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案例分析題
(一)、內容概括:
甲公司通過E-mail向乙發出要約,且乙公司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承諾,屆時合同已形成,但甲卻未在有效期內履行合同,卻在有效期過後,根據正上漲的國際MP再次通知乙使之拒絕,此後甲又將以另一價格與丙達成交易。從而引起糾紛。
(二)、乙公司承諾有效,他們訂立的合同成立。
因為:(1)、要約——承諾就是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
(2)、合同成立的條件:
合同的主體須有一方或多方當事人;
合同訂立程序須經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3)、本案例中甲乙是以電子郵件方式訂立的合同,即電子合同。
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乙公司對甲公司的要約作出承諾,故乙公司的承諾是有效的。
(三)、甲公司以2300$/噸的價格將該批咖啡豆賣給了美國的丙公司構成了對乙公司的違約。
因為:1.甲、乙雙方已在規定的6月1日至6月8日的7天有效期內簽訂了電子合同,合同一形成便具有了法律約束力,受到電子商務法律的保護,故甲公司並未在有效期內對乙公司的承諾或雙方的合作作出回應,履行合同中的義務。
2.乙公司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對甲公司作出承諾,而甲公司在6月9日才發現該郵件,且已過了有效期,而後又以過期後正在上漲的國際市場價格與丙公司達成交易,故構成違約。
3.從報盤方面來講,甲公司作為發盤人,有權利按照國際市場價格確定報價,更新報盤,但卻是在有效期過後
4.現行的《合同法》第11條將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列入書面形式的類型之中,從法律人確認電子合同具有等同於書面合同的效力。
(四)、從而:有案例可得:
1. 電子合同是指:
廣義 : P255經由電子手段,光學手段或其他類似手段擬定的約定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契約形式。狹義:專指由EDI方式擬定的合同。
其特點是:
1. 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在網路上運作,可以互不見面
2.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以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3. 對電子合同的法律適用:數據電文的法律承認,聯合國《電子商務示範法》規定:就合同的訂立而言,除非當事人各方另有協議,一項要約以及對要約的承諾均可通過數據電文手段表示。 對數據電文在合同訂立上的法律效力作出法律保障。
(五)、啟發:
1. 電子商務是在虛擬世界進行的貿易活動。作為一項朝陽產業發展中面臨重重阻礙,而有關其法律規范的制定應相對滯後,因此我們應大力健全我們的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保障
2. 作為交易雙方,都應自覺履行電子商務交易所簽訂合同的相應義務,這樣才能將電子商務這一潛力產業發展壯大。
3. 作為學習了本案例的我們,在今後的生活中在遵守電子商務法律的情況下進行交易,也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㈡ 電子商務法第四次測試---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案例分析12017年下半年以來
電子商務法第四次測試---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案例分析12017年下半年以來?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㈢ 電子商務法案例分析
應該有效,因為電子商務網站是提供客戶交易的平台,韓某是顧客,通過交易已經內成功拍下汽容車了,商家應該支付,但是賣主談到有人錄錯了,那麼那個錄錯的就是第一責任人,他應該賠償韓某的損失,如果錄錯只是借口,那麼賣家必須給付韓某汽車。而且韓某已經掌握了交易資料,這在法院是非常有利的證據。另外既然交易已經成功,就說明賣家已經知道買賣的流程,也應該知道韓某花116元要購買汽車,他們為什麼沒能即使阻止,反而將電子確認書和合同交給了韓某呢?這很可能是汽車公司的炒作,只不過沒想到韓某會把他們告上法院。
我覺得反映出電子商務相關機構監管不嚴,沒有切實有效地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對交易流程的嚴格性,准確性應當加強。
㈣ 電子商務法規案例分析
1.承諾有效,應當履行協議
2,甲公司違約
㈤ 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案例分析的目的:將來進行電子商務項目優化、問題分析,以及策劃電子商務方案和項目積累知識與方法。在進行電子商務案例分析時,一般應該遵循一定的程序,按照一定的模型進行系統分析,以科學把握案例的精髓。
電子商務案例分析模型(分析方法和步驟):
一、電子商務模式定義
二、案例基本情況匯總
三、案例價值網路定位
四、電子商務模式分析
電子商務的商業模式
電子商務的技術模式
電子商務的經營模式
電子商務的管理模式
電子商務的資本模式
五、分析結論與建議
一、電子商務模式定義
分析一個電子商務案例,首先要判斷其電子商務模式,把握這種電子商務模式的特徵和分類,進而理解其對電子商務各利益主體的優勢,為進行案例分析奠定基礎。
二、案例基本情況匯總
匯總是進行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的基礎工作,需要通過現有文獻、網路調查、實地考察、網站瀏覽、在線討論列表和公司宣傳材料等途徑盡可能詳細地收集擬分析案例的基本情況,並進行匯總整理。一般應包括案例所涉及公司或項目的成立時間、投資主體、業務范圍、產品或服務、發展歷程和市場地位等內容。
三、案例價值網路定位
首先要對案例進行由表及裡的系統分析,就是要在對電子商務案例的功能結構進行科學定位的基礎上,界定電子商務模式中所包含的各個主體,具體包括相關電子商務公司、客戶、供應商和合作夥伴等,把握主要的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特點,明確該電子商務模式對各主體的功能及每個參與方所能獲得的利益。
四、電子商務模式分析
在功能結構和價值網路定位的基礎上,要就案例的商業模式、技術模式、經營模式、管理模式和資本模式分別進行系統的分析,以掌握電子商務模式的內涵,為進行電子商務項目管理和策劃積累經驗。
(一)電子商務的商業模式
電子商務的商業模式是電子商務項目運行的秩序,是指電子商務項目所提供的產品、服務、信息流、收入來源,以及各利益主體在電子商務項目運作過程中的關系和作用的組織方式與體系結構。它具體體現了電子商務項目現在如何讓獲利,以及在未來長時間內的計劃。
主要包括以下內涵:
1.戰略目標
戰略目標就是企業價值的社會定位,即企業使命。電子商務運營商隨客戶提供的價值可以表現在產品或服務的差別化、低成本和目標集聚戰略上。
(1)產品或服務的差別化戰略
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產品特徵;產品上市時間;客戶服務差異化;品牌形象。
(2)低成本戰略
是一種先發制人的戰略。主要表現在生產和銷售成本的降低上。
(3)目標聚集戰略
是一種具有自我約束能力的戰略。當公司的實力不足以在產業更廣泛的范圍內競爭時,公司可以利用互聯網以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效果為某一特定的戰略對象服務,往往能在該范圍內超過競爭對手。
對電子商務案例戰略目標分析需要回答以下問題:
①公司所運營的電子商務模式的核心價值是什麼?
②電子商務能夠使公司向客戶提供哪些獨特的產品或服務,或者使公司的產品或服務具有哪些獨特的客戶價值?差別化、低成本還是目標聚集?
③對傳統企業而言,要明確企業實施電子商務是為了產生收益、減少開支、改善客戶關系還是支持傳統商務?
④電子商務是否能夠使公司為客戶解決由此產生的一系列新問題?
⑤公司是否有明確的戰略目標規劃。
2.目標用戶
企業電子商務模式的目標用戶定位是提升網站流量,吸引客戶的重要步驟,目標用戶可以是廣大個人用戶,也可以是企業客戶,對目標用戶的界定,一方面要從該地域范圍界定,即判斷用戶的地理特徵;另一方面還要從用戶的性別、年齡、職業、受教育程度、生活方式和收入水平等人口學特徵來劃分。
進行電子商務案例的目標用戶分析時,需要回答以下幾個回答。
①所分析的案例網站的用戶范圍是哪些?具有什麼特徵?
②對傳統企業而言,電子商務能夠使公司接觸到哪些范圍的用戶?是面向全球的用戶還是一定地理范圍的客戶?是面向商家還是面向消費者?這些用戶具有什麼特徵?
3.產品或服務
當公司或網站決定了目標用戶後,必須決定向這些用戶提供什麼產品或服務。
進行電子商務案例的產品或服務分析時,需要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①案例的網站提供哪些產品或服務?哪些服務對公司的電子商務模式起著關鍵作用?
②對傳統企業來說,電子商務是否改變了原有的產品或服務?
③公司對各類用戶分別提供哪些產品或服務?
4.贏利模式
進行電子商務案例的收入和利潤來源分析,需要回答如下問題
①案例的網站從哪些客戶獲得哪些收入
②對傳統企業來講,公司原有的收入來源有哪些途徑,電子商務使公司收入來源產生了哪些變化?公司實施電子商務後有哪些新的收入來源?
③公司收入來源中,哪些對公司的利潤水平具有關鍵性的影響?
④哪些客戶對哪些收入來源作出貢獻?
⑤公司利潤的決定因素有哪些?
5.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是相對稀缺的資源和有特色的服務能力,它能夠創造長期的競爭優勢。
核心能力是公司的集體智慧,特別是那種把多種技能、技術和流程集成在一起以適應快速變化的環境的能力。
進行電子商務案例的核心能力分析,需要把握以下幾個問題:
①公司擁有的能力是什麼?
②公司實施電子商務需要哪些新的能力?
③電子商務對公司已有的能力有哪些影響?
④公司的這些能力有哪些是其他公司難以模仿的因素?
⑤公司如何才能保持它的競爭優勢?
⑥公司在形成和保持這些競爭優勢的過程中,採用了哪些營銷戰略?
(二)電子商務的技術模式
在所有電子商務項目中,都需要合理規劃它的技術模式,技術模式是商業模式的實現基礎。它是支撐電子商務系統正常運行和發生意外時保護系統、恢復系統的軟硬體和人員配置系統。
進行電子商務案例的技術模式分析,需要一下幾個方面的分析
①公司電子商務採取哪些技術開發與應用模式?
②公司電子商務應用的總體技術結構是什麼?
③公司電子商務系統中計算機硬體系統的配置情況,軟體的選擇與應用情況?
④公司商品掃描系統、支付刷卡系統、企業資源計劃、客戶關系管理、供應鏈管理等專用系統的應用情況。
⑤公司電子商務網站的解決方案和使用的安全技術
⑥公司電子商務的支付技術應用情況
⑦公司電子商務應用中網路和通信系統的結構與技術水平
(三)電子商務的經營模式
是公司面向客戶,以市場的觀點對整個商務活動進行規劃、設計和實施的整體結構,它包括如何讓客戶知曉並認同公司的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和如何實現公司的電子商務商業模式,以滿
足客戶需求。
進行電子商務案例的經營模式分析,需要進行以下幾個方面的分析。
①公司採用何種策略和方式推廣自身的商業模式,以擴大客戶規模?
②客戶搜尋商品和服務信息的渠道與方式有那些?商品展示採取什麼方式?客戶與公司的信息交流採取什麼方式?
③商務咨詢洽談的方式與途徑是什麼?交易訂單簽約方式是電子化的還是紙質的?
④交易的貨款支付採取何種方式?具有什麼特點?商品的物流配送採取哪種方式?具有什麼特點?公司提供什麼樣的電子化服務方式?
(四)電子商務的管理模式
是在電子商務運營過程中,從組織上提供的為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和發生意外時能保護系統、恢復系統的法律、標准、規章、制度、機構、人員和信息系統等結構體系,它能對系統的運行進行跟蹤監測、反饋控制、預測和決策。
進行電子商務案例的管理模式分析,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①公司電子商務組織採用何種形式?其組織文化和人力資源管理具有什麼特點?
②公司電子商務的業務流程具有什麼特點?是否適應電子商務的要求?
③公司電子商務管理具有哪些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獎懲制度來保證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進行?
④電子商務的物流管理、供應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和支付管理具有哪些特點?
⑤公司電子商務網站的服務有效性如何?
⑥企業電子商務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哪些風險?採取何種安全技術和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⑦網站建立了哪些信用機制以保證電子商務交易各環節的順暢進行?
(五)電子商務的資本模式
是指從電子商務資本的進入、運作到退出的整個結構。公司電子商務的資本模式主要有風險投資型的資本模式和傳統投資型的資本模式兩種。
㈥ 電子商務案例分析
1、新浪屬於內容商,它有豐富的內容吸引龐大的點擊量。因此它的點擊包內括硬廣告和軟廣告,而軟容廣告能夠完全囊括網路和窄告兩種形式。
2、網路屬於搜索引擎,它的廣告主要來自右側廣告和競價排名,它具有部分新浪無法替代的功能,就是內容的多樣性,因此,新浪不可能完全替代網路的作用,也意味著網路有永遠生存下去的理由。網路的商業模式本質是關聯搜索內容(右側廣告)和操縱搜索結果(改變順序,或者乾脆不出現,比如你現在搜索三鹿,它出現的網頁遠少於其它搜索引擎)。
3、窄告網主要靠關聯內容獲利,但是由於其缺乏內容,因此必須寄生在內容商身上才能生存。而隨著新浪等內容商和網路等廣義內容商開始加強關聯搜索內容的廣告,窄告網的生存空間已經越來越小。我認為它不具備長期生存的商業模式。
4、阿里媽媽想成為專業化的網路(商家搜索領域)。但是這種模式尚不具備盈利能力。因為它既沒有內容,也無法搜索出廣泛內容,類似與黃頁。黃頁現在都是免費發放,已經證明沒有盈利空間。我認為它日後會和阿里巴巴或者淘寶合並,成為阿里巴巴和淘寶擴大商業基礎的推廣工具之一。
㈦ 電子商務法案例分析,1000字以下。急用。幫幫忙啦。謝謝啦
B.電子簽名案.
情簡介:
2004年1月,楊先生結識了女孩韓某。同年8月27日,韓某發簡訊給楊先生,向他借錢應急,簡訊中說:「我需要5000,剛回北京做了眼睛手術,不能出門,你匯到我卡里」。楊先生隨即將錢匯給了韓某。一個多星期後,楊先生再次收到韓某的簡訊,又借給韓某6000元。因都是簡訊來往,二次匯款楊先生都沒有索要借據。此後,因韓某一直沒提過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楊先生借款,楊先生產生了警惕,於是向韓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於是起訴至海淀法院,要求韓某歸還其11000元錢,並提交了銀行匯款單存單兩張二張。但韓某卻稱這是楊先生歸還以前欠她的欠款。
為此,在庭審中,楊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證據中,除了提供銀行匯款單存單兩張外,還提交了自己使用的號碼為"1391166XXXX"的飛利浦行動電話一部,其中記載了部分簡訊息內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點資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麼這么實在!我需要五千,這個數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剛回北京做了個眼睛手術,現在根本出不了門口,見人都沒法見,你要是資助就得匯到我卡里!等韓某發來的18條簡訊內容。
後經法官核實,楊先生提供的發送簡訊的手機號碼撥打後接聽者是韓某本人。而韓某本人也承認,自己從去年七八月份開始使用這個手機號碼。
法庭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仲的關於承認的相關規定,"1391173XXXX"的行動電話號碼是否由韓女士使用,韓女士在第一次庭審中明確表示承認,在第二次法庭辯論終結前韓女士委託代理人撤回承認,但其變更意思表示未經楊先生同意,亦未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承認行為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原告楊先生對該手機號碼是否為被告所使用不再承擔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對該手機其沒有使用過承擔舉證責任,而被告未能提供相關證據,故法院確認該號碼系韓女士使用。
依據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中的規定,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行動電話簡訊息即符合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同時行動電話簡訊息能夠有效的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能夠識別數據電文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經本院對楊先生提供的行動電話簡訊息生成、儲存、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進行審查,可以認定該行動電話簡訊息內容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根據證據規則的相關規定,錄音錄像及數據電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數據電文可以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還應有其它書面證據相佐證。
通過韓女士向楊先生發送的行動電話簡訊息內容中可以看出:2004年8月27日韓女士提出借款5000元的請求並要求楊先生將款項匯入其卡中,2004年8月29日韓女士向楊先生詢問款項是否存入,2004年8月29日中國工商銀行個人業務憑證中顯示楊先生給韓女士匯款5000元;2004年9月7日韓女士提出借款6000元的請求,2004年8月29日韓女士向楊先生詢問款項是否匯入。2004年9月8日中國工商銀行個人業務憑證中顯示楊先生給韓女士匯款6000元。2004年9月15日至2005年1月韓女士屢次向楊先生承諾還款。
楊先生提供的通過韓女士使用的號碼發送的行動電話簡訊息內容中載明的款項往來金額、時間與中國工商銀行個人業務憑證中體現的楊先生給韓女士匯款的金額、時間相符,且行動電話簡訊息內容中亦載明了韓女士償還借款的意思表示,兩份證據之間相互印證,可以認定韓女士向楊先生借款的事實。據此,楊先生所提供的手機簡訊息可以認定為真實有效的證據,證明事實真相,本院對此予以採納,對楊先生要求韓女士償還借款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主要問題:
1、從此案法官判決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電子簽名法》中的規定,您認為在此案中,手機簡訊是否能作為證據?
2、如何來確定簡訊的法律效力?
3、在《電子簽名法》頒布以前,據您所知有沒有相關案例?
4、這個案子的意義?
簡單答復:
在本案中,法官引用了電子簽名法的有關規定裁判了本案,我認為是合適的,根據對本案的描述,依據電子簽名法,本案中的手機簡訊可以作為證據。
電子簽名法的核心內容,在於賦予數據電文、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相應的法律地位,其中數據電文的概念非常廣泛,基本涵蓋了所有以電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記錄、單證、合同等,我們可以理解為信息時代所有電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在電子簽名法出台實施之前,我們缺乏對於數據電文法律效力的最基本的規定,如數據電文是否符合書面形式的要求、是否能作為原件、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具備什麼樣的證據效力等,十分不利於我國信息化事業的發展,甚至可以說,由於缺乏對於數據電文基本法律效力的規定,我們所構建的信息社會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根據我國電子簽名法第八條的規定,審查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的因素是:「生成、儲存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其他相關因素。」也就是說,審查一個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主要是從該系統的操作人員、操作的程序、信息系統本身的安全可靠性等幾個方面來考量的。如審查傳送數據電文的系統是否具備相當的穩定性,被非法侵入、篡改的可能性有多大,操作時是否嚴格按照所要求的程序來進行,能否有效地鑒別發信人,等等。
在本案中,針對主要證據——手機簡訊息,法官根據電子簽名法第八條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審查了該證據的真實性,在確定能夠確認信息來源、發送時間以及傳輸系統基本可靠的情況、文件內容基本完整的情況下,同時又沒有相反的證據足以否定這些證據的證明力的情況下,認可了這些手機簡訊息的證據力。我認為,適用法律是恰當准確的,判斷方法是科學合理的,符合電子簽名法的要求。
在電子簽名法出台之前,可以說有很多類似的案例,主要是針對電子郵件能否作為證據的,由於缺乏直接的法律規定,為此上海高院還專門出台了相關的解釋,這種情況隨著電子簽名法的出台得到了根本的改變。
根據有關報道,本案是我國電子簽名法實施後,法院依據電子簽名法裁判的第一起案例,意義重大,意味著我國的電子簽名法真正開始走入司法程序,數據電文、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得到了根本的保障,通過電子簽名法的實施,基本上所有與信息化有關的活動在法律的層面都有了自己相應的判斷標准。