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銷售商品的包裝盒內夾帶現金做為促銷活動贈品可以嗎
您好,可以的!祝您生活愉快!
⑵ 法律有規定做活動獎品不超多少金額嗎
法律沒有規定做活動獎品不超多少金額,法律規定的是抽獎式的有獎活動,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五萬,至於其他非抽獎式的有獎活動,法律並沒有規定,單項獎品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2)促銷活動贈品是否有限制擴展閱讀: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一)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
(二)受交易相對方委託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三)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
經營者在交易活動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經營者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的,應當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也應當如實入賬。
經營者的工作人員進行賄賂的,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行為;但是,經營者有證據證明該工作人員的行為與為經營者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無關的除外。
第十條規定,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⑶ 促銷活動贈品有哪些
佳音禮品卡、扇子、襯衫、帽子、廚具、小玩具、小電器、移動電源這些都可以,看價位
⑷ 贈品有質量問題可以索賠嗎
商家應當承擔退還或者賠償的責任。
從《合同法》角度來說,商家所謂「贈與」與一般的贈與不同,消費者只有根據商家要求,在指定地點、指定商品消費總額達到一定數量時,才能獲得「贈與」商品,因此商家的這一「贈與」是附條件的,而不是無償的。
我國《合同法》規定,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聲人相同的責任。因此超市應當對贈與商品的質量負責。
而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角度來講,獲取貨真價實的商品是消費者不可侵犯的權利。即使是附贈品,也應當具備合格、合等級、合約定的品質,商家不得以贈送為由提供不合格產品或者假冒的產品。事實上,商家用於促銷的贈品大多也計入銷售成本中。
因此,贈品實際上也是商家用於銷售的產品,應當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產品質量法》的約束。
綜上所述,商家用於促銷的獎品或者贈品如果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同樣可以要求退換或者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後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
所贈物品與承諾不符也屬於欺詐!某些情況下,消費者在要求退貨的同時還可以主張商品價值三倍的賠償。如果給消費者造成了人身、財產損失,則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
贈品與所承諾不符的兩個法律問題:一是贈送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如何承擔法律責任;二是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時,消費者可獲得怎樣的賠償。
首先,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參照《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後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的規定,只要是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約定,消費者要求經營者進行賠償的,應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處理。
其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合同法》第191條的規定,「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因此,在各種優惠活動面前,消費者不要沖動消費,購買高價錢商品時更不要急著簽合同付錢,以免掉進消費陷阱。同時,商家在贈送物品時也應盡量注意,不要贈送質量不合格或者有瑕疵的產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⑸ 活動促銷贈品數量怎麼估算
根據促銷的商品種類,店鋪的規模、促銷的時間,贈品的種類價值以及促銷的力度來定贈品數量!
贈品如果是廉價的日用品而且在節假日促銷的話,數量要大一些。
⑹ 關於食品銷售時附帶贈品的相關管理規定
贈品必須是合格產品。質量等同於賣品。再者,贈品是一種促銷手段,根據規定,促銷獎勵不得超過5000元。比如贈品是兌獎卡,它的獎值必須符合這條規定。
⑺ 選擇促銷活動中的贈品應該注意什麼
我覺得選擇一些家居日用品比較好,我每次都偏向於這些實用性的贈品
⑻ 國家有贈品方面的法律規定嗎
原則上不超過價值5000元的財物。
根據刑法,5000元是行賄受賄定罪的起點金額;
根據不正當競爭法,為了促銷,獎品、贈品價值不得超過5000元。
⑼ 獎品 與 贈品 的法律解釋
獎品是通過努力獲得的如在比賽活動,為了獎勵優勝者而給予的「物品」。贈品指指義務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於權利人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一百八十五條 定義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九條 贈與人責任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一條 贈與的瑕疵擔保責任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
根據2006年商務部發布的《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規定:
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後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
法定撤銷權的行使主體及行使期限行使期限:
(1)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