅*70%+進口環節增值稅*70%+關稅。
海淘稅收新政規定交易限額,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在限值以內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
如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3)海關征稅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跨境電商的包裝注意事項:
1、如果有多件物品,要把每件物品都分開放置,為每件物品都准備充足的緩沖材料。不能塞一堆廢報紙或者塑料袋,而應該使用氣泡膜或者充氣袋等專業的包裝材料,使得買家獲得良好的購買體驗。顆粒緩沖材料可能會在運輸過程中移動,所以採用顆粒材料,一定要壓緊壓實。
2、打包時最好使用一個新的堅固的箱子,並使用緩沖材料把空隙填滿,但不要讓箱子鼓起來。如果是舊箱子要把以前的標簽移除,而且一個舊箱子的承重力是有一定折扣的,你需要確保它足夠堅固。
3、用寬大的膠帶(封箱帶)來封裝,不要用玻璃膠。再用封箱帶把包裝拉緊(封箱帶用十字交叉的方法拉緊,如果是膠帶至少6厘米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跨境電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跨境電子商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訂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稅費
❹ 跨境電商的稅收政策是怎樣的
跨境進口電商通常採用直郵和保稅自營、以及直郵+保稅三個模式。
❺ 跨境電商的稅費是怎麼計算的
商品的跨境電商綜合稅額=進口環節消費稅*70%+進口環節增值稅*70%+關稅。
海淘稅收新政規定交易限額,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在限值以內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
如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5)海關征稅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跨境電商的包裝注意事項:
1、如果有多件物品,要把每件物品都分開放置,為每件物品都准備充足的緩沖材料。不能塞一堆廢報紙或者塑料袋,而應該使用氣泡膜或者充氣袋等專業的包裝材料,使得買家獲得良好的購買體驗。顆粒緩沖材料可能會在運輸過程中移動,所以採用顆粒材料,一定要壓緊壓實。
2、打包時最好使用一個新的堅固的箱子,並使用緩沖材料把空隙填滿,但不要讓箱子鼓起來。如果是舊箱子要把以前的標簽移除,而且一個舊箱子的承重力是有一定折扣的,你需要確保它足夠堅固。
3、用寬大的膠帶(封箱帶)來封裝,不要用玻璃膠。再用封箱帶把包裝拉緊(封箱帶用十字交叉的方法拉緊,如果是膠帶至少6厘米寬)
❻ 進口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需繳納哪些稅種 如何申報
就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業務相關事宜公告如下:...倉儲企業應當向服務平台提交物品交易數據、資金結算...倉儲企業應當向主管海關辦理進出試驗區申報,貨物、
❼ 進口關稅和跨境電商徵收的行郵稅的區別
注1:只有跨境電商進口的試點城市(8個)中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和保稅物流中心才可開展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業務
注2:直購進口:海外包裹直接郵寄進入中國,徵收行郵稅
注3:網購保稅進口:企業在保稅區內備貨,消費者在網上下單以快遞方式出區,徵收行郵稅
作為自貿區內依託保稅區的重要業態,跨境電商尤其是「自貿區」概念對市民影響最大的好處之一,目前中國的4大自貿區均參與了跨境電商試點工作。
❽ 進口跨境電商外貿需要交稅嗎
出口跨境電商需要繳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准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境物品的,海關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進出口關稅。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准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海關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進出口關稅。
第三條
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以下簡稱《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規定關稅的稅目、稅則號列和稅率,作為本條例的組成部分。
❾ 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政策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稱電子商務出口)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下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
3.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
4.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
二、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3.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
三、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四、適用本通知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五、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❿ 跨境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面臨哪些問題
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稅收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法規落後於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
我國目前是嚴格按照《海關法》來實施征稅的。《海關法》第53條規定:「准許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由海關依法徵收關稅。」但對跨境電子商務這一新興貿易業態的稅收征管問題並未涵蓋,法律的滯後給稅收征管帶來諸多困難。以征稅對象的界定為例,我國《海關法》雖然對貨物與物品,貨物與樣品、廣告品的征稅方法做了相關規定。但是跨境電子商務與傳統跨境貿易有著本質區別,使得很多企業和個人利用我國現階段跨境電子商務稅收法規上的空白,逃避海關手續與相關稅負。他們具體的做法是將貨物化整為零,分割成單件物品,通過物流公司轉交給客戶,將貨物變成物品或者將貨物變成貨樣和廣告品,利用貨物與物品,貨樣,廣告品的稅負差別,最終實現逃避稅款的目的。
(二)稅收管轄權的界定困難
電子商務是基於虛擬的電腦空間展開的,喪失了傳統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電子商務中的製造商容易隱匿其住所。這種遠程交易的發展,給稅收當局製造了許多困難。稅收權力只能嚴格的在一國范圍內實施,網路的這種特性為稅務機關對超越一國的在線交易行使稅收管轄權帶來了困難。
(三)交易界定困難
目前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以貨物進出口為主,增值稅是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稅種,交易價格也就成了征稅的重要依據。跨境電子商務實現了從生產者到消費者的直接聯系,中間環節大大減少。交易主體往往在一瞬間完成貨款支付,並且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會留下任何書面依據。這使得稅務機關難以監管商品真正的交易價格,給增值稅的徵收帶來很大的困難。
(四)征稅手段難以確定
小額電子商務交易支付都是在互聯網上完成,一般情況下消費者收到貨物時,交易就算正式結束。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人主動去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也沒有所謂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整個徵收鏈條的不完整性導致難以確定合理的征稅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